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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虫小鼠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1-25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书虫小鼠的读后感10篇

  《书虫小鼠》是一本由(美)萨姆·萨维奇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5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书虫小鼠》读后感(一):书虫的故事《书虫小鼠》

  书虫的故事《书虫小鼠》

  《书虫小鼠》刚一出版,我就看到了,挺有趣的,写的是一个小老鼠变成了一个书虫的故事。其实书虫就是作者本人,一个网络时代濒临灭绝的稀有动物。作者美国人萨姆·萨维奇,1940年出生,今年已经有73岁了,你想象不到吧,这本刚刚出版的《书虫小鼠》竟然是他的处女作。

  其实也不意外,书虫都是喜欢看,看得多了,眼界就比较高,而不想写那些比较垃圾作品,于是一般都很少去写作。作者是南加利福尼亚土著人,他的经历也很不平凡的,做过自行车修理工、木匠、鱼贩、印刷工人,后来曾经在耶鲁大学任教。

  《书虫小鼠》出版以后,这位70岁的老人成为了美国最具人气文坛新星,荣获十余项图书奖。

  《书虫小鼠》写尽读书人读书的甘苦,同时在书里面也写出了书店经营的困窘,书虫和他们生活的书店,也许都将要不会存在了。

  书中的主角小鼠弗明生于1960年,母亲酗酒而没有责任心,而同胞们弱肉强食,这一窝小老鼠有十三只,而妈妈的乳头只有十二个,所以排行在最后的弗明总是抢不到食物,最后只好靠啃书本充饥,因为他们的家就在波士顿贫民区一家小书店的地下室里。

  吃多了书的小老鼠,有一天,竟然奇迹般能够像阅读了!书籍向他展示了一个广阔世界,于是,小老鼠变成了一个书虫,开始如饥似渴地读书,并且开始试图和书店的主人进行沟通,小老鼠还去看电影,看各种各样的电影,甚至对电影中的脱衣舞娘有了感情,喜欢上了那个可人儿。

  故事有点像《夏洛的网》,夏洛的网中的那只蜘蛛也会英语,通过蜘蛛网来把他的话说出来。不过在这个故事里,老鼠就是老鼠,哪怕会读书,最后也没能够成功的和人类进行沟通。

  其实从动物的角度看这个世界,这并不是一个什么新鲜话题,这样的书可以装满几个书架,作者真正打动人的其实是里面大量的引用那些古典文学中的句子语言对话,和典故,让你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是一个书虫,是一个诗人

  可惜的是这样的书虫越来越少了。

  《书虫小鼠》读后感(二):书店消失之时,小鼠生命之末

  很久没有看这种从动物的角度看待人类社会的书了,难得缓一缓脑子

  男朋友听了这个书名,问我是不是儿童文学,我想说,是也不是。小鼠的头脑简单的,以为一切都不会变的,以为自己喜欢书店老板,也以为书店老板喜欢自己,但老鼠药打破了它的一切幻想

  他不喜欢现实中老鼠们为了找到食物拼了命的生活,而只要自己不会饿死,他就只会蹲在地下室里读书,他会为自己一开始咬坏了书中关键内容后悔;后来终于有个善良的人拯救了他要被鼠药折磨致死的困境,然而他还是习惯了读书的生活,跑回了书店。他就是这样一只书虫。

  随着书店即将被拆除,小鼠的生命也走向了终结。

  整本书中,最后那段简单描述的5分钟抢书的故事让我很感动。作为同样的爱书人,同样的实体书店存在的拥护者,我敬重这样的老板,敬重他做出的这个决定

  就如纸质报纸会不会在网络社会中消失一样,我也不知道几百年后,能够闻到书香的图书还会不会存在,只愿祈祷,这样的文明不要消失,即使要消失,也让他走得慢一点~

  《书虫小鼠》读后感(三):摘抄

  24 他们不只是来买本书,不是留下钱就匆匆离去;他们还要闲逛一会。他们管这叫“随便看看”,我倒觉得更像是挖掘或采矿,只差没带铲子进来了。他们赤手空拳地采掘宝藏,找到了便夹在胳肢窝下。若是他们能够从一堆杂书里拣出“金块”,那可比走进店里直接买走书要高兴的多。如此一来,在彭布罗克书店买书就等于读书;你不知道自己会在下一页,下一个暑假,下一对或下一箱子里遇到什么,而这就是逛书店的乐趣之一。

  ——这是活脱脱的游荡在潘家园灵魂们啊!

