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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之书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7-12-04 来源:文章吧 阅读:

隐之书的读后感10篇

  《隐之书》是一本由[英] A·S·拜雅特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页数:47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隐之书》读后感(一):《隐之书》人物列表

  罗兰: 罗兰·米歇尔,主人公,文学研究助理,研究艾许

  布列克艾德教授: 詹姆士·布列克艾德

  克雷伯·罗宾森: 信件于其组织的聚会之后写出的

  瓦尔: 罗兰女友

  穆尔特默·克拉波尔: 纽桑基金会理事,出资建“艾许工厂”

  伊瑟多尔·兰蒙特: 兰蒙特之父

  兰蒙特: 克里斯塔贝尔·兰蒙特,1890年逝

  苏菲: 艾伦的妹妹,嫁给乔治爵士,苏菲·贝利

  比厄特利思: 研究艾伦·艾许,比厄特利思·耐斯特

  费格斯·伍尔夫: 研究巴尔扎克,曾与莫德·贝利交往

  莉奥诺拉·斯特恩教授: 研究兰蒙特

  莫德·贝利: 林肯大学,研究兰蒙特,与罗兰一起去思尔庄园

  维洛尼卡·霍尼顿: 提供兰蒙特生平资料

  让·巴蒂斯特&埃米丽·兰蒙特: 兰蒙特的祖父母

  苏菲: 兰蒙特的姐姐,乔治·贝利爵士的妻子

  布兰奇·格洛佛: 与兰蒙特同住,擅长木雕、版画、油画,1861年溺 亡

  梅卢西娜: 兰蒙特笔下的蛇仙,出自《仙怪梅卢西娜》

  琼恩·贝利: 乔治爵士的妻子

  汤米·贝利: 莫德的叔叔

  汉斯·安德森: 汤米·贝利的马

  哥本哈根: 莫德的马,汉斯·安德森的后代

  黛西·华普夏特: 其婆婆为艾许的教女,保有艾许写给索菲娅(其婆婆)的信件

  罗德尼: 黛西·华普夏特的亡夫

  凯蒂: 黛西的女儿

  普丽希拉·佩恩·克拉波尔: 克拉波尔的曾祖母

  穆尔特默·佩恩·克拉波尔: 克拉波尔的玄祖父

  沙曼·克拉波尔: 穆尔特默之子

  艾伦·贝斯特: 艾许之妻,艾伦·艾许

  彼特拉克(佩特拉克): 艾许敬爱的一位诗人,爱慕着劳拉。独居沃克吕兹泉十六年,艾许远足之处即为沃克吕兹泉

  盖布里欧·罗塞提教授: 与艾许同一年代的诗人之父

  佩欣斯: 艾伦的妹妹

  卢本斯: 艾许笔下懂得鉴赏人体的行家

  安杰拉·伯尔德库茨: 维多利亚时期乐善好施的慈善家

  席格曼德·佛洛依德: 阐述了升华理论

  班吉特·班吉森教授: 主管艾伯特亲王学院英文系,兴趣在于北欧的诗歌神话以及斯堪的那维亚地区的古神话,比厄特利思·耐斯特曾受教于他并和他“有一腿”。1970年退休,1978年去世

  佩欣斯&费斯: 艾许的家仆

  奈德: 艾伦的表哥

  简·安斯提: 琼恩·贝利的好友,郡立图书馆馆长的副手,已退休

  罗斯玛丽&玛丽高德: 乔治的堂姐妹

  米尔德雷德: 思尔庄园中莫德卧房的主人

  柴尔德: 《入口》的主人公

  史华莫丹:荷兰博物学家,发现了解光学镜片,艾许以其为题写了一首长诗

  简恩: 兰蒙特的佣人,简恩·萨莫斯

  托丽&多拉托: 兰蒙特的小狗&金丝雀

  弗朗西斯·塔格威尔: 《大英海岸海葵志》的作者,本要与艾许同游研究地质和海洋生病,但因病耽搁

  伯莎: 艾许家的女仆

  莱伊尔:《地质学原理》的作者

  佩欣斯: 带伊妮德、乔治、亚瑟、多拉前往伊崔塔海边避暑,途中到艾许家做客,艾许当时不在家

  格瑞斯: 佩欣斯请的保姆

  巴那伯斯: 佩欣斯的丈夫

  赫伯特·波克: 艾伦的友人

  凯米旭太太: 打理艾许与兰蒙特住所的人

  雷蒙丁: 《仙怪梅卢西娜》的男主人公

  詹姆士·布列克艾德: 编订《妈妈着魔了吗》

  波拉: 将詹姆士·布列克艾德的手稿转到文字处理机上

  荷拉·雷依夫人: 艾许曾参加其在家中举行的将领大会,知名灵媒

  柔安·威克博士: 女性主义者,抨击艾许用降灵一事为题材写诗

  嘉维丝太太: 罗兰与瓦尔德房东

  休德布兰·艾许: 艾许男爵汤马斯的长子,卫理公会派的教徒

  汤马斯: 鲁道夫·艾许那个曾接受首相格莱斯顿封侯的侄儿的直系子孙

  克雷西: 布兰奇希望他出高价将其遗作买走,作为葬礼款项

  莱莎·道顿: 经常与布兰奇聚在一起读书

  纳善尼尔·斯特恩: 莉奥诺拉的第一任丈夫,普林斯顿大学的副教授。莫德在渥太华的一次会议上认识了他,其撰写了玛格丽特·富勤·欧索利的传记

  萨奥·德拉克: 嬉皮诗人,莉奥诺拉与其私奔到新墨西哥州的嬉皮群居村同居

  丹尼: 萨奥与莉奥诺拉的儿子

  玛吉、布里吉塔、波卡哈塔、玛汀娜: 在印度籍人类学女教授之后都与莉奥诺拉扯上了关系

  雅瑞安·勒米尼耶: 住在南特,写信给斯特恩教授

  莎宾·德·盖赫考兹: 仅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发表了几首诗,其中包括几首赞美乔治桑的诗。兰蒙特祖母那边的亲戚,持有莎宾写给表妹索朗杰的一封信,兰蒙特的表侄女。

