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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6-08 20:17: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10篇

  《听客溪的朝圣》是一本由[美] 安妮·迪拉德著作,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3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一):心之所游,自然彼端

  文/宋薇棠

  欢迎来到美国弗吉尼亚州的听客溪,这是听客溪一年中最美的一天。

  “风已轻微,变成暮色柔和空气,吹皱了水面。我看着溪面上扬起一层层奔动的光。这幅景象有种纯然被动魅力,就像云层下的光在原野上争逐,又像是正在做着的美梦。”

  这段话出自安妮•迪拉德的《听客溪的朝圣》,是迪拉德大病初愈之后在听客溪大自然怀抱生活了一年所作,可以说,这本书是她深入感受世界体验生命的自然手札与智慧结晶

  有人曾说过:“身体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而这本书也许正是心之所游的理想之地。在《听客溪的朝圣》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大自然的探索者。这里有描写细致入微心旷神怡美好风景:“空气和地面都干干的;山丘忽明忽暗有如霓虹灯……鸟飞既不经意又随兴,如同茎的卷曲,或是一颗星星亮起。”同时存在动物惊心动魄的生存厮杀:“它用这两只脚抓住猎物,将其紧紧抱住,狠狠咬上一口,同时释出酵素麻痹对方。毒液由破洞射入,将猎物的肌肉骨头器官溶解……我所见到的那只青蛙,就是给巨型田鳖吸干了。”

  迪拉德崇拜梭罗的《瓦尔登湖》,喜爱法布尔的《昆虫记》,她也将他们的名句引用到自己作品中,但说到底,这部被誉为20世纪百大心灵之书的普利策文学奖获奖作品是不一样的。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我毫不畏惧上帝而冲了进去,二十七岁的时候我以为自己拥有一切该有的放逸,来与世间伟大主题交锋。”迪拉德喜爱并观察大自然,但在观察之余,她亦有着对于生命与世界的考量与追问,这也就意味着《听客溪的朝圣》不仅仅只是一个心之所游的目的地,它更是一次深入到自然彼端的灵魂解惑。

  面对着听客溪生机勃勃的大自然,她却像是面对整个世界乃至宇宙,她在追问自身灵魂的同时,也在追问着自然彼端的神——不同文化跨越过时间与空间河流,无声地碰撞火花,隐匿着世界的源起与本质。《古兰经》中言:“天与地与其间万物,汝以为吾戏作乎?”她从自然残酷的生存法则思索着这一切是否只是神的戏仿之作,亦或是为了体现神的大能与冷漠。她又从爱斯基摩人的古老故事假设着“有没有可能,假如我爬上天顶,乱翻乱抓那美丽的天幕,直到皱皱地抓满一手掌,那面具就会扯破,露出一张没有牙齿又老又丑的脸”的神奇荒谬。在她眼中,星球独自旋转并做着梦,力量孵化回旋并歪向一侧,星球和力量相遇而重击,分开屈服又再度接触,发出嘶鸣与叫喊。而看见它——大自然的田鳖、以色列的祭司、十六世纪的炼金士、爱默生则吃下了这个世界,左脚说着荣耀,右脚喊着阿门。

  迪拉德从自然最初的表征转向彼端的超自然,将一切俨然又演化成了一曲精彩绝伦的狂想曲。而我们在这场心灵游历中头晕目眩,尚不能缓神,纯然沉浸在精神上的忘我状态

  只还记得书中那句——

  “这些是我们少数有生命的季节。让我们尽可能纯净地度过这些季节吧,活在当下。”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二):生命静默如谜

  文/夏丽柠

  我曾经那么地接近死亡,被窒息扼住喉咙,听不见喘息声音幻想有一把利剑,划破喉咙,使气息顺畅。打开整个身体,释放其中的浊气。我知道,这是一种病态反应疾病就像神灵,操纵人类肉体,进而侵蚀头脑,令人异想天开

  我不敢把想法讲给别人听,怕被当成不正常的人。可当我读到美国作家安妮•迪拉德的《听客溪的朝圣》时,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狂喜,我找到了同类

