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是一本由龚鹏程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简裝本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32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精选点评:
●听龚鹏程教授讲课是一种享受,看他的书就有一点折磨了……
●读不懂咧。。。
●行文思路颇能鼓动人心,观点常有出人意表之处,初读颇具震撼力。但细读之下,就觉得太险。
●读了诸子出于王官一讲。特点是结构清晰,论断明确,多引西方理论及历史作对比。缺点是细节少,大概因为是通识读本吧。
●无用。
●作者就是个迂腐可笑的家伙,而且自以为是地对西方文化进行攻击。对儒家经典和古籍进行断章取义地解释。对于文言文不是很熟悉的人读起来会很费劲。一本骗钱浪费时间的书。
●作者用意是批判现代社会,这也可以,但他是用古代社会作比较,用中国文化传统作武器。这样一来就将中国传统社会作为标杆了,但中国的社会几千年都是在变化,而中国文化的基干是在春秋时代,然后,随着社会的变化,文化也变化很多,甚至春秋时代的文化已经泯灭了很多,就说儒家文化,宋、元、明、清的儒家文化,即使是底层的,也和晋、汉、战国的儒文化不是一回事了。那么龚先生取那个时期的文化来代表中国文化? 即使用春秋时期的文化代表中国传统吧。那请问,现代社会在哪些点上能继承和吸收这些传统,龚先生都没点到。整个感觉,龚先生就是在掉书袋,在卖弄,给人酸酸的感觉。
●视野开阔,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 钩玄提要,阐幽发微,自圆其说,通透! 近几年看过最好的书,今年最快乐的事。 有缘,有耐心,有基础的人读了收获最大。
●台湾人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太偏颇了,可以看看张岂之先生的。
●书名有误导人之嫌,本书所讲的其实仅限于先秦典籍记载的中国文化。作者对中西学的深厚造诣令人钦佩,所论亦思路严谨不乏新意,只是立场难称平允
《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读后感(一):打一星都觉得多
打一星都觉得多…看了孟德斯鸠的那张,不仅对孟德斯鸠的解读没有放到孟氏的历史视域下了解。而且里面对孟氏的反驳恰好显出了自己的逻辑薄弱。
传统文化有传统文化的优秀之处,但是这里面似乎有借着传统文化连带着帝制的优秀并为了提高传统文化diss 现代和mz,这我就觉得很恶熏了。之后翻了翻孟氏十三章的原著,人家明明写得很有道理。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文章出来,其心可诛…
《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读后感(二):一股酸泮气
作者用意是批判现代社会,这也可以,但他是用古代社会作比较,用中国文化传统作武器。这样一来就将中国传统社会作为标杆了,但中国的社会几千年都是在变化,而中国文化的基干是在春秋时代,然后,随着社会的变化,文化也变化很多,甚至春秋时代的文化已经泯灭了很多,就说儒家文化,宋、元、明、清的儒家文化,即使是底层的,也和晋、汉、战国的儒文化不是一回事了。那么龚先生取那个时期的文化来代表中国文化? 即使用春秋时期的文化代表中国传统吧。那请问,现代社会在哪些点上能继承和吸收这些传统,龚先生都没点到。整个感觉,龚先生就是在掉书袋,在卖弄,给人酸酸的感觉。
《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读后感(三):摘录&读后感
从序言开始,谈到“方法”时,提到以西方观点评价中国哲学,就像“用制葡国鸡、烤马加休鱼的方法及口味来要求厨子依其法做武昌鱼”,最后作者表明“我的比较,旨在说明中国文化为什么好……这是我的目的,当然也就是我的偏见所在。“
接着,从人说起,从印度的婆罗门、《佛本行集经》等,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体相学》,到《易经》、《尚书》、《诗经》等,以及西方哲学《知觉现象学》、笛卡尔主义”我思故我在“……
这时做为一名普通读者,生僻字,概念性的内容让人着实犯难。瞬间也理解了”学者“两字,有多恐怖!
无论如何,生吞活剥似地啃下来了,受益匪浅。
其中有一章是”画歪的脸谱:孟德斯鸠的中国观“,分了八个小节,讲得特别细,大量引用其作品《论法的精神 》(书中充斥着各种搞笑的偏见和莫名其妙的黑化)。作者引用原文,并延伸到黑格尔,还有严复《法意》、顾炎武《日知录》。书中做了各个方面的分析比较,虽然大部分内容读不太明白。
只是记下这段话,”不幸的是,这些在传统中国属于基本常识的东西,对西方人或现代中国人来说,或许反而最难理解,而我们要解释起来也很费劲。这是文化差异所造成的无奈,解决之道,大概唯有继续加强沟通,或请大家再回家多读点书吧。“
共勉!
