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性侵新闻。
7月5日,四川沙河镇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肖某称自己15岁的女儿失踪了。
事情发生在7月4日下午,肖某吃完饭就出门打牌,留下女儿一人在家,当晚回家后,女儿没在,晚饭时间也没回家吃饭。
他跟老婆只以为女儿是跟朋友一起玩到忘记回家,一直到第二天老师打电话到家里,说女儿没有到学校领通知书,肖某才意识到,女儿失踪了......
据肖某所说,4号中午,隔壁县的陈某奎突然骑电瓶车到他家,问肖某拿到工资了没,接着又随口问他家里有什么人。
肖某跟他说“家里只有我跟女儿”之后,陈某奎就骑车离开了。
经过一整天搜索,7月6日中午,已经遇害的肖某女儿在一间废弃的老砖厂附近被发现。
在此之前,他已经两次因性侵入狱,其中一次还导致受害者死亡。
可就是这么一个屡教不改的性侵犯,在半年前刑满出狱,并且于半年后再次犯下同样的罪!
陈某奎被社会赋予两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可是肖某15岁的女儿,却连一次机会都没有......
2
这几年,关于“性侵”的新闻见过太多太多,因为犯罪成本真的太低了。
2008年,那个性侵7岁女童的禽兽赵斗顺即将在明年刑满出狱。
韩国民众为了阻止他出狱,超过60万人联名起义,强烈要求监狱不能放赵斗顺这个恶魔出来。
想想,一个把韩国逼得必须推出化学阉割法的性侵犯,仅仅被关了12年就被放出来。
而那个被赵斗顺伤害的女孩,一辈子要靠尿袋生活,12年后她也不过19岁,赵斗顺对她就是一个抹不去的阴影。
在赵斗顺入狱后,他的妻子曾多次向法院提交请愿书称:“我老公为人很好,他是喝酒才会做错事。”
那个性侵女童的禽兽被她美化成“会做家务”、“懂礼貌”的好丈夫,赵斗顺出事后,她也没跟他离婚。
而且记者在调查走访时发现,赵斗顺的家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把房子搬到当年受害的女童家附近。
她明知道自己丈夫对女孩造成多大的伤害,她明知道看到赵斗顺出狱女孩会有什么反应。
那么为什么偏偏是女童家附近?
这一切真的是巧合吗?
赵斗顺的妻子光明正大地搬到受害者家附近,是因为她觉得自己丈夫是好人,她脸皮厚到觉得自己家人没有愧对那个女孩。
那个被伤害过一次的女孩呢?
3
《素媛》这部电影我真的不敢看第二遍,因为每次看心里都会很压抑。
看过这么多类似新闻,我发现这些“性侵犯”受到的惩罚真的太轻了。
很多性侵犯,只是关个几年,就能换来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可是那些受害者呢?
她们受到的伤害谁来弥补?
她们心中的伤痕谁能抚平?
如果我是赵斗顺当年伤害的女孩,性侵自己的犯人出狱后住在我家附近,天天在我身边徘徊,我绝对无法正常生活,整天提心吊胆他会实施报复。
为什么性侵事件越来越多,真的是因为性侵犯受到的惩罚太轻了!
4
去年微博上18岁女生陈奕帆发布长文,怒斥自己表哥的禽兽行径。
从小学起,陈奕帆被自己的表哥性侵了6年......
她说,小时候爸妈经常吵架,每次他俩闹矛盾就把自己扔到姑姑家寄住。
同住的表哥,会趁机对她进行猥亵、性侵。
这样的伤害持续了六年,一直到陈奕帆意识到表哥的兽行,她才开始反抗。
这件事虽然过去许多年,但是陈奕帆也因为这些阴影患上抑郁症,甚至有自残行为。
陈奕帆本以为家里人会站在自己这边,谁知道爸妈用一句“家丑不可外扬”就将她打发了。
为什么以往许多“性侵受害者”都不敢为自己发声?
就是因为她们的家人都跟陈奕帆的父母一样,害怕家丑外扬,害怕外人对家人指指点点。
所以很多人最后都选择了息事宁人。
高云(化名)也是童年被性侵的受害者。从小学三年级起,她就被邻居大叔以各种理由哄骗,进行猥亵性侵。
一直到身体发育,生物课教会她“男女有别”,她才知道自己遭受了侵害。
高云跟母亲说了这件事,一开始母亲也很愤怒,拉着她到邻居家里一通乱砸,扬言要报警抓他。
可是高云说,后来母亲没有报警,而且她还让高云不准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因为那个禽兽对母亲说:“就算你报警抓我,我顶多坐几年牢,事情也会闹得人尽皆知,你觉得那些人会怎么看你女儿?我给你五千块当赔罪,保证以后离你女儿远远的,你同不同意?”
高云说,母亲思考了许久,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收下那人渣五千块。
长大后,高云怪责母亲没为自己讨回公道,可是母亲却觉得,自己是为女儿着想,在挽回她的颜面。
可她没想过,受害者的沉默,正是犯人最乐意见到的结果。
这件事已经成了高云的阴影,伴随她十多年,害她患上抑郁症,每天都要靠安眠药才能入睡。
而那个性侵过她的人,听说前几年性侵村里另一名女孩,被女孩家里人告了,现在正在牢里蹲着。
她经常会想:要是当年自己把他送进监狱,是不是就不会有新的受害者出现?
自己的懦弱,终究在间接害了别人。
5
每次有性侵事件发生,他们不是去讨伐犯人,而是在嫌弃被侵犯的受害者“不干净”、“脏”。
很多家长因为这样,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宁愿收点钱了事,也不肯替孩子出头讨回公道,让犯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殊不知正因如此,才助长了这些性侵犯的气焰。
犯罪的代价太低,他们才会有恃无恐。
我看过一个视频,一名性侵犯对着镜头恶狠狠地威胁:“你等着,老子不过坐几年牢,等我出来弄死你!”
他威胁的,正是那个被他性侵过,把他送进监狱的女孩。
六年后,女孩不过18岁,如果女孩没搬家,面对一个性侵过她的犯人的报复,她能招架得住吗?
今年两会的时候,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完善性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
建议把导致女童怀孕、流产、感染妇科病此类基于性别特点造成的严重身心伤害和深远影响的情节,纳入“严重情节”,如此可判施害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死刑。
我真的是举双手赞成。
只有把犯罪成本加重,才能减少性侵犯罪的发生。
加重惩罚,只是为了保护那些受害者。
性侵他人的畜生,
不值得被原谅,
而那些受过伤害的人,
更不应该被二次伤害。
只有犯错的人受到应有的惩罚,
点个“在看”,
支持这些受过伤的女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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