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处还乡》是一本由江飞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7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故乡,是每个人心中最深沉的记忆,无论走到哪里,最温暖的地方一定是故乡;成长的路上,能给自己依靠和勇气的,也一定是故乡。故乡是首诗,故乡是明月,故乡是妈妈的胸怀,故乡是永远拥抱自己的那份念想。由清华大学出版社,江飞著作的这本《何处还乡》便是一本对故乡思念和深情的纪念。 作者江飞,现为安徽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在《北京文学》、《散文》等一级杂志上发表文章多篇,字数五十余万字,是一位八零后的文学新星。 《何处还乡》这本书全书分为三大篇,篇名分别为:故园、归途和远方。故园,故名思意,自是对故乡最真实的记录。在这首篇中,作者写了有关故乡的故事。在故乡的生活中有男人有女人有最普通的情爱,也有来自心底最真挚的追求与情感。《风中的稻壳》是其中的一篇。这篇文章的那个女人,似乎是千百年来中国农村妇女的写照。不过是弄晚了一顿饭,便挨了丈夫的一耳光。尽管在中国社会中一直提倡维护妇女的地位,可是在现实中,如文中这位女人的故事仍然在现实生活中不停的发生着。女人把自己的一生和全部的爱给了丈夫、孩子和家庭,可是,女人还是会受到来自家人的伤害。在这篇故事中,作者写出了女人的伤心和离家出走。女人离家出走那份迷茫与不舍的心理描写,写得真实与细腻。一个社会,只有遵重和珍视女人,才能代表这个社会真正的进步。而江飞,在书中便巧妙的安排了这篇短文,表现了作者心底对女性的关爱与希望。 人生是一条笔直向前, 没有回头路的单行路,在这条路上有欢笑,有悲伤,有成功,也有来自失败的感伤。可是,不论怎样的感触,那都是属于自己真实的人生。人生的苦难,除了来自特定的环境和条件,大多数还是心的强大与柔韧,所以作者在第二篇归途中有这样一篇小文,题目为《注定途经的那些地方》,读后,会对人生有不一样的理解。 城市似乎是外乡人暂时逗留的地方,可是,在城市还不是城市之前,它仍然也和农村一样。只要是适合于人住的地方,只要是有家的地方,那里必定是人的根。根,不是户籍所在地,这根,其实就是生长在每个人生活的地方,而江飞这篇《有根的城市》就很好的诠释了根与城市之间的关系。 《何处还乡》是一本温暖而真实的人生纪录。
《何处还乡》读后感(二):一人一故乡
阅读《何处还乡》时,轻轻翻动书页,墨香和纸香就幽幽地飘散开来,钻入鼻腔,沁人心脾。比书本更加清新风雅的,便是本书作者江飞的行文。作者的文采,令“故乡”这一缱绻的、余韵悠长的话题,更加脱俗动人。
江飞用诗一般的语句,为我们展现了他的故乡和他的亲人。其文似春风徐徐吹面,读之唇齿留香。一树、一橱、一瓜、一床、一道光、一掊土,都以小见大地为我们展现出其故乡“罗岭”的风土人情。
多数时候,江飞自如地调遣着成千上万的方块字,让它们一个个排布成韵节错落、清丽优美的散文诗句。
比如说:“麦子还未成熟,茎叶泛发青黄。我的亲戚们却在寻找他们的镰刀。它们被丢在去年的五月。”这样别致而富有诗意的语句,在书中俯拾皆是。我想,即便是单独抽出来,它们也都有资格独立成诗。
有的时候,江飞又可以用细腻的笔触描摹出不同人物的行为和心理,令人物形象跃然纸上,使心理活动让读者能感同身受。
比如这几句:“你条件反射似的跳了起来,嗷嗷直叫,下意识地伸手去摸那突然的痛楚,更加的痛。几分钟后,你安静下来,只咝咝地吸气,后背上背心已经和皮肉粘在了一起,凝结成痂。”这几句对烫伤的描写,让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仿佛也被开水烫到了一般,咝咝作痛。
在江飞心中,尽管罗岭落后贫瘠,但却充满了牵挂与思念。它就像搏动的心脏,虽然看不到,但却无时无刻不在胸腔内跳动,支持着 “漂泊者”生活的勇气和信念。
故乡是一种寄托。尽管如今越来越多人一年当中鲜有时间回故乡,但是如果说起故乡,必有说不完、道不尽的一箩筐话语:儿时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常去的塘边地头、口口相传的故事、家乡的特色食物⋯⋯
但要是细细思想,却发现小伙伴已各奔前途、散落天涯;熟悉的塘边地头已经被填平盖房起楼;老人们常讲的传说逐渐失传;特色食物也变得越来越商业化;而回忆故乡的我们,更是大多选择漂泊异地,难得还乡。
光阴匆匆,人海茫茫,何处还乡?那些回不去的故乡,也是我们回不去的儿时回忆。
