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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22-03-13 12:46:4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围城的读后感10篇

  《围城》是一本由钱钟书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5,页数:359页,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围城》读后感(一):读《围城》有感

  我在看书前有看这本书的序的习惯,因为序有时候就大概包含了这本书的主要描写的对象和中心思想,这本书主的题目是《围城》,其意思在于这座“围城”代表着男女之间的恋爱,进入这座城市的人想离开,而在这座城市外边的人又想进去,通过对方鸿志的描写(方鸿志是一类人的典型代表),先是和鲍小姐后来是和苏文紈和其表妹唐晓芙,在去三闾大学任副教授后,又和孙柔嘉结为夫妻。但是总因为小事吵架,最后两人分手,故事结束,以老钟的响声结尾。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应该是方鸿渐和他的好友赵辛楣。我对方鸿渐的感觉就是弄虚作假和李晨曦,不过除了买文凭这件事上,总的看来他的人品还是不错的,比较厚道,也会照顾伙伴(旅行),但有时候口是心非。虽然说他是在德国留学过许多年,不过应该是不认真学习所导致的。

  在德国的学习不认真,在爱尔兰人手中购买了一个文凭,为了让资助他留学的周家安心,也为了让自己的父母安心,那为什么不去好好学习,而不得不在归来前购买一个假的文凭呢?

  赵辛楣本来是苏小姐的仰慕者,李梅亭的具体出处没有说清,但是应该是一个在当时非常有名的一个诗人,后来与方鸿志成为朋友。

  我看了这本书后,一是为钱钟书的笔墨感到叹服,二是为我们提了一个惊醒:事业最重要!

  《围城》读后感(二):被偏爱的女人 被选择的婚姻

  习惯看完一部喜欢的电影和书的时候就来豆瓣看看影评书评,一方面都是觉得自己太“浅显”,可以多看看别人的“深入”,另一方面是这些评论总能更深层的引起我的共鸣,或许并不对主流,但是对我的心。

  许多人都说这本书《围城》讲得就是婚姻,以及在婚姻之前的爱情。许多或许真的现实,也是最普遍的情况,我也渐渐走入了婚姻的年龄,明白很多少女时代的美好幻想果然不是那么随处可见的,但是……并不是绝对没有的,所以一面接受这这样的现实,一面怀着期待。像是长大成人后,内心还小心翼翼地养着一座象牙塔,维护少时天真的自己,宠爱,心疼又不敢触碰。

  看了大家的说法,其实对触动我的是一个豆友说,唐晓芙是被偏爱的,所以钱钟书不让方鸿渐和她在一起,我忽有感触。唐晓芙确实是被偏爱的,而我们少时的时候最爱看这种被偏爱的角色的故事,总想着自己也会成为这样的人,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然后我们自己过着平凡的生活,却幻想着、羡慕、嫉妒着这样的人。一面希望她不存在,她不能有了那么完美的自己,还有那么完美的爱情和婚姻,一面又渴望着自己可以成为被偏爱的人,一度相信自己会是那个被偏爱的人。

  结论是什么,结论是仍然要相信自己是被偏爱的人,尽管幸福的样子并不相同,可是这个自我,这份感情,仍然是独一无二的。

  不知道为什么最后会这样说,可能是渐渐要考虑婚姻大事,有了一段认真考虑将来的感情,发现很多东西需要慢慢考虑,不是少女时的要高富帅加一颗真心了。我心里还有着那个姑娘,不去嘲讽她的期待,不去解析她的憧憬,爱护着她,永远不要长大。

  《围城》读后感(三):半部围城

  疫苗记录里本人出过一次水痘,但记忆里没有,所以总准备着再出一次。围城说出国就像出水痘,总要出一次,越早越好,出国了也就不当回事了。本人也是已经出过一次,也不怎么在意了,但还是准备着再出一次。于是介于出国人与未出国人之间,这本书让我既有“经历过”的认同,又有一些“未经历”的好奇,着实让我着迷。

