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狐外传》是一本由金庸著作,广州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8.00元,页数:66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飞狐外传》读后感(一):飞狐外传
一 红花会
熬夜看完《飞狐外传》,最大的感受是——好想立刻去看《书剑恩仇录》啊!
红花会诸位当家在这部书中的表现当真是可圈可点,大有喧宾夺主之势——作为配角那可是太不敬业了。
先是千臂如来赵半山万里寻仇,自回疆到北京又至山东,只为太极门北宗掌门孙刚峰的斩手相托。不但自身武艺高绝,那一手出神入化的暗器工夫,更是令人击节赞叹——只听得身后一只镖飞来即可得知对方的来路师承,分毫不差。商家堡一夜,既替同门清理了门户,又指点了少年胡斐精深的武学奥义。即使险象环生,也自临危不乱,不但震慑群雄,威风凛凛,又更显出侠肠仁骨,慷慨气概。
之后又有总舵主陈家洛的书童心砚大闹天下掌门人大会,不但在福康安的眼皮子底下故意与蒙古哈赤和尚胡搅蛮缠,笑料迭出,最后还拉了桑飞虹差点抢了玉龙杯(私以为这倒是一段好姻缘)。这份龙潭虎穴之中我自谈笑风生的胆识足以叫人叹服。
后来药王庙外,胡斐与红花会诸人狭路相逢,及至晚间陶然亭畔一场激斗,胡家刀法自不必言,但无尘道人的神妙剑术也是天下一绝。而其余诸人的风采也可从只言片语中略窥一二。总舵主陈家洛非但气度不凡,武艺更高超得匪夷所思(若与苗人凤及胡一刀相比,不知又是孰高孰低),还兼有一段至情至性的侠骨柔肠。率群雄千里迢迢,跋山涉水,只为在挚爱墓前一祭。一首“郁郁佳城”足以令人遥想当年情境竟是如何的肝肠寸断。直至最后,胡斐提出了一个看似荒诞不经的请求,陈家洛听后,感叹若是当年墓中的她临死之际也能见到自己一面“那是多么的快活!”,可惜却终未能如愿。思及此,竟也慷慨应承下来,随胡斐前往马春花床前假扮福康安,给予那可怜女子最后的慰藉。
以他今时今日的身份与地位,若非至情至性之人,断然不肯答允这等异想天开的请求。也唯有至情至性之人,方能明白这世间,情之一字。最是无常。推己及人,又何妨异想天开一次,为另一位同在天涯沦落的女子带来一点虚幻的希望,令她可以在美梦中安逝?
二 爱与被爱
金庸自己也说,《雪山飞狐》的主角其实是胡一刀。
确实,整部《雪山飞狐》中,最精彩的部分便是玉笔山庄中诸人谈论当年苗人凤与胡一刀大战五日的经过。而胡斐在其中的人物性格就显得单薄了些。
而在作为前传的《飞狐外传》中,这个人物终于丰满了起来,也迎来了他最初的爱与被爱。
还记得当他还只是个黄瘦的少年,在商家堡外看见马春花与福康安的亲昵缠绵竟仍不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但多年之后,枫叶庄里,他第一次正面见到袁紫衣的时候,是不是就已经注定了后来洞庭湖畔的程灵素的悲剧?
当然,许多人总会冠冕堂皇地说所谓真爱,就是唯一,就是不可替代。
但是,谁知道呢?
没有了你以为的真爱,你也许也会遇到另一个真爱。
固然,袁紫衣高挑美貌,程灵素怯弱黄瘦。
但是我却实在不愿认为,这就是胡斐之所以爱着袁紫衣却不爱程灵素的原因。
其实二人各有所长,一个武艺高强,比之胡斐也只略逊半筹,另一个却智计百出,算无遗策,总替胡斐事事安排周到。
也许只是造化弄人,胡斐先遇见的,是袁紫衣。
但,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更可能的是,就算胡斐先遇到的是程灵素,也依然不会爱上她。
这与袁紫衣是否是胡斐的唯一无关,毕竟谁都知道,他后来又遇见了苗若兰。
所谓“一见钟情”从来就只会发生美人身上,不美的人唯有靠着其他的好处或许还能博得心上人的回眸。
但可惜,程灵素的长处却恰恰是与毒药毒物有关,再加上运筹帷幄,事事早着先机,这样的本事在胡斐看来,却未免觉得有些可怖了——即便武艺强过她百倍,又有何用,她若想害你,也不过举手之劳。
这却也怪不得胡斐,人之常情而已。
程灵素这样的女子,可交为好友,可认为义妹,却决计不可能结为夫妇。
胡斐敬佩她,感激她,怜惜她,关心她,怀念她,可就是不爱她——实在爱不起来吧,谁让她既不美,本事又这样大?
“幸亏这蓝花好看,倘若不美,你便把它抛了,是不是?”
“这位灵姑娘聪明才智,胜我十倍,武功也自不弱,但整日和毒物为伍,总是......”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胡斐没错,袁紫衣当然也没错,程灵素全心全意只是为着胡斐直至最后送掉了性命,更是没错。
谁也不曾有错。
只能为程灵素一大悲而已——为这无可奈何的爱与被爱。
想到那日道上,胡斐说道有件事“不知是否高攀”,程灵素身子一颤,脸也红了,她想必以为胡斐要向她求亲,至少也是如此期待着,可没成想他竟只是要和她结为兄妹罢了。
“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貌似沧月在《七夜雪》中也有类似情节。)
终于,程灵素还是为胡斐死了。不但为他死了,且在死后仍为他安排好了一切——用七星海棠毒杀了慕容景岳与薛鹊,毒瞎了石万嗔,还为胡斐留下了易容之物。
只要自己愿意,那便什么也不必说了。
而胡斐,想必也不会忘记自己曾被这样爱过。
幸如胡斐,曾得到过程灵素的爱。
不幸如胡斐,袁紫衣竟是自幼出家的圆性。
尽管二人玉凤定情,心有灵犀,却也不得不在胡一刀夫妇的墓前黯然分手。
此时的胡斐又怎会想到多年之后,与自己情定终身的却是不久之前自己曾亲手抱过的小女孩苗若兰呢?
