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与死的故事》是一本由(西班牙)希梅内斯著作,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19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胡安•拉蒙•希梅内斯,1956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在对他的生平介绍中,胡安•拉蒙•希梅内斯被赞誉为“诗人中的诗人”,我细品这样的称赞,这里的“诗”表现的该是怎样的美。
人们喜爱诗歌,因其用雅致的文字,工整格律的形式来表现无穷远尽的意象,读来富有声韵,表达的情感激昂汹涌或回味绵长。西班牙诗人胡安在《生与死的故事》中收集的除了序诗,后面的四个篇章都是散文诗。从他不多的几首序诗里可以看出诗人对诗歌完美的苛求。那一首《死》只有短短数字:他的重量还是固定的:一个数目在泥土中,一个数目在天空中。而那首《给活着的我的墓志铭》也只有两句话:我在睡眠中死去,我在生命中醒来。简洁的工整的语句创造出超凡的意境。他不屑于华丽的词藻,“身体——像一位修辞学家的诗——无用且又死去了”,他追求诗的纯粹,简洁而有力。
因为胡安经历了父亲暴病去世和西班牙内战,他的作品中充满着忧伤和对生命以及生与死的思索。然而死亡并没有让胡安感到恐惧,他在多首诗中都表达了灵魂与重生的观念,但他所指的“重生”并非轮回转世,他说“你没有离开。只不过以前,身体与灵魂结合,你在世界之中移动。但是现在,身体与灵魂隔得那么远,世界在你之间移动”(《死去的女人》)。死亡是一半,生命是另一半。
序诗后面的四个篇章包含了一百多篇散文诗。一部分是有关孩童的故事,胡安有敏锐的观察和丰富的想像,他描写一个在静听大人谈话的小男孩:“他的整个雅致的生命爬上那蓝色的眼睛,像是一株幼小灯芯草的茎部;这株灯芯草以渴望的姿态在高处开放两朵花。”他没有对外貌的描写,你却可以看到一个灵动的脸孔(《雷菲尔•华滋奎滋》)。
“这个年轻女孩,像一只小鱼,四周游动,没有感觉到父亲或母亲,游过这个弥漫着哀伤气氛的大海。(《卖香蕉的年轻女孩》)” 小姑娘孤身在街上叫卖凄凉的画面油然纸上。
他善于抓住最最细微的感觉,把生离死别的哀伤死死地按在心上,堵住想要宣泄的出口。“我孤独地来了又去。而你,你可从隐藏的地方探出头、微笑着吗?(《儿子》)”
胡安在遇到爱人塞诺维亚后,写作风格变的浪漫清新,意境优美。这本《生与死的故事》收集的诗作则大多格调深沉哀婉,但却恰恰可在精炼的哀婉之中体现他对作品的精雕细琢,读来如同欣赏一块温润通透的玉,没有杂质,没有修饰。
以我浅薄的文学修养还不足以描述胡安作品的精髓,需再细细体会。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二):追求善与永恒的散文诗(for2013-11-21《北京日报》)
诗一般的散文,画一般的文辞,谜一般的哲思,这就是诗人胡安·拉蒙·希梅内斯的散文集《生与死的故事》,这位西班牙诗人“由于他那西班牙语的抒情诗为情操的高尚和艺术的纯真树立了典范”,获得了195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这是一位追求纯粹、以心灵写诗的诗人,他将诗歌视为上帝的“意识与光辉”,视为某种“在灵魂中沉浸,在灵魂外闪光的神圣之物”,通过诗歌可以达到他所追求的永恒之境。这种对诗歌的执着在他的散文作品中继续,《生与死的故事》不仅仅是一本散文集,也是一本熔铸着对生命与永恒思考的诗集。