  这些人里面,最恨混混。这种恨,大概是偏见吧。因为能当混混本身也是种能耐,再说混混改过成为成功人士的例子也屡见不鲜,何况还有坏人命长的说法呢。自命清高,不管对于男人还是对于女人,一样很可怕。对于男人,他只能去做墙角的花,根本上不了大舞台。对于女人,如果读者认同这个说法:“男人的终极目标是征服世界,女人的终极目标是征服男人”,那么一个自认为了解了男人的女人就像是一个登上了珠峰峰顶就吹牛自己征服了世界的人一样可笑,因为她根本不懂尊重自然、尊重未知、尊重人生。于是,当方鸿渐和赵辛楣同时出现在苏文纨面前时,苏的偏见已经明确地注定了一切,赵无论如何表现、证明自己,都是徒劳。

  其实,对苏方赵故事的不平根本毫无必要。因为他们都只是在玩暧昧,并没有一个人敢于去认真,于是就该着接受这样的三败皆伤的结局。只是或许,如果没有看过,没有想过,没有听别人教导过,将来自己就会是这样。

  先这些吧。

  《围城》读后感(四):谈谈钱钟书,和他的《围城》

  想看到什么道貌岸然针砭时弊不落窠臼的评论的人一定是来错地儿了,毕竟我只是为了世界读书日的班会做个大体的演讲稿而已。

  若说我擅长的文学类别,大约还是日式文学谈的了一二。然则一来中日矛盾激化,大雅之堂谈其或遭抨击;二来鄙人思想常年受其浸淫,多充物哀之情,又略谙武士道精神精髓,难免偏激激烈,要是将此传播,怕也是有伤风雅的。那么,还是择一本既不像树人先生那样言辞犀冷、亦不像纳博科夫那样意识流的正统文学来谈谈吧。

  不,当然,在许多人看来,《围城》自然算不得正统文学。它充其量只是饭后闲暇之时捧来看看的怡情之物,正如不涉及性关系的暧昧调情,图个乐趣玩儿个新奇。 然而《围城》着实凭着它那不设防的外表,狠狠刺痛了很多知识分子的神经。

  什么是好书?好书并不是束之高阁引经据典供上佛龛的神作,而是即使时事变迁,它仍然能确凿无疑的直点本质,永不过时的百科全书。在我看来《围城》正有此意。它谈婚姻,并没有说这东西多旖旎,毕竟要结合现实;也没有说这东西像坟墓,毕竟默存自己也是过来人。婚姻是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进来的人想出去。这话我们从小就听得厌了,却像个真理。

  方鸿渐大约是没有想进去的意思的,就算是针对唐晓芙这样他觉得自己真正动情爱过的姑娘,他也只是抱着喝个小茶聊聊天儿的恋爱想法,何况那过客似的黑甜妞儿鲍小姐或者虚荣心强极了的苏文纨呢。然而就是这样一个高不成低不就,早年像他那没过门儿就死了的未婚妻的入赘丈夫、去了山里像赵辛楣附属品可有可无的方鸿渐,偏偏被孙柔嘉放在了眼里。要我说来,怕是方鸿渐也不是孙小姐心里爱极的男人,只是这挑挑拣拣,这个方鸿渐,最合适。

  然而谈《围城》,我说它是本好书,并不单指钱钟书对婚姻的幽默描述。这本书披着它人畜无害还看似有那么点儿小清新外表的衣服,在一趟载满留洋归国公子小姐的轮船上拉开了序幕。这正是一开始就惊艳到我的地方。

  时至今日我们周围仍有些人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镀过金一般,张口闭口都要中西结合,或谈起自己当年在大不列颠那如何辉煌的情史,然问起兄台是哪个知名学府出身,怕是都和方鸿渐一样去了“克莱登大学”读博深造了。就是这样一群人,相互吹捧的回来了,之后还要洋洋得意的贩售自己的虚荣心,像苏文纨那样膨胀着孤芳自赏。又及像去了三闾大学之后没有出头之日得过且过的方鸿渐直到最后也还希望着高松年能给他升成正教授而自己能义正言辞的扬眉吐气一把但还是灰头土脸回去那样,谁还没点儿虚荣心呢。

  我们笑看卖弄才学的褚慎明,自我标榜的曹元朗,尖酸刻薄的李梅亭,和他肚上肥肉一样多油滑的高松年,还有那个娶了年轻太太想伺机拉拢方赵二人的汪厚处。在这些看来是代表了当时高级知识分子的身上,我们能窥见的也只是这些迁客骚人满肚子的空虚百无聊赖和庸俗不堪,这样乌烟瘴气令人生厌的生活,本身也就是座令人想要冲破的“围城”。

