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时的某一天,我丢掉了睡觉。
那天夜里,我翻来覆去,却一向无法入眠——事实上,其时我同白日相同脑筋清明,乃至更为振奋。终究我抛弃了缩在被中发呆,听凭时刻消逝的无聊行径,悄悄起床,打开了书桌上的台灯,掏出书包里借同学的《七龙珠》漫画看了起来。不觉间天已拂晓,我便从头钻回被窝,望着天花板,等候闹钟的响起。接下来就一如素日的早晨:起床,洗漱,吃饭然后去上学——不过,一夜未睡的我竟无一丝倦意。
我本来认为这只是像大人口中所说的“失眠”而已,不料今后每夜皆是如此。在疑问的同时我更多的感到一种莫名的振奋,我虽不明就里,但隐约知道自己从此取得了一段每天都能自己分配的时刻 ——只要不把这事儿告诉他人。
自此,每天夜里在爸妈都入眠后,我便动身点亮台灯,享用这归于我的漫漫长夜。有时我会玩玩游戏机,但更多的时分我用这时刻看书——我几乎将每日积攒的零花钱全用来到校园周围的小书店租书了。开端看的多是一些漫画书,接着是武侠小说,然后是古典小说,到高中的时分我开端看国外的那些个大部头。
每天的夜里,我一个人点着灯,安静地翻着书,周围静的出奇。有时分我觉得会有一种激烈的不实感,好像我是身处另一个国际与这个国际交汇:房间里的全部是了解的,而书中的全部同这静寂的空间又交错成了一个异国际,二者拉扯着我,让我好像悬在空中。
大学的时分由于住宿,近零点时会断电,我便常常到通宵亮灯的教室看书或许用电脑看电影。我从那些人尽皆知的经典看起,渐渐开端涉猎一些冷僻冷门的影片。每看完一部我就在电脑上敲下自己的感触观点贴到影评网站上。大约在大三的时分,有电影杂志表明对我的影评有爱好,向我约稿。受此启示,我开端在每个无眠的夜晚边喝着严寒的无糖可乐边码字写稿,再将它们投到天涯海角的杂志报刊上。
有时眼睛酸了,我就到教室外的阳台上戴上耳机听会儿歌,看着远处的楼宇显露的一点含糊概括,以及楼下的梧桐树的枝叶在阴影中摇晃。
通宵教室里人并不多,通常到挨近零点时大部分人就陆连续续走掉,余下的到了两点左右也基本上趴着睡着了。但是我注意到,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留着及肩短发的女孩特别喜欢来这儿熬通宵。她总是坐在靠窗第一排的座位,一个人戴着耳机,不发一言,默默地看书或许画图。而我总是坐在靠窗倒数第一排的座位,有时到了深夜,教室里静的出奇,我乃至能够听到她耳机里传出的Suede主唱Brett Anderson那病态而性感的声音。她常常熬到第二天早上才走,偶尔在三四点的时分也会趴着睡着。我见过她很屡次,但是咱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结业前的一天晚上,我最终一次来到通宵教室,那个女生也在。五点的时分,她枕着臂膀睡着了,我拾掇好东西背上书包,穿过窄窄的过道来到她座位边,将一张Suede的《Coming Up》唱片放在了她桌子上。我注视着她的背影顷刻,轻声说了句:“再见了”,然后回身脱离。在回身的那一霎那,我好像看到她抬起了头——或许没有,我不知道。
大学结业后我找了份安稳的作业,但是只做了半年我就感到那种机械而无聊的日子几乎快要把我逼疯。细心考虑了一晚上,我决议辞去作业,背着包处处转转,换换心境,闲暇时便写稿子赚些路费。
没想到,这一上路,我就再没有停下来。
我没有计划地向任意一个没有去过的城市或许小镇前行。白日去人多的当地,像个一般的旅行者那样猎奇地打量这个生疏的城市,然后回旅馆里写东西;到了晚上,我便在街上漫无目的地游荡。有时我繁华都市的江边望着彼岸闪烁的霓虹灯与玻璃幕墙,吹着冰凉的江风发呆;有时躺在小镇边山坡的草地上,听着虫子聒噪的叫声,看着天上稀稀疏疏的星星。有时我在路灯照得透明的空旷大街上走着;有时又穿行在漆黑而狭隘的冷巷中。
当然,我还见过许多好像夜行动物相同,日子在这漫漫黑夜中的人。
老鬼是个开黑车的,我在S城的一条偏远冷巷子里第一次碰见他。其时我一抬眼,发现一个彪形大汉走到我面前停住时,脑子里马上冒出个想法:好倒运,竟然碰到深夜里劫道的了。成果老鬼一拍我肩头,说:“兄弟,想不到大深夜还能碰到活人,我向你借个火!”后来咱们二人横竖闲着无事,就坐在马路牙子上,一人点了根烟聊了起来。
