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笔记》读后感(一):【蜡翼·笔记】实践中认识,一点一点争取
6p 权利不但是一种资格、能力、特许和豁免,还是用来解释、宣传、生产和消灭它的那一套套理由、理论、辩论和标准的总归宿(意识形态)。因此,法律“赋予”不了所有的权利,权利却可以源于法律之外、之上而一样要求法律保障。 10p 腐败要成为权利,就首先要贬低道德。 21p 中央政策很好,基层政策好狠。 29p 同样的事实和利益冲突,在不同的政法策略环境里,便有不同的处置程序、不同的认识结论、不同的司法正义。 34p 只要我们的法治是倡导或包容多元价值的,我们便拿不出任何正当合法而又令自己信服的理由,去要求他人改变道德立场。 42p 法律即政治:在现代(法治化)社会,任何伦理标准的通行都离不开意识形态化的法律解释。反过来说,法律上的决定(包括立法),归根结蒂,无非伦理及政治决定之衍生、变种;决定“正确”与否,非任何“法学原理”“中性规则”的形式推演所能圆满解释,而必须诉诸隐藏在法律背后的政治/伦理立场。一切问题作为法律问题的“最终”解决,只能完成于伦理或政治上的“正确”选择。 45p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只发生在我们找不着道德支撑法律、帮法律解决问题的时候。 65p 名人,是人格的异化和豁免,是人格化的商标,属于物权的知产范畴。 82p 侵权和立法一样(其实远甚于立法),规范并体现着人们社会关系和伦理选择。 112p 官员的确跟常人一样,有时也会昧了良心,但他的道德责任另有其不应忽略的政治意义。 120p 程序是正义的蒙眼布。但程序引发累讼,让大部分人被排除在程序之外。于是在实践里,法律面前,从来没有人人平等。法治的根基,只能是信仰与习惯。 136p 自治的前提是自律。所以律师伦理的建构解说,对于律师争取在“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事业中扩大特权提高待遇,是至关重要的。 140p 现代法治本质上是用一种权利话语重写历史、以程序技术来掩饰、妥协实质矛盾的社会控制策略。 196p 教育是一门基于信誉的产业,信誉受损,成本就涨。而且摊在每个受教育者的头上。 198p 现代国家的立法多半是政治妥协的产物,要专家学者分析注释了,原本矛盾百出的法条语言才可以做成一个看似完整的规则体系,号称“法律科学”。 199p 法学院的教育最主要的不是职业训练,而是职业批判:通过批判丰富你们的知识,训练独立的思维,树立人生的理想。 203p 法律不能提供分析自身的学术工具(用从立法归纳或引申出来的原则和学说分析、比较立法,是典型的循环论证),必须借助其他学科(文史哲、经济、政治、社会、语言、心理等)的理论和研究方法,才能提出有意义的学术问题。 210p 北大的传统,赛、德二先生是幌子,开会发言或上街喊喊而已。真正对的起先贤和这座百年“王八庙”的,是批判精神,包括对形形色色的赛某人德某人的辩论批判。 213p 问题不是一句口号、一种观点是否入宪,做成条款;而在这些响亮的语词背后的价值理念,能否进入社会生活,为执法和司法者所尊重,成为政法实践的惯例,即成为一个个具体的诉求抗辩、法律解释,乃至公共政策与公共辩论的依据。这种权利如同“人的正确思想”一样,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只能在实践中认识,一点一点争取。 215p 传统惯例是重要的公共利益,立法不能随便破坏民间的传统和惯例。 219p 创作自由即言论自由,是重大的公共利益,不能被精神权利无限期地阻碍。 229p 理论作为信仰,其真正的成功和诗歌小说是一样的,也在于打动读者的情感、良知,进而支配他的想象力;理论的语言的形象化感染力远甚于其本身的严谨性和“科学性”—那不过是少数学者关心而争论的“学问”。
《政法笔记》读后感(三):重新认识法律
最近开始按照读书计划阅读法律类书籍,12月份囫囵读完这本《政法笔记》。看了下冯象先生的简历,其父亲冯契是华东师大哲学系著名教授,其最初修语言文学、博士阶段读了法律,也属于法律行业半路出家的人。这本书是若干短篇集合,原是刊载在《读书》杂志的一系列文章,后集结成册。这本书从当时(2000年前后)社会关心关注的若干问题作为切入点,分析背后的法律问题,由于作者对西方宗教有深入的研究,书里配了西方哲学的插图,也引用了若干西方典故,对我这样的西方神学大白读起来难免云山雾罩。不过,还是有几个感触颇深的点:
政法,法律的底色是政治。这无论是三权分立的西方还是我们法治现状都是适用的。之前修政治的时候就说过,“法律是统治阶级的工具”,此言非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律也是一种契约,是统治阶级与大众订立下的,维护社会平衡和稳定的书面文件。只要这种契约获得社会共识、不经常变动,那这样的法律(契约)就是有效的维护秩序的工具。
不可以直接引用的宪法。最近刚好在同时看艾伦德肖维茨的《最好的辩护》,其涉及的刑事案件均是对美国宪法第*修正案的引用,公民可以直接以宪法作为工具来保护自己(尤其是对抗政府的公权力)。相比而言,我国的宪法虽然被称为母法却是“孤独的”,缺少一道通往宪法的梯子——缺少直接引用宪法的程序法,这是国情所限,怕一旦放开就出现国人的乱讼,歪曲了宪法的本意、浪费了司法资源?抑或是担心其他?
