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小时候玩过斗鸡吗?
就是那种单脚站立,手托住另一条腿,两个人蹦跶着互相碰撞的游戏。我们把它称之为“斗鸡”。
小时候在乡下,不像现在的孩子有那么多的娱乐设备,甚至连买个毛绒玩具想来都很奢侈。于是我们最主要的娱乐活动都是有人就可以玩的,比如过家家,比如跳格子,再比如“斗鸡”。
说来奇怪,虽然我是个女孩子,但在所有游戏里,最喜欢的就是斗鸡。或许是因为从小就有极强的好胜心,而这类游戏的输赢恰好能够激发一个人内心深处想赢的心理。
看似文静的我,唯独在斗鸡这件事上异常亢奋。摔的满身泥,拍拍身上的土默不作声站起来,暗下决心;“明天再来”,回家吃完晚饭后在家单腿蹦跶着苦练平衡;干净衣服出门回来脏的不行,被奶奶骂的狗血淋头,也只是咬着牙不肯说原因。
那时候,在村上我最好的朋友是超超。他跟其他男孩子不一样,甚至跟我都不一样,衣服永远干净整洁。
别的男孩觉得女孩子就该玩过家家,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妈妈说这样的女孩才是好女孩。也可能是他们被我斗鸡的凶狠吓到了,他们总说“你就不像个女孩儿!”
可超超说,他愿意跟我一起玩过家家,也喜欢看我斗鸡。他说,“我觉得你好厉害!”
我觉得他是唯一可以理解我的人,作为交换,我跟他分享了自己热衷于斗鸡的另一个原因:传说,单脚蹦跶的人可以跨越时间。
“有时你没有注意,你的右脚已经走到时间外了。可你的左脚总会跟上,你又走了回来。”
我忘了自己从哪儿看来的这个说法,但却无比笃定地相信。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要跨越时间,可光是“跨越时间”这件事本身就足够让人激动了。
我乖戾的行为总会带来不满,总是会在某个点引起别人的反抗和爆发。
暑假,村上一个小男孩的表哥来玩。他带着表哥来找我,满脸嚣张,我爽快应战。
超超拉着我:“别去了吧。他比你大那么多…明摆着欺负人嘛!”
我摇头,我何尝不知道胜算很小?但,我才不会认输呢。
“可我,今天有话跟你说……”
“比完再说!”
手托住一条腿,另一只脚稳稳站立。
我向前跳去,碰撞,摔倒。
“呵,不过如此嘛。一下就不行啦,女孩子就该玩过家家嘛。”
“别等明天了。再来一局吧。”超超上前应战。
那是我第一次看他斗鸡。他缓缓站起身,拍拍身下的灰尘。托起一只脚,准备战斗。
一下,两下,三下……两个人不相上下。超超的个子明显比那个表哥矮出一截,却显示不出太多弱势。
第五下!
他没有赢,但也没有输!
两个人同时倒地,平局!
“以后,不许你们这么说她。女孩子也可以玩斗鸡。游戏而已,大家都有权利。”他拍拍身上的泥,向我走过来。“衣服脏了,这下我要被爸妈骂了。”他笑。
“爸妈?你爸妈不是一年才来看你一次吗?”我发愣。
“是啊。他们今天会来看我。我要跟他们走啦,去另一个城市。不过不要害怕哦,我以后一定会回来找你玩的。因为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女孩子!”
超超走了。
我变成了彻头彻尾的“好女孩”,做一切女孩子该做的事情,把好胜心和不服气藏在了心里更深的地方。我读很多的书,考最好的学校,去很远的地方,但再也没见过超超。
是吧,生活永远不是小说。年少时候丢掉的人,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回来了。
时间长了,有时候会觉得那好像就是个梦。梦里的我,可以叛逆,可以像个男孩所向披靡。也只有在梦里,那样没有自知之明的我还会被一个人守护。
梦醒了,我依然是那个符合所有世俗标准的好女孩,但不是我喜欢的那个自己。
大概上个学期,在ktv给大学同学过生日。大家喝多了,不知道是一时兴起,还是真的耍酒疯,一男一女突然开始斗鸡。旁边的人起哄,有节奏地喊着
“1!2!3!”
“加油!”“加油!”“加油!”
没喝酒的我,也有些恍惚。透过他们,我好像看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和超超。
有些小朋友,包括你自己,蹦着蹦着就不见了,晃神了。再回来,年纪在他身上从十岁到二十多岁反复横跨,光穿过云起伏不定。
传说,单脚蹦跶的人可以跨越时间。
可我再没有上前了。
青春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