  我们实在是无法责怪有时候虚伪,有时候胆怯,有时候犹豫不决又有时候看起来洋洋自得的方鸿渐的。因为在心底,我们每个人都是方鸿渐。一面觉得自己颇有才华想闯出个新天地,另一方面却也在被现实生活消磨尽人生锐气。不论走到哪里都是追名逐利的环境和步步为营的勾心斗角,这些问题并没有随着旧社会壁垒的破除而消失,相反地,当今社会这些污浊的空气仍在加重它的PM2.5系数。

  所以钱钟书的《围城》总是不会过时的。它带着资产阶级的小清新,也混着中国旧社会的迂腐顽化,滚着历史车轮往前走,滚到了现在,相信还会滚下去的,滚给我们的后人看看,怎么多年来一直都有围城。这大约就是现实主义吧,告诉你生活里处处都有问题,可是他偏偏不告诉你如何化解这些问题。

  戳星级的时候戳的是四星,推荐时还是选择了力荐。戳四星是站在自己尚且不成熟的三观处得来了,力荐则是每个人都有看看《围城》的必要。你看它,总是能在某些方面发现自己人性相似的弱点的。

  最后谈谈钱钟书。

  我不愿叫他钱老,大约和杨绛最后后记的描述有着脱不开的关系。钱钟书从小就有股“痴”劲儿,杨绛笔下的钱钟书并不因为这“痴”而显愚笨,反而透着些稚拙的孩子气。这股痴劲儿是“痴书”的痴,是“痴玩”的痴,让钱钟书一直饱有一颗孩童的心。想来也正是这样爱书、痴学、有好奇心、一直永怀赤子之心的钱钟书,才写得出这样幽默风趣却又精怪犀利的《围城》。

  伯父养大的哲良是他,父亲改了字名为默存的钱钟书还是他。孩提时代功课没钟韩好的是他,上了高中突然开了窍的也是他。从某些意义上讲,钱钟书是个聪明人,大聪明。这个聪明劲儿我没法儿解释,说多了反有搬砖砸自己脚的感觉。

  ——大约是他想自己也知道的,此生不会再有作品,超越的了《围城》。

  再最后——

  我明儿要是按这个讲才是真正的中二病吧!!!!!!

  《围城》读后感(五):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围城》书评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离而结,结而离,没有了局。”青年时,我们想赶快步入婚姻殿堂,想要一个柴米油盐自己做主的家,就像被鎏金鸟笼所吸引,不顾一切想钻进去的鸟儿;等到了真正进了婚姻的鸟笼子,却发现在里面看外面的世界怎么都是自由的,你便开始怀念那时的一切。

  不仅仅是婚姻,所有的事情都像这金鸟笼,就像那围城,得不到的,永远都在骚动。

  钱先生用了一本书来说明这个道理。因为内容充实,所以一点也不生硬,一点也不浅显。人固有所欲,嬴政尚且“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更何况我们平常人。当我们有饭吃,便开始追求温馨的小家;当我们有了温馨的家,便开始追求一辆大汽车;当我们有了汽车,便开始追求名牌名表。人的欲求是永远不会有尽头,但也正是这种欲求让我们从茹毛饮血变成精烹细调;让我们从比划长枪短棍变成拥有激光核武;让我们从猴到人。如果只是像树懒一样吃个叶子睡个觉就能满足,那我们绝对当不上地球的霸主。

  但是,当我们获得了一样东西,我们便失去了对它的初心,以致觉得它并不是好的,要来追求别的。

  “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珍宝尚且如此,别的东西又有什么区别。

  从前有一双运动鞋,我很喜欢,喜欢到每天回家都要看看网上有没有卖脱销以致买不到。一年以后,当我再次看着那双鞋,不管他被刷的多新,我再不会像以前那么喜欢了。

  从前有一个姑娘,我很倾慕,觉得她就是生命中的女神,觉得她一切都是好的。到现在,我知道她也有很多的缺点,也会对她生气,那份狂热的喜欢,也已经平静了。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eason的一首歌唱出了太多人的心声。也正像是对《围城》的总结。身上的朱砂痣再美,假以时日也不过如蚊子血。