《中国传统文化十五讲》读后感(四):译者说——纠错,批判,吐槽
上月,北大MTI的一位同学找我帮忙翻这本书的第二讲(汉译英),说是一个传统文化外译项目。看到书名,再加上同学这句话:“涉及一些文言文和中国古典文化典籍”,是不是感觉很高大上。而且同学又夸了一通我的“古文功底”和“英文功夫”,于是自然开心地接下了。然而,一个多月的翻译过程也是骂作者的过程。简言之,从我译的第二讲及第一讲最后一部分来看,该书有如下缺点:
1.密集的事实错误、引文错误(常常一页好几处错),让我觉得作者就是在不负责任且没水平地吹水;
2.引文过多,且常常无必要。明显在掉书袋;
3.观点缺乏严谨的推敲,部分逻辑感人;
4.车轱辘话,喜欢用文绉绉的词,常常言不及义。
另外封面书名也该吐槽一下,为什么分行是“中国传统”一行,“文化十五讲”第二行,把“传统”和“文化”分隔开来?明明是“传统文化”的十五讲啊。
下面贴上翻译时做的一些纠错笔记。
21:
所谓“石器时代”、“铜器时代”,是以生产工具 为标准的划分,但玉并非生产工具。作者已经说明这些时代的划分标准是生产工具,而玉不是,然而下面又说:
整个青铜时代(夏、 商、周)瑞玉、祭玉、葬玉之用,其实越来越普遍。故所谓“青铜时代”这样的 称呼也未必妥帖。凭什么这样的称呼不妥帖了?玉不是生产工具,当然不能叫玉器时代了。合着用什么东西用得多,就叫什么时代了?那为什么不叫泥巴时代,水时代,布时代?
礼器为何又多是食器呢?须知兵器、车器、农 器、工器都不可能用为礼器,只有食器可以。礼器不光只有食器, 作者自己都刚说了,礼器多是食器,而不是“都是”。
23:
礼这个字,原本也就是酒醴之豊礼的古字确实是豊,但豊不是“酒醴”之豊啊。豊是指用来行礼的器物,和“酒醴”没有一点关系。请看维基字典:Originally an ideogrammic compound (會意): 壴 (“drum”) + 玨 (“strings of jade”),也就是说这是个会意字,从壴从玨,上面是个鼓,下面是玉,描绘的是一种盛满玉石的容器。
正因特重饮食,故铜器之中食器之繁,令人叹为观止。以酒器来说……斟酒的升、可烫酒的觚……未查到有叫“升”的青铜酒器,只查到商鞅方升,那个是作为量器; 未查到觚有烫酒的功能,都是说是直接用来饮酒的器具,而且看那个形状也不太像能用来烫酒。
23-24:
《淮南子·务修篇》什么务修篇,人家那叫修务训……
孔子曾说“君赐腥,必熟而荐之”这不是孔子说的话,是孔子弟子记录孔子的行为,意思是国君赐给生肉,孔子一定会煮熟了,先给祖先上供。
24:
故《礼运》 说:“中古未有釜甑,释米采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礼运原文没有这句话,这是出自郑玄的注。
故《礼运》 说:“中古未有釜甑,释米采肉加于烧石之上而食之。”许多民族至今也仍停 留在这个阶段。这也太贬低许多民族了吧,难道他们现在还连锅碗瓢盆都没有,还需要在石板上做饭吗?
它和宋代以后发明的炒菜法,都是中国烹饪术对世界的重要贡献。据查,炒菜早在南北朝已出现,于宋时趋于成熟。
英格兰伊丽莎白一世女皇、法 兰西路易十四都喜用手抓,后者还禁止勃艮第公爵等人当他面用叉子。路易十四:1638-1715,勃艮第公国及公爵爵位存在时间:843-1477,请问他怎么管得了勃艮第公爵?