  安妮•迪拉德是个富家女,生于一九四五年,自幼热爱阅读钢琴书画舞蹈课; 溪水、蝉鸣和甲壳虫令她的童年绚丽多彩。二十六岁时,她得了一场几乎致命的肺病。在听客溪休养的一年里,她身处自然,直面生死形成了自己的观看之道。她利用此道,解谜生命,聆听神谕,完成了一次独一无二的朝圣之旅,并写成了这本《听客溪的朝圣》。凭借此书,她荣获了一九七四年的普利策奖,也在世界自然文学经典作品里占有一席之地。此后,除了写作之外,她行事低调,每年只出席两次公共朗读课,不再抛头露面

  如果说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用“万物静默如谜”缔造了诗意,那么迪拉德是在竭力寻找语言来形容“天地之谜”,一不小心便成了诗。书中语言富于诗性,短促有力节奏感,无比形象比喻,我相信这是女作家不经意而为之。“溪流是那个充满刺激和美的世界。我住在那儿。而山是家。”迪拉德的语句遍布着吾诗已成的气势

  英国作家约翰•伯格著述《观看之道》,旨在通过观看,讨论艺术社会之间的关系。可见观看的行为方式,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初到听客溪,安妮•迪拉德仿佛迷失在一片天地里。拖着病痛,她形成了属于自己的观看之道。她说观看有两种方法:一是探听,像个间谍,从外向内; 一是放下一切,忘记自己,贴近自然,由内向外。两种方法相结合,身陷自然,使她不再是生命过客,而终成归人。

  迪拉德说,听客溪和卡汶溪,是活动的谜; 听客山和布拉希山是被动的谜。在这一年里,安妮•迪拉德得以经历冬季落叶的沉寂; 春天蛇蜥的苏醒; 夏季洪水的泛滥; 秋季果实的丰沃。纵观迪拉德的书写,全然没有秩序。她随意而为,不再费心去追求完美形式。她说,“我们是生命的谜面上一条模糊痕迹。谜面并不光滑,就像地球表面也不光滑。”生命都不完美,对吗?

  于自然,于宇宙,我们人类都是渺小的。尽管人体结构机器复杂,但是,之于自然的错综复杂,还是简单。这种复杂和简单的对峙胜负无人知晓。就像水是生命之源,但是洪水令人类恐惧; 植物有非凡的生长与繁殖能力,可丰茂造成了生命的挥霍……通过辩证思考,迪拉德恍然大悟:“能够发挥功能生物,无论多么古怪,都会存活下来,形式永存”。

  倘若将肺病当成一种生命形式,站在肺病的角度,它永不言败。生与死,有时是一场轮回,有时是一条悖论,有时也是一次对峙。“我并不知道,我从来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神灵下降到我肺中,像老鹰升起般在我的心脏旁边扑动着”。迪拉德的肺病也成了谜。可她对病痛,却释然了。听客溪的一年,不虚此行

  我终于理解书名里“朝圣”的含义,因为安妮在繁复地考虑生死。正如爱斯基摩巫师所说,“生命中危险之事,在于人的食物完全全由灵魂所组成。”那么,基于食物链的理论自然界中的哪一个灵魂又不是在吞噬他人的灵魂呢?我们将此归结为神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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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三):听客溪——生命的朝圣

  断断续续两个月,终于看完了这本很好看的书——《听客溪的朝圣》。说好看是因为这本书有四种封面,是四种不同植物的颜色,而且封面设计的确实很好看。

  这本书的内容没有辜负装帧设计者的用心……

  这本书其实蛮难看的,是一本内容很丰富的关于自然环境散文,看着思想容易飘忽,很容易脱轨,有点信马由缰,又觉得急不可耐

  其实内容大体讲很简单,无非是关于一座山,一条溪流和依托它们生存的各种植物,动物。但是,我却无时无刻不在感受着文字扑面而来的生命的气息。如树叶,如麝香鼠,如卵囊,如每一寸土地中那无以计数的微生物……

  作者笔下的任何事物无论它多么的微小动作多么缓慢,抑或如石块静止,你都能感觉到一股不可阻挡的强大的生命的张力。这是种循环不已,不可阻挡的生命记忆的力量。

  没错,那些树叶,那些动物的壳蜕,那些大大小小或急速奔驰或悠哉游哉的动物,那些山石,那些溪水,那月,那雪,那阳,那星辰,那四季变幻……它们让我总是在疑虑:作者何其大胆,她竟想解释生命原始奥秘吗?透过这实实在在的景象,作者亦叙亦议的文字,无不放射出激动人心的生命的律动。它们的生死存亡兴衰交替,阴阳寒暑变幻,就是地球乃至宇宙的血液流动脉搏

