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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精选10篇
日期:2018-02-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精选10篇

  《不许时光倒流》是一本由项斯微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0,页数:11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一):时光的确无法倒流

  昨天看项斯微的小说,看到了深夜,看到了凌晨。

  书是在办公室楼下的光合作用书房买的,小小的开本混杂在那个绰号“小四”的群书中。

  我以为那都是一群很矫情的小儿科的东西,不屑去读。

  忽然,她的名字映入了我的眼帘。

  虽然封面还是那种俊男美女漫画的感觉,虽然某四的名字依旧写在了封面上。

  可是我想,项斯微不会让我失望

  买回家,随手放在了书架上,之后就是漫长采访与加班。

  昨天晚上,说是要找本小说驱赶失眠,可是没想到小小的开本小小的小说让我失眠了。

  一气呵成,流着眼泪读完。

  摇醒了睡在身边有些微微打鼾的男人

  “你说,到底什么是爱情?”我矫情的问。

  “爱情就是你爱着的那个人是你最信任的那个人。”男人回答,其实后面他又含糊不清带着睡意的说了好多。

  但是我知道,这句已经足够。

  小说里的“黄花鱼”和“郑晓云”的爱情,到底是不是缺少了信任呢?

  不许时光倒流,其实时光无法倒流。能倒流的,或许只是记忆吧⋯⋯

  早晨,很早就醒来,又把小说快速翻看了一下。

  “你爱我吗?”我问男人。貌似结婚的这两年我一直都在问他这个问题

  “爱。”男人回答。

  “那什么是爱情?”

  “爱情就是你爱着的那个人是你最信任的那个人,那个人是你的依靠。”男人很清醒的回答。

  “那我们是爱情吗?”

  “是。”

  “那你为什么从来不问我爱不爱你呢?”我继续矫情。

  “因为我信任你!”男人回答的有些风清云淡。

  娘的,无话可说,起床,洗脸,该干嘛干嘛吧,别矫情了。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二):关于项斯微的七七八八

  今天是项斯微的生日

  如果你不喜欢项斯微,这本书的确是可看可不看。故事短小,送给胖胖都拿不出手。因为她现在单程回家一趟也要四个半钟头,还得随书赠送包瓜子话梅什么的才够她打发火车上的时光,算算划不来,还是自己留着吧。我现在手头浮云不多,你们都懂的。

  可是我好喜欢项斯微,买这本书是想看看青涩时期的她是什么样子的,所以不管好看不好看,落俗不落俗,我都不会失望。这种心情好比我妈现在没事就把我以前的作文拿出来一篇篇看,看完还打电话问我,某篇作文里的某阿姨的原型是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某阿姨。我只好以创作年代久远为由,表示完全不得了

  “也可能不是我的作品啦!”自称以前的作文为作品,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厚着脸皮做到了。

  “肯定是你的。生活气息太浓重了。”我妈其实很抓要点的。

  我总觉得我和项斯微有很多相似地方

  比如早期的我们都写过生活气息不浓重的东西。我觉得关于这本书最中肯的评价应该是那个打一颗星的《生活不是这样的》。他说作者一看就是没有吃过苦的幸福娃,才会写出这样不贴近生活的小说。

  我同意。尽管我还是在某个章节看得湿眼眶小学我也傻不啦叽地写过小说,每天写一点,写好本子就丢给他们看,第二天还给我继续写。为赋新词强说愁的生离死别,缺乏逻辑真实的痛楚。

  如果它们不幸被出版的话,如果豆瓣有志向继小豆之后再接再厉发明砸鸡蛋的话,我应该每天买买番茄就够炒一盘菜了。但是,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我愿意以亲友价98折卖一本给胖胖,以浮云换浮云,你们懂的。

  再比如,现在我们都开始写贴近生活的东西了,也就是我妈说的充满“生活气息”。

  真正开始大规模地把我对指尖沙的喜欢转移到项斯微身上是因为她最新的小说《男友告急》。

  “我深刻怀疑所有人,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对号入座。我承认这里囊括了大部分遇见过的、听说过的奇葩男子女子。我总是为他们踌躇。就是在这样的停顿当中,我发现我已不再年轻。好在一本书一旦完成,它就永远年轻。