那回忆是酸楚的:亲戚给母亲的旧衣裳,母亲穿了哥哥穿,哥哥穿旧了,才轮到“我”穿,于是“我”因为永远穿不上新衣服而倍感委屈。
那回忆是甜蜜的:偷偷从母亲存放家用的衣橱里顺走几毛几分钱,买点小零食解解馋,母亲必然是知道的,却从来不曾骂过“我”。
那回忆是恐惧的:去看黄梅戏,“我”却迷失在人潮涌动的公园里,找不到母亲的身影,害怕再也回不去家。
那回忆是自豪的:认真专注地拾废铁,换回一毛钱纸币,“我”用这一毛钱买了一个饼,却不是自己吃,而是分成几小块给伙伴们分享,“俨然觉得自己是个英雄了”。
那回忆也是痛楚的:和朋友们玩躲猫猫,“我”藏身于放有热水壶的隔板下,却不小心撞翻了隔板,被热水烫到皮肉模糊。
这一个又一个的记忆片段交织起来,构成了江飞对罗岭的回忆。那不是一般的、罗岭人眼中的罗岭,那是只属于江飞一个人的罗岭。这些记忆描述着过去的那个江飞,也改变着现在的江飞,并将继续影响未来的江飞。罗岭于此并不只是一个故乡了,它已然成为了江飞的一部分。
“故乡”这个词,说起来,人人都可以在前面加上一个所有格“我的”。但是每个人的“我的故乡”却是不尽相同,即便是同一个地方,也是大不同的。因为“故乡”之所以称之为“故”,说明它总是和过去、和回忆联系在一起。而每一个人的回忆,都会为乡土渲染上不同的、独特的色彩和气息。这便是我所谓的“一人一故乡”。
尽管我们远走他乡,但试问谁的故乡不能说是自己的一部分呢?我们喝着故乡的水、呼吸着故乡的空气长大,我们听着乡音牙牙学语,我们继承者祖辈们的一些风俗礼仪,我们坚守着故乡的饮食习惯。这些都是故乡对我们潜移默化的融合,是植根于每一个人思想行为的社会文化习惯。
我的故乡,是一座江南小镇,青山环绕、绿水相拥。蝉鸣的夏夜,我们姐妹几个搬了藤椅,在院子的桂花树下、夜来香边纳凉,外婆轻轻摇着蒲扇为我们驱赶蚊子。我们躺在椅子上,仰天数天上的星斗,感受穿堂的凉风从皮肤上滑过。有时,外婆会用大脸盆装半个西瓜来,大家分食。这时,迎面吹来的风中,又会伴有微甜的、清香的西瓜味来。
无数个这样静谧的夏夜散落在我的童年里,以至于现在若提到“夏夜”这个词来,首先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便是这样一幅场景。
而如今,城市的夜空,有多少的夜晚可以看到清朗的星空呢?我们中又有多少人能够离开空调的凉爽,而去感受自然风的触抚,去心无杂念地去仰望星空呢?
不多了。
这些诗歌一般的回忆,故事一样的童年,都远去了。我们能够做的,只有像江飞这样,用自己的笔尖将它们一一记下,这既是对往事的回顾,也当是为后来者留存一份记录吧。
《何处还乡》充满着“我”儿时的回忆,也漫溢着“我”对父母的思念。在那里,鱼便似母亲的化身:勤劳的母亲以卖鱼为生,补贴家用。即便是寒冷的冬天,她也不顾刺骨的冰水,赤手捞鱼;她和市场的小贩们争夺清晨运来的好鱼,却一屁股溜坐在了地上。但她全然不以这些为辛苦,甚至在生日那天也不曾记得要庆祝。
这是母亲的勤劳淳朴,这也是故乡的勤劳淳朴。
父母亲经营着一方自家的小小菜畦,种着四季新鲜的蔬菜。去城里看望儿子的时候,父亲捎上了满满一瓶香油和家里所有的鸡蛋。只因为父亲听“我”不经意说起过城里香油难买、鸡蛋不新鲜。
这是父亲的关怀体贴,这也是故乡的关怀体贴。
以身边人、以细小事、以如诗笔触写故乡,这便是我感受到的《何处还乡》。
《何处还乡》读后感(三):文字里或深或浅的记忆
我以为《何处还乡》会是如游记一般的生活经历,拿到手却发现是以真情实感,以诗情画意写着他独特的对于故乡的记忆,故乡在不断变化着,但是因为有亲人,有曾经的记忆,虽是落后夹杂着痛苦,但却是温暖而淳朴的。我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书里的回忆,竟或多或少能够对的上号,很多事情竟也是记忆颇深,好像就发生在不久前一般。每个人都有着属于自己的故乡和记忆。
这让我想起了父亲和母亲,他们就像大多数家庭一样,母亲是精明能干的,父亲通常是沉默寡言,但却是家里的顶梁柱。他们在我刚出生那会儿在大上海待过,知道东方明珠,也知道人民广场。我一直以为是母亲挂念我才回来的,后来在母亲的抱怨里才知道那个时候是父亲太想念女儿,不愿意留在灯红酒绿的城市里。
形容父爱的词大多是深沉的,我却觉得父爱不应该加任何修饰。母亲时常乐此不疲地问我,是她好,还是父亲好。我总是会说父亲好,因为父亲不唠叨。父亲听到的时候就会在一旁看电视乐呵呵地笑着,母亲就会“愤怒”着,你们爷儿俩一条心,总是欺负我。
我偶尔也会跟闺蜜抱怨,每次母亲煲汤的时候,留给父亲的,父亲总是舍不得吃,语气“很不好地”对母亲说,我身体壮壮的,你多吃点。我通常就是看着自己碗里的,看着母亲大人很享受父亲的宠溺,然后幽怨地来一句,从来没见过父亲大人给女儿留点。母亲大人就会一如既往地鄙视我,你父亲不对我好,对谁好,你自己找个对你好的去。