  34 比他们活得长久代价便是历经九死一生。我慢悠悠的经历生命,就像一只蜗牛,恐惧的黏液在身后风干成一条闪着亮光的痕迹

  ——爱书人的生命并没有慢悠悠,但那种恐惧,的确伴随一生

  39 无论你有多卑微,你的疯狂都能够与别人的疯狂一样强力。

  ——读老陀会上瘾的原因之一

  40 阅读是一回事,讲话则是另一回事。我并不是指在公共场合讲话。我也不是说自己得了社交恐惧症,尽管我的确有这个问题。不,我指的是实实在在的口头表达——我无法做到。喋喋不休者的毛病是多话,而我注定沉默。确切地说,我没法说话。所有美好的句子蝴蝶般在我脑海里飞舞,可是他们一旦进入了这个牢笼便再也出不去了。我琢磨着那些美妙的词汇,在我死寂的记忆里喃喃诵读,可是它们就像我从书本中撕咬并吞食掉的数千个(也许是数万个——词汇那样毫无用武之地。它们是整部小说、戏剧、史诗、个人日记以及自我忏悔中的零散碎片——全都废弃了,变得缄默、无用、荒芜。我这难处是生理上的:没有合适的声带。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朗诵莎士比亚的作品,结果除了稍微发出几声抑扬顿挫的吱吱声以外,便再也没什么进展了。比如哈姆莱特短匕在手的这段:“吱吱,吱吱,吱吱。”(我,弗明,估计要被一片嘘声和坐垫淹没了吧。)我试了试麦克白谈到人生如痴人说梦的那一段,效果好了些,但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对于那段文字来说,恐怕随便凄厉地叫唤几声都是恰到好处的。噢,十足一个蠢货!我笑,为了不哭——哭,当然,我无能为力,而笑,我也是做不到的,只能在脑子里笑,那比泪流满面痛苦

  ——我想看着你笑,但却做不到了。所以我只能在脑子里笑,那笔泪流满面还痛苦。

  43 看到自己的感觉终归跟看见老相识们不大一样。它更私密,也更痛苦……我认识到,我的痛苦强度跟我的虚荣程度密切相关,这个人是令我更加无地自容。原来我不仅丑陋,还很自负——这无疑荒诞至极

  ——认识自己是真正痛苦的过程

  71 她在书店里转悠了好一会,随手翻翻看看,但我估计她是在酝酿情绪,号鼓足勇气开口说话。等到她终于说出了需求——如果“说出”也能指羞涩的小声咕哝的话

  ——人们的纠结

  72 所有人都接受了书不在那儿的事实,就是不在那儿,显然不在那儿,很可惜不在那儿

  ——人们的纠结啊!

  105 那些藏匿在他作品里的绝望悲伤无助,全都浮上水面表现在他的生活里,涌进他的眼睛,遮住他的脸庞

  ——我们平时都把这些东西藏在心里。

  108 一个人若是无聊了,便很有可能做出傻事,从而带来悲惨后果实际上,他们那么做,就是希望变得痛苦,就感受不到无聊了。

  ——我们是在以注射身体精神上的痛苦来增加孤独的奢华。

  120 生活就是如此,一天天走向衰败和疯狂

  129 我想这是我唯一一次见他对某件事保持长久的乐观态度,他是一个内心悲观的人。

  ——其实无非还是做傻事的时候才会经理充沛罢了

  137 架子上的书一天比一天少,留下很多空位。标着字母“D”的架子上再也没有陀思妥耶夫斯基了,字母“B”下面也没有巴尔扎克了,大作家们都赶最后一班火车走了。夏恩依然一副坚毅面孔,但我记得过去的好时光,知道他现在只是在装样子

  ——你上一次装样子是在什么时候?