  伊瑟多尔·兰蒙特: 兰蒙特的父亲

  哈吾尔·德·盖赫考兹: 莎宾的父亲

  米莎: 哈吾尔的猎犬

  葛德: 莎宾的保姆

  德·盖赫考兹男爵: 莎宾的祖父,班瓦

  奥莉维雅·贾基: 灵媒雷依夫人在她家居版的将领大会中,艾许与兰蒙特都在场

  苏西拉·帕提尔: 在《深度探究事件》节目中偶尔亮相,采访布列克艾德和莉奥诺拉

  尤恩·麦克英泰尔: 后来与瓦尔在一起了

  拓比·宾恩: 与尤恩联合养马,文学律师,乔治爵士的律师

  玫·托马西娜·贝利: 兰蒙特的妹妹,苏菲的女儿,贝利的玄曾祖母,兰蒙特版权的所有人,兰蒙特与艾许的女儿

  朴西·扎克斯: 禾德旭墓园的牧师

  沃特: 艾许与兰蒙特的外孙

  《隐之书》读后感(二):隐之书的“瘾”

  创作中艰难的事,要保持文章和谐的意境,作家的生活就显得时时尴尬,种种人事与正飞行过地面的灵魂短兵相接,往往只有沉湎于字符的迷醉中才迟迟迸发而出的灵感化为灰白琐碎背景下的等待戈多。惯性使然的表达习惯让早已飞至窗外枝头的巧妙思路难以捕获。对时间体察入微的细分难以实现,更遑论复原时间。作品不仅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作者自己,更仅仅是让文字来表达文字自己,在作品中过分的说教和优越实则损害了阅读,将平等商谈变为私人癖好的晾晒,隐之书结尾ash穿过草地去见自己的女儿的时候,并非从语言表面上可以复制的场景代表了小说的内涵,从男诗人踏上第一步起,永远无法静止的时间继续滴答作响,种种发生在未来遗忘化作此时细腻寂静的情绪,归于永远寂静的情绪中夹杂着伴随脚步一点点印刻在心灵上的老去,足步踏过青草间弥散在空气中细细的气息,小女孩子发梢上溢过的阳光......人与人之间共通的并非是生硬的文字符号,不同的生活体验造就不同的阅读体验,对于作者而言在读者独立思索的那一刻,形式上的交流已然完成,作者的故事若要梗概为一个框架,大概就是作者所提出的问题,关于整个故事为何发生的问题。

  《隐之书》读后感(三):两个诗人的爱

  五年前看的是英文版Possession,只为里面一封封书信泛着贵族气息的隽永词句而心澜起伏,出于珍重喜欢,也带着那麼一点点卖弄,在给情人般的男子的信里不时偷偷摘用。三年前无意中买了中文版《隐之书》,看着看着觉得熟悉的奇特,翻动书箱,找回英文版,看了作者,稍微翻动两页便知道原是同一个故事。却因为涉及广袤,只带着猎奇的心里粗略追到末尾,只记得收尾的两页如同电影的最后镜头,优雅的诗人踏过及膝的草地给女孩编了个花环,仿若与仙女的偶遇,有金色的光漫过他们的肩头。

  近日整理书籍,兴来重读。像故园重游,人事却倍感清晰,仿若有光,可感可触。三天,选在最安静的午后,凌晨至天亮。翻至最后一页放下的时候,竟是如此的恋恋不舍,急于坠入梦里去,要追上他们离开的脚印,茶杯还留有热的唇印,爱人已经走了,沉重的,缓缓的前行去了。

  死去了的诗人和诗,逝去的情与爱。

  十年前大学里念的希腊神话和女性符号帮助我解读了一小部分,诗人的诗篇却因寓意隐喻及历史涉猎的推敲过于繁复,遗憾没能感受到很大的炽热光辉。能让心脏突跳不已的是他们在那个年代,对灵魂自由追求,对飞离肉身禁锢的强烈渴求,还有对自身存在的探求之锲而不舍,一如我们。所不同的是,他们可以在黑暗隐蔽的山洞里点亮火把,爱如火,爱有光,赤裸的骨头和血液,啊,如此甜美。

  至于兰蒙特的隐瞒,我的解读是,一个女人,在爱过的男人的大火中烧尽自身的茂密与炎凉,变成肥沃温良的土壤,让种子发芽,她不告诉艾许,只是想自己保留这颗种子,看它变成一处可叹的风景,晚年才不至太过荒凉。况且,他有个似他若上帝的妻子,虽因花蕊误了花期不能为他盛放,却爱他如呼吸,兰蒙特没有现代情妇的多情与狠心,她得了爱,得了种子,要归隐于世。

