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惊天大案是
发生在2006年的彭宇案:
但老人后来状告自己是被彭宇撞倒。
法官称,彭给老人钱是其将撞人证据(法官原话:非你撞的话,为何送她去医院?)
事情过去12年了,但其产生的影响却远远未消失,反而不断发酵,宛如病灶,潜伏于人心。
这件事既是道德滑坡的标志,还是诸多缺德行为的遮羞布和挡箭牌。
第二个惊天大案是
布鲁塞尔法院的判决
一女子半夜掉下露台受重伤,一男子路过发现,洗劫了受伤女子,又不忍女子伤重而亡,报了警后离开。
经过长达一个月激辩,法庭却判该男子无罪释放。
从法律上讲,不应为其善行而赦免其罪,但如判其有罪,将对整个社会秩序产生极度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