  155 即使我不从窄缝中观看垂死的现在,我依然的面对另一条窄缝,一条时间的窄缝。记忆像海水般从那里汹涌而出。

  ——晚上,我多半失眠,偶尔入睡就梦见那本书。

  《书虫小鼠》读后感(四):心向地球,身在冥王星

  弗明的鼠类妈妈在分娩前,把人类世界的一本大书拖来撕碎做成鼠窝。这是妈妈能找到的最大的一本书了,也是最难懂的——小鼠弗明就落草在《芬尼根守灵》所撕成的的碎屑中。他以这种方式打开的一生,注定陷落在最杰出人类所熔炼的文学森林中。他爱那些人——那些已死去的人,他们用文字所构筑的,百世长流的王国是小鼠弗明嬉戏的乐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是圣殿。

  人类世界的两座圣殿,一座书店,一座电影院,都令弗明流连忘返。他把家安在出身的那家书店里,而放映各种午夜场的电影院是他最常去的地方。他就这样慢慢长大,在1960年代的波士顿贫民区中,在各种灰头土脸的歪斜建筑体中穿梭,在与其不相容的人类世界的缝隙里求生,在席卷全美轰轰烈烈的嬉皮士运动照耀不到、但却汇聚了全人类最杰出头脑熔炼成果的地方,日复一日地阅读、呓语、摘引、写诗。

  弗明呼吸开合间,全是精妙的词藻,与深刻思绪,人类文明深深吸引了他,为此他不惜与鼠类社会疏远。他一生渴望与人类心灵相通,可即使是在书本与电影间存活、醉生梦死的人类,也算得上是边缘和异类,更不用说披着老鼠外衣、开口想诵读哈姆雷特经典台词却只能发出“吱吱吱”声音的弗明了。他做了种种与人类沟通的努力——送礼物、学打字机、学手语,却在种种场合中屡次失败,差点丢掉小命。他不明白,一个热爱并向往着人类、能自如引用古往今来所有大文学家作品的老鼠,为什么始终徘徊在人类世界的边缘,无法被接纳?那些书写下让他如痴如醉篇章的人,和驱逐他毒害他的人,真的是同一个星球的居民吗?最终,只有把希望放在一个虚构出来Axi星球上,据说地球上的智慧鼠类都是高智商Axi星人的后裔。

  他在生死边缘,遇到了书写Axi星故事的作者杰里。杰里是个人类版的弗明,一样住在贫民区,以写作谋生,典型的社会边缘人,没有朋友,更谈不上爱情。他收养了小鼠弗明,两个不同物种的生物走到一起,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日子。弗明依然一目十行地看书,依然为午夜场的故事心醉神迷,依然以鼠类的本性在杰里的厨房里打洞。这一切杰里好像都不知情,但又似乎在毫不介怀的宠溺中获知一二。平淡如水的生活让人心安体胖,直到——杰里突然死亡。

  在最后几页,无依无靠的弗明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住处附近的老霍华德大剧院被火灾所毁弃,这所看起来像教堂的哥特式剧院,曾是美国一个教派筹资建造的避难所——该教派通过圣经经文和诡异的数学方法推算出世界末日将在1844年10月22日降临,于是虔诚的信徒变卖家产共同建造了一座坚固的教堂,以应对末日时分。可是末日来到时,一切如常,并没有任何灾难发生失望的教徒只好把教堂卖掉——它就此变成了一所全国闻名的大剧院。

