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家》是一本由乌青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302图书,本书定价:29.90元,页数:2012-7,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逃跑家》读后感(一):逃跑家逃生
不知多少人和我一样,再三拿起这本书试着读完但又放下?第一次,怀着好奇,看着封面,让人怅想这所谓的逃跑家,是真的逃跑,逃避,还是去逃生了?打开小说,恍然发现原来是日记体。记着一个无聊男人的生活痕迹,这些日记从2011年1月1日这个有纪念价值的日子开始的有日期的前100篇和后面抛弃日期随意记下来的71篇,到2011年11月11日结束,一共171篇。我只从中读出无聊、无奈、极度无聊的颓废,但这废材居然还有点“思想”,时不时来点伟大的“思考”。。。。。。第一次的阅读让我无比的纳闷,现在想来,我大概看到这小说的第一层皮肤。
因为自觉没看下去,没看懂,于是第二次翻开故事,又瞧。原来是自己那小小的自作理想主义的高尚和伟大在作祟,看到一名如此现实的、真切的和真实的,与生活一丝一毫都较着真的人认认真真过日子的模样,自己先疯傻掉了。人土得掉渣,于是变成人渣。难道作者是在通过主人公一年的神经质生活告诉我们一个分裂人的精神生活?他说,“他不知道他应该去哪儿,应该怎样生活,他设想了他能设想的每一种生活,没有一种可以解决他的痛苦。”
从无聊到忘记时间,从抛弃时间概念到发生意外丢弃身体,再到抖擞精神重拾自我。整个是一逃离又回归的过程,有点没心没肺,有点自大妄想,但其实更多的何尝不是对自己的一份真实的触摸。忍不住咱再俗一点,不妨叫自摸吧,摸心摸肺摸脊梁摸良心。这让人想到《荒野求生》,另一种形式的逃跑。那么,逃跑家呢,何尝不是一种自我的觉醒?
这是我第一次读乌青的小说,乌青这二个字总让人联想一个人被另一个打成乌青的两个黑眼圈的滑稽画面,熊猫如果没有黑眼圈?可以再联想,如果乌青不逃跑?可是他带着我们从无聊开始的生活路上逃跑着,像阿甘一样跑,像罗拉一样跑,甚至像杜拉一样跑。。。----也许我仍然没有读懂,其实我还是在逃避这文字,更是逃避原本的真实。
《逃跑家》读后感(二):是逃离还是面对
人越大越觉得生活无趣。上有老下有小,自己身体也不好。想休假想到发呆,想睡觉想到绝望,每天都在老板、老人、爱人、孩子中间协调、辗转。没有一个人肯受妥协,于是,在一番挣扎之后,委屈的总是自己。
有时觉得有工作、有家人、有爱人、有孩子是件非常非常幸福的事,但幸福的代价是你必须要付出N多辛苦,才能让他们拥有幸福快乐的生活。说不累肯定是骗人的,说什么甜蜜的付出也只是让自己更快乐一点儿,有时真的想逃离,哪怕只有一小会儿也好。但真的逃离了,又牵肠挂肚,仿佛自己的一部分没有带走。
初读乌青的《逃跑家》有一种畅快淋漓的感觉。跑,没命的跑。没有任何目的地,也没有任何目的,就是简简单单的想要逃离。逃离时可以任由自己头脑混沌,逃离时可以任由自己出尽洋相,逃离时可以关注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逃离时可以看一看周边的风景……
当然,在逃离的路上还是会发生一些不大不小的意外事件。正是这些意外的未知性强烈的吸引了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已经附在了乌青身上,和他一起逃跑。
大概书读了有一半吧,我的逃离梦也做得差不多了。差不多的人和事已经不能打动我,我做不到一直跑,一直跑,真没那么大的耐心和力气。
逃跑像是一种发泄,发泄过了就应该回来做点儿正事了。该面对的总有一天还是要面对,一味的逃离是没用的。逃的了身,逃不了心。
