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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精选10篇
日期:2018-09-08 03:03: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精选10篇

  《时光边缘男人》是一本由[英] 马特·海格著作,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9.80,页数:304,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一):于无声处听惊雷

  死亡与爱情文学的两大主题。通常作者选择其中一个主题都有些力不从心,而马特海格却在同一部作品《时光边缘的男人》中横跨两大主题,把人内心深处爱恨情愁写得入木三分,足见其功力雄厚。从表面上盾,这部作品没有特殊之处,近乎于虚构,一位名叫汤姆哈泽德的历史教师无数次回眸往事,追思未来,对于爱人露丝与其相处点点滴滴永记心头,然而故事主旨并不是突出一个情痴的所作所为,而是揭示资本主义社会中也有真性情。我们不需要对故事的背景严密的推敲,毕竟故事里的主人公不易衰老,活了四百年还只像个孩子,不过心灵成熟的,肉体青春的。 作为历史老师,他的出落之处不在于对史实的全面掌握,而在于他与众不同经历着那些史实,比起后人记载添油加醋,不如自己目见耳闻,相对于别人的“浅薄”,他只是更加深刻地知道了时间对于人格的雕琢。逆时光而变的人生,对于我们短命之人是羡慕的,但是对于当事人而言,并非是一件快乐事情,他总是有意无意地回味着自己成长过程中的苦难,每一件苦难都会让自己痛不欲生,在重重压力下没有出路是多么无奈的事情。 尽管我们可以笑谈日月星辰,说什么弹指一挥间,但是如果时间的推移只是带来量变,我们还是可以适应的,如果通过量变而产生质变,我们就不得不重温当时的模样,人之所以为人,不是靠名利这些外在的东西所界定的,而是让我们敢于面对惨淡的现实淋漓鲜血。汤姆哈泽德一次次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想中重归故里,拾起的不过是岁月影子碎片,究其本原只不过是自我理想性人格的折射。 故事的序幕提及汤姆哈泽德是个“有组织”的人,也给他立了规矩,就是可以没心没肺地活着,但是不可以谈情说爱。为什么呢?因为爱的本质就是生命力量与人格信仰的传承,如果“长命百岁”的人执迷于爱情中,则会让这种“不健康”的基因得到延续,于是就破坏了社会秩序平衡,可是明明是规则,汤姆哈泽德如果不违反,那么这则故事就会显得平淡无奇,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更需要识别马特海格的精妙构思:有就是无,色即是空。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二):感到孤独,是因为同类太少

  我叫汤姆·哈泽德,我已经439岁了。看到封面这句话,我的好奇心就被调动了,就想知道这个人和我们有什么不一样,一口气读完了,很过瘾文笔优美,现在和过去某个时期交替出现,有种蒙太奇的美感完全不会耽误阅读进度和阅读体验

  这是马特·海格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我遇见人类》,是一个关于外星人,爱,人类的故事。这本书同样地,跟科幻有关,一个生长速度只有正常人十分之一的男人,汤姆·哈泽德,已经439岁了。从17世纪活到了现在,经历了史书上的种种,和诸多名人打过交道,莎士比亚、卓别林等等大家耳熟能详名字。经历了种种变革工业革命世界大战、现在的信息爆炸时代。这些经历,如果让我说,挺酷的。如果发生在我身上,我是不是可以跟别人炫耀“嘿,我可是和莎士比亚一起吃过饭的人。”或者“你知道吗?这里原来的房子特别美,现在都被你们拆掉了”。可设身处地想一下,也不太可能,因为周围的人和我都不一样,他们大多数人在7、80岁就会死去,我的存在,就是一个异类。如果我暴露了,就会被抓去研究的吧。

