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恶作剧之吻》里,直树曾经说过:“湘琴好像永远都不知道我有多爱她。” 这句话我想了好久,一直没想懂江直树喜欢湘琴的理由。
到现在我稍微理解了,喜欢伴侣的理由决不在于传统普世价值中,大家交口称赞的温柔体贴、善解人意。我喜欢的,是你不小心踩进水坑的笨拙,是你一腔孤勇之下的窘态,是你以减肥为由拒吃甜食的真香,是只被我看见的那部分天真。
《落网》
文丨
1
最后我也没能求婚成功。
我环顾一眼四周,用玫瑰花瓣铺了一路的地板,以及点缀在一旁的粉色蜡烛,还有那个放置在客厅桌上的戒指盒。
想到时一那张素来清和寡淡的脸,被爱情冲昏头脑的我便渐渐清醒过来,时一会喜欢这种求婚才有鬼。
怂态毕现、如坐针毡的我看了看时间,一般这个点儿,时一差不多就到家了。
俗话说得好,三十六计走为上计。收拾现场也来不及,于是我在前人光辉思想的照拂下,扭头便跑出了时一的家。
不就是求婚吗,这次不成还有下次。吹熄蜡烛,下次点上的时候,我又是一条敢爱敢恨的新时代女性。
然而,谁能想到,四十分钟后,蜡烛被时一扔进了储物室,他说下次停电的时候还有大用处。
事实证明,现代生活让人无处可逃,这不,我才从求婚现场逃了,时一一个电话便把我叫了回来。
他说,“你求婚求到一半,人就跑掉了?”
“过来把房间收拾收拾,太乱了。”他说。
我花了十分钟把玫瑰花瓣清理干净,又开始铲蜡烛滴下的蜡油,同时还满怀怨念地看了一眼时一。
时一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从浴室里走出来,用毛巾擦着湿头发,说,“你不要自暴自弃。”
“嗯?”我不解。
“求婚我来求,你别自暴自弃,以为这种事还得你主动。”
时一蹲在我面前,接过我手里的小铲子,潮湿的黑色短发带着一股淡淡的香味,好闻,也让人心静。
他说,“我来铲,你去洗澡吧。”
2
在和时一的这段爱情里,我是最先心动的人。
认识时一,是在书店楼下。那天我去参加一个作家的新书分享会,结束离开时已经是夜里九点,走出书店,天已经是一团浓重的深蓝色,露天楼梯边上点着一盏盏灯,我眼睛忙着看新书,走下楼后,一脚就踩进了路边的水坑里。
这时一包纸巾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沿着往上看了看,便望见了时一。
他大概也是从楼上的书店走下来的,手里拿着一本保罗·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穿着一件黑色风衣,表情淡淡的。
我微微一愣,说了句谢谢,接过纸巾,眼看着他避开那个水坑,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像是在等什么人。
擦了擦鞋,一些顽固的脏印记却仍残留着。我合上书,在手机上叫了一辆车。等车的间隙里,我点了支烟,无所事事地张望着。
大概是才从一场热闹里抽身离开,而这等待又太过无趣。我缓缓几步,踱到时一身旁,“在等人?”我问。
“嗯。”时一回答。
“你常来?”我说,“好像经常在这儿看到你。”
“嗯,常来。”时一说。
我灭了烟,将烟头扔进垃圾桶里,转身退到时一身旁,沉默地在胡乱吹过来的风里低着头。
“再见。”时一忽然说。
走出没几步,时一又退回来,给我递了一包湿纸巾,示意似的看了看我的鞋。
他转身再次离开。
爱情这个字眼太模糊,如果一定要描述这短短几分钟里的心境,大概就像是,一只从胸口离家出走的小鹿撞进了一张用秋风、星星、以及黑色风衣编织的网里。
这要怎么逃得掉。
3
时一时常在书店二楼的落地窗边盘腿坐着,看的书多是经济类著作,很可能喜欢亚当斯密。看书的时候会带一副黑框眼镜,有时盯着书页累了,他便抬头看一看窗外,大概是在发呆,那副黑框眼镜衬得他老实巴巴的,像个木头人。
我不爱经济学类的书,也看不懂。于是便总是寻着一本小说,悠悠踏上二楼,在距离时一不远的地方坐着。这是在时一给我纸巾之前的事情了。
跟时一有了纸巾这层交集后,我便得寸进尺起来,每回见他,便跟他找招呼,摆出一副熟识的姿态,然后行云流水般自然地在他对面落座。
时一一贯是淡淡的姿态,我打招呼他便也朝我回几句话,我沉默着就座他便从书间抬头看一眼我,像白开水一样寡淡,寡淡得自然平常,让人捉摸不透,让人看不出什么苗头。
但我是个急性子,人生境遇里少有等待,一向都是大步向前迈,失落也接受,喜悦就更好。因此,某天我请时一吃了碗书店楼下的关东煮,两串海带下肚,告白便顺口溜了出来。
“其实,我想做你的女朋友来着。”我说。
时一淡淡看了我一眼,说,“嗯,行啊。”
行什么行。我看着时一那漫不经心的模样,明明该高兴,却莫名失落起来。
“我是认真的。”我说。
“我也是。”时一说。
4
他是大学老师,工作之余,最常待的地方就是书店。也因此,我在书店待的时间越来越长。
逛街、看电影、双人桌上浪漫的晚餐这些情侣相处日常,在时一这儿像是不存在似的。我俩周末总是挑着不同的书店见面,他喝咖啡我喝奶茶,天黑了就去吃顿晚餐。
虽然大学老师听起来似乎工作清闲不少,但时一也有忙碌的时候。一般这种时候我都不会去打扰他,反正都是成年人了,自己的伤心和快乐也都能独自消化掉,并不需要总有个人无时不刻地陪着。
“你们这哪里像恋爱啊。”朋友总是说,“你真的喜欢时一吗?”
