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与黄金》是一本由沃尔特•拉塞尔•米德 (Walter Russell Mead)著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甲骨文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9.00,页数:57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一):为什么挣钱会得到祝福
这本书的副标题叫——英国、美国与现代世界的形成。它讲的就是英美怎么成为世界老大的。
上帝与黄金的关系,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因为捍卫自由追逐金钱的权利,连上帝都会站在你那一边。
这本书的作者沃尔特·拉塞尔·米德,是美国最杰出的外交政策专家之一。
英美怎么当上了老大
英国和它的继承者美国,在过去的三百年间建立了一个政治、权力、投资和贸易全球体系。
这个体系,不仅主导了今天全世界的科技、文化和娱乐语言,而且跟我们每个人的生存紧密相关。
跟以往那些曾经统治过地球的庞大帝国相比,什么是英美人带给世界政治的与众不同的政治和文化议程?
英美人是怎么把经济和政治资源整合在一起,获得了建立世界秩序权力?
为什么三百年来,英美人在跟全球秩序有关的军事、经济和政治对抗中一直获胜?
为什么那些与英美对抗的力量都错了?
为什么英美内部总有人抛出“历史终结论”,但仍然不能改变英美仍然掌控世界的事实?
英美实力对世界来说意味着什么?它能持续多长时间?
合上此书,我不得不承认,那些被认为冷酷、贪婪、粗鲁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就是赢了。
上帝站在自由一边
是所有人为了一个什么理由活着,
还是大家各自有各自的理由。
在现实中,我们总喜欢强调理想,贬损金钱,仿佛金钱天生就流着不道德的血液。
但是放到历史里来看,想用一个自以为正确的思想覆盖所有脑袋的理想主义,反而造成了无数人间地狱。
倒是各有各的理由,光明正大地追求财富,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法律和国家策略,造就了持续300年的世界霸权。
世界是通过未加限制的自由运动,生成一种有序、而且更高级形式的方式构建出来的。
上帝那只看不见的手,一次又一次地帮了他们。
黄金是一种商业习惯
英美最大的财富不是矿藏,不是工业,也不是金融,而是整个民族的心态和习惯。
因为贪婪地追逐金钱,追求方便和愉悦,人们习惯于自我管理,能够自发推动商业发展。
不用等待国家或者强大的组织,而是通过自发的、私人的活动推动社会进步。
公众对于参与创建勇敢新世界和冒着风险利用新的可能性,有着极大的自发热情,于是新科技的潜力得以最完全、自由和快速的发展。
挣钱不是眼前的苟且
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总有一些人会思考些大问题:比如金钱和信仰怎么平衡,现实和理想如何取舍等等。
事实上,这既不需要平衡,也无需取舍。金钱归根结底是实现理想和自由的最佳工具。
挣钱不是眼前的苟且,而是通往诗意和远方的道路。
因为对信仰和黄金的看法与众不同,才造就了英美人雄霸世界的巨大成功。《上帝与黄金》给了我们三点启发:
一心想挣钱的,不妨理直气壮,获取所有可以获取的权利,上帝会站在我们这一边。
欣然接纳变化,学习所有能学到的知识,一个符合人性的社会,不是宁静的乐土,而是动荡不休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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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与黄金》读后感(三):上帝与黄金
在殖民地时期的弗吉尼亚,一位富有且出身名门的种植园主之子曾咨询他的圣公会牧区主任牧师是否可能在英格兰国教会之外找到救恩。
牧师的良心受到了煎熬;他难以断言只有圣公会信徒才进天堂,但他不想鼓励这位身世高贵的年轻教民与持不同意见的微贱之众和巡游于这片土地的福音布道者往来。
思忖片刻后,他有了答复这位青年的主意。“先生,”这位圣者道,“你询问之事有可能存在。但没有绅士会对此加以利用。”
在面对关于美国实力的讨论时,众多美国人的感受与这位牧师有几分相似。这个主题让我们感觉不自在,尽管我们知道它的存在和重要性。无论是绅士或淑女都不愿意挑起这一话题。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四):08年前夜的乐观主义者——读《上帝与黄金》
《上帝与黄金:英国、美国与现代世界的形成》这本书的核心关怀就是盎格鲁-撒克逊主义与恐盎格鲁撒克逊主义的矛盾和冲突,或者说在全球事务中英美应该如何看待和处理对其的反对。
因此,不论是新近成为关注焦点的伊斯兰国,还是四种中华价值观,作为长久以来反英美、反资本主义、反自由市场、反个人主义的力量和叙事脉络中的成员,事实上都可以纳入作者米德的分析框架中。几百年来,英美的主要敌人从西班牙人转为法国人、再转为德国人,然后是现在的穆斯林,“人性”与“人权” 的对立主导了两方论战的叙事。那么“毫无人性”的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如何取得对其敌人的一次次胜利的?英美当下又该怎样面对一波又一波的攻击?
