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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里的艳遇,也同沙子一般风过无痕
日期:2017-06-26 作者:周胜子 来源:凤凰网.有故事的人 阅读:

  引导语:我问Eric:"你在沙漠中这么久,是否真的见到过沙漠玫瑰?"Eric紧紧地将我向怀中搂了搂,在脖颈间轻吻一下,回答道:"没有。但我找到了你。"

沙漠里的艳遇,也同沙子一般风过无痕

  在环撒哈拉地区,一直流传着沙漠玫瑰的传说。有人说它是花,有人说它是石,更多的人说它是由花风化成石。据说,它开放在沙漠罕见而匆忙的雨后,迅速干燥的空气让花朵来不及枯萎就被风干,掩藏进沙层深处。沙砾日积月累附着在风干的花上,将风干的花包裹成石,封藏一段沙漠云雨的记忆。那次,我头枕着Eric的臂膀,躺在撒哈拉边缘的沙丘下,看着宁静幽蓝的星空,感受着沙子炙热未散的余温,我问Eric:"你在沙漠中这么久,是否真的见到过沙漠玫瑰?"Eric紧紧地将我向怀中搂了搂,在脖颈间轻吻一下,回答道:"没有。但我找到了你。"

  与Eric的相遇,是我生命中最意外的邂逅,也是生命的拐点。在遇到他之前,我过得大都糊涂。作为在大学出生的第三代子女,从小在父母的呵护下,生活从来是按部就班,安排妥当。我只需负责好好学习,通过考试,然后在父母的安排下读完大学,考上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本准备读博,然后如家里其他的堂兄妹一样在大学中谋个职位,舒舒服服地躺在象牙塔里做学问,却意外地应聘到了华为做HR。至此生活的轨迹开始偏离惯性的方向。深圳3年,本以为就会就此在深圳扎根下来,却阴错阳差地派到了非洲马里代表处常驻。按照公司内部的话,一如海外深似海,想调回国是路人。于是,我如同一只离群的孤雁,就这样在背离家族惯常的轨迹,越飞越远。在亲戚看来,这是一种勇气,敢闯敢为,冲出了他们不敢冲出的象牙塔;在朋友看来,这是一种潇洒,有钱多金还能周游世界自由自在让他们艳羡。只有我自己知道,一切的发生不过是源自一个简单的想法"我想逃离"。从小生活在父母的呵护和象牙塔的庇佑中,最大的梦想不过是来自一次独自一人的旅行,除此之外我并不清楚自己到底要去向何处,到底想要什么。

  在华为工作的第四个年头,我被派到马里常驻。面对一时负气后略带自虐性的自我放逐,一切都显得那么心灰意冷。想起之前在人力资源部工作的时间,真有点往事不堪回首。若说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是非,管人的地方是非犹多,那么一个公司最大的是非之地莫过于HR扎堆的人力资源部。即便如华为这样已经管理颇为规范的国际大公司,在人力资源部生存依然需要高超的生存技巧和灵活的处世头脑,而我却不是一个高情商的人。在2009年末一系列令人心寒的人事沉浮后,我在办公位上发了半小时的呆。想到自己的努力竟然一文不值的被否定,公司人情凉薄如斯,真让人心酸。但想到还是自己心甘情愿往别人套子里钻,便连哭的权力都没有。人力资源部万不能呆了。与其在此处被人搓扁揉圆后凄凉离职,不如自我放逐,出走海外。即使不奔个前程,也算攒个经历。半小时后,我站起来径直走向主管外派的HR办公桌,申请外派常驻。只见一个面无表情、略显呆滞的男生,从电脑前抬起眼,顶了顶鼻梁上的眼镜,盯了我一下,然后悠悠地说道:

  "你这个职级外派海外资格不够。除非你愿意去海外最艰苦的地方。不过一般没有女生会愿意。"

  "哪里?"