《生与死的故事》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金色年代(有关孩童的故事)”和第二部分“慈悲的肩膀(友善的手)”,以人物速写的笔法描绘了许多“弱者”的形象,主要是孩童、女性和老人的形象。这些形象,以一种弱者的身份扮演着人间善良的天使,即便是最卑微者,诗人也用充满敬意的词汇来描绘他们。而相比之下,那些青壮的男性人物,作者常常笔带讽刺,那个吃掉女孩的小白鸽的父亲和哥哥,那个虚荣虚伪的装模作样的医生,那个让老人替他乞钱却没有给他一分钱的歌手,他们是男权世界的强者,但他们常常残忍、虚伪、愚蠢,他们不符合诗人对善对上帝的追求。而作者常常把女性作为“天使”的象征:《细微的阳光》中用“阳光”象征“母亲”,《丽奥婷》中的“丽奥婷”直指“天父”,《姊姊》中那个使犯罪的弟弟变得善良的“姊姊”。所以说,诗人的眼中,孩童、老人和女性,这些阴柔的人物,他们处弱而守善,他们因被边缘化而保留了原始的生命力,保留了灵明之气,他们能够超越现实经验而达到超验境界,从而与上帝发生互动。这些人物是诗人的理想的投射,表达了诗人对于阳性世界的怀疑与否定,抒发了他追求博爱的悲悯之情。
散文集的第三部分“所谓长故事”和第四部分“自然的罪行”表达了对时间、空间、生与死等的形而上的思辨。诗人常常把一些相对或相似的概念并置,呈现为一种奇妙的辩证关系。在《所谓长故事》中诗人表达对长篇大论的讽刺,“哪一天我们会了解,东西并不是从大小之中获得价值……(哪一天)整本书会缩小到像一只蚂蚁的手那样,因为一个观念就可能把这本书加大,把它变成宇宙。”大与小、有与无,生、死、睡觉、梦,这些概念在诗人笔下是互通的,并不二元对立,它们被诗人以巧妙的手法共同植入一个结构体中,呈现一种悖论的荒诞。《诗人》中的“他”决定再也不要把思绪带到沙发边无止境的爱抚,但最终他还是把这一想法带到了沙发那儿反复思考;《安静的人》中的“他”在终于征服了一切因素带来的不安后,又陷入无可征服带来的不安中。时间、记忆、生死与永恒,更是诗人思考的重点:记忆是时间上的想象,“我不想遗忘它,但又没有时间完全记得它”,记忆会“萎缩”,所以“最好的记录”不是对过去事件的记录,而是当下“在我心灵中缭绕着的记录”;如果要给生命“一个理由”,那就是向一个想知道的人叙述我自己的绝对生活,那么我们两个人就是两面“彼此映像的镜子”,在互相的投射中使空间变得无限;《这个世界为了成为一个世界,吃掉了自己》表达的是对生命和死亡平衡循环的思考,方生方死;《主体、木乃伊、客体》表达了诗人对于永恒的思考,死亡意味着永恒,时间停止又绵延开来,“现在我是不朽的,而人类是会死的”。这些是一个诗人对这个世界的形而上的思考,他将对立的概念熔为一炉进行整体关照,以诗性的思维进行生命体认而非逻辑地论证,为我们呈现了这个世界浑然一体却又矛盾横生的独特魅力。而他关于事物辩证、循环的思考,整体的静观,以及他对于阴性世界的欣赏和处弱守善的追求,似乎都在表明他对东方哲学的体认。
无论是对爱的追求,还是对真理的思辨,诗人都是在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赋予奇特的生命之光。陌生化的处理让“金丝雀”成为一种精灵,“河流”成为爱情,“夜”象征了乌有,“橡皮擦”代表遗忘,“木乃伊”隐喻永恒。诗人从现代主义而来,又超脱现代主义的束缚,他将诗歌的元素织进散文,使叙事富于跳跃性和模糊性,使散文的抒情功能更加突出;人物以速写的方式呈现鲜明的个性,形而上的思考又以具象化的意象给读者以生命的体验。因此,诗人对于读者不再居高临下,他仿佛就是那个常常坐在街角的露天咖啡吧,要上一杯咖啡,晒一下午太阳,默默观察行人、沉思而微笑着的老者,这样一部散文集也正适合在这样一个慵懒的午后,静坐冥思,做咖啡伴侣。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三):先弄湿自己,进入就不会被点燃