米德把盎格鲁撒克逊的成功和强劲实力归结为了这样一些因素:英国首创的中央银行-商业金融体系、竞争性的大众文化、动态宗教、传统理性宗教的三元平衡、辉格史观、全球海事系统下对大陆均衡的维持。除了作者用颇为可爱诙谐的语调重弹了的几大主题,吸引我的创新点主要是对动态宗教和三元平衡的论述,我想这两种分析框架还是具有相当的解释力的。
与黑格尔以来的历史主义和各种形态的历史终结论不同,米德试图强调亨利.柏格森和哈耶克对动态宗教与静态宗教的划分。在米德笔下,新教对保罗神学的强调附带着对亚伯拉罕的招呼教义的复兴。像亚伯拉罕受神之招呼离开自己的家乡一样,英美的新教徒同样把离开家乡、开始改变作为宗教虔诚的一种表达。另外,苏格兰启蒙学派对上帝通过看似“无序”的变化做工而使世界理性化的强调也加强了英美新教的动态性。与这两种对变化的赞许类似,我们也可以想到韦伯关于选民在改变世界的世俗事功中彰显上帝荣耀的论述。于是至少有这么三条信仰脉络构筑了新教动态性——不仅默认社会的变化而且积极地期许和鼓励变化。通过这一柏格森对黑格尔的替换,米德认为自己解决了《美丽新世界》的问题或者说各种对美式消费主义、物质主义末人的指责——在一个动态宗教参与形塑的动态社会中,人们依其本能获得了自我实现的充分自由和机会。历史之终结并非一潭死水,而是持久的动态改变和繁荣昌盛,每个人都可以是信仰或不信仰上帝的亚伯拉罕,而不会成为尼采的末人。
所谓三元平衡是指宗教、传统、理性三者的动态平衡。米德认为光荣革命后的英国逐渐形成了醉心于圣经文本的虔诚新教徒、坚守普通法为代表的英格兰传统的传统主义者和普世启蒙的理性主义者之间的平衡。相似地,美国北部的新教徒、南部的类贵族社会和杰弗逊式的理性主义者同样构成了三元平衡。当然事实上每一元中的行动者并非只有我这里列出的这些。米德认为这一视角解决了历史似乎一直难以终结,柏林墙倒坍后文明的冲突仍在继续的问题——瓦哈比派、五旬节教派构成了当下的原教旨主义宗教力量,民族主义构成了传统力量,而资本主义海事系统构成了理性力量。这三者新的、全球的动态平衡即使仍未达成,也至少是可期的。或者说,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兴起恰恰并非对英美秩序的反动,而可以被吸纳进一个类似启蒙时代的英国的动态系统中,而起到制约法国大革命式的绝对理性主义的作用。考虑到新教也曾残忍偏狭,瓦哈比派为什么不能在适应平衡的过程中变得温和呢?
所以米德对盎格鲁撒克逊秩序的胜利抱有充分的乐观,用动态社会应对末人指责、用动态平衡应对文明冲突、用大陆均势应对陆权兴起,只要福音教派更具反思性,似乎英美的最终胜利仍是上帝之应许的一部分。因而美国继续全球干预的外交政策不是不得已而为之,而是必须的和神圣的。但有点儿讽刺的是,此书出版于07年10月,此后不久,08危机、奥巴马的收缩战略接连“打击”了米德的核心论点。但另一方面,在米德笔下,一时一地的得失成败并无损于盎格鲁撒克逊秩序中基础的动态平衡,毕竟英美曾经经受过更严重的打击,但海事系统的全球秩序历经几百年的被唱衰而始终未曾真正破产。另外,米德与福山在《美国利益》杂志已是多年同事,想到去年福山自己的“思想转向”,这本在零八年前夜出版的书就更加耐人寻味了。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五):五百年来主沉浮
过去五百年,是历史发展的异数,从没有哪个时期,人类创造出如此多财富,社会结构发生如此惊人变化。而在此过程中,英语国家长期居于领先地位。
一代代挑战者前仆后继,西班牙、荷兰、法国、德国、苏联,但谁也未能成功。更重要的是,在几乎所有关键战争中,英语国家都笑到了最后(只有一次例外,即美国独立战争,虽然英国输了,但另一个说英语的国家美国却赢了)。
为何上帝如此眷顾英语民族?
