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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9-25 03:52: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10篇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是一本由刘庆邦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30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一):总感觉缺点

  生在豫东、沈丘的刘大爷好像没有太多方言作品

  他们每个人都装有一肚子女人故事,而且津津乐道矿工们常年在沉闷阴暗的坑道里劳作,对于他们来说,最值得珍爱的莫过于女人,而最可恨的是,当他们在地底下挥洒汗水时,人家地面勾引他们的老婆,说实在的,谁都有这个担心。因此,他们对这方面的事特别敏感特别关注。哪个灯房姑娘品行不端,谁家老婆偷汉,某干部是玩弄女性的老手,镇上那个“白母猪”最近涨价了,等等,每天都有新鲜话题,而且谈起来兴高采烈,一阵阵发笑。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二):短篇王的短篇经典

  第一次读刘老师的书,是还在读研的时候,当时一种奇怪的感觉,这样一些日常的生活中小事,也能写成小说,而且还写得这么好看文笔这么美。

  从此后开始图书馆借刘老师的书看,真是越看越上瘾,后来把他出的所有的书都看完了,连一些评论他的作品的评论集也看完了。从此迷上了刘老师的东西,尤其是他的中短篇小说。

  刘老师的中短篇小说一直是获奖热点,获得过鲁迅文学奖、老舍文学奖等大小奖项二十多项,是有名的获奖专业户。

  他的短篇小说炉火纯青语言风格承自沈从文、汪曾祺、林斤谰等短篇名家恬淡平和中传达出意蕴,耐人咀嚼。

  这本书是很多当代名家对他的短篇小说的点评的结集,有他的作品,也有很多名家的点评,喜欢文学的很值得一读。

  刘老师在圈子名气很大,但在圈外很多读者还不是很了解,我曾把他的作品推荐给身边的很多学文学专业的硕士博士,这些原来不是很熟悉刘老师的,后来都成了刘老师的粉丝。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认识刘老师!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三):刘庆邦《走窑汉》

  刘庆邦的短篇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好看。既然“好看”,那就说明他的故事讲得引人入胜

  刘庆邦的短篇可以说是呈现两种不同面貌。一种如《走窑汉》《血劲》,写的是地下,煤窖的黑暗世界,风格冷冽干脆;一种如《鞋》《外衣》,写的是地上,乡土人情世界,风格温润美丽

  《走窑汉》发表于1985年,可说是刘庆邦的成名作。我觉得,这个小说把短篇小说的能量发挥到了极大限度

  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

  马海州的妻子小蛾被矿工队长张清玷污了,马海州用刀子刺伤张清的胸膛,获罪入狱,在狱中救人立功,提前释放,回到矿场。

  这是小说叙述过程中的回忆交代,是这个复仇故事的原因。小说的开始是,已经出狱后的马海州同张清一起下井。看他是怎样复仇的。

  在下矿井劳作时,马海州时时跟着张清,也不说话,甩都甩不掉。他身上总是带着一把刀子,不时拿出来把玩。他的复仇,不动声色,却光明正大,用这种持久威胁来摧垮张清。下了班也是,马海州和小蛾一起跟着张清。每天都在张清的楼下喊:“张书记。”他喊一句,她喊一句。在一次下矿井工作时,张清的场子塌了,他被活埋,在他附近的马海州却是奋力地把他救出来。张清以为有和解的希望,就拿酒到马海州家酬谢,马海州不让进门,又叫小蛾过来,小蛾把张清带过来的酒直接从门里扔到门外,酒瓶全碎。那天晚上,马海州和小蛾来到张清家,马海州拿一个薄铁片在张清脸前,张清就是趁马海州不在家用那种铁片开了他家门玷污了小蛾。

  在这个,没有任何肢体冲突的复仇过程中,马海州施加在张清身上的都是精神重压,张清终于在这个晚上,疯掉了,也可以说是,被逼疯了。几天后张清跳窖自杀。也是在同一天,小蛾跳楼自杀。

  人物丰厚的可解读性。

  首先来看小蛾。她被张清玷污后,决意要自杀的,但是丈夫马海州刺伤张清被抓走时说:“田小蛾,不许你死!”然后,小蛾经受了诸多的羞辱,比如被人扔瓦块,门上被挂破鞋。她都忍下来。丈夫马海州在狱中时,她辛苦种地,收获比别人多的粮食。“这个女人身上的补丁越来越多,人也越来越瘦了。”——清苦生活。原来她都把钱积攒起来,马海州出狱,她给他一个砖头似的布包,里面是大大小小的票子。马海州并不稀罕这钱,冷冷地说:“我以为你早不在人世了呢。”从此,马海州对小蛾,是一种爱恨交加的态度。爱,就是最开始那种浓烈爱情,挥不走的爱;恨,因她是被玷污之人,这是他心头抹不去的阴影。于是,小蛾就成了他,爱愈深恨愈浓的心结。而小蛾,就这样承受着,那炽热的爱,和浓烈的恨。这些扭曲了的爱和恨。他帮着丈夫马海州复仇。张清跳窖自杀,小蛾随即也跳楼自杀。——如此丰满的人物形象,她身上的人性能量,也只有小说可以字字珠玑刻画,一旦用具体词汇来形容,就毫无分量了。

