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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丁小村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过去的人们理想都很远大:很多人终其一生都在践行这个理想——不管是孔夫子还是梁启超,不管是司马迁还是徐志摩……
最后他们的人生变成了走一走看一看,听一听见一见,最后说一说写一写。
这的确很有趣。
也让今人很羡慕的:虽然你可以坐上飞机或者高速火车,一日千里,看遍了大江南北,但是当你在说旅游的时候,你又在说些什么呢?你也可以对人说你读了很多书,都储存在手机里边,但你的生命却毫无感觉,你无非是多了一些谈说的论资。
你可能走遍了欧亚非,但你的见识未必比得上一个住在小镇的读书人;你可能读过一千本书,但你的认知未必超过那个在市场角落里研读斯宾诺莎的老傻瓜。有的人看了一百本爱情小说,却不懂得爱情;有的人看过一万种风景,却不如读一篇短短的《与朱元思书》更美妙。
有趣的人总是做有趣的事:不管是旅游还是读书,不管是交友还是恋爱。
无趣的人却让任何事情都变得令人厌憎:不管是喝一次茶还是干一件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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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把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都变成趣事的人,他们的人生因而有了乐趣:读丰子恺《吃瓜子》,你才会知道原来寻常的世态中也有如此幽默;读沈从文回湘西的路上写给张兆和的情书,你才懂得,一个有趣的人,连谈恋爱这么傻的事儿也变得很可爱。
生命短暂,人生匆匆,我不能读万卷书,也行不了万里路。但我得向过去的人们那样,把这个当做最远大的生命趣味和人生和志向。
我们的人生饱受伤害,是因为我们每天都会被迫做一些无趣的事。
为了避免这种伤害,我们尽力逃避做这些事。为了慰藉这种受伤,我们找些有趣的事:比如走出去去旅游,比如坐下来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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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来说,读书只读有趣的书:这种趣味可能是多方面的,有求知之乐,有思考之趣,有文辞之妙,有故事之异……无论哪种乐趣,都让我的阅读时刻变得十分美妙。
至于行路,有可能是漫步沉思,享受一个人肚子行走的乐趣;也有可能是远天远地长途旅行,领略的是千万里路上的奇妙。
而我为什么写作?不是因为我读了书,不是因为我行了路。而同样是因为这件事对我来说是有趣的事。把写作这件事变成趣事,使我的生活增添了一些快乐——很可能和《神曲》或者《红楼梦》的作者一样,我背负着生命的苦役,忍饥挨饿,不在乎别人的冷眼或者热嘲……却乐此不疲的干一件自己觉得有趣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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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些大作家的经验之谈:作一个优秀作家,必须有这些天赋——经验、想象和语言。这些天赋可能大多数人都具有。但无趣的人生,往往使得我们这些天赋慢慢地枯萎了、消泯了。这是一件很可悲的事。就好比我们孩童时代都能画出富有想象力的画,但我们成年之后却只能看着那些名画家的作品,感慨自己没有这份才华。
我们的天赋通过读书和见识来激活。激活了天赋之后,一个年轻人很可能就拥有了更多的人生乐趣。
史上很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创造和艺术作品,往往是无心插柳的结果:那些有趣的人,做了有趣的事,并且做成了千古大事。
说到底,行路与读书,都是激活人生的方式:激活人生,方得真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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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篇文字,适逢放长假,有很多人已经准备好行李,要做一次畅心的旅行;很多人准备给自己来一次放松——比如睡到自然醒,躺着读书。
这都是让人喜欢的事儿——
你去旅游,并非为了填补自己的旅行地图,就好比将军攻占了一个山头,你去旅游,仅仅是因为路上的那份惊奇。
你给自己一次放松,把人生负重暂时卸下来,取消了日程表、关闭了闹钟、甚至关了电话和网络,安安静静给自己泡杯茶,读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求自己乐……这个时候,你突然觉得这样很有趣,很好玩——甚至我都觉得你很可爱了。
我写下这句话的时候,发现我的公众号这一年加九个月时间,发出了三百多篇文章,给你十分钟的阅读兴致,也给我写作的快乐和趣味。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非得如此啊!今天我突然也想来个葛大爷躺,懒得管你们了,哈哈,我请假了……非诚勿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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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我所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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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村言(微信号—dxcn916)
这世界太嘈杂,因此我读书和写作
有趣、有质、有味儿:文艺的、思想的、感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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