  喜欢两个诗人床第之欢的描写:“那是一个个漫长而诡异的夜晚的开端。她热情的迎接他,两人同样狂热,而且默契十足,她竭尽所能的自他身上得到快感,为此,她敞开自己,誓不放手,如野兽般发出短促的狂喊。她轻抚他的发,吻着他无法看清的双眼,除此就再也没做出其他明显的动作来迎合他,迎合这个男人------在往后那些个夜里,她也从没这么做过。那就像抱着善于变形的海神,他曾一度这么想。有无数、无数的男人都曾有过那样的想法,他跟自己这么说,在无数、无数的地方,无数的气氛下,无数的房间、小屋和洞窟,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浮游在咸咸的大海里,随着海浪载浮载升,。。。。。。一切的一切都牵引着他去做这么一件事,就在这里,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女人,这个在漆黑中洁白的女人。。。。。。接着便强力压住她,爱抚起她,知道她放声大喊。这是,他才再度开口:‘你看,我是懂你的。’然后她气喘吁吁的答道:‘没错,我承认,你懂我。’”“。。。。。。他站在那儿,苦思着她这个人。技巧那麼精妙,欲望那麼饱满,却仍是处子之身。”不过年纪过大的处女,诗人的妻子爱伦,36岁才嫁给他,却始终没有办法把自己美丽的花朵打开,无论诗人如何极尽温柔。不可否认,两个诗人的相遇,就如柏拉图行歌,酒神欢舞,性与爱可以乳水交融。

  末尾罗兰和莫德沐着晨光的欢爱也如慢板的行歌:“罗兰以极为缓慢的方式,无限温柔的拖延战术,手法细腻的声东击西,以及各式各样的间接攻击,最后终于,套用一个不合时宜的说法,终于进入并占有她一切的白色冷淡。依偎在他身边,她温暖起来。如此一来,似乎两人之间没了界限,在接近破晓时分,他听见了从远方传来的莫德嗓音清晰的呼叫,肆无忌惮,毫无羞赧之情,带有欢愉和凯旋之意。”

  我问我的男人,我们更像那一对?他细细读了,说是罗兰和莫德。其实,我更愿意是艾许和兰蒙特的,恐怕,那样的美即使满床的玫瑰也无法刻意经营,需要找寻一处陌生又温暖的地方,午后花木芬芳一直到晨露里松叶的清苦味道,月满、星动、潮涨。

  会在适当的时候再读此书。电影版准备近日找来看看,格温妮斯·帕特洛演过的恋爱中的莎士比亚我很喜欢,莫德由她来演我希望能为此书增色。

  《隐之书》读后感(四):初三的时候写的书评……隐之书读后杂谈

  隐之书读后杂谈

  :现在看起来初三的我已经很有天赋了

  作者 A.S.拜雅特(Antonia Susan Byatt, 1936-),英国当代杰出的女作家、批评家,生于英格兰北部的谢菲尔德市。她先后就读于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毕业后在伦敦的学校任教,

  20岁获得剑桥大学博士学位,22岁伦敦的学校任教。72年伦敦大学任教。(08译本有误,23岁是伦敦的学校任教,不是伦敦大学任教)1983年辞去教师一职,专门从事文学创作。《隐之书》(注1)《隐之书》获1990年布克奖。

  本书描述的时间跨度达一个世纪,其中以对维多利亚时期书信,诗歌的仿写占据了40%以上。而其中诗歌的仿写是本书的精华,也让隐之书有着深度和极高的文学价值。但是本书又不是那种单纯的文学著作,对于罗兰所在的二十世纪的故事,在不深究仿写诗歌的情况下依旧有着很大的可阅读性,所以本事是适合的人很多,可以是文学爱好者,可以是悬疑爱好者,甚至你可以将其作为哲学书来看(注2)。第1次看可以在不看有关仿写书信和诗歌的情况下看一遍,以便理清情节,并为更好理解作者所安排的仿写诗歌和书信打下基础。第二遍可以仔细单看仿写诗歌,有条件者最好看下原文,对照下译本。

  一,情节构架和故事铺垫

  故事展开是文学助手罗兰在书馆发现一本尘封的信,而这封信却是其学术研究对象,鲁道夫.亨利.艾许的书信,一份从未公开的信,改变了罗兰命运的信.......

  故事开头很有悬念,而一封书信的作用有多大?而这封书信引起的蝴蝶效应让维多利亚时期的大诗人艾许和罗兰的命运交叉,重叠,分离。小说中将跨度一个世纪的两人的命运进行交织,这是件无比困难的事情,而其中略多的环境描写也多少透露以单纯的人物描写和心理描写来进行构架是件困难的事情,和当代网络小说不同,打比方来说,本书对如此大的时间跨度的两个故事是进行“子孙式”(注3)而不是当代网络小说的“人格分裂式”(注4)。

  如果本书是符合印度哲学概念中的蛇咬尾式作品的话,蛇头是信的话,作为蛇尾的后记(注5)很成功,结束了本书中后期埋下的悬念,解释为历史的偶然,却又给罗兰的生活埋下另一格悬念。但是,如果不是蛇咬尾式的作品的话,却也显得合情合理,复制般的两个世纪的不同的人相似的生活,结束也是何等的相似,来满足小说的戏剧性。就像是祖辈给孙子讲述曾经的故事,而后孙子再给下辈感叹命运的曲折一样,玄妙却又无比简单。

  而其中夹杂的童话,在思考和故事的关联和所谓的隐喻的同时,也让我们理清自己的思绪,思考下自己到底是走着何种道路,或者秉持着何种信念。这里渗透着作者的哲思也表现出作者的对文学的态度,不否定前人,用自己所思考的慢慢来解释所谓的疑团,这样即使是获得了错误的观点,却也比直接拿来当做资料式的文学要好得多(当然不是指不更正错误,而是指能够更加好的理解,吸收,乃至超越)。

  本书因为作者有非常高文化素养,所以字里行间透露着一种真正的学者特有的文学优雅,也就是类似于英国传统绅士式的优雅,在漫步的时候,并不会忘记带伞,即使再匆忙,也仔细留心着周围,因而其中渗透着的大量典故典故与西欧特色文化。也许因为英译中文的通病,导致小说看起来很散乱,而且逻辑性有所欠缺,但是仔细品读后,却也风味独特。闲散,却并不是漫无目的炫耀自己的才情,在铺垫的细节中流露出来的更是一种诉说者的态度,而这也是在历经社会沉浮后,一位人士特有的态度吧?