我的家乡,是贫瘠而又温暖的,是落后而又淳朴的。小时候,常在田埂上放风筝,会因为风筝没有小伙伴放的远,而去抱怨父亲的手艺不好;也会在下雨天在麦田里赛跑,看谁的雨靴最亮,当然避免不了是会被邻居的大叔或大婶追着屁股骂;最少不了的是在秋收的时候,架起麦垛的火,在上面烤着能找来的各种东西,兴致勃勃地吃着那些在现在称之为黑暗料理的东西。玩火的时候最害怕母亲不停唠叨,玩火的孩子半夜会尿床,那个时候总觉得会尿床都是母亲唠叨导致的。
在我印象里,父亲很少出远门。在我上大学那年,他送我去学校,看着高架桥,他跟我感慨,在90年代看见国外的新闻上好多的车,就在想咱们中国什么时候才会发展成这样,你看看这些弯弯绕绕的高架,谁能想到20年后,会发展成这样。父亲不善言辞,我想他的最大愿望是母亲身体棒棒的,即使多唠叨点也无所谓。在学校的时候,每次回家,他总会问我有没有带书给他看。父亲虽没念过多少书,但我却喜欢跟他一起讨论各种时事政治,工作学习,甚至是娱乐八卦。相比之下,母亲更愿意跟我聊聊家长里短,时不时会对父亲说,这么爱学习,准备考清华北大呢。但母亲每次辩不过我的时候,就会让父亲来说教,父亲通常都是,你母亲就是这样的人,你顺着她点,我们不求你大富大贵,你自己多照顾自己,不用担心我们。
村里的人很爱闲言碎语,很多事情他们更爱捕风捉影,然后以讹传讹。就比如重男轻女的思想,母亲听多了也会抱怨父亲为什么没能力多生个儿子,父亲有时候听腻了,也会反驳,一个女儿就够了,别人家儿子不见得比得过我女儿。父亲送我上大学的时候跟我说,他这辈子都是跟着母亲过日子,大多时候他都顺着她,唯独在生二胎的时候他不愿意,他觉得对我负责任,这辈子就是知足了,所以当我是这个小村子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的时候,他很骄傲,他坚信我比那些男孩们更来得出色。
我有时候讨厌那些阿婆们来我们家说些有的没的事情,但是父亲跟我说,入乡随俗,就像你母亲不希望你回家的时候搞得红眼睛绿眉毛一般,农村人的思想就是这样,别人家芝麻点的事情都会拿着当茶余饭后的笑料,你只当听过就算了。村里的生活是闲散的,说到底都是谁家孩子挣钱多,谁家女儿嫁得好之类的,仿佛这就是他们人生最大的乐趣,我有时候听着听着会想,要是记下他们谈天的事情,然后写小说,素材倒真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
母亲跟我说谁家孩子跟父母说,为什么他会生在农村。其实我知道,她在我面前说起这话时,其实是想知道我的想法,我跟她说,我没做过什么大事,但是我这么大最骄傲的事便是我从来没抱怨过你们,我觉得你们将我养这么大,供我上大学,是我最幸运的事。这是我对她唯一说过的一次,她便再也没问过,偶尔我会听见她跟别人炫耀,我可爱的母亲高兴地很。
我没有真正地想过要回乡,就比如我从没想过来上海一般,但是每次回去便是亲切,熟悉的乡音,熟悉的人情往来,一切都是印象里的场景,即使我离开很久,只要一靠近家乡,便会自然流露出来,那是生我养我的地方,落后的是技术,而不是对生活的向往。
夜晚的上海,灯火通明,但这个时候家里该早已进入静谧的夜了,偶尔亮着的灯,应该是有亲戚朋友来做客了。我喜欢呆在家里,远离手机,远离电脑,捧着书坐在门前的树荫下,听听鸟叫声,偶尔小狗在我身边不停地打转,想让我陪它玩。这样的日子,没有压力,全身心地在自己的世界里徜徉。同事说,想去婺源看油菜花,我想想其实家乡的油菜花也很美,丝毫不会显得逊色。
斑驳的墙壁里记录的是光阴的故事,我在城里生活,父亲和母亲在家乡经营着自己的生意,偶尔电话的时候母亲会跟我说说谁又结婚了,谁家老人也去了。她絮絮叨叨的话里是我对家乡的记忆和离不开的根。许多年后,这些会都存在或深或浅的文字里。
《何处还乡》读后感(四):致乡音未改而城音未立的我们
我出生在农村,在我们的那个村里,判断谁家有没有本事的重要条件便是有没有在县城里买房,而当地人婚姻嫁娶,首当其冲地条件便是,在城里有套房子。哪怕家里有条件盖上三层别致的小洋楼,到底也是比不上城里的单元房的。
这似乎是农民们无法逃避地结局,若是有了能力,拼死也要在城里买上一套房子,而曾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些村民们,来到了城市里,便四处散落在了脚手架上,工厂里,一个个流动摊贩上……
他们离开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在陌生的高楼和川流不息的街道上为自己的生存而默默努力着,他们沉默不语,他们不抱怨,他们在夕阳落山的时候或许会爆上一句粗口,然而,身体的疲乏和劳累却很快就让他们陷入了沉睡。
