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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迭香》读后感锦集
日期:2021-03-13 01:39:3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迷迭香》读后感锦集

  《迷迭香》是一本由亦舒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42.00元,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迷迭香》精选点评:

  ●那羞涩的男孩带着零用钱买的小盒糖果怯生生上门来,因为诚意太过浓醇,那糖的香甜直留在心底直到今天。

  ●总得活下去,总得学会遗忘痛苦,总得自己给自己疗伤。

  ●还可以

  ●感情这回事上,如果怕被伤害,那就全然没有乐趣,假使过分计较得失,干脆独身终老。

  ●刚看了前20页,或许会是个附体的故事?亦或是本我、潜意识释放的故事。一束思维投射到另一人身上,那人痊愈之后,灵光不再投射

  ●这样复杂的社会,恐怕连弗洛伊德都始料未及,为着适应它,现代人当然要采取应变方法。

  ●我做菜时爱放迷迭香,近期又沉迷听夏瀚宇翻唱的迷迭香,又陷79的迷迭香吻,昨晚突然又想读亦舒,发现也有篇迷迭香,花了点时间看完了。亦舒的小说还是上层社会的精英故事,读多了有点无聊,我还是爱世俗故事,更动人。

  ●极具张派遗风。

  ●终于有一本不是女主的男女爱情

  ●我仿似同你热恋过

  《迷迭香》读后感(一):每一个人都会遇见他的露斯马利

  亦舒在《迷迭香》里说:“按着心理学演绎,那种九厘米高跟鞋便是造成女性堕落的主要道具之一。爱那种鞋,就得配相衬的华服,添一个靓妆,再也不能上公共交通工具,于是乎非得出尽手段去觅寻私家豪车,因天下没有免费午餐,所以得付出庞大代价来换。”

所以我喜欢妆容精致长得又漂亮的许世真,真实又那么率真。我感觉她虽然没有文思慧那么妖艳自在爱她的人那么多,但是就是莫名的喜欢她。从作者笔下就可以看出,她一定是个性格极好又很漂亮的女子。仿佛从未经历过挫折,没体验过人生的困苦,一个很温柔的人。像一张白纸,对爱情勇敢又那么美好。从最后一章她想融入到余茫的剧组当一个场记

  《迷迭香》读后感(二):不止于一面—读亦舒《迷迭香》

  这是我第一次读亦舒的作品,从前只闻未看,亦知其惯有的“小资”、“女性”、“爱情”等标签。

  书里写导演的故事,故事亦如演戏。截然不同两种女人间的心灵相通,彼此走进,刹那间带来崭新的世界与爱恨。

  放在今天来看,故事本身已经没有什么特别。亦舒笔下的人物,趋同性强。女人不是娇媚便是清冷,男人不是儒雅便是花花公子。书里三个主要的男性人物,于世保散漫,许仲开纠结,张可立郑重。三个女人,文思慧妩媚,余芒清冷,方侨生理智。这并非贴标签,只是列举书中人物带给我整体的感受。主人公们像上了套,言谈举止皆有迹可循,套路之外还是因为灵魂互感带来的身不由己。

  我们常说小说人物要饱满,不是一个性子一个套固执用到底,饱满是全面和立体,是有明则有暗,有正即有反。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让文思慧和余芒两种截然不同的人惺惺相惜,是不是就代表了两面的交汇与融合?

  故事本身没有打动我,反而是亦舒的遣词造句让我耳目一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在香港生活,且粤语极为接近古代汉语,亦舒的用词简洁克制,短句颇多,紧紧凑凑并立着,画面和节奏却很松。同时因为简洁和克制,文章整体是冷的。读起来,好似山涧小溪抚过心尖,丝丝清凉。

  亦舒爱写美人与飒女郎,亦能讲出“智慧无穷无尽,青春艳丽则有时尽“的话。但我有点贪心,不想做这样的选择题,想要才貌双全好不好?

  《迷迭香》读后感(三):最美的亦舒最动人的文字

  其实特别惭愧,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听说过亦舒这个名字,但是还没有真正接触过她的作品。直到2017年亦舒的小说改编成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大获好评,我才真正关注亦舒个人的作品。我开始看他的小说集《珍珠》《独生女人》《喜宝》等等。一书从小开始就养成了阅读的习惯,12岁开始就能读鲁迅的作品,她酷爱文艺崇拜哥哥及其有金庸古龙等流行小说家并深受其影响。亦舒的爱情观,在她看来是不是爱情至上享乐主义为主,她看来女人应该真正的靠自己,她想通过自己的作品告诉所有的女性同伴们,唯一的出路在于自己保护自己,最有效的自我保护就是养成独立的性格和谋生能力,而她的小说与其他流行小说最不同的地方,是她有强烈的女性意识,只有彻底移除女性,内心深处的依托男性的情节,女性才能真正成为意义上完整的人。而在我了解之后,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亦舒的文字。而我也在她的文字中逐渐找到了自己。记得他在作品《圆舞》中说真正有气质的淑女,从不炫耀她所拥有的一切,她不告诉人她读过什么书去过什么地方有多少件衣服买过什么珠宝,因为她没有自卑感。这段话在我青少年时期给了我莫大的引领,让我学会做一个骄傲的人,不自卑的人。这次我读了她的《迷迭香》,一部很有她风格的言情小说。