  所以,这也可能是大多数人二十多岁时都会经历的一些事,我把他们先说给你们听了,但南墙,还是要你们自己去撞一回的。我已经头破血流在等你们了,快来。”

  这本书陪我度过了一段比较低落的时光,我写过同名书评向她致敬,朋友你懂的。和往常一样,我在某个章节潸然泪下。这次不是情情爱爱了,是因为那句关于爸爸的,当时我就飙泪了。她博客里那篇写回成都陪爸爸坐地铁的文章,我也看飙泪了。

  “今年冬天我再回去的时候,成都出租车已经涨到了八元,并且有了地铁。但是地铁仅有一号线,我带我爸去坐地铁时,望着他还算年轻的背影在文殊院的站牌下微微发光,不知道为什么很难受。很多年以前,他也是个不折不扣的成都青年,在当时还很干净的府南河里游泳洗澡,吃一毛钱一碗酸辣粉和一毛五一份的九宫格火锅,自称自己是“街娃”(读GAI WA ER 就是在街边上耍的年轻人的时髦称呼,相当于阿飞)。他的人生看起来很满足,但实际上有很多事情还没做。五十九年来,他很少离开这座城市,然而我离开了。”

  我诚恳地承认我的泪点太低了。她也是。

  “在台北,坐在草地上,太阳慢慢下山,我远远听见卢广仲唱

  “我就在淡水河的旁边

  我看着太阳慢慢不见

  每次一到了这个时候

  我还在回家的公交车上面” 眼泪就马上下来了。

  第二天,听陈升和张悬合唱《思念人之屋》,

  那句“啊,这样的天气,只能思念人。”又哭。”

  还有我们都爱优衣库和宜家。

  还有“不过呢,重看《欲望都市1》时,我又想到,老了之后可以不用戴老花眼镜,和我的近视度数抵消了。那一刻,就又像捡到皮夹子一样高兴起来,想着:哎呀,幸亏我是近视眼呢,真划算!”

  再比如,“ 之前求助的朋友们不要灰心,请你们继续加油!IT术业有专攻,我知道你们还分啥电子科技、核物理……我觉得我好似《生活大爆炸》的PENNY姐姐。。。”

  史铁生的去世让我发现了我们之间的又一个共同点:我们都好爱他的地坛。

  这种例子可以在http://benbensiwei.ycool.com/找到无数。

  我一直觉得她就像是活得很有出息的我,真真切切地过着我刚进公司时以为我以后会过的生活。而现在,我还在很没出息地等待着什么,一等就是半年。在这半年里,蹉跎了的除了我的岁月,还有我的英语和西语。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定她是射手座(我不管三七二十一认定所有我喜欢的人都是射手座),其实是魔羯。不过我曾经被很典型的魔羯误认成魔羯长达五年之久,直到近期的圣诞才被澄清我是射手。所以,差不多我们就是一个星座的。

  有幸看到这里的朋友已经清楚意识到这其实是一篇充满真诚的谄媚之情的“关于我和项斯微的七七八八”,其实我是想写她的,写我猜她爱五月天的拥抱,写她对上海矛盾心情,写她的华师大,写我猜她是不是喜欢过一个名字里有“勇”的男人。

  昨晚躺在床上看这周她写“我左手融咪右手妙丽,发现我追求的不过是内心平静”的时候,好想给她一个大大的认同的拥抱。当然我的励志点也很低的,我说我大二痛改前非发奋图强是因为“雪已经融化了,所有的一切都会重新开始”这句话,还写了读后感《上海,这一次也容我华丽归来》。我兴致勃勃发链接给阿炳看,阿炳看完问我有什么好励志的,让我很伤心

  昨天下班,我发现今年收到的一封明信片被我夹在随身带的书里了。倚在地铁门旁,我又一次细细看了那些祝福,“至于那些专栏啊,剧本啊,discovery啊的梦想啊,一个都不要落下。。。早日找到一个靠谱的人嫁了吧。”