丘吉尔在《英语国家史略》中曾有独到分析,而这本《上帝与黄金》堪称是它的升级版,作者米德更深入、更多元地论证了:制度是改造历史的力量,要富强,必须在制度设计上做足功夫,以为可以绕过这个关键点,自搞一套,最终一定会走进死胡同,即使暂时成功,也注定无法持久。
用“离岸平衡手”左右世界
从英国崛起到今天,英语民族始终在挨骂,他们被认为是浑身铜臭、道德堕落,整天盘算着吞并世界,仿佛人间所有苦难都是他们造成的。
憎恨曲折地反映了人们的感受。
在《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有一个“海象与牡蛎的故事”:海象邀请牡蛎去沙滩散步,并描述了那里未来的美景,牡蛎信以为真,结果被吃掉了。
这个故事隐喻了这样的事实:欧陆国家无数次模仿英语国家模式,却总以惨败收场,这不能不让人怀疑,英语国家“输出”这些模式是否别有用心?是不是想控制自己?
其实,欧陆国家多是主动“引进”英语国家的模式,之所以水土不服,在于彼此条件不同。
英国孤悬海外,只需强大的海军即可,而欧陆列强并立,既需强大的陆军,又需强大的海军,双方争抢资源,英国模式无法有效贯彻。
此外,英国还可以通过“离岸平衡手”操纵各方,一旦欧陆出现强国,英国便立刻站到反方阵营中,使其无法强大到挑战英国的地步。拿破仑横扫欧洲时,英国支持俄国和奥地利,而俄国打败拿破仑后,英国又转向支持奥斯曼帝国对抗俄国,而德国崛起,英国则不计世仇,又与法国结成联盟……
英语国家的视野中没有敌人,只有均势,任何新崛起者都是潜在的威胁,必须被遏制,这甚至内化为他们的思想习惯。
这套强者哲学虽冷酷无情,却是维系和平的有效政治技术,然而,要将其付诸实践,成本极高。以“反拿破仑联盟”为例,英国为各国提供巨额贷款,帮助葡萄牙人在巴西组织流亡政权,在西班牙组织了一支强大的陆军,还为俄国提供了10万枝步枪。如此惊人的投入,英国为何能承担?
信用是英国找到的黄金
世界上第一个日不落帝国是西班牙,他们在美洲盗采了数量惊人的黄金与白银,英国人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但他们也找到了自己的“黄金”,那就是欠债。
为应付战争,英国国债不断增加。休谟曾经高呼:“数据可以证实,通往国家灭亡的道路是国债。然而,现在谈论这条路是没有意义的,这条路我们已经走完了,我们达到了目标:一切都已结束。”此时,英国国债额是1.5亿英镑,没过多久,这个数字便翻到了8亿。美国独立战争后,英国国债占GDP已达268%。
但,英国没有破产,反而从光荣革命到滑铁卢之战间,GDP增长了3倍。
英国的财政奇迹让伏尔泰匪夷所思,他说:“子孙后代很可能会惊奇地听说,一个岛屿,仅有的出产物是一点点铅、锡、漂白土和粗养毛,由于其商业发展得非常强大,1723年,它能同时派遣三只舰队到世界上三个遥远的不同地方。”而此时看上去更富裕的法国却连一支舰队都难维持。
法国皇帝当然也想像英国那样欠债,但由于商业高度垄断,大多社会财富掌控在权贵手中,而既得利益者们又怎么肯去承担风险?在当时法国,法律不保护私人财产, 特权随时可以剥夺个人一切,任何不满之声都会被认为是谋反,虽然法王承诺的贷款利率比英国高一倍,可在战争最关键时,权贵们依然偷偷将资本投向英国。因为他们也知道,经过宪章运动等,英国人民意志足以约束国王的权力,钱交给他们至少是安全的。
路易十八曾派著名经济学家萨伊去英国考察,以探寻英国优势的根本,萨伊在报告的开头直言不讳:英国的优势主要不是因为军事力量,而是在于其财富和信用。
犬儒是英国找到的上帝
在竞逐富强过程中,欧陆国家几度略占上风,但革命使它们功败垂成,而英语国家却成功地避免了这种纷扰。
革命是内部压力的产物。现代性的前提是人的现代化,需要通过祛魅来完成,可当一切神圣都被否定,我们又必然要面对“生命的意义是什么”的困惑,既然人生只有一次,所谓永恒只是传说,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坚守道德?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
面对悖论,人们不得不编出各异的解决方案,有人诉诸传统,有人虚拟“永恒的精神”,有人试图用哲学替代宗教,有人则发明出美好的未来……在这个制造偶像来膜拜的过程中,不同路径间的冲突渐趋白热化,这为革命提供了土壤。