  这是一次朝圣,一次向生命的朝圣,一次向自然的朝圣,一次我们人人都应该进行的朝圣。

  春天来了,躺在阳光照耀草地上,闭上眼睛,你能感觉温暖凉爽春风拂动着脸上的寒毛,你能听到远处孩子们欢笑,能听到某种昆虫在身下草丛中钻动的唰唰声,能听到草根从土地中吸取水份的嘶嘶声,还有草叶伸展的咔吱咔吱的声音……这些都是生命的力量。

  此刻,我躺在这里,我的身体和心都最贴近大地,它们随着大地一起跳动着,应和着——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四):寻找听客溪

  这本书从买回来,断断续续看了很久。终日忙碌喧嚣现实中,每次翻起这本书,内心就会慢慢变得平静。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跳脱了普世价值观,带着好奇的眼睛去端详世界的另一面。有人望向繁星,思索着宇宙中的终极奥秘;有人蹲入泥土,观察爬虫的行迹,抚摸花草脉络……安妮迪拉德就是其中之一。她的听客溪,恍若是平行于地球的另外一个世界,从24小时内可以长高3英尺的竹子到一年繁殖量可排布2500光年长的蚜虫,从吸食青蛙的巨型田鳖到可以辨别质数年出土的蝉的幼虫,从可以嵌套5层的寄生黄蜂到会把自己冻僵的尾巴咬掉的麝香鼠……然而听客溪并不是孤立的,那些数不胜数的生命,那些千奇百怪的生存方式,那些残酷而巧妙质朴神秘,同样每分每秒上演在我们身处的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安妮用她倾注于大自然的时间,用她细致入微的文字描述不断地提醒着我们,人不应麻木如草芥,不应失去神圣好奇心”。

  想起《苏菲的世界》中将宇宙比作魔术师手里的兔子,人类则是寄生在兔子毛皮深处的微生虫,大多数人一辈子驻守皮毛深处,可还是有人努力顺着兔子的细毛往上爬,看看魔术师长什么样子。 我想安妮迪拉德绝对是那个想一睹魔术师容貌的人,她在听客溪旁忘我的探索、观察、思考,并不断抛出疑问,这如溪水般瞬息万变的大自然,你为何是个“惊险逃脱的老家伙“?造物主,你欲创造生还是死?那无法同时测量速度位置的粒子,你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呢?

  我很庆幸读到这本书,让我进一步了解到这个世界的神奇之处。我想思考是一种恩赐,它给了我们一种选择权选择看到并感知什么样的世界。而我,向往安妮迪拉德的听客溪,也希望能如她一样,保持赤子之心,在这谜一样的世界里,遇见自己的听客溪。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五):贴近大地的感觉

  老家是丘陵地带里一个僻静小村,依山傍水。自打有点力气,就跟随着爷奶下地上山,忙农活同时也玩。春天播种插秧,挖笋或者去山上找新鲜杜鹃花吃,夏天屁股溪里耍,抓鱼摸螺丝,也抓知了偷果子,秋天收获,在金色稻田里造迷宫,冬天等下雪和结冰。远近的山都爬了个遍,就为消磨时光,看看山头有什么。小时候也没电视家长不管成绩,上课内容貌似也不进脑子,只记得哪条山路最好走,哪里好挖蚯蚓。也记得奶奶会在初一十五烧几小蝶菜放天空下,祭拜不知哪路神仙,希望风调雨顺家人平安。那时还不知道什么叫世界,还在漫无目地生长,被天地补养,和地里的西瓜一样。