幸如胡斐,自袁紫衣之后还能再遇上一个苗若兰。
不幸如胡斐,刚刚才与苗若兰互诉衷肠,却又不得不与她父亲苗人凤生死相搏,留下了一个永远未完的结局。
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
世人总是为情所苦。
徐铮自小爱着师妹马春花,而商宝震也爱着马春花,可是马春花却一心恋着福康安,至死不忘。
最后,徐铮为商宝震所杀,马春花又杀了商宝震,而她自己却又因福康安而死。
苗人凤爱着南兰,即使是在她与旁人私奔之后,仍为自己的女儿起名为“若兰”。
南兰虽然为田归农所惑而抛夫弃女,但心中却也对过往无法释怀。
那柄埋在胡一刀夫妇墓后的“冷月宝刀”既是他们缘分的开始,也是他们之间裂痕的开端。
究竟她爱的是谁,也许她自己也无法明白了。
薛鹊爱着大师兄慕容景岳因而毒死了他的妻子,慕容景岳也毁了她的容貌作为报复。二师兄姜铁山爱着薛鹊,仍然娶她为妻,育有一子。
可二人婚后,慕容景岳又多番纠缠。连番变故之后,姜铁山与儿子姜小铁终于还是因石万嗔,慕容景岳和薛鹊而死。
虽然内情再无人得知,但是薛鹊这个真正蛇蝎心肠,歹毒之极的女子实在是比慕容景岳与石万嗔更加可恶。
程灵素也是间接因她而死。
果然,心肠歹毒,即便再是貌美,也是无用。
但更令人赞叹的地方,在于布局的圆满,细节的完美,不仅突出主角,也兼顾配角甚至龙套,写出了大江湖下各自起伏的小人生。
无论是叱咤风云的英雄豪杰也好,微不足道的无名小卒也罢,在时代里,在江湖中都只不过是个体而已,但是,是拥有不同轨迹,不同经历,或许互有交集,或许永远平行的个体。
只有光怪陆离,千姿百态,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才是精彩的江湖。
小说,自然是要引人入胜。而引人入胜的方法莫过于合理地制造矛盾,或者说是高潮。
天下掌门人大会显然是本书的最大高潮。
无数本该平行的轨迹都在这转了弯,交汇到了一起。
江湖的五光十色,也就都一一展现了出来。
门派自有少林武当二郎拳昆仑刀醉八仙金刚拳大圣门先天拳鸭形门地堂拳华拳门双子门五湖门玄指门天龙门五台派等等不一而足;兵器更有刀剑枪棍棒鞭针镖烟管虎撑铁勺指套等等千奇百怪;人也有高矮胖瘦黑白俊丑老少等等各各不同。
有为了御杯你争我夺的豪客,也有看穿阴谋明哲保身的高人;有为了富贵荣华甘为鹰犬的高手,也有淡泊名利侠义为怀的英雄,有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也有狡诈奸险的真小人。
有正有邪,有外正内邪,有外邪内正,也有亦正亦邪。
精彩万分,却也令人不由得扼腕叹息。
这样一场“二桃杀三士”的阴谋令得武林从此埋下祸根,冤仇不断,自相杀伐,再也无力反抗清廷。
小人陈禹被铁门烫死;恶霸凤天南被银针射杀;伪君子汤沛身败名裂,为袁紫衣所杀;慕容景岳与薛鹊被毒死;石万嗔更是自食其果,自己下毒毒死了自己。
这种种安排无不在印证着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尤其是石万嗔,明明早已盲了,却仍想着下毒害人。哪成想别人就在他眼前将他的酒与毒酒调换了,他却不自知,终是得意地喝下了自己亲手下了毒的那杯酒。
要是世间的事都能如此简单,那便好了。
唯一称得上共性的,也许是那一颗为己的私心。
所谓因果报应,又该怎么报呢?
现实总是太过复杂与无奈,所以才更加艳羡小说中那些近乎理想的生活。
身怀绝艺,仗剑红尘,与三五知交纵横天下,快意恩仇,那该是何等洒脱,何等痛快!
