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茹第一次遇见苏锦程,就沦陷了。
他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晃眼的白衬衣,大夏天里没有被晒黑,依旧是唇红齿白,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月牙。
他是小姨的男朋友,比自己足足大了12岁。
14岁那年的盛夏,照例回外婆家过暑假。外婆每天下午,都要去村口姨婆家打麻将,她自然是不乐意去的。
可偏偏那天,她去了。老远就看见姨婆家的小女儿站在门口,身着绿色的丝绸连衣裙,裙角飞扬,齐肩头发烫的笔直,精神洋溢。和她站一起,提着大包小包礼品盒的男人,便是苏锦程。
众人夸他们金童玉女,一对璧人。她扎着乱蓬蓬的马尾,躲在外婆身后,不敢出来。一看见他,安茹就脸红了,从脸颊一路烫到耳根。
幸亏,夏天的太阳那么毒,早已经把她晒得黑黢黢,只有牙齿才是一口白。
她喊了一声小姨,众人忙催她喊小姨夫。她有些臊,有些恼,不开口,就躲在椅子后面。
可她偷偷从椅子缝隙里看他,看他礼貌地给长辈们发烟,回答她们有些刁钻古怪的问题,问起他的工作,他的父母。
苏锦程在房地产公司上班,具体职位,她说不上来,总之是个什么经理。在十四岁女孩的眼里,经理是个了不起的称呼。
她想象着,公司里的其他人看见他时,毕恭毕敬,点头哈腰,称呼他,苏经理。
安茹并不亲近姨婆家的小姨,因为小姨太美,美得不像是乡下的土妹子,就该一直呆在城里。
但这个暑假,她总是粘着小姨,问她作业,拜托她帮自己染指甲,求她带自己去镇上赶集。
小姨也很乐意她的亲近,用好听的声音喊她:“阿茹,快来看这个。”
她总是偷眼看苏锦程,看他在独自走在村上的小路,伫足观察树上的叶子,听叶间的蝉声,有时哼着小曲,脚步飞扬,摘上几朵开得正好的野花,带回来插在小姨房里的杯子里。
他还给安茹随手编过一个狗尾巴草的戒指,戴在手指上,有些大,毛茸茸的扎手。可她开心地把玩一整天,第二天坏了都不肯拿下来。
赶集的那天,原本是不开心的。小姨穿了纯白的裙子,衬得她的肤色更白,肤若凝脂,可她却被外婆穿了一条鲜黄色吊带蛋糕裙。整个人在镜子前,看上去就像是从煤堆里挖出来,熊猫臂黑一块,白一块。难看极了。
她扭扭捏捏跟着小姨和苏锦程,在拥挤的集市里穿行。苏锦程喜欢旧书摊,翻翻这本,挑挑那本,一口气买了好大一摞书。他推推眼镜,不好意思地对小姨说,难得遇上,就买了吧。
小姨嗔怪他,家里的书够多了。
安茹却看得吃惊,原来小说里写男主人公博学多才,文静嗜书,都是真实的。苏锦程让她深深着迷,从他仔细挑书的样子,小心翼翼捧着书的神情,她都看不够,怎么那么好看?
突然,苏锦程像是想起什么,在卖丝巾的摊位上,拿了一条紫色薄丝巾,围在她的肩上。他对着她说:“丫头。送你根丝巾,看你晒得,很热吧。”
小姨过来帮她整理,把丝巾围在她的肩头,打了一个好看的蝴蝶结。她连声说谢谢,可简单的两个字,都变得结巴了。
一路上她回家,感觉自己是缠着彩带的仙女,而苏锦程是她的命中注定。
苏锦程和小姨离开的那晚,安茹梦见了他。梦中的他,踏着七彩祥云,为他披上丝巾,对她说,丫头真美。
她笑着醒来,心想,他一定要和小姨结婚,以后就能经常看见了。
可是苏锦程走后,再也没有回来。
来年的暑假,她迫不及待地到姨婆家,嚷着要和小姨去赶集。可带她去赶集的人,是母亲和小姨。路上,小姨告诉母亲,她和苏锦程分手了。
遇到苏锦程的时候,她14,他26。而如今,安茹已经到了当年他的年纪,26岁。
她从大学毕业,辗转了几个城市,终于在这座临海的小城,暂时落脚。趁着年轻,她还想要多去几座城市。她已经在卡帕多奇亚乘过热气球,去过敦煌,听过西藏僧侣的诵经,在异乡的小酒馆和陌生人吐露心声。
她从一到夏天就晒得黝黑的小丫头,变成喝得了烈酒,走得了四方的女王。
可她从来没有忘记过苏锦程。
小姨结婚了,那个男人一点都不像他,有些矮,有些胖,笑得还很憨。婚后的小姨,生了龙凤胎,辞掉工作,忙里忙外。偶尔在家宴见到,她有些发福,追着两个孩子喂饭。
老一辈都说,小姨嫁的好。她一点都不觉得。如果嫁的是苏锦程,小姨一定不会是家庭主妇,柴米油盐,而是忙时优雅,闲时弄花,连衣裙高跟鞋,睥睨众生。
她幻想着,有朝一日与他重逢,假装邂逅。他应该不记得自己了,这样更好,当年的自己,乳臭未干,如同丑小鸭,如今才是成熟的白天鹅。
她试着交往,谈过几次恋爱,都无疾而终。但凡男人有一丝的瑕疵,她就过不去眼,心里暗想,如果是苏锦程,他肯定不会这样。
比如,男人把袜子脱下,随手一扔;男人亲吻她的时候,太过急躁;男人说了难以入耳的脏话。这些,她都不喜欢,久而久之,就分手了。
她已经想开,成熟的女人不缺爱,缺的是长厢厮守。唯一想要白头到老的男人,只有苏锦程。所以,其他人,能陪她一阵就好。
哭泣的时候,给过她肩膀,寂寞的时候,给过她胸膛,激情的时候,给过她热吻,这些就够了。
她到新公司入职的第一天,就看见了苏锦程。
他换了发型,换了眼镜,白衬衣外还有件深蓝色的西服,皮鞋擦得油光锃亮。
一直以来,安茹只在乎多去几座城市,没有深耕事业。因此,进入公司,也是普通的岗位,周围的同事,闲时都在聊着一些八卦。
苏锦程算起来已经38岁,成家立业,顺理成章。可她打听的消息,却不是这样。
他订过婚,是长期合作的一位客户,但最终没成。客户依旧保持着和他的业务关系,毫不避讳。真是个狠心的女人。
安茹愤愤不平,为什么苏锦程总是栽在女人手里?定然是他过于体贴,言听计从,女人总是柔情男人的软肋。
与苏锦程有过婚约的女人,偶尔会来公司,直截了当,坐到苏锦程的办公室,趾高气扬,不可一世。
安茹深知,公司利益不可儿戏,可这个男人曾经是她的未婚夫,怎么能翘着二郎腿,指手画脚。实在不行,不能换其他人来交接吗?