  作者说“我写下这个故事,说希望能让人们感觉不那么孤单”,可我在读的过程中,却深深感受到了汤姆的孤单,从小时候母亲被当做女巫处死开始,他就一个人漂泊在这个世界上,即使后来遇到了露丝,也不能消除社会对他的怀疑歧视。为了保护露丝和女儿,他不得不离开她们。在露丝死后,汤姆继续孤独地活在世上。虽然信天翁组织找到了他,但却也是有条件的。找寻女儿玛丽恩的信念支撑着他,最后结果当然是好的。找到女儿,和卡米拉生活在一起,这就是作者的落脚点吧,如果孤独,找个朋友会好很多。

  那么,又回到那个问题,为什么会感到孤独,我认为是同类太少,书中是汤姆这些信天翁,在现实社会中,是很多种,比如,我喜欢看书,但现在愿意花时间看书的人越来越少,没有人可以交流我会感到孤独。又比如,没人能完全理解一个人的思想行为方式,这也是孤独。作者只不过把孤独具体化了,但实际上,把孤独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一样,只不过表现方式不一样。作者给我们的建议是找个朋友吧,我的建议是跟自己独处,也不错,不过如果像汤姆一样,脑子里装了四百多年的事情,会炸的吧。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三):慢慢长大

  我个人很喜欢大鱼读品出版的读物,看过的几部作品都非常的生活化,故事情节感人之外,最主要的是在阅读过程中感觉到亲切。无论是《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朝圣的:奎妮的情歌》、《奇迹唱片行》、还是《怦然心动》、《爷爷一定要离婚》,再到我手中的这一本《时光边缘的男人》,感受到最多的就是如置身其中,非常的生活化。

  《时光边缘的男人》中,汤姆·哈泽德是一位四百多岁的男人,准确地说是439岁,没错,我没有写错,是439岁。但是,汤姆只有四十岁左右的容貌,他的生长速度缓慢,到了439岁刚刚长出令他非常惊喜的第二根白发

  汤姆的与众不同,让他不能在一个地方久居,久居会引起人们的关注,而这关注往往会引起无法挽回的灾祸。汤姆的母亲因汤姆的这一特殊情况而遭到人们的质疑,进而被认为是女巫,最终逼迫至死。汤姆自此四处游荡,直至遇到了露丝。

  同是十八岁的两个年轻人很快坠入了爱河。两人在一起生活得很幸福,很快有了一个女儿玛丽恩。时间流逝间,汤姆和露丝两个人,在旁人看来,先是情侣,再是姐弟,最后竟然如一对姐弟。发生在母亲身上的悲剧开始在露丝及女儿玛丽恩身上重现,趁一切还未发展到最坏,汤姆决定离开深受的妻子和女儿。

  整部作品,在回忆与现时之间穿行。汤姆在这四百余年间经历过世间所有的历史时刻,看着一座座城市从萧荒到繁茂,与众多历史人物对饮闲谈……

  曾有一部深受喜欢的韩国电视剧《来自星星的你》。这部剧广受喜爱原因,除了韩剧特有的时尚气息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应该就是都教授天外来客身份,身为外星人的都教授长生不老容颜不衰。我们常常感叹时间短暂,好多事情都还没来得及。如果可以重来一次、如果时间可以停滞,如果这时间再也无法限制我们……

  只是,我们在艳羡的同时,只看到了他们跨越时光的超然,却未能感受到他们的孤寂无助。汤姆跨越了四百年的时光,无法忘记深爱的露丝, 为了更快地找到与自己同样生长缓慢的女儿,汤姆进入了“白头翁社会”。这个社会的成员都是和汤姆一样成长缓慢的人。他们的组织者要求大家每八年换一个地区换一个名字换一个身份,当然,在每一次更换身份前,成员都需要帮助“白头翁社会”再说服一个同样的人加入进来。

  汤姆就这样一个人辗转地过了四百年的光阴,一直未能找到女儿。又一个八年开始,汤姆回到伦敦,重新叫回汤姆的名字,成为一位历史老师。

  有人对汤姆说:“你现在看起来是个成年人,但是你内心根本就是个没长大的小孩子。”的确,即使跨越了四百八年的光阴,汤姆仍旧是那个深爱着妻女的男子,虽然愈是回忆愈是头痛难耐,汤姆依旧痴情如初。