其实,当时英国同样贫富悬殊,阶级对立同样激烈,也有许多偏执者,但“离岸平衡手”式思维让英国人坚信,即使是理性与科学,也无法构成人类社会的全部基础,再完美的思想,一旦独大,就会成为恶魔。
为防止信仰之争引发冲突,皇权及时予以压制,教士们抱怨生在了一个犬儒时代,而与此同时,更“真诚”的欧陆却在为“谁才是真上帝”刀兵相见,革命不断吞噬着她的儿女,犹如斯威夫特在《格列佛游记》中写的小人国那样,大家为水煮蛋究竟该从大头端剥起还是从小头端剥起争吵并仇恨着。
埃德蒙•伯克曾用“惯例”来概括英国的成功,在他看来,经文、传统和理性三者各有合理之处,任何一方坚持过了头,必然会出错。
爱丽丝梦境的风险与启示
从传统走向现代,是一个“由信仰维系社会”到“由世俗技术维系社会”的过程,英语国家的最大贡献在于找到了有效治理手段,既保证了经济持续发展,又维系了整体道德水准。但,这需要一个前景来驱动,有了对前景的渴望,社会才能运转。
现代社会是需要造梦的,这个梦和爱丽丝的“海象与牡蛎的故事”差不多,我们被告知明天会有更多收入、更大房子,所以才忍受了格子间的桎梏,而我们的人生与牡蛎有多大区别?
更麻烦的是,梦会扭曲现实,所以美国人会臆想出萨达姆的大规模杀伤武器,因为他们此前已将自己臆想为世界的道德中心,“离岸平衡手”式的智慧正在消退,作者认为,这是美国未来风险所在。
也许,用“上帝与黄金”来概括英语国家史多少有些简单、粗糙,但三点启示值得中国读者思考:
首先,制度设计源于底层的推动力,这与宽松、自由、公平的大环境密不可分,相反,在权钱联手背景下,垄断企业成为社会财富的榨取机制,百业凋零,人人自保尚难,则推动制度进步的力量自然会弱化,甚至消失。
其次,制度设计的重点在确保贯彻,否则一触及自身利益,法律便有弹性,而丧失信用,国力何从提升?
其三,免于盲信、偏执,应在多元基础上达成调和,只有反对者和支持者的社会最易断裂,全民激辩一部纪录片的状况不应成为常态。
中国正走向现代化,这是我们既往历史中从未走过的路,特别需要从别人的经验中获取智慧。五百年历史足以验证许多常识,而这些常识至今还远远未在我们的社会中普及,所以本书值得每个人阅读。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六):评论上帝与黄金
本书以英国与美国为研究对象,虽然其声称自己并未对二者进行正式的比较研究,但其所探讨的两种不同背景理论的实际含义与现代世界的改革难题,对英美两国的研究者都颇有教益。
思考起来,美国国家以及个人都有一种强烈的责任感,他们认为他们可以改变世界,并将世界变的更好,他们有责任维护世界的和平,与之相比,我们却没有这种概念,我们不在乎“我”能做什么?更不会想我能改变什么?!也不会觉得远在天边的苏丹内战、利比亚战乱对我们有什么影响,为什么美国人可以任意出现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只是因为他们能,他们愿意!反观我们,我们既不愿意,也不想说能,我们畏惧改变,也恐怕算是几千年的封建制度残害下的恶果吧。
国家是应该有理想,但国民更应该有理想。中国可以改变世界。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七):英美文明的范式及其可行性、可持续性论证
很久没有看过这么一本其中有那么多观点让我豁然开朗、醍醐灌顶的书了。以前只是隐隐觉得英美文化里有一些特异性的东西,帮助他们发展成了当代的伟大文明,这本书就是来解释到底是些什么特异性的东西的。前段时间英国公投脱欧,着实让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大众会选择这么一条完全不理智的道路,即使这条道路是为了通向“自救”。看完这本书后,虽然还是不理解(可能需要到英国生活一段时间才能有所体会),但至少有了一种解释,即英国人对于“极端理性主义”是有戒心的,而现在的欧盟,就被“理性主义”所笼罩,尽管还不好说是不是“极端”。
看书过程中有几章内容总是让我忍不住拍照发朋友圈,希望告知朋友们,“原来如此”。
