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小说就像摩西奶奶作画,完全业余,完全没有章法,完全没有训练,全凭自己的喜爱和内心冲动。
看到美国摩西奶奶所说“做你喜欢做的事,哪怕你已八十岁了”,非常喜欢。她76岁在毫无美术训练的情况下开始作画,20年画了1600幅画。她的作画就像人类先人在岩壁上涂鸦,什么都不为,就因为高兴,就因为内心有冲动,随手在岩壁上涂抹。
选择使用自己的时间和生命去做某件事时,喜欢是最重要的。这首先是因为只有喜欢才会有兴趣去做,才会有内心冲动,乐此不疲。我既然有内心冲动写小说,那就去写,我想可能是因为从小看了太多的小说和电影,心中对它们是酷爱的,闲下来之后难免技痒难耐,跃跃欲试。到现在为止,我已经写了六部中短篇小说集(出版了三部即《黑骑士的王国卷一卷二卷三》),三部长篇小说,主题只有一个:虐恋。我庆幸自己还有冲动,想写。我没有挣钱和出名的压力,写作纯为享受,心中喜不自胜。如友人冯唐评价:这种不求名不求钱的态度最幸福了。
其次,并没有人规定,什么人能写小说,什么人不能写。写小说的,宁有种乎?严格讲,所有的小说家都是业余的,不是专业的。如果说大学学文学的才算专业,那有几个小说家是专业的?小说本来就无章法,如果照别人写过的路数去写,就未必是好小说。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倒有可能写出好小说。阿根廷科塔萨尔的《跳房子》那叫个什么写法?像跟读者做游戏一样,真是随心所欲。只要自圆其说,自成一体就好,管他什么章法不章法?两岁孩子涂鸦都能在现代画比赛中获奖,他有什么章法?
最后,这种随手涂鸦式的写作还有最大的一个好处,那就是即使不成功也能享受过程。即使小说到死都不出版,都没人看到,自己还是享受到了写作的过程。眼看着一个一个故事一个一个人物跳了出来,自己写好之后反复把玩,像自己从一块石头中亲手凿出了美玉,在手心中把玩时感到温热,带着自己的体温,那感觉真是无与伦比。尤其写到情色浓烈处,写作过程中甚至能感觉到自己身体的反应,那可真是原本意义和字面意义上的享受了。亲身验证了弗洛伊德的升华理论(原欲受阻遂升华为文学艺术),感觉真是很奇妙。
我从六十岁开始涂鸦,就这样一直玩乐至死吧。我庆幸自己为剩余的生命找到了一件好玩儿的事情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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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设计:胡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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