即便刀光剑影,明枪暗箭,波谲云诡,虎穴龙潭,也远胜过柴米油盐,蝇营狗苟,为五斗米而折腰。
诚然,在那个名为“江湖”的世界中,也有阴谋诡计,叵测居心,也有阴差阳错,生离死别,但主角总能化险为夷,反败为胜,而恶人也必会自食其果,不得善终。
说到底,人人都会厌倦于自身的平凡与生活的庸碌。所以我们才需要那些即使捧在手中,却仍遥不可及的江湖。
《飞狐外传》读后感(二):打起手鼓唱起歌
这是我通过阅读的方式接触的第二个金庸的原著,小时候通过电视剧接触了大部分金庸作品,但是影视剧是改编来的,当然为很多人所不齿,所以光看影视作品定然不好意思说自己了解金庸武侠小说的。之前有人推荐了阅读顺序,第一本该是《书剑恩仇录》,第二本便是这本《飞狐外传》,恰巧这两部作品我刚好没看过影视作品,所以完全是持陌生新奇的眼光看它的,《飞狐外传》被公认为是《雪山飞狐》的前传,简要了解一下《雪山飞狐》的内容,发现其实它是《飞狐外传》的外部嵌套,当然内容也短小得多,估计是金庸的长篇武侠里最短的一部了。按道理来说,《书剑恩仇录》《飞狐外传》《雪山飞狐》三部小说的背景是金庸小说里最为靠后的,定位于乾隆年间,三者互有衔接,所以如果非要制定一个阅读次序那么这三个一定挨在一起,当然我也认同把它们置于首先阅读的位次,因为它们是金庸早期的作品,深度不及后来的那些,而且里面涉及的武功真实性很高,尤其是这本《飞狐外传》,其中涉及的功夫几乎全部来自现实,所以如果将这几本很好地阅读下来,后来的那几本一定会很享受,从现实过渡到虚幻,本来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而且,后来的那几本书艺术性更高,可读性强,把重头放在后面,更有盼头。当然,这三本也有自己的长处,单就《飞狐外传》来说,它向我们呈现了一个人情世界,这个世界到现在都是存在的,武侠小说称其为“江湖”,当今世界将其称为“社会”,大同小异,金庸的冷眼旁观,映射到小说中,别有一番风味。看到书中诸位好汉的行径,当真是佩服得很,英雄之间惺惺相惜,正义是树立威信的唯一有效途径。多少次,胡斐化险为夷,皆是拜他平日的豪爽结交下的情谊所化解,人情,便是不斤斤计较,不触及原则时且放人一路;却不是处处小心、时时算计;前者活得潇洒轻松,后者活得筋疲力竭有时还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胡斐便是前者的代表,这样其共同利益者不管是何种类型的人,只要没有深仇大恨适当时机当然会帮他一把。说到底很简单,就是信任问题,你付出的是什么,赢来什么的可能性更大。
似乎,金庸的小说结局都不是十分圆满,单说这本《飞狐外传》,有情人不得眷属,三人阴阳隔、天涯隔,当然也是明显的悲剧。读完心里很不舒服,可是竟然给自己的书评起了这个名字——打起手鼓唱起歌,很欢快的样子,确实,该在大悲痛中寻觅出欣喜,绝处逢生透露着一分美感,我愿意寻找这份美,这样,想打起手鼓唱起歌,自然有来由,胡斐的成长,他的正义感,红花会的相聚不散,这些都让我很欣慰。刘瑜说“小集体是抵抗大集体的唯一途径”,对于这句话我深表赞同,从《书剑恩仇录》中延伸来的红花会是一个怀有宏伟目标的小集体,我很喜欢这个小集体,诚然他们在向梦想发起进攻的时候遇到了很多阻挠,直到最后也成功不了,但是他们并没有消沉,而是潜伏下来以期下一次进攻,他们生活的最高目标就是对抗清廷,这甚至是他们的一种信仰,这里透露出一种反抗精神,说不上什么,就是要反抗。比起历史上的正经推翻皇家的起义,他们很另类,最明显的是——他们基本没有军队,从《书剑恩仇录》中可以看出,他们推翻清廷的“幼稚”想法是策反乾隆,这是自上而下的起义,他们并不身居显位,这样成功的几率很小。所以若隐若现地,我感觉他们对于这个目的的实现并不十分看重,他们看重的是彼此间的情谊,是这种美好生存状态,他们更多的是将反清复明看成一种宗教性的东西,由此加深他们的情谊,抵抗外部用以粘合内部,不管怎样,我喜欢这个小集体。
刚刚说到这小说里的功夫不太玄,所以较宋明时期的江湖各大家自然不足挂齿,书中或多或少地也透露出这番意思,天下的武林门派基本都呈衰落之势,后继无人是一大痛,后继无人的原因要么是德行不佳,要么是资质平平,朝廷为对抗武林反清情绪,又挑起许多纷争,互相残杀更加重了这种趋势,同时又用官位财宝笼络了很多武士,人心不古,武林败落是必然趋势,直至今日,当然没什么武学大家了,只隐隐的江湖和不甚纯洁的少林寺武当山······在评价《书剑恩仇录》的时候,我胡乱给书中人物的武艺排了序,这种行为很多人不太认可,这本书中我想还是不要严格划分名次了,毕竟肯定比不上金庸取材于宋明时期的那些武人。只想简要就武功随便扯一扯,首先,胡斐自小就是单单靠家传胡家刀法自行练武,无人执教,或多或少会走些外路,只在特定十分承蒙赵半山和苗人凤的指点,虽有醍醐灌顶之状,可毕竟没有长期耳濡目染,所以我认为胡斐的功夫还有很大进步空间,当然,直至本书结束,胡斐的功夫应该还是比不上苗人凤的,虽然他们没有正面对抗过,同时,我认为陈家洛、无尘道长等人的功夫也在胡斐之上(这个金庸也没有言明,可是陈家洛曾淡定地同愤怒至极的胡斐对招基本持平就已能令读者分出伯仲,然后年迈的无尘道长和精干的胡斐对招丝毫不占下风,还能在斗完之后大败大内高手,当然彼时胡斐也斗了好几个高手,但对手能力却在无尘道长的对手之下),但贵在他是少年,日后或许能有不少长进。
