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的玫瑰》是一本由[英] 莎拉•查利斯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31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温情沙漠玫瑰
故事由三条主线分别交替进行叙述,也可以说是两主一副,女主角埃米莉和克莱米,女配蒂米斯。而牵引出这个故事的幕后推手玛丽叔婆,一出场便是她老人家的葬礼,于是,她便一直以主角的回忆的形式出现。
虽然作者坚持把本书最大的谜——玛丽叔婆为何要让她的两个侄孙女埃米莉和克莱米,把她的骨灰带到撒哈拉沙漠深处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安葬——保密到最后才揭晓,但总体来说,谜底不算太出人意料,故事发展也并不十分曲折跌宕,结局可以说自有命运的启示,温暖人心。书中关于沙漠中行走、普通民众的生活现状和游牧生活等的描写,很值得我这种向往大漠旅行的人细细阅读。
对于克莱米会为了一见钟情的昌巴执意留在沙漠,我并不感觉出奇。远赴全然陌生而又充满恐怖传言的荒凉大漠,一路艰辛奔波,疟疾和战乱威胁,物质紧缺,连饮食和洗漱都是困扰人的问题,但这一切对于克莱米来说却全然不是问题。当别人眼里看到沙漠居民彻底的贫穷和绝望时,她看到的是值得羡慕的生活方式和简朴、高尚的人。她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把事物浪漫化,她以自己独特的视角和浪漫的心看待问题,使之看上去总是美好。同时,她也让遇到她的每个人都感受到美好。所以,当听到叔婆的遗嘱时,她觉得或许是另一种生活在等她,而不是觉得荒谬;在沙漠夜宿时,她看到浩繁的星空,感受到玛丽叔婆留下的那首诗中提到的永恒和宁静;与游牧民族女子相处时,也能全心投入体会她们的生活和快乐。
而对于埃米莉来说,从一开始她就沉溺在失恋的泥沼中无法自拔,满心只有那个花心男人,现实的她一心只想挽回恋情及突破当前生活的困境,自始就不愿意执行遗嘱。而她也缺乏某种程度的忍受力,难以忍受在沙漠的生活,在她看来,那种生活只有艰苦、贫穷以及随时可能遭遇的侵害。其实这种想法是无可指摘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沙漠的生活确实存在各种困苦,有的人能接受,有的人接受不了,如此而已。毕竟埃米莉还是陪伴着克莱米完成了安葬叔婆骨灰的整个旅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重新认识了自己,认识了生命的价值,从失恋的阴影中彻底地解脱出来,也真心认为她们所经历的种种波折和辛苦都是美好的。衷心希望埃米莉与休的会发展出另一段温馨的故事。
想提下玛丽叔婆。记得龙应台曾有文提过沙漠玫瑰,那种形似枯萎地衣的干草,只要在清水中泡上数日,就能重新焕发丰润饱满的生命。玛丽叔婆或许就是这样的沙漠玫瑰。被亲友强行带离深爱的沙漠,误以为孩子夭折,丈夫别爱,使她的心灰死枯干,从此自暴自弃堕落度日。但其实她的心没有真的死去,只是深深地藏匿起来了,临死之前仍渴望回到曾深爱过的地方和人身边。六十年不变的爱,多少人可以做到?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二):故事情节略薄弱,更多的像是部游记
拿到书的时候我被封面上那一句“这孤独的人生,因为曾有你,才值得过下去”感动,我猜想,这定然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只是,我猜到了结局,却,没有猜到过程。
这部小说,有三个人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埃米莉、克莱米,两个小辈追寻玛丽的故事;蒂米斯,一个同辈讲述玛丽的故事。
小辈追寻玛丽故事的故事,倒像是一段旅途故事,从英国到马里;遇到的人和事,沿途的风景与遭遇,撒哈拉沙漠的日日夜夜,倒是令我这个没有出过远门的人心生羡慕——在沙漠里,骑着骆驼游走,是多么帅气的事情。世间六十亿人,有多少人能有这样的经历?
