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是一本由[美]威廉·福克纳著作,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88.00元,页数:37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一):喧哗
看评论我可能读了个翻译最差的版本,没看过好的就以为差的是好的,当时不大懂,后来才发现的,外文小说还得上海译文或译林出版社的,翻译都是大家,文字翻译不会有大的漏洞,果麦的书以前确实买过几本,定价真的贵,当初在书店看到《局外人》印的花里胡哨,我就网上正确的买译文出版的,果麦以后估计得弃了,这本书以后有空再去读其它版本,经典无论作者还是翻译者真得经得起时间和读者的考验
大概是前年读过,第一次读意识流,印象是不大好读,各种时间线,作为理科毕业的女子愣是读完了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二):什么是意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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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像白痴讲故事,充满喧哗与骚动,然而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黑人白人,对待他们最好的办法是接受他们对自己的定位,然后随他们去。
他们同时开口,各说各的,又互不相让,争得面红耳赤,本来是绝无可能之事,说着说着变得有点可能,然后是极有可能,最后竟然成了不容辩驳的事实,但这其实是人们谈论愿望时的通病。
看来他们也染上了大人的毛病,一旦遇到故作高深的沉默姿态,便无论什么事情都会信以为真。我想人们尽管常常试图通过言语来自欺和欺人,但至少都认为静止的舌头是智慧的。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三):读《喧哗与骚动》
我读的李继宏版本,没想到有人给的分数这么低。书中将不同时间段的文字标示出来以及齐全的注解、说明都给了我阅读福克纳这部作品以极大的帮助,原来意识流小说是这样子。
第一章是小本的视角,这一章我读得特别难受。因为小本属于智障,只有三岁的智商,他甚至都不会说话。因此通篇几乎是记录别人的对话以及一些不明不白的叙述,读的时候我就像内心被困住了一样,无法说话,谁也理会不了我的意图。我简直觉得这部书就是满纸荒唐言。
往后读便慢慢开朗起来。第二章的视角是小本的大哥昆汀。昆汀在这一天跳河自杀了,真可惜啊。第三章的视角是小本的二哥杰森。杰森做过太多坏事了,读小说、故事是会有情绪在流动的,我读到杰森的狡猾、蛮横时,我很生气。该死的杰森!
读这部小说开阔了我的眼界,原来小说还能这么写。我很喜欢小说通过不同视觉来叙述这种形式,想到以前读过的《我的名字叫做红》和《伪装为独白的爱情》也是如此。我真想说,快丢开那些轻松无营养的书,来读读那些伟大的文学作品吧。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四):。。。
《喧哗与骚动》,福克纳问鼎诺贝尔之作。非常难读的一本书,一本色盲没法看的书。故事主要讲20世纪初没落的旧地主康普逊一家,四个章节虽只写了四天发生的事,但串起了康普逊一家30年的过往。第一节是最为难懂,作者以四弟小本,一个智障的第一人称视角,以意识流的写法,将十四条故事线通过智障混乱的思维交叉叠加。新译本中译者以十四种颜色加以区分,实在是非常大的考验。第二节大哥昆汀自杀那天的经历,昆汀非常脆弱敏感,也是意识流写法,作者为再现一个濒临崩溃之前的思想,经常三四页没有一个标点,过往的事、刺激他的人在脑海中乱飞,营造一种压迫感。第三节是三弟杰森,这是个十足的混蛋,满嘴脏话,心肠恶毒,作者在这一节展示了完全不一样的写作能力,将一个小人的言行举止刻画的生动可信。第四节是家中黑女佣的视角,通过她对康普逊一家喧哗而骚动的半个世纪作一个冷冷的旁观。豆瓣对李继宏这个新译本两极分化特别严重,一半一星一半五星,骂的人说翻的什么玩意,这么难读。其实我觉得还好,我能理解译者,他是想用中文模仿作者意识流写作的神韵,其他两个译本我翻过,读起来顺点,故事流畅点,但这老地主一家神经病的特质,新版这么译也没毛病。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五):李继宏的翻译啊。。。。唉。。。。