  二.对维多利亚时期诗文的仿写,穿插其中的书信。

  仿写的诗文包罗很广,有希腊神话《冥后普罗赛比娜的花园》,北欧神话《北欧众神之浴火重生》,有关圣经的拿撒勒的诗篇。也有关于科学和神秘灵学还有女权主义有关的《妈妈(注14)着魔了吗?》,而且还有流传在法国布列塔尼的传说《寂静之城》,等等。本书真正的精华,正是仿写的诗文,据猜测,大诗人鲁道夫.亨利.艾许的原型是罗伯特·勃朗宁,而身为维多利亚时期的代表诗人之一的他的历史和艾许先生有着惊人的相似。而书中仿写的诗文多是叙事诗和史诗,在行文间也夹杂者一些短诗。仿写的诗歌是很朦胧的东西,也符合勃朗宁说过的“叫这一个说话,按照他的习惯,而把我自己排除在视界以外。 至于其余的呢,就让你替他说。”同样,这些显得晦涩仿写诗在达到揭露情节,埋下伏笔,塑造人物的功能后时,也给读者留下极大的想象余地,具有了极强的耐读性。书中穿插的后人写的对艾许的解读著作《伟大的腹语术师》(注6)也是如此评价艾许的诗文。很长一段时间,在看此书的时候,也许你会曾经思考过为什么作者将诗文穿插其中,总觉得有种突兀感,而到下一章的时候情节却又再次跳跃,在第14章切换到第15章的时候,看到叙述“这个男的和这个女的”感觉像是时间进行了跳跃,罗兰就这样不清不楚的和莫德走到了一起,这是蒙太奇手法?我想到,但是实际上不是如此,只猜对了一半,的确时间进行了跳跃,但是主角不是罗兰和莫德,而是艾许和兰蒙特,让我们回到前面的悬疑谜团:艾许和兰蒙特是否曾经在一起出去旅行过,还有艾许到底是不是如后人著作中所写的那样,是个模范丈夫。也变相地在解答读者的疑问,艾许,到底是怎么样的人物?而兰蒙特又是怀着何种心情和艾许在一起?(注7)

  而“虚拟”(注8)的书信,和诗文有着很大的不同,就比如白话文和充满着通假字文言文的区别,所以书信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是将其比作白话文并不是指完全如白话文般,而似鲁迅先生的白话小说式的,在家长里短的唠嗑中讲述着故事。书信的仿写是非常困难的,要注意节奏(注9),还要注意独立形象,并且也必须将故事的情节继续下去,却不能让故事显得空泛,让读者在读完一些颇显啰嗦(注10)的篇幅后,突然发现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然后回转过头,仔细阅读书信,来梳理情节。这也体现出拜雅特女士极高的文化素养,还有此书也的确名副其实(注11)。最让人惊叹的是书信的节奏的跳跃,前面好似月夜夜莺低歌似的熟悉的陌生人的对白,到后面相知相理解,并且相爱后,发现在一起只会留给对方痛苦后又果敢(注12)的分开,跟文章的情节完全吻合,倒也很有趣地体现了道家思想(注13)。

  三.讽刺及其现实意义

  一本好书在于其是否有所现实价值和其文化底蕴,和贯穿全文的思想。诚如现在如果出版一本可以很轻松制造出火柴的书,没什么价值,也注定是本冷门书,但是在50年?甚至100年前?无疑是一本有着时代意义的书。隐之书虽然已经出来30年,却和所有经典一样,依旧绽放着其光芒。

  在原著的小说中,拜雅特无疑给我们描绘出一幅维多利亚时代处于“男性话语权”中的女性形象组图。她用女性血脉历史为线索来组织小说叙事,从远古神话里的女神到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人物直至当代女学者,三个不同时代的多位女性组成祖辈、母辈及女儿辈大致完整的母系家族系列,追溯代代相传的女性历史传统,揭示出源远流长的母系血脉谱系和女性生命的历史流程。在原著小说中,诗人兰蒙特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女性代表,她睿智博学,才情兼丽,谱写了大量精妙绝伦的诗篇,表现出女性丰沛的艺术创造力。她拒绝婚姻以回避男性伴侣的扭曲目光,却大胆地支配自己的身体,勇敢地宣泄自己的生命欲望,体现了女性鲜活的生命力。为了自己的艺术而保持一定的距离和空间。

