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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内编外何时才能实现同工同酬?
日期:2015-08-31 作者:小米 来源:小米投稿 阅读:

编内编外何时才能实现同工同酬?

  李克强总理16日在天津泰达医院看望伤者时,一名香港记者突然冲过来用手机拍摄并追问“编外消防员”问题。总理停下脚步说,参加施救的现役和非现役消防人员都受过培训,他们明知火场有危险,但把危险留给自己。他们的牺牲让我们痛心。他们都是英雄,英雄没有“编外”!(8月18日 新华网)

  总理的一句“英雄没有编外”,告慰了那些在天津爆炸事故中牺牲的“合同制消防员”,也给了这些消防员的家属以安慰。但是,长期在“编外人员”身上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现象,在同一个单位干同样的工作,享受不一样的待遇这种用工乱象,什么时候才能得到制度化的破解?

  在企事业单位存在“用工双轨制”的体制下,编外员工干得再多,干得再好,其处境还是非常尴尬,通常和编制内员工没法比。收入差距是一方面,此外还难以享受到编制内员工完整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障、落户口,评职称、向上发展也得不到平等的机会。更有甚者,出了问题,编外人员总是涉事单位的挡箭牌,成为最倒霉的“替罪羊”。进不了编制内,就永远是“二等公民”。这严重影响了编外员工的积极性,也造成了劳动者权益的严重不对等。(好文章阅读 www.wenzhangba.com)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改善民生政策令人兴奋,企事业单位的编外员工何时才能从中受益?在编员工与编外员工的工资差距很大,严重同工不同酬,劳动部门管不着、人事部门不管,在夹缝中求生存的编外合同聘用人员何时才能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随着社会的发展,用工制度应该更加规范化、法治化,而不是加剧双轨制员工之间的差距,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时也应当对“用工双轨制”的不合理、不公正从上到下形成社会共识,不能熟视无睹或法不责众,让劳动者看不到希望。(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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