我是在高铁站内的书亭里买的,一开始搜豆瓣评分,没有注意翻译与版本,看到九点几的评分想都没想就买了。打开看了之后,看到颜色卡和附注,觉着这个版本还真的很用心,可开心了。正式看了之后,只觉得翻译有点生硬,冲这个翻译实在不值九点多的评分,细看了九点几的版本,才知道译者不同。我不是一个对文字有特别高要求的人,但是这个版本的翻译的文字用语还不如晋江的言情作家。。。。大概小学生都写的比他委婉。
比如第一章的第二句开始的几句:“我看见他们正在打。他们朝旗子走过来,我顺着围栏走过去。拉斯特在花树下的草里找。他们拔起旗子,打几下。然后他们将旗子插回原位,向台子走去。他打,另外那人也打。”
说实话,感觉就像直译,比谷歌翻译出来的好两三个档次吧。 其实这本书也不是不能看,可能我是个别扭的人,耐不住自己的心,就买了李文俊版本,文字不贴了,直接上图。
通过对比,真心觉得李文俊的文字真的好太多了。
六星给喧哗与骚动,两星给李继宏,1星给时间卡,综合一下,三星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六):向意识流文学大师致敬
某天无意中逛书店,突然发现了一本做工精致的精装本,由于市场上每种名著都有很多个版本,我也不知道买哪个好,于是漫不经心随手翻了翻。不得不说,这本书带给我的,只有震撼。
我这个半文艺青年也看了一些书了,但从来没有读到过这种形式的文字,表述新颖,形式独特,阅读吃力。吃力当然不是因为生僻字太多,也不是情节太复杂,而且作者通过令人目眩神迷的创作技巧增加了对文字的理解难度。
作者真的是有点“变态”,阅读期间一度让我怀疑人生,怀疑这是不是一本“精神病人”的杰作。但疯子和天才只有一墙之隔,显然福克纳是后者,用才华横溢四个字来形容都感觉远远不够。比如看到第133-135页,第173-188页,这么长篇累牍的看下来,竟然连一个标点符号都没有,语文成绩不好的人简直不知道怎么断句,老是怕意思理解有误不得不来回反复诵读,更是生怕自己一口气上不来给活活憋死。
第一部分前面四五十页看的特别艰难,只能强迫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吞进去,直到看到五十多页的时候,才领会到了文章精髓、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以及望尘莫及的文学手法。
在第60页前后,用小本的意识流来回穿插达玛迪的葬礼和小卡的婚礼,并且还能保持对话顺序一致,衔接的有条不紊,严丝合缝,真正体现了大师手笔。发自内心的说,写作手法非常高明。同时,也体现了译者和出版方的良苦用心,如若没有颜色的标记、字体的切换、详尽的注释以及特别用心的阅读小卡片,读者根本就看不懂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会觉得前言不搭后语。
第二部分是以昆汀为主要叙述人称,用大量的心里活动加上穿插的意识流来描写他自杀前痛苦压抑的心情。期间写到昆汀坐火车,还有不少当地人文风貌的描绘,表现了上个世纪美国的风土人情,让读者从昆汀的痛苦情绪中偶尔抽离出来。虽然没有十分看懂,但是看懂了七八分便已然了解了作者不是在写作,而是在炫富,炫耀他这种无人能及的文字驾驭能力。对别人来说可能会十分痛苦于对文字的掌控,于福克纳而言却是随心所欲,信手拈来。
这种登峰造极的文学造诣,是后人难以逾越的高山,他创造出的意识流文学对当代乃至后世的影响力都是巨大的,更是对艺术做出了无与伦比的贡献。
整本书阅读完差不多用了我1-2个月的时间,大概是我读书用时最长的一本了。这本书陪伴我的每一秒都是痛苦的幸福。合上书的那一刻,作为一个浅薄的伪知识分子,一个工作之余智斗熊娃抽空看书学习的宝妈,能让我在如此繁忙的人生中还能一心牵挂这部好作品,满足的泪目。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七):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
这本书作者被很多人誉为自己的导师
小说名字取自《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人生如痴人说梦,充满着喧哗与骚动,却没有任何意义。”( “Life ... is a tale told by an idiot, full of sound and fury, signifying nothing”.)