后半本书是匆匆翻完的,不管《逃跑家》是向谁致敬也好,我的心不可能一直陪着他逃逃逃。为什么后半本不写点别的呢?稍微改改路子就好。总是一个模式的写,到最后都把我给跑烦了,真心话。
逃跑的目的应该是让自己冷静,让心灵得到暂时的休息,让精神得到片刻的安宁。在心灵平静,回归自我之后,才能重新判断所要面对的人和事。逃跑并不是示弱,更不是消沉,逃跑是一种能量的积蓄,以待日后的爆发。在逃跑的过程中,精神方面的自我认识,自我控制有时会达到你难以想象的层次。但如果在逃跑的过程中偏离了逃跑的目的,一味跑偏,那就只能是误人、误已加无聊,也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自杀是乌青以前常说起的一件事。(是他最近不怎么说了,还是他去别的地方说了,这我就不知道了。)
为什么要自杀呢。
也许是活不下去,太无聊了。
乌青说,还是不要继续了吧。就停在这吧,我要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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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一个个的商店走进走出,漠然地看着那些琳琅满目的货物。"
如果把拱廊街看做是古典的室内形态--像游手好闲的人眼中的街道那样,那么这种室内形态衰亡的标志便是--百货商店。 ”
瓦尔特•本雅明说,百货商店成为游手好闲的人的最后归宿。
这个归宿在乌青的这本小说里包括,宜家,电影院的等候室,大超市等等。
一年的时间住在各种青年旅舍,尾随姑娘,搭讪姑娘,有的搞的时候就搞一搞。
这一路,他遇到了女杀手,遇到了蒲松龄,遇到了西太平洋的XXX,对不起,我忘记了他的名字,对他也没有遇到,他接到了一封他的信。
那种毁灭性的沮丧情绪又吞噬了他。他想他的心软弱的如同一条鼻涕,而他的想法像一个拎着斧头的疯子。---《万有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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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什么,自由是虚无的表象,是挣脱束缚的借口,是毁灭与未毁灭之间的阴沟。
他问我为什么不工作,我说我讨厌工作。我讨厌成为一个螺丝钉。我讨厌成为这个空洞社会之下的寄生虫。反社会的虚无时而会贯穿我的灵魂,让理性,感性全部消失,一切为空。
我看起来像个弱小可欺的家伙,当我敲着下巴仰着脖子跟人谈条件时,却像个精明的小老头。
这世界唯一不变的便是永恒的变化,文明会兴盛会衰退,商业和科技像巫术一样围着不同权力舔他们的脚背,生命如此短暂而渺小,难以跳脱出物质给你划定的范围。
一切可能性都越来越小。
人们变化的面目模糊,渐近渐远。
故事好看么。如果说这只是个神经分裂的故事,那就太没意思了。在这里我要说,第一篇评论他说,他没有读完。我读完了!读到最后一页,应该是194页,突然蹦出一个大大的(完)字,我就怒了,诶呀我靠,熬过了那么多无聊的故事,怎么这就完了呢?!真他妈的。
不过这本书为什么有308页啊,字很大吧。。
乌青说他最不喜欢的一本书《郑国的崛起》,却最不幸的署了他的笔名。本来他是用本名出的。哈哈,不功不宇。那本书评价也意外的好,我总是很挠应想找去看看。
嗯,乌青讲过另外一个故事,关于丁西拌去爬山的,爬山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姑娘,他很喜欢这个姑娘,然后这个姑娘是来找她未婚夫的。后来发现这个姑娘是他未来的女儿,于是更帮着这个姑娘去找未婚夫,但后来丁西拌是怎样又杀掉了这个未婚夫,这个未婚夫好像是陈本柴吧。。所以丁西拌要自杀才能不去毁掉他女儿的人生。可是我想说,丁西拌那么早死怎么会有女儿!