时间一长,那个女人来到公司的时候,安茹总是没有好脸色给她。可偏偏,很多资料,是在安茹这里过,不得不见。
女人总是一眼看穿其他女人的心思。
那日,办公室没有人,那个涂着猩红口唇的女人,轻蔑地对安茹说:“你是不是看上苏锦程了?”
女人嗤笑两声:“不过是个视财如命的老男人。一个小丫头,至于吗?”
安茹想要反驳,却无法开口。于公,她是公司大客户,不能得罪;于私,她想要替他说,也没有一个合适的身份。
她只好目送着女人离开。
在和甲方的拉锯战中,难免会有些手段,或许不高明,但也不见得有多卑鄙。职场上的逢场作戏,未必就是风花雪雨的一种。
年近不惑的苏锦程,自然是职场老手,一面为公司争取利益,一面要和甲方调情,分手后,当然是落不到一点好处。
她一点都不相信那个女人。
一个月后,苏锦程吻了她,在一次公司的庆功宴后。他端着酒杯走向她,与她碰杯,面带笑意:“你随意,我干了。”
她看出了苏锦程的眼神,他会跟过来的。
苏锦程跟了出来,拉着她到隔壁酒店开房,一进房间,就把她抵在墙上,吻住她的双唇。
他的唇很软,舌头很灵活,挑逗她的所有感官。他捧着安茹的脸说:“丫头,你真美。”
一声丫头,令安茹的心肝颤了颤,仿佛他记起了自己,仿佛他洞晓她深藏的秘密。
如果,时间停留在一刻,情欲聊骚,暗香浮动,就好了。昏暗的房间灯光里,苏锦程眼角的皱纹不再明显,略显松弛的肚皮,也没有那么煞风景。
可偏偏,安茹不是未经世事的少女,她早就在情欲中醉生梦死过,在她长久的思念中,也曾寻找过慰藉。
而不再年轻的苏锦程,已经力不从心。安茹的衣衫还未褪尽,他就草草收场,偃旗息鼓。
安茹的心里掠过一些不悦,又习惯性地为他找理由。或许是喝过酒,或许是最近工作太累,或许是情欲来得太快,无法招架。
两人躺在床上,总要找些话题。
安茹问他:“喜欢什么?旅游还是看书?”
她期望他说,读万卷书,因为她的心里始终有他驻足旧书摊的专注样。
“书看得少,倒是喜欢买书。以前,在乡下淘到挺多的旧书,回城转手,不错的买卖。”苏锦程的话语有些疲惫,却不乏得意。
安茹的心,颤巍巍冷飕飕,连说出的话,都没有温度。
她又问他:“平常喜欢花吗?”
“大男人哪有喜欢花的?”苏锦程笑了,离得那么近,安茹才看见他脸上嘴角眼角全是皱纹,连眉间都是大写的川字。
那个爱看书穿着白衬衣文静的男人,那个会采来野花装点乡野陋室的男人,那个体现入微送她围巾的男人,根本就不存在。
那个人,是她戴着情窦初开的滤镜,自己臆想出来的。
她听见苏锦程问,要不要眯上一会?
她看着眯起眼睛,四仰八叉躺在床单上的苏锦程,可不就是爱财如命的老男人吗?
离开酒店后,她又折返,把房费结掉了。
这个男人不过如此。
盛夏的阳光依旧刺眼,她眯起眼睛能够看见睫毛的阴影,被照射的晃眼的街道,瞬即暗淡下来。
她隐约想起,那年暑假,小姨和母亲抱怨:“苏锦程个混蛋,脚踏两条船,那个女人说陪嫁有车有房,就要把我甩了。我气不过,去他单位闹了一通。工作丢了,女人也没了。真解气。”
那时,她明明听见了。
可她太年幼,竟一下子就忘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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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的情窦初开,一直抱着对儿时初恋的幻想,在过去很多年后再次相见,打破自己的幻想虽然残忍,但是也更容易放下过去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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