我这次看的版本是李继宏翻译的版本,很多云读着在豆瓣给这版打低分,说不如李文俊版。但是实际原因大体一看不过是因为这版价格更贵。
个人看完还是很推荐这各版本,首先第一章采用彩印,让读者了解第一视角的男主角大脑又游离到了另外的场景。
其次这个译本的注解及其详细,你不必一一查阅,但是对于阅读有些吃力的读者有着很大的帮助。
最后我特别喜欢此译本的很多翻译,虽然没有李文俊版本那么有文艺气息。但是可能更加贴近国内的口语习惯,让此书的大篇幅的第一人称白描和第三人称思考都额外有代入感。比如姐姐凯瑟琳此书译为小卡,班吉本书译为小本。
《喧哗与骚动》也是一本讲述大时代的小说,如同《白鹿原》、《平凡的世界》。但其写作手法令人叹为观止,不知道的会觉得这书到底出了什么问题,随后觉得作者真乃奇才,最后在书看完之后你可能还会再从头看几遍,去感受这本书的魅力。
第一章节特别难咀嚼,因为他是用残障人士的第一视角了白描的,书中的小本30多岁也仅有3岁的智商,他的不能说话,不能分辨事物的逻辑关系,他的思想也无法始终保持集中,会受到外界干扰回想他遇到的往事。
如果这本书第一章节不是彩印,有一个智能表告诉我小本是不是又联想起往事,接下来的段落是再描述他回忆的部分。可能我会读完全书再嚼一遍,去感受第一段其中的各个片段。但是你可能会惊奇为什么这样第一段不放在最后给读者去读。
这本书如果第一段不是小本的叙述,可能后面的几章你读起来又会集齐的乏味平平淡。
所以这本书的写法真的让人惊奇。什么是意识流的写法,这就是。
第一章的结构虽然七零八落,但是读着读着我仿佛也进入了智障的本的视角去看这个世界,他会觉得自己就是中心,一切都是外界在变化而自己没有动。会听到熟悉的姐姐名字就自动哭啼,会对气味,对人那么敏感。
而且XXX的的第一人称写法与我之前读过的有很大的不同,他的描述全部是小本的视觉和听觉,几乎没有任何思考和心理活动。全文个的格式就是他走过来了,他说了什么,他和别人说了什么这类。完全是人物行动的白描,让代入感极佳。
小本的世界没有人能真正理解,即使最爱他的姐姐也不行。
看完第一段我切身感受到,没有任何事能令我们感同身受。我们无法真正完全理解别人的世界,也许勉强包容可以。
题外话这个作者特别喜欢写弱智儿,也不知道他是看过相关的研究报告还是有亲朋好友是这样,为何对此有感。
第二章写昆汀的自杀一日,这一日中间打断文章没有标点符号和分段,好几页整个一页全是字。让你读的过程中感受他自杀前的心理波动和混乱。
后几章也分别应用故事中人物的视角,各种意识流交叉去讲述每个成员在特定日期一日中对这个家族经历的种种回忆。
据说这本书威廉·福克纳只想写第一章上交,但是觉得不够好,结果有写了后面四章。这本书每一章单独看都成立,但是整合到一本书。让这个故事更加丰满,但是依旧保持神秘。
你跟随书中的主角渡过了他们的一日,借由他们的所思所想,去自己架构出了康普先生一家在美国18世纪到19世纪的起落。
书中的主线信息其实不多,无非关键事件被几个人反复描述,但是相信在每个读者脑海,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完整的故事,毕竟伴着次书,我们每个人都学着感同身受了一轮又一轮这个故事。
此书未读,会是爱书人的遗憾,强烈推荐。让书不再单一,一个真正的意识流大师。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八):探索叙述的极限
《喧哗与骚动》
作者:威廉.福克纳,译者:李继宏
总字数:28.2万字
2019年已读字数:28.2万字
读书起止日期:2019-02-07——2019-02-23
三维评分:
趣味:5
美感:7
智慧:7
