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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抃慎判死刑案
日期:2016-04-13 作者:赵元波 来源:赵元波投稿 阅读:

赵抃慎判死刑案

  赵抃慎判死刑案

  文/赵元波

  北宋景祐元年,长沙郡有一个人偷偷地刻制了一枚官府大印,本想借此假印谋些钱财,可惜是该印还未使用,朝廷就颁布了禁止民间私刻官印的告示,违者将处以死刑。此人不愿让制作的假印变成一场徒劳,于是就偷偷地使用了一次。不料,事不缜密密,偷鸡不成蚀把米,没有骗到钱财,却被官府发现,这个私刻官府大印的人被逮捕入狱。

  武安军节度推官赵抃负责处理此案。赵抃审讯了当事人,多数人都认为应判这人死刑,因为朝廷就这类事才告示天下不久,当事人是顶风作案,公然违反朝廷的旨意,处死这个人合乎法理。(人生格言 www.wenzhangba.com)

  然而,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最终的结果,这人并没有被判处死刑,对此,赵抃是这样解释的:“朝廷已赦免在圣旨下达之前造假印者的罪行,只令天下再也不准造假印;而这个造价印的当事人造假官印的事发生在圣旨下达之前,当时也没有使用此印,故不应判死刑;朝廷旨意下达之后,谁再造假印当处以死刑,而这个人只是使用了以前造好的假印,此后也没有再造新的,也没有违反朝廷的旨意,因此就不应该判以死刑。”一番话说得大家心服口服,都觉得赵抃的处理合情合理,当事人对赵抃更是感激不尽。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执法者在执法的时候,特别是事关人命的时候,更应该慎重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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