  眼泪哗哗哗又掉下来了。

  坚持等待都是很艰辛过程,可是我相信我也愿意。

  “我要脱下长日的假面,我要奔向梦幻的疆界,我要月光晒干我的眼泪,我要醉倒在你身边。”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三):不许时光倒流,可是那么多做错的事。

  在等待爆米花的时候,转进一家看起来很喜欢的小店,一眼就看见了“项斯微”三个字。很早以前便安静的看项斯微写的东西。于是,翻都没有多翻,和爆米花一起带回了公司。

  花了一个晚上和一起睡醒的早晨在被窝里看完了。在看前两章的时候,我有点怀疑,这是我认识的项斯微么?写着似乎很不熟悉又很熟悉的很“混混”很不生活的故事。

  早晨起来开始看的第三章。郑晓云的那章。我就是那么庸俗的欣喜看到关于爱情的部分。

  也一点点的留下眼泪。

  不许时光倒流。这是一句多么负气的小短句。

  也许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都做过很多错事,让我们错失很多东西。也许,就是过错中的错过。可是,我们对于过去的那些事情,即便想努力的挽回、想努力的去改变。它却就在那里无动于衷的嘲笑。

  一直以为回忆很好,因为再伤不到我们。其实回忆很不好,因为它一直在伤害我们。用它的方式时不时在心头在脑间在脚趾头在指尖,在以为你忘记的时候,它就冷不丁的跳出来和你示威,不要忘记我!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你会想能回到哪一段呢?你最想挽救的又是什么呢?

  物质和爱情你又会选择什么?骄傲可怜自尊和爱情你又会选择什么?黄花鱼和黄曙光你又会选择什么?

  阿黄的手机开机页面一直是,郑晓云爱吃黄花鱼,那你的是什么,你记得么?我一直记得我的。

  只有你,会唤的名字的方式。

  我现在,很想能为自己做一些事情。时光不管经不经你允许,它都不会倒流。

  我只是想,即使我明天死去,我也能在今天列下我这一生中做过的有意义的事情。我不要再后悔

  我必须做我自己。

  可是,什么样的是我自己呢?我又到底适合做什么呢?我开始有一点沮丧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四):那早已生疏了的素描了什么样的时光

  那本杂志是小兔拿来给我看的。

  我脑子不好,看了那么多年,记得最牢的作者就是陈静和项斯微。不像小兔,她记得顾湘。

  当然我们还一起喜欢许佳,我考到许佳的学校特别得意

  后来跟中文系一栋楼上课,不知道宣传栏里什么通告,破破烂烂的纸上写着项斯微(应该不是什么坏事儿,但肯定也不是入党名单)。

  当时脑子就一轰隆:真的是她么。

  安慰自己想,同名同姓吧。

  后来跟班里的四川人一起玩,发现他们四川人真爱扎堆,老乡那叫一个亲热,后来泡中江坛子,忽然听到titi跟我讲,坛子里那个人,是项斯微。

  吓一跳。原来这里不只是许佳的学校。

  再后来,学校后门的小饭馆里看到她的时候,已经不晓得要怎么招呼了。

  所以两年之后,我跟陈静坐在徐家汇吃我最爱的DQ冰淇淋的时候,我就差不多很镇定了:咱是见过偶像的人了。

  其实也不怎么买上海一周。偶尔做我导师的专访,就买一期。

  但无论什么场合,我都要说,上海一周,我最喜欢的作者是毛尖和项斯微。

  其实我最喜欢看的是她的博客。

  十年磨一剑,这书也是一个交代吧。

  我认真地看完了,也算对自己的青春有个交代。

  安静地放在那里,等着小兔圣诞回来度假的时候。

  走在这间项斯微曾经生活过四年的学校里,想起她书里断断续续的句子,会不知不觉地笑起来。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五):时光本就是注定不会倒流的。

  原来人不同的时间看同样的东西真的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哪怕我费尽心机,想让自己不要变。哪怕我用尽全力想要离社会远一点。