  "非洲马里。"

  "行!我去。"

  然后抛下呆滞男目瞪口呆惊讶,转身离去,我体会到了一种昭君出塞的心情,极度失望后的奋力一搏,哪管前路是天堂还是地狱。要说华为的办事效率还真是没的说,接下来的事办得异乎寻常的迅速。外派调令不到一个月就下达,没有向一个老同事道别,没向一个亲戚知会,只是电话知会了父母。我匆匆收拾行囊,孑然一身地踏上去非洲的飞机。满脑子想的只是尽快逃离,以致于连马里是在东非还是西非都没来得及考量。

  到了马里,仿佛进入了一个劫后余生的世界,繁华喧嚣和是非争夺都成过往,心中只剩下一片废墟。马里的宁静安详让我平复了愤怒,但也抽走了活力,不管工作还是生活都过得死气沉沉百无聊赖。就在到马里的第三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我遇到了Eric。马里的午后,高温炙热,宿舍停电,只得到外面寻一处有空调的地方避暑。于是我坐在一家没几个人的法国人小酒店中,蹭着空调,看着Kindle打发时间。马里的基础设施很差,电力供应不足,所以有钱人家通常都是自备油机发电。代表处为了节省成本,只为办公室装了一台油机,宿舍就只能靠天吃饭。于是一旦停电,大家为了享受空调,只能选择主动加班。这家法国人的小酒店是一个同事带我来的,位置偏僻,人也不多,十分的安静。从外面看毫不起眼,不过是一色土墙围起的小院落,隐隐可见马里传统民居的土墙茅顶,但走进去却是另一番风情。花木深处几把阳伞遮着铁艺桌椅,上面铺着马里特色的扎染桌布。通过餐厅的落地窗户能看到院中泳池边果树荫荫,三角梅怒放。餐厅里,在颇有设计感的吊灯下规则的布置着十张餐桌,桌上铺着干净的红白餐布,明晃晃的餐具摆放得整整齐齐。靠墙的黑木茶几上,水晶花瓶中插着马里难得一见的红玫瑰,墙上十分得体的点缀着马里当地的黑木雕人像、动物和面造型奇特的面具,整体上既透着法国的精致品位又融合了马里的民族特色。这样的一个所在,在荒漠般的巴马科中犹如一块奢侈的绿洲,当同事第一次带我来这里,便喜欢上了这个小小的伊甸园。在这里吃饭,消费水平对本地人而言自然是奢侈的,因此人总是不多,多以外国人为主,十分适合"浮生偷得半日闲"。我爱这里清净舒适,在停电又不想加班的时候便爱到这里消磨一天。

  正当我吃完午餐,一边细啜着殷红的玫瑰茄汁,一边专注地拿Kindle看书时,酒店那个总穿着整齐白衬衫的黑人侍者突然走到我身边,端来了一杯红酒,并且用不太熟练的英语向我说:"隔着两张桌子的那位先生想请您喝杯红酒,不知能否回个联系方式?"。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我颇有些惊讶。在以往27年的生涯中,我的身材相貌从来都是最没男人缘的那种,别说是艳遇,就连相亲对方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因此我常常自嘲说我是按唐代标准生的美女,现代的个把俗人自然无法欣赏。从未想过,这样在电影中才出现的情节,竟然有一天会如此不可思议地发生在我身上。当我顺着侍者的指引看去,一个留着花白络腮胡子的白人男子正向我微笑清爽的浅栗色头发下,蓝水晶般的眼睛目光灼灼,真挚而明媚,让我想起了中学课本中海明威的那张标准照。于是我从善如流的拿出自己刚印好的名片放到侍者的盘子中,取了酒杯向海明威略示意了一下,回应了他的笑意。只见抿口酒的功夫,海明威便带着侍者给他递去的名片来到我面前。

  "可以吗?"

  "请坐。"

  "谢谢!"

  很浓厚的英伦味道,我暗自揣测这个海明威不是个美国佬。

  "我叫Eric,是英国人。"

  "我叫Caroline,是中国人。"

  "你的中文原名是什么?"