  提起这本书,不得不提一下“卷福”。这部《时光边缘的男人》还未出版,就已被“卷福”本尼迪克特·康伯巴奇火速抢下电影版权,并且由他本人亲自主演制作。由此,这部作品的精彩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读过《时光边缘的男人》后,果断去寻找马特·海格其他的作品,这才注意到《圣诞男孩》《圣诞女孩》。这两部作品虽还未及阅读,但是家里的小宝贝已经安利过数次,看来,是时候拿来捧阅了。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四):与你相遇在时光的边缘

  一个已经活了439年的男人,他的经历已经不能用传奇来形容了,在这一段跨越几个世纪的奇幻旅行中,我们的主角汤姆·哈泽德,一直徘徊在那无边的时光边缘,如同一个时间的旅行者,看尽生老病死,无边无尽。在这场漫长的时光之旅中,汤姆将生命看得越来越透彻,没有什么是不变的,他成为了一个历史老师,与众不同的是,汤姆在课堂上所讲述的历史,全都来自他的亲身经历,他一次次见证着时代的变迁,却无力改变也不想改变什么,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他只有一个心愿支撑着他活下去:找到女儿玛丽恩。大概很多人羡慕长寿,但是当真的活了几百年之久的时候,能够活的长久真的那么重要吗?没有经历过的我们大概也无从体会,但是从汤姆的经历应该可以看出,无论活的多久,能够活的自在快活、有所爱之人相伴才更为珍贵吧。

  作者马特·海格是一位来自英国的畅销书作家,他有很多耳熟能详的作品,作品被翻译成29种语言,获得很多重量奖项,《泰晤士报》和《纽约时报》称其为“极具天赋的作家。” 大概抑郁症的经历,让海格对于时间格外的在意,他曾说过“两个月的忧郁期,让人感觉像是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于是,便有了《时光边缘的男人》这本书的创作灵感。海格的初衷,是希望读到这个故事的人们,能够感觉不那么孤单。人生海海,即使我们没有汤姆那么传奇的长寿,但是也难以避免的会有孤寂的时刻,能有朋友分担,有爱人相伴,会让孤独好了很多。

  《时光边缘的男人》这本书,带有一种奇幻的色彩,作者在故事的描写中,镜头来回切换,将过去和现在穿插描写,带领着读者经历了一场独特的时光之旅。我们仿佛和汤姆一起见证了历史,却能抽身其中,用一种旁观者角度感叹他坎坷命运和不老的传奇。

莎士比亚说,我们是被时间支配的人,时间命令我们即刻动身。

  被时间支配难道不是一种可悲可叹状态吗?我们是独立个体,有独立的个性,更应该拥有独立的人生。可叹汤姆没有选择的加入了“时间的逆行者”这个组织之后,他便不再是他,不停地变换姓名和身份,仿佛成为了人生的旁观者。不再变老,却也不敢再去爱。爱情,是个永恒话题,汤姆当然也经历过美好,却刻骨铭心的爱情,可是他的爱人露丝却不能和他一样不老,他们注定分离。在这漫长而又孤独的人生路上,美好的爱情也只能悄然而逝,过去的只能是过去,只有动心的那一刻是永恒的。当爱人逝去,寻找和他一样体质的女儿变成了唯一的信念。不停地寻找,不停地失望,在这个漫长的寻找过程中,汤姆寻找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女儿,也是人生的意义,或者说是,活着的意义

我如同一叶小舟,爱就是我的锚。如今我一个人在江海里游荡,没有方向

  汤姆是孤独的。漫长的人生路,当身边的人一个一个的失去,当经历过所有的一切物是人非,自己也会渐渐地迷失。所以他只能给自己一个强大的希望,才足够支撑自己活下去的心愿。当过去的一切已然无法改变,唯有自己放过自己,寻找新生。他没有沉浸于那些新的身份,没有忘记自己最重要的使命,无论如何,生命总是美好的,永远不要放弃,就还有机会