  小说的结尾,也就是最后一段,马海州听到小蛾跳楼自杀的消息时,是这样的:

  “马海州呼地站起来……可是,他又坐下了。”

  ——无疑是经典有力的结尾。故事讲完,戛然而止冷静干脆。人物性格心理得到照应和超越

  来看怎样的照应。小说里写了几笔马海州从前的状态:那些天,不到临下井的前一刻,马海州绝不离开妻子,匆匆离去,往往半道上又匆匆返回。那时候,“他们幸福差不多每天都要落泪”。说明马海州从前是柔肠百转的一个汉子。妻子小蛾遭玷污,他入狱。出来之后,必定不再是从前的他。他一心想的,就是复仇。他的复仇,不是对敌人肉体上的伤害,而是精神上的折磨。他在这复仇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冷静、耐心执着、果断都让人钦佩到感动。小说还写了一个细节,一个工友家里失火,什么都烧没了。马海州二话没说,一把甩给工友两百块钱。他的慷慨仗义,又是让人钦佩的。于是,在这样一个可以称得上是侠骨柔肠的汉子身上,他要做的事情却是复仇,是把一个人逼死。他心里装着的,是再也无法找回的爱情,是满满的恨。这个人物,也让人心同情心疼了。

  再来看结尾,小蛾死了,“马海州呼地站起来……可是,他又坐下了。”——再多的阐释,都不及这几个字的力量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走窑汉》,选自《刘庆邦短篇小说选》,作家出版社2012年1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四):短篇王=重视关节技的太极拳

  知道刘庆邦是通过王安忆——我对王安忆很满意的一点就是她对与她同代的作家的点评里,史铁生、张承志总是名列前茅。看了她转述的刘庆邦的小说《玉字》,我觉得很有必要读一读这位作家——其实这故事非常像我以前最早解除心理学时看到过的一则故事,说的是两个盗贼联手作案无数,警方根本无法破案。后来心理学家出了个主意,让各新闻媒体在播报他俩犯罪时刻崇拜其中一位而嘲笑另一位,结果几周后,那位被媒体故意奚落的一位在单干时被活捉了,而他的搭档早就死在他的妒火之下。而刘庆邦的小说比这个故事更加惊心动魄,因为它的背景变成了男权气息沉重的华北平原,因为它染上了复仇色彩——而且是女性复仇。写到这里我不得不把这小说和王安忆的《姊妹行》并提了,它们都展现了北方汉族女子令人惊叹的那种坚韧倔烈。我承认在现实生活中,这份厚重会被一口口痰、一声声骂娘稀释,直到最后还原成粗俗附属品,就像包租婆那样成为一个不令人厌但也很难使人敬的角色,而这对于张承志的理解者如我是不能接受的,但在小说中,叙事的限制使得这一切世俗因素都消失了,干净纯粹的玉字保留了——或者说是被创造出来了。

  我以为作家出版社的这本《刘庆邦短篇小说选(点评本)》里作品相当有质量,但有质量的点评却少多了。一个显而易见事实就是,像《到处都很干净》这样一篇分明反映“三年‘自然灾害”的小说,作家由于体制缘故不敢明说,而那起劲评论家居然也同样不明说,最可气的是又装出一副“你懂得我想说啥?可我还是不说了”的欠扁姿势

  刘庆邦出身农村,又在煤矿里干过,自然这两方面,尤其是两者的交集为他提供了最多的素材成就了他最好的作品(如标志性杰作《走窑汉》)。我觉得刘庆邦似乎特别擅长、也无惧于写北方汉族中国农村人的性。我深深惊讶于其在婚后的开放:这还是自诩为华夏正宗的后人么?孔孟之道都他妈死哪儿去了?真的是从“安史之乱”以后河北藩镇割据开始那片土地就开始了“非汉化”么?固然《梅妞放羊》写的是性意识的觉醒而且很美,但其他就未必了。如果说《到处都很干净》中把性用来交换活命下去的粮食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冲喜》里公公的爬灰呢?尤其是《双炮》这样一篇从标题就有强烈暗示的小说中,双胞胎哥哥的妻子为了尝尝双胞胎弟弟滋味儿而撺掇丈夫冒充弟弟睡了弟媳呢?其实未必都是北方中国汉族农村里的性,刘庆邦也写了一些北方汉族中国城市的性(如《人事》、《丹青索》),同样充满了这种随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些写北方汉族中国农村随意的性的时候,刘庆邦还保留着“一篇写一件”的密度,而到了写北方汉族中国城市随意的性的时候,这个密度就大大增加了,如《人事》一篇,就一篇写了好几件。这到底是市场经济带来的还是有其传承还是兼而有之,我还难以作出判断

  我曾在读完李锐《厚土》和《无风之树》后感叹吕梁人在性上的混乱,但那都是为生活所逼,但到这里我想要再表达意思已经脱离了对刘庆邦小说的评价:我深切地知道了真的,所谓“中国”所谓“汉族”并不是什么“文化认同”的统一体,而根本就是运用历史拼凑起来的而已。

