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脉在哪里?
很快,有很多陌生人注意到,并回复:为什么要知道,别傻了,我爱你。
这让我很感动,但是感动之外我又想到另一个问题,这么青春的一个女孩为什么会想要自杀。
而且这不是个例。
年轻的妈妈带着一双儿女跳楼自杀;某某明星自杀;学生自杀事件……
是被囚禁自由受到了威胁,还是生机所迫吃不起饭,或者说生命艰辛到一天也活不下去了?
其实,是我们这代人的受挫能力太差了。
我们既没有像父母们那样,普遍经历过生计问题;也没有像爷爷奶奶那样,普遍经历过饥荒和战乱。
我们唯二需要担心的,不过是好好学习将来找个好工作和有一门幸福的婚姻。
就像空气稀缺的时候才能感受到空气的重要性一样,也许我们只有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才能感受到生命的珍贵,才能热爱生命吧。
就像杰克伦敦的小说《热爱生命》中的那些主人公们一样。在绝境之下,反而绽放出了最美的生命之花。
《旷野的呼唤》:对自由的渴求它无忧无虑地生活在南方的某座庄园里,直到有一天,日常与它相伴的园丁因要偿还赌债,把它偷出来卖了。
它奋力抵抗,只换来一顿又一顿的棍子。
终于,它不再与棍子较劲,也终于明白自己被打败了,不过依然没有被驯服。
由于寒冷的北方淘金热潮兴起,需要大量的雪橇犬。
鲍克也就被卖到了北方,在那里它第一次看见雪,也是第一次学习挖坑在雪里睡觉。
作为一只南方狗,适应寒冷的冬季本就是个难题,甚至还有一只特别凶悍的狗斯帕斯,第一天就咬死了一只与鲍克同来的狗。
鲍克想着总有一天,它要替那只狗报仇,而且代替斯帕斯在雪橇狗中指挥的位置。
鲍克不断努力,不断快速地学会各种技巧与本领,也不断鼓动别的狗不服从斯帕斯的领导。
拉雪橇的活越来越重,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来了,有了越来越多的信,作为邮局的雪橇狗不堪重负。
终于有一次,斯帕斯和鲍克的战争爆发了,他们去到野外,打得天翻地覆,最后以鲍克的胜利告终,斯帕斯再也没能回到雪橇狗队。
鲍克也成了狗队的领导。在他的领导下,狗队重新有了凝聚力。
鲍克渐渐适应了并爱上了这种野性的生活。不久后,他们换了主人。新主人让他们不断地跑,不让休息,不让吃饱,狗队的狗狗们个个不堪重负。
这次的主人蠢透了,不听别人的劝阻一意孤行。有一次到了一块很危险的冰上,鲍克始终不愿前行,那个人就使劲用棍子打鲍克。
附近有一个叫桑德的人看不下去了,抢过棍子救下了鲍克。
桑德从此成为了鲍克的新主人。他深爱着这条伤痕累累的狗,鲍克也从未体验过被这么爱着的感觉。
一天,鲍克外出溜达回来,发现桑德让别人杀了。它发了疯地去咬那些“凶手”,为桑德报仇。
报完仇后,它听从了内心的呼唤,走向旷野,加入了狼群。
鲍克的生命中处处都身不由己,但它很勇敢,并且保持积极的心态,时刻调整自己。
很多时候我们也和鲍克一样,总是受到种种的阻碍。所以,希望我们也能像鲍克一样,不断通过各种阻碍,做自己内心真正想做的事。
也就是说,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并为之不断努力,就是热爱生命。
《一块炸牛排》:迫于生机的无奈拳击手汤姆·金吃完了最后一小块面包。下午就要打比赛了,他多么想吃一块炸牛排呀!但是,所有店铺都不愿赊账给他,因为他老了。
老了就意味着,打比赛不再会赢,不赢就没有奖金,没有奖金就还不起赊账。
汤姆·金只要赢得今天的比赛就能获得一大笔钱。但是他的对手很年轻,这让他想起了自己与本·琼斯那场恶战,自己赢得很艰辛。比赛后,本·琼斯还哭得很伤心。
汤姆·金走了两小时到达比赛现场。由于他本来就老了,身体大不如前,再加上没吃饱,又走了很远的路,感到很累。所以如果他想赢得今天的比赛,只能靠出其不意。
汤姆·金确实也那么干了,那是一场恶战。他确实把对手钳制住了,但是对手很年轻,体力恢复得很快。
汤姆·金输了。此刻,他终于能理解本·琼斯的心情了。也许当初他也不是想赢,只是想养活家里的一众老小,只是想吃一块炸牛排。
汤姆·金告诉我们:当我们年岁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糟,我们越能体会到什么叫迫于生机。
现在好多中年人就是如此,上有老,下有小。虽然自己随时有被替换的风险,可是家里开销越来越大。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啊。所以,年轻就是努力奋斗的最好时光,请珍惜!不过努力也不只是年轻人的专利,只要我们勇敢往前走,什么时候都不晚。
《热爱生命》:生存威胁他背起自己的鹿皮口袋艰难地往前走,里边是他此次的战利品——黄金。
他到处寻找食物。看到小水洼中有条鱼,就拿铁盒把水洼中的水舀到别处。可是鱼儿顺着缝隙也游到了别处。
他已经感觉不到饥饿了,身体很虚弱,走几步就会感觉到心脏咚咚地跳,还会产生幻觉。
终于,他捉到两条比小指头还细的小鱼,结果吃完更饿了。
第二天,他清醒了一些,把金子分成两份,藏起来一些。这天他摔倒的地方有四只刚出壳的小沙鸡,他一口一个。
他去追赶沙鸡,但还是被跑了。他把金子又分成两份,一份扔下,一份带在身上,继续往前走。
傍晚,他把金子全部扔掉了。
一只大熊盯上了他。他拔出猎刀与大熊对视,他知道一旦显出弱势立马会被吃掉,所以他发出了刺耳的咆哮声。
大熊退却了,但是新的威胁又来了——他的身后有一只离群的病狼。病狼舔着他的脚流了一路的血迹,紧跟在他身后不远处。
他明白,自己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先杀死这条病狼。
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
经过几次试探与酝酿,他假装睡着想给病狼致命一击。
最后,他终于咬向狼的喉咙。
过了几天,他被救了。
“他”被背叛,并且饥饿、孤独,身边还时刻有潜在威胁。那他为什么不放弃生命,让自己解脱呢?
作者给出了答案:“他不愿意死掉,是因为他热爱生命,渴望活下去,所以他要前进。”
当生命受到威胁,我们要做的就是不抛弃不放弃。
不抛弃自己,不放弃生还的希望。活到最后一刻,就是热爱生命。
也就是说,让有限的生命焕发光彩,勇敢面对生活的不易,不放弃任何生还的机会,就是热爱生命。
我们的妈妈们经过十月怀胎,十几年耐心抚养才有了现在的我们。所以,我们真的有权利决定自己的生死吗?
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能好好地活着呢?
就像杰克伦敦说的: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不容易,无论如何不能对不起生命。
最后,悄悄告诉你,世界上有人在偷偷爱你。
参考书籍: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作者:七月流火(1992~不详),精读读友会会员。爱好读书,旅行,听故事。
为什么你明明知道,却做不到?
为什么每天,一定要写点什么?
你把人生当短跑,还是马拉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