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虽然在世人眼里,青年才俊的大将军是长安城第一黄金单身狗,但其实早在数年前,他便与一个姑娘对上了眼。
姑娘极有来头,是一个喜穿粉衣,有着一颗少女心的杀手,艺高胆大,声名在外。大将军与姑娘搞了许多年的地下恋情,十天半个月才能牵牵小手,亲亲小嘴,可谓是憋屈得很。
在某一个桃花盛开的春天,大将军终于憋不住心底的躁动,决定求婚。
大将军是个直男,提得动的只有长刀,写不出“之子于归,宜其家室”这样文绉绉的情话,军营里条件有限,也没法五十六门礼炮齐鸣,用烟火写下姑娘的姓名。
大将军拉着姑娘在桃树下站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委婉而含蓄的求婚方式。
“如果有一天我战死沙场……”大将军捏紧了手心,剩下的话一气呵成:“你愿意做我的未亡人吗?”
二
姑娘觉得很头疼,怎么会有人一上来就问你愿不愿意给我守寡???
姑娘面无表情:“不愿意。”
大将军:“嘤嘤嘤。”
“……你卖萌也一样不愿意。”
大将军:“哦。”
求婚与卖萌同时失败的大将军深感挫败,他怏怏地耷拉着头,将与姑娘处对象的全过程回味了一遍,才勉强回了半管血。
大将军与姑娘相识在阳春三月的某一天,正巧也是桃花烂漫的时节,浅粉色的花瓣纷纷扬扬飞了满天,眼花缭乱得很。
大将军那时候还不是大将军,他只是宫里的一个小侍卫,跟在侍卫长屁股后头,喊打喊杀地搜寻着闯入皇宫的刺客。
然而寻了许久都没寻着刺客的踪迹,大将军索性偷偷溜了出来,还没来得及喘上两口气,便措不及防地被糊了一脸。
大将军摸了摸,哦,是血。
是个很年轻的姑娘,瞧着不过是十七八岁,眉如远山,面似芙蓉,一身粉衣盖过了满树桃色。
大将军有些发愣,好一会才想起自己满脸血的样子似乎不太美观,正欲抬袖,却见着一条十分有少女心的粉色手帕,轻飘飘从面前飘落。
三
许是一念之差,又许是被血糊了一脸,连带着脑子也不太清醒,大将军将姑娘偷偷带出了宫,又寻了地方给她养病。
一来二去,两人就勾搭成奸比翼双飞了。
而那条粉红色小手帕,也作为定情信物压在了大将军的枕头底下,成为了大将军的第二个秘密。
当得知自家被盗,整个卧房都被翻得一团糟的时候,大将军其实是有点方的。
大将军提心吊胆地等了两天,没等来原来当朝大将军是个用粉色手帕的娘炮这样的八卦消息,倒是等来了一道圣旨。
八百里加急,将他送入了天牢。
大将军了然,原来关顾他家的不是江洋大盗,而是皇帝的暗卫,那么枕头底下究竟是一条粉色手帕,还是里通外贼的证据,也就不重要了。
大将军知道自己从事的是高危职业,他手握重兵,功高盖主,早就是皇帝心头的一根毒刺,如今洗净脖子,在天牢里瑟瑟发抖,也不是没有设想过的情境。
大将军看得很开,甚至苦中作乐地想,还好姑娘没有答应他的求婚……
那一句未亡人,当真是一口毒奶。
四
天牢阴暗,只有微弱的烛火散开些许光亮,大将军眯着眼,在毒酒,白绫,小匕首等赐死三宝里挑挑捡捡。
若是按照话本的套路,姑娘这时就应该及时登场,千钧一发之际将人救下。
奈何大将军饮酒的动作过于凶残,速度快得只剩一串残影,待到姑娘粉衣染血,拎着长剑破门而入时,大将军已经抹了抹嘴,很自觉地坐了下来等死。
胸口处翻江倒海的疼,大脑的意识却还清醒,大将军揪着衣襟,把前几天的庆幸都抛到脑后,难得地矫情了一回:“你做我的未亡人……”
“好不好?”
大将军语气很轻,他想他都要死了,姑娘没道理不答应他,他生不能与姑娘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死也只有这么一点念想——墓碑的落款能署上姑娘的名字。
大将军巴巴地看着姑娘,却见姑娘利落地甩了甩粉色衣袖,嘴角勾起:“不好。”
五
姑娘掏出一张粉色手帕,仔仔细细地擦净了大将军唇边的血迹。
其实吧,姑娘一直没搞懂大将军的脑回路,在没入狱前,他就爱脑补自己战死沙场,入狱后,他一不喊冤,二不逃狱,铁定了心要她当他的未亡人。
姑娘叹了口气,觉得心很累。
她知道大将军是为了护着她,他与刺杀过皇帝的刺客有来往,揪出来也是死罪,索性把里通外贼的罪给认了,还能把姑娘摘出去。
可惜,她不大想做大将军的未亡人。
他们若是活着,便一起红尘作伴,策马崩腾共享人世繁华,若是死了,也应当在一处,让后人提起,唏嘘一句,某氏夫妇,同埋某地。
姑娘将手帕叠好,轻轻垫在了大将军的头下,粉色的手帕染了点点血迹,似她身上粉衣长裙。
她不做他的未亡人。
她做他的妻子,陪着他一起死去,永埋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