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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2-15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篇

  《一个人村庄》是一本由刘亮程著作,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一):笔记2

  我记得三弟曾对我说过,一个人就这么可怜巴巴的一辈子,为啥活给别人看呢。三弟是在父亲走失后不久说这句话的,那时我就料到,三弟迟早会把自己一生藏起来。没想到我的兄弟们都这样小气地把自己的一辈子藏在荒野中了。——这一本没有简介和序的书,就这一段,让我湿了眼。一个人的村庄,我又忍不住在脑海里勾画我自己的村庄。一样的黄昏一样简单晚饭一样劳累的一天。风给你开门,给你关门。

  事到如今,我偶尔会想,如果可选择,那我会否决定留在黑暗的大房子里,不拿起书,不在墙上写字,什么都不。人生真像个赌局。那个清晨,我或许是在等待阳光的抵达,谁知来的是场大雨。梦开始和梦结束街道不会是一样的,记得当初是很努力体会开始,然后回头时,深呼吸用很大力气眼光定格在结局里。不要再回想那些细节幻想现实差别巨大,那个地方孤独矛盾城市,我知道,肯定还是一样有人不停擦肩,别人看不到的角落,还是有些什么令人感动东西内心最深的地方。真让人发呆。当窗外的风雨沿着来时的路忽然走远,我夜夜的蛾皇:你要握紧掌心的那1寸光阴

  书摘:

  “很多年前,我们都在的时候,我们开始了等候。那时我们似乎已经知道,日后能够等候我们的,依旧是静坐在那些永远一样的黄昏里,一动不动的我们自己。"

  quot;谁的惊扰使我生长成现在这个样子。或许从来没有。我沿那条布满阴影的村巷奔跑时追赶我的只是一场漆黑的大风。"

  quot;谁收割了黄沙梁后一百年里的所有收成留下空荡荡的年月等人们走去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出生让我在一根木头旁呆二十年我同样会知道世间的一切道理我们背柴回家的路,不是风的路小的时候,我们不懂得礼貌地让到一边去,让一场大风刮过去。整个天空大地,都是风的路了。 而我,只留住了一个村庄原来,那里叫黄沙梁"

  quot;不知黄沙梁已经死掉多少人。如果有时间,可以数数村庄周围的坟堆。"

  quot;我会数着数着把一切忘记。我会数错,漏掉嵩草拥淹的那一座。漏掉坟头塌陷已经被风刮平的那一个。把相似的散布凌乱的坟堆重数。"

  quot;我不可能走到每个角落。死亡却遍布每一寸土。如今我还记得我在空中漂浮的漫长情景。下面是荒野,村庄,匆忙走动的人和牲畜。我漫长地飘悠着。全是黑夜,望见的一切都令我担心。一声喊叫,一个不大的响动都会使我惊颤。"

  而一场一场的风却没有把我刮离这片天空。

  quot;我还记得那时望件的树木和人,弯弯地饶过一些东西又饶过一些东西伸向院处的那条路。最后我落到谁身上被她带回家。天黑前我会找到一大群孩子男孩女孩。都学会了走。我给每人一盒火柴,一大把蜡烛,让他们四散了去,走到村庄周围的角落。"

  “记住,在每个坟墓上,插一烛蜡,点着。” 天快黑了,我站在高高的房顶上。 “谁家都别点灯。” “把烟头灭了,灶里的火用灰蒙住。” 死亡发出的光,星星点点地围绕着村子

  quot;那个夜晚将非常安静,我像清数家产一样清数死掉的人。那群孩子已经回到家中。 "

  quot;数不清的柴火,已化为灰烬。我数清一个村庄的死亡,也就清楚了所有的生。"

  quot;我去世了你就要来奔丧。这笔帐你忘了别人会为你记住的。我记得我才出去一天。 "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二):梦中的呓语

  一个人的村庄,作者刘亮程。这是本好看的书,如果你有合适时间,合适的姿势,和合适的心情

  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能太忙,也不能太闲。如果你很忙,忙得脑袋都疼了,想随手抓过一本书,读两分钟,让新鲜词语灌进来,给发烫的大脑降降温,那么不巧,你看到的只是一堆无意义的回旋式堆砌的句子逻辑不通,只能使发烫疲乏的大脑中徒增一丝愤怒:什么破书。

