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的思绪,也瞬间飘到了我们的16岁......
其实,说起我的16岁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
和好多同龄人一样进入高中校门的那一刻,就暗地里发誓要好好读书,为三年后的高考努力奋斗。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
1
我和他是同班同学,还阴差阳错的成为了他的同桌,就暂且叫他杨同学吧。
刚开学那会儿,杨同学就因颜值出众,篮球还打得好,一度成为我们年级里的风云人物。
不过讲真,刚成为同桌那会儿,我对可半点也不感冒,更没有任何不纯洁的心思。
我想,可能是被他表面一副三好学生,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给欺骗了吧。
我和他除了是同桌,几乎没有任何的交流,本以为日子会这样相安无事的度过,没想到一个星期后他就原形毕露了。
那时候同学之间流行传纸条,英语课上,我正和前桌用纸条热火朝天的讨论着明星的八卦,却没想到被杨同学半路截下。
他轻描淡写的瞄了一眼纸上的内容,然后以一个标准的投篮姿势将纸条扔进了垃圾桶。
被他丢出去的那一瞬间我才反应过来,因为当时还在上课,我只能惊讶的瞪着他。
而他转身对我做了一个鬼脸之后,就若无其事的继续在他的课本上涂涂画画。
我那时候就在想,这个人可真讨厌。
之后的一个月里,他开始变本加厉。
我的课本上会莫名其妙被画上一个卡通形象,摆在桌角的水杯会出现在他的课桌里。
扯发带,故意用笔戳我的手背,背后会出现类似,写着“我是傻子”的便利签。
而我在一忍再忍之后,终于爆发说:“我和你什么愁什么怨,你这么恶搞我,谁要是喜欢你那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2
却没想到过不了多久,我自己就先真像警告说的那样,变成了那个倒血霉的人。
可能是当我每次弯腰捡笔的时候,他都会把手,放在我的脑袋上方以免我被桌子撞到;
也可能是每次去水房打水,虽然一脸不情愿,但他都会顺带把我的水瓶打满;
可能是他想和我安利周杰伦的《晴天》时,一脸急切想让我立刻听的可爱模样;
其实,我一直都没机会告诉他,其实《晴天》早就听过了,毕竟周杰伦也是我的最爱。
但对他确认动心的一瞬间,我还是记得清清楚楚的。
那一天班上的男生打闹,将课本扔来扔去, 一不小心打到了我的头上,那个男生非但没有道歉,还假装什么都没发生的将书从地上捡起来。
于是他快步上前拦住那个男生,并大声的让他向我道歉,他们还因为这件事,差点大打出手。
没想到平时高高瘦瘦,满脸书生气的他,关键时刻竟然会如此man,顿时觉得他整个人都散发着光。
从那以后,我发现我好像真的喜欢上他了。
3
于是,我像所有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样,开始时刻注意和他有关的一切。
我发现他走路的时候手喜欢插在口袋里,现在看来那样走路真的有些装,但那时候我却觉得酷极了。
他最讨厌的课是语文课,所以他经常在语文课上趴着睡觉,他睡觉的时候习惯把脸朝向右侧。
每当这时候,就成了我的专属福利时光,我就可以趁他睡觉的时候,放下所有的小心翼翼,仔细揣摩他的样子:
有时我也会情不自禁地用指尖触摸一下他那双修长的手,有些微凉的触感,不,我根本还没来的及感受,就已经快速的把手抽回来了。
我还记得,我专门挑了一个好看的本子,认认真真记录和他有关一点一滴。本子里最多的还是他的名字。
他的名字我写了不下千遍,一共有十三划。
为了能多和他搭上联系,我当时差点要求我妈给我改一个十四个笔划的名字,这样我们的名字笔划就能凑齐一三一四了。
喜欢他这件事像是我寻了好久的礼物,在那一瞬,我便知道我找到了,而我只敢把它小心翼翼的揣在怀里藏好,胆小怯懦又满心欢喜。
学生时代,恐怕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偷偷把喜欢人的作业本和自己的作业本放在一起了。
为了能名正言顺把杨同学和我的作业本放在一起,一向学渣的我,竟然毫无畏惧地竞选了英语课代表。
更没想到的是,英语老师为了不浇灭我对英语的热爱,竟然还让我成功当选。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终于可以光明正大把我和杨同学作业本放在一起了。
并且还能每天在学生名单上,把他的名字后面打上勾,仿佛那一刻他只属于我一个人。
4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流逝着,不知不觉就进入了高二下半年,而我对杨同学的喜欢却有增无减。
直到有一天,我在我的书桌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上面是熟悉不过的字迹,写着:“明天来看篮球赛吧”。
他可能以为我是第一次看他打球,其实不是。
每次体育课我都会拉着一众好友坐在不远处聊天,但我的心思早已飞到了对面篮球场。
看着杨同学矫健得要飞起的步伐,干净利落的扣篮,就连头上掉落的汗水,都感觉散发着性感的味道,真的A爆了。
上网查了好久情书的写法和一大堆表白的句子,也都好无头绪,总觉得表达不出我对他的喜欢。
于是我就把他最爱的那首《晴天》的歌词抄了一遍,在最后加上一句:
然而,那封情书最后也没送出去,我反而把它弄丢了。