书中没能对青年胡斐描绘一下外貌确实有点遗憾,他和程灵素、袁紫衣的故事我认为很有美感,书中描写的洞庭湖畔白马寺的胡斐寻找毒手药王那段我很喜欢。金庸旁敲侧入的写作手法也很高明,他总是在开头处大谈配角,再慢慢引入主要事迹。先简要概括一下本书的几件大事吧:
胡一刀意外死在苗人凤手中,二人情同手足,其实是奸人所使奸计。胡一刀之子胡斐在商家堡遇到一众武林好手(包括赵半山),崭露头角;几年间,游历大江南北,在广东佛山镇遇到恶霸凤天南欺死钟阿四一家,虽素不相识亦因此而将其视为仇人,屡次寻他报仇,却屡次被袁紫衣阻挠,辗转为救治苗人凤的眼睛与程灵素相识,两人义结金兰,程灵素虽深爱胡斐,却因胡斐心中有袁紫衣而黯然,他们一路向北,途遇马春花一行遭遇,插手管了“闲事”,最后到了北京,武林大会是本书的高潮,毕后,胡斐结交红花会,袁紫衣真身显现,终不能与胡斐偕老,程灵素为救胡斐盅毒而亡,从此阴阳天涯相隔。
虽然是由许多大事汇集而成,但其中很多细节也是相当精彩的。毫不掩饰我对程灵素的喜爱,她的细心、聪慧、识大体、善良、仁义等等品德汇集在一起极为惹人眼球。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胡斐和袁紫衣不能在一起是因为袁紫衣的执念,她不还俗,终究要离去,虽然心中痛苦万分,胡斐和程灵素不在一起是因为胡斐心中深爱袁紫衣,程灵素仅仅是一厢情愿,这种关系仅仅能用事迹加以映射,显然不易揪出来细加斟酌。
用书中的一小段话结束吧:
胡斐追了出去,颤声问道:“你······你去哪里?”圆性道:“你何必管我?此后便如一年之前,你不知世上有我,我不知世上有你,岂不干净?”胡斐道:“我不要干净!我只要跟你在一起!”话声甚是固执。圆性柔声道:“我们命里没这福气······”话没说完,拂袖出门。
《飞狐外传》读后感(三):怪你过分美丽,因你足够平凡
看了这么多部小说,没有哪一部让我对于两位女主的取舍这么纠结的。
袁紫衣很可怜。自幼孤苦伶仃,而害死自己母亲的罪魁祸首偏偏是自己的父亲。本可以在天山念经颂佛一辈子,却因为要报仇遇到了胡斐。爱着胡斐,却因为自己是尼姑,不得不逼着自己远离他。也许爱一个人很容易,也许为一个人抛弃一切也很容易,但是要逼自己去不爱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却很难。
程灵素是可怜的。父母双亡,本可以一辈子在药王谷种花采药,奈何因缘际会遇到了胡斐。她知道胡斐不爱她,却凭着一股执拗的性子和他结拜为兄妹,可是胡斐每一声妹子都像一把没有拔出的刀又深深戳了一下。她可以很轻易的毒死自己的情敌,但是没有,因为她怕他伤心。她的爱让人可敬可畏,她的死也让人可悲可叹。如果她死后能知道胡斐日后留起了大胡子,是不是也会有一点慰藉呢。
大多数女读者讨厌袁紫衣,喜欢程灵素。因为袁紫衣太漂亮,程灵素够平凡。
可是袁紫衣占据了所有让人爱上她的因素。
首先,男性大多数对如小龙女般拥有沉鱼落雁之资却清冷脱俗的女性爱而远之,而对于如袁紫衣般拥有闭月羞花之貌而开朗活泼的女性不能自拔。
再者,大多数人都有先入为主的潜意识存在,否则,岂不是每一个小三都能成功上位。
所谓爱情悲剧,无非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或在错的时间遇上对的人。
《飞狐外传》读后感(四):一生偏爱,回望不得
《飞狐外传》即便没有前面的《雪山飞狐》的束缚,我想胡斐也无法与袁紫衣或者程灵素完满吧。一个立下重誓言的俏丽尼姑,无事扰乱凡心,最后也一定会迈不开对恩师的承诺黯然离开;而对于程灵素,在感情上始终属于“热闹是他们的,而我什么也没有”的凄凉,最后只用一命换一命,还胡斐能与后来的苗若兰续的海誓山盟。
一生偏爱袁紫衣,回望不得程灵素。
在内心中真心疼惜的就是程灵素了。从头至尾的不张扬的聪明,含有大气度大格调,即便师兄师姐人心险恶,她也能处变不惊得将危难化解,不伤他人还能化解恩怨,这种出手,这种智慧,如果是个男人,恐怕是十个胡斐也比不上的。她年纪尚小,却拥有大智大慧,如若没有前来求医的胡斐,她必然能在享受药王庙岁月静好的一生一世,安然过着江湖侠义人期望的世外桃源,像她这样的女子,即便拥有绝技的下毒本事,也是不屑于去让江湖俗世染手。然而那个侠义的胡斐,一股热血帮助他人的胡斐,让她感受到了温暖。身边的师兄师姐的爱恨情仇,险恶用心,更是烘托出胡斐的暖。我想这个热血的少年是她寒雪连天的生命中的暖暖阳光,当他照进她的生命中开始,她就已经决心一世追随。可惜的是胡斐在认识程灵素前,已经开始自己绚烂夺目的旅程,他有惺惺相惜的赵半山、苗人凤,让他看到世间的大侠风范;而最重要重要的是,他也遇到了古灵精怪,若即若离的谜一样的那抹紫色——袁紫衣。