  到后来知道了城市,也学会了吐槽城乡差异,但还是会觉得自己这一代人乡村童年是珍贵的,它为我们存留了贴近大地的感觉。

  但很难描述贴近大地是具体什么感觉,用本书作者安妮·迪拉德的话描述,大概可以说是感受“丰沃背后的驱动力”。

  一直以来人们依靠自然,到利用,然后回归,慢慢创造出了城市。“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是一句温暖的口号。如甜蜜梦境般温暖。人们挖出山石打造发亮的钢铁建筑精巧房屋,把草木拼凑成公园,城市像一个负责输出快乐游乐场。人们沉浸在自己建造的生活中忘乎所以地生存着。城市就像一个个精巧的蜂窝或者蚁穴,铺在地球上。不可否认的是,人类有着硕大而复杂的大脑,创造了很多生存以上的东西,但在“生存”这件事上,大概和蜜蜂蚂蚁没有什么区别,和任何物种的存在都没有区别。安妮说这种让生物去“生存”的“驱动力”是一种“巨大压力”。这个压力因其未知而显得可怕,因此人们把它赋予给上帝、安拉和元始天尊。

  安妮消除了我对城市的偏见发现了这种偏见没有由头,就好像为什么要去嫌弃一个蜂窝?人类的骄傲应该也是被创造物之一。人类也应当得瑟——如果复杂精巧是美的一种,人们创造了文明和文化。窃以为人类的这种创造也离不开“生存”这个命题,人类算是在地球的答题者中,发挥得最漂亮的一位了。或者像安妮说的我们只是一个“怪胎”,只是“在毫无道德的世界里创造了道德”。

  反观这个偏见,其实牵扯不上太大的命题,大概仅仅是因为城市让我感受到了生存的压力,然后产生了生物本能的反弹。城市是漂浮在大地上的游乐园,是人造的机器,似乎让人难以依靠,而我怀念的是或许是可以紧靠大地的踏实。但这或许不是城市的错,只是人类为了“生存”所采取的策略。学长说过大艺术表达的是生命力,大概城市的繁华,除了充斥的湿热的欲望与冰冷的墙体,也是人类的生命力的一种体现。

  安妮在书中描绘了很多相对于人类奇奇怪怪的动物行为,指不定它们也有属于自己的“文明”,但肯定会比我们更纯粹吧,因为它们似乎都坚信唯一的“丰沃背后的驱动力”,严格整齐孜孜不倦地前行,交织在一起,造就了精致复杂的美。而人类却是在创造的文明中生出了各式各样深深浅浅的“信仰”,然后造就了一种新的纷繁复杂,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不真实地存在——它就像是在人们大脑的梦境里。同时,人们也在这梦境中,寻找这自己生存的养料,它是我们的困惑、我们的爱恨情仇、我们的理性,还有我们对美的追寻。而如图安妮所说,这么繁复或许也就是美的一种形式。奢华而浪费,却又精致而规整。

  而死亡或许是这种“丰沃背后驱动力”最高效的执行者。它让我们所有的繁复体现了意义。死亡不是永恒不变,而是新生的前提,是前进的力量,也是这种力量的体现者。或者,死亡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当下的逝去,是一种瞬间的改变?是不是我们期待的永恒只会让我们无法逃脱梦境,或者只会在梦境里永远纠缠?

  安妮在听客溪的“朝圣”似乎能够唤起“贴近地面”的感觉。会让我想起小时候夜里在山里回荡着的布谷鸟叫,回想起夏天夜晚头顶璀璨到让人窒息的星空,还有不同季节树林的气味。让我们知道我们创造的“城市”,只是这繁复世间很小很小的一块。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六):不要失去神圣的好奇心

  断断续续看完了安妮·迪拉德的《听客溪的朝圣》。这是一本独特视角的散文集,堪比梭罗的《瓦尔登湖》,甚至比梭罗的视角更活泼,生动,富有年轻的诗意。从安妮的细微观察中,我们窥见了一个巨型田鳖吸干青蛙的过程,也看到了螳螂无动于衷吃掉配偶时的残忍场面,抓住了麝香鼠难以捉摸的作息,也在静谧的夜里看着一只蚊子神奇的吸吮一条花斑蛇的血液。

  她在听客溪居住的半年中,用细腻的感官去感受大自然,接受大自然,描绘大自然,大到宇宙万物存在的奥秘,小到一只线虫的生存几率。她有着孩子一般的好奇心,且无时不刻存在着,并没有随着岁月的增长而消逝。

  在书中迪拉德写道:

我在某个地方读到一位爱斯基摩人的故事,是在哪里读到的已经查不到了;这位猎人问当地的传教士:“假如我根本不知道有上帝和罪恶这回事,会不会下地狱?”传教士说:“不会,不知道就不会。”爱斯基摩人很认真的问他说:“那么,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呢?”假如我不知道有轮虫和草履虫,以及一池子绽放的浮游生物充塞在那逐渐死去的池塘里,那一切都没问题,可是我已经看到了,我无论如何得处置它们,得考虑它们。爱因斯坦说:“绝对不要失去神圣的好奇心。”因之我将显微镜由橱子上搬下来,在膜片上滴一滴池塘里的水,试着将整个春天瞧个清楚。

  每一次合上这本书之后,我都会惊叹于作者对于微小事物的观察和描写。写这本散文集时她只有二十六岁,眼睛里装的是童真,思想却带着哲学家的成熟。书里没有任何感人的故事,如果喜欢速食小说的朋友可能一眼都看不下去。在我浮躁的时候打开它,第一眼也是极尽努力的,但看下去便全然被她的世界包裹住,像是被吸到了一张网里,四周的嘈杂瞬间消失。

  她眼里的世界是真实存在却被我们忽略的世界。如周云蓬对她的评论:“她的眼睛忽而是显微镜,侦查昆虫的表情,忽而是天文望远镜,遥望星系的聚散生灭。”她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她能够站在观察者的角度对被观察者做出准确的解释和生动的描绘。她通晓生物的科目,熟知物理知识。对于丛林里的大世界来说,她是一个称职的解说员和高级的绘画师。

  同龄的女孩在忙着和男孩谈恋爱,她却在听客溪的一只草履虫里找到了宇宙的真谛。

  相比之下,我们的好奇心却早已在这个五花斑斓的世界里变了模样。脚下的蚂蚁或是丛林里的松鼠,还有那散落在泥土里的稀奇古怪的小东西已经从我们的成人世界里渐渐失去了吸引力。如今我们的更加喜欢从别人的故事里获得些许乐趣,或是电子屏幕后面一条又一条不断刷新的讯息。

  最原始的好奇心已经离我们而去了。且走得决绝。

  忆起小时候,我能一整天只摆弄两节电池,或者自言自语搭积木,又或是画一整天的画儿,我喜欢观察人们蹬踏自行车时的动作,喜欢听妈妈穿衣服时发出利索的声音和外公穿着胶鞋走在沙地上的声响,喜欢摘一朵花放在幼儿园里的花池,以为它可以在那里生根发芽。我细数甲壳虫的斑点,观察苍蝇挠头的频率。但是这一切现在都只发生在我对童年的记忆里了,不再勾起我任何注意。

  迪拉德写道:“你可以为小孩买具显微镜,并以一副了不起的口吻说:“孩子,你看哪,一小滴水里的丛林。”小男孩去看,把池塘水、面包上的霉和洋葱发的芽拿来玩上一两个月,然后开始投篮或玩赛车,把显微镜丢在地下室的桌子上,永远盯着自己的镜子看——你就说他慢慢长大了。”

  当我们更加关注镜子里的自己时,也就意味着真正的自我开始觉醒,之后便将注意力都放在了自我之上。这是人类必然要经历的成长过程,不可阻挡。

  你不再端详一朵花的美,走过一片花海的时候你只是拿起手机拍一张照片,发到朋友圈里表示你曾欣赏过她们。但是你没有认真的观看一朵花的完美形状和花蕊上鳞次栉比的花粉。你不再抬头探寻云彩飞行的方向,不再跟踪蝴蝶的轨迹,不再于夏日黄昏的午后观察一只蜻蜓的翅膀。你发觉这一切行为离自己非常遥远。

  你的视野里只剩下生活生活生活,你急着要更好的生活。

  只有当你给精心培育的绿植浇灌时,给金鱼喂食时,你的那颗温暖的原始心才会回来。你会惊叹于他们的枝叶是多么神奇,竟然可以分叉,伸展,从一根茎长出小小的嫩叶,然后变大,变深,永远保持着新鲜的叶绿素。你抚摸着小鱼的身体感受他们湿漉漉滑腻腻的鱼鳞,你会在他们张大嘴巴吃掉鱼食时会心一笑。短暂的沉浸在这些小生命带给你的快乐里,然后很快回归现实。

