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样干》是一本由[美] 查尔斯·布考斯基著作,聯邦走馬製作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100,页数:247,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样样干》读后感(一):推荐下
窥视到那个年代美国青年一代的混乱。以及那个年代美国社会底层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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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样干》读后感(二):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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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样干》读后感(三):酒精
在布考斯基这里,很少看到神经质的精神活动,因为喝懵逼了,形而上对他来说不太可能,反思或者忏悔,对自我的思考,这些都是清醒的人干的,清醒的人善于美化,喝懵逼的人只能一闪而过,没有美化的机会,所以他反而真实,他落笔的疆域很大,大大方方地吹牛逼也不会让人讨厌。这都是酒的功劳,让性交像孩崽子过家家,顺其自然地拥有了普通的荒唐生活。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普通生活,可以不那么颓,喝点就走,于是还留点清醒,让我们无法心无旁骛地像他一样埋汰。
懵逼的真实有时是不受欢迎的,但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比如我驻足厕所,读他的故事常常读至腿麻。当黄段子看他那些艳遇,讲他的失败。心里就会燃起希望,像万千追随老布的屌丝那样。记得那次印象深刻的心理描写,亨利想要成为一个作家,他发奋投稿,只因为他在干活的地方受到了触动,他盯着他老板的朋友——一个大概已经成功了的作家,点上一根烟,三个人一起吞云吐雾,一言不发,只是另两个人抽的是雪茄,亨利最后离开了,没有客套一句。他难得地思索了一回,像个正常的失败者酒没喝足,于是愤愤地喷着有钱人。
他是谁都看不上,如果他能看上谁好好地像个有志青年干上点什么,布考斯基就没了。可能会成了个别的什么作家,或者成不了作家,干脆在年代里自尽。有时候看他就能想起朋友说的,用任何一种方式都能出人头地,只要你不去跟自己磨叽。在布考斯基生活的年代,我不相信只有一个布考斯基,那么多酒鬼,而布考斯基只是他们当中幸运的一个,在酒精中保持站立,像一根靠酒精勃起的通天大萝卜,搅捅黑洞并大方地书写自己那点见不得人的沾沾自喜,这是也是一种素质。
于是他该去感谢酒精,像感谢他自己一样,就像人们感谢粮食。粮食造就无数的平庸和伟大,酒精也能捏出一群废人和有趣的布考斯基们,大家都在各取养分,而无关生平。就像他所说的:“我是个靠酒精过活的人,喝酒之于我就像食物跟水,一天不喝酒,我就会变得虚弱,我不以喝酒为荣,但以此为生。杯子里的液体对我来说就像阳光一样。”
这是一句篡改,不过用在他身上他也不会有啥意见吧。
《样样干》读后感(四):干大事
我们要干点大事!
于是,我跟着马德,上了一段逼仄的木制楼梯,找他年轻时跳过大腿舞的姨妈借钱。
“哟嚯!你个小逼崽子咋给老娘找了个这么瘦的小白脸回来?”
我听到这句话,吓蒙住了,冷汗直冒,不知道该信谁好。
“姨,这是我同学。”马德唯唯诺诺的接话了,我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合伙人一点信任也没有。
“哦。来借钱的吧。”马德姨妈声调变得冰冷,“小伙子,你有什么本事,拿出来看看。”
说着,马德作势就要脱我的裤子。
“我们不是说好借钱去越南搞服装吗?脱我裤子干啥?”我急了,要知道马德姨妈没穿内裤,我在这个角度盯着看了半天……被发现就太尴尬了。
“鸟小的男人干不成大事,我姨妈的名言。别废话快脱。”马德拽住我的裤子,死命的往下拉。
“妈逼老子不干了行吧。”说着,我就准备下楼,猛地一挣,裤子撕破了,我也顺着楼梯滚了下去。
醒来时我在医院,马德和他的姨妈在床边,他俩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我动了动,浑身上下都在疼,不过也没什么大碍,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妈的,谁把我裤子脱了。
我正要问,马德姨妈电话响了。
“啥?你说啥?失火了?烧光了?”