  可是没有用变化是人与生俱来能力。我抵抗不了时间的侵蚀。

  随着离社会,钱,大人,这些词越来越近,有的东西,真的快要找不回来了。

  这本书我两年前买回来看了一遍之后,一直放到昨晚,才忽然又把它拿出来看了一遍。

  记得两年前,里面对我来说最深刻的情节,是那个喜欢看黄片还不断的刻录了送给别人的阿黄。原来他不断的送黄片给人,是因为他高中最深爱的女朋友,他为了不侵犯她大冬天冲凉水澡的女朋友,在他去读大学之后迅速的和一个小混混睡在了一起。

  可是当他的女朋友怀了那个小混混的孩子,死在当地破旧的诊所里时,那个小混混落荒而逃,是他回去为她办好身后事,然后,回到大学跳楼。

  本来她死他也不想活了。

  我记得那一年,我跟一个朋友说,最向往的爱情,是从小一起的青梅竹马,记得有一个故事,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一起长大,女孩不喜欢喝牛奶,每天都硬塞给男孩喝,他每天都很爽快的把它喝完,这样的结果是男孩到了高中时代身材修长;但是女孩有一次在男孩家听到他母亲无意提到,他最讨厌喝的东西就是牛奶。

  我曾经向往的,就是这样简单的爱情。

  可是上天不肯给我。

  事到如今,还怎么奢望这样的爱情?最简单的,成了世间上最难的。

  这次重看,最感动的,是从十二岁起就喜欢女主角的郑晓云。那样优秀,可爱,讨人喜欢的男孩子,喜欢了她那么多年。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女主角最后因为幼年的贫穷,因为钱,而背叛了他一次又一次。

  也许,一定要是生活在上海之类那种欲望横流的大城市里的人才懂吧。我想我受的诱惑还不够。至少到目前为止,无论是什么诱惑,都不会让我放弃郑晓云。如果有这样一个人的话。

  他们是必然要分开的。之前多甜蜜多美好,之后就多痛苦多煎熬。

  看到结尾,她回到他们以前的初中。十二岁的郑晓云,羞涩的挡住墙壁。她其实早就知道,那里写着他们的名字。他写他爱她,她也要爱他。

  她想要时光回到十年前,那时他们十二岁,他爱她,其实她也爱他。

  可是时光,是注定不会倒流的。

  看到那里,我又一次为那种青涩却美好,我从未亲眼见到过的爱情掉了泪。

  我真的怕再过几年,我再也想不起那种感觉。现在,我对那种感觉的记忆,已经很淡很淡的。可是我不想忘记。那样单纯美好的爱情,哪怕它进入了社会就容易断了气,我还是那么那么的向往。

  那么的向往啊。那今生已经绝不可能再得到的东西。

  谁都回不去了。时光不会倒流。

  那一年,十二岁的郑晓云对她说,其实我,我我,也可以,保护你的。

  我和女主角一起明白,女生向男生表白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因为一个男孩子,如果真的爱你,哪怕再懦弱,也说得出口。就像郑晓云。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六):郭敬明系小说众生相

  花了一个早上读完了项斯微的《不需时光倒流》,看到后面总觉得情节的铺排有些不对劲。遂跟女王交流说,你看过《不需时光倒流》么,谁知女王颇有是一语道破天机之势:她不就郭敬明系的作家么。恍然大悟,原来如此,如释重负。

  合上书本思来想去大概是这三方面的不足吧,一家之言,仅以借鉴。

  1:结尾的庸俗性

  连我这个几乎没看过郭敬明系小说的人,都能在未看完之前猜到结局,可见结尾的庸俗性。这么狗血的情节铺排简直可以把它纳入不成功小说典型案例子中。其实我们大可以在狗血的引伸下,揭示出一些更深层的内在隐喻,比如说,少女情怀的低劣性。这般娇揉造作下的华丽,居然还有少女深深溺在其中不可自拔。最后溺死掉了。也算是庆幸。