  鉴于矿工大多是从农民中征集,所以身上自然不乏农民本色,而在进入了城市(像这样因矿而起的资源型城市在中国不计其数)后,这种身份转换带来的纠葛自然涌现,最突出的就是其与在农村时定亲姑娘——自然还是个农民——的婚约是否还要执行,因为中国严苛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探出了它狰狞爪子国家只是把男劳力调进了城市(准确地说是未来的城市),却拒绝调进其妻子。《鞋》和《西风芦花》两篇可以看做是同一个故事从女男双方各自叙述的版本。这两篇无论哪一篇,我都觉得比莫言《白狗秋千架》要好。《走窑汉》这个阴狠的故事讲到底也是这样的底色。然后才是文化差异带来的或悲或喜冲突。刘庆邦的特点是他在描写这类冲突时,不在理的一方往往不是还停留在农村的女方,反倒是进了城的男方。《信》里的妻子之所以对初恋情人情书念念忘怀并不是还念旧情,而是那给她一种被放在心上的感觉——谁规定了农村姑娘就不需要情感上的呵护?《外衣》里的丈夫在圆房一事上的无能——不是性能力的无能,而是对女性心理把握的无能,而这种无能又来自于可笑的城市教育

  中国诸多资源型城市大多具有相同兴衰史,就是六个字:因矿兴,因矿败。 但这显然是一个太笼统的、类似于“纳粹集中营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式的描述,其中的苦痛,尤其是其给那些矿工带来的苦痛却无人关心。所幸刘庆邦为我们掀起了这一角。《美发》一篇从染发这个细节引出了下岗矿工(之所以下岗是因为私人小煤窑,使得原来预期产量七十年的国家大矿不到二十五年即告罄)遍地出卖劳动力养家糊口,却由于已到中年、又依然不肯作假而揽不到活儿困境——刘庆邦给了一个令人叫绝很有力度却十分轻巧的结尾:他剃成了光头!《别让我再哭了》介入了一个至今仍云山雾罩领域:矿难补偿。故事的主角是一位擅长哭丧、因而很能处理矿难的工会干部,他在处理一位曾经历过一次矿难却大难不死的矿工父亲为了让自己在家待业的一双儿女能得到矿上对因公死亡矿工子女照顾性用工政策所以主动选择死亡中发现了自己父亲当年的影子。《大活人》则从一位矿山附属学校退休老师带人托管一个小孩儿——这个取名为“干部”的小孩儿本身就暗示了她可能是妻子和托名办城市户口的干部的后代,即《走窑汉》底色的另一种也许要可能得多的结果——却从此杳无音信,从而带出了矿工工资微薄,改行贩毒、矿工妻子进城陪舞的社会现实。

  就我所见,这集子里最好的三部作品当是《玉字》、《走窑汉》和《血劲》,尤其是《血劲》,前两部如此烈性的小说都没有让我一震,但《血劲》做到了,同样是杀人报仇,它光明磊落,甚至可以说得上辉煌。这小说底色要比《走窑汉》复杂得多:妻子与人私通且不知悔改尽人皆知,丈夫只能在同事面前逞威;可妻子当年是受了国家鼓励才和家里断绝关系嫁到矿上的,想工作又安排不上;妻子和姘夫都被杀死了,脑袋被砸得粉碎——这力气暗示了杀人的是个矿工;杀人的并不是丈夫,而是他的同事,原本该娶她的人;杀人的在杀人前和妻子和姘夫都认真恳谈过一次;丈夫被捉走那一刹那高喊“人是我杀的”就不再是人前逞威,而是为了保护为自己、也为了保护矿工这个群体而出头的同事了;丈夫叫“雄”,同事叫“木”,偏这俩形容词做人名;杀人前,雄很木,木很木;杀人后,木很雄,雄很雄;真的,读到结尾那句“所有的矿灯都照向他”时我的心剧烈震动了。

  刘庆邦并不是不能写城市题材的小说,比如《人事》、《丹青索》、《城市生活》都是,尤其是《城市生活》,从城市生活很小一个细节的给自行车挪窝出发,极好地把握住了城市人闭塞却又不甘闭塞从中赋予意义的困境。随着中国日渐城市化乃至与绅市化,这类作品将越来越重要,但如何与欧美类似且早成熟得多的作品呈现出差异,我想中国城市化乃至绅市化中保留的农村因素会是关键。

  刘庆邦被誉为“短篇王”,总结下来还是因为写短篇所必备的爆发力他非常足,此其一;在什么时候释放出来的火候更是拿捏得极其到位,往往具备了精心的运气积累,此其二。我曾想把这比为太极拳+爆发力,现在想想不如说是重视关节技的太极拳才是。

  负责地推荐刘庆邦和他的作品!