  这时,波城政府已决定对旧城区实行改造,拆迁通知书已经四处送达,弗明经常流连的书店和影院也在范围之内。老居民们恋恋不舍——他们认为生活只可以在这里进行,而不是别处,弗明亦然。即使在这种地方枯竭冰冷地生活着,只要还有文学和电影将眼睛点亮,日子就能有滋有味,它们是珍贵的盐。鼠类是比人类更加念旧的种群。

  但小鼠不知道的是,地球确实毁于1844年10月22日,在那之前,频繁城市扩建和改造,大部分人动迁到了冥王星上。当日,大教堂像火箭一样,把虔诚的教徒们送上了冥王星,同时送去的还有人类文明中最璀璨的那一部分。城市和旷野在这里一日日地构建和成型,规模越来越大,与陨落的地球可以说几无二致。但,冥王星寒冷而干燥,日照不足,所以从前的日子暖而悠长,人们彬彬有礼地脱帽致意,一张口就是百啭千啼的诗篇;现在我们只拥有阴暗的废墟,和喑哑干涩的嗓子。弗明在书上读到的一切,那个文明凋落了,毁灭了,这一支留在冥王星上的后裔,也不能深刻地理解岌岌可危的、曾经壮丽过的文学王国了。

  这一支拆迁的挽歌,人类唱不出来,唯有小鼠弗明情深意切。

  《书虫小鼠》读后感(五):弗明和杰里

  看完这本书就想说点什么,爱上读书的小老鼠弗明的一生就像许多人的一生,只是更加寂寞悲伤。因为它生活在一个不被理解的世界上,在鼠类和人类之间格格不入

  看到弗明和杰里那么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时,我开始不可抑制的悲伤起来,那样的美好时光分明带着短暂的标签,甚至幸福也是假象,杰里喜爱的弗明只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笨拙的宠物,而弗明知晓这一切却依然爱着杰里,并沉浸在幸福里。看到一生苦难的人生突然出现快乐的时光有时候是那么的虐心,像年迈的小老鼠弗明,那么小心翼翼,那么珍惜,那么用力去抓住,最后还是会失去。其实那就是一个叫做温暖的东西,它一生也只有几个月的时光。

  也许年轻无知好处就是总能从中看见希望,即使知道弗明最后会失去杰里变得更加寂寞和绝望,也不愿它一直孤独的呆在书店,总觉得其中依然有温暖的味道,他们分明是彼此的救赎。即使杰里的父母只是在为逝去的时光哭泣,而小老鼠弗明却是一个真正懂他的才华,爱他的思想和人生的存在。虽然它没有眼泪。

  我多么爱小老鼠弗明,就像当初爱《悲伤逆流成河》里的易遥,爱童话里想要留住红气球的小白鸽一样,想要钻进书里,和他们做朋友。也许一个人永远无法真正理解另一个人的悲伤,但他们的心确有可能靠得近些,或许就不那么绝望。

  我也像萨姆一样,有写这样一本书的愿望,它的开头一定要与众不同,然后因为这个惊天地泣鬼神的开头书后面的内容便像有了泉眼的泉水,自然而然的冒出来。但是我必定没有作者那么沉得住气,有那么多才华却在古稀之年才出处女作。很喜欢书中那个科幻作家杰里创造的几个故事,有趣、深刻,让人难忘。也许这就是经典作品该有的样子,到处都有惹人喜爱的地方。

  整本书都让我觉得那是作者的自传,我想他不是弗明就是杰里。总之,是叫人尊敬的存在。

  也纪念一下我曾经遇见的一只小老鼠,其实很可爱,愿它的一生不那么坎坷。

  《书虫小鼠》读后感(六):书虫的“鼠”子野心

  看到《书虫小鼠》第二十九页上的那句,“他们没给我留点,当我赶上去时,只有一片生菜叶了。它尝起来有股《简•爱》的味道”,我被这本小书给逗乐了。

  实话实说,对于不从事文学相关领域工作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并不是什么特别通俗的读物。刚开始作者唠唠叨叨讲了半天闲话,也没让读者确切摸索到这本书真正的意图。而我们都知道,网络社会让人对书对故事的忍耐力比过往缩短了很多,在翻看十分钟后,能不能读下去,已经成为检验一本书好或坏、一 个故事精彩或不精彩最直接的标准。还好,在开头故弄玄虚的一阵子叙述后,作者终于慢慢让我们感受到了小鼠弗明的“鼠”子野心。

