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记得你曾经回忆,相爱相杀三年多的人,就这样彼此陌路不再见了。
那是怎样的一种心痛!
也许我无法感同身受,但是我能明白,只要曾经拥有过最真实的彼此,就算分开,也是一种美好。
然而你说你害怕,你再也不会像从前那样去爱了!
你怕有一天我们也会莫名消失在人海,你怕你刚刚愈合的伤口会再一次撕心裂肺,你怕……
但我就想知道,难道我们就这样一直心照不宣,若三年多以后分道扬镳,你是不是就不会心痛?
甚至不会悲伤不会难过,因为我根本就没有扮演过一个可以让你痛哭的角色。
所以你宁愿模棱两可,你宁愿刻意回避,你宁愿故作高深!
是的,你不会承认,因为你还是比较爱你自己,你情愿做一个伪装者,只为了保护你脆弱的心。
而我却不同,我没有你那么理性,我就是那么感性。我曾经说过,也许我只能用泪水去为我的每一次任性买单。
但是我从来没有后悔啊!
所以我不怕,要爱就爱,不爱就滚。哪管它遍体鳞伤!
现在才觉得自己好傻好傻,也许那样的泪水,为你流过一次就不会有第二次了吧!
年少时也曾为他人流过泪,我想所有我为之疯狂过的人,都是我真心喜欢过的人。不要嘲笑我,真心喜欢的人,不会很多。现在也会偶尔自嘲,我是不是很难再遇到一段彼此都真心的爱情了?应该很难吧!毕竟现在的人心复杂,又众口难调,又不愿将就。
越长大越现实!越现实越远离爱情!
突然觉得,自由行走的《第三种爱情》,好像已经可以感同身受了。
作者说遇上第三种爱情是不幸的,这种爱情如泥淖,一旦深陷其中,便无法自拔。
对不起,我不会奉陪到底了,因为我玩不起。
可能我是真的不懂你,你也是真的不懂我。我们又不愿为了彼此将就!呵呵,这一点却是不约而同的。
你所谓的意义,一直是我不敢苟同的观点。所以不要再浪费时间浪费表情打扰对方了。
江湖路远,恕不远送 ...
他们说,你会爱我,在61分,在25时,在星期八,在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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