蒂米斯讲述玛丽的故事,确实感人,只是情节真的显得薄弱。只是说玛丽在马里爱上了一个图阿雷格人,并与之“结婚”,产下一女,但她的父亲强行将她带回法国。回到法国的玛丽变得堕落不堪,以极快的速度下坠。只是最后终究是嫁给了一个沉默寡言的老实人——埃米莉和克莱米的爷爷的弟弟。
故事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一次的爱让玛丽耗尽了所有,包括爱和生命。只是,我不明白的是,如果真的这么爱,为何在身体康复之后不回去寻找?既然当时有勇气违背父亲的意愿留下生儿育女,为何在经年之后却没有勇气去寻找昔日的爱人?而是选择嫁一个自己不爱的男子?这真是对这个男子的侮辱。是因为害怕经年之后爱人变心回去寻找只是自取其辱?即便是如此,也好过在六十年的岁月里躺在一个自己不爱的人身边夜夜思念远方的爱啊。
也许,作者只是在描述这样的事实:有太多的人年轻的时候奋不顾身的爱上一个人,愿与TA天荒地老,可却经不起世俗,终究分开,然后规规矩矩,嫁人生子亦或娶妻生子,在余生里日日夜夜思念远方的爱人,直至死神将TA带走。
可惜,我终究没有这样的勇气,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嫁与自己不爱的男子。
千帆阅尽,你身边的女子定然不是我,我要告诉你:这孤独的人生,因为曾有你,才值得过下去。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三):沙滩之旅
首先被图书封面吸引住了,很优美的图片,在茫茫的沙漠之上,隐约隐藏着个女人的头像。只是表情暗淡,有些悲伤,是否表明沙滩之旅不同寻常。
沙滩之旅的幕后背景到底如何?正如图书开头用了很多篇幅所描写出的,在玛丽叔婆去世之后,通过侄孙女与她的唯一好友蒂米斯的对话,慢慢体验出沙漠之行的不同一般,自然也从故事的讲述中,感觉出玛丽叔婆的生活很不平常。
玛丽叔婆留下的遗嘱中,只是希望自己的侄孙女去帮助她完成自己的夙愿,就是让她们把自己的骨灰葬在沙漠上,而且是远离自己居住地的沙漠,为啥?
而且玛丽叔婆将所有的沙漠之旅全部安排妥当,自己不由在暗想:会不会哪儿埋藏了很多财产。当然不能让遗产轻易的分出,必须要经过努力才能得到这份高昂的费用。会是这样么!
图书看完了,还沉浸在阅读的回味之中。
为克莱米找到真爱而祝福,虽说沙哈拉沙漠之主图阿雷格人的生活比较艰苦,然为了爱情陷入爱河,难道不值得为其高兴么?只是非常巧合的是,竟然与玛丽叔婆的做法相似。都是为了爱情,不顾一切。
当然玛丽叔婆的爱情比较悲惨,她的父亲不顾一切要把爱情打碎,就是是有了她的孩子。而且编造着谎言,说她的孩子已经死去,说她的爱人重新另外找到了一个女儿,而把她遗忘。克莱米会怎样?为其祝福。
小说使用了两条线索进行故事的描述,一个是好友蒂米斯的描述,只是有些担心有些害怕。因为是蒂米斯将其好友玛丽叔婆的孩子抛弃,让她产生犯罪感。另一个则是侄孙女的沙漠之旅,情节在愉快的心情中展开,最终克莱米陷入的爱情漩涡之中。而埃米莉把真相带回了自己的家庭,并且为蒂米斯解开了心结。
真是一个让人感动的故事。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四):玫瑰沙从指缝流走
玫瑰沙从指缝流走
偷爱警/文
三毛的第一部作品《撒哈拉的故事》,跟莎拉的小说相比,更胜一筹。增添了人情味的特点,更真挚一些。三毛毕竟属于亚洲文学作家,对于欧洲文学作家,杜撰的内容,看上去缺少点亚洲感情味,感觉缺少一点亲近感,需要点中国式情感的接纳。当然,撒哈拉的故事,一千人写,有一千个版本。沙漠中培养出来的感情,不仅需要勇气和毅力,还要有耐心和承受力。