“喜欢啊。”我说。
“那时一喜欢你吗?”朋友又问。
“......应该吧。”我有些犹豫。
“两个互相喜欢的人,怎么恋爱起来还淡如水啊,完全是朋友模式嘛。”
有吗?我合上书,扭头看了一眼靠在我身上闭眼睡着的时一,他眼下一圈淡淡的黑眼圈,手里的书不知何时搁在了地上。
在书店里约会,还睡着了。
这说明什么,我想了想,说明时一这阵子确实很忙。
朋友模式有怎么样,至少女朋友的名头让我占着了。
5
我很早之前就想过辞职,但真的辞职那天,相比离开逼仄环境的轻松,我竟然感到更多的,是无所适从。
从公司出来,我掏出手机,打开通讯录,盯着时一的名字看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拨通了朋友的手机号码。
跟朋友约了饭,一见面,她便打趣,“怎么,辞职这种事情连男朋友都不告诉,倒是把我叫出来了。”
我狠狠看了她一眼,心里后悔不该让她知道我谈恋爱的事,更不该把时一介绍给她认识。开了瓶啤酒堵住她的话头,我给自己也倒了满满一杯。
辞职后,我便忙着投简历四处面试,好不容易捱到周末,丧气值几乎快要爆表。周六上午,接到时一电话的时候,我还窝在被子里试图避世。
时一说,“要不要去书店?”
我的脑袋一团乱,实在没有出门的心思,便随便找了个理由推脱掉了,埋头便在被窝里晃过了周末。
周一一早,我强打起精神,挤着地铁去参加面试,顺着上班的人潮,心里依旧低落到无以复加。面试时挤出了几个笑脸,总算坚持到了最后,走出公司后,我垂头丧气地往地铁站走,突然就听到了一个男声。
“吃早餐了吗?”
“你怎么在这儿?”我问。
时一把奶茶吸管插上,递给了我。
“为什么没告诉我你辞职了?”他说。
“那你现在怎么沮丧成这样?”时一又说。
“……”我看了看时一手里的小蛋糕,“这是给我的?”
时一打开蛋糕盒,跟我手里的奶茶换了换,见我闷声吃着,说,“你觉得我喜欢你吗?”
我细嚼慢咽,静了一会儿,说,“应该吧。”
“嗯,我喜欢你。不要小瞧我的喜欢,我是可以陪着你一起走下去的人。”时一搂着我的肩,若无其事地朝我扔下这么一句话,语气依旧淡得像凉白开。
我顿住,咽下一团软糯的糕点,侧着脑袋正欲看向时一,却被他的手掰着朝向前方。
6
跟时一求婚的计划破产后,我便乖乖等着他的求婚。
一天过去了,两天过去了,三天过去了,一星期过去了,两星期过去了。一直到现在,我也没从时一那儿看出有求婚的意思。
我扒拉着碗里的饭菜,又看了眼气定神闲吃着饭的时一,合上饭盒盖子,“啪”地一声扔进了垃圾桶。
“饭吃完了?”时一明知故问。
“没。”我恹恹地说,“你准备什么时候求婚?”
“现在你这么防备着,跟你求婚你会觉得惊喜?”时一反问。
“当然会惊喜,我演技很好的。”我说。
时一瞥了我一眼,半晌后,说,“这个糖醋排骨味道不错,要不要尝尝?”
“……”我瘫在沙发上,连个眼神都懒得赏给他,径自打开了电视机。
“那这个呢?”时一又说。
“什么啊?”我眼睛盯着电视机,敷衍地问到。
“蒸蛋。”
“……”
我脑袋里那根时刻预备着被求婚的弦彻底松了下来,“行行行,我喝。”
我心里那只小鹿啊,至今落在那张网里出不来。我能怎么办呢?只好乖乖地束手就擒。更何况这样的人生啊,是真的很不错,连等待都是甜的。
编辑: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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