揣着这本红底黑花的小书
多日无门可入
得奖是件喜事
但怀着无可指摘的纯真
没有设围栏
一根也没有
还是没有多少人愿意进入
在乎日常的越来越少
宁愿苟且着踱向死亡
直面恐惧之美的越来越少
无数个声音在喊
空忙
夜海边飞驰的公交车顶
霾城人最能接近他的地方
爱与死 必须被拖出暖房
直到加班归途
面对着夜海灯潮
嗅到一对恋人
另一个忧伤地闭口不言
这样多美
独占着两种最真切的危险
也许只拥有最后一个夜晚
但爱与死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四):《生与死的故事》:不为世间所看到的一只眼睛
流亡与行吟,注定是诗人的宿命。
如果说小说试图铺陈一个全景式的生活,那么诗歌则是以只言片语浓缩生活的情趣。195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称,希梅内斯的西班牙语抒情诗成为高度精神和纯粹艺术的最佳典范。与先锋派诗人张扬个性,试图打造一场富于夸张奇崛的文字盛宴相反,希梅内斯却以清新简约著称于世。
《生与死的故事》收录了其创作历程三个阶段的主要风格:有关孩童故事的“金色年代”流露出孩童的无助以及弱小生命逝去的哀婉与忧伤;慈悲的肩膀(友善的手)即是他对世间相的感知,盲人、推销员、工匠、老妇人、女家庭教师走进了他的视线,每个人的存在都别具风格;所谓长故事是希梅内斯的戏谑之言,通过对黄叶、河流、夜等意象的描摹,对最小生物有着超强的透视力,以启迪人生的火种点燃难以照见的真理;自然的罪行则是在反思潜意识、本我、自然、时空的同时,揭示诗歌的本真。
希梅内斯的世界狭窄到他人难以介入,高度的抽象,模糊的意象,诗歌被他视为与极少数人交流的方式。他有着比画家还要尖刻的眼睛,带着看穿万物的决心解开世界的真容,时而目光如炬,在《一个轮廓的存在》中他看到了非凡之物,“当我的眼睛又开始看东西时,看到了那小小的生存物正从另一边注视着我,是我以前不曾看过的”。在《被骗的女孩》中,他看到了畸零人的漠然,承诺变谎言刺伤心脏的疼痛,“她的眼睛凝视着,好像生命的所有痛苦都很早就爬进眼中,或者好像眼睛已经在瞬间看到、经历到自己所有的生命,凝视着——像凝固、厚重、被遗弃的铅——犹如老年女人的眼睛。”
希梅内斯所关注的并非那些明亮的眼神,这和他的忧郁一脉相承,“劣诗人”既是与那些不被重视的通灵者们的共鸣,也是他自身精神的写照:“他白色、粗粝的眼睛,像是月光下的海滩那样遭受践踏、遗弃。爱与痛苦的惨相在他眼中伪装成残酷的喜悦;当爱与痛苦升扬、成长时,它们就混合在一起,勾勒出一种幻影;然后,两颗宝石,坚硬而精致,在他那壮观又纯洁的一双眼睛的准确地方形成——他在根源的深处无疑拥有一双壮观又纯洁的眼睛。”
2013.11.24 北京晨报
http://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3-11/24/content_258460.htm
转载请发豆邮告知,谢谢。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五):不假舟楫的彼岸
早先就看过漓江社版的《悲哀的咏叹调》,这部希梅内斯早期的作品尚且充满了浪漫主义的遗风。作为西班牙最富盛名的诗人,希梅内斯对诗歌的定位是至高无上:“诗歌是上帝的同义词”,“一般人将诗歌作为文学来处理,而我把它当作为心灵来理解。”我有幸先睹为快,眼前的这本散文集几乎是展开一幅幅印象派风景,自然少不了抒情诗、生活小品的意味,然而几乎不需要多少桥梁和凭借,在卖香蕉的年轻女孩眼中,在无情的废墟里,在枯叶的笔记上……不用解读已经揽哲理入怀,掬深情于心了。这是一片不需要桥梁的思想圣河,无需用舟筏就能到达的心灵彼岸。