  "很难读的。就是中国人普通话不好的也咬不准。"

  "你在看什么书?"Eric指着我桌上的Kindle说。

  "《牡丹亭》,中国最浪漫的戏剧,可惜现在没什么人看了。"

  "我没听说过。不过听上去倒是部有意思的剧,能跟我讲讲吗?"

  "当然。如果你不嫌无聊的话。"

  "我想试试看。"

  "行。"

  于是我跟他从《牡丹亭》扯到中国戏曲,从中国戏曲扯到中国诗词,从中国诗词扯到中国文化。已经多长时间没这么畅快淋漓地与人聊天了!没想到,我一般和中国男生都谈不起来的话题,竟和一个英国人聊了一下午。让我意外的是,我说这些不但没有把这个老外吓跑,反而越聊越投机。那张酷似海明威的脸时而微笑,时而大笑,如同春风拂面令人愉悦。那如海般的蓝眼睛里,目光明亮温柔,如同春光入林顿扫阴霾。对着这样一张成熟魅惑的脸,我竟舍不得离开,于是说道:

  "不如我们下次一起看一出《牡丹亭》如何?"

  "好呀!就明天如何?就在这里,就在这个时间。"

  "好!"

  当我爽快地答应Eric的邀请时,我想我脑子是蒙的。因为直到我跟他礼貌道别,我才意识到他这是要与我约会,而我却连他什么背景,干什么工作的都不知道。可这样如梦般的邂逅,发展速度之快让我自己也着实惊讶,只觉心中种莫名的情愫在草长莺飞

  后来Eric跟我说,其实在第一次与我说话前,他已经注意我很久。只是每次我不是跟朋友一起,就是一个人埋首读书,完全一副与世隔绝的样子。他说,我看书表情很丰富,时而开怀一笑时而愁眉紧锁,十分的自得其乐。这让他十分好奇,到底是什么书这么有意思。于是那次才终于趁我在吃饭和看书的空档过来一探究竟。想不到我英语如此流利,还如此大方健谈。他说他特别喜欢我大笑的样子,神采飞扬,爽朗天真,配上我肉肉的圆脸,很美。他说,他爱我极具东方特色的面庞,更爱我良好文化素养中散发出的洒脱个性。他说,我在他眼中就像一个迷,很希望走近这个迷,解读这个迷。正当他还在想怎么再约我出来,我却先提出一起看中国戏曲,他简直求之不得,觉得我真是可爱极了。 www.WenZhangBa.com

  第二天,我带上苏昆青春版《牡丹亭》赴约,一路上兴奋而又有些不安。张爱玲说,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在等着你的,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么个人。可这么多年,寻寻觅觅,浑浑噩噩,不管是青春萌动的大学校园,还是男生扎堆的华为基地,我却始终没怎么正经谈过恋爱,连约会的次数也是屈指可数。想不到自我放逐到这非洲荒漠中,却"今夕何夕,遇此邂逅"。Eric可会是我一直等的那个人?他真的会在等我吗?这些问题萦绕在我脑中,犹如掠过大地的阴霾。直到走进餐厅,看到他就在那里,坐在上次与他相遇的那张桌子,面对着我笑意盈盈,如一道阳光驱散了彷徨与不安。Eric如海般深邃的蓝眼睛闪着欣喜,让我不可抑制的一颤,向在那个地方等着我的那个人报以最开心笑容

  "《牡丹亭》带来了,我们在哪里看?"

  "不着急。先坐下来喝杯咖啡。"

  "这戏比较长,估计且得花点时间看。"

  "如果不介意的话,到我房间看吧!就在楼上。"

  我才知道,他原来是住在这酒店里的。犹豫了下,还是答道:"好!"