  《刘庆邦短篇小说选》读后感(五):西风芦花(《鞋》的续篇)

  西风芦花

  (短篇小说)

  刘庆邦

  母亲活着时,他常常梦见母亲死了,以致痛哭失声,把自己哭醒。母亲死了,他却老是梦见母亲还活着,母亲头顶一块黑毛巾,还是忙里忙外的样子。梦见母亲活着时,他没有惊喜,好像一切都很平常。只是醒来后,意识到母亲已经远去,他的眼角在黑暗中湿了一阵,再也不能入睡。

  现在他能做的,就是春秋两季回到老家给母亲烧纸。春季一次,是清明节之前;秋季一次,是农历十月初一之后。也就是人们所说的早清明晚十月一。烧纸起什么作用呢?他到母亲坟前烧纸,是给母亲送钱。据说纸在阳间是纸,一经点燃,就算送到了阴间,就变成了可以买东西的钱。母亲在世时,逢年过节,他都要通过邮局给母亲寄些钱。母亲下世了,他只能通过这种传统的办法给母亲送钱。无论如何,他不能让母亲缺钱花。其实在母亲生前,他给母亲寄的钱,母亲并不舍得花。大部分钱,母亲托人存进储蓄所,只把一小部分钱卷成一卷儿,塞进一只袜筒子里,放在身边。母亲弥留之际对他说过一句话,让他一想起来就痛心不已,至死都不会忘记。母亲说:你别把钱都拿走,给我留一点儿。一个大活人,手里没有一点儿钱哪行呢!他理解,母亲这样说至少有三层意思:一是表明母亲不知自己死之将至,还要一如既往地活下去;二是表明母亲对生的留恋;三是母亲认为,钱是很重要的,人离开钱是不行的。母亲这话是在昏迷状态下说的,却说得异常清晰。母亲大概以为他像往年一样回家探亲,回来还会走,走了还要回。而不论他什么时候回家,母亲都会在家里等他。他立即含着眼泪答应母亲:好,好,我都记住了,您放心吧!

  他不是一个信神信鬼的人。他心里明白,他给母亲送钱是假的,是一种虚构的行为。把用麦草做成的绵纸烧得再多,也不会变成钱。长眠地下的母亲,再也花不着钱了。但他不是欺骗母亲,主要是欺骗自己。在这个事情上,欺骗一下自己是必要的。不欺骗自己心里不好受,欺骗一下自己才好受些。他也很清楚,死人是相对活人而言的,死人是为活人而死,没有活人,哪里有什么死人呢!所以,活着的人活着本身,就为死人的存在担着一份证明的责任。

  老家是和母亲连在一起的,母亲去世后,不仅老家的房子空下来了,好像连老家也没有了。这年秋天,他回去到坟地里为母亲烧完纸后,在大姐的邀请下,随大姐到外村的大姐家去了。大姐也是一个不幸的人,大姐夫还不到六十岁就生病死了。大姐夫新死不久,大姐还陷在悲痛中没能出来。大姐跪在母亲坟前的地上向母亲哭诉:娘啊,你咋不管管我们家的闲事啊!这漫漫长夜,我啥时候才能熬到尽头啊!大姐哭得哀哀欲绝,痛彻心肺。他没有劝大姐别哭,大姐压抑的痛苦需要释放一下。一个出嫁的闺女,不到母亲的坟前去哭,她能到哪里哭呢!

  大姐的女儿出嫁了,大姐的儿子在外地求学,一个四合院里只有大姐一个人在家里守着。大姐自己不喝酒,中午吃饭时,大姐却给他倒了酒。他这人是有毛病的,他的毛病是泪水子多,泪窝子浅。不喝酒还好些,一喝酒毛病就犯了,酒到高处,情到深处,泪到浅处。几盅酒喝下去,他对大姐说:娘不在了,还有大姐呢!话一出口,他就哽咽得不成样子,眼泪也流了下来。他痛恨自己泪窝子太浅,盛不住眼泪,但到时候就是管不住自己。眼泪受情感支配,不受意志支配。他的意志再坚强,他的眼泪也不会随着他的意志而转移。

  下午,他跟大姐说到地里走走。地里的秋庄稼几乎收完了,普遍种上了冬小麦。小麦刚刚冒芽儿,一根根细得像绣花针一样。“绣花针”牵引的丝线一定是嫩绿的,不然的话,田野里怎么到处都是嫩绿一片呢!田间土路两侧栽有一些高高的杨树,杨树的叶子还没有落尽。叶子是明黄色,跟夏季里的丝瓜花的颜色差不多。一阵风吹来,叶子又落下好几片。下落的叶子随风飘摇,最后落到麦子地里去了。由绿丝毯一样的麦地托底,杨树叶子光彩烁烁,格外显眼,真像盛开的花朵一样呢!麦地北边的尽头,是一道高高拱起的河堤。河堤下面有一个静静的水塘,水塘周围的水边生有不少芦苇。芦穗还没有完全成熟,被风梳理得向一侧流垂着。芦穗是麻灰色,像斑鸠的翅膀。现在的样子像单翅,一旦芦穗成熟,就如同变成了双翅,就会乘风而去。

  一个老头,在麦地一角布网,准备捉斑鸠。耩麦时会撒落一些麦粒,那些麦粒没有埋进土里,没有发芽儿。成群的斑鸠到地里捡麦粒吃,正是捕捉斑鸠的好时机。老头布置好罗网,就弯腰爬上河堤,俯身在河堤内侧隐蔽起来。他也攀上河堤,走近老头,给老头递了一颗烟。老头点上烟,示意他也隐蔽起来。他看见老头的眼睛很亮,亮得像孩子的眼睛一样。他问老头:能捉到老斑鸠吗?老头的眼睛往布网的方向看着,说能捉到。他说:老斑鸠的叫声挺好听的。言外之意,他并不赞成老头捉斑鸠。老头说:不好听,老斑鸠的叫声发闷,嗓子放不开。要说好听,鹌鹑的叫声比老斑鸠强多了。老头跟他说话时,眼睛并不看他,一直朝麦地里望着。老头专注的神情也像是一个孩子。老头又说:老斑鸠繁得太多了,光糟踏粮食。二人正说着话,几只斑鸠不知从什么地方飞了过来,翩然落在麦地里。老头兴奋得眼睛放光,说来啦来啦。又等了一会儿,重新起飞的斑鸠果然有两只投进网里去了,它们一投进网里,翅膀就被网住了,再挣扎也无济于事。