  如果碰巧你太闲,象一个人的星期天,早就醒了,却不知道起来干什么。终于起床了,看看窗外的阳光,屋里的阴影;没有人打电话,没有人可以见面,连街上埋头走路的人都不会看你一眼。电视频道已经换过好几遍了,遥控器拿在手里,还在机械的按着换台。耳朵里是嘤嘤的噪声,你从外屋走进里屋,呆了一秒钟,又走回外屋,仍然呆立,连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儿了,心里长了草。这时候,找了这本书想看看,解解闷,不巧,你看到的,只是一个比你更加无聊的人的絮絮叨叨的梦呓般的讲述,他闭着眼,躺在阳光下的稻草堆上,丝毫不理你,自顾自的嘟囔着。只能使你已经长草的心里再多一些烦躁

  当你不忙,也不闲,可以看书,可以听音乐,可以聊天,也可以什么都不作,就那么发呆,这时候,如果你碰巧看见这本书,拿来翻翻,嗯,是本有趣的书。

  看书需要管什么姿势么?是的。请不要站着或者端正的坐着看这本书,这样的姿势,会使你的心情严整,充满理性思维,于是觉得这本书莫名其妙不知所云。也不要用太舒服的姿势吧,如果你躺在温暖的被窝里,或是靠在宽大的躺椅上,这本书会很快让你进入梦乡。最好的姿势是,全身可以放松的待着,但身体或者外界的一些感观仍然提醒着你自身的存在

  在你心情不高不敌,不好不坏的时候,我们来读这本书吧。一个乡村自闭妄想型话痨的梦呓式的自言自语;一个忘掉了人类尊贵身份,而把自己等同于牛,兔子蚂蚁疯子的讲述;一个颠倒了因与果的唯心的论述。然而,这本书是好看的。

  我宁愿相信,是我们自己的眼界太闭塞了,已经忘掉了很多东西,忘掉了很多应该记住的东西,忽略了很多一直都存在的事情。渐渐的,已经很难注意到除去自己以外的东西了。当我们忘记了自己,能看到什么?也许一切都还是那样,但是又都不一样了。你可曾注意过,风是怎样的改变着你的生活夜幕和村庄是如何对峙?在你看着狗的时候,狗也看着你,人腾起的灰尘落在牲畜身上,牲畜腾起的灰尘也一样的落在人身上。

  该出去走走了。看完这本书后,我想。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三):一个人就是一个村庄

  一个人生活在世界上,到底同什么有联系,同什么没有联系呢。

  其实生活充满了不确定性。暗和的因果关系在逻辑的表面之下,无处不在。因为逻辑是理性的产物,而因果,有时候仅仅依靠感性

  所有的诗人都在完成着对世界的占有。一边大吵大闹着要这个要那个,一边因为世界对他来说实在太大因此不能全部霸占而哭泣个不停。我以为,刘亮程其实是个诗人。他的确是。

  他完成了对他的村庄的占有。麦子、马、门、蚂蚁、男人女人、房子、风、雪、名字、生和死、血缘、树木、时间和空间。所有的一切都在名叫刘亮程的人的笔下有了归属。它们从此姓刘,就像每一个作品都有父亲一样。《一个人的村庄》的父亲是刘亮程,不仅如此,它们被赋予了灵魂,好像刘亮程把自己的灵魂分成许多份,安放在所有这些东西的身上,因此,村庄,只成为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这个村庄往往是沉默的。但并不是无声的。只有沉默才是散文力量所在,是诗歌的力量所在。散文和诗歌不需要喧哗和撕吼。也不需要争辩。用别的尺度来衡量散文和诗歌是错误的。它也不会和你争辩你的错误。

  刘亮程把自己变成了麦子、马、门、蚂蚁、男人女人、房子、风、雪、名字、生和死、血缘、树木、时间和空间。他就是这个村庄。沉默是村庄的本质。沉默是思想的本质。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四):有种体验叫“专属”

  书还未读到一半,就跑来写评论了。虽然有点不靠谱,但有几点已经是确定的了。

  这首先是一本好书,耐人寻味而又风趣横生。现实世界中,有个词性不太好的词语叫“对号入座”,我在读着文章,却一次次将自己嵌入里面。说驴话马,也在一遍遍回忆反思自己的举止言行。他说,“我从草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的道理。我自以为弄懂了他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我也来自一个小山村,花草树木、季节更替、时令轮回,这一幕幕清晰的很,只是太常见了,反而觉察不到。大自然,村庄,其中富有禅意。

  其次,被作者的天马行空想象力细腻亲切的叙述方式震撼到,也“惊艳”到。没有身临其境,却忍住不住对着他笔下的一幅幅场景拍手叫好,我们太多感叹赞美亲身经历美好,却很少有间接中转后的共鸣。“我一回头,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好像谁说了一个笑话,把一滩草惹笑了。”没有春风,我却能感受到一股春风,没有虫鸣,我却分明听到耳畔回响。

