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生活中,有着很多故事,每一故事,都有不一样的哲理,来看看这个故事吧!

1911年,
曾经当过两届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决定再次参选。次年10月24日,他到密尔沃基
发表演讲。就在他登上台准备演讲时,刺客施兰克从人群中冲出,朝他开了一枪。只听“砰”的一声,子弹穿过罗斯福手中的讲稿,击中了他的胸部。他惊诧地摇晃了几下,马上又恢复了镇定。
凶手很快被捉住了,民众
愤怒地要痛打他。
罗斯福一边捂着胸口,一边劝大家保持冷静。台下的人这才注意到鲜血已浸透罗斯福的大衣,叫喊着让他赶快去医院。罗斯福
感觉自己的伤还不至于危及
生命,而此时正是展示硬汉形象的绝佳机会。
于是,他拒绝了人们的好意,站在台上大声地说:“也许你们刚才都看到我挨了一枪,可这点小伤根本不算什么,它甚至不能杀死一只公鹿……”他足足
坚持了90分钟,直到演讲结束才去医院就诊。而此时子弹已陷入他胸部3英寸处,取出会十分
危险,医生建议留在体内。罗斯福
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说:“这样一来,我的余生就将与这颗子弹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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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各家媒体都争相报道了罗斯福遇刺后强忍疼痛发表演讲的新闻,这无疑给竞选增加了砝码,他在后来的演讲中也都要说说自己的英勇之举,但最终罗斯福还是输掉了大选。
在总结
失败教训时,他说:“我原以为自己的刚强值得夸耀,可民众却觉得它更应受到批判和谴责,没人
相信一个不顾惜自己生命的人会有
能力保护好民众。”先
爱自己才能爱别人,连自己都不爱惜,怎么能保护好他人?
编后语:说得对,一个人连自己都不能够去爱惜,那怎么又能够去爱别人呢刚开始是做得到,但一年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呢?这就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