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事实犯罪太容易
作者--陈于政
你犯罪了,你信不信?你肯定不会相信。
如果有一天,你带着小孩在街上走,小孩看见有塑料手枪卖,想买一只。几块钱的事,为了小孩高兴,你肯定会买一支。小孩一看,还有塑料卡宾枪卖,还要一支。也就一二十元的事,你会买么?如果是小男孩,你有恰恰是他的父亲,你肯定毫不要犹豫,卖。
刚刚两支玩具枪在手,碰巧,又遇到了警察,他们说你这是枪支,要逮捕你,你信么?
经公安部门鉴定,你的二支塑料枪属于枪支,你犯罪了。按法律,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可能感到不可思议,但这是事实。你拥有二支枪支,是事实吧?我们依法治国,按刑法判刑,没错吧?
既然法律是这样定的,这么多年了,当初,征求意见时,你们怎么不说呢?
你喝酒吗?喝。
喝就喝吧。喝酒不犯法吧?
那你就喝。喝到一半,如果你接到一个紧急电话,要你开车送一个人到医院,你去还是不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去。
你刚刚发动汽车就遇到了警察,你这是酒驾,要判半年。
喝酒驾车就是犯罪,对吧。
以上是我们经常看到的。其实,还有很多是没有严格执行的。(关于友情的句子 www.wenzhangba.com)
有人发朋友圈,一个老人,有三个儿子,但只有老三在病房服侍老人。不想,老三的爱人来了,抓住老三就走,说,他又不是只有你一个儿子,你在这干嘛?老三走时,说,娘,我走了。这个场景几乎在全国各地上演。按法律,这也是犯罪,这是标准的遗弃罪。可是,那里没有警察。
在江苏,我听说了一件事。一个打工仔,出了车祸,没人照顾。他的家人来过,但没有要他。他不能说话,他没有了劳动能力,每天以泪洗面。据说,他一直在医院,靠好心的医生帮他。
还有,我们数量巨大的留守儿童,有的父母,好几年都不回家看望孩子,他们是不是犯了事实上的遗弃罪?
事实犯罪太多太多,我们只是警力不足而已。
我以前学过法学概论,我记得,那时犯罪有三个要素:一是有准备,二是有行为,三是有后果。后来,逐渐演化,成了事实犯罪。也就是说,没有准备,没有行为,没有后果,只要有事实,就是犯罪。
事实犯罪其实是没有主管恶意的,有时还是善意。
对于没有恶意而有善意的事实犯罪,我们其实不必动用强大的国家武器,对这类犯罪,使用惩戒,警告以及宣誓就可以达到目的。为了让中国更和谐,我们可以改改刑法。要不,学学新加坡,实行鞭刑也许。
善意,不仅仅是对老百姓,对国家也一样。你的善意,必能获得广大民众的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