  最后,作者是幸福的,因为他的心是满的。乏味单调苦闷,在无比丰富的城市生活中,是经常听到的心情评价。但农村,一个不知名的小村庄,有简单到只剩下白天黑夜,作者却能观察入微,怡然自得。我越发好奇作者的面貌、状态,是不是行走路间,带一身痴迷与爱恋,对脚下的路、对头顶上的天、对周围的一草一木。“我全部的学识是我对一个村庄的见识”。自此后,必须相信,是否有意义、是否有趣,不在于周遭环境,而正是取决于你的内心。

  愿床头放一本,在有星星的夜里、在枯燥乏味的夜里、在心事重重久久不能入睡的夜里,它如一直催眠曲,拥你入梦。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五):一个人的世界

  很想在这里为刘亮程写几句话,因为他的书《一个人的村庄》实在很精彩

  看他的书需要心情,或者更准确地说,需要一种心境。拿起他的书时,是五月份,可是在看了二十多页后,我实在看不下去,关于村庄啊,驴啊,蚂蚁啊,风啊什么的,写得慢悠悠的,又是那么细腻,文字还要用心去看,一走神就不知在写些啥了。

  近段时间看了连岳的《来去自由》、梁实秋的《雅舍小品》、郭敬明的《临界爵迹》、维多利亚的《岛》、梁文道的《我执》,再来看刘亮程的文章,好象突然就悟过来了,明白他都在写些啥了。也认可了他那种慢慢的写作方式。

  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这本书:慢!就像一个七八十岁的老爷爷靠在冬日墙角,给我讲一个个故事日子有的是,咱们慢慢讲,故事有趣得很,咱们不急。咱们先讲吹过黄沙梁的风。讲它是怎样从村东头吹到村西头,是怎样从那条路上吹过来,碰到路上那个坑凹了一下,碰到一棵树闪了一下。

  他讲到一场风,一场可能改变了他命运的风:“我太年轻,根扎得不深,躯干也不结实。担心自己会被一场大风刮跑,像一棵草一片树叶,随风千里,飘落到一个陌生地方。也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谁都不能说他只是在讲风,更是在讲人的命运,他就像那最会指桑骂槐的泼妇,虽然嘴里不说出对象,但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她骂的是谁,形容的有鼻子有眼的,有事件情节的,不信都难啊。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经受着风的吹刮,你不知道这场风把你吹到哪去。有可能什么事就突然把你改变了,然后,你也许会在新的地方很好的生活下去。也或者,你期盼着有一天,有一场完全相反的风,把你吹回去。

  吹得回去吗?又有哪一场风,会和原来那场风完全相反,使你回去时也不会错过原来的村庄,原来的树,原来的人。就像这次动车事故,一次雷击,一场责任事故,那么多人的命运就从此改变了,那个伊伊本来在父母的村庄里活得好好的,有滋有味的,可是突然这场风,就把她刮到另一边了。她怎么还吹得回去呢?“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

  他讲起他对梦想追求,也是用这样一种方式,好象是对天空的追问“谁惊扰了我的生长。那时候,我或许会长出更粗壮的枝,生出更多叶子。我或许会朝着夕阳里一只蜻蜓飞去的方向,一直地生活下去。跟一匹逃跑的马去了我不知道的遥远天地,多少年后把骨头和皮还回到村子。或许像一汪水,在某个中午的阳光中,静悄悄地蒸散在空气中,变成一朵云在村子上空游来飘去。只有我知道我还在这里。”“多少年前,我埋首在这个村庄的土路上慢悠悠走动的时候,心里藏着一个美好去处。尽管我知道这条土路永远通不到那里,但我一直都朝着那个去处不停地迈动脚步。”“谁在那时候从背后‘呔’地大喝一声,我猛一抬头,一切都停顿了,消散了。我回过神再走时,已经找不见那个去处。生活变得实际而具体。等侯我的是一些永远明摆的活:赶车、收麦子、劈柴、上河湾割草……“谁的惊扰使我生长成现在这个样子。或许从来没有。我沿那条布满阴影的村巷奔跑时,追赶我的只是一场漆黑的大风。让我从村东游逛到村西的,只是和我一样慢悠悠移动的闲淡光阴。我偶尔仰起头,只为云朵和鸟群。我身体里的阵阵激动,是远胜于这个村庄的——另一个村庄的马嘶驴鸣。”我知道现实,可是我心里还是怀着梦想,我知道这条土路永远通不到那里,但我一直都朝着那个去处不停地迈动脚步。而这时候,是谁向他猛吼一声,惊扰了他的梦想,让他看到自己的现实,让他回到平庸的生活,他再也没有梦,他向无常追问“谁的惊扰使我生长成现在这个样子。”然后,他又否认曾经有过那样的梦,是一场漆黑的大风,让他猛跑了几步,而他以为他是去追寻什么东西。