两个性格完全迥异的女孩,遵照遗嘱,踏上探险之旅。作者思路挺开阔,想法很特别。如果在中国,对女孩来讲,独自外出,是很惊险的事儿,遇到山贼和土匪,就不好办了,劫财还好说,劫色就太恐怖了。但在英国,这种担心,是无关紧要的,甚至作为家长,不会过多干涉。并不是中西差异,也不是独生子女的问题。而是作为家长,如何看待孩子的成长,如何在挫折与经历中,体验、触摸、消化掉生活在黑暗。
两位普通女孩,踏上一段段莫名的旅程。他们的身份很特殊,不是去观光旅游,而是去送玛丽叔婆的骨灰,葬入沙漠复地。欧洲女孩,都这么独立吗?英国是一个很绅士的国度,女孩也该是矜持的,瑰丽的感觉,更注重端庄典雅的淑女形象。但作者笔下的两个英国女孩,显然对冒险、自由、理想,给予更多想象。他们不会被恐惧吓倒,反倒是越挫越勇,期待亲手揭开遗嘱背后的故事。
埃米莉父母之间的感情危机,是背叛与报复的血照。克莱米说,她不喜欢,被套上循规蹈矩的印象,不喜欢整天在固定、刻板、循环的生活中,将自己的快乐生活扼杀掉。而埃米莉说,她更喜欢稳定、平凡、保守的生活,埃米莉喜欢教书育人的职业,她宁愿选择放弃奔向大城市的机会,守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放弃新学期与学校续约的机会,放弃一个舒适假期,因为泰德,埃米莉太过看重这层感情的外衣,不肯挣脱,不肯放弃。当决定最终实施的时候,抹掉泰德的爱情记忆,彻底忘掉背信弃义的负心汉,女孩的留恋,显得有点无助、无奈。
走在撒哈拉的莎拉,用爱情编制一个美丽的童话。一个富少遇见一个妙龄少女,一见倾心,跌进爱情的漩涡当中。
当弃婴被遗弃在阳光下的时候,飞机上的两个女人,在心里已经被心灵法庭,审判判刑。另一种痛在撕扯感情的伤口,一直到死也不肯说出来。玛丽是一个很懂生活的女人,是一个用生命和时间,解读爱情的女人。撒哈拉沙漠的深处,有战争、有富裕、有贫穷、有友谊。玛丽对埃米莉和克莱米很放心,虽然克莱米看上去有点轻佻的感觉,但玛丽晓得,克莱米越是这样,越是内心空虚,对真实存在的空虚。使得克莱米看上去更可悲。玛丽知道,或许两个女孩可以帮助她,也是帮助他们自己,完成一次情感上的跨越。找到情感中,徘徊已久的答案。玛丽料想不到,阴差阳错的安排,居然成就一段姻缘。克莱米的爱情,归宿到撒哈拉,像极了当年的玛丽。
如果说撒哈拉能找到玫瑰花,那只能是存在心里的玫瑰。炎热、焦躁、饥渴、战争、疾病、贫穷,都会成为遏制玫瑰绽放的毒药,若真的想要得到玫瑰,牢牢地捧在手里,不仅要有一定的忍耐力和恒心,还需要敢于冒险,敢于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玫瑰的美丽。
爱情不会亏待任何人,即使你曾经犯下,太多的错,也有得到爱情的权力。但千万不要戏弄爱情,不要在爱情中,做一个左顾右盼的人,如此反复,会失去一段美好姻缘,那个最需要珍惜的人,在游戏中,不要轻易戏弄,否则无情的出局,会落下遗憾,自责不已。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五):遇见更好的自己
封面设计得很有吸引力,“引千万读者深情传唱的大漠爱情传奇”“这孤独的人生因为曾有你才值得过下过下去。”
整个故事有些拖沓,总觉得作者一直在铺垫,会在某个不经意间给读者注入一剂强心剂,只是铺垫太长了才发现故事就是正正常常发展下来的,看到开头就猜得到结尾,没有感受到所谓的“大漠传奇”,也能轻松预测作者最想要表达的东西,不会有惊心动魄的转折出现。另外,作者以三个人的视角同时来叙述这个故事,可能是写作手法上的特色,但让人看得很费解,总是会跳出故事去辨别作者正在叙述谁的故事。