程序重要但也不能滥用。按程序来办显然会牺牲一部分效率,但鉴于公正,程序(甚至有些时候的仪式)是必须要走的,程序之所以存在,必然有其杜绝某些漏洞的合理性,所以按照程序一步步来走显然会避免大部分的失误。同时,“程序设计的过份精巧,贪官污吏越是有可乘之机”,冗长的政府办事流程就是如此,简政放权这么多年,总算有点起色,但是对掌握权力的人来说,有一种天然设置程序的冲动。
法律仅是管辖一块领域而已,大片的领域需要道德约束或者依惯例行使。(尤其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律基本是硬性的条框,在是非判断上非此即彼,日常生活工作中大部分领域还是依靠日常道德或惯例约束,尤其在中国这样厌诉的国家里。引咎辞职是西方的惯例,也是法外维持社会运转的惯例,相对于西方官员和社会充分的流动体制,国内步步阶梯式下多年积累升起来的官员显然对职位是难以割舍的。中西的交流,和而不同。法律是惩教结合的,引导社会朝着正面的方向发展是法律应起到的作用。
其他。法律工作是经验的积累,但要避免法律学位的MBA化。
这本《政法笔记》因为个人法律基础差,勉强囫囵吞枣的读完一遍,还是有些收获,特别是在法律理念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法律读书是自己2017年读书计划的一个重点,希望过完这一年自己在法律上的认识有所精进。
《政法笔记》读后感(四):法治的根基在于信仰和习惯
此书的大部分文章写于千禧年初,十几年过去了,对比当时的文章,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是有一定成果的。无论是“依法治国”入宪、大力宣扬的“建设法治国家”、“让每一个人民群众都感觉到公平正义”,还是《刑事诉讼法》中明文规定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修订中的《行政法》、内蒙古呼格案,以及各地喷涌的法学院数量、基层法院不断上升的立案数量……《政法笔记》读后感(五):政法笔记
俗人一个,迫于豆瓣高达8.5的评分,打个3星,实际上,整本书读下来,还是云里雾里,不知作者所云。从暑假准备司法考试就已经有所认识,法律和法学,之间的联系可能就像巴基斯坦和卡巴斯基,作者是一名研究法学的学者,如果随随便便就被理解,可能有损法学的意义。《政法笔记》读后感(六):不止談政法的政法筆記
馮象的政法筆記,號稱是“隨筆”,讀起來卻一點都不像隨筆,很多問題探討得很深入,沒有一定法學基礎,對西方文化背景沒有一定瞭解的人讀起來會很吃力,我自己就是。但是,這樣的書讀起來才有意思。有的篇章一邊讀完沒理解,多讀幾遍就能明白一些了。其中有些觀點是非常深刻的。《政法笔记》读后感(七):献给法盲
几日前和W相聚,他一见面便兴致勃勃的向我描述他近来牵涉到的商业官司,如何如何搞定证人,又如何如何联络到对方的律师,正在我听得神魂颠倒之时,手机响了。"哈哈!他们的律师到了,我接他去夜总会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