  读这些文字,有一种很心疼的感觉,因为这些感觉在自己心里曾经出现过,只是没有他这样明晰。现在看来自然有非常亲切的感觉,感同身受。我又是否如他一样有过梦想,是否也曾怀疑过梦想,是否也曾有一声大吼惊断了我的梦。

  他写孤独的人,写坚硬的现实,用了一句话“不知道留下这行脚印的人正走向哪里,我不敢跟着他走。他是一个人。走到剩下一行脚印时,肯定远离了很多事情。”读这句话时,我就像看到风雪夜归人,茫茫天地中,就只有一个人弯着腰,穿着厚重的棉衣,在冰天雪地里孤独地走着,独钓寒江雪,钓的是绝彻天地的孤独。

  读来后来,我就觉得刘亮程的文字像诗。但是又不可信,谁的诗可以写这么长呢,二十多万字呢?可是这种诗的感觉一旦在心里播种后,就越来越觉得他的文字是诗,每一句都有表像,又有寓意,你一忽儿觉得他在写风云,一忽儿觉得他在隐喻什么。

  果然,在书的最后部分,他写到自己是一个诗人,曾经写过很多年的诗。现在有很多人专门研究他的这本书。

  看来,我在无意间,又遇到了一本好书。只是,这是属于少数人的书。

  我真喜欢他在书中描绘到的那种意境,什么都是淡淡的,慢慢的,又什么都是有意思的,有趣的。希望我也能象他这样看生活。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六):只要专注就会有所得

  只要专注就会有所得

  还是很喜欢这样的文字,干净质朴又充满智慧。一阵叫刘二的风在黄沙梁吹了三十年,这阵风真叫人喜爱。

  刘亮程的这本书据说是真正的乡土文学,乡土文学应该是怎么样的,我不知道,不过他笔下的村庄倒是能让我想起别处的村庄,想起故乡,继而拾起荒凉里的衰落的记忆。只需要安安静静的读着书中那些包谷地,母鸡,黑牛,大榆树,东墙上的西风,门口的一条黄狗,甚至是鸟叫,虫鸣,十年前的故乡的形象就能忽明忽暗的鲜活起来。同样是村庄,他却拥有它。而我,不过是走失掉的一只鸟。羽翼丰满,却再也回不去。

  读《一个人的村庄》时,难忘于村庄里散落的深深浅浅的荒凉,但更喜欢的还是那些在村庄里拥有各自世界各自生命的事物,一片花瓣,一朵云,一碟树影,一条路,但凡是在黄沙梁存在过的事物无一例外都有了生命,有了情感,有喜怒哀乐,甚至有了灵魂。花听了一个笑话,于是一瞬间的功夫全都笑开了;谁和谁家有仇了,谁谁家的烟囱便纠缠在风中像在打一场拉不开的群架;猪太脏了,于是牛和羊都嫌弃它了;路老了,走不动了,于是就坏掉了….

  我惊讶,这个一百户人家的村落竟然让刘亮程缓缓的吐出了四十万字的情感!我好奇他是如何把这些情感都巧妙的不轻不重的寄存在这些事物上的,难道在人生最宝贵的前三十年时间里,他都专注的晃悠在一个叫黄沙梁的小村庄吗?

  同样的疑问我也给了李娟的《阿勒泰的角落》,我们过着喧嚣浮躁的生活,太多时候不能明白如何在一个偏僻又遥远的角落置放自己张牙舞爪的青春,甚至在长达二三十年的光阴中。不打架不吵架不吼不闹不歌唱祖国也不赞颂爱情,在那些黑夜在那些白天他们如何像翻掉一页纸似的翻过了一天一天的岁月,而且那么轻盈那么快乐,好像他们已然超凡脱俗不需要凡世的娱乐,而我们,则不能免俗,过着最庸俗的生活,仰望他们在黎明的黑暗里听风吹亮村东的白昼。