  目光从维多利亚时代回到新的世纪,当代女学者莫德在大学里主持着女性研究中心。却又依旧逃不出上个世纪留下的阴影, 莫德总是将自己美丽的金发束在头巾里,以免自己的美貌吸引男性的目光。她不愿因自己的女性特征而仅仅被看成性爱的对象,使自己的才智受到忽视。拜雅特在《隐之书》里使用了大量白色,泉水,冰雪等意象来表现女性严酷的生存环境。拜雅特说“玻璃和冰雪的隔离是一种暧昧的东西,既寒冷刺骨又赋予生机,既施以拯救又形成威胁” 。在历经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法律上虽然明确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政治权利,但是在经历了当代的女权运动后,事实的真相又是什么?作者的意图虽然是在讽刺在历史长河中的女权受到的不公平对待,和反思所谓公平的女性生活的真实境遇,不过如果根据拜雅特女士批判J.K罗琳的《哈利。波特》(注15)所述的话也可以当将诗文当作拜雅特女士自己的文集,也是对这个时代已经畸形的文学进行抨击。在书中,艾许的一切东西都被当作无比宝贵的珍宝,甚至连他的头发都被放在博物馆中当作镇馆之宝。对的确维多利亚时间是英国文化的顶峰时期,而却由20世纪中叶直至现在犹如一潭浊水的文坛形成鲜明的对比,人们沉醉在前人的文学中,认为其是不可超越的,将喜欢的作家在心中近乎神化了,就像以前对宗教的盲信。却全然忘记了自己所肩负的时代的责任。然后将唯美主义艺术家所宣扬“为了艺术而艺术”贯彻到底,却忽视其真实的含义,所以出现了直到现在还一直存在的一种非正常文化,‘文学寄生’。将自己的生活意义以艺术之名附着在这些经典上,再不断的在这些书上榨取现实价值,先是认认真真地寻着作家的足迹,寻找着历史的真相,这样作出的学术报告或著作,或许无可厚非,可为了纯粹的商业目的,不断的挖掘甚至杜撰一些花边新闻,来满足观众那种好奇心,这无疑是种错误的做法!就像《隐之书》里莉奥诺拉,对艾许一知半解却敢宣称自己是专家,甚至在导播化妆时候跟真正的专家布列克埃德进行恶补,而所谓的《深度探究》节目的导播却对艾许无任何了解。甚至在最后,克拉波拉为了获得所谓的有关艾许的伟大发现,居然怂恿艾许的直系子孙去挖自己老祖宗的坟墓!这是何等的扭曲和畸形?而罗兰是因为研究艾许的文集成为大学生,博士,甚至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而且是真正的爱情,这也无疑是对这个物质社会的讽刺!即使知道前面站的是巨人,我们也要有爬上巨人肩膀的勇气。!这才是拜雅特真正想告诉我们的吧?而瓦尔和罗兰的冲突,很明显在现代又可以赋予另外一种意义,罗兰无经济来源,全靠瓦尔,就像“啃”一族一样,因为现代社会物质的充斥,而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也渐渐在物质的标准下模糊了起来。

  和传统的善者尽天道,恶者无天良的中式文化不同,在《隐之书》45万字里,对于像鲁迅先生所推崇的大善,大恶者却没有。历经人物多次进行感情欺骗,和欲望的沉沦,现在这个社会也正是如此,不过依然有人在追求真善美,例如莫德将头发包扎起来,如同旧社会绅士的罗兰,还有琼恩贝利女士,等等,就如同结尾所述的一样(见注11)。

  另外有一些有趣的讽刺,例如在布列克埃德教授的噩梦中梦见人们问道“假如鲁道夫.亨利.艾许.在世的话,他会对社会保险预算的裁剪和布里克斯的暴动及臭氧层的空洞有何看法?”(注16)这个世界需要榜样,需要圣者,但是,圣者是矛盾的存在,所以将艾许圣者化的行为到底是对是错?却是无法下断论的。

  四.杂记和脚注

  最后,提点建议,

  例如ASH TO ASH这种出名的句子译为尘归尘,比灰烬还是灰烬更加好,而最后面的花环译为花冠也让原文有失偏颇。

  在此对本书译者于冬梅,宋瑛堂,让如此好书能与更多国人见面感到由衷的钦佩,同时也希望能看到译者再出好书。

  注

  1又译作《占有》Possession

  2此书涉猎极广,在其小说设定中文化含金量很高,当然也不排除作者的个人偏见。

  3独立,但是之间有联系,让人感觉是真实的历史,或者是湮灭在尘埃里的故事

  4人物形象故事极尽相同,只是单纯换名字或者小幅度的修改细节,好让事情更加戏剧化,更加具有猎奇性

  5此后记非译者后记,而是对18世纪艾许故事的补充

  6此腹语术非指口技,而是指独白式文学

  7这些疑问来自第5章到第11章其中的书信,和罗兰他们所在意的艾许的花边新闻。

  8并不一定是完全由作者虚构,有可能是建立在现实生活中人的模型,也可能是自己理想的具现化。

  9书信之间并不像今天打电话一样,在局限于交通的情况下可能有现实中的事情发生或者人物情感出现很大的变化。

  10.可以理解为真实度的需要,也可以理解为文人特有的习惯。

  11.本书被誉为可以跟魔幻现实主义《百年孤独》比肩的伟大作品,而这精巧的构思和出色的文笔也应证了此话。百年孤独是一个家族7代人的生活历史,而也是历史,不过是一位文人的历史。而原文中最后一句“这种气息是死亡于毁灭的气息,闻起来新鲜又朝气蓬勃,充满希望”和《百年孤独》的结尾"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却有着相似,不同的是,作者用一个毁灭的结尾来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愤懑,而《隐之书》有的只是一种平淡而又温馨,从孤独的魔咒中解脱的意味。

  12.果敢是我的理解,那些书信没有写明日期,本书后面也无法猜测具体时间,而导致此感情突变的原因,是夹杂在哪两封信中?也无从判断。

  13.类似于归一,和本源的概念。

  14.妈妈原文在英文里木乃伊的意思。

  15几年前,《哈利·波特》正如日中天的时候,拜雅特不客气地批评罗琳,说《哈利·波特》是给缺乏想象力以及没有文学素养的人看的书,充满了拙劣的模仿。

  16在原文中艾许出去旅行时写的诗以及历史和后人做的注解让艾许在人们心中的形象是一个胸怀天地,关心一切的圣者。但是实际上旅行出去写的乃和蒙兰特幽会所写的情诗。

  《隐之书》读后感(五):色诱女作家之A•S•拜雅特:神话无穷的变奏

  色诱女作家之A•S•拜雅特:神话无穷的变奏

  初次看到《隐之书》就被它浩瀚的篇幅吓到了,翻了翻其中几页,维多利亚时代的诗句闪耀其间,好像作品中的天空是一个头骨,诗句华丽丽的从天外散发光芒,透过缝隙,洒落在纸页表面。