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它像探险游记一般的叙述,骑着骆驼到撒哈拉沙漠做未知的探险,这一定位本身就具有莫大的吸引力,书中描写了很多我们没有见到过也没有经历过的东西,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份远行的冲动和渴望,但更多的人依然被束缚在日复一日单调而平淡的生活中。我们也希望像两个女孩儿一样去经历一场冒险,一场足以改变我们整个人生的冒险,克莱米在这场旅行中找到了永恒的爱情,埃米莉终于走出了失恋的阴影,开启了新的生活,蒂米斯也因为他们的这场旅行走出了负罪漩涡,得到了心灵的平静。这才是远行的意义,走出日常生活的死胡同,在旅行中了解自己,发现自己,然后用崭新的姿态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不过现实并没有给我们太多用心体验的机会,我们总是在追赶时间,我们的旅行也是在急匆匆的步伐中完成的,简单的拍照留念就要赶到下一个目的地,来不及品味异域风情带给我们心灵上的冲击,所以我们只能在书中畅游,跟着主人公在点滴间悄然改变。
希望我们心中永存改变的勇气和动力,不管在怎样的境遇中,都要耐心等待,厚积薄发,永远不要放弃努力去探寻更好的世界,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六):生活的幸福
玛丽叔婆去世,留下了一个奇特的遗嘱,当穿过岁月,揭开那段尘封的往事,是一种遗憾,还是一个解脱?!
失恋忧郁的埃米莉和迷茫开朗的克莱米,她们遵循叔婆的遗愿,来到了撒哈拉大沙漠,异域的风景人情给她们的世界带来了强烈的冲击,让她们对生活开始重新思考。蒂米斯,玛丽叔婆的闺蜜,心中藏着一个自认为对玛丽好却心怀愧疚的秘密,她希望秘密永远是秘密,两个年轻的女孩不要再把秘密揭开。
三个人,同一件事,年轻的女孩在现实中去寻找她们不知道的往事,老去的蒂米斯在回忆中追忆曾经的故事。想要知道真相的和想要掩藏秘密的,三个人用不同的口吻讲述着同一件事,穿过岁月的河岸,答案终会被揭晓。
生活,究竟为了什么?生活在物质条件丰富城市里的埃米莉和克莱米都没有找到属于她们的答案。
泰德,埃米莉深爱的男人,她以为只要自己付出就会得到,可是最后泰德还是抛弃了她,和她的闺蜜一起背叛了她,她放弃自己的骄傲也没能挽回他离开的心,她以为自己会感动离开的人,其实,她只是感动了自己。埃米莉以为自己永远也不能忘记的男人,可是随着在撒哈拉大沙漠的深入,却慢慢的淡出了自己的心。我们以为自己难过的是因为那个离开的人,其实,只是因为那些我们曾经的付出。
克莱米,一个迷茫在都市里的美丽女子,似乎找不到归属,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喜好,随波逐流地行走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带着玛丽叔婆的遗愿,来到了撒哈拉大沙漠,她爱上了这里,爱上了这一片物质匮乏甚至是贫困的沙漠,爱上了那个骑着骆驼帅气的昌巴。她和埃米莉揭开了玛丽叔婆当年的往事,却又重演了玛丽叔婆当年的故事。
蒂米斯,玛丽叔婆当年的闺蜜,她一直被一件往事纠缠着,她认为当年自己做的事是对的,可是当往事重提,她却不愿也不敢面对,她想要躲避,可是谁也躲避不了自己的内心。当真相终于揭开,虽然错误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糕,但是,当年毕竟她那样去做了。正如埃米莉最后所言,尽管我很同情她,但是我不可能原谅她。
夕阳红旅行团,一群年老的人用他们生命最后的余晖去做他们自己想做的认为是有意义的事情;年轻的塔岩,用激情奔驰在沙漠上;沉默寡言的休,追寻在探索人类学的路上……
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生活,是为了幸福!
