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香说》是一本由于晴著作,飛田文化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180,页数:2007-0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春香说》读后感(一):你是我的麒麟草
写了《就是皇后》的评论,被ningl同学一问,想想还是来写写春香公子,我果然是个别人给分颜色就打算开染坊的不淡定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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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大近年来很喜欢写些别扭的男主,我的印象中最深应该从是非分不清开始。按说春香公子怎么也不至于别扭,这么一个遇春则香的翩翩俏公子,爱做的无非是嗑嗑瓜子下下臭棋。
正文里女主李今朝的出场实在惨淡的让人不忍目睹。被春香公子连着拒绝三次呀,多大的打击。整个城里拿着这个不自量力的李今朝当笑话看呢,她倒心安理得的借着这个事情赚起银子来。是啊,她的存在只是为了让李媒婆拉过去当个陪衬,任何姑娘与她的市井之气一比似乎都显得高雅不凡。
明明不是这样的,当初那温润如玉的公子是那么开心的把毛茸茸的耳环挂在她耳上,笑着跟她对弈,笑着答应……跟她一起过除夕。
伏笔埋在这里,让我忍不住纳闷。怎么转眼犹如变了一个人?我一向是习惯以女主的眼光来看一篇言情小说,但是春香公子却害的我不得不站在男主的立场再来探讨。
当她还是那样无所谓的“消失在他眼里,一直消失在他眼里”隐约,已经有了些心疼。
血鹰找上门来,烧了铺子,这个懒散的女子依然无所谓的样子,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中,却只能云淡风轻。
那个叫兰青的年轻人(我要不要再写写兰青呢,犹豫中)在江湖的名声实在不堪,可是她要救,要把她当家人,那么,也就是他保护的人。可是,总有些不甘呢。这个女人,却是一副无所谓,她和他,已经到了何种地步。这些,不是他可以问出口的。
三年多过去了,也许,可以,试探。她真的不记得了……
也罢,只要她过的好,什么都好。
忍不住,拐弯抹角,非要做些什么。结为兄妹。这样,她可以在自己的照拂下;这样,才可以断了自己的念头。
(我们不答应,读者抗议)
是巧合,是机缘。中了麒麟草的毒素,就会产生幻觉。“但他如今什么想望都没有,自然无从生起。”看的我鼻酸,于大后妈,可怜我们的春香公子。要在怎样的绝望下,才会让一个人,连点人生指望都没有?那一抹发丝,只能在幻觉里出现。腰间袋子里的毛茸茸耳环,早该丢掉,明明,已经绝了望啊,却还是不自觉会发呆,摸一摸,再摸一摸。
她倒以神医的身份出现在自己面前,不免又怒又喜。千万百计要把她送离这烂摊子,她偏往里面钻;一年没见,她是怨着他,还是想着他?可是,春香公子傅临春,表现出来的永远只会是老僧入定状,哪怕心里已经九九十八弯,懒散迷糊如李今朝,怎么看得懂这颗七窍男人心。
在火烧麒麟草时,是温暖的春香公子第一次失态,没有内力的她,如何抵挡麒麟草产生的幻觉。除非,中了血鹰。
他面色遽变
他咬牙切齿
“……你可知,我费了多少苦心,让你避开血鹰?”
那个傻姑娘,却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就是我报答云家庄的方式,与你无关。”
“何况,我并不想,天打雷劈。”
她以为,这样就可以不让对方有压力了,喜欢一个人到如此卑微,可怜的女主。当然该配更可怜的男主。
他旧时的小友,那个不计较他的臭棋艺愿意陪他整天的小姑娘,等到他心都疼了,终于长大了。
本来都以为就这样了,作为读者的我可以长舒一口气,看着可怜的两主人公解除误会,自此花好月圆,结果于大还给了我那么大的惊喜。
性本无为的春香公子,狗屁!
他的情绪才是三位主子间最不寡淡的:
他可以不杀一个人,只为让一个女人免去惧怕雷击之苦”
春香说:
今朝,如果你敢先死,就来看看我的报应。
今朝,你就是我的麒麟草
今朝,自此入了魔障。可是,我无怨无悔!
