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Loika
1
住在卡玛利亚峡谷的鹰每天的生活都很规律。
清晨起床,先用喙理一理自己帅气的羽毛,把它们好好的梳理到应该待的地方。
再起身打扫,把卧室里的羽毛、厕所里的粪便和吐出的食丸等统统都清理出门,毕竟让这些不体面的东西长时间地留在家里,可不是一只绅士鹰应该做的事。
做完这些,阳光也已经洒进了鹰焕然一新的卧房,蓝天白云,暖洋洋的。这可真是一个好天气不是么?鹰觉得自己差不多可以出门遛自己的兔子了。
喔,是的,它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鹰,它可是有一只宠物兔的鹰。
2
你能相信一只鹰对一只兔子一见钟情吗?当这个消息传遍了卡玛利亚峡谷的时候,正在滑翔的邻居都差点没吓得身体一歪整个掉下去,鹰怎么能豢养一只兔子呢?除非是养胖了再吃兔肉。
鹰也很绝望啊,但它又能有什么办法呢?它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第一次见到兔子的场景。
那是一个让鹰心情愉悦的下午,阳光清澈,微风很适合飞行,肚子很饱,刚刚捉了只很好吃的野鼠,羽毛轻巧,飞起来很是舒服。万事都刚刚好,于是在鹰滑翔的时候遇见一只刚刚好很喜欢的兔子,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它可能是喜欢兔子奔跑时不断起伏的水滑皮毛,仿佛能够流动一样,好像晒足了太阳,储足了清爽的气息,瞬间就触动了它。
它又可能是喜欢兔子柔软的身体,每次当它很轻地抓起兔子,爪子下盈满的柔软触感,就像是清晨时分阳光洒满它的卧房,穿过它的每根羽毛,带来蓬松的柔软感。
它还可能是喜欢兔子黑色的眼睛,这让它想起了自己曾经很喜欢的一颗石子,也是这般黑,卡在爪子里刚刚好,仿佛天生是为了鹰而生的。然而可惜的是,石子在一次清理时不小心掉出了卧房,从此便再也找不到了。
总而言之,鹰觉得这只兔子就是为了它而生的,一切都刚刚好,一切都正是时候。并且它的兔子还非常省心,会自己觅食,会自己打理,每天只要遛一遛保障运动量就行了,一点都不让鹰烦心。
这就是命运的相遇啊。
于是从鹰爪下逃生的兔子便成了一个奇迹,它再也不用担心会被吃掉了,毕竟它可是卡玛利亚峡谷最凶猛的鹰的宠物,谁敢再去吃了它呢?
3
“十八!十八你兔呢?今天是你执勤了啊!”野兔总长大吼着,不多时便有热心群众把野兔十八给逮了出来。
十八沮丧着兔脸:“我昨天打游戏打到三点,能不能别让我去啊……”
“不行!你都让别兔替了你一个礼拜了,上班是你这样的上法吗?”野兔总长生气的冲着十八的耳朵大吼,“这可事关咱们整个野兔族群存亡,哪是你这样想拖就拖的?要是不陪巢外边那位爷玩开心了,咱们以后在这峡谷可就任人鱼肉了啊!”
“行行行,我现在立马就出去了好吧……真是的。”被当着众兔怒骂,十八整只兔简直丧出宇宙。
野兔十二安慰地蹭蹭十八的兔头,安慰到:“没事儿啊,把外边那大爷逗开心了回来咱接着打游戏,话说现在有咱长得差不多的兔两个礼拜轮一次班,大家还都不想去,真不知道当年总长是怎么坚持着一只兔每天都去陪那位大爷玩儿的……“
“佩服,真心佩服。“十八抹把脸,迈着坚定的步伐,出门遛鹰去了。
图片作者:Loi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