  也许,因为专注。

  我想,只要专注,只要认真的活着,即使是在小如黄沙梁这样的村落也会有所得,至少收获很多智慧。

  也许在早些岁月里,刘亮程没有别的事情可以专注,没有时间写散文,没有精力东奔西走,他的全部世界就只有一个黄沙梁,这个时候他便专注的活在黄沙梁。因为专注,所以他可以注视到一朵花的笑容,倾听一只虫鸣的悲哀,细数一片树荫的轮回,在细小入微世界他耐心,坚持,最后所有在黄沙梁的事物,所有黄沙梁事物的情感汇聚在他充盈的头脑里,汇成一本厚厚的关于一个村落的哲学,一个人的智慧。

  由此可见,虽说大家都在说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其实要是条件不允许,只要专注,就算是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也能活出大智慧。但是专注,除了要专注的活着,还要专注于思考自己活着的这个世界,如果有精力,还要专注于自己没去活过的那些世界,比如一朵花一粒沙的世界。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七):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

  知道刘亮程是因为《今生今世的证据》,被其朴实用词下深邃的哲思和基于事实的灵巧想象所触动,遂找来此书。作者生活在村庄里,讲述村庄的人牛羊马狗,但好像他又不在村庄里。记得其中一篇写到自己花大半年修葺已然空落的村庄房屋以便有立身之所。突然之间,村民们无声地回家来,迅速地像蚂蚁回窝般驾轻就熟地找到回家的路,仿佛他们早晨才刚刚出门,然而,他们寂静地回家就像他们寂静地离开一样,对村庄和房屋的变化毫无反应,作者之间反而没有房子居住。突然之间,感觉作者被这个村庄抛弃了。“一个人”的村庄变成了一群人的村庄,唯独不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但没有人能够抛弃心中的家。

  自以为无事要读哲学,这样的乡村哲学,讲述新疆黄沙梁遥远的乡村故事,却蕴含着许许多多的对人的生存现状的思考。

  另,里面有许多描写引人深思:

  1.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2.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清晨,时间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3.明知你路途遥远,明知你很累,却送一块石头给你,是我不想让你走吗。

  4.一个人走过一些年月后就会发现,所谓的道路不过是一种摆设,供那些在大地上瞎兜圈子的人们玩耍的游戏。它从来都偏离真正的目的。不信去问问那些永远匆匆忙忙走在路上的人,他们走到自己的归宿了吗,没有。否则他们不会没完没了地在路上转悠。

  5.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 时间再没有时间。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八):春草年年绿,王孙归不归

  在西北浮光掠影的短暂拜访之后,那些沉静博大的风景在我的脑海里生了根,像野草一样疯长。于是我买了若干边疆文学书籍,开始凭文看景。从迟子建看到李娟,从东北山林看到西北戈壁,从北极村看到喀什,从黑龙江看到额尔齐斯……它们没有让我对北方的思念减损分毫,今天读完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这种感觉愈发强烈。

  刘亮程最出名的时候是十多年前的世纪之交,文艺刊物、央视、南方周末等传统媒体仍具有文艺界影响力的时候。当时40岁左右的他以《一个人的村庄》这本散文集惊动文坛,得到大量报道和部分文学奖项的肯定,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乡村哲学家”。

  刘亮程是土生土长的新疆沙湾县农民,生长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黄土中,一辈子在皇渠村、黄沙梁、元兴宫等两三个小村庄内外俯仰天地。既没有行万里路的煊赫足迹,从简短洗练的行文来看,他似乎也没有读万卷书的腹笥。《一个人的村庄》作为一本散文集,题材也并不复杂,全是作者在小村庄里日常起居的所见所闻所感。刘亮程说,他只是一个顺手写写文字的农民,他写家乡黄沙梁村的太阳、风、雪,倔强的驴、老去的狗、辛勤的蚂蚁,老人、光棍、父亲、母亲、兄弟、外乡人、他自己……

  所以,刘亮程笔下的新疆很小,小到只有方寸之地,如果想从他的文字里观赏异域风情,显然是徒劳。

  但是,刘亮程像一个魔术师,从一个两百多户的小村庄这个狭小空间里,源源不断的展示出风霜水火、万物生灵、世间百态、生老病死。空间的小,与时间的长、生命的宽广碰撞凝聚在一起,让人生出“一花一世界”的感觉,这种平和、静谧、波澜不惊,让人看到了所有生命的所有历程。这是《一个人的村庄》最大的动人之处。

  刘亮程又像一个修行者,数十年在两三个小村庄间蹀躞,除了种地、发呆、写字,似乎什么都没做,但笔下的大白话凝练的都是生命的膏腴。这种自然而纯粹的生存状态,对万事万物不加评判的体贴和理解,近乎于“道”。