  若是单从作品来看的话,你很难猜测拜雅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她不会像玛格丽特•阿特伍德那样在作品中把自己的生活经历与思想嵌构其中,读得多了渐渐就了解作家的好恶以及某些意向的来源。拜雅特并不冷静,却能控制住自己不过多的表露主观意识对作品的影响。她迷恋名词,对华丽典雅的词句心仪不已,所以她的作品中总会出现大量的古怪但读起来却有莫名美感的名词,而诗句中神话原型以及场景的诗意化表现更是屡见不鲜。《隐之书》的世界里四处都是彩色的火焰,爱情在更多层面上被赋予难以描述的颜色与激情。其实整部作品读下来后,你会发现它就像一把小提琴所能奏出的无数变奏和小提琴本身。

  我始终记得全书的最后一句话给我带来的震撼。那种震撼必定是要经历过无数的坎坷曲折才能感受得到。《隐之书》的故事其实并不复杂,但是卷峡浩繁的叙事中无可比拟的艺术感使得这本书必将永垂文学之林。

  最近,重述神话系列中拜雅特的作品出版了(之前我读过重述神话系列中我最喜欢的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珀涅罗珀记》),拜雅特女士的作品名为《诸神的黄昏》。说句实话,相较于阿特伍德的出色叙事以及对人物心理的细腻描写,拜雅特的作品着实枯燥无聊,大段大段对环境事物的描写虽然美感依旧,但终归离叙事太遥远。在看过书后拜雅特的评论文章才明白,她本就无意去写什么小说,她就是要把神话的疏离感描绘出来。这样,我们就仿佛看到70多年前那个为《诸神与仙宫》着迷的小拜雅特,她脑海中的世界奔涌而出,淹没现实,漆黑的海面上闪烁着点点星光,四周弥漫着震撼后的寂静。

  《隐之书》读后感(六):怎么可以吞了我的书评两次,就因为没写标题?

  关于艾许跟兰蒙特。他们之间那激烈的爱恋,单纯炙热。只是来的晚了。她们之间是相互了解的,不用过多的言语。这也注定了悲剧。为了她,他写下所有的一切景物来纪念他们之间的爱情。他满足她的所有要求,包括寄回有他们回忆的信件,并且只字不提有关她的一切来保护她。为了他,她放弃了自己的女权主义,顶着世俗舆论道德的压力,不顾一切的奔向他,但,也同样是怕这些对他造成伤害,她甚至不给他选择的机会,决绝的离开,一如当初的在一起。

  艾许是不幸的,他恪守这丈夫的责任,陪伴在有名无实的妻子身边,心里却无时无刻不想着她爱的人。但他同样是幸运的,因为他同时拥有两个女人的爱恋。可怜的兰蒙特,她真的才是最最可怜的人,她背负着一切秘密,忍受着世俗异样的眼光,被朋友背叛,被世人误解,被自己的孩子讨厌,寄人篱下孤独终老。我被她的勇敢坚强所折服,也为她的不幸与隐忍所痛心。。

  关于罗兰与莫德。他们与艾许兰蒙特的情境是那么的相似,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女权主义者,冥冥中有一条线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让她们相识,相知,相互爱恋,但总算结局是美好的,皆大欢喜的。

  刚开始接触这本书的时候,老实说想放弃,通篇长长的信件,迷题一般的诗词,繁杂的人名,厚重浓厚的人文历史,看起来很吃力,但是不得不佩服作者的写作功力牢牢的捉住了我的好奇心,我一口气坚持下来了。畅快,舒心。

  就单单这本书里面美丽的诗词就很值得收藏了。

  《隐之书》读后感(七):印象

  似乎是关于语言诸种形式的寓言:

  信件:有限的信息沟通,潜意识隐现

  情书:言说者渴望信息和情感被完全理解和接收,情感充沛,但依然具双重结构

  诗歌:充满隐喻,刻意公布的情书,有着公众和特定倾听者两种读者,所谓的批评家希望打破二者之间的界限

  神话:公共历史与个人历史的连接,文化与隐私的沟通

  日记:自我与潜意识的谈判,伪造的自传

  自传:自圆其说的谎言,面具人格

  论文:在特殊话语体系中进行自我阐释

  小说:将上述融合为一,语言的狂欢

  首先要说,这本书带来相当多的阅读快感,在接连读戴维洛奇的《小世界》、《治疗》和《大英博物馆在倒塌》之后,我恐怕自己最终要陷入了校园小说这一泥淖而不可自拔,惊喜交织,似乎空虚的被注满了种种抽象概念的身躯终于找到了一个重返具象的途径,但由于太过于与胃口契合,它好像在宣布着一个命定的归宿,一种禁锢恐怕要形成了,我想象着日后遭遇乡土小说之类作品时可能会有的种种不适,预感到对书的口味一旦变得挑剔,其后果毕竟是很严重的,不可估量的。校园小说不能与纯文学划等号,却是一种地地道道的精英文学,属于某个圈子,归于某种沙龙,它的题材和语言让芸芸大众颇不适应,但却可让“小世界”中人彼此笑容诡异,心照不宣,这里的人虽因为种种不明原因而聚集,却最终形成一个拥有专属语言的独特王国,一种晦涩的与世隔绝的充满隐喻的不断自我建构又解体又重构的语言系统渐渐筑起凝重灰暗的围墙,圈住了所谓“学者”,阻住了所谓“大众”。但围城之内人其实说到底又是普通人,只是他们擅长或习惯或不得已以所谓学术化的方式隐匿或发泄或表达欲望。