《春香说》读后感(二):没有标题啊~
不咸不淡地读了好久于晴,终于在这年找工作的压力下狼吞虎咽地看了个遍,来来去去那么多人物,风情也罢,洒脱也好,最后留在心里的,居然是这个暖色懒散的春香和市井气味的今朝。
这个故事总是喜欢闲来无事时翻翻,是不是因为主角们的气质如此,使得故事里痛也罢苦也罢,都带上暖暖的春日气息呢。
于晴的着墨的确功力十足,稍稍勾勒,我脑袋里就能描画出李今朝和傅临春。一个负手走在街市中,衣料上乘穿者稍显随性,没有姑娘家的娇羞和精致,李今朝一脸机灵的市井气质;一个以手托腮,白皙修长的指间执棋子,一室淡香中只见香炉袅袅,傅临春优雅地倚在软榻之上,连神游都姿态高雅。偏偏是这样云泥之差的两人走在了一起。
很喜欢今朝这样的女子,在我看来,带着一点让人欢喜的匪气,高兴的时候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喜欢就大声说,被拒绝了也就摸摸鼻子一笑而过,不是江湖人,偏是重情重义。也很喜欢傅临春,没有执念是因为没放在心上,只要尽好担负的责任,其余时候可以窝在家里看看书,品品茶,当然如果有人愿意的话他也可以下下棋。
《春香说》读后感(三):难为你了,今朝
翻来覆去的看《春香说》,不为别的,只是喜欢个故事里的温暖。
温暖?
今朝立毒誓还温暖?
就算是毒誓也是个温暖的故事。
爱一个人,不是自己能左右的一件事。就算失忆,但是不管什么时候再次见到那个人还是会不由自主的爱上他,这就是真正的爱情!而那个人也就真的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了吧!
15岁的小姑娘,对着那个春风和煦的男人说:“傅临春,你真像我爹娘,我喜欢你!”
就在此时,那位香香公子也不真切的说了“将来妳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
虽然后来今朝失忆了,注定他是她命中那位,注定纠缠一辈子。
以前看过一部日剧,好像是boss的一集,里面有个男人因为做脑部肿瘤手术而失去了记忆,忘却了曾经深爱的妻子。但是,当他术后在此见到他的妻子,他却对那位女士说,您愿意跟我一起生活么?
记忆可以被抹去,但是那份注定的缘分和情感总是在冥冥中纠缠住两个人。我相信世间一定有那种剪不断的情缘!
很爱今朝,也只有她能这么豁达。
面对深爱的人的那份冷漠与决绝,就算心中仍有不甘,却总能表现出那份潇洒。其实,她一直爱他,克制不住的会爱上他、思念他。但总能,为现实与愿望的落差找到好的开脱。云泥之别~只有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承认自己是泥吧!
那份孤勇,那份善良,那份甘愿隐藏的纯真。只有有韧性的今朝才能讲对春香的爱沉淀、珍藏。在没有他的世界里,好好地活自己,也好好地爱着他。无望的爱,没有结果的迷恋是痛苦的,但也是不由自主的。不由自主的愿中血鹰去救他,不由自主地戴上那支镶着珍珠的胖耳环不自量力的找“天仙公主”只为春香不造玷污。
很爱春香,也只有他能为爱隐忍住自己唯一的欲望。
其实当他说出“将来妳要再这样看我,那在一块,也是不错。”这句话的时候,二十郎当岁的少年也心动了吧~
为了护她性命,可以伤她心,可以让她恨自己的决定。不是任何人随便都能做到了。谁愿意伤自己爱的女子的心呢?明明知道自己的决绝会隔断两人的缘分,但还是为了心爱的人平安,愿意承担情感上的伤害,只要她能在世界某个地方好好的生活下去。
如此爱的深沉,唯有春香。
为什么,总是对这本小说不能罢手。觉得这个故事里也有自己生活中的影子。很爱很爱那个人,就在与他相谋面的第一时间。觉得世界真的很奇妙,就到现在都还记得和他遇到的那种感觉。
其实,自己也像今朝那么勇敢。七封邮件,只为了保持和他的联系,祈求他别忘记我。和他之间的差距,也差不多是云泥之别了吧。一个站在讲台上,一个坐在下面听课,只有这个淡淡联系。但是,就是第一面的那份心悸,就是眼神相对的那个感觉,才给了我这半年来不懈坚持的动力吧。
很喜欢这个结尾,有情人总成眷属。现实中,也许做不到这么美满。但我会像今朝一样,无悔、不能自已的继续的喜欢、想念那个人。
《春香说》读后感(四):我有多爱你就会对自己有多狠