那天篮球赛,是我陪着他一起去操场的,临上场前他把衣服脱了递给我,嘱咐我好好抱着。
我表面故作镇定的点了点头,只有手上紧紧拽着衣服的动作,暴露了我内心的忐忑和兴奋。
果然那场比赛,他用我最喜欢的投篮姿势,赢了好几分,最后毫无悬念的赢了比赛。
那个学姐喜欢他,是人尽皆知的事,有好几次我发现她行踪可疑的跟踪他。
学姐站定在他面前,把手中的水递给他,大声喊着,杨XX,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啊。
瞬间他俩就被身边的同学团团围住,并且大家都开始兴高采烈的起哄,甚至有人在喊亲一个。
我一个人不知所措的看着眼前的事发生的一切,然后趁眼泪还没掉下来,就赶紧跑出了操场。
却忘了手里还有他的衣服,伤心之下,我随手扔在了校园里某个不知名的长椅上。
那天我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哭了整整两个小时,还一直自我安慰,他和学姐其实挺合适的,至少应该比我更配吧。
我还想了好几次要把他的联系方式删掉,就差按下删除键的那一刻我就怂了。
我是真的舍不得啊。
就算他有了女朋友,我也不忍心就这样把我用一整个青春喜欢的人,就这样用一键删除的方式抹掉。
那就当作若无其事吧,至少还可以维持当下的同学关系。
所以我需要赶快,把那封情书毁尸灭迹,却发现它不见了,怎么也找不到。
5
如果不能马上就忘了他,那就离他远一点吧,当时傻傻的认为,时间和距离会消磨掉我对他的喜欢。
于是,我一门心思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可是我发现我还是习惯听课听到一半,眼神不自觉地就落在他的身上。
随手打开的每一页书都能看见他的名字,就连他平常爱喝的可乐,我也会在去超市的时候顺手买上1瓶。
那时候最流行的还是QQ空间,于是同桌结束后的日子,我基本上每天都会习惯性的点开他的空间反反复复刷几遍。
为了能心安理得的偷看他的空间,我还专门充了黄钻,只为了删除掉每天我来过他空间的痕迹。
就这样我们一直到了高考结束,最后一天拍合照的时候,我还是按耐不住想离他近一点的心而站到了他的身边。
6
不知道,是不是命运的安排,高考结束后,我们居然被同一所学校录取,虽然他读的是我们大学里最好的专业。
而我只是服从调剂,读的一个冷门的专业,但只要和他能在同一个学校就已经很开心了。
开学新生大会那天我远远的就看见他了,他向我招招手,开心的朝我跑过来。
哟,这不是南风同学吗, XX大学欢迎你啊,很高兴能和你再次成为同学呀。
我表面很镇静,其实内心早就一阵狂喜:“对呗,老同学,今后咱们就相互照应吧”。
每次都会在我下课后,假装和我偶遇,然后一起去吃饭。
家里送来的好吃的,也会以自己吃不了为缘由,通通给我,并且发现给我的都是我平时最喜欢吃的东西。
看到有男生追我,他也会故意和追我的男生说:
不过这样也为我挡了几次烂桃花。
不过我在大一下半年,还是谈恋爱了。
没错,对象就是这个让我欢喜让我忧的杨同学。
他向我告白的那天,是他的生日,他说自己在外孤身一人,没人陪他过生日很孤单,就让我和他一起过。
我虽然表面嫌弃,但还是很开心,至少他那么重要的日子,还想着和我一起过。
但真到了那天,似乎一切都很平静的进行,我们一起吃了饭和蛋糕,然后一起看了一部电影。
只好买了一部青春文艺片的票,看到一半的时候,突然听到他开口说:我们在一起吧。
我当时完全懵掉,只看他一把拉过我的手,从放映厅走了出去。
然后便听到他说:你不知道吧,其实我已经喜欢你三年多了。
还记得做同桌时,我故意刁难你,其实因为我想引起你的注意和你有更多的交集。
我让你看我的篮球赛,是想让喜欢的人看我最帅的样子。
却没想到比赛结束后你就不见了,只在操场旁看到了你扔在一边的外套,当时我都快气死了。
一直等着你给我道歉,却没想到你第二天你搬走了,连同桌都没得做了。
从没见过你这么无情无义的人,我当时就下定决心再也不理你了。
我要和你考同一个大学,于是我偷偷趁我班长的职务之便,看了你的志愿表,就这样和你上了同一所大学。
南风,我是真的好喜欢你啊。
我说:好,我们就在一起吧。
就这样,我和杨同学走在了一起,大学毕业后,我们结婚了,他也从我的杨同学变成了我的杨先生。
你没猜错,杨先生就是送我泛黄信当作结婚纪念日礼物的老公。
而那封信,就是我曾经找了半天也没找到的,我给他写的告白信。
于是我想问老公,这封信是怎么回事,由于太震惊,只说出口了:“你......你......”
还没等我说完,只听杨先生说:“傻瓜”。
不过,对我而言,从哪里得到的并不重要。
我只知道,这封信里写着我和他最爱的那首《晴天》的歌词,以及我写的一句话:
从前,从前我真的,喜欢了你很久,希望我们永远不说拜拜。”
我知道这也是他对我爱的宣言,我们也会一直爱的很久,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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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看了这篇推文,真的很感动,想起了自己曾经学生时代,暗恋一个人的心酸。
不过有多酸,就会有多甜。
也愿看到这篇推文的小可爱,所有暗恋的一厢情愿,都会变成双向暗恋的两情相悦。
我和你,也最终都会如愿变成我们。
THE END
如果可以,让我成为你的有可能
不想吃苦,想有人疼我入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