  要命的是,Possession并不是完全的校园小说,它又是罗曼司和侦探小说的融合体,而这两样东西是我从认字以来就不能抗拒的,这样的表述,也许会让你以为可以看到一部雅俗共赏的老少咸宜的佳作,其实不然,它的学院风还是太重了,豆瓣评价只有7星,不能不说,很多闻其名而欲品其味的读者,并不能完全欣赏其中之妙,这就回到了之前的话题——充满隐喻的语言在美妙纷呈的同时却也苦涩难懂与寒意逼人;学术探索的生活方式虽然被通俗悬疑剧的外壳包裹,但还是远离常人的意识和逻辑;学院派风格的主人公看似细腻温柔,却又过于冷静孤寂,是带着浪漫色彩的outsider,但在大部分普通读者那里,这种浪漫又过于单薄虚空了,当代学者小说,不将罗曼蒂克之爱用后现代语言解构一空,未免是心有不甘的,这与通俗小说写爱情的宗旨和方式几乎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但于我,它却馈赠了几乎类似于成年人重返初恋般的快乐。语言的牢笼。

  说一下作者,A.S.Byatt1936年出生于阴冷湿寒的约克郡的一个书香之家,父母皆是知识分子,家中有着与勃朗特家同样的四个才华横溢的兄弟姐妹,所幸而没有曾终始笼罩于勃朗特家之上的阴云,四人皆得以茁壮成长,各有建树,身为长女的byatt并不像夏绿蒂一般姻缘惨淡,byatt是其婚后所从的夫姓,德拉布尔才是其娘家本性,在当代文学史上占一席之地的另一位女作家——玛格丽特.德拉布尔就是她的胞妹。同众多当代英国作家一样,byatt在伦敦大学度过长达20多年的文学教授生涯,学院经历与其创作风格不可说不息息相关。Possession出版于1990年,被认为是其代表作,因获布克奖而享誉天下。 女性、学者、文学、天赋是这段简介的关键词,这些词也在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显现闪烁,你会时不时清晰地感受到,但关于它们的次序,譬如“女性”是不是真的要排在“学者”之前,我却不能完全确定。

  ossession的 原意是“占有”,这个词儿作为小说标题过于隐晦和抽象,不利于营销,于是被译为“隐之书”,虽说半文不白,难以捉摸,但终究似乎比更直白的“情书”要好些。而“占有”这一原名,明显地具有更丰富的涵义,与题材和风格更为接近,在“占有”这一行为两端连接着主体与客体,名词形态的possession又可含蕴着一个动作的从始至终,从酝酿,到追逐,到进行,到完成、、、主客体在以过程中尽显种种、、、而所谓“主体”、“客体”等在现代与后现代语境中又是些边界不清,暧昧不明,纠缠不尽的幽灵。 于是,冗杂多层的主题在罗曼司、悬疑剧、校园小说杂交而生的躯壳中流淌,流出血管,流淌在尸身上,余温未散,余腥袅袅、、、对,不是刻意渲染,确是我的感受,一具尸身,温暖的尸身,生命的印迹流淌地到处都是,魂灵久久徘徊不去,温暖久久不散,却不腐烂,失去了生命的活鲜鲜的生命。

  为何如此,皆因那一个类似于爱情的故事,在男诗人与女诗人的鸿雁传书中显现,它嵌在整部小说的核心之处。为何是“类似”,皆因某种程度上,故事超越了罗曼司的界限,而在罗曼司之外,“爱情”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或者说不存在的概念,它只能存在于历史的中间阶段,存在于罗曼司中,它既不可能出现在神话中,也不可能出现在当代小说中,因为当代心理学放逐了这个虚无缥缈的概念。奇妙的是,神话常常出奇得具当代性,譬如说,一切所谓的爱情莫不是——纳西索斯对溪中倒影的沉溺——自我的投射,如此看来,古代人经由神话所达的智慧,常常是我们所不及,而Possession中充斥的神话,从Roland阅读Ash的维科藏书开始的叙事, 似乎一直就是在向荷马的智慧致敬。

  且让我尝试描述那个生命之核,它其实只是这个类似爱情故事的一小部分罢了,作者用众多的神话片段,诗歌片段,情节线索织就巨大的布匹(之所以不说是画卷,是因为,它的功用仅在于),紧紧包裹起了一段,最精华,最微妙的或许和爱情有关的对话,就在ash与lamentte的通信中,那些信件充满生命和情感,几乎要从纸片中,从整本书中,升腾而起,极似某种有机体,文字、想象和情感都华美无可挑剔,同时却又真实、自然而可信……是不是,这就是byatt写如此鸿篇巨著的最初起点,我常常相信一部小说的构思是因由着一个面孔、一个眼神、一段对话而开始的,惊鸿一瞥,刹那永恒,然后,再于其上附丽种种情节人物。

  可感之处,在于书信这种文体将文字变成倾诉,饱含着对倾听者的渴望,闪现着的生命光彩,让人不忍卒读不能逼视;在于理想状态之下的某种对话,情思细腻而纤毫毕现于彼此心目,类似于纳西索斯的丝丝微妙表情都被溪水吸收后反射出的完美情人,慑人心魄,却只是幻境,其实已经超越了所谓爱情;在于表层的精神高度契合背后,却又潜伏着隐匿着的强大的情欲,两性的吸引与抗衡,欲望的对象始终是坚定地指向肉体的,在一切精神对话背后蠢蠢欲动;在于lamentte,——女作家笔下的女作家,将女性坚守自我的痛苦隐曲委婉道出,这隐曲委婉中包藏着强烈的爱与剧烈的挣扎……还在于,假借于19世纪的时空和男女主角的作家身份,这些情书写得无比文人气又无比含蓄内敛,隐秘的爱欲隐藏在“小黄瓜三明治”中,暗流涌动,蓄满张力,叙事的其余部分构成对比,这就如同一个小小的有着跳动的心脏的胎儿在母体内盘踞生存。这让人不能不怀疑,只因这个生命之核,难以单独成活在当代语境之中,它需要创造一个母体,所以byatt才创作了如此一个类似于达芬奇密码的现代寻宝故事。 简而言之,最出彩的是这些,因为写得好,其自身所包含已非常充沛,两位主人公形象已呼之欲出,相形之下,其后的故事未免多余,但就叙事完整性而言,似乎又无法被舍弃,譬如说,ash与lamentte在纠结万分后相聚、相爱并留下一个孩子,这结果对于罗曼司而言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但在我看来,满蓄的情绪和张力好像瞬间卸了气,饱满的金色气球徐徐升空,即将成为一道风景时突然爆破。