司马贞注《三皇本 纪》说“太昊伏羲养牺牲以庖厨,故曰庖牺”,则竟把伏羲看成厨师了。养牺牲以庖厨,是说伏羲教人们养牲畜来做肉食吃,没说他自己当厨师。
这叫做饮食思维。此种思维并不起于伊尹,乃是中国古代极普遍的思维模式。为什么说不起于伊尹?没有给出证据,只是说是古代普遍的思维模式,但是伊尹活在商朝,公元前一千多年,确实称得上是以烹饪寓治国的始祖啊,你前面刚刚引用的钱钟书也说他是中国第一个厨师哲学家。“古代极普遍”,这个普遍肯定也是在伊尹之后了吧。
作《易》者是观象而立卦作者大概隐约记得易经里有这么个说法,然而原文是“圣人设卦观象”,并没有说是观象了才设卦,而且说的是圣人这样做,不是“作《易》者”这样做。
与“鼎”、“颐”有关者为嗑噬卦。应为“噬嗑卦”
言圣王见此象,即应法象天地,飨荐祖先及上帝。应为“法天象地”
27:
观,坤下巽上,这个卦是讲观天文以察时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ZY1] 的。其 卦辞说“盥而不荐,有孚颙若”,彖曰“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为什么《彖传》要从神道设教来解释观卦的卦辞呢?原 来,观的本义即是观宗庙祭祀。盥,就是“灌”,祭祀时用酒灌地以迎神。荐, 指献牲。孔《疏》云“可观之事,莫过宗庙之祭。盥,其礼盛也。荐者,谓既灌 之后陈荐笾豆之事,其礼卑也。今所观宗庙之祭,但观其盥礼,不观在后笾 豆之事,故云观盥而不荐也”,以荐为陈荐笾豆之事。我认为是讲错了,但终究也仍属于饮食。1. “观天文以察时变、观人文以化成天下”一句是贲卦的彖传,不知怎么用来讲观卦了;
2. “原来,观的本义即是观宗庙祭祀”,未查到观有此本义,虽然说观确实可以指庙宇建筑。而且神道设教和观宗庙祭祀又有什么关系?
3. “今所观宗庙之祭,但观其盥礼,不观在后笾 豆之事,故云观盥而不荐也”,以荐为陈荐笾豆之事。我认为是讲错了,但终究也仍属于饮食。”作者是不是以为陈荐笾豆的笾豆是一种豆类,所以才说属于饮食?(其实不是,笾和豆是古代祭祀及宴会时常用的两种礼器,竹制为笾,木制为豆。)如果不是,而他又认为孔的注疏是错的,那为什么又要引用呢?
4. “终究也仍属于饮食”,很牵强,“盥而不荐”,是说洗了手,但不放祭品,所以说整个卦就和饮食无关啊。
28:
这个卦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上六说“有不速之客二人来,敬之,终吉”易经原文是三人
明夷卦初九爻辞:“明九于飞”是明夷于飞。
井卦初六爻辞:“鸿渐于盘,饮食珩,吉”,象曰:“饮食珩珩,不素饱也。”这是渐卦的爻辞,不是井卦
未济卦上爻辞:“有孚于饮酒…
上九爻辞,不是“上爻辞”,漏一“九”字
对食色之欲的看法及处理方式,是一个民族文化发展中非常重要的部 分,甚至可能是主要的部分。由于对这个问题的处理方式不同,才形成了各地不同之民族与文化。由于这个原因而形成不同的文化,这一点还大概能说得通,但怎么可能是因为这个而形成不同的民族?
神之淑矣,贻尔多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祥黎百姓,遍为尔德。应为:神之吊矣,诒尔多福。民之质矣,日用饮食。群黎百姓,遍为尔德。
引用三句诗,就有三个字不对(我查过,并非因为版本不同)。
道 教兴起后,推本于“贵生”之观念,反对杀生祭神,也反对吃五谷杂食及肥甘醴脂。这种新的饮食观,导致它同时对神要求不再血食,对人要求不再食谷 米喝酒,而应努力食气咽津。这当然是一种改革,但同样显示了以饮食男女 为主要内容的宗教特点。因为这些专讲呼吸吐纳、食气咽津的修道者,跟养生学实无不同。其宗教性,只显示在他们特殊的饮食方法上。1.语病:“修道者”跟“养生学”不是同类对象,不能说二者等同,只能说修道者跟养生者无不同;
2.逻辑:为什么“因为”这些修道者和养生者一样,就说这显示了“宗教特点”呢?“其宗教性,只显示在他们特殊的饮食方法上。”一句更像是在强调道家这些修道者不具有宗教性,意思不是反过来了吗?