  故事的主人公小鼠弗明生于1960年,他栖身波士顿贫民区一家小书店的地下室。由于母亲酗酒而没有责任心,同胞强壮而毫无手足情谊,弱小的弗明很少能抢到食物,只好靠啃书本充饥。一天,他竟奇迹般能够像人一样阅读了!书籍向他展示了一个广阔的世界,不为饥饿牵累,不为拆除贫民区的重型机械的隆隆噪声所扰,似乎充满无限可能。于是,弗明如饥似渴地读书,并开始以不同于其他老鼠的方式重新看待世界以及自己在其中的位置……

  通过小老鼠的眼光看世界,很容易让人想到夏目漱石著名的小说《我是猫》。的确,这本书里的小鼠弗明,也跟那只著名的猫一样,既有动物的习性,又有人类的思维,他是观察者,他是叙述者,他也是批判者。跟着他的眼光,我们看到这个世界的真实与人性的脆弱。

  但更重要的是,这只小鼠还是一只“掉书袋”的小鼠。

  印象里小时候看过一个国内的童话故事。讲的是一个背不出课文的小学生偶然发现,只要去图书馆某个窗口买一碗浆糊喝就能背出书。他天天喝着浆糊出口成章背着课文,甚至把头伸进抽屉还能倒着一字不差背出来,但有一天半夜终于胃绞痛送医院。医生发现他是铅中毒,原来那个图书馆窗口偷偷卖浆糊的是图书馆里的老鼠,他们所做的则是把需要背的书咬碎兑水让孩子们喝下去。

  这本美国小说中的小鼠弗明,也是这样实现他纵览世界各国名著的野心的。从出生时以书页为粮食,慢慢到真的去翻阅书籍。他看过书店仓库里几个世纪前的厚厚名著,他陪伴过潦倒的现代作家并阅读过他写了一半的手稿,他甚至还跑到电影院去看心目中女神的电影。他担忧书店的命运,他关心书店顾客的品味,他甚至在贫民区被拆除时捍卫着这书店的最后一方寸土。最后,他却不得不感慨道:“我盯着这些词语,它们没有摇晃,也没有模糊。老鼠没有眼泪。世界是干冷的,而词语是美妙的。小人物和大人物说道,再见,再会,再会,别了。我又把它折了起来,吃掉了。”

  这只把自己定性为“孤独”、“变态”的小鼠,最终还是又吃了书页。

  或许,老鼠永远无法是一匹狼。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而“鼠”子野心,最终还是以那种微小的角度,悲凉地仰视着这个世界。这个世界缺乏温情,这个世界利益为上,这个世界人人都谋划着各自的生活。这些,也是弗明这一生吃下去的众多书中一次次描述过的世界。

  这种“鼠”子野心,也正是作者写这个短小的拟人化故事的初衷:让这只掉书袋的小鼠啰啰嗦嗦跟我们讲述故事,以展现光怪陆离的现代生活,以及生活在其中的千奇百怪的人群。荒诞?或许用现实来形容,更为贴切。

  令人惊奇的是,萨姆•萨维奇凭借这部处女作,在六十多岁的“高龄”成为美国最具人气的文坛“新星”。希望他还能写出更多这样有趣的小说!