点评:这部书非常、非常晦涩,如果不是对照译者李继宏提供的详尽的注释和导读(用不同颜色的字体表示不同的故事时间线),我根本就不可能读懂,起码第一部分根本就读不懂。但阅读的过程中我收获很大。我不时惊叹,小说还可以这样写!这部小说整体上采用多角度叙事,不同人物从各自的角度叙述同一件事,如同每人提供一部分拼图,最终拼出事实真相。而微观上这部小说主要用的是意识流。需要重点说的是,福克纳的意识流比普鲁斯特、乔伊斯、伍尔夫的意识流更激进,更先锋,更放纵。普、乔、伍等人的意识流还只是一个人的意识流,福克纳的意识流则是多个人的意识流,而且是弱智者极度混乱的意识流,几页几页无标点的意识流。小说第一部分就是只有3岁智商的弱智青年小本的意识流叙述,此人逻辑混乱,将多个时间线的事情无缝地混编在一起,而且概念不清,很多叙述都不同于正常人,比如这一段:“围栏那边,花丛弯曲的空隙之间,我看见他们正在打。他们朝旗子走过来,我顺着围栏走过去。拉斯特在花树下的草里找。他们拔起旗子,打几下。然后他们将旗子插回原位,向台子走去。他打,另外那人也打。然后他们接着打,我顺着围栏走过去。拉斯特从花树那边走过来,我们顺着围栏走,他们停下来,我们也停下来,我隔着围栏望出去,拉斯特在草丛里找。”这实际上是小本在叙述别人在打高尔夫球,读者只能猜。再如“斜斜的洞里充满旋转的黄色”,这实际是小本在说阳光从屋顶的破洞射入。这种叙述连篇累牍,给读者造成巨大的阅读困难。众所周知,现当代文学相对于古典文学的特点是展示而不讲述(“Show, don’t tell!”),是作者渐渐退出前台,隐藏自己的观点,而给读者更大的自由评判空间。这种风格要求读者有更大的主动性,有更多的判断力。而这部小说对读者的要求达到了极致。可以看出,福克纳在写作时根本就不考虑作品的可读性,他不像是在写小说,而是像在临摹复杂事物的本身,他的目标读者不是大众,甚至也不是文学青年,而是拿着放大镜,充满好奇心和耐心的文学研究专家和文学侦探。我个人认为,这当然是一种文学创新,其价值如同在南北极和珠穆朗玛峰顶这样的极端环境中建房子,有巨大的创新价值。这是在为文学王国开疆辟土,是在探索文学叙述可以达到的极限,但同时这只能是属于小众读者的先锋叙事,不可能被大众接受。这本书与传统经典著作之间的区别就像是南极洲的科考站房屋与纽约帝国大厦之间的区别。这让我想起茨威格对同样是意识流经典的《尤利西斯》的论断,他认为这部书是绝顶天才的疯狂作品,非常有创新性,但并不能与荷马史诗这样的经典相提并论,因为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因而也不值得后人亦步亦趋地跟从仿效。——我深以为是。
角木蛟(本人纯属虚构,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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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哗与骚动》读后感(九):时间是人的厄运
对于这本书是有必要写书评的。
本来想先说一说翻译的事儿,想了想算了,我既不在意也不关心其他人看法,我认为这一本是好的,那它在我这里就是好的。
以下书评。
认识福克纳的过程有些曲折。源自于一年前我在知乎上的一个问题“美国有文学吗?”其实我是抱着虚心探讨的目的问的,因为那时读的欧洲文学较多,欧洲历史的深厚,让我很难理解美国文学点在哪里。结果这个问题招来很多骂,取其精华,大概都表达了同一观点:既然你觉得海明威不行,那你就去看福克纳。行啊,我随即搜索福克纳,不忘卸了知乎。
第一次读这本书对我而言是困难的。尤其电子版没有标注也让人费解。所以勉强读一半还是不得不停下来。第二次读是最近,重读的轻车熟路加上注解,理解起来方便很多。即便这样这本书还是耗费了我很多精力,花了比其他书多一倍的时间才读完。