老鬼三十岁出面出了老家到S市混,现已呆了十几年了。期间他摆过小摊,干过建筑工人,最终开端靠开黑车维持生计。老鬼开一辆五菱的面包车,载人也载货。白日他首要停在小区门口,车站或校园边等生意,晚上老鬼帮一些朋友拉些货到邻近的城市。老鬼的面包车在这城市和邻近已不知穿行了多少个年初,因而对每条小路捷径一目了然。比如说从S市到邻省的N市,中心有段高速,老鬼在快到出口经常开着车一头栽下路基,顺着四五米的陡坡好像失重般摔出铁丝网扒开的大洞——这样能够逃费。“有次走这条路还带了个顺路的小伙子,穿铁丝网下坡时他直接吓得尿了裤子,哈哈!”老鬼吐了口烟大笑着说道。咱们聊到大约四点钟,老鬼说他要再去载趟货,所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走啦,小伙子,今后来再到这儿没车坐能够随时叫我!”然后他上了车,冲我挥挥手,转瞬消失在路的止境。
小雅是个二十一岁的女孩,我是在B市一家夜店知道的她。她有一个在外地上班的男朋友,自己则在B市接一些杂志平面模特的活儿,别的,她还在这家夜店兼做“暖场妹”。每晚八点钟,小雅会穿上短裙丝袜和高跟鞋,化好妆,来到夜店。主管点过名,安置完使命后,她便坐到吧台前边喝酒边注意调查参与的客人。碰上熟客就和他们划划拳,喝点酒,聊会儿天,跳跳舞。简而言之,她们就是为了炒热店内的气氛,让夜店看上去更有人气,然后影响顾客消费。当我问道她有没有碰上不规则的客人时,她苦笑了下:“当然有了,有时客人喝多了就会毛手毛脚,或许成心刁难咱们,几种酒兑在一起叫咱们喝。一般咱们会找些理由脱离,要是没办法就只好忍一忍了。”差不多聊到一点多时,我动身向她道别,小雅面露讶色:“这么早啊,我过一瞬间也要下班了,要不再喝一杯?”我悄悄摇摇头:“不了,跟你聊的很高兴。不过B市这么大,我还得再到其他当地转转,希望今后有时机再见。”向门口走去时,我回头望了一眼,小雅还保持着略显疑问的神态,张开嘴好像要说什么,总算仍是没说,转而微笑着向我挥了挥手。
阿源是个偷沙的,每天夜里就会开着船,到C市的河里采沙。我听闻C市这个行当特别热,就特地夜里到胶莱河滨瞧瞧。由于这是个违法的事儿,所以采沙的人对我都特别警觉。最终我谎称自己对这生意有爱好,想跟着体会下,总算一个年青的小伙子终容许让我上船看看——他就是阿源。阿源采沙的时分我拣着空和他聊了会儿。他偷沙有两年了,每晚用采沙船能采大约200立方河沙,一天就能赚一万多块,一个月收入能有差不多15万。这样高的赢利,难怪会有这么多人明知违法也会去做,我暗忖顷刻,问道:“最近不是查的挺严,你不怕被抓么?”阿源盯着我看了会儿,才开口:“抓就让他抓呗,我人跑掉就行了。船他扣掉我就赔两三万,人被抓罚的能多点,不过也超不了10万——一两次我还赔得起!”我还想多问些什么,阿源说道:“运沙子的卡车来了,我得忙了,你上岸走吧。”我只能点点头,下了船。很快,我看到许多辆卡车载着满满的河沙连续驶离河边,只剩下扬起的尘土。
我见过许多人,看过许多事,它们在黑夜中鲜活地舒展开放,它们让我具有持续在幽静夜里穿行的动力。我数不清这是我无眠的第几个夜晚了,由于那第一次丢掉睡觉的日期我早已记不清。那本来该是个充溢留念含义的日子,是我自此同黑夜为伴的开端,但是它却消失于无数平凡日子中,再也无法找到。不过按十三岁来算,到现在为止大约也有五千个无眠夜晚了。有时想一想,我度过的这些长夜,大约是常人白日时刻的一半——也就是说,我在丢掉睡觉后,真实的年纪要比实际上多出一半。那些夜晚的时刻没有在我脸上留下皱纹,却在我心里留下印记。
我越来越想像小的时分那样,在山上纵情奔驰玩耍,然后躺在石头上,在暖烘烘的阳光下睡个午觉。但是当我闭上眼睛却只能感到一种清醒的恐惧,所以我只能持续行走,不断动身。由于只要不同的当地,不同的人,不同的故事才干叫我在幽静的夜里不会感到那种可怕的孤寂与被遗弃感。
现在是清晨三点,我又来到了一个新的城市。我走上一座天桥,趴在栏杆上,望着马路一向延伸到看不见的当地。偶尔有一辆车呼啸而过,除此之外,好像这城市只剩下我一个人。冬季的夜里乃至连虫鸣都没有,周围静的可怕,我掏出一个款式老旧的MP3,戴上耳机,点了随机播映键。耳畔传来的是Paul Simon和Garfunk
我头枕在臂膀上,闭上双眼,听着这邈远的歌声,自己对自己轻声说:“假如就这样睡着多好呀,哪怕只要一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