  从地里回来,他看见一个年轻妇女在打一个男孩子。妇女一手抓着男孩子的胳膊,一手用玉米秆子抽男孩子的屁股,一边抽,一边教训道:我叫你逃学,我叫你不争气,我打死你,打死你!男孩子哭着辩解,说他没有逃学,是老师不让他进教室。妇女说:他不让你进教室,你就不进了,教室是国家的,又不是他自家的,他凭啥不让你进!我看还是你自己不爱学习。说着又抽了男孩子好几下。他放慢脚步听了听,没听明白老师为何不让男孩子进教室,也没听明白这个妇女为什么打孩子。他自己不打孩子,也不愿看见别人打孩子。他有心上前,劝妇女别打孩子了,怕妇女嫌他多管闲事,还是走开了。

  回到大姐家,他把看到一个妇女打孩子的事对大姐讲了,妇女家住得离大姐家不远,对于那个妇女家的情况,大姐是知道的。大姐说,学校让男孩子交三十九块钱的订报费,男孩子的娘嫌多,拖着不给男孩子钱。班里别的同学都交了,男孩子不交,班主任就让男孩子回家取钱,取不到钱就别回教室听课。男孩子知道跟娘要钱要不到,又不敢进教室面对老师,只好在学校外面瞎转悠。他娘知道了,就打孩子,说孩子逃学。弄清原委后,他说这样不好,男孩子两头为难,会对男孩子的心理造成伤害。他问:现在全国的中小学学费不是都免了吗,学校怎么还向小学生收钱?大姐说:你不知道,现在学费是不收了,别的费还不少。除了订报费,还有打防疫针费、绿化费、复习资料费、考试卷子费,这费那费,哪一样费用都得几十块钱,一个学期没有几百块钱下不来。学校要搞创收,创收的钱从哪里来,还不是得分到学生头上去!大姐问他:你知道那个年轻妇女是谁吗?他摇头,说不知道。大姐说:我一说你就知道了,她娘家是小董庄的,大名叫董守芳。他像是想了一下,说:董守芳,是董守明的妹妹吧?大姐说:哎,一点儿也不错,董守芳就是董守明的妹妹,董守芳嫁到这村儿来了。他说:我没看出来,董守芳长得跟她姐好像一点儿都不像。大姐说:是的,董守芳没有她姐董守明长得好看,个头儿也没有她姐高。他问董守芳家的日子过得怎样。大姐说:董守芳很会过,一双袜子能穿好几年。董守芳家里不一定没有钱,只是她舍不得花,攒下来留着将来给她儿子盖房子呢!他认为董守芳没分清哪头轻哪头重,把事情弄颠倒了,盖房子有什么要紧,集中力量供孩子上学才是最重要的。

  他不会忘记董守明。在老家当农民时,那年他十九岁,有人给他介绍了一个对象,就是董守明。他和董守明见了面,说了话,双方都没什么意见,亲事就算定了下来。按照他们这里的规矩,亲事确定之后,男方要给女方送一些彩礼,而女方要给男方做一双鞋。空口无凭,通过互换礼品,仿佛交换了信物,二人各执信物为凭,这桩亲事才算真正确定。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到城里工作去了,成了吃商品粮的工人。他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起了变化,思想也随之起了变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变了心。他觉得董守明识字太少,与他形不成交流,不是他理想中的妻子。一年之后,第一次回家探亲,他就向董守明退了亲。他采用的退亲方式,是把董守明精心制作的那双布鞋还给了董守明。那双鞋他试过,却没有正式穿过。他把鞋带到了城里,又从城里带了回去。以退鞋的方式退亲,他曾自以为得计。他把鞋退给董守明,不必多说什么,董守明就会明白他的意思。果然,他把那双没有沾土的鞋退给董守明时,董守明接过鞋,只低了一会儿头,什么话都没说,便转身走了。他向董守明表示感谢,董守明都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回头。后来想想,他所构思的退亲方式也有不合适的地方。那双鞋是董守明是根据他的鞋样子做的,只有他才能穿,董守明把鞋拿回去还有什么用呢?对鞋应该作怎样的处理呢?是扔还是存呢?不管是扔还是存,对董守明来说恐怕是一个两难的选择。

  他设想了一下,如果当初他和董守明结了婚,他就是董守芳的姐夫,董守芳就理所当然的成了他的小姨子。那样的话,他和董守芳的关系就是一种亲戚关系,也是责任关系。有了责任关系,他到大姐家走亲戚时,就得顺便到董守芳家看看。看到董守芳为交订报费的事打孩子,他就不能不管。他记得清清楚楚,临到城里参加工作的前夕,他和董守明在桥头有过一次约会。那是一个夏夜,天很黑,庄稼很深,遍地都是虫鸣。就是那次见面,董守明把那双鞋亲手交给了他。也是在那次交谈中,董守明对他说:以后我们家的人就指望你了。董守明说的“我们家的人”当然也包括董守明的弟弟和妹妹。结果,他辜负了董守明对他的指望。三十多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见过董守明,更谈不上帮董守明什么忙。