  所以啊,人们才会冬天盼夏天,夏天盼冬天;才会单身的时候向往爱情,拥有了爱情又说自由价更高。

  “红是朱砂痣烙印心口,红是蚊子血般平庸”那摸红的颜色真的没变,变的,是我们自己的眼睛。

  《围城》读后感(六):婚姻里的围城

  不敢妄加评论, 只说下我的感受。钱钟书的语言是极具特色的,这点众所周知。他的幽默更是别出心裁,你可以在《围城》发现很多这样的小片段。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命运安排,也许表面上看来过于凄凉, 一个在情场和职场上都失意的男人,婚姻上也是已失败告终。但不知道他接下来的生活会是怎样?总不至于这样一辈子吧。虽然这样的男人可能不会有多大本事,也不会让你过上多么富贵的生活。但我觉得他骨子里是正义的,不同流合污,有着读书人的气节。相比三闾大学的那些阿谀奉承,两面三刀的人还是好上很多倍的。但如果问我会不会嫁给方鸿渐这样的男人,还是会有些犹豫。不过根据书中对婚姻的解释“结婚无须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的资本了…情感在心上不成为负担,至少是顶舒服的。”来看,起码我是不讨厌这样的人的。

  “婚姻好比围城,外面的想进去,里面的想出来”这句被大家传播甚广的句子自然有它的道理。但对每个人来说,这围城的意义也许大不相同。不可否认,婚姻必定是俩个家庭的结合。老辈人讲究门当户对(其实现在也这样),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双方的家庭,地位,财富,学识如果没那么般配,今后的婚姻生活大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即使勉强凑合在一起不离婚,但这婚姻的质量已经大大折扣了,吵架已是家常便饭,双方的家庭也好似冤家一样,互相看不顺眼。 正如方鸿渐与孙柔嘉的婚姻,无论是否因爱情而结合,但最终也并非因爱而终。而是大家庭中的鸡毛蒜皮的琐事让这段匆忙的婚姻很快走向了终点。现在的家庭生活也许没有那么复杂,但婆媳关系仍是婚姻生活的焦点。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更是让这种紧张的关系雪上加霜。我的朋友中就有这样不幸的例子,而男人夹在中间是最痛苦的事情。当然也有相处的很融洽的,到很佩服这样的女人,得了实惠还有名声。所以婚姻这座围城,还是看你如何去经营。聪明的人会把塑造成堡垒,守住了爱情和幸福;不那么聪明的人会把它演变成令人窒息的高墙,总想爬出去透透气,摆脱这一切的烦恼。 但城外的人也自有他们的烦恼。

  没有结过婚的人来谈论婚姻不知是否恰当,想起朋友的一个说法“没有吃到臭豆腐也是可以知道它的臭的”(并非原话,大概是这个意思)。站在圈外来看圈里的人也许看的更加明白,很多事情都是深陷其中而无法理智的去对待的。 书中对吃葡萄的人的分析,很有意思。 “有两种人吃葡萄的人,第一种人从每串里最好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好的一颗;第二种人从每串里最坏的开始吃,每吃一颗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坏的一颗,问题是你如何看这两种吃葡萄的人。 答案是::“照例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吃到的总是最好的,第二种人应该悲观,因为他吃到的总是最坏的。不过事实适得其反,缘故是第二种人还有希望,而第一种人只剩下回忆。” 我自认为是第二种人,但觉得其实很多人都是悲观与乐观的矛盾体,绝对的悲观与乐观的人都是很少见的。 所以我对婚姻既渴望但也充满畏惧,尤其在经历了一段失败的感情之后,更让我踌躇不前,不思进取了。

  《围城》读后感(七):怎么这么多错别字啊?

  怎么这么多错别字啊?才读了40页左右。

  我不知道我手上的是不是正版的吗?

  我的版本是1991年2月北京第2版,1997年4月北京第17次印刷。

  定价15元。

  发现的别字很多。

  怎么这么多错别字啊?才读了40页左右。

  我不知道我手上的是不是正版的吗?