  《书虫小鼠》读后感(七):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

  这是一个关于老鼠爱上书的故事,也是一个美国土著知识分子(作者身份见扉页中的简介)受到经济与文化上的双重边缘化有感而发的内心独白,展示他切身体验的孤独,沮丧,绝望与悲观。小鼠弗明的出生与成长环境,家庭背景均具有浓烈的象征色彩。混迹于垃圾成堆的贫民窟街区,楼房外的消防梯,午夜影院的色情片,廉价的下层酒吧,把读者轻易带入20世纪上半叶的底层美国社会。而酗酒成性又放荡的母亲,众多相互间不讲手足情谊,只讲适者生存原则的凶狠又狡猾的兄弟姐妹们,极有可能就是贫苦,下贱的多子女土著家庭的生活写照,或者也是其他相同际遇的移民后裔的众生相。小鼠从书店里只有蠹虫光顾的悬置书籍中接受知识的洗礼,成为绝无仅有的有阅读能力和思考能力的老鼠,开始在头脑中臆想与书店老板边喝咖啡边谈古论今的左岸生活场景,但因物种原因(或曰种族原因)激起自己日夜崇拜的偶像的厌恶和杀意,在灭鼠药引起的肉体痛感面前认清了冷酷无情的现实,小说里的这段情节可以看作土著知识分子被美国主流知识界边缘化的处境。但是此番切肤的经历并未彻底击碎小鼠对现实的幻想,直到它在公园里用学自书本的哑语手势向过路人类寻求建立沟通却遭遇暴力围剿,才在恐惧中学会在人类世界面前望而却步。接下来的小说情节似乎出现了转机,一个自始至终写作鲜有读者问津作品的土著科幻作家出手搭救生死垂危之际的小鼠,小鼠开始与之度过一段相依为命的短暂生活。土著作家终日写作关于世界末日与毁灭的小说,在贫困,悲观与孤独的世界缝隙里生存,孤独到只能和一只老鼠说话,如此人鼠之间产生了相似命运的联系性,两个生物成为彼此间存在的镜子,共同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的尽头。随着作家的猝死短暂的蜜月期成为故事里一段流星般发光的插曲,小鼠此后重返它在书店的“阳台和气球”,直到城市改造规划的机器推倒书店的冷酷仙境,弗明在一片废墟中遁入虚无,成为不可胜数的被灭绝的老鼠种族中独立却又孤独的一员。

  《书虫小鼠》读后感(八):这只小老鼠像文艺范儿的上帝

  《书虫小鼠》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讲的是一只寄居在书店地下室的怯弱小老鼠因为自小啃食书本,竟能识字看书,从而窥探并深刻理解人类世界。

  在街上觅食,他看到危险和脏乱。正在拆除过程中的街区,仿如世界末日来临,一如五六十年代美国社会的混乱不安。就算是相对安全的电影院,也是充满了奇怪的味道。

  在书店,他看到人们对知识和智慧的孜孜追求。书店老板既精明又博学,小老鼠甚至还爱上了他,直到书店老板发现鼠迹并投放鼠药让小老鼠幻想破灭为止。书店处于正在逐步拆除的街区之中,无法独善其身,只能在绝望中慢慢走向没落和死亡。

  在某位作家的家中,他与作家和谐相处,随遇而安,听音乐、弹琴、唱歌、阅读,度过了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作家经常带他出门,当人们问小老鼠是否温顺时,作家总是回答“他不是温顺,他是有教养”。多么一针见血而暖心的评价!

  三个不同的场景,也许分别代表着人性的丑恶,混乱和破坏;代表着迷茫的人性向美和智慧的追求,无休无止地寻找和期待,以及面对不可避免的痛苦和衰败;代表着人性的光辉,包括尊重、理解和善意。

  小老鼠虽然卑微,却通达灵性,像上帝一样,具有浓浓的悲天悯人的情怀,默默注视着这个世界的变迁,旁观形形色色的人们的喜怒哀乐,文艺范儿地表达着自己的感受和领悟。

  书中提及了许多非中国人所熟知的作家以及经典作品,并向他们致敬,让人大开眼界。必须感谢译者蔡海燕、李宗陶两位细致的注释。书中至少有上百个关于作家及其作品的注释,如果没有它们,读者难以完整地理解书中深意。

