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她是大学同学,据说还是前后座,两人互相爱慕,毕业后便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只是他第一次带她回老家便遭到亲友的强烈反对。原因是他们太不般配。他貌若潘安,儒雅温文,她却其貌不扬(俗语说的没一分人彩),大胆泼辣。可他认定了她,并不顾亲友的反对,毅然与她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每每提及此事,母亲都为他叫屈,为他不值,因为她是母亲的哥哥,母亲希望哥哥有幸福的未来,在母亲的观念中,这样不般配的夫妻和谐不到哪儿去,也长久不到哪儿去。
可是,他们却是婚后没有红过一次脸,没有拌过一次嘴的恩爱夫妻。这是母亲及其他亲友没有料到,也百思不解的。
小时候极少去舅舅家,对舅妈的印象也只是停留在母亲的一己之见里。高中时去县城上学,第一次与舅妈有了零距离接触,给我的直接感触是母亲为舅舅多年不变的抱屈情有可原,舅妈真的是太一般,与风流倜傥的舅舅相比,可谓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然而,这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却能琴瑟和谐,相看两不厌,还真是奇葩一对。
但那年的暑假,彻底颠覆了我之前对舅妈的印象。
那年的暑假,我的表舅,也就是舅舅的表弟惹了官司,表舅想私下调节,找到了舅妈,因舅妈的一位朋友在法院工作,可那人太不地道,黑了钱还不办事儿。按理儿说,这事儿跟舅妈一点关系都没有,可舅舅不这么想,他一反往日的斯文,对舅妈是狂轰乱炸,骂骂咧咧一下午,并且是舅妈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实在让人忍无可忍,连我这个亲戚都觉得他无理取闹,有点替他脸红。可是舅妈却始终不急不燥,也不辩驳,只是默默地忙着自己手里的活,仿佛是一聋子,根本听不到舅舅的骂声似的。也许是因为一直没有回应的缘故,也许是骂累了,舅舅不再像当初那么激动,等他终于平静下来以后,舅妈才抢白他说:“生那么大气,能解决问题?老婆还不值那点钱……”舅舅自知理亏,吃了一顿抢白,不再做声。
直到现在,我还常常想起那天下午的情景,安静温顺的小绵羊竟然征服了一头愤怒的狮子,平息了一场一触即发的口角大战,甚至是有可能的大打出手。
夫妻之间因小事不能忍让吵架、打架的多了去了。像舅妈那样遇事克制、隐忍的实属不多,相较那些遇事糊涂、不讲道理的美女来说,能够拥有这样一位理性、智慧的女性,应是一个男人一生的幸运。舅妈说,舅舅有时也很孩子气,每每舅舅像一个稚气未脱的大孩子耍脾气的时候,舅妈就担当其母亲的角色,对舅舅进行耐心的疏导,从不对舅舅过分的举动横加指责,她尽其所能的让舅舅保留着他天性中顽劣的一面,让他成为他想做的自己。在某一层面来说,她保留了舅舅性格的完整性,成全了他一生的毫无缺憾。我终于理解了舅舅对舅妈的那种执着的依恋。也因如此,我也更加敬重舅舅——他能抛开世俗,不慕虚荣,勇敢而坚定地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选择适合自己的另一半,从这一方面来说,他是有思想的男人。
最后一次见到舅妈是在养老院。舅舅因患老年痴呆,总是走失,生活又不能自理,舅妈也是年老多病,已经没有精力独自照看舅舅。可她放弃了家中舒适的生活条件,决定陪着舅舅,在活动空间只有50平米的范围内,继续着对他的关怀与照顾。看到我们这几位他曾经挚爱的亲人,舅舅一脸的茫然,他已经认不出我们了,可是看到舅妈因激动而哭泣的样子,他却表现出极度的伤心。舅妈说,他依然是走哪儿跟哪儿的跟屁虫,在养老院,他只认得她,也只听她的话。
虽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也谁都不认识了,但他还能伤心于她的伤心,还能认得她,医生说,这是个奇迹。但我并不奇怪,因为,他们是一对灵魂深处相知相交的伴侣。
徐志摩说:“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舅舅,你何其有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