  他拿出钱夹子,从里面抽出二百块钱,递给大姐说:您把这二百块钱给董守芳吧,让他赶快为儿子把订报费交上,别为那点钱耽误孩子上学。大姐能够理解他的心情,知道他对董守明心怀一份愧疚,通过帮董守明的妹妹一点忙,想把自己愧疚的心情稍稍缓解一下。但大姐说:二百块钱太多了,给她五十块钱就够了。他说:还是给她二百吧,五十块钱太少,我拿不出手。这次订报费用不完,让她把钱留着,孩子还需要交什么费的时候,就用剩下的钱交。大姐这才把钱接过,给董守芳送去了。

  不一会儿,大姐回来了。大姐对他说:一开始,董守芳不好意思接受,说花你的钱,她心里很不是滋味。我对她说,这不是为她,是为了她的儿子好好上学,她才把钱收下了。他说大姐说得很对。

  天快黑的时候,董守芳到大姐家来了。董守芳喊他大姐喊嫂子,董守芳站在院子门口喊:嫂子,嫂子!大姐答应着,从堂屋里出来打招呼:董守芳来啦!董守芳说:我也没啥可拿的,今年种了一小片儿红薯,我刚才下地刨了几棵,给那个哥送来一点儿,也不知道那个哥喜欢吃不喜欢吃。大姐替他回答:喜欢吃,现在红薯可是稀罕东西。你看你,来就来了,还带东西干什么!大姐冲堂屋向他知会:董守芳看你来了,给你拿的红薯。说着把董守芳引导到堂屋里去。他从椅子上起身站起,说哦,董守芳。董守芳问大姐,:这就是那个哥吧?大姐说是的。他指着一张椅子让董守芳坐。董守芳没有坐椅子,在一条矮脚板凳上坐下了。董守芳是用一只竹篮子提来的红薯,红薯盛了多半篮子。那些红薯有大有小,都鲜红鲜红。有的拖着须子,有的沾着湿土,还有的与秧根的摘开处冒着一珠乳白色的汁液。董守芳的样子有些拘谨,双脚落到了地上,双眼像是找不到适当的落脚处,把“没有什么可拿”的话又重复了一遍。他说:谢谢你,红薯挺好吃的,我在城里也经常买红薯吃。董守芳的到来,让他稍稍感到有一点意外,一时间,他多多少少也有些不自然。董守芳毕竟是董守明的妹妹,虽说姐妹俩长得不是很像,但眉眼处还是有一些相像的地方,他看见董守芳,难免把董守芳和董守明联系起来。董守明毕竟差一点就成了他的妻子,他和董守明毕竟有过那么一段情缘。而情,是不会陈旧的。衣服会旧,银子会旧,金子也会旧,但情不会旧。也许相反,经历的时间越长,情越是深厚绵长,越能散发出绚丽的光芒。正是情感的波澜所及,看到董守芳,听到董守芳喊他哥,他的心情便不知不觉有些微妙,仿佛有一种亲情维系,他几乎把董守芳看成是一个妹妹。

  董守芳提到给她的二百钱,说:哥给的钱太多了,我都不知道说啥好了。他说:不多,不值得一说,你啥都不要说了。你儿子学习怎么样,成绩还可以吧?董守芳说:学习不行,那孩子脑子笨。大姐插话说:你可别说你儿子脑子笨,我听说你儿子学习好着呢!他说:别管你儿子学习怎样,你们都要好好供他上学。现在这个社会,没文化没知识可不行。有一句话,我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穷什么不能穷教育。这句话我是赞成的。董守芳说:好,好,哥的话我都记住了。又聊了几句,他知道董守芳的丈夫到外地打工去了,只有董守芳一个人在家里种地,带孩子。董守芳有两个孩子,一个女儿,一个儿子。他想问问董守明的情况,犹豫了一下,没有问出口。董守芳也没有主动说起她姐姐。

  这时,别人家的一只羊跑到大姐家院子里来了。大姐站起来赶羊,董守芳也站了起来。董守芳对大姐说:明天上午,我想请这个哥到我们家吃顿饭。大姐说:不用了,你一说,意思到了就行了。董守芳说:我也不会做啥菜,就请这个哥到我们家吃顿便饭吧。他推辞说:不去了,你的心意我领了。守芳你太客气了!今后你遇到什么困难,只管跟我大姐说,我大姐会转告我的。能帮助你的,我一定帮助你。董守芳说:家里没啥困难,还能过得去。大姐从灶屋拿过一只空篮子,董守芳把红薯尽数倒进空篮子里,才提着自己的空篮子走了。