我想对于情窦初开的少年,袁紫衣是过分绚丽的,她武功高强,却又是绝色少女;她心高气傲,却有时显得楚楚可怜;她嘴上不饶人,却又用玉凤留情。这样的女人,自然能在胡斐心中重重的画上浓重的紫色。而程灵素只是山崖边的淡雅兰花,她天资聪颖,身边却只有心怀的师兄师姐;她善良大气,却沾染了用毒这样的邪;她明眸善睬,可是却同时面黄肌瘦,并没有长开......在胡斐心中的紫色那样嚣张跋扈,这种淡淡的蓝色即便进入胡斐心中,也容易被紫色掩盖了,又教胡斐如何能注意到她二妹的心思呢。
程灵素从此成为了长在胡斐身边的一株小草,而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胡斐心始终为那个若即若离的袁紫衣牵挂。程灵素的爱情,只成为她自己的事情了。对于心中只当自己是妹妹的胡斐,她是悲伤的,却是不后悔的,因为胡斐给了她生命中的色彩。胡斐没有爱上她,但是她却可以一直陪伴他,从此她的聪明智慧只围绕着他,从此她的运筹帷幄有了意义。对程灵素自身而言,这恐怕足以实现她对他的不离不弃。她不是像袁紫衣那样心高气傲的女人,她是一个遇到喜欢的人后便看不到任何人的小女孩,她的眼中只有他,便看不到任何危险。
其实胡斐此时只是一个有一身武艺,一腔热血的少年,只有一些大侠的影子,还没有胸怀天下的气度,更没有看透世事的慧眼。因此起初对于用毒出神入化的程灵素,他会对她有猜疑,有不信任。可是程灵素却不在意,这是源于她的豁然,在这点来说,恐怕是从小出家的袁紫衣也没有获得的心气。因此袁紫衣更接近俗世,更接近胡斐。我想如果胡斐遇到程灵素的时候已经历经沧桑,已经看透世事,已经是一个豪气却不鲁莽的大侠了,胡斐一定会爱上这样的女子,他们会有诉不完的衷肠,他们会笑谈天下纷争,他们会拥有一生相伴至老的爱情。所以年少的胡斐不会爱上程灵素,不是因为程灵素不美丽,而是还没有达到能爱上程灵素的成熟,太年少,怎么会甘于白净无染的白莲?时间错了,注定属于程灵素的一场悲剧。
但是最豆蔻的年华遇到了终究就躲不过了。以自己的命去换胡斐的命,程灵素终究成就了自己的爱情。我想程灵素可以选择,她一定是更愿意以妹妹的名义陪胡斐一生,能看他平安,幸福,而不是说想通过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他对她一生的想念。因为她知道自己的这种做法是会给胡斐沉重的负担——我认为她是舍不得这样的。她既能算到胡斐可能在她死后自杀,哪里会算不到胡斐会为她的死背负一生的悲痛?所以程灵素并不是会为了让胡斐记住自己而选择死亡的人,她没有那么小性。无法选择和胡斐同时活下去,她肯定是千万的不舍,可是她知道,自从与他相遇,命运即让她一生追随他的影子。
只是她没有想到,她的死,能换来了胡斐的深情一眸。也许她的决绝的爱情,终于能在胡斐心中染上了一抹玫瑰的鲜红。对于这场生命的错遇,与她这何尝不是一个好的结局?
《飞狐外传》读后感(五):那一片七心海棠
那一片七心海棠
金庸先生的武侠作品,不论情节如何之曲折,虐心,结局均是相对圆满的。只可惜《雪山飞狐》写作在前,胡斐孑然一身的宿命已定,遂只得苦了程灵素、袁紫衣这前传《飞狐外传》的两位女主角,前者为救胡斐, 香消玉殒。 后者无奈身归佛门,骑马西去,留下泪千行。无奈,无奈,命运既定,可怜胡斐只得站在灵素坟前,看着紫衣离去。可惜,可惜,若是《外传》在前,再书《雪山飞狐》,是否胡斐还可以抓住一丝命运,少一分情债,多一分良缘。
张爱玲曾说“每个男人的生命中总有两个女人,至少两个”,袁紫衣出场在前,牢牢占据胡斐之心,程灵素如何痴情,如何相伴却也只能是大侠身边二妹,哪怕袁紫衣深知自己自幼出家,只能与胡斐刻意疏远,暗暗跟随。哪怕程灵素出场后就告别药庒,与胡斐生死相随。可是又如何?袁紫衣就算人未登场,却也随着胡斐的叹息,张望,夜醒,沉思而从未离场,程灵素一路相伴,出入生死,胡斐却也莫关心过她的一点故事和心思。金庸先生颇狠,胡斐面对痴情的灵素,“你我都无父人,我想和你结拜为兄妹,你说好么?”此语一出,真是判了灵素爱情的死刑,当如晴空霹雳,万箭穿心,当之让我扼腕叹息,非是你胡斐愚笨,却是无心!无心,无心,太不用心,“人人都说八拜之交,咱们得磕足八个头……一、二、三、四、……七、八……嗯,我做妹妹,多磕两个。”只恨情深,非是磕头而是磕心,纵是七心海棠也是一颗颗的磕碎了,尤其是“我做妹妹,多磕两个”,真是哀叹,痛惋,悲凉,愤怒,却又能何以为泄。紫罗衫动红烛移,程灵素将袁紫衣送她的玉凤还给她说:“要不然,两只凤凰都给了我大哥!”,袁紫衣柔声道:“绝不能两只都给了他”,一个自知胡斐不会爱她,一个自知自己不能爱他,真是一语成谶,最后,两只他都留不下……
如果读完《飞狐外传》,再读《雪山飞狐》,或许感觉结局还不至于如此悲凉,也许生命就是这样, 无论从哪里断开来看,都是充满了无奈和遗憾,回首青春,我们是不是也是踏着回忆的荒冢,看着心中的梦骑着白马远去,看着身边的人走着走着就失去,一路前行,得到失去,留一本秘籍,继续着我们的修行?