我的心现在是那么纯洁,
无论它在歌唱还是已死去,
都是一样的。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六):他者的纯粹,他者的迷醉
虽然胡安•拉蒙•希梅内斯素享大名,要进驻他的文学世界却并不容易。他推崇“纯粹的诗”,认定“诗歌是上帝的同义词”。在旁人眼中,诗歌不外是文学体裁,到希梅内斯这里,却“当作心灵来理解”。
也因为这样,希梅内斯的诗歌意象繁复,笔触深隽,情绪的勾连异常用力,唯恐延宕不出足够的空间。
《生与死的故事》虽说是生活小品,技法却有浓重的叙事诗印记。但以叙事诗的标准来审视,纪实与虚构又处于明显的失衡状态。每幅篇什都宛如画卷的背后,希梅内斯的哲思与深情都不在现实之中,常常从一重飘渺转向另一重迷醉。
譬如第一部分“金色年代”写有关孩童的故事,看似平凡的人事,却有魔幻的余音。希梅内斯是将静物写出动态的高手,描述“头发像瀑布一样往后流泻”,勾勒“卧房是一个狭长的房间,有很多窗子,像黎明的一列火车”,都是绝妙好辞。所有日常可见的名物,在希梅内斯手中混搭、拼贴,魔术般重生,构建起一条条高于生活的关系网络。
这其实好理解。之所以落笔不着柴米油盐,不以经验世界入诗,是因为唯有肆恣汪洋的想像不会碰壁,担得起纯粹之名,和上帝能划上等号。
希梅内斯的早年,父亲暴病身亡。沉重的身心打击之下,希梅内斯多次因精神创伤住进疗养院。这段经历或者也和诗歌中的迷醉有关。深受现代主义诗歌影响的希梅内斯格调低沉、哀婉,写的是赞歌,却常有挽歌的情怀,这或许也形塑了《生与死的故事》里的基调。
实在说,阅读希梅内斯是困难的。因为他试图以一己之力打乱既有世界的逻辑,再重构一个想象的天地。他笔下的西班牙从不曾真实存在,却与实存有千丝万缕的关联。差异之间,就蕴藏着诗的可能。
1956年的诺奖委员会将文学奖授予希梅内斯时,有一句评价:在文学方面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不理解希梅内斯为“纯粹的诗”付出的努力,也就不会明白理想何谓。
不过,话说回来,诺奖并不是评判文学的唯一标准。希梅内斯的获奖,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西方主流价值观在特定年代里对他者的想像。如果伊比利亚半岛的样貌和加泰罗尼亚的风情与英美能够无缝对接,希梅内斯的意义或许会削减不少。
纯粹信然,迷醉有时,对希梅内斯的理想之诗,理当心怀钦慕。但也不要忘记他者的身份,是否真正理解希梅内斯,皆系于此。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七):如此读大师之隽永的希梅内斯——评《生与死的故事》
195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西班牙作家胡安·拉蒙·希梅内斯的作品在中国并不多见,最广为大家所知的应该是他的童话作品《小毛驴和我》。其实不仅是希梅内斯,很多以诗人身份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在中国都不大出名,包括2011年的诺贝尔奖得主特托马斯·朗斯特罗姆也没能唤起我们这个喜欢跟风的社会多大兴趣。没有多大兴趣并不是因为他们的作品不够好,而是现在的人都不大喜欢读诗歌,读诗需要沉静下来,而我们这个心浮气躁的社会又有多少人能够沉静得下来呢?