33
讨论日常生活之美的,西方哲学文献中亦非绝无所见,如柏拉图《大希庇阿斯篇》即曾借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之口,论辩过身体、动物、器皿、技艺、 制度、习俗美的问题。在引用了一段的讨论《大希庇阿斯篇》后,作者说:“在这里,苏格拉底自嘲…因此他讨论的其实并非日常生活之美”,这……你前面说西方文献中有日常生活之美的讨论,“如……”的后面难道不是举的是讨论日常生活之美的例子?结果引用完来一句,他讨论的并非日常生活之美……那你引用它干嘛?既然要引用,干嘛又在前面说你要引用的是讨论日常生活之美的文献?
肥亦是甘,孟子问齐宣王:“肥甘不足于口欤?”肥是肥,甘是甘啊,甘是味道好的意思,肥甘的意思是肥美、味道好的(食物)啊。
《说文》云“味,味也,六月滋味”,《史记·律书》云“未者,万物皆成,皆言有滋味也”。也就是说,依据汉人的宇宙论,在午时阳气冒地而出之后,未时万物成就,犹如食物已经成熟而有滋味了。是“未,味也”,即未通味,史记律书这个未也是通味。作者理解错误,后面什么午时未时就是自己的附会了。
《周礼》中即设有膳夫、庖人、肉饔、亨人、腊人、酒正、酒人、浆人、醢人、 醯人、盐人等…肉饔应为内饔
35
至于公食大夫礼,乃是大夫间宴聘之礼。公食大夫礼食指主国国君用食礼招待来聘问的大夫的礼仪,从名字上也可看出不是大夫间的礼啊……
对于饮食的内容和做法,也有一些记载,如云“香以东牛臐炙,炙南醢,以西牛胾醢牛鮨,鮨南羊炙;以东羊胾醢豕炙,炙南醢; 以西豕胾,芥酱鱼脍”之类。“香”应为膷,牛肉羹之意。这段引文其实讲的是各种食物的摆放位置,和“饮食的做法”没什么关系。我怀疑作者没看懂自己引的文字——虽然我也是看翻译才知道。贴上翻译:牛肉羹的东边是羊肉羹,羊肉羹的东边是猪肉羹、烤牛肉。烤牛肉的南边是肉酱,往西是牛肉块、肉酱、牛鮨。牛鮨的南边是烤羊肉,往东是羊肉块、肉酱。烤猪肉,烤猪肉的南边是肉酱,往西是猪肉块、芥菜酱、鱼脍。
《周礼》内饔负责宗庙祭祠的割烹煎和 、外饔负责外祭祀作者自己想当然,原文都不查一下的吗?“内饔掌王及后、世子膳羞之割、烹、煎、和之事。辨体名肉物,辨百品味之物。”(《周礼·》天官冢宰·宫正/外饔)译文:内饔掌管供给王及王后、太子的牲肉和美味的宰割、烹煮、煎熬以及调味的事‘,辨别牲体和脏腑的名称,辨别各种美味的名称。
礼,因乎人情而为之节文。这个文,乃是文采、修饰。就像人穿衣 裳,除了遮羞避寒之外,尚有美观的作用。羞耻之意与避寒之需即为人情, 美观则是文采修饰的效果。故礼其实就显示为美。《礼记》中有这样几句 话:酒醴之美,玄酒明水之尚,贵五味之本也。黼黻文绣之美,疏布之 尚,反女功之始也。⋯⋯大羹不和,贵其质也。大圭不琢,美其质也。 丹漆雕几之美、素车之乘,尊其朴也,贵其质而已。⋯⋯醯醢之美,而煎 盐是尚,贵天产也。(《郊特牲》)这段引文并不能说明作者的意思——礼仪是为了美观,甚至可以说与作者观点背道而驰,因为讲的是祭祀的东西从简。几乎可以肯定作者没细读引文,看到有几个“美”字就抄来用了,因为他只引用了带有美字的句子。下面贴出白话译文:
酒酸虽然香甜可口,但在祭祀时却是以寡味的玄酒明水作为上品。这是以味寡为贵,而味寡乃是五味的根本。绣有脯敝图案的织品固然好看,但祭祀时却使用粗布蒙盖酒尊,因为粗布乃是最原始的纺织品。下面一层蒲席,上面再加一层竹席,活人寝卧其上自然非常舒服;而祭祀时只用一层蒲席或者铺上一层庄稼的秸秆就可以了,因为这是神明所用的啊。祭神的牛肉汤不加任何调料,这是以原汤原味为贵。天子所用的大圭不加任何雕饰,这是以其本身的质朴为贵。在车上雕出或凹或凸的图案,并且漆得红彤彤的,这自然好看不过,但祭天时却用毫无雕饰的车辆,这是尊重其朴质,贵重其本色而已……以醋调制的肉酱虽然味美,而祭祀时却把煎盐放在前列,这是因为盐来自大自然,所以可贵。39-40
