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的朋友圈,因为『关注咪蒙』事件而引发了新一波震荡。
哈哈哈!大笑三声后,我不怕死地跳出来承认:我也关注了咪蒙,而且是关注取关N回了。
像这样的原地爆炸,我还真想隔段时间来一次。理由是:
其一,我有自毁气质,不作不死不痛快。
其二,此类事件是朋友圈的测粉帖。真粉,假粉,一试便知,就不用手动清粉了。
说实话,要搁从前,我对咪蒙也是不屑的。
不止是咪蒙,还有周冲。我从一开始关注她到后来取关她,也是循着一条轨迹清晰的抛物线的。甚至,还专门写过一篇文章吐槽她写作的初心不在。
但是现在呢?自从做了一枚职业公号汪,我发现自己正走在她的老路上。蹭热点、搏眼球这些自己从前鄙视的行为,现在一样玩,而且还没人家玩得漂亮。
于是,我撤回了这条鄙视链。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没怀过孩子的人,的确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再说回关注咪蒙,虽然我也不爱看她的文章,但做为一个还知道求上进的新媒体菜鸟,也知道要学点她的运营模式,长长姿势。(可惜资质欠佳,快半年了还没学到皮毛)
如果因此你要拉黑我,只能说,咱们有缘无份。你并没把我当成朋友,没站在我的角度替我考虑过问题,甚至你都不了解我。
这样的朋友,早走不送。
电影《战狼》上映之后,我曾写过一篇批评它的文章。
有朋友来反馈,说我们共同的另一个朋友看了文章气坏了,因为她觉得《战狼》很好看。
你觉得好看就好看呗,气坏了又是何苦。
至于那个朋友后来有没有拉黑我,我无从得知,因为我没清过粉。但我的确很久没有看到她的朋友圈动态了,也很久没见她出没在我的朋友圈,但分明,她还活跃在我们共同的朋友的朋友圈。
用脚趾头想,也想明白啦!
一开始还有点小郁闷,一部电影而已,何至于此。后来便释然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或许人家老早发现自己三个观与我不和,只不过找不着导火索。《战狼》成了压在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如果对于电影的审美也有鄙视链,那这链条长着呢。
你老公长得不符合我的审美,绝交!
你爱吃榴莲我痛恨榴莲,绝交!
这个流浪歌手歌唱得这么好听你丫居然铁石心肠不扔钱?绝交!
这么恶俗低级的小说你居然也看得进去?绝交!
你开车居然往车窗外弹鼻屎?这么没有公德心,绝交!
人还没到中年呢你居然捧上保温杯了,这么Low,绝交!
知道『银镯女子』现在代表什么品味吗你还送我银镯。绝交!
朋友圈晒娃秀恩爱?绝交!
积赞求转发?绝交!
我擦,我妈转了篇不靠谱的养生文章,要不要断绝母女关系?
靠的嘞,我弟弟发了条『不转不是XX人』,是拉黑他还是把他吊打一顿?
……
如果真这样下去,不但会找不到朋友,还会众叛亲离。
近些年,我发现自己对待朋友的阈值是越来越高了。
没办法,宇宙这么浩渺,知识这么浩繁,总有些领域你无从涉猎,总有些坑你无法避让。
踩一次雷就死一次,就算你是九命怪猫,也只有九次机会。而漫长的一生里,脑筋短路的时候多着呢!