那么,幸福又是什么?
心之安处,即是幸福所在!
心安,不是沉迷于现在,不是随遇而安,不是满于现状,而是内心的安定,是对自我的肯定。是明日不因今日而后悔,是今日不因他人而愧疚,是对自我的升级与完善,是对他人的感恩与释怀,是对环境的改变与调和,是一种从内心里溢出的微笑。
心之安处,即幸福所在!
2015/2/12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七):把心留在撒哈拉
撒哈拉沙漠的无穷无尽引人遐想,我们对它太不熟悉而更让人想去探究那里的一切。而这本小说就是带着你走入撒哈拉,去看一看至今依然是女权社会的图阿雷格人,还有埋藏在那里的一个深情故事。
萨拉对于女性思维的刻画是极其出彩的,因此小说也从每个人的思维变化做串联。敢爱敢恨充满叛逆精神的克莱米,温柔善良但沉默守旧缺乏变通的埃米莉,垂垂老矣但仍守着秘密守着内心的蒂米斯,她们欲言又止,用她们极具变化的人格魅力推动着整个故事的进程。
玛丽叔婆从故事的一开始就已经去世,可这个贯穿全书的灵魂人物让人觉得,她才是主角。她留下了太多的谜团,甚至死后也希望自己的骨灰能埋藏在撒哈拉沙漠中的蒂马贾拉伦,这个名字听起来稀奇古怪的地方,如果不是要将骨灰带去安葬,想必克莱米一辈子都不会听说。玛丽叔婆年轻时是个自由勇敢的女性,她把一生的爱都留在了沙漠里,她背负着“欺骗”回到了都市,坚强独立得重新活过来,却已经把灵魂丢在了撒哈拉。这个形象让我想起《泰坦尼克号》里的rose,在远离了挚爱后依然顽强地坚韧得生活着,没有人知道这个秘密,所有的秘密都隐藏在内心深处,最大的爱是要努力健康得生活,才对得起这样的一生。所以玛丽叔婆希望自己的骨灰能葬在撒哈拉中,和rose最后将海洋之心抛掷大海,所蕴含的爱是一致的。
克莱米就好像是另一个马里叔婆,她同样热烈奔放,也最后把自己的爱留在了撒哈拉。她可以算得上是玛丽叔婆对爱的延续,以爱之名,让自己留在了图阿雷格人部落。萨拉对女性心理的捕捉是那么到位,但与此同时缺少了故事的画面感。撒哈拉沙漠是广渺无际又逼人的,我原以为作者会把这片沙漠旅途描绘得更深切,但萨拉的笔锋并未过多得涉及这片沙漠,更多的是探究这一路上女孩如何成长的内心。这样的写作是稍感遗憾的。
幸好撒哈拉之行让两个女孩成长了,埃米莉不再纠结于抛弃她的泰德,克莱米在沙漠中找到了挚爱,故事是完美的,也因为玛丽叔婆最终能得偿所愿得扎根马里,那片她一直深爱并埋藏在心里的家。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八):在路上
买来看了很久才看完 都是因为开头给绊住 开头对玛丽婆婆葬礼的冗长的描写真的有点看不下去 直到一次终于坚持看下去后便欲罢不能 或许是因为自己本身对旅行 对撒哈拉的向往 越看越有精神 废寝忘食
客观讲故事算不上是多经典 但是可能因为撒哈拉的感觉在里面突然变的更能吸引人 故事从三个人视角分述 主人公埃米莉 克莱米 还有玛丽婆婆的朋友蒂米斯小姐。埃米莉克莱米两个女孩为完成玛丽婆婆的遗愿而踏上了去往撒哈拉沙漠的路 一路上遇到各种各样的人 各种各样的事 在最后终于到了玛丽婆婆指定的地方遇到了她提到的人的子孙才明白了几十年前的秘密 这一路虽然环境艰苦 但到最后从埃米莉的描述中也能看出来 她觉得这是值得的 在这一路她们还是获得了很多的
