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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街往事》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7-27 05:15: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花街往事》读后感10篇

  《花街往事》是一本由路内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5,页数:388,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花街往事》读后感(一):你的青春往日意,我的花街当年情

  原文:https://faydao.com/weblog/1992.html

  每个人少年时代大概需要某种东西滋养和浸,只有穆巽,我在他身上没有发现其他的东西,他靠自身分裂出来的东西培育着,自我生长,自我腐烂

  这为什么是一部好小说

  《花街往事》是路内的一部以南方某小城为背景的小说。全书围绕着小城的蔷薇街(即花街)上两代人的奇妙残酷疯狂无聊的(这里的形容词还可以用失落的、无奈的幸福的、卑微的、猥琐的 代替)命运展开。这些命运相互交错,又被无情的时代洪流裹挟。

  我知道上述这段话并不能说服大部分人。但让人信服的地方在于,当人们企图描述这个时代在我们身上干了什么的时候,没有人说得清楚我们是被上帝之手抚摸过还是被时代的车轮碾压过——而《花街往事》则用详尽幽默、怪诞而自然故事告诉你:时代的车轮碾过去了,并且那种痛苦欢乐都是看得见的。

  还未能说服你?好吧,这部小说是我在这一年里读过最好的中文小说。

  青春

  《花街往事》写了两代人的青春。第一代人的青春在文革的疯狂之中变得残酷而荒诞。这青春残酷和荒诞不单单在于文革的文攻武斗(最后只有武斗),也在于相互残杀的双方并不知道为何而生、为何而死。

  作为贯穿第一部的鱼骨刺一样人物,穆天顺几乎用两句话就戳穿了这一代人的青春。在文革武斗中,穆天顺头部中枪未死。

  开始的时候他似乎面带骄傲地向人炫耀头上的弹孔:“你们看,这像不像一朵花?”

  当文革过去,穆天顺疯了。这时候他指着头上的弹孔逢人便问:“你们看,这像不像一个屁眼?”

  第二代人的青春就相对复杂有趣多了。这个明显体现于小说的阅读观感中:到了第二部,即第二代人的青春开始,便轻松了许多。

  然而轻松也只是一个短暂错觉

  在第二部中,作为本书的主要叙述者,歪头男孩小山经历阶段/情感/场景让人目不暇接:黯然、迷惘哀伤、啜泣、惊骇、失望、哗笑、狂暴、惊异、癫狂、欢喜、悲恸,以及他的单相思罗佳。作为歪头的人,男孩被列入怪物这个分类中。不管是什么样的人,都可以嘲笑他、欺负他。而男孩似乎很早就知道了反抗的无用,早早地放弃抵抗,像《铁皮鼓》中的那个侏儒那样用一种更可笑忧伤视角看待成长这件事。

  “男孩觉得这个世界充满了遗迹,你走过的每一条街道,住过的每一栋房子,都有可能很多人留下过他们的身影时间中的事物是死去又复活的东西,在有生之年周而复始,重叠交错。人的一生往往比这些事物活得更长久,但人无法复活,只能徒然地走向衰亡”。

  而之后方小兵(男孩的童年玩伴)、顾小妍(男孩的姐姐)、穆巽(男孩的表哥),他们的青春尽管各不相同,但惟一相同的是,他们都过得不怎么好。但是他们的态度似乎有非比寻常温顺接受他们,或者作象征性抗争

  在说到那个不写一句诗的诗人牛蒡时,男孩是这样概括他的:

  他始终坐在钢丝床上,背靠着墙壁,这副样子太像是坐牢了,他的脸上凝集着一个人青年时代所有的愤怒沮丧悲伤和迷惘,还有因此而蒙受的羞辱,它们像多种建筑材料涂抹在一起,最后成为一块呆板灰色水泥墙。

  愤怒、沮丧、悲伤和迷惘以及因此而承受的羞辱。这就是青春的最好总结。如果需要结局,那不外乎就是:成为一块呆板的灰色水泥墙——平缓死板、无聊、平庸

  往日意与当年情

  男孩蹲在照相馆门口发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水是臭的,它和栀子花的香味混合着一起,一种令人情欲膨胀的气味

  不管是疯狂的时代还是日新月异的时代,爱的情与意都是最亮的色彩。因为在爱中的不确定、双方在灵与肉上的不协调以及时代给予的种种动荡属性,让男女之间的请与意变得格外动人

  从方屠户对李红霞的情意,到顾大宏对李苏华、关文梨的爱,再到歪头男孩在苦闷的青春期中幻想的仰慕对象,甚至是街上那对偷情的孤男寡女,都让蔷薇街变得更加生动,更充满人情味——即使这人情味会被情欲的气味暂代。

  当然,和现实一样,情意二字对各自的意义尽不相同。在这些人当中,又以歪头男孩的情意最为绵长。这绵长,或多或少是作者自己和读者的一个安慰

  但是最为真切的,却是英俊少年穆巽青春情意。或者说,是他的女同学和仇家女儿对他的情意。他和她们因为情欲和未来纠缠不休,直到最后奔向一个自己想要的未来。这个颇有偶像剧色彩的情节,又不免让人觉得是一个男人的青春幻想在作怪。

  共同的、光明而卑微的未来

  像你们这种正常人,非要把自己的头发剃了,把好好的东西弄残了,才能像个叛逆。我什么都不做,站在大街上就是人类叛逆。——歪头男孩顾小山

  除了死去的人之外,小说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没有确定的未来。而整体上看来,面对命运,他们各自都处于弱者位置,或者说要各自处理生活中各种各样麻烦。在与命运的赛跑过程中,作者把他们都放诸于一个需要尽力去拼的杆位上,可是他们却缺乏鱼死网破拼到底的决心,只好继续接受生活的锤,继续沉默地承受,让人悲怆。少数拼命了的,坐牢;少数出走了的,继续卑微。

  在不确定的未来里,小说中的人物继续按照彼此的轨迹生活下去。在花街上,时代的变迁、沉默的命运、卑微的生活,都会继续发生。这难道不正是我们周围生活的扭曲镜像么?