  感谢生活给予我的一切,美好的,难过的,都是十足的珍贵。虽然我们无法体会活四百多年是怎样的感觉,但是其实我们不也和汤姆一样?我们都像个孩子在追逐美丽气球一样,追逐着时间,最后所有的一切都淹没在历史和时间的尘埃之中。所以,活好当下,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时光之旅中,有爱人相守,有朋友相伴,不再觉得孤单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五):假如,你可以活1000岁。。。

  想象一下,如果你获得了某种恩赐,获得了很多人梦寐以求能力——长生,你能活上1000岁,感觉怎么样?。

  哇!这个太好了,可以体验大把的青春,可以亲历沧海桑田,甚至可以体验当神的感觉,因为任何神话里,神都可以活很久。

  但人是社会性动物,因为你要食物,你要工作,你还要繁衍。 你的长生会与其他人格格不入,具体会引发什么样的连锁反应真实到每天的生活,你还能想象出来么?

  这本《时光边缘的男人》,描绘了一段与我们普通人想像中截然不同的经历。

  本书的作者,马特·梅洛,《纽约时报》评价他为“兼具严谨与天赋的小说家”。 《时光边缘的男人》还没出版就被“卷福”的制片公司抢下电影版权,而且“卷福”亲自主演。

  故事的主角“汤姆·哈泽德”,表面上是一个40多岁的历史老师,可实际上他出生于1581年。从14岁开始,他的生长就几乎停滞了,他大概可以活上1000年! 可是,这个能力带来的后果是什么呢? 母亲被当成女巫而惨死; 遇到了爱人露丝,结果却是妻离子散; 更是因为容颜不改,在任何一个地方生活的时间都不能太长,否则就会被人怀疑。

  这意味着什么? 他几乎没有亲人; 也不能跟其他人交朋友:更不能爱上任何一个人。

  如果你的生活是这样,你能坚持活多久? 就算是1000年,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 所以汤姆在400多年的生命中,无数次的想要自杀,因为他的记忆大部分是痛苦的,经常失眠,哪怕睡着了常被噩梦惊醒。

  汤姆唯一的亲人,他的女儿玛丽恩,也获得了长生的能力,可很早就失散了。 汤姆活下去的唯一动力,就是找到他的女儿,甚至不惜代价加入了一个自称为“信天翁”的组织。

  活的再久,还是会有感情。 汤姆在学校遇到了让他怦然心动的卡米拉,可不能恋爱的天条悬挂在他的头上; “信天翁”的头目,一个900多岁的老头,不断的威胁着汤姆——如果他暴露了,对他及身边的人都是灭顶之灾,组织可是经常会提前消灭隐患的。

  作者马特在书中采用的是倒叙加插叙的方式,所以我们会随着汤姆不断的在时空中来回穿梭,现在社会的场景与几百年前的记忆不断来回的交织,让人能更真切的体会到沧桑和沉重感。

  人类始终在追求着更长的生命,甚至不惜付出高昂的代价。但当你老去的那一天,哪怕是活了1000年,记忆中几乎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没有爱情,这样的1000年,只是在重复“活着”,而已! 就像是《时光边缘的男人》中的汤姆,心永远都是冷的。

各位大佬对书的高度评价

  生命的精彩绝对不只是时间长度,更在于宽度。 让我们活在当下,感受当下,无惧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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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边缘的男人》读后感(六):哀众生之须臾时他很孤独;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时他很浪漫

  