  “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

  “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

  《一个人的村庄》让我明白,生活的深意并不在别处,就在此时此地、举手投足。再大的世界,只要心中有一个黄沙梁一样的村庄,就不会无处驻足。

  《一个人的村庄》因此勾起了我的乡愁。以前我常常疑虑我对出生地缺乏眷恋之情是否是天性凉薄——怎么众人都时时念怀故土,而我很少回望。看过刘亮程的文字,我才明白,仅仅是出生的地方并不足以称为故乡。这世上没有故乡的人太多,这些无根的游魂在人间东飘西荡,像断了线的风筝,很快在天空中没了痕迹;像无所依傍的浮萍,被时间的河流冲撞着破碎湮灭。

  真正的故乡是那个让人停止改变的地方,就像刘亮程笔下的黄沙梁。他在这个村庄里从儿童变成少年,这个村庄教会他黄土上的生存和劳作,教他从呼吸、行走之间看懂了生活和自然,虽然在此间度过的十年左右时间并不长,但这种迟缓而安宁、重复而专注的生活状态塑造了一个朴素、平和、通达的刘亮程。“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我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走动、居住和生活,那不是我的,我不会留下脚印。”

  这样的刘亮程,一辈子心上笔下的,都是村庄的土墙、风中的院门——真正的故乡是那个用思念让人受苦的地方。

  所以,真正的故乡不需要人亲临其境,只消知道它安然存在,也就跟到了它面前一样——你所依赖的无非是记忆和想象力。

  这样的故乡就像一个空瓶子,让人可以在其中存放最美好的心意,它们永远保鲜,哪怕念想着它的人已经被时间所抛弃。“我止住了我的心,让它永留在这个村庄里。我止住了我日渐淡忘的记忆——我自己不能留住的,我扔在风里。这个世界无法留存的,我存放在心中。”

  同样写边土故乡的作家,李娟和刘亮程都很幸运,在新疆出生长大,他们真正的故乡跟出生地合二为一,一切的乡愁、一切关于博大边塞风光的描摹都那么顺畅而合情。

  同样的新疆,在刘亮程笔下,是年复一年耕作收获的村庄,有着永恒静谧的温存美;在李娟的笔下,是广袤荒凉的原始大地,有着苦涩但忍耐的坚毅美。在张承志笔下,是奇诡丰沛的异域世界,有着张扬炙烈的野性美。

  张承志也是写北方乡土出名的作家。但是,与李娟、刘亮程不同的是,生于北京的他不是土生土长的边疆人。然而跟我一样,边疆成为了他真正的故乡。

  张承志以写内蒙古草原和北方的河知名,他也写新疆。

  作为考古和民族研究学者,长期深入西北各地,操当地民族方言,到最偏远深狹的山地进行研究探访。

  张承志鄙夷文人墨客来去匆匆、浅尝辄止就迫不及待对此地描龙画凤的“骚情”。“蚊蝇在街角狂欢,一边唱起了民俗的猎奇,一边拥挤着探险的表演。”——他这么一说,扫倒了多少到边疆“洗涤心灵”的文青乃至作家啊。但我不得不叹服他的这番批判,在面对那些平旷粗粝的山峦、不动声色的大漠的时候,我也像瘪了嘴的葫芦一样,再多的激动或怨忿只能化为无言。

  张承志蔑视“旅游”这个词汇,他实现的是他认定的真正的“长旅”:路线应是底层民众生存中的移动线,旅人的方式应当同他们谋生的方式相似。在他的散文集里,我读着他骑马越过东部天山的古道,赶毛驴车走遍火焰山的沟谷,使用蒙语只身调查塔城到博乐到阿勒泰的全部元代古城,甚至找到了传说中成吉思汗征伐开辟的车道!

  所以,张承志的《相约来世 心的新疆》谈古论今,壮阔、豪放,智识渊远、情感沛莫能挡。跟刘亮程和李娟的文字同案而读,给人呈现出另一个奇诡神秘的异域新疆。

  我跟张承志一样,嫉妒刘亮程、李娟他们这些生长于群山、草原、大漠,还有所有博大空间的人。他们是如此幸运,他们仍然与亿万年前人类发源的大自然相依,他们享受这世上无与伦比的广袤和丰美。他们的眼界无遮无碍,天地无私的向他们袒露心迹。

  所以他们有唱也唱不完、写也写不尽的故事,随便捡起一粒草籽,捋一缕阳光,就能让人倾倒。他们发出的声音那么宽广、醇厚,隔着耳膜和纸面,就叫我神飞天外。

  但是我知道,他们也是悲惨的。为了这无与伦比的幸福,他们向那片原野以时间和生命来献祭。他们的一年只有两季——在天堂般的夏季享受了多深沉的温柔和爱意,就将在炼狱般的冬季被施以多严酷的考验和鞭打。

  他们默默无言的承担命运和自然的安排,这种持久忍耐的品质散发着一种迷人的震撼力,让人不禁像张承志所写的那样疑惑:人要获得怎样的机缘,才能和美如此接近呢?人若是生于如此的美景,又会被造化出怎样的气质呢?人要是怀着这样的蕴藏和气质,又为什么默默无语、不求表达呢?