  我的版本是1991年2月北京第2版,1997年4月北京第17次印刷。

  定价15元。

  发现的别字很多。

  怎么这么多错别字啊?才读了40页左右。

  我不知道我手上的是不是正版的吗?

  我的版本是1991年2月北京第2版,1997年4月北京第17次印刷。

  定价15元。

  发现的别字很多。

  《围城》读后感(八):现实是不完美的,完美是不现实的。

  很早以前时看过了,不过那时候自己思想不成熟,没有留学的经历,无法理解和体会文字所透露的深层情感,所以没有太多的感触。

  这次回国休憩,再次翻开围城,不由的可以体会到方鸿渐、苏文纨的思想情感。不过后篇写到了方鸿渐回国工作、以及结婚的经历,我想也许等我有了相似的经历以后一定会体会更加深刻吧。

  以我的个人情感还是希望方鸿渐能和唐晓芙在一起,哪怕最后能碰见、做朋友也可。可是作者就是不让他们再次相遇。作为已婚的方鸿渐,我觉得他太不懂事了。妻子孙柔嘉已经是非常忍让理解为他着想了,可是他居然还是仗着大男子主义,对孙柔嘉呼来喝去的,让我实在是讨厌他了。这样的婚姻,我觉得也是他自己造成的。本来孙柔嘉真的是已经很忍让了。

  方鸿渐确实是没太大本事,所以造成了自己的窝囊。

  《围城》读后感(九):围城·人生·人性

  这本围城是我于1995年在地摊买的,后来发现错字太多,就寄给了人民文学出版社,不久出版社就回寄了一本正版的过来。我还占了一些小便宜,同时对人民文学出版社及钱钟书充满了敬意。我在扉页郑重地写下:1996年2月17日下午14:00,第一遍阅读。把这本书读完是在2010年10月12日,这本书我读了14年零8个月,14年下来,人生经历了很多,我在变,书不变,内容不变,理解在变。我读围城一直只能读前半部分,那些诙谐、调侃的语言是那么地轻灵。而在后面,年轻时的我是难以读下去的,因为没有体验,没有阅历,尤其是在三闾大学以及方鸿渐成家后的处境,感觉人生很灰暗,人性很复杂;很前进一步阻力都很大,顺心的事太少,劳心的事很多。知识份子看上去很美,其实大多都有点阳痿,受汉文化的礼教、权谋熏得太黑太焦,远离了人的本性。而远不如一些偏远地区的人民,他们还是原生态。围城是一部人生的书,是一部人性的书,围城提出了一个问题,但他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但钱钟书用他的行动他的人生提供了答案,他与杨绛的婚姻历程说明了人生也可以很美好,人生也可以很如意。这本书值得看,需要静下心来看。

  《围城》读后感(十):胡言乱语

  一

  不知为何,近来总是看到关于《围城》的八卦,诸如当年杨绛的剧作红极一时,钱钟书为了证明自己的文学才能并不在妻子之下才决定写部长篇小说;唐晓芙是钱钟书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子,而唐晓芙的身上又处处有杨绛的影子;李太太这一角色其实是在影射与讽刺林徽因,等等。我本是八卦之人,看到之后便绞尽脑汁回想钱钟书到底是怎样描写唐晓芙和李太太的,无奈年代甚远,除了在同学欣赏自己的靓照时用“你和孙柔嘉好像”跟她们开玩笑说她们的真人并不如照片漂亮以外,《围城》于我已无比陌生。本着不该深究的时候一定要深究的原则,我开始翻箱倒柜的找这本书。

  重读《围城》,未曾想到带给我如此强烈的震撼。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我第一次对少年时代应当多读书产生了严重的质疑,至少有些书是不适合小孩子读的。少时读书,并无自己的判断力,读的大多数是经典,所谓经典,当然必有其可取之处,然从此禁锢于经典,实为极其可悲的事。前段时间拜读了刘瑜的《从经典到经验》,才顿觉醍醐灌顶。再者,年少时缺乏逻辑思维和辨识能力,欣赏水平有待提高,正确而系统的世界观人生观也尚未形成,因此很难对所读的东西有一个接近正确的认识,自以为是,目空一切,将原本层次极高的作品降到自己能理解的层次,并误以为这就是原作品本来的层次。从此自我标榜读过某作品,将其束之高阁,与人夸夸其谈,我读过某书,那本书也不过如此,云云。由此看来,Krashen的“i+1 principle”对于读书也同样适用。我小时候读《围城》便是如此,彼时对除中文外的其他一切语言一窍不通,对钱先生深厚的国学功底外的英语、法语、葡萄牙语功底,以及他对各国文化、俚语、风土人情的信手拈来一概无视,完全将其视为一本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小说翻完,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如今羞愧不已,年少轻狂,大抵如此。回过头去再想,年少时我用这种方式糟蹋了多少书?从此不敢自称读书人。