他那一次说准备写,不知道写了没。
有件事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很有趣的人,在面对自己的时候,多疑多虑,却沉默寡言。
“他的心软弱的如同一条鼻涕,而他的想法像一个拎着斧头的疯子。”
《逃跑家》读后感(四):我不懂逃跑的诗人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的,特蛊惑人心,人的一生应该经历两件事,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和一次奋不顾身的爱情。乌青的小说封面,赫然写着:一生中总会有一次没心没肺的逃跑。对于我等还没有经历过说走就走的旅行和奋不顾身的爱情的大龄宅女,同样有着很强的蛊惑作用。于是,我欣欣然的捧读着“逃跑”的故事。读了两页觉得不对味,读了一章觉得莫名其妙,读了三分之一兀然醒悟——这逃跑,还真不是经过文学渲染的形容,是真的,彻头彻尾的“没心没肺”。
小说中好像出现了很多人,很快你就会知道很多人都是同一个人,至少是同一个人的缩影。而个丁西拌,路易,秋厚布甚至无时无刻不在重合不在分离,或许,这三个分身不过就是代表了作者乌青的三个极端——但是为什么每一个“乌青”都要逃跑呢?我不得而知,诗人的世界我们理解不了,特别是,这种跑起来都不带风的诗人。
小说从路易在机场摸女的的屁股开始,就充满了荒诞不经,书中充斥了各种用我们这种非诗人的人类理解不了的形容和词汇,比如说,走进了没有爹娘的寒气里——用“没有爹娘”形容“寒气”,听起来特不舒服,但是仔细一琢磨,还真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是诗人的世界,我很坦白的承认我不喜欢,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我不理解诗人乌青的文字世界,但是未必不是好的,总是有人能和他在文字中神交的,只是我不知道,这样的人是不是也会在人生中来一次没头没脑的逃跑。
我们读书,虽不常说“意义”,但是,“意义”这个东西是存在的。比如说读通俗小说,不为学多少知识,但是至少是放松的一种方式。读一些大部头,可能是为了增加知识储备,也可能是就是感兴趣,但是,你读乌青的书是什么意义呢?就和他的“逃跑”一样,他的文字也给你一种没有意义的感觉。要啥自行车啊?老子就是逃跑了,老子还用一只价值400块钱的手机把这种逃跑记录下来了,并且,还出书了,可是,你说“意义”?全部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再次提到一种属于诗人的“颓废”和“虚无”,如果你写不出书来,这就只有一个词给你——二流子。
正常人会煞有介事的研究拍一部《屎记》,在这部伟大的电影中,屎为了寻找它的主人历尽艰险,中间还和屁谈了一场恋爱。读到这段时候,你是不是有点反胃有点不适有点找不好阅读的场?反正我是,因为我不是神马湿人,我理解不了湿人的——精神国度。紧接着,一句话让我彻底崩溃一溃千里——演屎我的朋友都很在行。
他真的是个诗人,比如,我想把我的孤独放进你的身体……
只是,我不会懂得也不愿意懂得这个逃跑的诗人。
《逃跑家》读后感(五):红梅煮酒果皮云
1
哈哈,终于见到传说中的周樵了,万万没想到啊,他还这么小,这么可爱,喝到后来放歌来听,Neil Young,一旁乌青晃着身子跳起舞,哈!
是这么回事。过年了,我打电话给乌青,总是无人接听,后来通了,问在哪儿呢,他说上海。吓我一跳,马上提出面谈。他说要回南京了。我想正好嘛,带我去果皮云走一趟!
次日,约见于虹桥火车站。
总是相会于车站。第一次是在06年,他说自己瘦高,斜跨一个包——这家伙其实一直很时尚,有那种范儿,虽然依旧没啥钱,呵呵。
果皮大会召开的时候还是大热天,现在天冷了。我腿脚不便,拖着脚跟着他穿行在大厅里。他说到橡皮刊物和橡皮文学网,说到自己的新书《万有坏力》,还说今年的计划是爬山,并引用一句贼牛逼的话:“因为山在那里”。
这话我听过。有个哥们疯了一样爬山,别人问,那上头有啥好看的。他答:因为山在那里。对,因为山在,所以我要去登。不必问我从那里来,不要问我到哪里去,因为我存在,所以我要去做。洒脱、大气、不管不顾,听着带劲。