我不得不感叹福克纳就是福克纳,如今他在我心目中的位置应该在标着“美国文学”那一栏第一名的地方了。
福克纳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他对人物心理以及人物特征分析的非常到位。读第一章本杰明和第二章昆汀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感受。
他们两个同样是混乱的,但是本杰明的混乱更多出自于懵懂,昆汀的混乱却出自于痛苦。通过本杰明的叙述可以看出除了凯蒂和狄尔希以外并没有人真正对他好。拉斯特戏弄他打他,母亲冷落他,他二哥送他去进行阉割手术。但好在他对爱的感知强烈,对痛苦的感知低微,于是在这份叙述里,即便他看上去似乎是最可怜的人,他的故事却不会让人产生过分悲伤的感觉。虽说受过很多伤害,本杰明依旧保持着温驯。就像第四章描述那样,一个温和的狗熊,眼神清澈而温馨。他对痛苦感知的不敏感也多少淡化了这个人身上的悲剧色彩。称得上是某种仁慈吧。
再来说昆汀。昆汀这一章开始让我彻底对福克纳心悦诚服。用波德莱尔的话说就是“大叫一声,随即被战胜。”去年那种“我倒要看看你怎么就牛逼到能代表美国文学了?”的心思荡然无存。通过昆汀的叙述,不夸张说,我对于他的痛苦是可以感同身受的。似乎正亲身经历了一遍他对妹妹不伦的爱和对死亡的迷恋(早在他自杀以前就多次渴望死亡了)。再有昆汀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虽然他思想混乱,依然不难看出文采斐然。甚至会让你在心里感叹“不愧是考上了哈佛的人啊…”哪怕这个人物是虚构的,也足以使你相信,如果他真实存在,能力也够得上哈佛这所大学了。
有一段值得说就是昆汀头脑中忽然闪回的几句话。
“我是这样抱的你原本以为我力气不够大对吧
啊啊啊啊
我是说我喜欢这样抱着你听见我说的话吗我说
啊啊啊啊”
这段他和凯蒂打闹的对话里,甜蜜的画面跃然纸上。随即回忆消失,甜蜜被打破,等待在现实中的只有无奈和绝望。无论以前,无论以后,甜蜜都是不复存在的。正是这段对话,混乱的几行字,对我有如晴天霹雳。正是当我和他一起经历种种这些以后,才有最后跟着他一起产生的绝望。昆汀的人生真是应了波德莱尔那首诗:“我知道痛苦是唯一的高贵,无论人世和地狱都不能将其腐蚀。”
当然,如果只有本杰明和昆汀,那这本书也是不完整的。毕竟本杰明是个头脑混乱的白痴,昆汀脑袋里又只装得下妹妹和死亡。那么剩下的就要由杰森来叙述了,这个狗娘养的王八蛋。
很惭愧,我看杰森这一章的时候情绪一直非常激动,读书时候连“CNM”这种标注都写出来了,可见我真的恨他,恨到失去作为一名读者的理智。引用昆汀对凯蒂情人戴尔顿的一句话就是
“真希望我自己能变成他妈,当年赤身裸体半躺着,哈哈大笑用手紧紧捏住他爸,一直盯着看,看他尚未出生便死去。”
杰森的自私和冷血让人发怵。不光体现在对亲人,他的冷血波及周身所有人,全部是一视同仁的冷漠态度。他心中既无亲情也无爱情,有如一条隐藏在暗处的毒蛇,蓄势待发随时准备伺机而动咬你一口。
唯一可说是杰森的故事大致补全了前两人没说的,杰森这个人关注点更多在于家庭的没落和对自己的种种不公上,对感情方面无太多叙述,除此就只剩下无止境的谩骂了。我说杰森这人也是生不逢时,虽然他确实没什么学习天分(看他说那几句话就能发现,就算卖了牧场他也考不上大学…),但我觉得他这个人…应该很适合去说脱口秀…因为他吐槽起人来真是有一套,看到他说“***幸亏我们祖上没当过什么国王或者总统呢,否则大家全要去杰克逊(精神病院)追蝴蝶了。”的时候,即使努力憋,还是没忍住笑出声。真该死,竟然被这个王八蛋逗笑了,好几次!