想起有一年的愚人节,我在博客上写遗书,写完之后故意玩消失。结果,闹得好朋友们人仰马翻,深更半夜召集起来到处找我,差点闹到去报警。
因为玩过了头,我被其中一个朋友连哭带嗔打了一顿,真是罪有应得啊。但是她们没有一个因此跟我绝交。
如图所示:总有个把蠢货是你不能抛弃的朋友。
有人觉得三观一定要一致,有人觉得志趣最好要相近,还有人认定,交朋友只要本质善良,待人真诚,余则皆可原谅。
但实践下来,也被现实打过脸。负心多是读书人,前人也是吃过现实的亏才得出这么一个金句的。
我老家有个发小,特传统一女性,思想趣味都贴合普世价值、兴趣爱好都随大流,而我其实有点反那啥人格。按理说,她跟我的思想共振从来不在一根弦上。
她不爱看书,我没法跟她讨论诺奖小说与布克奖作家。她爱看的电影,我不爱看。
她很少上网,我写博客,她不关心。我曾经在博客上猛夸她,她也不知道。
她关心的是:天冷了,给你买了个可以暖手的杯子。
今天你要回家来?那我炖好银耳红枣羹,你来了,先来我这里喝一碗。
明天我早点去菜市场,有个老婆婆手工做的酒酿很好吃,但是卖得很快,我去抢一份给你。
刚去了趟超市,给儿子买了一袋零食,给你也买了一袋。
店里刚进了一款双面绒的长睡衣穿着好暖和,留了一件给你……
这样的朋友,就算她觉得《战狼》、《小时代》、《咪蒙》再好看,你也没法把她三震出局。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子不嫌母丑,同个意思。
而反过来,无论我怎么暴露智商短板,在她眼里,世间始终你好。跟母不嫌子蠢一个道理。
身为一个社会人,自然免不了结交朋友。朋友圈子里,各行各业都有。
有些是一路人,有些则完全南辕北辙。
对于朋友,我很少主动做筛选,任时间自然淘洗。
有时候,还会为普通朋友奉上一些好朋友才配得到的待遇,令好朋友们忿忿:你对谁都好,意味着对谁都不好。
但是,热情热心一旦换过冷淡冷漠,就再也热不回来了。
淘洗几轮后,泾渭自然分明。淘尽黄沙始见金,能留到最后的,都是情比金坚的。
其实,活到百毒不侵的年纪,又有那些障眼法看不透呢?
心里一个个都跟明镜似地,只是哄着自己不愿意去揭穿。所谓的任性与执拗,不过是向狗日的生活撒个小娇罢了。
人活在这世上,谁不是孤独地来,孤独地去。有缘途中结伴一程,缘尽自然分道扬镳,没什么好不甘心的。
自己选择的朋友,当初选择她的时候,总有闪光的理由。单为这个理由,也不应简单粗暴地抛弃她。
更何况,世间很多事,并非只有非黑即白两个结果。关于这个道理,现实生活教会我们很多。
有些人能一眼看出许多事的坏处,但有些人能看到它们的好。年纪越大,越觉得会『见好』的朋友要懂得珍惜。
当你处在困局里的时候,通常都是身心能量最弱的时候。那时揪着你的错处狠批的朋友会让你更加否定自我,丧失自信,从而全盘崩溃。
而那些能在坏事中窥到一眼眼好的朋友,就像在寒冷冬夜里擎着一支烛火,哪怕是一缕微光,都能给你带来暖意,鼓足勇气继续前行。
朋友有很多种。
一类是点头之交。她喜欢什么讨厌什么你完全不care,任她来去自由,你纹丝不动。
一类是君子之交。知道对方人品不错,但因为性情并不相投,所以也不亲近。但是还能一起坐下来,聊个天,吃顿饭。见解不同也无意说服对方,各执己见就好。
一类是胶漆之交。相识多年,感情深厚,经常腻在一起,几等于同亲人。你最不堪的一面都可以在她面前展露无遗,可以充当彼此的最佳损友。
这样的朋友,如果是个走得不够快的同路人,不应抛下她,要拖着她一起走。
如果对方选择与你背道而驰,就默默等待时间给你们答案吧。是最终相忘于江湖,还是兜兜转转又重逢。
一类是知音之交。性情相投、喜好一致,闻弦歌而雅意,的确很难得。但这类朋友通常也有个性,遇异见会同你争个脸红耳赤。对这样的朋友,要用求同存异之心去包容。
还有一类是生死之交。你们可能一起出生入死,一起共过患难,生命底子有过同样的血色。这样的朋友,不用计较性情喜好,就凭着那一刻的肝胆相照,也会记对方一辈子,有事你说话。
至于那些『蠢货』朋友,如果她本质纯良,又真心待你,且以『见好』之心去接纳她们吧!
反正你又不跟她共商国策,也不与她共襄事业,更不和她著书立说,就且与她互为抱枕、棉袄、烛火、温粥一样彼此暖着,不也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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