  第二天镇上逢集,大姐到镇上赶集去了。他没有随大姐去赶集,留在大姐家看一本自己带回的书。前些年回老家,他还愿意去赶赶集,到镇上走一走,看一看。有镇政府的干部拉他去喝酒,他一般也不拒绝。他在省文化厅的人事处当处长,镇政府的干部认为他是省政府的干部,对他回老家还是很欢迎的。受到家乡干部的欢迎和热情接待,他心里也很受用。这些年他腿脚懒了,对好多事情都没有了兴趣,也不愿意再和镇里的干部一块儿喝酒。他不知道自己的心态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是把这个世界看透了呢?还是自己老了呢?按说他才五十出头,还不能算老吧!他看书是坐在院子里的小椅子上,看一会儿就愣愣神。阳光照进院子里,也照在他身上,他好久没有这样晒太阳了。隔墙的邻居家有一只母鸡在咯咯地叫,母鸡叫得有些悠长,不像是在寻找下蛋的地方,像是在独自练习歌唱。母鸡的“歌唱”不仅没有打破村子的宁静,反而提高了宁静的质量,使宁静变得旷古而幽远。

  大姐赶集还没有回来,董守芳提着一条鲤鱼进院子里来了。鲤鱼个头不小,看样子有五六斤重,一二尺长。董守芳提溜着拴鱼头的绳子,鱼尾几乎拖在地上。董守芳进院时还是先叫嫂子。他站起来说:我大姐赶集去了,还没回来。董守芳说:我也刚从集上回来,怎么没碰见嫂子呢!他问:守芳,你这是干什么?董守芳说:我请哥去我们家吃饭,哥不去,我就给哥买了一条鱼。他几乎拿出了当哥的样子,说:守芳,不是我说你,你跟我太见外了。你快把鱼拿回去,做给孩子吃。董守芳说:哥要是不把鱼收下,我就把哥给我的钱给哥送回来。他说:嗨,你这个妹妹呀,叫我怎么说你才好呢!好好,这条鱼我收下。他伸手接鱼,董守芳却不把鱼交给他,说:你不用沾手了,别沾一手腥。灶屋的墙上楔有一根挂晒辣椒的木橛,董守芳把大鱼挂在木橛上了。他估计了一下,买这条大鱼恐怕要花二三十块钱。董守芳真是一个实在人。

  他没请董守芳到堂屋里去,说:在院子里坐一会儿吧,院子里暖和。他从堂屋里又拿出一把小椅子来。董守芳说:不坐了吧,我该回去了。他挽留说:坐一会儿吧,我还想问问你姐姐的情况呢!一切都是因董守芳的姐姐所起,躲避着躲避着,到底还是没躲开董守芳的姐姐。董守芳听他说要问姐姐的情况,就在小椅子上坐下了。董守芳今天穿了一件花方格的新衣服,新衣服的折痕处还没有完全撑开。董守芳像是新洗了头,头发梳得光溜溜的。董守芳的神情还是不太自然,眼睛看看院子里的柿树,又看看天,两只手也像是没地方放。他还没开始问,董守芳就主动说起来了。她说:我姐过得挺好的。我姐两个儿子,一个闺女。我姐的两个儿子都结了婚,闺女也出门子了。我姐连孙子都有了。她的两个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两个孙子都在家里跟着我姐。他说:你姐真够能干的,把自己的儿子带大了,又帮儿子带儿子的儿子。等儿子的儿子再有了儿子,不知是不是还是你姐帮着带呢。说着笑了一下。他故意绕口令似地说了一大串儿子,是想给谈话的内容添一点儿笑意,使他和董守芳的交谈变得轻松些。听他这样说话,董守芳果然笑了。董守芳的笑,让他想起董守明的笑,姐妹俩的笑法一模一样。

  他说:你姐还给我做过一双鞋呢,不知你有没有印象?董守芳说:咋没有印象呢,有印象。我姐做那双鞋精心得很,一针一线都是先从心里过,再从手上过。我姐把鞋看得比宝贝还宝贝,谁都不让摸,不让碰。我姐把鞋做好后,我想看看,她都不让看。他说:回想起来,是我做得不对,我不该把那双鞋还给你姐。董守芳说:事情都过去那么长时间了,不用再提了。是我姐配不上你,我姐没福。他说:也不是这样。我那时年轻,做事欠考虑。有什么想法,给你姐写封信就是了,何必把那双鞋还给你姐呢。那双鞋别人又不能穿,我还给你姐,不是在你姐心里添堵嘛!董守芳说:我姐出嫁时,把那双鞋放在箱子里带走了。后来听说,被我姐夫看见了,姐夫就把鞋给她扔了。他听了心里一沉,他的心像是被人用鞋底抽了一下。此时他突然明白,原来三十多年来,他一直没有把那双鞋放下来,一直关心着那双鞋的命运,现在他终于把那双鞋的命运打听出来了。他说:听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更对不起你姐了。说着,他的眼睛差点湿了。

