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令智办骗牛案
文/赵元波
刘宰是南宋时期的人,曾任泰兴县令一职。
邻县有个人在本县租过一头牛,趁牛的主人家办丧事的时候偷走了租约,以为这样子出租牛的那家人就没有证据要回牛了。是呀,没了证据,凭什么说牛是你家的呢!
牛的主人不服,告了十年,都因为没有租约作证据,又涉及邻县,一直拖延下来,没有进行处理。
刘宰上任后,牛主的儿子又来告状,听了牛主儿子的诉说,刘宰觉得牛主一家确实冤枉。于是就找来两个乞丐,要他们承认曾经偷牛倒卖过,让人押着他俩到租牛的那户家人家里,指认租牛的那个人买了他们偷来的牛。租牛的那个人说:“我的牛是租来的,不是买来的,”乞丐一口咬定这头牛就是他们偷来的卖给那个租牛的人的。租牛的那个人急了,就把租牛的契约拿出来证明牛是租的,不是买来的。(文章吧 www.wenzhangba.com)
刘宰接过租牛的契约,上面白纸黑字明明白白写着租牛的情况,租牛的那个人这才明白中了计,只好把牛还给原主,一起持续了十多年的骗牛案才得以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