因为很多诺贝尔奖得主的作品不多见,而有一些比较出名的作家没有得到诺贝尔文学奖,于是就给人们这样一个印象:诺贝尔文学奖并不公正,好作家并不一定入选,入选的都未必是好作家。这句话我同意四分之一。对于前半句完全同意,的确是有很多好作家没有入选,但诺贝尔奖一年只发一次,很多作家都没有爱丽丝·门罗那么长寿,所以错过是必然的。而对于后半句,我觉得最近二十年里有一些作家的得奖政治性因素偏大一些,文学因素倒可能不起绝对作用,当然,我这里说的是那些我们相比熟悉一些的作家,而对于像希梅内斯这样作品不在国内多见的作家来说,你就很难说他是好作家还是一般些的作家。所以,漓江出版社最近出版希梅内斯《生与死的故事》时,还要在腰封上加上一句“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西班牙国宝级作家”以示推荐。这倒不是出版社的问题,而是希梅内斯的无奈。
我个人一向对诺贝尔文学奖抱以敬畏之情,最近也越来越喜欢读经典诗歌——在这里我要插一句,即使是心浮气躁的快餐社会,一些经典的诗歌依然能够引起我们的兴趣,只不过是大家已经被“梨花体”之类的诗歌弄得审美疲劳,才离诗歌越来越远,其实真正好的诗歌都是非常好看,有一些甚至比小说还要好看。我看到经典诗歌的出版最近有所抬头,我相信这是好事——回来再说希梅内斯,确切地说,虽然他是诗人,但是这本《生与死的故事》并不是诗集,而是诗人写的小品文。一位真正的诗人,他的字里行间都会充斥着诗性,这一点和小说家是有着根本区别的。
本书的一开头,希梅内斯就为我们展现了大诗人的手笔——本书的开头不是小品文,而是一组序诗。书的第一句也是诗的第一句是:“我的心现在是那么纯洁,/无论它在歌唱还是已死去,/都是一样的。”除了真正的诗人,谁敢这样宣称自己是纯洁的?而这简短的三句话,给我们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纯洁”、“歌唱”和“死去”这三个词,每一个词都是那么简单,每一个词又都是那么充满内容和活力。
这就是所说的意象。意象,是诗人最宝贵的财富,也是最致命的武器。什么是意象呢?这里借用本书译者陈苍多的话说就是“以光和影的巧妙差异捕捉人生各种细微的情景。”佛云“一花一世界”,诗人的工作就是用“一花”来展现“一世界”。本书中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没有宏大的场面、也没有深刻的说理,只有细节,用细节来带给我们感受。比如《两个人的星期日》,作品的开头就是“年轻人先到达,唱着歌,走在街上。他很高,很瘦,皮肤呈古铜色,胡子和头发多年没有整理,脏到完全混乱的程度。”这里没有直接告诉我们年轻人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到达”了哪里等这些情节性的东西,而只有细节,我们脑海里只有形象的画面,而没有抽象的概念性的东西。第二段开头:“一个老年人也来了,出现在街的那一边,身材矮小,容貌枯槁,微笑着,烟屁股叼在嘴上,一只眼睛出现阴翳,背部盖着一张小毯子,边缘有尿,拄着一根拐杖。”又是一个真实的画面,连“边缘有尿”这样的细节都没有逃得过诗人的眼睛。其实这篇文倒也不是没有情节,它讲的是老乞丐帮助街头卖唱的年轻人唱歌,而年轻人却没有给老人一分钱。在文章的结尾,作者这样写:“老年人离开,走上街道,虽感到忧伤,却仍然微笑着,衔着没有点燃的烟屁股,喷着气,乞讨着,只不过现在几乎不敢这样做,心里有数,确定无法为自己讨到任何钱,同时,月儿已经从夜晚之中出现了,孤孤单单的。”
这就是诗人的笔触,像聚光灯一样把细节放大,同时把背景模糊掉,而那简简单单地白描却绕梁三日,回味无穷。诗人就用这种方式诠释了一个词——“隽永”。而隽永的文字,就需要我们细细地读,甚至是反复地读,越读就越深刻,越读就越能够被这诗文净化。