而通过读书离开乡村,或许,是更为体面的一种方式。无数在毕业之后选择留在了城市打拼的少男少女们,在生活的磨砺下,渐渐成长为踏实稳重的青年,有了踏实的工作,有了足够一家人蜗居的小屋,朝九晚五地在林立的水泥森林之间生活着,似乎已经不再是曾经那个双脚涂满黄泥巴在阳光下奔跑的少年,似乎已经远离了那个在记忆里还散发着牛粪味道的乡村。
可是,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在一个不经意间的回眸中,关于曾经生活过的那个乡村,关于仍旧留在乡村里的父母亲人,关于那个乡村的种种一切,依然像是一块块沉重的石头,砸在你迟钝而麻木的神经上。
作者江飞,他笔下的“罗岭”,是每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漂泊人心中的符号,这个“罗岭”,有关于沉默的做了一辈子乡村老师的父亲,有关于为了补贴家计而把自己训练成锱铢必较小贩的卖鱼的母亲,有关于父亲手中写不完的粉笔,有关于皖南乡村里压弯了脑袋的沉甸甸的水稻,有关于院子里一直打鸣的公鸡,田野上轻轻飞着的一只蜻蜓,有关于父亲逐渐花白的头发,有关于母亲常年劳作而皴裂的双手……
作者笔下的这些零散的记忆,拼凑出来的,是一个他记忆中的乡村,是一个他成长年轮里的乡村,即使已经脱离了农民的行列,即使他现在已经身为高校教授,真正实现了村人们关于功成名就最朴实的愿想,然而,他依旧在不断地书写着,怀念着自己心目中的罗岭,自己心目中的故乡。
作者的语言很优美,很多句子宛若诗歌般动人,很多字句中抒发的感情,亦让同样在城市漂泊的我感触颇深。
他说:以前我以为自己难以靠近的是他们那枯瘦如柴皱褶遍布的身体,现在我才明白,那令人不安的东西其实是层层累积沉淀发酵的时光,是过早预知而又无可避免的衰颓。
这句话几乎让我落下泪来,我记得小时候的自己,总喜欢缠着奶奶一起睡,然而现在,每次回家,看着奶奶日渐佝偻的身体,却总是不愿意再和她同被而眠,我总是因此而自责,现在才懂得,其实并非嫌弃,只是不忍心见到与自己关系最深的亲人身上那无可挽回的时光罢了。
他谈起父亲坚信的哲学:即使你是一株被人忽视的水稻,也要坚强地开出稻花,将沉甸甸的稻穗挂在胸口,等你不得已弯下腰的时候,你就已经成熟了。、
这是最普通的农民们心中不灭的信仰,他们即使经历生活的种种磨难,经历在城市的洪流中日渐衰颓和消失的乡村,他们也依旧有着最朴实的信念,相信着生活的美好。
他们从不抱怨,只是静静地活着。
“命运已成往事,好好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对一个村人来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为紧要的事情,为此,他们可以忍受苦难,可以不在乎尊严,可以在背井离乡,可以在大城市里佝偻起自己的脊背,换取家中一家老小的吃食和孩子的学费。
作者发出了他的呐喊和期望:城市是乡村的镜像,乡村首先应该是一个有生命的地方,一个在生存的地方,其次才是一个在城市化进程中不断更新的地方。
作者在他的文字中,并没有过多地去描述乡村的贫穷和村人们生活的困顿,然而,透过他诗一样的语言,我们依旧能够看到这群村人们生活的无奈何挣扎。
“千疮百孔的又何止是一件衣服,整个生活都是如此。”
我所在的那个山村,以前的时候,光靠田里的稻米和山上的农产品还足以维持一家生存,小时候的村庄格外热闹,每到饭点,通常是几家人聚在一起,大声唠家常,说着东家西家的事儿。若是谁家有红白喜事,那更是热闹非凡,整个村子里的人都聚在一起帮忙,洗碗烧饭,热气腾腾的水,四处乱窜着玩耍的小孩子……
这景象到了如今,只成为了一个念想,村里的田地大多荒芜,连一贯村人赖以生存的茶叶都渐渐无人采摘,曾经农忙季节的喧嚣现在渐渐沉寂,地里的山上的东西不够养活自己不够生活,便只有选择离开,去往陌生的城市,在另一种生活的重压下开始磨砺自己。
在这本书中,作者屡次谈到自己的女儿,与沉默的辛勤劳作却不舍得花钱看病的父母相比,自小出身在城市的女儿甚少体会到乡村里的艰辛与浪漫,她自然也不会有同自己父亲一样深厚的乡愁。
作者在文章最后,满怀希望地说道:一个文明、开放、有无限潜力和生长力的城市,是断然不会拒绝乡下人的融入的,因为我始终坚信:城市的根永远植在乡村的土壤中。
然而我始终困惑着,一个乡村里的孩子,通过自身拼搏和努力,可以在城市里谋得一个体面的身份与位置,然而,当乡村日渐零落之时,若一个城市不够宽容和大度,那些在城市角落里生存的乡村人,又该何去何从?他们的一生所追寻的不过是自己的家乡而已,然而,这座哪怕即使有他们倾囊而出购得的三间单元房的城市,是否真的可以称之为是他们的家呢?