  二

  手里的这本是1991年版的《围城》,封面宛如一袭青衣的旧时先生,宁静古朴。封面题字者是杨绛,传说钱钟书与杨绛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出书时相互为对方题写书名,《围城》是杨绛所题,而杨绛的《洗澡》、《干校六记》等书就是钱钟书所题。自以为杨绛未有比不上钱钟书的地方,钱钟书娶到杨绛是何其有幸,“最才的女,最贤的妻”,钱先生如是说,我也认为这八个字杨绛当之无愧,但窃以为杨绛的字,却是略输于钱钟书的。钱钟书的行草,得自二王,参以苏黄,结体丰腴,线条灵动潇洒,评论者虽说杨绛的字娟秀挺拔,有晋唐气象,又自具风韵,然“自具风韵”恐是最贴切的了。我虽循规蹈矩的活了这么多年,却不喜欢中规中矩的字,即使是楷书,也讨厌柳颜二人的平正端严,独爱欧阳询的险峻劲峭。

  钱钟书在序中写道:“这本书整整写了两年。两年里忧世伤生,屡想中止。由于杨绛女士不断的督促,替我挡了许多事,省出时间来,得以锱铢积累地写完。照例这本书该献给她。不过,近来觉得献书也像“致身于国”、“还政于民”等等佳话,只是语言幻成的空花泡影,名说交付出去,其实只仿佛魔术家玩的飞刀,放手而并没有脱手。随你怎样把作品奉献给人,作品总是作者自已的。大不了一本书,还不值得这样精巧地不老实,因此罢了。”细细读来,别有风味。

  三

  世人大多津津乐道林徽因与梁、徐、金三人之间的种种,却少有人知杨绛与费孝通之间的轶事,究其原因,杨绛的坚持与自重,足以给林徽因一个响亮的耳光。追求者有“孔门七十二人”之多的杨绛,自始至终都保持着极清醒的头脑和极严谨的原则。在谈及为什么选择钱钟书时,她说,“志气不大,只想贡献一生,做做学问”,这句话尽显杨绛的高明之处。在《碧甃沉》中,沛林对静婉说“我要给你世上女子都仰望的幸福,我要将天下都送到你面前”,看到这句时,我就想,这场爱情注定要以悲剧告终。古人说“齐大非偶”,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前段时间看到有人用黄药师和阿蘅来形容现实中的钱钟书和杨绛,实觉妙极。都是聪明骄傲才华卓越的男子,和才智足以与他们并驾齐驱的妻子,他们将幻想中的神仙眷侣变成了红尘俗世里的珠联璧合。然在钱钟书和杨绛的婚姻中,世人皆认为为了家庭杨绛牺牲了太多,她本该有更好的作品,更大的成就,作为当事人的杨绛却看的透彻。六十三年来她从未拿家务事去烦他,她习惯了与他分享幸福,而将烦恼交于自己处理。杨绛不是视爱情为生命的女人,作品中鲜少有情爱描写,甚至他与她之间也很少用“爱”这个字眼。冷静与适度的抽离是她对待感情的方式。她说,“珍惜得到的每一分,而那些没有得到的,皆是本因与自己无关的。”于是,他感激她的付出,而她,感激他愿意让自己付出。

  四

  钱钟书说,“我们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认为自己的写作才能,自以为要写就意味着会写。”我常做这样的事,此时便如此。想写的东西很多,无奈着实不会写。文中提及的很多前辈已然仙逝,作为身后人,实不该妄断其生前事,故纯属胡言乱语,贻笑大方。祝杨绛先生健康、长寿,您是我自年少以来未敢企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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