最后要说一下漓江出版社出版图书的一个特点,春节前后我看过漓江社出版的《我们》,平装、32开、牛皮纸封面,一点也不高贵和奢华。这本《生与死的故事》也是一样低调。但是,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两本内容非常深刻的好书。好书不过度包装,自然也就不贵,能够让真正想看书的人买得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漓江出版社的初衷,但我认为这是他们做了一件好事。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八):生与死的深意
买这本书的时候对作者根本就不认识,所以更加的谈不上了解和喜欢。但是刚刚看完《天蓝色彼岸》,对于生死的话题会更加想要深入思考。于是再看了这个书名,以及那很吸引我的封面后就买下来读了起来。
翻开书的时候发现,作者拿了诺贝尔文学奖,是一位诗人。而这是一本散文集。诗和散文都是一种只可意味不可言传的东西,你只有去理解了作者的大概或是本身,你才能理解作者想要说的话。这是我的理解,也是看完这本书后的感觉。
这本书我看的很慢很慢,足足用了两个星期的早晚下班坐车时间。中间有很长一些时候我都把书放在包里,没有拿出来。不是我不看不下去,而是我看不懂。
我看不懂作者对于生死的理解,与我的不太相同。于是会莫名,会困惑。于是告诉自己需要放下,静下来,等着时间,成长了也许就慢慢明白。后来过了几天,还是让自己把书先看完了。可是依旧有很多并不明白。
可是不明白并不能妨碍什么。作者真的是一位很优秀的诗人,每一句话都很美,想象力也很丰富。就这本书来说,喜欢的诗不少,喜欢的散文也不少。
其实很多事物都很简单,只是用了一些复杂的,或是诗意的句子去修饰着,便变得意境深远了。而那模糊中明白的含义,会温馨,或震撼,抑或是说不出的难过。
这些关于生命和死亡的话题,那些对于生死的不同理解,总是会让我去想,什么才是活着,而死亡又是什么?
《生与死的故事》读后感(九):眼
这本书里面出现了许多与“眼”相关的词语:眼睛、眼神、眼眸、目光……
作者想必对一个人的眼有很多的观察和感悟,想必他会通过一个人的眼去判断一个人,去选择一个人去思考他的故事。眼睛眼神能反映出一个人的心,是慈是善是明亮还是冷……
而一本书里重复出现很多某类词语的这一特征,让我想起了中学时期读过那一本有同样感触的《花田半亩》,田维,她处在一个随时都会被死神带走的时段写下那一本书,里面最多的字是“安”,有“安宁”“安静”……
田维,一个被病魔选定的人,15岁被告之有绝症,病痛在折磨着她。她却从不抱怨,在得知死期后开始认真写字,写身边的点滴,身边的一草一物,写身边的一个个人一个个画面。那些干净的文字,美好又平淡,一字一句让读它的人平和安静,让人舒坦,让人感觉到这世间的美好。面对命运的安排,她不抱怨,只是更加地珍惜。有许多的“安”字和词语,她是无意,因为她心中本身就有种平静了。
回到《生与死的故事》,生与死,是永恒的话题。西塞罗说哲学不是别的,只是准备死。蒙田的《论哲学即是学死》里面更举了各种与死亡相关的词句与讲了自己感想。关于对死亡的思考,读过柏拉图的《斐多》达芬奇的《生与死》蒙田《论死后才能断定我们的幸福》《享用生命》《面对死亡》托尔斯泰《人真正生命的诞生》……
而这次却是单纯推荐希梅内斯的这本极简单的《生与死的故事》,里面确实是有许多简单的故事。描述死,必不可少的是通过生来衬托,无论是灵魂精神的持续还是死亡之前的童年少年时期的美丽魅力,都可以用来反衬死的不可怕或者其真正的意思,这本书写了许多生的美好与平静,再写与死有关的各种小故事,让人有不同方向的思考。
那为何想推荐,其实就如前面所说,希梅内斯应该会从一个人的眼睛去观察这个人去选定他是否能成为自己的朋友。选择一样东西,有时候就只是根据这个事物的某一部分,吸引了你,你便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而这本书让我开始想推荐的便是:
诗并不经常需要写下来
这首诗很好,甚至很棒。其他的诗被写下来,但这首诗没有。
完全没有理由不写下来,然而,这首诗没有被写下来。
从那一天起,在大部分感觉沮丧的日子里,那首诗会令人伤心,尝起来有苦难,然而它并没有被写下来。
如果有人要把它写下来,它就会结束一切,然而它没有被写下来。
然而,这首诗却想要显露出来,它想要活,想要被人享有,变得永恒;但人们很好,人们没有把它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