这或许,是每一个乡音未改而城音未立的人们,都需要去探求的一个问题。
《何处还乡》读后感(五):最是难忘故乡情
决定读这本书,有三个原因。首先,这是一本与故乡的记忆有关的书,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到了怀旧的年纪,最近时常想起故乡的种种,包括童年的趣事和乡土风情,所以很想看看别人眼中的故乡记忆。其次,作者是文学专业科班出身,文字应该不会差。最后,四个推荐老师(重庆炳、张清华、梁鸿、徐则臣),一个是我的专业课老师,两个是我们专业课教材的编撰者,他们的推荐大大增加了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
这是一本关于故乡记忆的散文集,几乎每一篇都涉及到最难忘的故乡情。文字很优美,遣词造句也很紧凑,阅读起来节奏感非常棒。50篇散文,14万字,如果一口气读完,两三个小时就可以,但是我更推荐放在枕边,慢慢品读。每一篇都是独立的散文,细细品味更能品出文字的美和故乡的情。
十几年光阴在农村,数年时光留在北京,往后的日子将会在某个中小城市。这是我和作者有交集的地方,所以对于作者的还乡情愫,我亦感同身受,尤其是对父亲、母亲的描述,还有记忆中关于童年和成长的那些事。
“还乡,对所有漂泊者来说,是一个永远无法停止和结束的词,当然也是一个遥远且温暖的词。多年后,更多的漂泊者,成为了 故乡的过客,于是,在一次次还乡中接近,又在一次次停歇后远离。在还乡和远离中,我们依然彷徨,依然漂泊,没有归属,没有停下的勇气,究竟我们该何处还乡?”不同的人,会有不一样的故乡,但对故乡的情,或许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尤其是漂泊的一代。
我不想长篇大论地抒发自己看完这本书的感受,亦不想借此聊一聊自己的故乡,只想留住那些打动我的、与故乡情有关的文字。
是什么那么刺眼呢?女人停下了下来,抬头望去,好像在等谁跳下车来向她问路一样。突然,女人就感觉自己被那束耀眼的光给托了起来,像一颗干瘪的稻壳被风吹到空中,又像一袋稻谷重重地摔了下来。P3
飘在空中的鱼,是从母亲的竹篮里逃脱的那一条吗?从水里直接飞升到空中,再在空中完成难度高超的自由转体,像一只灵巧异常的风筝。我曾见过无数的风筝,挂在十月的高压线上,它们在春天里逃跑未遂。P8
三月了,那些花儿又如期开放。金黄覆盖田野,势不可挡,铺向远方。池塘边,水沟旁,田埂上,东一簇,西一垄,到处都是开得正烈的她们。那点缀在花儿间的粉红的桃花,那桃花深处吃草的两头黄牛,以及骑在牛背山东张西望的乌鸦,还有那同样金黄的阳光,照耀田野,照耀人们的眼。P13
屋外的鞭炮声零零散散地从街道从田野上传来,像是模糊的耳语,遥远的慰藉,又像是此处静寂的渲染。在喧闹里难以感知那份热烈的年还是年吗?我突然在四周的静谧里体味到被别人的欢乐架空了的孤独,像一个薄薄的纸人,没有呼吸,没有温度,也没有言语。P29
铜钱在雨后像春笋一样钻出地面,等待我们的拾捡。我们的贪婪,和等待收割庄稼的农民一样,渴望铜钱成串,挂满我们的胸前。P36
雨,流进夜的深处。黑暗,停在夜的尖上。罗岭,一个朴素得近乎透明的名字,如一面需千百年方能磨亮的铜镜,映现所有村庄的面容。P42
三十岁之后,时光兵分两路,一路催我衰老,一路让我亲见自己的衰老而忧心忡忡。P60
命运是看不见的存在,是不可逆的主观经验的历程,它仿佛星空,漂浮在每个人的头顶,又好似稻草,紧攥在每个人的手心。许多人在春风得意时感受到它的轻盈与畅快,许多人又在茫然失意时感受到它的沉重与无奈。许多人把它当作玩世不恭、游戏人生的借口,许多人又为它背负道德伦理、形而上学的十字枷锁。P63
如果说死亡是回乡的一种仪式,那么他最终以生命完成了这首神圣而悲凉的诗歌;而如果死亡也是一种寄寓希望的“往生”,那么我何时才能看见一个在涅槃中浴火重生的乡村呢?P122
荷在水上,像婷婷的舞女,那是繁华的前世,就像莲结果前开花的梦。梦醒之后,荷在水里,莲在泥里。P160
破损的路,一半被剖开,杂乱的石头、土块,被掩埋多年的垃圾,等待重新利用或被最终抛弃。另一半的路,即将开始相同的命运。中间是撕裂的伤口,积满污水,疼痛和过度丰盈的想象。P161
父亲说,即使你是一株被人忽视的水稻,也要坚强地开出稻花,将沉甸甸的稻穗挂在胸口,等你不得已弯下腰来的时候,你就已经成熟了。P164
夕阳如同石头,陷入坚硬的黑暗与沉默。黑暗,是黑暗世界的天使;沉默,是沉默着的羔羊。
或大或小的站台,或多或少的乘客。你睡在别人的鼾声里,别人睡在你陌生的想象里。两个注定擦肩而过的人,正如两列相向而行的火车,平行,意味着相逢的回忆相交,却满含痛苦的血泪。
每个人心底都住着自己的情人,或敌人。而消灭他(她)们的唯一方法,就是给自己修一座崭新的坟。P174
有人用一把很钝的刀,把你的旅程切割成两半,一半用来希望,一半用来绝望。
绝望,是一池湖水,泛着幽兰的色泽;绝望,也可能是一片寸草不生的荒地,即使是最笨的鸟儿也都转身离去。P216
一滴雨,因为单纯而沉重,还是因为沉重而更加单纯?许多年前的承诺,依然像水中的月光,昙花一现。在路上,遗忘是最难舍弃的行囊,回首是最难抖开的包袱。所以,沉睡之前,你我只能是各自梦想的目标,而词语只能是词语本身。P238
《何处还乡》读后感(六):故乡萦心
是我们的家乡变化的太快还是我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人生阶段越来越提前?我们曾经鄙夷过丢弃过的家乡等不到我们年老就已经成为我们20多岁、30多岁起就已经日思夜念、梦回牵绕的精神寄托之地。何处还乡?何处是吾乡?