乌青指着椅子说,你为什么坐这里。我一愣,他接着说,因为这里有把椅子,当然你可以说要去南京要准备坐火车等等,可真正的原因恰恰是这里有把椅子,你的屁股在寻找落点。这简直是佛经的思辨嘛,呵呵。
2
火车穿越冬日斜阳,我们并排坐在里面,谈到果皮的未来,谈到独立出版,以及“读客”是怎么混出来的。
他画了个金字塔,依次是专家、出版社、编辑、文艺青年、白领和广大民众,从上往下放着量。很多人都想绕开上层,直接面对广大民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比较恐怖的是,读客在某种程度上做到了。本来网络是公平的,谁都可以发声,可惜微博被实名制了,咱头上又有了权威的屁股,人们又开始追逐权威,可见人是多么习惯于听信权威而放弃思考。一番高论,听得我耳朵发热,我又谈到自己的计划。也许是我太狂热,总觉得户外这块没有标志性人物,还没有注入文化价值,一块处女地等着我们去钻井。
我的语速那么快,我的表情那么专注,在人群里野猪一般拱着,乌青也许体会到了我的狂热。伴着呼啸的风景,乌青忽然说,可以帮你怕纪录片,把整个事儿拍下来。我说,好啊好啊,你也觉得靠谱?他说,可以试试。
活着不就是折腾么?石头砸进社会的粪坑,说什么也要弄点响!野外生存,其实不算啥,有隐者隐居终南山,盘腿一坐四十年,直至往生。在西方,认识到生命的虚无,有人去冲浪或攀岩,有人吸毒致死(还有人信了佛)。我们呢,可以选择前者,挑战极限,燃烧一把。
就这样,一路火烧火燎侃到果皮云。
3
终于见到周樵,问他信佛么,为啥吃素?——我本来打算请教佛教问题。他说不信佛,只是吃素,看了那段虐待动物的视频受不了,再也不吃荤的了。
周樵网名大爸,我还以为他有孩子了,大爸么。原来幼儿园就这么叫了,他还是个大小孩呢。果皮云里贴了好多诗,墙上门上,都挺好玩的。还看到各种“文化名人”,像布考斯基什么的,一看就很对我们胃口,挺着大肚子喝着酒。吃晚饭的时候,聊到各位果友,小曾的世界观、贤良的童趣、杨黎大师、竖、菜小鬼、一闪哥等等。
找了家川菜馆,乌青胃不舒服不能喝酒,我和周樵要了两瓶。为了省钱,没敢在饭店多喝,饭后周樵带队,杀进超市买了三瓶黄酒。小周反复说果皮云有梅子,可以煮酒论英雄。回到果皮云,先看了一部关于家庭的电影《后人》,看罢感触良多,谈了一下各自的家庭。值得一提的是,1800的投影仪竟然那么赞。我考虑买一台。
随后进入主题,搬来小桌子,喝酒聊天,一直侃到2点多。
从火炉上端酒过来,像酒精灯那样,还燃着一层青色的火焰,真个是喝烧酒!
小周酒量比我好啊,后来我捂着脑袋不知怎么答话,舌头都大了,他把我的啤酒也抢过去喝了。他最近迷北宋,盛赞苏东坡,一碗水酒下肚,这天下便是大宋的天下!我等端坐于果皮云,飘到苏东坡和王安石身边,望见浩荡雪山和小桥流水,还去了趟三峡,好家伙,船入深峡,两边峭壁如刃,头顶只有一线光,人和水在底下暗暗地奔腾,一连好几个小时没有出路。水流湍急,我斜靠在沙发上,身体有些抖,听到森林里下起大雨,松涛声、雨声、猿啼声——小周不住地说,兄弟,不看不知道,原来这就是三峡!
小周说,小曾这家伙长得真是好看,要是个女人该美成什么样!正说着呢,看到小曾QQ闪动,这么晚还没睡呢,我一时兴起,打电话去广西,又一次听到小曾儒雅之音,没有几代医学熏陶培育不出这么好听,还是那样曼斯条理,笑笑的,不停地自我肯定着。
我干吐了会儿,没吐出来,倒在了沙发上。他们拿来被子,还用电热器照亮我。好暖啊,我没急着睡,眼里满是桔皮般的莽莽黄沙和胭脂红的云霞。
4
工作养成了习惯,我不到九点就醒了,没敢惊动他们,自己在果皮云转圈。这地方真有点像青年旅社啊,不知不觉人在旅途,有心在记录簿上留言,可我的字太难看了。
问过周樵,今年有什么计划,打算拍电影么,拍什么电影。周樵说,拍一部几千块的电影,呵呵,还在写剧本呢。希望他能拍出一部长片。早有人说过小周是天才,就不用我重复了。刚刚看微博,在方韩论战的丛林里,我找来了老曾的话:“凡专注一事终身则必有成就。天下古今庸人皆以惰致败;天下古今人才皆以傲致败,须趁三十以前立志猛进……”
没错,人生是虚无的。你说成佛没了痛苦,痛苦也是人生,舍不得这痛苦,轻不得这人生。其实经书也说过,“诸佛世尊皆出于世间,终不在天上成佛也。”唉,这个世间,还是值得你我一搏啊,加油!
12点叫醒乌青,道别周樵,告别果皮云。
远方的朋友,欢迎你到果皮云来!