  董守芳问他,还要在这里住几天。他说,他请了五天假,再住一两天就回去了。因为大姐夫死了,大姐心里难过,他陪大姐说说话。董守芳说:嫂子是个好人,我就喜欢跟嫂子说话。董守芳又说:哥这两天要是不走,我去跟我姐说一声,让我姐来跟哥说说话吧。我姐家在西南洼,离这里只有七八里路,我骑上自行车,一会儿就到了。这话怎么说,恐怕没法说,谁看见谁都会觉得尴尬。他说:万万使不得,你千万不要让你姐来。你姐的日子过得很平静,也很幸福,我不能对她的平静和幸福造成干扰。董守芳问:你不想见见我姐吗?你把鞋还给我姐后,我姐回家还痛哭了一场呢!他说:不是我不想见你姐,我估计你姐不想见我,说不定你姐还在生我的气呢!董守芳说:我只管跟她说一声,她愿来就来,不愿来,也别埋怨我没跟她说。他说:守芳,你要听话。我看见你,就算看见你姐了。你不但不要让你姐来,连你看见我回来的事,都不要对你姐提起。有些事情只适合放在心里,不适合说出来,一说出来就不好了,对谁都不好。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董守芳还没说明白不明白,他的大姐赶集回来了。他把刚才的话题打住,赶紧对大姐说,董守芳送来了一条大鱼。大姐把挂在墙上的大鱼看到了,对董守芳有所埋怨,说守芳你看你,又花那么多钱,买这么大的鱼干什么!我这里有炸好的鱼,还有鸡,都还没怎么吃呢!大姐从篮子里拿出一块鲜红的羊肉,说这不,我又买了一块羊肉回来。董守芳说:我请哥吃饭,哥不去,我不买点什么,心里总有点儿过意不去。大姐说:要不然这样吧,晌午你别做饭了,就在这儿吃。让你儿子也过来一块儿吃。董守芳站起来了,说:那可不行,我不在这儿吃。董守芳的脸有些红,她没说出不在这儿吃的理由,还是说我不在这儿吃。说着,就向院子门口走去。大姐看出了董守芳的窘迫,跟董守芳开玩笑:那你不能走,要走,就把你的鱼提走。董守芳的脸红得更厉害,说:俺不哩,那不能提走。董守芳加快了脚步,还是出门去了。

  大姐在灶屋里做午饭,他接着看书。他的精力像是不大能够集中,看第一行,字还是字,看第二行时,字就散了,散成了一片。董守芳有两句话让吃到心里去了,那两句话如两列长长的海浪,正翻滚着,一浪接一浪向他涌来。一句是,他把鞋还给董守明时,董守明回到家里痛哭了一场;另一句是,董守明的丈夫把那双鞋给扔掉了。这两句话同时又是两个细节,而每个细节都很具体,有时间,有地点,有氛围,有场景,动作性也很强,可供想象的余地很大,足够他想象一阵子的。想象的结果,他快被滚滚而来的“海浪”吞没了。

  在下一个集日,董守芳在镇上碰见了姐姐董守明。好几个月不见姐姐了,看见姐姐,她有些欣喜,喊着姐,你也来赶集了!董守明说:我来买点化肥。董守芳说:姐,你怎么老也不来看我!她的样子像是有点撒娇。董守明笑笑说:你也没去看我呀!董守芳说:你今天就到我家去,我给你做好吃的。董守明看着妹妹,说:你这闺女,不是遇到什么喜事儿了吧?董守芳说:我哪里会遇到什么喜事,我就是有点想你,你要是不去,我该生气了。董守明说:我什么都没给你买,总不能空着手去吧。董守芳说:你什么都不要买,我邻居家的嫂子送给我的有炸好的鱼块儿,回家我给你熬鱼吃。董守明是骑自行车来的,半袋子化肥已买好,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放着。她像是想了一下,坚持给妹妹买了十几枚红红的烘柿,放在妹妹提着的篮子里,才跟着妹妹,向妹妹所在的村庄走去。土路的两边,一边是一条河,另一边是麦地。河坡里也有野生的芦苇,芦苇的穗子在西风吹拂下闪着微光。几只斑鸠从芦苇丛里起飞,集体飞到麦子地里去了。麦子地里的坟前还有人烧纸,零星的小炮向坟中人、也向坟外人报告着黄纸化钱的消息。一群大雁在空中鸣叫着,向远方飞去。董守芳对董守明说:姐,你到我们家,我领你去一个嫂子家看一个人。董守明站下了,问:谁?她的样子顿时有些警觉。董守芳说:我先不告诉你是谁,等你一见就知道了。走嘛!董守明不走,说:你不告诉我是谁,我就不去了。其实,董守明已经猜出妹妹要带她见的人是谁,以前妹妹跟她说起过,那个人的大姐和她的妹妹同在一个庄。世上的人千千万,一些人来了,一些人走了;一些人生了,一些人死了,每个人认识的人都很有限。而一个人一辈子所能记起的人能有几个呢!其中,不说名字她就能猜出是谁的人更是少而又少。她的脸色有些发黄,扶着自行车手把的手也微微有些抖。董守芳说:我跟你说了是谁,你一定跟我去吗?董守明说:那不一定。守芳,你跟我搞的是什么名堂哟!不行,我今天不能跟你去,我该回去了。说罢,不顾董守芳说着:姐,姐,你干嘛,人家还想着你呢,只管把自行车调转车头,朝相反的方向骑去。

  回到省城,他给大姐打了一个电话,说他顺利到家了。大姐说:董守芳到她姐家去了,从她姐董守明那里捎回了一双布鞋,送到我这里来了。鞋还是董守明原来给你做的那一双,黑春风呢的鞋帮,枣花针纳的千层底,鞋还是新的,用一块蓝格子手绢包得很精样。他沉默了一会儿,对大姐说:您把鞋先收起来吧,到明年清明节前,我回去把鞋取回来。

  2009年3月13日至23日于美国华盛顿州奥斯特维拉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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