如果《回乡偶书》记录的是一个年老还乡人的感慨,那么《何处还乡》记录的是一个80后对故乡的碎碎念念的感情;宋之问用一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将久居他乡的游子那种思念故乡却怕物是人非的感情展现的淋漓尽致,江飞则用“何处归乡”四个字表现出现代人在心理上无乡可归的困惑、焦虑。
作者江飞的故乡罗岭仍在,但他却发出了“何处还乡”的感慨,深刻地映射出高度发展的现代化环境下寄寓水泥空间中人的焦虑、寻找不到根的漂泊感。“何处还乡”的感慨不仅仅是江飞一个人的感慨,更是大多数现代人的感慨,在信息化现代化的时代,这世间似乎再也找不到一个完全纯净的故乡:年轻的一代跳出故乡出外拼搏、父辈一代或是在家朝夕盼子归来或是为给子女照顾家庭而老来两地分居;家乡人的变化,建筑的变化、劳作方式的变化……如此种种,将曾经延续了数千年人文、物质风格的故乡肢解的七零八落,于是,地名依旧是罗岭,只是江飞再也找不到儿时的故乡感觉!
江飞的文字很平实,在他看似形散神不散的真挚表述中将一名出自农村、在城市奋斗多年收获颇丰但又日益思念那曾经极力跳脱的贫瘠、痛苦之乡的农村裔城市人的思乡之情表述的细致入微、清凉通透。这种人文情感反映到社会上,则是越来越多的乡村游、农家饭、城市农田体验地等等的流行、火爆。然而,形式大于实质,克隆来的东西永远不会和原品在精神内涵上完全一致!换言之,无论我们采取何种形式来表述我们的思乡之情,都无法将故乡还原,一切都只能是回忆,或者是以静态的形式留在如作者附在篇首的那些照片里!
席慕容说:“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呵,原来故乡就是我们的情人,从离开它的那一刻起,愁绪就已经丝丝萦萦地盘上了我们的心田:发芽、成长!
《何处还乡》读后感(七):在他乡的思念
“还乡”这个词对于在他乡的人们来说一直、永远都是一个梦想、一个人生目标,在阅读这本《何处还乡》时我流泪了,在写这段讲读后感时我也流泪了,因为我也是一个他乡人,一个漂泊者。它让我回忆了太多太多的事,更让感动的是作者的文笔太美了,在作者笔下的“家乡”是那么的完美与生动,余则臣老师把作者这本《何处还乡》比喻成一个文字建造的博物馆,而我就是那个逛博物馆思乡的那个小人儿。 自从有了乡、城之分时,乡里的那个乡味儿、那个纯味儿记录着每一个乡里人的情,那种简单的乡里乡亲、那种纯朴的事儿、那种粗重的活儿、还有那种累而幸福感觉儿种种所有的一切都有着他的一种独有的乡味。所有的花、草、树、鸟、虫都带着一种永远让乡人忘记不了的味道,也让在他乡的人儿再外地是一种回味,想到现在在外漂泊了近十年,去过很多的城市,但却没有一座城市可以像在家乡那样,上树掏鸟窝,下水捉鱼、看到漂亮的花儿随手摘下来插在头上、端着饭碗吃着饭从东家跑到西家,最后是哪家洗的碗都分不清、再回忆乡里乡亲,只需要一声叫感全村人都来帮忙、只需要一声问候全村人都能笑口常开、人与人之间就像认识了八辈子了似的、就连吵架都带着乡情。再看梦游者《何处还乡》又是多少人的梦。
《何处还乡》读后感(八):我们都是孤独的旅人!