《苏菲的世界》中讲到一个永恒之乡,作品虽然有结尾,但作者们创作的角色却会带着作者创作的生命和性格继续生活在一个叫做永恒之乡的地方,我想那里一定有一大片七心海棠,是毒,是药,都种在那里。
《飞狐外传》读后感(六):飞狐外传
最美妙的状态不过乎全神贯注的看书,旁边的人或闹或静都与己无关了。
看过后真是感慨。对于小说中,一直安心陪伴在男主身边的女生,总有一种莫名的好感。实在不喜欢那种忽来忽去的女生,但奇妙的是,男生偏生对这样忽远忽近的女孩有着莫名的思念和喜爱。是啊,程灵素太过爱胡斐了,而袁紫衣在胡斐心中的位置太高了,以至于,程灵素是因他又一次没有听从安排而死,以至于,胡斐到程灵素死了也不知她一生的悲喜哀愁,以至于程灵素死了,他还在想圆性还俗厮守终生,让人替程灵素难过。不过这里紫衣却也让人叹息,我始终没想到她竟是尼姑,叹息叹息。
人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我执”吧,胡斐便执拗于自己没有从凤天南手下救下那一家,执拗于马春花对自己儿时的相救之情,执拗于袁紫衣的来去不定。
马春花也实是让人嗟叹,有些人总爱被表面的华而不实所吸引,竟还以为是遇到了真爱,这等水性杨花之人,命中将注定如此,连死时的种种都让人觉得可悲可笑。
《飞狐外传》读后感(七):读后感
这两天重读了一下《飞狐外传》,一如既往的虐心,为我最喜欢的角色程灵素感到痛心。一直搞不懂为什么要怎么造化弄人,为什么胡斐不早一点遇到程灵素呢?那是胡斐最开始爱上的应该就会是程灵素了吧?就像郭襄那时的幻想一样。
如果我是胡斐的话,我会对袁紫衣有好感,虽然她表面上有点泼辣,可她对胡斐还是有情义的,还为他洗掉脏衣服,可灵素才是那个最开始跟胡斐一起生生死死过的啊,灵素才是那个了解胡斐的人啊。。。
为什么我们都要那么固执?苗人凤就因为南兰危急时刻和他站在了一起就对她生死以之,胡斐也是因为心里面有了袁紫衣的影子就再也忘不了。。。其实我们有何尝不是如此,即使是没跟那个她说过几句话,可是这些早已经刻在了自己的心里,再也忘不掉,即使遇到其他人,就像白马啸西风里的: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以我偏不喜欢。。。。
《飞狐外传》读后感(八):海棠七心尽成灰
她身材瘦小,肌肤枯黄,脸有菜色,可她一双明眸,抬头一眼,清澈澄亮。她居住的茅屋纤尘不染,只简单的几样食材,也能做出香气扑鼻的菜式。
她看似弱不禁风,实则有勇有谋。她在药王庄智斗三位师兄姐,她用药使药的技术神乎其神。
她心地善良,胸怀坦荡,她不计前嫌,宽恕意图抢夺药王神篇的师兄师姐,给师兄儿子的疗毒,她谨记师傅的教诲,「晚辈一生,从未危害过一条性命。」
她是「毒手药王」的关门弟子,她的名字取自医学名典《灵柩》、《素问》,她是程灵素。
程灵素,多少人心疼的灵素妹子。
她于洞庭湖畔药王谷初见坦荡不羁、善良厚道的胡斐,从此便情根深种,不能自拔。可是她的爱,却卑微到了尘埃里。
她赠胡斐蓝花,指点他去寻药王庄,她在茅屋做饭等他回来。自相识后,她全心全意护着胡斐,「平生未曾危害过一人」的她愿意以厉害的毒药去帮助胡斐对付苗人凤。
她明知胡斐不小心丢的那支“玉凤凰”是另外的姑娘送的,却仍然为他在青草之中捡起了它。胡斐大喜,却哪里知道她眼眶一红,泪珠欲滴,转将过去的心酸。
她问胡斐,“这位袁姑娘是个美人,是不是?”“比我这丑丫头好看得多,是不是我?”
胡斐表示要和她结拜为异姓兄妹,她原本羞红的脸颊瞬间变为苍白,如此跌落谷底的心情,亦未能使自己从他身边离开,从此胡斐多了一位时时替他着想的“二妹”。
救马春芳时,胡斐说愿和二妹同生共死,她的内心是激荡的。然而她的胡大哥,怕是心中何时何刻都有个袁紫衣在,那个一见倾心,再见倾城的袁紫衣。甚至连她自己也是怎么都回避不了,时时有个袁紫衣。
爱一个人到了深处,哪怕得不到相应的回报,虽免不了黯然神伤,但也是无怨无悔。为了挽救中毒了的胡斐,她选择了舍弃自己的生命,她为他吸了四十多口中了三大剧毒的血,她望向胡斐的目光,仍然是柔情无限。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她仍然设计帮助胡斐报了下毒弑父之仇!
黯然消魂者,唯情而已矣,刹那芳华,弹指红颜老。雨打残荷,红烛滴泪,胡大哥,你的心里,可曾有过一丝她的影子吗?
不指责胡斐,无法说配不配,因为爱情的确不能勉强。未曾相爱,你叫他如何“莫负了妹子一段情”?单向的爱情难免让人惋惜,何况是美好如斯的灵素妹子。爱而不得,只道是情深缘浅,而这「爱不得」的苦楚,岂是胡斐时隔多年之后,再听到当年王铁匠唱过的小调时,潸然而下的两行清泪所能慰籍的?