  凭着深厚的民俗学、语言学基础,张承志已像半个边疆人一样被当地人接纳和喜爱,但他说:“我的命运也仅是旁听。听见了,爱上了,心里发烫了,又无法深入,被拒之于外——那真是可怕的折磨。

  我那浅尝辄止的旅行在张承志面前微不足道,然而,从边疆回来以后,我受着跟他同样的折磨。

  《一个人的村庄》和《心的新疆》这样的文字,给了城里跟我一样的人一个窗口,回望被我们抛在身后的精神故乡。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九):说说我的故乡:那条狗,那些人

  刘亮程在《狗这一辈子》里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它们要么遭遇天灾人祸而死,要么成为餐桌上的一道菜。当人决定要杀一条狗的时候,狗再精明也逃不脱既定的宿命。更多的狗生下来不久就被主人弃置荒野,主人连自己都养不活,又哪来的食物来养活它们。一条狗能够从风风雨雨里走过来,老死在时间的尽头,在狗的世界里可以算得上奇迹了。“一辈子”是完完整整的一生,它们做不到,所以我用“狗这辈子”来作为题目,概括它们不完整的生命过程。那个时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上小学,住在皖南的一个乡村。

  以前爷爷奶奶家养过一条狗,是乡下常见的草狗,棕黄色,并不壮硕,但很高大。因为身上有几块白色的花斑,我们都叫它“花子”。乡下的狗白天四处觅食,主人能够提供给它们的,是早饭吃剩下的煮山芋和饭后的一点点剩菜,没有肉,因为主人一年之内也极少吃到肉,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为了应酬不得不去店里割几两肉,作为菜里的点缀,狗是尝不到的。要想吃到荤,就得靠自己找,有时候能碰到人家宰杀牲口时扔下的内脏,或者碰巧在山林里捉到小兔子。这些都是难得的幸福。即使捉到小动物,也得悄悄地私下品尝,不可以拿出来炫耀,以免引来同伴的争食。更重要的是,人也会与它们争食。我就曾目睹过一个人手执木棍夺一只狗嘴下的兔子。狗把衔着的兔子放下来,正准备吃,人就过来了,拿着棍子向狗吆喝,狗在挥舞的棍子下进进退退几个来回,想要夺回将到嘴的美餐,可它怎么敌得过扑面而来的棍子呢?狗放弃了,人把兔子从地上拾起来的时候,兔子已经血肉模糊、面目不堪了。

  花子相比于这些狗,它还是幸福的,至少没有人与它争夺捕获的食物。花子很听话,和我们相处得好,我们去远一点的山头割猪草都带着它,它走在前面,威风凛凛的样子,没有人敢欺负我们。我们也疼爱它,常常去池塘里摸些蚌,砸开来掏出蚌肉给它吃,有时候也会在溪水里捉到手指长的小鱼。我们在水里捉鱼,花子蹲在田埂上望着我们,好像也在热切的期盼着什么似的。

  晚上花子要跟随小叔去山坳的地里看守生姜。四面环山,中间一大片田地,地里全都种着生姜,生姜长成的时候需要防贼。小叔在山上搭一间草棚,晚上带花子睡在那。我也跟小叔一起睡过那儿。晚上走到山脚下抬头看,光秃秃的山坳上一间小棚孤独地守着清冷幽暗的天空,像一座孤坟,给人突兀的猝不及防的感觉。小叔故意给我讲鬼的故事,害我觉得四面八方都游荡着看不见的鬼。我不知道鬼的样子,也不知道鬼到底怎样伤害人,就觉得鬼是一件恐怖的东西。幸亏有花子走在身边壮壮胆子,那时把花子当成生命的寄托者了,心想鬼来了,花子会奋不顾身地保护我的。

  后来花子被毒死了。那天早上我刚起床,走出门口就看见花子软软地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爷爷说半夜里听到狗叫声,起床后发现花子已经趴在地上站不起来了,毒狗的人没来得及把它带走就匆匆逃跑了。我看见它脸上还隐露出昨夜痛苦挣扎时的表情,眼角残留着无望的泪水。它是被那些贪婪又险恶的人毒死的。我把它葬在屋后面的山丘上,如今已经荒草萋萋了吧。