我想每个人的故乡都是那样的令人难忘的。或许故乡这个词的存在就是因为我们再也难以回去的缘故吧。
故乡是美好的,那些童年的美好回忆,那些可爱的花儿,爆米花的香甜,长辈的怜爱,甚至是幽暗衣橱中可探索的无限秘密都是属于个人的独家记忆,如此让人神往。但故乡也是沧桑的,长大之后回看的故乡,疲惫苍老,父母亲人的老去,老屋石磨的破败,甚至是一瓦一木,无不沾惹上时光的尘埃,让人伤感却也无奈。作者就以他这样善感的心情、舒缓的文字记录下了这个心中的故园。
同样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故乡,我们少年时所有的美好记忆都留在了脑海中和故乡里,故乡是最甜的回忆,也是最美好的家园,走在每一条熟悉的道路上都能捡拾起最有趣的往事,每一栋熟悉的建筑也都是曾经快乐的符号。我的故乡在我记忆中同样是美好的,但是长大之后,再次回去,却似乎无力面对它的破败与衰老,街道变的老旧,人群依然喧嚷,熟悉的亲人逐渐老去,而朋友已经四散他方。其实现在想想,不是故乡变了,而是我们变了,长大了的我们无法面对自己记忆中的改变,而轮回不变的是,在故乡的少年眼中的家园无疑还是美好和年轻的。
但是这个故园又是我们少年时急于逃开的,年轻的时候,少年都憧憬着更美丽的城市,急欲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更好的未来,但是真正长大了之后,他才会明白,最难于挑战的是却是对现实和未来的迷茫,这个走出了故园的孩子才发现不仅在物质上失去了一直依赖的故乡,在精神上也失去了赖以支持的力量。最大的感慨来自于作者的文字中透露出的那种迷惘,这或许是属于我们每一代人的心灵感受,还是被原原本本呈现出来了。一代人一代人的成长,离开故乡,走进新的生活,即使找到了物质上的满足和家的依托,但是那种心灵无可凭借的无力感却是那么明显,所以作者笔下最愿意描写和形容的就是风,我想在他心中风是一种意向,风很单纯,风也可以很狂放,风可以放下一切羁绊,说走就走。他羡慕风的来去自由,潇洒不羁,永不老去。
人生是一场简短的旅行,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旅人,心灵该何处还乡呢?
《何处还乡》读后感(九):故乡是中国人的信仰
中华文明是农耕文明,中国文化是乡土文化,所以中国人就讲究安土重迁,有着浓重的故乡情结。从杜甫的“月是故乡明”、李白的“低头思故乡”,到现代台湾诗人余光《乡愁》中浓浓的伤感、于右任《望大陆》中的悲切,从古时的叶落归根、狐死首丘,到现在春节期间浩浩荡荡的回乡人流,无不表现出人们对于故乡强烈的向往与眷恋。
在江飞的意识中,故乡是有着多重意义的。故乡代表着早年的生活。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农村娃子,来自于一个叫罗岭的村庄,他在那里出生、长大,直到有一天走向城市,那里记录着他早年生活的点点滴滴,留存有他成长并走进城市的足迹,也承载着他有关早年的所有记忆,从蹒跚学步、懵懂无知,到青春叛逆、血气方刚,故乡二字浓缩了他的一段生活。故乡代表着浓浓的亲情。他所谓的故乡,现实意义上就是父母所生活的那个村庄,他们在那里成长、劳作、生息,并最终老去,故乡是属于父母的世界,那里有他们的辛苦劳作,有他们的生活方式,有他们的情感寄托,也必将是他们最终的归宿。而他对于故乡的思念,更多的是在表达他体念到的父母生活不易,无论是母亲早起卖鱼的艰辛,还是父亲教书育人的谦忍,无不在书写子女对于父母的深切感念,弥漫着浓浓的亲情和纯朴的乡情。故乡代表着精神的皈依。对于江飞来说,让他魂牵梦绕的故乡,当然首先是父母所生活的罗岭这个具体的所在,承载着他的情感,但同时它也是一个非常抽象化的存在,只闪现于他的意念当中,映射了他对于美好生活的想象,让他穿越往返于其中,并借以与与所处的城市对比,反思当下的生活。那是他灵魂的栖息地。
江飞的文章所表达的浓重乡愁,实际上是现代人内心深处情感无处皈依的惶惑。故乡就是我们长大的地方,是父母生活的地方,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港湾,但当那个具象的故乡,小河湾湾、井水深深、鸡犬相闻、稻花飘香的乡村在现代商业文明的侵袭下日益颓唐,几乎难以寻觅的时候,我们应该去哪里找回自己的故乡?将在何处安放自己的灵魂?他的文章表真切的达出了现代中国人在精神层面上的一种深切的焦虑,一种无所皈依的惶惑,这便是作者发出“乡归何处”这一喟叹的根本原因。
汪丁丁教授曾说,中国人心灵的困境在于,迅速西方化了的生活方式与自身内在情感方式之间的严重冲突,也即生活方式已经被纳入于市场体系之内,而情感方式却拒绝被纳入市场体系之内。在社会变迁中,人们的情感表达方式要比显性的器物层面的变化更为迟缓,也更能凸显一个民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不同之处。在中国走向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然接受了西方人的生活方式,但在数千年农业文明中形成的情感表达方式仍然统治着我们的心灵,我们的人际关系,我们的情感表达,都与现代商业文明格格不入,这正是现代人普遍感到焦虑深层次原因。相对而言,农村的变化要比城市更为缓慢,很多传统在农村得到了更多延续,这是农民守旧的源头。也正是如此,在农村人跨进城市后,那些与农业传统社会相一致的生活经验在城市生活中显得一无是处,必然要接受城市工商文明的洗礼和新的人格塑造,重新定义一个符合现代意义上的自我。人们的焦虑与痛苦大多来自于此时那种渴望又排斥的矛盾心态。这种心态迫使他们更加强烈的思恋农村,所以有人说,故乡的阴影是中国人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所特有的一种自我体验或自我意象。