第四章的话,站在第三人称视角叙事,依旧充当着补全作用,相较其他章节比较简短。我对于这里感触和波动都不是很明显,除了暗暗觉得“狄尔希真是天使下凡。”以外。
以上就是我想说的。这篇书评里我尽量避开了书中主要内容与情节,站在纯粹个人感受的角度在讲述。所以说到这里也大致要结束了。
这篇小说真称得上是巅峰之作,虽是以我微薄的阅读经历来说。尤其福克纳对不同人物不同表现的写法,在我看过的所有作家里,除莎士比亚外,无人能出其右。
最后老规矩,给大佬下跪orz
《喧哗与骚动》读后感(十):三个版本译文的比较
首先说明,我只是一个普通读者。久仰福克纳大名,读过他的几个小短篇,但从来没有勇气去看大师的长篇小说,担心自己无力读懂。所以,得知李继宏的这版《喧哗与骚动》可以让普通人读懂福克纳,我毫不犹豫地在第一时间下单了。
其实,我还蛮支持用不同颜色标注时间线的做法,因为我就是一个可以先看剧透再看电影的人,用最少的脑力读懂经典,符合我一贯的懒人风格。
不过,遗憾的是,这本书我并没有读得很轻松。一开始,也没太在意,心想毕竟是福克纳,毕竟是意识流,读得有些吃力是应该的。但是,随着文中不时出现“哭个毛”“傻逼”等字眼,我开始好奇究竟原文是怎么写的。于是,我上网找到原著来读,却发现,其实英文原文要比译文好理解得多。
随后,我又找来了另外两个中译本,一个是上海译文出版社的李文俊版本,一个是译林出版社的方伯林版本。对比看来,李继宏的这个版本与前两版有很大不同,孰好孰坏还一时难下判断,但是就个人感觉而言,似乎李继宏老师的中文语感跟我不在一个频道上。
举三个小栗子,大家可以来体会一下。(译文全部选自小说第二部分的开头,方便大家定位。)
读到「时间的队伍」「规模越来越小」,一开始会有点摸不着头脑,总感觉这样表述怪怪的。
来看下英文原文:You can be oblivious to the sound for a long while, then in a second of ticking it can create in the mind unbroken the long diminishing parade of time you didn’t hear.