我们三人火急火燎的赶回马德姨妈家,只看见一片大火肆虐后留下的残骸。
马德姨妈痛苦地坐到了地上,没穿内裤,坐地吸土。
“真他妈崩溃。你个狗日的还算是救了我们一命。”马德这个小逼崽子居然扶住了我的肩膀,我又不需要安慰。
出于人道,我也拍了拍他的肩膀。
马德姨妈做了个抹泪的动作,抹去了两颗眼屎,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我靠你大腿都松弛成这样了还敢自称宝刀未老?我心里这么想的,出于对长辈的尊重没有说出口。
就这样,我成了一家地下脱衣舞厅的售票员,每天经手一些骚臭荤腥的小额钞票,都快吐了。
有一天,一个老杆,说没钱买票,给了我两瓶不错的啤酒,我让他进去了,我就这样认识了布考斯基。
他没过一会儿就出来了。
“不值两瓶啤酒,我都没硬起来。”
我觉得他说得对,卷走了售票厅里所有钱,问他。
“去喝一杯?我请客。”
我们来到一家摸摸唱,一人点了两个妹子,又交换着玩,布考斯基教了我不少东西。
玩着玩着,四个妹子都坐上了他的大腿,我又点了两个妹子。
“噢噢噢噢!是有这么回事,你想发表什么看法吗?”老狗两手抓着四个奶子,精湛的本领。
一听到这句话,六个迷离浪笑的妹子瞬间变得神志清醒,大义凌然。
另几个更贼,直接在手机上说出去了,还给我俩拍了照。
“爹,你咋在这里。”老板娘进来说的第一句话,把整个房间的人都惊呆了。
接着,马德也走了进来。
“快来见过我爹。”老板娘转身对布考斯基说“爹,这是我男友。”
我把脸埋在某个妹子胸口,瑟瑟发抖。这他妈都是啥鸡巴事啊。
他们都坐了下来,又开了几瓶酒,说说笑笑,你来我往,没人注意到角落里一条死狗一样的我。
我突然鼓起勇气,站了起来,来到马德面前。
“马德,你欠我一条命,记得吧。你的命值多少钱?”
“二十块。”
“操你妈,我把你姨妈卖大腿的钱卷了。”
“卷了就卷了呗。咱不谈这个事,今天高兴。给我老丈人敬一杯。”
老板娘是何等心如发丝的人物,她马上听出了不对劲,拧着马德的耳朵,说。
马德只好支支吾吾的道出那个人不是他姨妈而是曾经包养过他的一个有钱阿姨。
“滚!药渣子。”
说完,马德就踉踉跄跄的滚了,出门还不忘给了我狠狠一眼。
我坐了下来,老板娘问道。
“叔叔是家父的朋友吧?家父承蒙您照顾,实在过意不去。今天这单,我请了。”
《样样干》读后感(五):对布考斯基的有限认识
对布考斯基的有限认识
可能正如伊沙所宣称的那样,他是国内第一个译介布考斯基的人。但我个人并不喜欢伊沙的译作,诸如他的译稿习惯使用发音朗朗的汉语以及大量成语,这在我看来,是有违布考斯基旨趣的。布考斯基应该是这么一种作家:他瞧不上文人和文化情趣,瞧不上铿锵有力的遣词造句,他什么都瞧不上,仅致力于使用他客观、及物甚至有点粗暴的方式鄙夷一切平庸。
这一印象源自黄复雄所译诗集《醉弹琴,如击鼓,直到手指流血》(坏蛋出版计划,2011)和马里万所译小说《样样干》(联邦走马,2012)。这是两本“独立出版”的图书。至于台湾的译本,虽然在小范围内亦有传阅,但可能囿于台湾出版商更倾向于布考斯基的色情因素,无论从译稿文字上,还是图书制作上看,对布考斯基的“文学待遇”是极其吝啬的。还有一点,我们确实无法接受港台腔,这可能是偏见,但也没办法。此外,就我所知,翻译过布考斯基的还有竖、徐淳刚和马一木,他们的译作散见于网络,不时被喜爱布考斯基的读者看到,仅此而已。
由上可知,这些年来,布考斯基虽然渐渐在国内“火”了起来,但仍然是在“地下”和“小众”范围内被人们传阅、喜爱和谈论。这既是“国情”使然,我想也和布考斯基的品质有关。布考斯基在当下中国是不可能洛阳纸贵的,除非他被描述成LV那样的品牌,被书商炒作成阅读时尚。不过,即便是后者,可能性也不大。卡佛就是个例子。事实就是这样,虽然卡佛在最近几年成了中国的“著名作家”,以至于他的“底层”和“小人物”等标签在中国颇具政治合法性或道义感,但卡佛的俭省可满足不了文艺小清新日益膨胀的世俗欲望,妆点书架的装修功用远远大于其文学价值。