实际上,在现代商业文明的侵袭下,城市化的浪潮正在将越来越多的农村,越来越多的人们裹挟其中,人从传统性走向现代性的过程早已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只是这种转变绝非一代人、两代人的时间能够改变。但受惯黄土高原风沙磨砺的中国人对于西方人的那一套并不会全盘接受,其间经历一件又一件的事情时必然有种种不适,人们的情感无从着落,情绪无处宣泄,苦闷彷徨、惶惑无依。人们需要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找到一个平衡,在西化的生活与传统的情感强烈冲突之间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此时故乡就成为心灵皈依的不二之选。故乡的一切都因为回忆而变得温暖,斯情、斯景、期人、斯物都在让人重温一种久违的情感,可以让脆弱的心灵享受片刻的安宁。但是,当人们回过头去寻找传统意义上的故乡时,记忆中的故乡早已被现代工商文明改造,变得面目全非,甚至不复存在。这是作者发出“何处还乡”喟叹的原因所在。
江飞的文章非常喜欢用了了几句构建出一处农村生活的场景、一种模糊的意象,一个温暖的片刻,通过这些具体而温暖的场景和意象来表达他对故乡的向往和依恋,更表现为与父母、与过往、与自己内心深处那种浓浓的情感交流。他带着一种欣赏的眼光来回忆故乡,在他的内心重新构建了一幅美妙的故乡图景,这幅图画流诸笔端,就有了一种世俗的、保守的、淳朴的、温暖的、原生态的色调,这恰恰寄托了现代人对于故乡的所有期待。但是,读他的文字,仍然能受感到一种刻意为之的斧凿之功在里面,此为败笔。
中国社会固然在经历走向现代化的剧烈转型,中国人的情感表达方式必然要接受改变和重塑。但几千年来的生活方式所铸就的对于故乡的情感更象是每个中国人的胎记一样,一出生就存在于我们的血脉之中,无论如何也洗不掉黄河泥沙在我们身上留下的累累斑痕。我们只能在现代与传统之间寻找一种平衡,而不是彻底摒弃过往,才能在社会转型期为自己找到更好的依托。克尔凯廓尔说,你怎样信仰,你就怎样生活。也许故乡,以及对于故乡的那种无以排解的眷恋和愁绪,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信仰。
《何处还乡》读后感(十):《何处还乡》:“还乡”的自由
在散文集《托斯卡纳艳阳下》中,美国女作家弗朗西斯•梅斯曾如此表达她对这座意大利小镇的偏爱:
“走在托斯卡纳古老的石头小镇上,我并没有时光倒流的感觉。在南斯拉夫、墨西哥和秘鲁时,我却常有此感。托斯卡纳人是活在当下的,他们只是本能地把历史逮到了今日。如果说美国的文化是“人走即烧桥”(我们的确如此),科尔托纳的文化则是“在桥上自由穿行”。加入哪个十四世纪的瘟疫死者重新回来,可能还会还会找到自己的房屋,甚至发现它完好无损……”
弗朗西斯•梅斯对托斯卡纳的钟爱,源于这座城市厚重的底蕴带给游客的归属感。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在物质层面的高速发展带来的丰富的物质文明,并没有取代它的国民在精神层面的探索和渴望。美国没有悠久的历史,但美国人却在兢兢业业地寻找自己的“故园”。
其实按照“奥卡姆剃刀”的原则,为了达成某种目标,最简单的方法是“剔除”不必要的东西。人类的物质欲求和实际产出之间的矛盾,必须依赖高速发展来解决,那么为了实现矛盾的解决,建造一个“美丽新世界”,“奥卡姆的剃刀”,究竟该挥向何方呢?
《何处还乡》并不是一本令人愉快的作品。作者的笔触琐碎而充满失落,将一个“异乡人”对故园的怀恋和无处还乡的悲戚忧愁落在纸上。对于读者而言,倘若不曾有离乡的情节,个中情愫自然无从体味;但即便与作者有类似的境遇,这样的文字所带来的“感同身受”,却又会让心情变得沉重,失落于无边无际中。
然而这样的情绪需要有人来记述,“一切只有被记录”,伍尔芙说,“才算发生过。”
善感的人,即便看到天边的云也会在脑海中回想起故乡的歌谣。我们喜欢说,自己是为了梦想才选择到远方。可梦想与远方远非同义。在远方扮演漂泊者,很容易让人忘记自己曾在故园许下的愿望。回不到故乡,中就是因为我们洗不尽铅华,找不回自己曾经的模样。即使循着模糊的记忆记起故园的方向,远远望去,那里却早已面目全非了。于是只有在梦里,我们才能“回到家乡,再回到她的身旁。”
故园,对于每一个漂泊的人而言,不只是起点。更重要的,是当你陷入不可承受的困境时,那里能让你感到美好和希望。你可以“自由还乡”,在梦开始的地方,还能找到自己幼年生日时种下的樱桃树,它没有枯死,更没有因规划开发而被连根拔起。或许它和你一样,早已枝繁叶茂。
或许我们都在寻找天堂。但其实,天堂的模样早已在你心里被勾勒。你要做的是保全它,保全一颗自由的心灵,或许在心上的宁静,总会让人在疲惫不堪时,“自由还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