  能够放下自我,融入自然并能够全身参与自然甚至要去理解这个宇宙的人不占多数。这些少数的仍保有好奇心的人,能够脱离世俗的捆绑,发现通往真理的路径,解释出宇宙的光芒,也是他们,最终带领人类走向了更好的未来。

  梭罗在《瓦尔登湖》中写道:“再没有人比自由地欣赏广阔的地平线的人更幸福的了。水天相接,美好的终极。广阔的世界,孑然一人,多么奇妙的组合。”这样一颗充满好奇的心,是神圣的,不可多得的。它对自然是敬畏的,在人生寥寥数年面前,它仿佛是永恒的,向着宇宙万物一起生长。

  其实这颗心就藏在每个疲于奔波的灵魂体内,当你被一片雪花的完美形状所惊叹时,当你惊诧于果实如何掉落时,这颗心就浮出了你几近枯竭的海洋,在你的眼前打开大自然的古老秘密。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七):她像一棵植物

  《听客溪的朝圣》,书名吸引了我,题材也吸引了我。听客溪,听起来就像瓦尔登湖一般迷人,你会不由自主地想像,这个孤伶伶的住在山中一年的居民会带给自己什么样的美景描画。许是自己心中始终住着童年那幽静的生活一般,我对于写自然笔记的作者们总是有莫名的好感,就像是要在书中去找寻自己失落已久的世界。

  先说说作者,其实这些你完全从每个地方找到,可我还是想一一赘述一下。这本书完成于二十六岁,这个年纪足够年轻也足够成熟,这完全与她个人的成长经历有关。一九四五年出生于一个富裕家庭,爱好广泛。再看看冠在她身上的头衔,作家,诗人,博物学家,语言大师。只能说让人惊叹。这本书在她二十九岁时获得普利策奖,在美国文坛激起巨大回响。而现在,她不旅行不见陌生人,不签售,不接受采访不帮人写序,不在电视上露面,不信任维基百科,每年仅进行两次公共阅读。可以说她现在的生活方式很好地鉴言了她当初的写作,她活得像一株真正的植物,让人敬佩。

  当初因为一场病,她躲进深山生活,由此才有了这部《听客溪的朝圣》。也许只有经历过生死的人,才会对大自然有着更深切的依恋与信任吧,人返朴归真,内心安静,才能听得懂大自然的语言,所以安妮的文字里,忠实地记录下她所看到的一切,春夏秋冬,雨,树,光,叶子,昆虫,那些在忙碌的城市生活里看不到的景象,在大自然里从不停歇地上演着,人们真该为忽略了这样的美而惭愧。

  这本书是独特的。拿它和《昆虫记》相比,它更多了几分诗意,而〈昆虫记〉更多的具有科学性。拿它和〈瓦尔登湖〉来比,又比瓦多了几分理性与科学性,瓦尔登湖的文字带给后人的思考我觉得无人可比,而〈听〉一书显然比它读起来略粗糙了一些。

  应该说,每本书都是独特的。每位作者去发掘的角度都不同,对于人生的思考也不一样,写作的手法也有区别。这本书在我看来,是一本忠实的书,作者忠实地记录着自己看到的,也忠实地去调查了,同时还加入了自己对于生命的种种感悟。可是有时读起来有点儿累。可以说,这本书完全是作者的一种宣泄,故此她长篇累牍地把她所看到的东西一一铺陈,以致每段文字过长,读到每一篇的后半段都有点儿不堪其累。我觉得文字还是精致一些比较好,考虑一下读者的感受,当收则收。

  其次想说说译文。不巧的是我在这之前刚刚读过中国当代文学名家鲍尔吉的书,正沉浸在一种汉字的无限美好之境中不能自拔,故此读到这本书时,不由地感觉到在文字的美感上的巨大落差。本土文化对于自己的文字当然运用得相当娴熟,这占了大便宜,但不巧的是我在一前一后读过,就不免要相比较,便觉得这本书在译文上(或者是原文?我不清楚,我不可能去看原文)还欠点儿火候,有些句子译得太长也太直白,缺少散文的愉悦感。这段话说得有点儿太冒昧,还请有水准的大家谅解,但这是我读此书的真实感受。