《逃跑家》读后感(六):逃跑“家”其实就是到处得瑟的家伙
乌青这个作家挺有趣味,他的“意识流”作品之一《逃跑家》给我们制造了一个读来很迷糊的三个人物丁西拌、路易、秋厚布,他们三个交替着在故事中出现,有时是三个人,有时却又同时出现。其实他们就是乌青同学自己个儿的化身,他们在乌青的意识流动中,纯洁地跟着他的笔头到处流窜,整整一年,他们无目地无理由地流窜到三十多个城市。
乌青和他的丁西拌们其实就是时下颇为时髦的背包客,但是他们似乎又与有计划有准备的背包客有所不同。他们的旅行完全凭借自己的“意识”,没有目地没有计划,真正的“说走咱就走”,这就成了所谓的“逃跑家”,其实也就是到处得瑟的一伙或一个家伙。
感觉乌青同学的这本小说就是随性而作,或者是工作之余坐下来,或者就是一边逃跑一边接着上一节,按序号意识流动,进行创作。流动之中加再上自己的亲身经历,久之就成了这本不算太薄的小说。
乌青同学生来就是一个不本分的人,他有很多头衔,诗人、小说家、DV艺术家、一个人网站的CEO。但他最喜欢也最响亮的头衔却是“逃跑家乌青”。从中学开始,他就到处逃窜,先是逃出他那著名的家乡玉环,逃到杭州、上海、武汉、厦门、海口、青岛、拉萨,再逃到成都,在成都一呆就是十多年。他每去一个地方都是到了火车站才作出的决定,没什么预定的目的地,唯一的目的就是逃跑。如此看来,他还真的是所谓的“逃跑家”。如此率性的生活,倒也不错。
但是,一般人只有羡慕却未必做得来。比如造成乌青扬名文坛的三首诗,一般人他就写不出来。下面是其中一首,我录来充写书评的字数。
《对白云的赞美》
天上的白云真白啊
真的,很白很
白非常白
非常非常十分白
特别白特别白
极其白
贼白
简直白死了
啊——
好诗!
《逃跑家》读后感(七):《逃跑家》人物谱
摸屁股的路易
臀沟露出来的姑娘
在肯德基折飞机的丁西拌
偷麦当劳厕纸的周皮球
非常怕冷的男人秋厚布
有个叫乌青的家伙
麦当劳里的穿米色毛衣的长发姑娘
宜家的黑毛衣姑娘
蓝莓般声音的若夏
宜家扎俩小辫的姑娘
专门为人类提供一些没啥用但让你觉得很有用的南哥
不喜欢喝水的黄故
博物馆讲解员芳麦小姐
补袜子小姐范宁
想出来却买不到票的切叶蜂
想有两个老婆的杜片
石炭风
天天喝粥的加尚
歌神老吴
下棋高手芬芬小姐
少女小欣
小强杀手少残
弹贝斯的贝斯曼,拥有世界上最有劲的喀秋莎
金季
失散多年的表妹阿毛
王节
左千
老泉
空手道黑带二段牙箍妹
林几
宇宙大爆炸的义工凉亭姑娘
喜欢吃水煮鱼里豆芽的阿玉
小惜小应
刘海
阿昆
虫虫和汤游
大鸟
阿洛伊斯
小采
土砖
小霜
绿衣人
金定
张敦
于代
瘦子胖子
王代
崔子
小寻
三勇哥
程真
石小狮
施瓦辛格和史泰龙
莫夏
刚子
小管
阿凡提
光黑男
丢丢
比尔
女鬼
小雅,小麦哲伦,五百五,大副,小沐
兰杀手
艳遇墙姑娘
华安
小包
姓曾的青年中医,是一位好郎中,有点忧郁
小孚姑娘
寅虎
方叉叉
柳泉居士蒲松龄
小芳
盘采
小倩
林绯
白素贞,也可以叫素素或者贞子
陈本柴
按人物出场顺序,排名不分先后
《逃跑家》读后感(八):人生天地间,忽如远行客
满目废话体的《逃跑家》,隐藏的有效信息被淹没在茫茫废话里,看着累人。据说乌青这本长篇小说的句句段落,是他的手机慢慢拼写输读。流水线作业记录的日记,用独立切成片的完整的小简讯,拼凑出一个不完整的故事。是一种完整的不完整,或者不完整的完整的痛苦。这个故事,没有事先的构局,只是随心的信马行,如幼童那极为简单涂鸦,这补一笔那添一画。也许,每一个有话不好好说的时代,都难免有人一失足成千古风流人物,完全不知所云遮断归途。所以这个乌青,他真的不好说。
“一生中总该会有一次没心没肺的逃跑”,这是我们的命中注定,有的人是踩着路行走,有的人是踩着心踏步。《逃跑家》的他们,没有什么预定的目的地,唯一的目的就是逃跑。他亦步亦趋的在海南,在南宁,还在青岛,在南京,也在成都,又在拉萨,又在山东。地点的选择存在临时起意的故意,因为所有的想法都是包袱,化作了见步走步。他似乎在用毕生的时间去找寻一个没有终点的落脚点,这是一种满足自我渴望的感觉,别试图去理解他,因为语言还不足够,只需要看着他做,向他屈服吧。这也是一次脱节的阅读。