如果说汤姆·哈泽德的孤独是一场罗曼蒂克的行为艺术,那么他的爱情,则是勇气可嘉的存在主义哲学。

许是因汤姆·哈泽德(《时光边缘的男人》主人公)身为“时间逆行者”的特质,不管“缓慢衰老”是上帝的眷顾还是惩戒,他都是岁月变迁的“漏网之鱼”。他的外表似乎对时间免疫,439岁看起来只是中年,他是迥异于“蜉蝣”的近神之人,他的百年不朽之身,让人们误以为他是世事的局外人。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消弭一个事实,那就是他确实已经400岁了,40岁的外表下隐匿着一个400岁的灵魂,他隐忍地消化着400年的沧桑变化,饱尝世逝境迁的人情冷暖。“天若有情天亦老”,时光是不会老的,他们只管径自向前。而他会变老,灵魂也不会辜负时光,他不得不背负起几百年的沉重。这一与无情岁月孤军奋战的深情之人,历经400年的无依可栖,终于陷入绵长亘久的孤独与清寂。

  “我觉得很孤独,当我说孤独的时候,我觉得那种孤寂感就像沙漠的风一直在我耳边呼啸。”

  长生素来是无数人的向往,他们恐惧于朝菌、蟪蛄般短暂的生命,不甘心朝露晞曝,战胜时间始终是萦绕于心头的迷狂。

  “生命在本质上来说还是一种特权。在这个地球上,我享有了远远超过其他生物的这种特权……我们都是神,而他们是蜉蝣。你应该学会享受自己永恒的存在。”已经800余岁,终于行至人生暮年的海德里希如此劝勉汤姆。

  虽已是残烛之年,这位奉行享乐主义的长生者仍将漫漫岁月视作上帝的恩赐,他拒绝爱,拒绝情感,拒绝沉淀生命的意义。人生于他,是红酒、是雪茄、是不执着于一切的风轻云淡。

  “你不觉得痛苦吗?”这是汤姆对海德里希的提问,也是他的回答。他始终背负着失去爱人(露丝)的痛苦,同时怀揣着找回女儿(玛丽恩)的信念。故人已逝,求而不得,他在痛苦中茕茕孑立数百年。

  但他对在面对海德里希“不要再付出感情”的劝诫时,依然说道,“我想我还是会爱的。”他对生命依旧充满了渴望与想象,这是他对爱的能力的坚守,对爱的可能的求索。

  他的一切快乐与痛苦都关乎灵魂,所以他的孤独绵长而浪漫。这不是离群索居或倦于尘嚣的寂寥,而是在经历漫漫400年的风霜岁月之后,参悟了时间的真谛:时光总是径自向前,未曾有过一刻的停留。生命则是上演着一轮又一轮的循环往复,戏台上的角色与故事纵然不尽相同,但不变的是他们过程短暂的兴亡更迭。

  “这是时间给我们上的一课。好像一切都在变化,可是如果把时间线拉得足够长,又好像什么都未曾改变。”

  他的孤独中显露出深邃的宇宙意识,“我们意识到自己只是人群中微小的分子,只是一粒尘埃。我们不断努力,想要与众不同,发出自己微弱的光芒,在这个浩瀚的宇宙中留下自己的足迹,从而和一棵树、一块石头、一只猫和一只海龟区分开来。”

  400多年的人生使他看穿了世事的真相,他的通透,不似戴望舒“夜坐听风,昼眠听雨,悟得月如何缺,天如何老”的空疏旷远,而是饱含着对所爱之人的深情以及对生命的敬畏。“所以我尽管活得长久,脑海里装的却还是人类的痛苦和恐惧,心里焦虑着漫漫前路究竟会是怎样。”所以他的孤独不像哲学而像是一个负重前行的行为艺术,浪漫而悲壮。

“我长久以来骗自己,我可以一个人活着,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这个谎言在看到她之后土崩瓦解。”

  “我想我还是会爱的”。最初看到汤姆这句话,我以为他只是不会放弃对妻女的深情,对生命本身的执着。直到卡米拉的出现,方才发觉,他的勇气不止于支撑过去的生活,他还有对新的生命的向往。他一直所秉持的爱不是封闭的,他的一腔深情对所有的可能性敞开。

  “我是不是之前在哪儿见过你?我感觉我在哪里见过你”。初见这个场景,以为是前世今生式的命中注定。如此设定,浪漫又神秘,但不是作者在前文中展现出的追寻生命意识的格调。