  从作者角度来考察,

  《隐之书》读后感(八):这根本就是一部爱情小说

  “文化寻根、历史悬疑、学术计谋、凄美爱情”……光看简介,以为讲述的是一桩诡异的文学奇案,买之后……才发现,原来被骗了……这根本就是一部彻头彻尾的爱情小说。

  全书充斥着大量暗喻、文学理论、宗教神话,以及冗长的私人信件和日记,作者的文学功底的确令人相当佩服,可是那又如何呢?这掩盖不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这个爱情故事,不过讲的是一个人出轨的感情经历和存在于婚姻之外的私生子。区别仅仅是,这个人是个耀眼的大诗人,而他出轨的对象,同样是位聪慧的女性诗人。

  这就是名人和普通人的区别,这事若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大概会被社会道德批判,但艾许是名人,事情就显得不一样了,他们反而会被这段激烈的爱情纠葛所感动,然后各种赞叹推崇。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种感情过于神经质了吗?

  我不喜欢艾许,一个声称同时爱着两个女人的男人只会让我觉得虚伪;我也不喜欢兰蒙特,有些事情明知会后悔还要去做,做完了还要让有权得知真相的人承受偏激的职责,却表现得自己才是受害者一样;我不喜欢爱伦,在我看来,她过于胆小,害怕面对真相;我也不喜欢罗兰,这是个怯懦的男人,他住着瓦尔的房子,打从心底里不喜欢她,可还是不得不依靠他,而当工作终于降临之时,他复又抬头挺胸了,甚至和莫德发展了新恋情。

  全书中,唯一让我喜欢的大概只有布兰奇了。如果说这部书里有谁真正诠释了孤独,我认为只有她最合适。全书对她的描写甚少,那份遗书才让我真正认识了布兰奇这个人。和梵高一样,在世时她的画作无人欣赏,她躲在自己的角落里,在贫穷的生活中,不间断地创作。她真正抵御了外界的诱惑,真正坚守着自己的理想。她不被世人所理解,兰蒙特认定她是小偷,爱伦认为她是疯子。她最终选择了自我了断,在她身上,才是真正沁人心髓的孤独。而兰蒙特,她用后半生为她当年走出象牙塔的举动付出了代价。

  从结构来看,整本书前半部分过于拖沓,曾让我一度看不下去,书过大半,节奏才明快起来。揭开真相时,我并没有感到吃惊。因为我早已料到,如果那个小孩存活于世,那必定会是莫德·贝利。

  就我个人而言,喜欢后记多过喜欢正文。有些真相始终不为人知,故事主角所不知道的是,艾许其实早就得知了真相,他最终做出了选择。有时候,放弃比占有要更具勇气和来得幸福。

  《隐之书》读后感(九):邂逅诗意爱情

  好久都没有沉浸在一本书里无法自拔了,虽然早已经知道整本书的剧情走向,但还是被它曲折的情节,优美的诗歌,随处可见的暗喻,还有那细致的人物性格描写给征服了。 纵观全书,整体的情感路线有两条,一条是研究者罗兰和女性主义者莫德的情感演变,一条是诗人艾许和兰蒙特的恋情发展道路。为了吸引读者,作者将很多悬念设在艾许和兰蒙特的恋情发展中,利用读者一定的窥私欲望,让读者对他们的相遇、相知、别离产生浓厚的兴趣。书中从正面和侧面为我们展开故事,正面主要是双方的直接联络书信,在书信中,我们可以窥见双方的感情渐次升温到两人最终见面,更直接的就是文末艾许坟墓里铁盒的书信了,侧面主要从相关人的日记等其他资料让艾许、兰蒙特的角色形象更加丰满。在罗兰和莫德这一方面,两个人在追逐真相,探讨疑问的合作过程中,感情逐渐升温,这一条路线是相对隐晦的和缓慢的,直到文末,两人才相互吐露心声,互诉衷肠。 从人物角色塑造上来看,作者还是非常善良的,不仅对于喜爱的诗人爱许的角色笔下留情,为他这种不符合社会道德的行为找了理由,小心翼翼地维护住了诗人的形象,对于一些反面人物,如克莱波尔,虽批判了他的学术研究物质化,但还是为他留了一定情面。可能也是角色塑造的需要,毕竟人性是复杂多面的。还有在性格塑造上,尤其是兰蒙特这一角色的性格让我惊叹,她不仅是为有才华的诗人,还是一位敏感、有些孤傲却又善良的女性,生活给她带来不幸,她一个人默默咽下,终其一生都活的高贵又隐忍,她有非常理性的思维,却写出如此浪漫的诗歌,她的命运让人可怜可叹,她的诗歌读起来能让人感受到力量。 书中大量的诗词描写,都和古欧洲神话有关,包括一些暗喻,是看了英文版还不一定能看出来的,对于没有相当深厚的英语文化积淀,是很难理解的,除了发挥有限的想象力,我们只能借用注释来阅读这些艰涩的诗歌。不过,这些却不能阻挡我们对这本书的阅读兴趣,追随这些维多利亚时期的诗歌与日记书信,拨开曲折的故事叙述,繁杂的各类侧面烘托和学术纷争,真正流芳百世的,只有人世间最纯粹的爱情甚至感情,诗人也好,研究者也好,普通人也罢,相知相守一场,终究免不了一个“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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