  本书作者是美国人萨姆•萨维奇,南加利福尼亚土著人,做过自行车修理工、木匠、鱼贩、印刷工人,曾在耶鲁大学任教,应该是半路出家的作家,其文笔和思维异于常人,颇为奇特,想象力很生猛,在真实与虚幻的场景中切换、在呢喃自语与直击要害中迂回,是他的拿手好戏。

  《书虫小鼠》读后感(九):华丽的冒险

  “世界是干冷的,而词语是美妙的。”

  寒冷而雾霾的冬日里,有什么比阅读这样一本美妙的小书更让人心生暖意呢?我静坐于房间一隅,栖身在“这最悲伤的故事”。

  小鼠弗明短暂的一生,在世间最乏人问津的杰作《芬尼根守灵夜》的纸屑之上开始,又同样结束于乔伊斯告别的呓语。“一个人若是不想从头再活一次,就已虚度此生。”然而小鼠弗明却不想再经历一次这样幸运的一生。从啃噬书页的饥渴到对读书的热爱,弗明俨然成了如此与众不同的小鼠,不像他脸颊深陷,行为鬼祟的同类们,他愚笨,固执,滑稽,天真到近乎盲目,空想到近乎荒诞,如愁容骑士一般,守护着书店,也守护着自己的幻想。

  书店之外的世界残酷而糟糕,书籍中穿越空间和时间的旅行展示了更广阔的世界,渐渐生成的意义,云遮雾掩的想象,迷宫中的行走,山林的斜坡,悲惨的逆转,好笑的错漏,这些是爱书的缘由所在,也是现实世界所缺乏的温情。

  无法逾越的鸿沟存在于现世和幻想,所以弗明逃避着镜子,害怕看到浑身毛发下巴内缩的自己,所以弗明讨厌外出,而更愿意沉浸在书籍中,也正因为这无法逾越的鸿沟,弗明只能在意识中喃喃自语而无法发声,只能在脑子里笑,要比泪流满面还痛苦。

  我不知道读书能给我带来什么,却愿像弗明般自负地相信自己肩负的天命,在书籍中的旅行中发现使命,在华丽的冒险中守护着小小的湖泊。

  《书虫小鼠》读后感(十):老鼠是男的。喜欢女的。

  一只老鼠,能看懂书 。

  它(弗明)在诺曼家里住着,单方面以为诺曼看自己的眼中是温柔,谁知竟是轻蔑。最后弗明收到的是一盒老鼠药。

  又以为杰里是知己。最后也发现杰里也不懂自己,自己只是杰里的臆想之物。而且知道别人的越多,就发现隔阂越大,因为少了一方的输出。

  而最后的女人才是最懂自己的。所以是男女就是一对~~

  还记得文章最初的露维娜的屁股让它一开始有性冲动,后来在整个“鼠生”之中除了“可人儿”带来的幻想以及最后的可人儿带来的开心之外似乎整个“鼠生”在欲望这段就圆满了。

  几个镜头很好玩:

  老板最后五分钟卖书 又把人们第一天拿走却不满意的扔下的书带回来,如此反复几天。便都被拿光了。很聪明的方法啊。

  老鼠怎么就懂书了呢。

  老鼠还会音乐。

  女人的身体老鼠也是喜欢着的。

  当和现世很难沟通的时候,会逃避镜子,更愿意沉浸在书籍中。

  虽然也会学习手语想要引起别人注意最终没几个人懂,只有最后那个女人懂了。(个人真心不喜欢表演,虽说那么多演员用自己的努力来让我有一场视觉盛宴,但是自己平时还是希望不要有那么多表演,都是面具,都是面具。)

  电影院和书店是最好的两个地方。

  杰里写的那个《筑巢》的故事走位科幻来说好像可以续写。

  或许我哪天见到了老鼠不会直接把它踢开。

  (书中的很多老鼠讲到的文学本可以嚼一嚼,却是很难看懂。还有关于人老或者年轻的东西我也没太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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