「我李今朝起誓,今生今世,绝不再对傅临春动心,若它日真狗屁倒灶与博临春结秦晋之好,我必遭五雷轰顶,天打雷劈。这样你可安心了?春香公子。」
「多谢李姑娘成全。」傅临春道。
——春香情史
而我很庆幸我们的学校读书馆边上有个小小的小店可以租书看
各种言情小说被我窝在宿舍里面一摞一摞的看没
于晴的小说也是那个时候开始接触开始看起来到后面慢慢爱上的吧
于晴小说里面悲情的不少
可是能一次一次都把我看哭的也就只有春香说了吧
才可以立下如此的誓言
春香是一个有着市井气息的姑娘
不做作不矫情
唤作现在的称呼
那就是财大气粗的二逼青年吧
我这么说是有理有据的
财大气粗
春香是统筹整个云家庄的财务
用现在的职位来讲 那就是财务中间 cfo什么的
二逼青年
你说说好好一个姑娘吧
也不是没人喜欢也不是喜欢她的人不够好
鬼迷心窍的就看上了那个人
哪怕为此牺牲自己许多
有句话说得好啊: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sb呢
转到正题
傅临春
那个优雅的男子
那个可以给她温暖感觉的男子
那个和她下棋会睡着的男子
那个想要认她做兄妹只为断绝了她喜欢他念想的男子
那个知道她还是中了血鹰之后心疼自责的男子
春香
市井起来如同小混混一般
她喜欢傅临春
为了他可以去接受中血鹰忍受苦痛
为了他可以发毒誓结为兄妹只为他会轻松
为了他可以在别人面前被人奚落的时候自嘲自己
“傅……”顿时,她住口了。
她想起她背上有什么了。
“哥哥你也别内疚,这个呢,就叫分工全作。你是在追查血鹰途中消失的,九成是跟血鹰有关,如果没有一个中血鹰的人当诱饵,又怎能找上你呢?小事一桩小事一桩,云家庄有解药,没啥好怕的!”真是吓死她了!她还以为今天死定。
“你心甘情愿的?”
那声音,有点咬牙切齿的。李今朝有点疑惑,平常的傅临春,就是温温吞吞的,哪像现在……
“当然不是,是抽签名的,我抽中签王,所以,哥哥你也别承这个情。”顿了下,她对着眼前的红花展开笑容,笑道:“真的别承这个情,我们不就是亲兄妹?可别把我当死皮赖脸的人,你要真承情,我还觉得麻烦呢。”
“……你可知,我费了多少苦心,让你避开血鹰?”
你可知
我费了多少苦心
只为让你避开血鹰
从十几岁的时候的初见
动心不是只有你一人
我有多爱你就会对自己有多狠
我爱你所以为了让你避开血鹰我告诉自己试着放下你
让江湖人都知道我傅临春是没有什么放不下的
也就不会找到你
我爱你所以为了你我宁可忍受痛苦主动接受中血鹰
我爱你所以我可以为了你把自己放到江湖动乱之中
我爱你所以我才可以对我自己这么狠
而我有多爱你
就会对自己有多狠
《春香说》读后感(五):江湖罗曼史
被火熏了的布能卖多少钱?这个梗貌似用了很多年
喜欢李今朝,因为她活的自由惬意,虽然一身市井气,不修边幅大大咧咧,但自有生存法则,因为在这些不同于名门淑女的外表下,是被生活打磨出来的自信与练达。外人看不懂她,不知欣赏,被人比作云泥之别,但执掌财政大权的云家庄的财神爷岂是凡人心智。不入江湖却已身在江湖的市井女子,喜欢上云家庄的傅临春,遇春则香的春香公子,听着名字就风雅。
女子应该有今朝的率性,大方坦诚,不忸怩造作,我爱你要你知道,你不爱我我也不必委屈作践。
嬉笑怒骂也有自己的尊严,男人爱你自会看你,心中无你,形同空气,爱到最后脸面不剩惹人厌烦。今朝可以发誓,五雷轰顶不得好死那种,你既无情,我亦成全,投之以绝决报之以毁灭。你要我忘我便断的干干净净一件衣服都不带走一个脚步都不停留。
再精明的商人也计算不出情义的价值,她违背誓言心心念念的是他,提心吊胆怕遭五雷轰顶时想的是他,舍身相求不图回报的也是他,辛劳操持精打细算为的还是他,到最后还口口声声的解释说,我不是为你,是为了云家庄。这样有情有义的女子谁能不爱呢。
傅临春看似云淡风轻,优雅从容,实则懒赖腹黑。无野心无贪念,可能还有些居高不胜寒的孤独,遵从的是为了你好不必为你知道的霸道理论。你给我来市井,我就来温暖,你跟我玩痴情我就来腹黑,你跟我装傻,我就真情以对,遇到她是他的命定,遇到他是她的克星。
江湖是非多,容得下打打杀杀,容得下恩怨情仇,有血腥暴力也有温暖的小清新。读下来妙趣自在,温暖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