每个故事都有三面,作者与读者,以及故事本身的一面。而丁西拌,路易,秋厚布,三个人物的单独轨迹,三条路总是在模糊的重叠与闪离,当那一张留言纸条的出现,似乎他们其实他,一人三面的慭慭然。也许在路上若隐若现的人格,始终是自己的同伴。麦当劳的咖啡,喝蜂蜜水,住青旅,搭讪女孩,吃饭做爱,买票坐车,对话喝酒,每天反复发生在他身上与在路上的99%的事情,根本就毫无意义,也许是不想面对现实的惰性,正如三个人的身份不断交换,让你知道他只是一个人,只不过换了一个个的称谓而已。
阿玉的香蕉鱼,西安的少年秋厚布回忆,原来当你遇到一个特定的人的时候,才会真正懂得往事真的不堪思,而我们身边一直徜徉太多的遗憾,不如任它删减。在青海,他表现出一种彻底荒诞的呓语,不是高原反应症,而是一个人把一件事情,当成是他唯一的信仰,那么这件事情就会轻而易举地把这个人,变成一个神经病。因为他慢慢会忘了自己为什么而活。想要逃跑,却无破藩篱的用意,心始终在囚牢,但若不是这样,笼中又少了几分热闹。
《逃跑家》读后感(九):《逃跑家》:逃跑就是在所有偶然还没有变成必然之前跑得越远越好
《逃跑家》:逃跑就是在所有偶然还没有变成必然之前跑得越远越好
在路上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或者从一个村庄到另一个
村庄
走到哪里都是新鲜的陌生
对谁都不太熟悉
只有未知的明天
诱惑我,走下去
在所有的偶然还没有
变成必然之前
抽身离开
然后
走向下一个偶然
——把这首小诗献给《逃跑家》
作为乌青的第一本公开出版物,《逃跑家》和乌青早前那些独立出版的作品保持着一种很容易辨识的一致性,如果你曾经读到过一本叫做《有一天》的小册子,那么拿起这本《逃跑家》,你或许会轻而易举的把两本书的作者联系在一起,阅读它们所带来的感觉是独属于乌青的。乌青的小说和诗始终带着一些实验色彩和孩童般敏锐且灵性十足的观察力,语言简洁,有时候会有些俏皮,阅读乌青时我常常感觉是一个小孩子在耳边低声絮叨,奇怪的是,虽然阅读一直在进行,孩子一直在说话,但我常常会觉得这个孩子是沉默的,他并没有什么要说,他说话也许只是觉得这样可以排遣孤独。但很明显,这好像没多大作用,他写了那么多小说,那么多诗,都没把他生活中的无聊感消灭多少,所以,他决定逃跑。
也许这个会有些用。
于是,丁西拌就上路了,背着一个大包,从北京出发,用一年时间绕过了大半个中国。旅途中发生的事情,就是整本小说的内容。毫无疑问,阅读此书,读者的第一个也是最直观的收获就是能跟着丁西拌等人逛逛中国的一些城市,相信一圈之后,很多人会像我一样对各地的青旅和快餐价格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是的,逃跑家这一年的衣食住行主要依靠青年旅馆、快餐店还有公共交通。据说1957年《在路上》出版后,美国售出了一万条牛仔裤和百万台咖啡机,无数头脑发热的年轻人踏上了漫无目的的旅程。现在,《逃跑家》出版了,如果有人想像逃跑家一样即兴来一次逃跑之旅,只需要一个gregory 登山包就行了,不需要计划也不需要路线,走到哪算哪,想去哪去哪,每一个城市都有青年旅馆和麦当劳,那里就是逃跑家歇脚的地方。
既然提到《在路上》在这里有必要说一下的是,美国那伙年轻人走在路上是为了寻找,而逃跑家只是为了逃跑。他走在路上,没有任何目的,似乎只是为了看看各地陌生的景色和姑娘,顺带着再给姑娘们打个分,如果能发生个一夜情什么的就再好不过了。这就是我所看到的逃跑家,不奢求,也不抗拒,顺其自然,let it be。
据乌青说这本小说是用手机写出来的,而且写坏了三部触屏手机。用手机写小说这种干法我还是有点发言权的,因为我也这么干过。我用的是诺基亚的N72,半年时间写了二十来万字(提起这些东西有点羞愧),键盘上的漆都掉光了,但是手机还好好的,看来诺基亚的东西确实皮实。回到正题,用手机写作的好处就是随时随地都能写上一段,只要感觉来了,不论你是在车上还是在厕所,拿出手机就能写。它导致的情况就像老马迷途所说的,会比较碎片化,分段也会自然而然地增多,当然这可不是什么坏事,我一直觉得在一篇小说里(无论是长篇还是短篇)多分一些章节会在无形中增加小说的容量和内容,最直观的一点就是作者可以写更多的章节结尾和制造留白。