故事本身调子淡淡的 有温暖和悲伤 都是很淡的情绪在里面 没有过于激动起伏的什么 很适合有阳光的午后抱着杯热饮坐在软椅中看 上大学后看的小说比高中少太多 曾在想 是不是自己已经不再喜欢抱着书看的感觉了 看完这本又开始不停看小说 自己始终还是喜欢看书的感觉
想看更大的世界 更广阔的的地方 更多的人 更多的故事 然而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能一直如愿四处走 所以可以不停的看书 书里有各种各样的地方 看着一本本的小说 不止中国 连撒哈拉都已经走过两次了 我多幸福。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九):爱情热症——四个女人的所谓爱情!
(大概是中西方观念的不同,使得我越看越别扭。到了结尾,就彻底的感到恶心了(#‵′)凸!)
四个女人,四段热症般的爱情……
埃米莉的父母感情不和,虽然彼此勉强维持着婚姻,但是从来没有停止过争吵。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她,没有父母可以依靠,没有手足可以托付,只能独自伪装坚强。她一直迫不及待的想要离开这个家,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够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幸福的家庭。所以,她匆匆选择选择了可以让她付出爱的小白脸泰德……
克莱米是家里唯一的女孩,被六个兄弟众星捧月般长大。虽然外表恬静,但内心里一直渴望拥有故事中那种传说般的爱情,她一直在静静的等待、默默地守望。于是,当她在沙漠中遇见了英姿勃发的青年族长的时候,这种情节一下子爆发了出来,她对他一见钟情了……
和埃米莉一样,玛丽叔婆的童年同样不幸福。虽然生活优裕,但父母的婚姻是失败的,她一直和母亲生活。她生长在有着对女性更多约束的半个多世纪前的英国,但是她天生叛逆,一直渴望着有一天能够挣脱这一切的束缚。终于,她远渡重洋来到了落后的殖民地,爱上了和她自幼生长的生活环境格格不入的异国男子,并且一意孤行的嫁给了他,还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在两人因误会而分离后,她有爱一辈子的坚持,但是却没有去确认一次爱人是否背弃的勇气。深爱但无法信任。这、却又不知是谁的错了……
蒂米斯小姐,这个可怕的女人。在她柔弱需要保护的外衣下,隐藏着疯狂的因子,就像是绅士外衣下的足球流氓。她是那种受传统教育长大的女孩,她习惯性的会把自己摆在了一个被动者的角度上,自己永远都是迫不得已的“手推车星座”的人。但是她羡慕,甚至是嫉妒着自己的好友玛丽,她渴望着改变自己这种日复一日一成不变的生活。所以,最后当她的迷恋上了朋友的父亲,她会为了这个没见过几次面的男人由衷的生自己好友的气,甚至可以为了这份迷恋毫无顾忌的去杀婴。
侄孙女埃米莉耿耿于怀青梅竹马的泰德,——她知道这个男人是个混蛋,但是她爱得已经没有羞耻心了,即使知道这个男人背着她和她的密友偷情了两年,她在爆发和他争执之后依旧给他打电话求他回去。