成功必有其原因,虽然这个原因不见得多么光彩、多么有指导意义。作者所希望讲述的是,1. 英美文明的成功虽不说有其必然,但也并非偶然,2. 英美文明的成功虽难说永恒,但也不可否认其可持续性,3. 英美文明的成功对其本身而言,虽不能说是最美好的,但绝对可以说是相对宜居的,4. 英美文明的成功对其邻居而言,虽不能说是最友善的,但绝对不是最残忍的,或者还可以说是有利的。
正如本书第三部分所描述的,也在本书最后一章所重复的,理性主义、传统主义和经文主义(可能因为翻译的原因,有时用“启示”,但我觉得“原教旨”和“教条”似乎更准确一些),组成了英美文明的三个平衡的端点,偏向任何一个极端都是危险的,而英美文明有一种能力总是能恢复平衡而不至于倾覆,而这一能力则来源于对“看不见的手”的尊重和相信,这一“看不见的手”既让市场运转,也让民主生效,还让科学发展。之所以英美文明能够相信“看不见的手”,很可能根源于其对于新教理论的信仰,尤其是“命定论”的影响,对上帝能力的相信,对上帝无时无刻不在关注人间的相信,对上帝的意志体现于自然规律的相信。当然,最早的文化源头是书中称为“亚伯拉罕的呼召”的传统,人们相信在未知的远方有上帝为其准备好的满是牛奶和蜜的土地,而你的一切为了成功的努力都是在证明上帝挑选了你。三点平衡并不必然导致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社会,而这种抛弃过去、迎接挑战、接受巨变的勇气,才是让英美文明三百年来(如果从荷兰开始算,是四百或者五百年)“永远向上”。亚伯拉罕叙事相信“道德”的存在,并且尊重它的地位;亚伯拉罕叙事还把“历史有目标”这一观念传递下来。即使你从未读过《圣经》,也不知道亚伯拉罕是谁,也很可能认可这两点,说明要么它们存在于我们的本能,要么你已经受到了它们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无法证明这一叙事是否是“正确的”,但它已经和正在塑造了人类的历史。
如果以上可称为英美文化发展至今的“人和”因素的话,作者也承认,即使有了这一“人和”,偏居一隅的“地利”也是很重要的,早在本书第9章就直言了英国离大陆既不太近也不太远、领土既不太大也不太小、人口既不太多也不太少,一切似乎都是“刚刚好”。最早是荷兰发展出了英美文明的雏形,但它没有这个地利。而随后的美国也有这个地利,甚至更有利,因为科技的发展已经让大西洋变得和英吉利海峡一样,无论是从航运通达能力的角度,还是大炮或导弹的射程角度。其他的领土、人口,都是规模更大的“刚刚好”,更适合文明发展所需要的规模同步。
统治力量既不太强也不太弱,可以算作“天时”,16、17世纪的英格兰,王权挣脱了教皇的束缚,但又没有也不可能挣脱上帝的束缚,还要受到贵族的约束,宗教改革虽然也导致新教和天主教的信徒互相屠杀,但不像欧洲大陆那样深陷其中近百年。甚至可以说欧洲大陆的宗教战争把大批具备技能的新教徒和天主教徒赶到了英国,成为英国工业革命的参与者。而后,全世界的科技发明都为英国所用。
希望和容忍改变,不偏激,这些都是英美文明蓬勃发展的基础条件,但它们只是提供了一种超越其他文明的可能性。本书的第二部分前几章描述的是那些具体的“武器”,经由它们,英美文明才得以称霸。第4章说的是英国为了保护荷兰共和国(以免再次陷入“血腥玛丽”式的新教徒悲剧),不惜与当时最强大的西班牙作战,并且奇迹般地战胜了,确立了海权军事战略的立国之本,这一战略不仅仅是重视海军以控制贸易线,而是“运用海洋的流动性建立一个全球体系”。在此章,作者第一次引入了全书重心——“海事系统”,Maritime System,有荷兰共和国建立1.0版,由英帝国建立2.0版,由美利坚合众国更新为3.0版。
紧接着两章继续讲述英帝国成功史:第5章挑战法国并获胜,第6章成为日不落帝国,拥有全球视野的英国终于拥有了全球。接下来的两章描述了具体的几个“武器”:第7章描述了金融、信用的重要性,第8章则分别描述了英美文明对消费、交通、通信的重视,以及因对“简洁”的偏好而不断让英语更加简单易用,不断削减商业成本。现代体育是作为一个例证来说明,没有以上这些前提,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英美文明成为现代各项体育运动的规则制定者和最早的实践者,是可以理解的。第9章是一个回顾和总结。