  我见过另一条狗,黑色,毛色不是很纯,夹杂着斑斑点点的褐色,是村口一户人家的。狗的主人是位刚过门的媳妇,年轻、健康。那时我上小学三年级,父母为了生活外出谋生。我一个人寄居在亲戚家,过得并不开心。想家的时候就走上几里山路回家看看,家虽然破落,但藏着许多温馨的记忆。路过村口时黑狗摇着尾巴朝我叫几声,很友好,它是认得我的。女主人脸上挂着笑容,忙忙碌碌,两颊因为年轻的血性而染上淡淡的红晕,这让她更动人了。时间一点点过去,她的肚子也慢慢大起来。

  那天大雪,我在泥泞的路上踩出深深浅浅的脚印,到村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黑狗从门前的草垛下面窜出来,蹭蹭我的腿。我透过门缝看到橘黄的灯光,女主人挺着大肚子坐在灯光里,像一只将要分娩的羔羊。我又看看身旁的黑狗,它有那么多柔软的稻草做窝,一定厚实又温暖。可温暖是他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春天很快就到了,铺展的绿色在眼皮底下一路蔓延。我再次回家的时候听说小媳妇死了,死于难产。其实孩子已经生下来了,只是大人流血不止,愚昧的阿婆只知道磕头拜佛。当村里人推着木板车辗转几十里山路来到医院门口的时候,她轻盈又柔软的身体已经和这个冬天一样冰凉了。听说,她死后的第二天就是立春。

  冬天是一场劫难,很多人都不能从冬天里面走出来。小媳妇也没有从那个冬天走出来,她的生命像雪花一样消融在冬末春初的阳光下,悄无声息。

  后来我回家的次数渐渐减少,人长大了,总有做不完的事情。偶尔回一次家,路过村口,发现我的村庄已经破落,门前的荒草开始蔓延,不见忙忙碌碌的身影。一个小姑娘倚在门框上玩泥巴,她也许是小媳妇留下来的可怜的孩子吧。更令人心寒的是,我看到黑狗站在不远处的田埂上,瘦得只剩一把嶙峋的骨头。它耷拉着脑袋一动不动地站在那。两眼直直地望着我,不知道它在想什么,不知道它能想什么。后来就再也没看到过它了。

  没过几年我就去了城里,有时候在大街上或者公园里看见有人牵着娇贵的狗走过,就会想起乡下那些苦命的狗。它们是我的兄弟。

  文:咸泡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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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十):那是刘程亮的村庄在这里自言自语

  那是刘程亮的村庄在这里自言自语。那里有称职的狗,有会逃跑的马儿。有懂驴性的人,有永远一样的黄昏。有你认识的木头,也有你看不懂的年轮。有能记住很多事的树,也有善忘的却能改变你一生的风。

  村庄里的一匹马老的走不动的时候会明白世界上的很多事,才会知道世界上许多的路应该怎么走。马无法将一生的经验传授给另一匹马,就像人无法将毕生的经验复制给另一个人一样。

  我讶异于马儿和人的相似,这种相似在刘程亮的村庄里比比皆是。树下鸟,檐下燕,甚至冬夜突然来访的野兔,一滴清澈的露珠,和一片枯黄了的黄叶。你都能从他们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但如果你在下午茶闲适的时间里捧着这本书只有感动而没有任何沉重和哀伤,那你还没有听懂刘程亮的村庄和故事。

  那个村庄一年四季都横在那里,鸟不拉屎的地方信号也没有。很多时候它更像是一个包袱,一种障碍,一段时光中的堤坝。像是一截指针,一种命运的暗示。在那里,远逝了的风拐走了的时间让很多东西都改变了,称职的狗,逃跑的马儿。还有在这里老掉的一代人。他们曾经坐在那个一成不变的黄昏里感叹岁月的流逝幻变的沧桑。是风,让一切在时光中老去,他让一切该变化的都有了变迁。

  然而村庄里的每个存在到最后都只能独自地面对剩下的寂寞和恐惧。我想这该是我们的宿命我们无法改变。

  刘程亮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孤独的一个人。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地方,它可以是一个村庄,也可以是一片荒地。光影中它影子一摇一晃像是一潭清水,悠长地在我们生命的轨迹里流淌着。它是我们的生命,我们在那里开始等候,期待。也在那里绝望,老去。

  恩,是的。这只是刘程亮的村庄在那里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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