它援用《老子》第十章之说而 发挥之:昔者容成氏、大庭氏……则是上好佑之过也。应为:好知之过
40
庄子便发挥老子“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之义,说:“古之真人,其食不甘。”庄子则举了齐国另一位善于庖膳的俞儿说:“于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原文为:属其性于五味,虽通如俞儿,非吾所谓臧也
庄子则说列子悟道之后,“归,三年不出,为其妻爨,食豕如食人”(《应帝王》)。不但跟儒家远庖厨的态度相反,亲自下厨替老婆煮饭, 且根本不讲究美食,吃的跟猪吃的一样。理解错误,食豕如食人,意思是喂猪像喂人一样,就是说伺候猪像伺候人一样周到。参考译文:三年反省,在家顶替妻子干活。先是放下丈夫的架子,烧火做饭,干啥都行。后是放下人类架子,饲猪周到,如厨子侍候主人。
谓君王须“食不二味”(《礼记·曲礼上》,又见《哀公问》)《礼记·曲礼上》中没有这句话。
p14在西方哲学中,直到梅洛·庞蒂(Maurice Merleau Ponty)《知觉现象学》才 对此提出批评,反对笛卡尔主义“我思故我在”式的身体观与西方传统偏见, 强调体验之重要:我们因笛卡尔主义的传统而习惯于依赖客体……说出“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会“依赖客体”?不对劲吧?看了英译本为“We have become accustomed… to disengage from the object”,所以应该是脱离客体(而只重思想)。不是中译本的译者错了就是龚先生错了。
15
…用孟子的话说,叫做“他人有心,余忖度之”不是孟子的话,这句出自诗经,孟子只是引用。另外“余”应为“予”
咸卦以脚趾、小腿肚、大腿股、背上肉、脸上肉、口 舌来象喻天地万物,则又是梅洛·庞蒂所说“把身体的各部分当做世界的一 般象征来使用”。作者瞎扯了,强行套联系。并不是以身体各部分喻天地万物,而是说身体各部分出什么毛病预示着什么。
此处摘录卦辞和象传的译文:
咸卦:亨通,吉利的占问。娶女为妻。吉利。 初六:脚大拇趾受了伤。 六二:小腿肚子受了伤,凶险。定居下来,吉利。 九三:大腿和大腿下部的肉受了伤。伤后出行,会遇困难。 九四:占问吉利,没有悔恨。人来人往,实现了赚钱的愿望。 九五:背上受了伤,没有悔恨。 上六:牙床骨、面颊和舌头都受了伤。
“感应发生在脚的大拇趾上”,说明其感应志向是向外追求。虽然会发生凶险的事情,但是只要安居静处,便可以避灾远祸了。“感应发生在大腿上”,说明不能安居静处,自我克制,而是性情急躁,随心所欲地任意妄为;“盲目地跟随别人任意妄为”,是因为它所执意追求的过于低下卑劣了。“内心保持纯洁无邪的态度,就可以获得吉祥,没有后悔”,说明九四爻并没有因感应而遭受祸害;“心猿意马地与朋友交往”,朋友面必然窄,影响也小,不能遍及于天下人。“感应发生有脊背的肉上”,说明其只知独善其身,这样它的志向难免过于浅薄了。“感应发生在牙床、脸颊、舌头上”,说明其只是玩弄三寸不烂之舌而已。
17
例如文学史上第一篇文学批评论著《典论·论文》就说文学创作“引气不齐,虽在父兄,不可以移子弟”,又说“文之清浊有体”《典论·论文》原文这一段虽然确实是讲文学创作,但这句引文说的是音乐演奏,以其比喻文学: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也就是“文章是以‘气’为主导的,气又有清气和浊气两种,不是可以出力气就能获得的。用音乐来作比喻,音乐的曲调节奏有同一的衡量标准,但是运气行声不会一样整齐,平时的技巧也有优劣之差,虽是父亲和兄长,也不能传授给儿子和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