第二三部分是本书的精华,按照前言中的提纲,它分别回答了英美文明的特征和成功的原因。这个前言恐怕是全书写得或者翻译得最差的部分,差点让我放弃继续读下去。本书第一部分其实写的是英美人和非英美人分别如何看待英美文明,作者认为英美人低估了两者的相似性,反而是非英美人将它们高度合一。这一部分确实写得拗口且累赘,堆砌了太多的例子。但也可能是翻译得差,因为后文实际上也堆砌事例,读起来并不觉得有多拗口。第四部分实际上是想表明(而非证明),英美文明的经验并非特例,并非仅对英美人有效。第五部分则是想证明(而非表明),英美文明的成功秘诀对可预知的未来仍然有效。
那么,在我看来,整本书的行文逻辑就是:这是一个无争议的、成体系的、成功的文明;它经历了荷兰、英国、美国三个不间断的阶段发展至今,战胜了周边所有从物理数据上看都比它强大得多的国家或文明,而它之所以取得如此成功的秘诀,首先在于建立了高效的基于私营经济的信用和金融体系,其次是它对于商业、交通、通信以及“简洁”的重视;而之所以它能拥有这些于成功举足轻重的能力,在于它能保持理性主义、传统主义、教条主义(或原教旨主义)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这一平衡状态以及拥有这些能力,其实是所有人类都可以达到的,因为来自亚伯拉罕叙事的对未来的期待和对道德的尊重,是几乎所有文明都具有的特征;要对这一体系的未来有信心,因为这一体系还远没有走向失败或崩溃。
书中“堆砌”了大量的例证,也引用了非常多的现当代政治经济学论者和著作,其中有几个我读后很有收获:
1. 政府信用不仅仅让英国有足够的钱与全世界作战,还反过来成为银行系统的资产,用于借贷和投资的抵押,促进国内经济。
也就是说,能借到国债,并能将其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是政府治理能力的体现。“合理”并不是某个固定的数值,而是债权人所能接受的某个数值,相当于人民对政府的信心。另一方面,借贷给政府的人民,就和政府成了利益共同体,从另一个角度稳定了政权。
2. 二十世纪初的卡车对于美国人的意义就像当前的网约车。
点对点的递送,给运输提供了更多灵活性和更低成本的可能性(如果调度合理的话);同时,更多的普通人可以以较低的成本(贷款买车)直接参与商业,只要个人信用尚可,以及一本驾照。
3. 女性作为大众文化超过半数的消费者,推动了文学中女性的地位增长。
从此伯爵会爱上出身贫寒、其貌不扬的家庭女教师。这就像AV中常见黑男人主导着白女人,虽然是一种现实中的罕见,但却无形中推动了种族平等。普通消费者作为个体虽然仍然毫无地位,但作为整体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社会尊重。
4. 光荣革命就是典型的理性主义、传统主义和教条主义折衷结果。
经过40年的斗争和战争,圣公会、清教徒接受了这个逻辑不通的结果:由詹姆斯二世前妻(新教徒)的大女儿玛丽的丈夫,与法国长期对抗的荷兰世袭领袖,奥兰治亲王威廉继承王位,与玛丽共治。詹姆斯二世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天主教徒,双方都无法接受,但却是最合法的;这个结果,圣公会认为至少延续了王室血统,清教徒认为至少是一位新教徒。英国人并没有因为它显然不符合逻辑而烦恼,进而质疑其合法性。还有补充规定:如果威廉没有继承人,则由玛丽的妹妹(詹姆斯二世前妻的二女儿)继承王位,之后要保证王位继承给最近的信仰新教的亲属,且如果要与天主教徒联姻,则必须放弃王位。
5. 尊重王室的传统主义被尊重民族独特性和国家地位的平民民族主义所代替。
如果国际主义和全球化是经济理性主义的结论,本土主义、英国脱欧以及一系列民族分离运动则是新的传统主义的结论。当中东难民登录欧盟边界时,理性主义和教条主义都会号召敞开国门接纳移民,但传统主义则会对此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真理也许并不在任何一方,而像以往一样在三方之间,尤其是这一真理并不是“正确”意义上的真理,而是“适合”意义上的真理。让没有准备好接受难民的人基于理性和法律强行接受,结果可能是灾难性的。
6. 理性主义的张扬可能正是各种反潮流文化发展的原因。