侄孙女克莱米一见钟情的“特梅斯纳之狮”,——她本来是美国小镇上的乖乖女,但是一见终生误,爱上了沙漠中的男子,她对他的爱是如此的强烈,以致除此之外的一切都变得无足轻重了,为了和能他在一起,她甚至愿意抛弃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舍弃那么宠爱着自己的家人。
玛丽叔婆至死难以忘怀的异国爱人,——她在60年前将自己的爱遗失在了茫茫沙海,纵使时光变换,地角天涯,却从不曾忘怀自己最初的爱恋,即便是死亡、也只希望能够埋骨在彼此曾经厮守过的地方。
86岁的蒂米斯小姐一生痴迷于自己好友的父亲,——她终身未嫁,究竟真的是出于罪恶感,还是只是因为对这个男人无法忘怀?她为了这个男人而生好友的气,也为了能取悦这个男人而感到非常开心,为了这个男人的托付,她甚至不惜亲手杀掉了一个无辜的婴儿!
喜欢或者爱,这些情绪源于自私,是因为自己拥有的可能性。但自私只是其中一种因素,并不是全部。这个故事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从泰德到两代的“特梅斯纳之狮”,再到婚姻名存实亡的玛丽叔婆的军官父亲。
话说,这种书真的能叫爱情故事吗?——真的很想抡圆了大巴掌给蒂米斯小姐那个带着小眼镜的痛苦的小脸上来两下狠的╰皿╯#!她可怜、她痛苦?但是那个被她毁了一辈子的朋友,那个带着对自己妻子深沉而永久的悲痛度过余生的男人,那个刚生下来几天就失去了母亲的的孩子就是活该的吗!先不说这个早产的孩子自己能不能活下去,但是那是你朋友拼了命生下来的,你却想要杀死这么一个婴儿……孩子是没死成,但那是被人救了下来。这并不就能改变了你杀人未遂的现实,毕竟,你是以为自己把那个婴儿杀死了的。
从感情上,你该更亲近你的朋友;从理智上,即使不赞同、不理解,也不能在未得到他人请求或同意的情况下随意进行干涉,这是一种尊重,哪怕对方是你的亲人、爱人。
做父母的那么做了,是因为他们认为他们有权决定自己孩子的未来,认为自己是不会害了自己孩子的——可你一个做朋友的跟着起什么劲儿,凑个什么热闹!——“她对朋友的忠诚”?是对朋友父亲的迷恋吧~
如果那个蒂米斯小姐真的是单纯出于自己对朋友的“爱”才这么做的,倒也能算是其情可悯。可实际上,她只是因为迷恋上了朋友的父亲,为了不想让那个男人失望、才不惜杀婴的。
不过那个男人足够理智,他早就看出来她的情窦初开,虽然用暧昧的举止钓着她,好让她为他尽心办事,但从没想过真的和自己女儿的好友发生点什么……等知道她干了什么之后,就对她更加敬而远之了。可笑她还以为自己在对方心目里,有多么的出色呢。
而那个叫什么威尔的,有什么资格代替玛丽叔婆去原谅她?如果照这位威尔先生的无罪推定法,那么世界各国刑法上的关于谋杀未遂的条款都可以取消了!
是,那是蒂米斯小姐和玛丽叔婆之间的事儿,任何人都无权置评……可是什么是“真相使她得以解脱”,又什么是“赎罪永远不会太晚”?!!……如果那个蒂米斯小姐真的有觉得自己错过了,想要赎罪,玛丽叔婆临死前她就会把当年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向她忏悔了!而不是瞒了活人一辈子,等人死了还偷走了遗书!!