《飞狐外传》读后感(九):只为那一株绚烂的七心海棠
从小学三年级暑假捧起《天龙八部》,我读过无数遍金庸武侠。年轻时心中总是想象小龙女、袁紫衣的美貌,现在却一次次为程英、程灵素等小女子感动——“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知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真希望自己从未读过金庸,这样就可以体验初遇程英、程灵素的那丝感动与清新。
我是一株海棠,却无人能懂海棠之语,
在你心里我即使开的最绚烂也不及紫色玫瑰的妖艳
最近重读《飞狐外传》,只为重新与程灵素不期而遇,只为体会她那份海棠柔情。
- 武官,徐铮,商宝震,马行空,阎基,田归农,苗人凤,一个比一个强,层层递进,另外通过平四和胡斐的对白带出隐藏高手胡一刀(得到胡一刀拳经开头两页的阎基,就可以赢得了一流拳师马行空)。大雨商家堡。
- 苗人凤冷笑三下,刚才还旁若无人抢劫分赃的田归农瞬间被吓得“面如白纸,身子发颤”。这才是大英雄。
- 苗人凤之于南兰,有点像乔峰之于阿朱,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与娇弱美艳小女子,不同仅仅在于阿朱会武而南兰不会武,所以阿朱懂乔峰而南兰不懂苗人凤。所以程序猿泡秘书妹子可能就比泡做测试或开发的妹子难一些。
- 苗人凤在想:只盼她跟著我回家去,这件事以後我一定一句不提,我只有加倍爱她,只要她回心转意,我要她,女儿要她!
苗夫人在想:他会不会打死归农?他很爱我,不会打我的,但会不会打死归农?
苗若兰小小的心灵中在想;妈妈为什麽不理我?不肯抱我?我不乖吗?
田归农也在想他的心事。他的心事是深沉的。他想到闯王所留下的无穷无尽的财宝,苗夫人是打开这宝库的钥匙。当然,她很美丽,娇媚无伦,但更重要的是闯王的宝库,苗人凤会不会打死我呢?
- 各种不要脸的,直到赵半山出现。
- 乔峰身负杀父之仇,苗人凤却有夺妻之恨,为什么盖世英雄总是活得那么艰辛,还连累了英雄的女人都是那么命苦。联想到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水浒传中的林冲竟也是如此。
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
- 商老太之恶毒,只有裘千尺可以匹敌了。下场竟然都极相似。
- “今押到凤府家丁六名,俞朝奉一名,皮破肉烂,手足残缺,当足色纹银九千两整。年息二分,凭票取赎。虫蚁鼠咬,兵火损失,各安天命,不得争论。三年为期,不赎断当。”原来天下当铺的规矩,就算你当的是全新完整之物,他也要写上“残缺破烂”的字样,以免赎当时有所争执。当铺当活人,那是从所未有之事,那朝奉写得惯了,也给加上“皮破肉烂,手足残缺”八字评语。
想起金老爷子老学究的外表下隐藏的那颗逗比的心,总是在读书时笑出声。
- 胡斐见她这条软鞭乃银丝缠就,鞭端有一枚小小金球,模样甚是美观。
见到此软鞭,怎能不想起小龙女的白金手套。此类兵器是女神专用咯。
- 那村女抬起头来,向着胡斐一瞧,一双眼睛明亮之极,眼珠黑得像漆,这么一抬头,登时精光四射。胡斐心中一怔:“这个乡下姑娘的眼睛,怎么亮得如此异乎寻常?”见她除了一双眼睛外,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饱饭似的,头发也是又黄又稀,双肩如削,身材瘦小,显是穷村贫女,自幼便少了滋养。她相貌似乎已有十六七岁,身形却如是个十四五岁的幼女。
程灵素第一次出场,我们能记住的就是那双黑漆明亮的眼睛。
- 胡斐一听大喜,伸手在桌上一拍,站起身来,说不出的心痒难搔。程灵素知他心意,道:“我给你取酒去。”出房吩咐书童,送了七八瓶酒来。
善解人意的女人总是那么美。袁紫衣却时刻散发着惹人嫌的气质。
- 程灵素从怀中取出那只玉凤,说道:“袁姊姊,你和我大哥之间的误会也说明白啦,这只玉凤还是你拿着。要不然,两只凤凰都给了我大哥。”袁紫衣一怔,低声道:“要不然,两只凤凰都给了我大哥!”
金老夫子永远是那么调皮,却又那么风雅。
- 袁紫衣上排牙齿一咬下唇,向程灵素柔声道:“你放心!终不能两只凤凰都给了他!”
唉,一语成谶,重读此句竟是伤透人心。忽然想起海上摇着小船却有四女相伴的张无忌。金庸永远不会让男主称心如意,除了那个小宝。
- 程灵素冷笑道:“你不听我话,自己爱送命,才没人为你伤心呢。除非是你那个多情多义的袁姑娘……她又怎么不来助你一臂之力?”胡斐道:“她没知道我会这样傻,竟会闯进福大帅府中去。天下只有一位姑娘,才知道我会这般蛮干胡来,也只有她,才能在紧急关头救我性命。”这几句话说得程灵素心中舒服慰贴无比,哼了一声,道:“当年救你性命的是马姑娘,所以你这般念念不忘,要报她大恩。”胡斐道:“在我心中,马姑娘怎能跟我的二妹相比?”程灵素在黑暗中微微一笑,道:“你求我救治马姑娘,什么好听的话都会说。待得不求人家了,便又把我的说话当作耳边风。”
胡斐这是在玩火,把程灵素往死路上推。胡斐一点点的撩妹,灵素越陷越深,明知不可却无法自拔,难怪好多读者不喜胡斐。
- 胡斐道:“袁姑娘……你……你……”袁紫衣低声道:“我一直瞒着你,是我不好。”顿了一顿,又道:“我自幼出家,法名叫做‘圆性’。我说‘姓袁’,一则是我娘的姓,二则便是将‘圆性’两字颠倒过来。‘紫衣’,那便是缁衣芒鞋的‘缁衣’!”胡斐怔怔的望着她,欲待不信此事,但眼前的袁紫衣明明是个妙尼,隔了半晌,才道:“你……你为什么要骗我?”圆性低垂了头,双眼瞧着地下,轻轻地道:“我奉师父之命,从回疆到中原来,单身一人,若作僧尼之装,长途投宿打尖甚是不便,因此改作俗家打扮。我头上装的是假发,饮食不沾荤腥,想是你没瞧出来。”