  2:点题的牵强性

  文中多次出现“不要做出非得时光倒流才能挽回的事情,因为时光是不可以倒流的。”这段明显导致行文不畅的文本。这种高中作文里典型的为了点题而点题的做法,出现在正式出版的小说当中多少有些令人排斥。

  3:人物性格把脉的语言偏离性

  黄花鱼,小说女主角。属于各方面都姿色平平的人,长得不好看,年幼便失去双亲,按理说该是郁郁寡欢又有几分自卑的性格,不料却带着不合时宜的倔强与高傲。这样的性格形成原因我们从小说的文本中无从得知,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气质。尾随着气质而来的就是接二连三并愈演愈烈的现实偏差感:黄花鱼似乎认为整个世界都是她的,并在自己背叛了郑晓云之后心心念念着“郑晓云可以原谅我,但我不能原谅郑晓云。”殊不知,黄花鱼除了算得上些许聪颖之外,别无其他。有什么自恋的资本可以炫耀呢。反观郑晓云,说不上“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的男生版,多少也算是才貌双全又忠于所爱之人的新好男人。尽管这样,黄花鱼却一再背叛他,到头来还任性不行。一直到最后,一直到最后也没有看到如期的哭得唏哩哗啦的场景出现。这些不是用一句“因为它是小说”就能搪塞的,其实都是作者对现实揣摩不够到位的体现。

  还有一令人囧迫的场景是:爱看黄片的阿黄总是会刻录源源不断的黄片,并把它们送给身边所以的人。至于为什么爱看黄片,作者始终在怀里兜着揣着个小秘密不愿说出。到了最后阿黄的女友死掉,阿黄也跟着跳楼自杀后,作者才算是抖出秘密原来他不断的看黄片,并不断的给身边所有的人赠送黄片,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女友被人拐跑后,恨不得所有人都牺牲掉自己的初夜。

  这样风马牛不相及的逻辑,多少也算是笑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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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毫不客气的说了这部小说的三大缺点,虽谈不上瑕不掩瑜,却也不能忽视其本身的亮点。

  它是一个爱情青春小说的流畅范本(排除点题),在我以为,读上去很干净的感觉是这类小说的最基本要素。这里的干净某种意义上说,其实是繁琐花哨的对立面。现在市面上繁琐花哨的小说就算没有一大把,也是有一小撮的,项斯微的文本似乎在这方面给了这类小说一条借鉴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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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偶然发现郭敬明居然上了饭否的热门话题,再正眼一瞧,基本上都是倒郭派,评价也算是风趣也不乏讽刺性吧:从郭敬明身上我们明白,其实一部分颈椎病患者是由于身高明显不够用造成的,而长期经受颈椎病折磨的人容易同时患有多种心理疾病,比如45°忧伤的抑郁症以及时不时一半明媚一半忧伤的人格分裂问题。

  《不许时光倒流》读后感(七):错过,时光她不屑置辩

  故事的一开始处于对黄花鱼的怜悯和同情,发展到高潮时对她背叛郑晓云的憎恶。再由这样的厌恶转变成一切明了的理解。

  一直翻到尾页,才察觉到那一颗布满欲望和仇恨的沟壑的心还包裹着一层温暖的外套。至少在这个污浊的空间里她还能呼吸到透明的氧气。即使现实怎样的摧残。

  仿佛看到她在无望中撕心裂肺地哭喊着“郑晓云,你快来救我。”

  听得见她透支全身的气力默念着“郑晓云,我爱你,十年来至始至终地爱你。”

  她的确很过分。物质,趋炎附势,甚至不值得信任。这些她连自己都承认过。

  她也着实地让人足以理解。

  毕竟她的力量如此单薄无力,她的仇恨终有极限。当她看到她昔日毫不留情地摧毁的伤害自己的人和事却在十年后以另一种面目揭开,看到她曾以为的黑暗世界其实温暖如春抑或是最初憧憬向往以及崇拜的完美情节蓦地在眼前轰然倒塌。

  仍然庆幸的是,她也有良知。

  在她剩余的光年里,继续耗尽自己的精力去怀念时光里辗转而去的他们。

  他们都安好,她也尚安然。

  真的希望她并不是真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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