她虽然口口声声的“都是为了爱”,但是她心里想的恐怕只有她自己。想想看,正是因为她瞒得好,这些年玛丽叔婆才一直花钱养着她这个“忠诚的朋友”,甚至死后把钱都留给了她去住一家很贵的疗养院……可是这位蒂米斯小姐却毫不知感恩。
——“我想玛丽以为她死后的提出的要求会揭开往事的盖子,但我要尽最大的努力来保持我的地位。这是她欠我的。”“对这个欺骗行为,我没有感到良心上的不安。过去这么多年了,还把事情搅合起来,有什么意义?没有任何好处。”
归根究底,蒂米斯小姐对玛丽叔婆所谓的感情,在内心的深处又何尝不是妒忌与更深更扭曲的憎恶呢。羡慕嫉妒,扭曲成了求而不得的憎恶。
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自私,而是不被正视、不被承认的自私!
一个害人的凶手,却理所当然的把自己放在无辜者的角度上,然后一心一意的认为自己是为了别人好,一切都是别人逼她的,她是迫不得已。这种人才更加可怕——只要给他(她)一个大义的理由,便什么都能牺牲,哪怕是自己的性命。作为旁观者,人们会对那种人敬畏有加,但作为参与者或被牺牲者,却只会对那种人觉得恶心。
.埃米莉就是这样一个被现代社会宠坏了的扭曲的产物,一个典型的现代人——她任性、自私、冷漠,擅长用自身的利益去衡量一切。但是当然,她自己是不会这样看自己的,她认为自己是一个自我、现实、理智的女孩。玛丽叔婆和克莱米,蒂米斯和埃米莉,宛如镜中照影般的相似。
亏得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还曾以为埃米莉和玛丽叔婆相似的。结果到了故事结束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真正和埃米莉相似的,结果到了故事结束的时候才发现,原来真正和埃米莉相似的,居然是那个蒂米斯小姐,和玛丽叔婆相似的,反而是克莱米了……
《撒哈拉的玫瑰》读后感(十):大漠玫瑰
“穿越六十年沧桑的不渝深情,永恒如沙漠玫瑰的痴情绝恋”
本书以三个不同的人物视角来叙述的,脾气古怪的玛丽叔婆去世后,留下了一份遗嘱,并指定她的两个侄孙女为遗嘱的执行人。遗嘱的内容是:把她的骨灰安葬在撒哈拉沙漠深处一个叫蒂马贾拉伦的地方,她们向叔婆唯一的好友蒂米斯寻求帮助无果后,带着玛丽叔婆的骨灰和满腹疑惑踏上了前往撒哈拉沙漠的旅程。在那里,她们终于明白了玛丽叔婆的心之所系,她在心中隐藏了六十年的秘密,原来如此沉痛。
如若不是为了将玛丽叔婆的骨灰带到大漠,或许他们永远不会知道脾气古怪的玛丽叔婆年轻时竟是那么勇敢坚强,她将自己的爱留在了大漠,却背负着“欺骗”离开了大漠。但依然心心念念的想回到那片大漠,回到那片拥有她喜欢的地方和人的大漠。所以直至死前依旧想让自己的骨灰回到那儿,这种执念是时间隔断不掉的,时隔整整六十年,她依旧想着那儿,或许只有深深记到了心底,才能直至今日还念念不忘,或许对我们来说这很奇怪,但又敢问,对于我们,又有谁能如此?克莱米或许是玛丽叔婆爱情的传承者,为了自己心爱的人,留在了那片大漠,让勇敢的痴情绝恋传诵于浩瀚的大漠中。
这本书大部分是描写两个女孩在旅途不断成长的内心,却极少涉及大漠的美丽,这或许是其不足,但幸好,结局是美丽的。玛丽苏婆完成了她的心愿,葬在了大漠,成为人人心中的大漠玫瑰,成为人人传唱的大漠爱情传奇。而两个女孩也得到了历练,成长了,也同样找到了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