  一个普通的灵魂出窍,然后附体的灵异故事,这让单纯的言情小说变得更加有趣,女导演余芒发现自己的记忆里出现了从来不曾经历的事物,因此,她的谈吐习惯、个性嗜好也随之改变,并莫名地结识了“记忆”中的于世保与并仲开二人。一个平日性格硬朗的小女儿,一次偶然,性格突变,衣着艳丽,言谈举止风情万种。这种性格的转变让小说更加充满冲突性,趣味性。其实这是主角在寻找自我也更是发现自我的过程,而作品的名字迷迭香正式主角余芒英文的意义名,我记得一个片段特别有意思,主人公以为自己患了精神疾病而去找精神医生,最后才发现原来自己只是灵魂的改变。很多人他之前没有见过的人,居然第一次见面就能叫出对方的名字这让读者在最开始对小说充满了期待,充满了想象。

  而小说的细节描写也特别的棒,例如“只见余芒一络湿发搭在额前,似顽童,她说我这才知道什么叫做魂不附体”“她奔到水银灯下,还转过身来,朝于世保招手。余芒与她的工作人员统统站在灯火阑珊处”这个画面真的特别特别美,这不仅是主人公找到了自己的人生这不仅是主人公找到了自己更是找到了真正的自己,更是找到了真正自己的灵魂。我想这就是亦舒作品真正动人的地方,常常是她借助人之口说出一些妙言,让人拍案叫绝,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已经讲述了人性的美丑,仿佛就是一面镜子。她的语言犀利,冷静具有一针见血的特点。我想如果你开始阅读亦舒的文字,你就会喜欢上她。

  最后送给大家一句亦舒的名言“珍惜今日,努力将来,过去种种,且忘记它,午夜梦回,如有记忆浮沉,转个身,再睡。”

  《迷迭香》读后感(四):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迷迭香,露斯玛丽,余芒自幼用的英文名,也是文思慧的英文名。

  文思慧,从小父母离异,她在缺乏双亲陪伴的环境下长大,虽锦衣玉食,却心灵空虚。她从一个男人换到另一个男人,许仲开和于世保。最后双方都离她而去,于是她以酒色放纵自己。

  直到遇到了“劳动阶层”出身的年轻教授张可立,她说:“我打算重新生活”、“多年来只会把失望失意推卸在父母身上,太过分了。” 此时思慧的心灵已康复,不幸的是身体却成了植物人。

  余芒,一位小有名气的电影导演。正忙着拍第六部电影,编剧却突然辞行不干,让她差点崩溃。

  是什么让余芒与文思慧有了心灵感应,让她得以把她的故事写了出来?弗洛伊德?潜意识?记忆交换?三维空间以外的神秘我们不得而知。

  最终文思慧手术成功,苏醒了过来,虽失去了大部分的记忆,但也获得了新生。

  余芒追随思慧的记忆,和编剧一起创造完成了电影剧本,然后带领她的工作团队,全身心投入到电影事业中!虽没爱情,却活得精彩!

  这是一本看了之后可以心灵自愈的小说!

  我们大多没有文思慧这么孤独,也不太可能像她这么幸运,堕落过后又幸运得以新生,并收获不离不弃的爱情。

  那么,是否可以学习余芒?余芒所拥有的一切,说是用血换来,恐怕太刺激可怕夸张一点,但讲是力气汗水的酬劳,却最实在不过。

  她活得明白,活出自我。

  十六岁起就立志当电影导演,如果不与光阴比赛,生活没有意义。

  她学会了拒绝,(当章编剧问:你还会用我吗?余芒温和地说:是给新人机会的时候了,我们迟早要退位让贤,给你做一辈子也太辛苦。)

  她足够理智:有职业的女性才不悉寂寞。职业已充满刺激,日常生活中已不屑做冒险家,虽然偶尔有点好奇,但非常懂得欣赏温馨可信的感情。她与心理学专家方侨生把感情问题研究得十分透彻:“感情上,任何选择都令当事人后悔,是不争的事实。”

  她与老板谈判,不卑不亢,坚守底线,亦懂得适当让步,留个余地,他日道上好再相见。

  她的新编剧准备另谋高就,她可以做到马上痛哭一场,摘下招牌归隐田园。人家真有天分要冒出来,按都按不住,枉做小人。

  她是一个光明舒泰开朗的新女性。大多数女性活在男人的世界里,她活在灯火阑珊处!