理性主义随着社会专业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长期以来占据着越来越主流的地位,先不说纳粹的政策正是基于理性主义,理性主义也直接导致了精英和民众的脱节。美国最高法院是理性的大本营,它的很多判例推动了美国的民主化,但也推动了很多反科学、反民主和民粹主义的非理性的民间思想泛滥。极端的理性主义会催生极端的传统主义和极端的原教旨主义,这虽然无法被证明,但却暗含因果。
7. 美国的当代传统主义发生了政治观点和经济观点的错位。
早年的民主党是捍卫传统的坚强阵营,尤其在美国南方。但现在是共和党在捍卫传统,传统的南方也成了共和党的大本营,民主党成了激进的左派。南方白人在捍卫那些当年他们的先辈曾不惜用暴力抵抗的东西,比如自由市场经济,这切合了共和党的思路。但是,在政治领域,坚持平民主义传统的民主党人,同时却在批驳坚持个人主义传统的共和党人的贸易保护主义。
8. 对“隐形秩序”的信心深入英美文明的各个细节。
“看不见的手”不仅仅是对市场经济可行性的一种描述,同时它还可以用来解释英美法系、达尔文进化论、培根科学研究法、三权分立制度、新教教义、牛顿宇宙观等所有体系的可行性。在没有严格的理论推演论证之前,英美文明对“看不见的手”有些偏执的信任,容忍了资本主义所带来的混乱。
9. 相对于英美人而言,其他文明接受英美文明范式的过程必定是漫长而痛苦的。
英美文明是随着这一范式的形成过程而发展起来的,这一范式已经内化于英美人的思维方式和社会结构。但对于最近几十年才开始逐渐接受这一范式的文明,当产生不良反应时,通常都会迁怒于并怀疑这一范式本身的正确性。实际上对于他们所面临的问题,在英美文明发展史上也几乎都曾经遇到过,只是没人觉得这是文明本身固有的问题而考虑换一种文明来应对。
10. 个体获得认同感的关键除了个人的平等以外,还在于所属集体的认同感。
这是赫尔德的经典理论,他处在康德、黑格尔这些纯粹理性派的对立面,亨廷顿延续了他的思路。它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全球化为什么会受到很多国家/文明的反对和反抗。
11. 英美文明的“霸权”并不维系于绝对实力,而在于维持均衡的能力。
海事系统的关键不是针对某一国或某一集团的军事优势,而是利用海洋的流动性,从全球视角上考虑政治平衡。从这一点出发可以很好地理解英美历史上的政治结盟和军事行动,也能很好地理解当代亚洲的美国态度。
12. 伊斯兰教的极端组织活动预示着伊斯兰教的世俗化改革已经拉开序幕。
瓦哈比运动代表着“回到《古兰经》”的一种趋势,这和当年清教徒唯一尊奉《圣经》很相似。这些极端原教旨主义的活动,和当年极端清教徒的活动也很类似。这些活动说明伊斯兰社会内部的教义冲突正在激化,新的信仰体系在追求打破传统,长期来看,伊斯兰教正在转变为动态宗教。
13. 个人夸大自己的重要性是本能属性,但个人同时有努力克服它的本能;然而,来自集体的诉求却不受到任何本能的抵御。
尼布尔将基督教“原罪”教义与当代人类困境结合起来,认为每个人都有好大喜功的本能,但人类的原罪意识同时也在反省着这一冲动。当代社会的很多冲突和暴行都是在集体的好大喜功中发生的,因为相对个人的反省能力而言,集体几乎没有这个能力。一旦人在为所属的组织来考虑问题时,就很少像考虑自己个人的问题那样有所顾虑,就很少会考虑对方的立场的正确性,就很少会考虑自己行为的正当性。这就是所谓《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
14. 对原罪的认识及其反省,有助于行使正义。
尼布尔是少数坚定支持使用核武器维护正义的神学家。他认为美国应该首先相信自己所行之事的正义性,同时也时刻对自己所行保持批判,“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和一个邪恶(尽管不是绝对邪恶的)的敌人开战”。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八):上帝在我们这边
“你们是为上帝的无数子民而行动”,克伦威尔用近乎激越的语气想让英国议会明白:上帝站在我们这边。彼时,尚未经历光荣革命的英国与无敌舰队已经溃败近百年的西班牙之间的冲突在迁延不决中断断续续。
克伦威尔处理世界政治的方法在300多年后的大西洋彼岸产生了共鸣。1983年,美国总统里根告诉福音派教徒“美国,让自由的火炬一直燃亮”——相比英国与西班牙历时颇长却断断续续的对抗,美国与苏联之间的冷战更具连续性。