  除了国外的这些自然笔记外,我们中国也有越来越多的作家们开始创作自己的自然笔记。其实人不必说非要走多远看多少东西,有时就是自己身边的事物,一些花一些风景就够你写得很多很多了。当然,你要有一棵足够安静的心,有勇气在这个忙碌的世界里停下脚步。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八):文学中的生态之美

  文学中的生态之美

  文/米雪

  当《瓦尔登湖》被徐迟翻译出版之后,梭罗的生态思想在中国的文坛浸润开来。生态文学逐渐为大众所熟知。生态环境的恶化,生存环境的破坏,使越来越多的关爱环境的文人作家,拿起了手中的笔,投身其中。

  安妮-迪拉德作为美国当代著名的生态文学家,二十七岁即出版了《听客溪的朝圣》,这部致力于探寻人与自然、人与世界生态关系的生态文学作品。她用自己的笔写眼中所见,脑中所想,写心,写自然,“笔笔皆随意,却处处充满精细的美”。

  这部一九七五年获得普利策文学奖的作品,源于迪拉德一九七一年所经历的一场几乎致命的肺炎,由于需要休养身体,她在弗吉尼亚州的听客溪生活了一年。正是这不寻常的365天,成就了《听客溪的朝圣》。一花一世界,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宽广,心有多虔诚,世界就有澄净。每一个虔诚的朝圣者都是值得敬畏的。

  书中所记录的文字,就是作者在听客溪那一年的生活。她用手去触摸这个世界,“我再度举起双臂……青草乒乓摇摆。……一阵新的风吹起,我接纳了那些蚱蜢,一如我接纳这阵风。”她用眼睛去看世界,“在春天里,太阳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溜到地平线下,而天空依然发着光。”她用心去感受世界,“仿佛一股推力浮现,仿佛鱼之化现,这种萌动,这种蓄势待发,就像躺在壳里,成熟饱满的核仁,准备开裂;像原野上的七叶树果子,跃动着新生的光芒。”她以各种不同的方式探寻着人与自然的本真关系,并以开放而专注的心灵观察周围或动或静的世界。大自然的美丽,生物的残酷,在她灵动而细腻的文字中跳跃着。

  “这是我所渴盼的较为简朴的气候。叶片掉落的树木脆且寂寥,小溪清且冷冽……”迪拉德喜欢这种可以亲近自然而且简朴的生活,她住在小溪边里的锚屋(有些不过是拴扣在听客溪边的陋室),养着一只曾经在其胸前画“血玫瑰” 的猫和一条金鱼。清晨,在鸟儿的鸣叫中醒来,在美妙的森林中散步,在静寂的夜里写作阅读。她用自己作品记录生活中的大小事情,与自然界相处的点点滴滴,将自然之美用心传递给所有的人,真实回归人性的淳朴。

  生态文学家不仅要有一颗生态良心,亦需要很好的文学修养去呈现。迪拉德开启了日常生存模式,用她自身真实的生活为我们揭示了文学中的生态之美,而这只是整个生态环境下一个小小的缩影。其作品的生机盎然与睿智纯真,让我们感受到了生命中希望和力量。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九):一个旅居者的天问 by桑瑞临

  读到《溪畔天问》是偶然的,它是今年参加美国中学生十项全能比赛的必读书目,也是文学考试必考的内容。我一开始读的是英文版,但由于实在是晦涩难懂,所以就直接开始读中文版的了。我读得十分辛苦,但也十分欣慰;我或许有些难以理解那些哲学与宗教的影射,但我深深佩服这位女作家安妮·狄勒德,也被她那深邃而美丽的语言所打动。在繁复的文字描述中,在前所未闻的生僻用典中,在沉在大脑最底处隐隐约约的意识流中,我想我明白她要表达的主旨;我渴望,一下子近乎崇拜般地渴望看到她笔下独特形状的莲花的瓣,如同触手般沿着粗糙的土地蔓延,像古老部族的图腾,祭台上的莫名鲜血汇成的图案。