布考斯基是我读过最决绝的作家。他对美国中产阶级生活方式和趣味的深恶痛绝并非他是“美帝”的内奸,而只是他生活在美国而已。他如果和鲁迅一起生活在五四时期的北京,他可能不仅反帝反封建,也恶心那些在大街上叫嚣的青年。而且他不会像鲁迅那样理智并善意地劝告青年们回去,而是远离现场,到八大胡同什么的场所喝两杯,沉溺于他的个人欲望和糟糕情绪之中。
我觉得布考斯基的态度基于深入骨髓的绝望,这种绝望既包括个体生命置身集体中的无力,也包括终极层面上人和宇宙的关系。人是不能改变什么的,或者说,一个人只能改变自己的决定——继续干还是辞职?喝完了去哪儿?是否控制自己要不要跟那个大块头干一架?(参见布考斯基小说及其履历)。比之加缪的绝望,布考斯基可不愿意做西绪佛斯。那个不断推动巨石上山顶的形象不仅无法感动布考斯基,只能让他发笑。在布考斯基的体系中,英雄也是他所讨厌的“普通人”,因为英雄仍然是世俗生活价值体系中的一员。换用中国的说辞,布考斯基可不是什么“高人”,你比芸芸众生在某些方面高一点,有什么值得狂的!
作为与生俱来的反对者,布考斯基当然也不会给你描绘蓝图,催人奋进。他甚至不给粉丝提供有效的生活和文学方式,也就是说,布考斯基没有任何“普适意义”。难不成你也要成为他那样的“烂人”?你既然成不了他那样的“烂人”,又怎能写出那样的小说?他可是只记录自己生活的作家,百分之二百的“私写作”。他主动堵死了你和他的交往或学习通道,你对他的热爱不仅无法换取垂怜,可能遭致U2乐队主唱Bono相同的命运——因表达对布考斯基的热爱反遭一顿嘲讽。如果一定要比,我倾向于将布考斯基和中国的道家联系在一起,活着,尽自己所能的和活着所需要的物质(包括人)进行交流,尊重这些物质,不伤害他人,然后死掉,维持世界之前即有的圆满或亏缺。
在写作上,布考斯基有无“师承”我不知道,但较之于作家中的“学习型人才”,布考斯基身后并无一个或一群大师先贤的影子。他有如孤立荒原上的顽石,空荡突兀,生来如此。无论汉译还是原文(据译者们说)他的语言方式和他整个人的品质浑然一体,质朴而尖利。好的作家都是这样,他会让你在阅读中发现写作没有任何门槛,但当你亲自动手写的时候,发现自己只是在大便。在某种意义上,他和德国导演赫尔佐格相似,毫无幽默感可言。只是赫尔佐格是因为虔诚,而布考斯基则完全不屑。但他们的作品又是那么的幽默,这种幽默是上帝从男人身上抽出肋骨或女娲坐在烂泥塘边造人时即有的东西。这或许可谓之“原趣”。因此,从阅读感受上来看,布考斯基的“好读”程度也是惊人的,他的书是不可能搁夜的。然后,你将不会忘掉,因为这是一番残酷的阅读体验,它会让你内心遭受鞭笞,留下一道道经久不愈、永远崭新的血痕。
2013/3/25
(应邀给广西师大出版社即将出版布考斯基小说而写。放这里也合适。)
《样样干》读后感(六):简介
文/马里万
查尔斯•布考斯基(Charles Bukowski,1920-1994),美国洛杉矶人氏,诗人、作家兼酒鬼,二十世纪垮掉派乃至整个世界文学界最牛逼的“脏老头”(Dirty Old Man)。《时代》杂志称之为“美国底层的桂冠诗人”,其生活作派、吃苦受罪、嗜酒如命的态度以及与女人的关系等均成为美国穷人日常生活的最佳写照。
布考斯基一生主要以洛杉矶为写作大本营,嗜好喝酒、泡妞及赌马,笔下人物三教九流无所不包,以下三滥居多。他早年曾尝试打入文坛,零星地发表过几篇短篇小说,后希望彻底破灭,便专心致志做起酒鬼,自称要将所有才华挥霍到酒盅上。他周游美国各地,以打零工度日,干的多是薪酬微薄的苦力活,如装卸工、清洁工等。每份工作皆干不长,几个月或是几星期,有些甚至只干了一天便掉头走人。如此生活了十年,穷困潦倒,丢人现眼,一度接近自杀边缘。最终在一次酗酒吐血几乎挂掉之后,才被迫找了一份相对稳定的邮局工作。日后他根据这段经历写了《邮局》(Post Office)和《样样干》(Factotum)等多部小说。