是的,上帝站在他们——英语世界的那边。
孤悬海外的英国有着地理上的优势,与欧洲大陆列强相比,英国只需强大的海军即可,无需在陆军与海军之间内耗,无需担心背后的算计。
以信用为核心的金融体系是英国人的黄金。政府债券为英国的对外战争募集了大量的资金,使财富能迅速、有效地集中在战争中。而这些政府债券既是银行的资产,又是私人投资者的资产,这进一步促进了私人信贷的流动和经济活动的扩大。路易十八曾派著名经济学家萨伊去英国考察,以探寻英国优势的根本,萨伊在报告的开头直言不讳:英国的优势主要不是军事力量,而是其财富和信用。
黄金不会从天上掉下来,黄金只会眷顾相信上帝并找到上帝的人。正是因为英国人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上帝,他们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黄金。
动态的宗教体系、相信传统与理性、这些因素之间保持陀螺般的平衡,是英国人的上帝。
面对问题,人们总会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有人诉诸传统,有人虚拟“永恒的精神”,有人试图用哲学替代宗教,有人则发明出美好的未来……在这个制造偶像来膜拜的过程中,不同路径间的冲突渐趋白热化……。
英国能接纳荷兰的现代金融体系、能以不流血的方式实现革命的目的,它的背后是包容与妥协,是在经文、传统、理性之间的恰当平衡。正因如此,英国才能在列强争霸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日不落帝国。
若干年后,继承了盎格鲁-撒克逊政治态度的美国,支持基于自由选择与私有财产理念的政治社会哲学,成为一个新式的日不落帝国……。
本文写作中借鉴了张捷先生《定价权》与《信用战》中的相关观点。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九):我们可能得这样超过美国
盎格鲁系统支持了文明的快速发展。两个主要逻辑:宗教及海事。宗教的事是十字军东征,是占领耶路撒冷,以最大可能的传播资源和传播路径让基督教成为欧陆以及北美的主流宗教,并在世俗权力的运用中,从《圣经》里寻求道统。海事是从老式海权国家荷兰和西班牙手中拿到制霸权。是物理距离的消灭,是保证帝国可以以地球上最快的速度出现任何一个可能的殖民地。对华鸦片战争,支援军队从印度洋到厦门,需要小半年。对伊拉克打击,可能就是一天。宗教及海事既非必要条件,也非充足条件,两个因素贯穿于冒险精神及传道士精神。并不能解答亚洲国家在本世纪寻求权力扩张和大陆均势时应该具备的素质。
盎格鲁系统恰好能主宰三四个世纪的主要原因应该是恰好都和正义比较接近吧。英法两国有机会在希特勒起势之前斩断法西斯的根基,于是他们将这种猜测用在了海湾战争。
对英美国家崛起的反思和论据并不充足,絮絮叨叨列举了几百页的论据得出来一个“美利坚和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世界万岁”的结论,同时作者也承认了未来世纪世界和平最大的变量在亚洲,在伊斯兰和其它宗教的动态共存。
《上帝与黄金》读后感(十):“盎格鲁——美国人”的实力对世界意味着什么?
读此书如置身于宏达的历史画卷中,作者所呈现给我们的不仅是一种视觉的、心里的冲击,更将读者带入一种全新的视角去理解“盎格鲁——美国人”的世界和他们源自基督教价值观的理念。他们对世界的认知和对自身国家的强大与优越性似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但似乎这与事实相形渐远。作为“上帝的选民”,他们有着莫名的使命感,对自身实力增长和军事胜利对于世界的意义所持有的观点在实践中却遭遇着残酷的不对应。而其所倡导的“自由市场”与“民主”也面临不断的打击。我们不禁要问,英美人如何能将经济和政治资源整合在一起,令他们能打败敌人、建立世界秩序?他们的实力对世界意味着什么?为何英美人如此频繁地相信历史在终结?为何他们又都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