  他的房间,收拾得十分干净整齐,各种物品都归置得很好。炽烈的阳光透过房间里的白纱帘照进房间,明亮的光线变得柔和温情。淡淡的古龙水散发着犹如干草垛的味道,清爽不失阳刚。我们把电脑放在茶几上,靠着沙发一起看戏。青春版《牡丹亭》的扮相和舞美都是极好的。折扇翻飞,眉目传情。水袖勾连,情丝缠绕。我与Eric讲解一段,看一段,看一段,再讲一段,渐入佳境。现下,即使在中国,昆曲也是个不大好理解的艺术。可Eric却仿佛真看进去,吸引住了,神情专注而投入。直到杜丽娘袅袅地唱完:"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待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得个梅根相见"。我与他都竟然有些哽咽,一时默然。虽然这套《牡丹亭》之前也听过多次,但不知为何这次却十分情动。

  "Caroline,把眼闭上。"只听Eric轻声道。

  我抬眼想望他,他却在眼中模糊不清。只觉得一片温热覆上我的唇,轻挑慢捻,让我的脑子也糊涂了。

  "闭上眼睛。"

  我的眼竟如着了魔一般,陷入黑暗。只有唇与舌在这黑暗中纠缠曼舞,渐渐沉醉。几番沉浮后,在唇上的那片温热渐渐滑向脖颈,让我的意识突然有了半扇清明。我睁开眼,屋中柔和的白光不知何时已转成一片红霞,如春晕颜酡,照出一片缱绻。我轻唤他:

  "Eric,别这样,这样不好。"

  Eric顿了顿,抬头看了看我,向我到了一声"Sorry。"有些意犹未尽,但还是忍住了。

  屋内又陷入一阵沉默,。

  "我送你回去吧!"

  "真抱歉。只是,我,还没准备好。"我有些羞赧。

  "没事。我送你吧!"

  "好。"

  在回去的计程车上,我不知该和Eric讲些什么。为了避免尴尬,一直扭头盯着窗外。西非的路细窄狭长,犹如在赭色的荒原上切开的刀口,留下不再流血的痂痕。正值落日时分,荒原的尽头一轮红日正在天边缓缓落下,竟有几分海上看日落的感觉,一样的瑰丽,一样的广袤,一样的苍凉。依稀想起杜丽娘的那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都赋予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苑"竟觉得莫名的贴切,不觉唱出了声。

  "你是在唱那只歌吗?"

  "什么?"

  "就是刚才戏里的那首。你现在哼的调子。"

  我收回望向车窗外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复又垂下,说道:"这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唱段,只是我嗓子不行,唱不好。"

  "我喜欢。我觉得很美。只是这调子从你那儿唱出来,为什么那么伤感?"

  我沉默了下,抬眼正对上Eric那染上暮色的蓝眼睛,答道:"Eric,中国有句话叫做: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Eric似懂非懂、探寻般的凝视了我一会儿,也许是在征询我的解释。但我也不知该如何用英文解释给他听,一时无语。好在Eric并没有强迫地问下去,只是温柔地伸出右手拥住我双肩,轻轻按入他宽厚的怀中,然后回手轻柔地抚弄我的头发,就像安慰一个受伤的小女孩。我知道,仅管Eric没听懂这句话的意思,但却理解了我的哀伤。他的络腮胡子抵在额发间,轻微刺痛让我感到安心,竟生出许多依恋。在离宿舍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我叫停了出租车。下车正准备离开时,Eric叫了声:"Wait!"接着也跟着下车来,车门开着示意司机稍等。然后直起身,边说着:"We need a proper Goodbye."边上前将我抱住,就势要吻。我一惊,避开了。感受到我的拒意,他松开紧抱我的双手,捧起我的脸,如父兄般轻轻吻了下我的额头,然后将我慢慢放开。

  "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那磁性的音色如同温柔的手指拨动着我颤巍巍的心弦。"等你。"说完,我转身离开,深怕再多留一会,战如擂鼓的心跳会将自己的心情出卖。