《逃跑家》有171个章节,这么多章节的形成我觉得不光和上面所说的用手机写作有关,更直接的关系是乌青的写作方式和习惯。乌青喜欢并且擅长写短的东西,这就给人一种信手拈来的感觉。乌青更多时候是个诗人,他写的诗要比小说多,在读者印象中,诗人写起小说来都是比较惜字如金的,乌青确实如此,他的语言极其简洁,形容词什么的都很少见,读起来无比顺畅,没有一点阅读障碍。在我有限的阅读经验中,乌青的语言是最让我喜欢的,因为说话习惯的差异,每个人都有一些比较个人化的语言特点,我常常会在阅读过程中被一些词语绊到。但是读《逃跑家》时完全没有这种问题,整本书读起来一直很舒服,就像昨天看到的一段钢管舞视频,那种无以言表的美让人既没有生理反应也没有心理反应,你只是那么看着,什么都不去想,时间什么的在那时候没有任何意义。也许这就是艺术的魔力,让人暂时从杂乱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但视频和书总有看完的时候 ,我们能做的只是希望澳洲舞王再跳上一曲,或者乌青再写上一本。
好像扯远了,我还是想分析一下乌青的写作方式,他为什么总把小说写得很短。乌青以“有一天”为题写了很多诗,他的那本短篇小说集也叫《有一天》。“有一天”这三个字究竟有什么魔力让乌青爱不释手呢?(包括他的好朋友魏思孝,丫开个杂货铺子也叫有一天),鉴于魏思孝也是个写小说的家伙,那么不妨把这个问题问的大一点。“有一天”为什么那么受作家们的青睐呢?我试着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有一天”和“很久很久以前”这个词一样,都是从古至今人们讲故事时最常用的开头,相比“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显得更加随意,所引导的故事也比较短小,事发偶然,比如说,有一天我去买烟,遇到了一只狗。你如果说很久很久以前我去买烟就显得有些古怪了。用很久很久以前讲故事时,会显得故事比较正式,有预设的成分。而用有一天,会让故事产生一种更亲近现实生活的质感。我一直记得《有一天》系列中的其中一首:一个女孩在路边打车/很久没打到/后来打到了。我很喜欢这首,它的画面感和留给读者余想的部分都很大,同时又很生活化,你觉得似曾相识,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虽然老马迷途说不要试图寻找乌青的小说到底意义何在,但我还是想分析一下,我一直认为任何一个东西放在那儿,都可以说没有任何意义,但当有人看到它时,它就会呈现出不同的意义。在我看来,《逃跑家》呈现出来的是孤独。在整个旅途中,丁西拌,秋厚布,路易他们都很孤独,他们之间交流困难,互相逃离又相依为伴。其实乌青的大多作品都在体现这一状态,在《大白鼠》中,一个人不断地向自己的前女友推荐一部叫《大白鼠》的录像带,即使碰到前女友的现任男友,他仍然没有放弃努力,转而向他推荐这部影片。这可以看做是一个人渴望与人交流,却得不到回应。他所推荐的影片可以看作是他想说的话,或者干脆说是他内心的映照,但是却没有人当成一回事。在《逃跑家》中,这演变成了一个年轻人向人推荐一本叫做《万有坏力》的书(这也是逃跑家最初的书名),而当人问他这是什么书时,他说自己也没有看过。这也许可以看做是《大白鼠》的升级,既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困难转化为人对自身和他人的双重不了解。考虑到书中丁西拌和路易秋厚布都是同一人,这种可能性更大。这种人格分裂的设置也很有意思,不像别的小说或者电影,一个人的人格发生裂变带有很大的功能性,比如说其中一个人格帮助另一个人格成长,或者两个人格互相争斗,或者一个人格只是为了倾听另一个人格。在《逃跑家》中这三个人格都是互相独立的,没有什么功能性,只是偶尔交流,但也是通过写信这种间离的方式。在阅读中我试图寻找一些每个人格出现的规律,但好像没什么规律。只是路易出现的时候经常是比较美好的时刻,比如说刚刚和姑娘嘿咻完,或者去山里露营。我刚开始觉得路易出现的时候都是幻想的部分,但又好像不是,我更愿意理解为是丁西拌的一种逃避,他和一个姑娘发生了关系,但又不想持续这种关系,于是他就变成了路易,以保全自己逃跑家的自由身份。最后有一部分秋厚布告诉丁西拌说路易死了,他们讨论了一下到底谁才是主体的问题。秋厚布的一句话特别震撼,他说,也许我们都是副体,主体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也许本来就没有主体——我们根本不需要主体——或者主体不是一个人。读到这时我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这应该算是对“人是从哪来,又要到哪去”这个终极问题的一个思考,我没有见过比这个更恐怖的思考角度。