  所以还好,他们是真的见过,确切地说:卡米拉确实见到过汤姆的照片,近百年之前留下的照片。“我和这张旧照片朝夕相对,一直忍不住看这个钢琴家。那凝固的一瞬间便是永恒,好像超越了时间”。

  无需过多的描述,一句话一个场景便将这一场百年的邂逅定格为永恒。爱情没有跳脱于前文构建的时间意识的语境,主人公400年的漫长岁月与这一瞬间的相遇终于交织在一起,而且并不突兀,“一瞬间你就可以看穿一个人,从砂砾就能看到整个世界。一见钟情或许不简单,但也没那么难。爱,本就是一瞬间的事。”

  400年后的又一次动心,是风霜过境后精心守护的柔软。

  400年的漫长生命中,他目睹了无数次的生死轮回,也拆解出了生命本身的无意义与空洞。然而在这一切之后,他猝不及防地向读者宣布,也向海德里希(无意义之人生的顺从者)、向自己宣布:他又陷入了爱情。不是旷世持久的绝美恋曲,而是一瞬间的怦然心动。

  400年与一瞬间,多么绝妙的时间对比,多么可叹的生之勇气。

  后来,汤姆已经能够预见未来的情景。其实这并非超能力,而是看穿生命真实后的通透。他预见了自己未来会遭受到的种种痛苦,死亡、离别是平凡的人们逃脱不了的宿命,他可以参与卡米拉的人生的全程,但她却无法陪伴他的余生,此刻愈浓烈的爱就意味着离别时愈刻骨铭心的撕痛。

  “但我突然觉得没关系了。我们年龄不同,我们无法对抗时间,那都没有关系……我已经准备好了,去爱,去受伤害,去应对活着可能遇到的一切危险。”

  既然生命本身没有意义,那就赋予其爱的意义。既然伤害无法避免,那就选择勇敢地去生活,去付出,去接受别人的深情。

  “我们所做的努力,就像是寻找冰山后面的大陆,只是徒劳……你真正能够把握的,只有当下。”

  所以,如果说汤姆·哈泽德的孤独是一场罗曼蒂克的行为艺术,那么他的爱情,则是勇气可嘉的存在主义哲学。

  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强调“未知死,焉知生”,只有在死亡面前,存在才能充分敞开。人生短暂,时不再来,存在不能等待存在者,作为个体生命的“此在”应当向死而生,及时自我选择,以实现存在的意义。加缪也将最大的哲学问题归结为“人为什么不去自杀”,因为生命本身毫无意义。

  生死轮回,是他看到的生命本质;勇敢去爱,是他赋予世界的意义。数百年的概念太过宏大,即使拥有长生,但他本质上也还只是一个普通人,如若像海德里希一样机关算尽、步步为营,最终不过是落得一堆灰烬,没入虚无,什么也带不走,什么也没留下。

  “当我步入丛林,因为我希望生活有意义,我希望活得深刻,吸取生命中的所有精华,把非生命的一切都击溃,以免当我生命终结,却发现自己从未活过。”

  这段话出自梭罗的《瓦尔登湖》,在同样试图探寻生命意义的电影《死亡诗社》里,这段话也作为诗社“宝书”的扉页。

  汤姆·哈泽德,或者作者说马特·海格本人,在经历悠悠400年的漫旅之后,选择了与平凡人卡米拉一起,携手走进未来也将同样平凡的短短几十年,他知道这段旅程的尽头是什么,但仍然选择了开始,这不也是一种悲壮的向死而生吗?

  “就是这样,现在的片刻便是永恒,我知道我们活着还会有更多的现在。我全都明白了,我知道我们可以从中解脱。我知道一个人停止时间的方式,就是不再被时间奴役。我已经不再沉湎于过去,也不再惧怕未来。又怎么会呢?”

  “毕竟我的未来有你啊。”

  毕竟在没有你的更远的未来,我已经知道了结局,但我更想过好我们的现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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