再来看下其他版本的译文:
你可以长时间无视这个声音,可是一秒的滴答,就足以把你未曾听过的那些时间从脑海里全都调集出来。这时间排成队列,绵延不绝,渐渐消逝。【方柏林版】你可以很久很久都不察觉嘀嗒声,随着在下一秒钟里你又听到了那声音,使你感到虽然你方才没有听见,时间却在不间断地、永恒地、越来越有气无力地行进。【李文俊版】虽然这两个版本的译文也有不如意的地方,但最后一个意群的主语都是「时间」,一个「渐渐消逝」,一个「越来越有气无力地行进」,让人很容易去理解原文的「the long diminishing parade of time」。
而李继宏版本的主语是「队伍」,「时间」作修饰定语,后面的表述也是按着队伍的属性来说,「规模越来越小」,这造成了我初读时的理解困难。其实,像「parade of time」这样表述形式在英文中很常见,比如说「a lustrous cascade of black hair」,我们会说「一头瀑布般亮丽的黑发」,很少有人会将其说成「黑发的瀑布」。
英文原文:Father said that constant speculation regarding the position of mechanical hands on an arbitrary dial which is a symptom of mind-function. Excrement Father said like sweating.
其他版本译文:
父亲说,老是考虑一个杜撰的表盘上指针的位置,是心理功能的一种病态。一种排泄,父亲说,就像出汗。【方柏林版】父亲说过,经常猜测一片人为的刻度盘上几根机械指针的位置,这是心智有毛病的症象。父亲说,这就像出汗一样,也是一种排泄。【李文俊版】这句话是昆汀在自杀前的意识活动,当时他听着钟表的声音,琢磨着时间,想起了父亲说过的话。李继宏可能觉得父亲的话不一定针对钟表,所以译成一种更「科学范儿」的解释,但是从上下文来看,「机械臂」的翻译实在突兀,我不知道「刻度盘上的机械臂」是什么东西,更何况钟表的指针在英文中就叫「hands」。
其次是将「symptom」译成「象征」的问题。一般来讲,我们说到象征,都是一种意义上精神上的联系,用具体事物表现某些抽象意义,比如橄榄枝是和平的象征,被象征的本体是抽象的,很少说「排便是身体运转的象征」,因为「身体运转」是更偏向实体的概念。
原文中「symptom」的本意是「病症」,我们会说「打喷嚏是感冒的病症」,两者之间并非抽象意义上的联系,是真正实在物质上的联系,得了感冒就会打喷嚏。原文的意思也是一种实在意义上的联系,是说思维运转起来就会琢磨时间,所以,猜测刻度盘上指针的位置是思维运转的「病症」。
不过,这里把「symptom」译成「病症」也不妥,因为后面解释说到了「排泄」和「出汗」,这并非是一种病态,父亲说的话好像也没有否定的态度。所以,李继宏没有像其他译者那样翻译成「病态」「有毛病的症象」,但是使用「象征」似乎有拔高原文的意思,其实它只是一种「迹象」、「表征」罢了。
英文原文:Ah let him alone, Shreve said, if he’s got better sense than to chase after the little dirty sluts, whose business.
其他版本的译文:
得,别理他,什里夫说,他是不是傻到去追这些肮脏的小荡妇,跟别人有什么关系。【方柏林版】啊,别理他,施里夫说,要是他光会追逐那些骚娘们,那跟我们又有什么相干。【李文俊版】不知道李继宏老师对「傻逼」这个词如何理解,在我的印象中,它还是一个感情比较强烈的词。如果原文中有moron, idiot, stupid, fool等字眼,翻译成「傻逼」都无可厚非,可是原文只有一个「he」,译文中的「傻逼」会不会有滥用之嫌?
嗯,还有好多栗子,篇幅有限,我就不多说了。总的来说,如果你是一个普通读者,只想读一本语句优美流畅、情感表达充沛的小说,个人觉得,这个版本不适合你。
如果你想更多了解福克纳的小说写作方法和背景知识,这个版本值得一看,因为这本书的注释很全面。比如,它会给你解释「新娘之月」( The month of brides ) 是6月,因为在英文中,6月(June)是以古罗马神话中主管婚姻的女神朱诺(Juno)命名的。而其他版本只是翻译成「做新娘的好日子」「结婚的好日子」等,没有给任何注解。
最后呢,如果你英语已经过了六级,个人建议,还是去看原文吧,真的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