  打开房门,看到满屋的玫瑰色,却少了方才的那丝温情。单人床靠在墙边,书桌孤零零的靠在床头,单人椅停在桌里,桌旁的单人沙发靠在窗下,Kindle随手斜放在沙发旁的小茶几上。以往这个时候,我都喜欢窝靠在沙发中看书,但今天却有些恍惚。只是茫然地在沙发上坐着,并不想看书。但又有些烦躁,得要干点什么收回自己散入虚空的思绪。于是将茶几上的Kindle拿起来,努力在华美精致的文字中集中精力。打开Kindle,那书页恰定格在《寻梦·豆叶黄》一节:"他兴头儿紧咽咽,呜着咱香肩。俺可也慢掂掂做意儿周旋,等闲间把一个照人儿昏善,那般形现,那般软绵"。回想起下午的那场香艳热烈的吻,那温热的味道仿佛还在唇边流连,缱绻无限,怀想万分,犹如甜蜜的诱惑,让人想靠得更近,不管进一步是万丈深渊还是武陵源。

  再次相约又是在周六的黄昏。我出门,看到Eric在上次送别我的地方靠立在一辆皮卡旁等我,看见我便缓步向我走来。在黄昏暮色中,看着这个仿佛踏着天边彩云来接我的男子,心中只渴望这一刻永不消逝。只见他步履从容,岩岩如松,一身霞光柔和,如海明威般的脸庞洋溢着笑意,成熟魅惑,令人陶醉。

  那日,他开车带我走进一片荒芜的小沙漠。晚霞如冲天的火光染红了半边天空,仿佛经历了一场激战后鲜血染红的战场,拼尽最后的生命激情,爆发出极致的绚烂。蔚蓝的天,金黄的沙,都被这血色残阳浸染,如世界尽头,宁静而苍凉。不得不承认,非洲荒原的落日真美!面对如此晚照,我突然生出一种不计后果的冲动,竟主动吻上了Eric。我就这样闭着眼,啜吸着那温热的源泉,直到难舍难分。在这个仿佛世界边缘的地方,抛开世俗情理的种种束缚,不问过去,不管未来,我只想在此刻沉沦。这次,我不再拒绝防卫,而是任其予取予夺,在这苍凉的天地间第一次感受到身为女人的欢愉。

  Eric虽长得如海明威般硬朗,却是个温柔的人,对待我犹如对待一个精致的瓷娃娃。那略带薄茧的手指极轻柔地抚过我的胸,我的腹,直至隐秘处,犹如弹奏一曲曼妙的夜曲,令人放松。然后他的存在小心地在门前试探,婉转一会儿才渐渐剖开门后的通道,深入探究背后的秘密。痛,如一道紫色的闪电,从下往上直达天灵盖,让我忍不住战抖,但内心却仿佛期盼着这种自虐般酣畅淋漓的痛感,就像我第一次冲进马里的暴雨中感受到的电闪雷鸣的快感一样。当我适应他在身体中的存在,便由他引领着,如跨飞马渐强渐高直至云霄。同时,涌动的快感如夜后的花腔,高音层层回旋,节节攀升,渐拔渐高,直到发出最强最锐的那个强音,突然如风筝绷断了线,随风而去。

  当一切归于宁静,我们躺在星空下,十指紧扣,相拥无言。在他的无名指上,我感受到戒指的存在,我抽手抚上那戒指,心中有些凄然。这样的一个人,终究不会只为我而守候。我这是僭越了。但此时此刻,我不愿去细想,只想拥着这么一个人,有一时算一时。来马里这段时间,所见所闻让我对一个问题产生的思考:到底是短暂给人带来的幸福更强还是永恒给人带来的幸福感更强。马里的雨,来得猛,去得快,狂风暴雨后瞬间又是艳阳高照,待到下次不知是几时;马里的草木,无雨时一片死寂,一阵雨后立马草长莺飞,太阳一出又变成戈壁荒漠;食品物资也是能碰上就碰上,今天不买,明天未必有;人们的日子也过得,有今日无明日,对大多数人而言,今朝有酒今朝醉,谁知道明天是死于意外还是死于传染病。这个世界里,快乐总是随性冲动转瞬即逝,幸福如握在手中的流沙,无论如何紧握,都会无可奈何地从指间滑落。何不像马里人那样,在残酷的环境中,珍惜当下的快乐,让自己活得更自在些?在马里人眼中,中国人最有病,赚钱不敢花,遇爱不敢上,实在活得拘束。为什么不能"人生得意须尽欢"呢?人生得意几日?失意几日?相聚几日?离别几日?何必想这么多为难自己呢?