  旧式女性一生,流泪的时候多,欢乐的时候少。

  我们苦干的时候多,休息的时候少。

  你看,总要代出代价。

  记得看过一个采访节目,王晶说:刘德华是我见过的最勤奋的一个人,如果刘德华这么勤奋都不成功,那一定是老天爷不长眼睛。

  当我们在羡慕一些标杆女性独立、自信、洒脱的时候,是否知道,你在自怨自艾停步不前,人家在努力进步永不停息?

  没有人爱你的时候,你更应该爱自己。努力经营自己的事业,哪怕爱情没再光顾,财务自由的人生却没有辜负你。

  《迷迭香》读后感(五):突然拥有了另一个人的思想

  

如何讲好一个故事

小说有三个要素:人物形象、故事情节、环境。记叙文有六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情起因、经过、结果。

  小时候学习写作文的时候,最开始学习的就是记叙文,后面好像还学习过写议论文,好像从来没有学习过如何写小说。在读课外书的时候,最爱读的一定是小说。小说里最大的特点是以人物中心来讲故事,如何讲一个生动的,扣人心弦的故事呢?我想到了一个词——挖坑,只要在小说的开头把坑挖的足够大,够深;并在随后的章节里循序渐进的填满这个坑,那么这个小说应该就会是一部不错的小说。如果只挖坑不填坑的话,刚开始读的时候觉得好神奇,然而越读越痛苦。我记得读过的那套网络小说的名字叫《盗墓笔记》,一直在挖坑,基本不填坑,直到最后心情极度郁闷。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名女导演,一名深受票房压力,并且夜夜噩梦的人。突然有一天她的性格大变,她的脑海里冒出来一些别人的记忆和爱好,只因她的名字也叫“迷迭香”......

读一个好故事就好像在看电影

  读书最大的乐趣就是,看到的只是文字,脑子里却展现着或模糊、或清晰的画面。读一本好的小说,脑海里形成的画面都是清晰的、连贯的,就连电影转场的画面都好像清晰可见。有时候我也会觉得,有些文字确实很难呈现在荧屏上,因为人物的心理活动用文字表达容易,却很难在荧幕之上展示。

有电话进来,余芒觉得可能是于世保。没想到这第六感并非万试万灵。那边一个娇滴滴的女声怪声怪气地说:“这么快便找到替身了,真不容易。” 余茫当然知道这是谁,不甘示弱,立刻说:“章大编剧,你既然不屑写,快去退休结婚,你管谁接你的棒。” ......

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

  故事的主角其实不是小说的主角,她只是一个躺在病床上的植物人,浑身插满了各种管子。小说的主角有一个英文名字叫“迷迭香”,而故事的主角也叫“迷迭香”。女导演因为工作压力的原因,突然性格大变,脑海里常常在不经意间冒出了另一位“迷迭香”记忆,她借助另一位“迷迭香”的气质吸引了曾经爱过“那个她”的那些人。好像原来另一位“迷迭香”又出现了一样......

  故事怎么讲才能吸引读者的眼球?才勾住读者的思想,让读者欲罢不能?我觉得应该如抽丝剥茧一样,一点点剥开的故事核心的才会引人遐想。就是一句话可以介绍完的故事,一定要分为几句话,一定要从多个人的口中叙述而出,让读者边读边想,又一次次的打破脑海中不断行成的影像。就像现在互联网上的传播的故事一样,如果不反转上两次以上,那么它一定还没有结束,一定还有人会爆出更多料来。

  故事里,两个表兄弟同时爱上一个女孩子,一个沉稳寡言却深沉,一个热烈幽默却轻浮。女孩其实同时爱上他们两个人,她将身体给一个人却将精神给了另一个人。最终,两个男人无法接受这种现状而都选择抛弃了她。原本就内心孤独的她,更加沉迷于参加各种聚会,天天纸醉金迷无法自拔,并且麻醉剂上瘾。最后,当她再次碰到一个爱她的男人后,她决定痛改前非。为了解除麻醉剂的瘾,而用药过猛的她,却成了植物人。

  如果这个故事写成记叙文,就想我上面叙述的一样,寡淡如水,一点故事感都没有;而作者借助书中的女主角突发的性格转变,以及突然增加了记忆,闯入了原来属于故事中女主角的生活里,引出了整个女主角的爱情故事。故事的叙述如同抽丝剥茧,一点点展开全部面貌,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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