布考斯基出生于德国,其父为美国大兵,其母为德国人,二人结识于一战结束后的德国。三岁那年,全家搬回美国,最终在洛杉矶落脚。布考斯基自幼孤僻,不善交际,后因痤疮问题而更加自闭。据说,邻居小孩时常取笑其德语口音以及父母给他穿的衣裳。高中毕业后他就读于洛杉矶城市学院,学期两年,专修文学与艺术。讽刺的是,这段学院经历对他日后找工作的帮助微乎其微,有时甚至要故意隐瞒学历,谎称高中毕业。
布考斯基自称被父亲的拳头揍大,曾写过长篇小说《黑面包火腿》(Ham on Rye),记叙自己成为另类硬汉的经历。在父母眼中他是个怪胎,胸无大志,吊儿郎当,整天喝酒打架瞎逼混,偶尔还出入班房。与父母关系的冷漠或许加深了他对人情世故的厌倦,厌倦舞会,厌倦派对,厌倦人群,厌倦爱情,厌倦一切正常人孜孜以求的美好快乐。“我是个靠孤独过活的人,孤独之于我就像食物跟水。一天不独处,我就会变得虚弱。我不以孤独为荣,但以此维生。”布考斯基的这段表白与张楚唱《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所传达出来的那种反讽很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老头的诗歌平淡如大白话,多为生活哲学及日常琐事,出版过的诗集包括《鲜花、拳头及嚎啕大哭》(Flower, Fist, and Bestial Wail)《水烧火淹》(Burning in Water, Drowning in Flame)《爱为地狱之犬》(Love is a Dog from Hell)《弹醉琴/如击鼓/直到手指滴血》(Play the Piano Drunk/ Like a Percussion Instrument/ Until the Fingers Begin to Bleed a Bit)等数十部。为谋生,他曾给《好色客》和《花花公子》等著名色情杂志撰写过诸多脏乱差的黄色小故事,读来令人头晕目眩、眼花缭乱,感兴趣者可以移步网络去围观。
折腾了大半辈子之后,1994年,布考斯基终以73岁高龄死在南加州小镇圣佩德罗(San Pedro),墓志铭为“Don't Try”。在写给友人的信中他曾如此阐释:“不要尝试,既不要为了凯迪拉克而尝试,也不要为了创作或为了不朽而尝试。你要等,如果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就再等。就好比墙上有个虫子,你要等它向你爬过来。等它爬到足够近的地方你再出手,拍下来打死。或者你喜欢它的样子,那就把它当成宠物来养。”
布考斯基对美国文化影响甚远,有多部小说被改编为电影,包括《苍蝇酒吧》(Barfly)和《勤杂多面手》(Factotum)等。其大牌粉丝包括好莱坞巨星西恩•潘、马特•狄龙、米基•洛克等,歌手里则有莱昂那多•科恩跟汤姆•维茨这样的超级魅力老男人。尤其是汤姆•维茨,同样混在洛杉矶,无论唱歌打扮都深受偶像的影响,歌曲也多有《世界的底层》(Bottom of the World)这样类似的主题。此外,U2主唱波诺也曾向其致敬,却被他无情地抨击为“百万富翁摇滚大明星,无论如何都是他自己所反对的体制的一部分”。老头的个色可见一斑。
虽然布考斯基其人其事在欧美国家早已“臭名昭著”,比肩艾伦•金斯堡、威廉•巴勒斯以及杰克•凯鲁亚克等人,诗作更被各大学文学系选为必读作品,国内读者却对其知之甚少。其作品较少被翻译为中文,内地仅小范围发行过一本诗集《弹醉琴/如击鼓/直到手指滴血》。特翻译此小说,系布考斯基代表作之一,奇文共赏之。另,本书译名取自民谣歌手杨一的一首歌名,在此向他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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