  "Caroline,我结过婚了。"

  "嗯,我猜到了。"

  "但我跟她感情不好……"

  "别,别说。这是你跟她的事,与我无关。"

  "我爱你。"

  我沉默了下,终究无法用同样的三个字来回应。只说道:"你到马里比我久,可曾听过沙漠玫瑰的传说?"

  "听朋友说过。据说那是沙漠中的一种传奇。平常看就如石头一般,只有在雨后极短的时间开花,又马上随着雨水的干涸而枯萎。"

  "听说,见到沙漠玫瑰开花的人会得到神赐的幸福。你在沙漠中这么久,是否见到真的见到过沙漠玫瑰?"

  Eric轻吻我一下,将我向他怀中紧紧地搂了搂,"没有。不过我找到了你。"明明是那么情意绵绵的一句话,却让我感到莫名的绝望。

  在马里的莽莽洪荒中,与Eric的相遇是我在这片蛮荒中最大的意外。不是前生爱眷,又素乏一生半面。则道来生出现,乍便今生遇见。Eric爱我吗?我想是的。可是他也有他割舍不下的东西。我爱Eric吗?我曾以为他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人,但我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他。即使在欢爱至极之时,也却不能笃定他完全属于我,总觉得这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迟早要还回去。我本能地知道,如他这般年纪不会是个经历简单的人,也感觉他似乎对我有难以启齿的苦衷,几次想与我谈论他的家庭,但我不想听,也不关心,只愿享受此时此刻人在身旁的抚慰,不希望被前途未卜的担忧所搅扰。只是,像这样当鸵鸟的日子久了,终归是明白,对他的这份好感和依赖,不过是因上天见怜我的寂寞,向他这一辈子的时间,借了几天爱情给我,希望我保持希望和力量。但借来的终须是要还,没道理到自己手上就据为己有。终于,他离开的时刻还是来临。我答应他的邀请,跟随他来到我们初次做爱的那片荒漠,默许他再次予取予夺,只为最后道句珍重,然后从此相忘江湖,各自安好。可再次面对他的炙热深沉,依然那样令人沉醉,有些话终究没能说出口。激情过后,我躺着,盯着头顶的星空沉默无语,胸中虽如梅子酸心,但眼中却干涸如沙。过了好一会儿,他说:"我该走了。"我默默地起身,背对着他穿好衣服,默默地陪他去机场。在机场简陋的候机厅中,他最后拿出一个如花瓣簇拥的淡粉色晶石送给我,紧紧将我搂入怀中,在耳边说道:

  "Caroline,我爱你,我从没有像现在这样爱过其他人。等我!我回去办完离婚就来娶你。"

  面对他的承诺我有些发怔,因为在沙漠地区的人都知道,情人之间赠送沙漠玫瑰是一种最郑重的承诺。我不知道Eric对我用情竟如此之深。一时间,不知当如何回应面前这个一往情深的男人。当飞机起飞的那一刻,我捧着那玫瑰型的晶石,泪如决堤的江河再也关不住情绪的闸门。在他离开后的一段时间里,他真的曾给我写过许多的电子情书,以致于我也真的热切盼望过他会回来。只是,海誓山盟抵不过海角天涯,渐渐地联系越来越少,最终没了他的消息。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关于沙漠玫瑰的全部故事。它是一种植物的结晶体。这种植物的种子天生成对,开花后根茎相连,花如玫瑰;如果其中一株死亡,另一株也不再开花,并且慢慢枯萎。无数年后它们的躯体与沙子结晶成一种奇特的花朵,没有生命但永不调谢,因此有人说沙漠玫瑰象征着永恒的爱情。但,这是怎样的一种永恒?用这样的一种方式保存了花的形态,不管再如何永不凋零,终不过是掩藏在时光沙漠中的一段枯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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