还有一个有趣的值得一提的一点是书里那些古怪的人名,这些人名竟然毫无违和感,这也是乌青的拿手本事之一,他的小说都写的很古怪(包括人名),但丝毫不影响读者投入阅读。他总是把小说写得很有意思,你不知道看到哪自己会突然笑出声来。比如他写到有一次在青旅由于塞着耳塞不能定闹钟,就决定启用生物闹钟,定时8点起床,就在脑袋上敲8下。这种古怪想法恐怕只有小孩子才会有,这也是我觉得乌青的小说有一种孩童般的天真气质的原因之一。说回人名的问题,我发现很多刚开始写小说的人喜欢用不像人名的人名,以便突出自己的小说人物,写到后来大多开始使用更加大众的人名。而乌青似乎一直保持着使用稀有人名和姓氏的习惯,这类人名的缺点是看起来不太像人名,容易给读者造成间离感。但当我在《逃跑家》看到一个叫翠翠的姑娘时开始觉得用这种人名的好处。生活中叫翠翠的女孩太多了,我就认识两个,长相都不容乐观,而且更要命的是我对他们都很熟悉。当你读到熟悉的人名时,难免会从书中的氛围跳出来。而如果你看到的都是丁西拌、秋厚布这样的人名时,就不会有这种意外了。他们是如此的陌生,以至于让你觉得他们来自另一个世界。这一点也许也正是《逃跑家》的作用之一,带你到一个似曾相识又充满新奇的异世界。但需要声明的一点是,无论你逃到哪里,你的烦恼都还是你的烦恼,你的孤独也还是你的孤独,《逃跑家》能做的,只是带你暂时离开它们。
《逃跑家》读后感(十):分类有误,应该是长篇散文
这本书看着真心累,我建议分类改成长篇散文,而且是那种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的无形散文。为此我还特意百度了一下长篇小说的定义:篇幅长,容量大,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结构宏伟的一类小说。适于表现广阔的社会生活和人物的成长历程,并能反映某一时代的重大事件和历史面貌。好吧,逃跑家也许符合就是前两个篇幅长容量大。这本书的宣传语真的是很诱惑人:一生中总该会有一次没心没肺的逃跑。初看这句话的时候,这仿佛就是内心最深处躲在墙角蹲着种蘑菇的那个“我”的一种心理写照,没错,现实中没有那么大胆儿没有那么洒脱自如的一个非常普通而又平凡的我,心里面却藏着一只野兽,希望在这个平凡毫无波澜的人生里弄点儿事情出来,没心没肺的逃离开这个束缚住我的身躯的樊笼。所以这句话简直就是瞬间戳中了我,让我迫切的想要将心中的野兽放出来跟随小说中的人物一起进行一次酣畅淋漓的无所顾忌的逃跑。但是,这个转折很重要,整篇文章不是让我看的爽,却看的累。行文如流水线作业一样的想到哪儿写到哪儿,更像是一篇长篇日记式的散文,我没兴趣看这些别人的吃喝拉撒,正如我对自己的吃喝拉撒一样没兴趣。
“下一站是西宁,应该是西宁吧。去青海湖看看,去看看。在湖边转一转,坐一坐。大概便这样。然后呢,可以去下敦煌,然后就可以去新疆了,大概便这样。”好吧,看了这段摘录,基本上就可以了解到这本书的整体风格了,看到作者乌青是诗歌以及小说创作者,我想写这篇文的时候乌青还是不自觉地将诗歌艺术放到了首位吧啊,而不是将他看成是一篇小说的创作。小说的创作首要目的就是制造悬念力求吸引人能够将长期的精力投入进去整本书的进度,可是这样流水线式的记叙方式真的没可能吸引到人坚持下去。顺便吐槽一下封面,发现我一般对封面的要求比较高,这本书的封面设计的非常压抑,也许是想要契合逃跑家这个名字,看到这样压抑的封面颜色就想要逃跑?但是实话讲看到这样的封面首先我可能连阅读的兴趣都没有了。以上评论内容仅限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