袁紫衣向来不受人待见,大抵就是为此了。既是尼姑为何还要主动去撩拨胡斐?同是思春小尼姑,圆性比起可爱的仪琳小师妹,层次低了太多。仪琳小师妹率真害羞又敢爱敢恨,我要是令狐冲都愿意为他出家当和尚。这个圆性却从一开始就是个骗子。
袁紫衣挑逗胡斐,胡斐又动不动撩一下程灵素,灵素妹子招谁惹谁了?胡斐、袁紫衣你们俩真是够了。
- 程灵素跪在他身旁,低声道:“大哥,你别害怕,你虽中三种剧毒,但我有解救之法。你不会动弹,不会说话,那是服了那颗麻药药丸的缘故。”胡斐听了大喜,眼睛登时发亮。程灵素取出一枚金针,刺破他右手手背上的血管,将口就上,用力吮吸。胡斐大吃一惊,心想:“毒血吸入你口,不是连你也沾上了剧毒么?”可是四肢寒气逐步上移,全身再也不听使唤,哪里挣扎得了。 程灵素吸一口毒血,便吐在地下,若是寻常毒药,她可以用手指按捺,从空心金针中吸出毒质,便如替苗人凤治眼一般,但碧蚕毒蛊、鹤顶红、孔雀胆三大剧毒入体,又岂是此法所能奏效?她直吸了四十多口,眼见吸出来的血液已全呈鲜红之色,这才放心,吁了一口长气,柔声道:“大哥,你和我都很可怜。你心中喜欢袁姑娘,那知道她却出家做了尼姑……我……我心中……” 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读之令人心碎。比起这三种剧毒或者七心海棠之毒,爱情才是无药可救的剧毒。毒手药王的得意关门弟子、七心海棠的主人实是死于“情花”之毒。大智大美之人,程灵素。
- 胡斐心中如沸,再也不顾忌什么,大声道:“袁姑娘,我对你的一片真心,你也决非不知。你又何必枉然自苦?我跟你一同去禀告尊师,还俗回家,不做这尼姑了。你我天长地久,永相厮守,岂不是好?”
胡斐啊,在灵素骨灰前你说这个?读者永远无法原谅你。
- 胡斐惊道:“你到哪里去?”圆性凝望着他,轻轻道:“借如生死别,安得长苦悲?”
元稹曾写过《决绝词》,是这样的:
之一
乍可为天上牵牛织女星,不愿为庭前红槿枝。
七月七日一相见,故心终不移。那能朝开暮飞去,
一任东西南北吹。分不两相守,恨不两相思。
对面且如此,背面当何知。春风撩乱伯劳语,
此时抛去时。握手苦相问,竟不言后期。君情既决绝,
妾意已参差。借如死生别,安得长苦悲。
《飞狐外传》读后感(十):情深不寿
现实世界里乏味可陈,即可选择纵身江湖快意恩仇。
金庸原名查良镛,写武侠小说后定笔名为“金庸”,自《书剑恩仇录》后,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而他自己最中意的是《神雕侠侣》、《笑傲江湖》之类感情激昂的。这一部《飞狐外传》谈不上多么鸿篇巨作,正是其中的儿女情长令我感动,良久不得释怀。
小说从胡一刀与苗人凤的传说起笔,逐渐引出胡一刀之子,胡斐。且说胡斐年少英雄,依着父亲留下的刀法秘籍,年纪轻轻便是一身武艺在手,自当是要闯荡江湖的豪杰。金庸先生写胡斐,不仅想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还想写出“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想来江湖人士,达成前面三句应是不难,难的是后面三句。
胡斐云游至广东某地时,偶遇钟阿四一家被恶霸凤天南压迫致死,遂发誓为其报仇雪恨,手刃凤天南。不为美色所动。胡斐所遇的美色,袁紫衣。此人不仅美若天仙,更是武功高强,与胡斐斗得不分高低,二人因机缘巧合争斗数次,竟是互生情愫,互相钦佩。英雄如他,义字当头,却也经不住袁紫衣软语相求,几次三番放走凤天南。不为哀恳所动。无论是在当地,还是在朝廷都雄霸一方的人物,低声下气,钱财、土地纷纷献上,哀求他放了自己,不要再为了毫不相干的人铤而走险。不为面子所动。江湖上叫得出名号来的人物,出面替凤天南求情,给足面子。
凤天南终究被胡斐杀了。胡斐自然是英雄好汉大丈夫,旁人便不是了么?也许真正是所处境遇不同罢,有人身怀绝技却效力朝廷,被人戳着脊梁骨骂走狗;有人为了偷学一招半式,不惜心狠手辣排除障碍;有人终生只活在复仇这一条道路上。可是,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倘若只因为不是大家所认可的“快意恩仇”便算不得大丈夫了么?仅凭自身眼光盲目地去批判他人未免太过狭隘。“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许是他们最好的诠释。
武侠小说,不仅要有恩仇,还得有情。陈灵素于胡斐的情,便让人心碎。二人自结识后,程便对胡心念往之,但程又是位十分可爱的姑娘,爱你在心口难开。如此,胡大少爷当然不明白程姑娘的心意,竟是以兄妹相处。每每读到程姑娘忸怩害羞态,脑海里总是遥想着,那个年纪的姑娘,那般情深呢喃,那婉转千回的眼波,忍不住捶胸顿足,胡大少爷怎就不明白呢。
令人扼腕的是,金庸先生把她给写死了。她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经意,当人不在了,才想起她的柔情蜜意。正如书中歌道:
小妹子对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待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我想,金庸先生肯定认为,程姑娘的情,胡斐消受不起。 世间之事,大抵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