  《溪畔天问》直译过来叫“听客溪边的朝圣者”。安妮作为美国超验主义作家之一,写的东西和梭罗的《瓦尔登湖》很像;这本书没有什么情节,只是记录了安妮独自居住在听客溪边日常的自然观察与思索。看似“无聊”的作品,是作者智慧与博学的结晶。从全书第一章开始,这本书就注定不是纯净而天真的“大自然观察”了。“天地游戏”是第一章的标题;作者从胸口被猫抓出的血印子开始写起:“玫瑰?还是象征着死亡?”我们只不过是被摆在了这个世界上而已。她在溪边行走,观察树,鸟,河里的生物。她也眼睁睁地看到一只潜在水面下的巨型水鳖把一只青蛙吸到只剩下一张空皮囊。她说,自然从来不是美丽的,而是残酷。残酷不是故意的残酷;是神潜逃了,不负责任地丢下一切丑陋,是开了个过分的玩笑。但她的内心深处,仍然不灭的是一个美丽的自然界,她喜爱的自然界;她一直都容纳着这份缺陷,因为她幸运地目睹了真相。

  在十五个章节里,安妮写尽了听客溪边一切动植物,在美与丑,自然与矫饰之中穿梭。她学习着真正的“看”,学习着如何抓住当下,希望解释这个自然界的真实面目。称她为“朝圣者”真的是别有用心;除了对宗教意味的体现,更重要的是这“朝圣者”并非用双脚行向圣地,而是在思索的旅程中朝圣。虽说她寸步未离听客溪,但她在某种意义上在此旅居,边走边看,边听边想。一个人的天问,实则也是自问。安妮曾自省,之所以她对于客观的自然现象如此在意以至于去思考,全归咎于她会“思考”的缘故。她说,人与神唯一的区别便是:神不像人那样拥有自我意识。是这份“自我意识”无形之中让人类拥有丰富的情感与思想,哪怕所观察之物只是“存在”罢了。有时我想,我盼望作一名如安妮般的旅居者,旅居心界。但是否能一直坚持“朝圣”,能否懂得“朝圣”本身每一步走下来的意义,就更值得深思了。

  《听客溪的朝圣》读后感(十):贴近自然的生活

  车水马龙的城市,灯红酒绿的都市生活,每一天都是在繁忙和嘈杂声中渡过。如果有一个来一场旅行,或者只是单纯的厌倦了现在的生活,去大自然里走走,或许就会发现一种与现在都市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感触。

  本书主要的是记录了迪拉德山中一年的生活,每一篇都像美丽的谜,让人们去看到了造物主的秘密。空中的鸟、地上的植物、宇宙中的形象,笔笔随意,却处处充满精细的美。作者让人们大自然的不同面貌,有时令人感动恐怖,有时充满无限慈悲。若是自己能拥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那么可以恭喜自己的说自己已经为自己攒下了一生的好日子。

  听作者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的所见所想所感,自己也不由的会想起了一些想去触及自己的画面。年幼的时候看过一个故事,说会一个会画画的男生为了给重病的女生希望,画了一个树叶绑在了树上。女孩觉得最后一片树叶落下的时候自己的生命也就该结束了。但是最后一片“树叶”始终在,于是她有希望,活了过来。我曾经想着,自己也要找到这样的一片树叶,在树上的最后一片,然后好好的收藏起来。于是,那个秋天,每天我在银杏树前来来回回,数着自己能得到最后一片树叶的日子。一天、两天、一周、两周,突然的有一天,我发现树上已经没有叶子了,看着满地的金黄树叶,根本就不知道哪个才是最后掉下来的。有些失望,有些懊恼,还觉得自己有些傻。慢慢的在树叶铺起的地毯上面来来回回的走了几圈,又坐了下来。让后看着天空发发呆,心情居然又好了起来。

  我只觉得能在大自然中放松心情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作者看到的比我们平凡生活要多的多。巨型田鳖的掠食、麝香鼠、会发光的树等等。我也不会考虑到说地球是个花岗岩组成的,动物、植物的起源、分类有哪些,古老的爱斯基摩人曾经有过什么传说的之类的事情。说真的,太遥远的东西都会有不真实的感觉,难以触及或者得到共鸣。可是如果说看到蚂蚁搬家,蚕抽丝结茧,螳螂捕蝉之类的,或者更是一种熟悉的场景。作者用她二十六岁的年轻而奔放的心灵,自由且大胆地去与世界上最伟大的生与死的主题的交锋。而我只是看着自然,感受一下生命的可贵,然后沉溺在轻松的和煦之风里,就如多年以前靠在那颗高大的银杏树下休息一样,自然、宁静,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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