  如果需要感受我们时下的生活,就可以代入一下那个歪头男孩,想象一下他的残酷青春和未来,以及他的亲人朋友(如果还有的话)、街坊邻居

  当然,最为让我诧异的是,技校生顾小山对毕老师在看着他的歪头时随口吟哦了句“吾有大树,人谓之樗。庄子曰,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出自《庄子·逍遥游》)。这里的意思是,樗这种不能作木材的树,在人类看来是不成材。然而从樗树自身看来,人谓之不成材,则不受人之刀斧砍伐,反而得以保全身心

  而从整个小说看,顾小山或者就是最难成材的一个。然若用樗树与他作比喻,他岂不是身心最全的那一个?

  当然,跟樗树对比起来,跟顾小山对比起来,我们似乎甘受砍伐,却还要忍受更为平淡的生活。

  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光明而卑微的未来。

  《花街往事》读后感(二):温情

  《花街往事》以歪头顾小出为叙述人,分八部,讲述了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顾家三代人以及这条街的变迁。小说开篇第一部,以泛滥着激情的文革为开端民间战火纷飞,方屠户、父亲顾大宏、母亲李苏华、小姨李红霞、姑姑顾艾兰、姑父穆天顺、外公“大耳朵”、胖姑、爷爷等人依次登场,在“保派”和“战派”红卫兵荒谬的争夺领地战斗中,埋下了感情种子。歪头男孩顾小出出生后,七七年,母亲、小姨和外公在车祸中丧生。童年时代,由于歪头,他受到了不少的欺辱,姐姐顾小妍、方小兵、罗佳、康健等人在他的童年扮演着各自重要角色,他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成长着,经历着成长之痛,也接受着成长过程中的点点愉悦

  窃以为这本小说最为精彩的部分在中间三部,“跳舞时代”、“疯人之家”和“胖姑结婚”。

  顾大宏,这个擅长跳舞的摄影师,这部小说中理想主义的附着物。他英俊、绅士、舞技精湛带领着蔷薇街的中年男女,恰如其分的在八十年代进入了“跳舞时代”。顾大宏、孙保生,这些背负着时代感的中年人们,在跳舞时代重新焕发生机私人舞会、斗舞、比赛,在舞台中央熠熠生辉。“跳舞就是这样的,舞场就是人生,你可以和垃圾活在同一个世界,但不要和他们一起跳舞。”路内向来擅长写青年人,但是这一次,他将这群曾经苟且的中年人的青春期,写得光芒万丈。当迪斯科开始流行,他们自动退出舞台,将他们的尊严打包带走,留下喧嚣,他们穿过旧时代,永久的停留在八十年代。

  “跳舞时代”风度翩翩理想,在“疯人之家”这里,变成了极致的癫狂。一个到处“捋炮”的父亲,一个为了房子指使父亲去厂长办公室“捋炮”并极其狠毒报复邻居的母亲,以及一个赤裸的殴打父亲后逃亡的儿子,这家人的疯狂带着一点与生俱来基因,在现实挤压下的走向爆发。顾巽,他同样是个理想主义者,但是他比顾大宏更彻底,生活将他逼至绝路绝处逢生,他冲出戴城,永不回头。

  “胖姑结婚”这部分,平静安稳,充满了生活气。一个暗恋父亲多年的胖姑,一个寿衣店的“乌青眼”,阴差阳错走到一起,他们各自分开看,都有着这样那样的缺憾和卑下,但是般配在一起,就是众多平凡人求而不得的幸福。

  歪头小出慢慢长大,同样,她的姐姐小妍也是。小妍漂亮优秀、飒爽,爱她的男人,一个小勉为了她赚钱、开店、被骗、砍人入狱,一个是多年逃犯,多么传奇,只是,在这个平凡的时代里,她不可能成为红霞小姨那样的斗士,而是成为一个按时上下班的邮递员,骑着自行车穿梭在花街柳巷。而歪头小出,长大,被技校开除,去婚纱工作,依旧心心念念幼时同桌罗佳,并在泥水期待着他们光明而卑微的未来。

  《花街往事》的温情之处在于,每个人都有着小小的希望,都有那么一瞬间成为发着微弱光芒主角,顾大宏、顾小妍、顾小出如此,方屠户、胖姑、乌青眼、顾巽也如此,他们作为卑微的人类,狼狈地从过去苟且至现在,他们有可言说的过去和可以希冀的未来,即使那过去和未来一样微不足道。在这个平凡的街道上,芸芸众生就这样活着,带着他们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成为故事中的人。

  《花街往事》读后感(三):巴比伦家族列传

  文/李伟长

  路内写了五部长篇小说,三部发表在《收获》,两部发表发在《人民文学》,相当牛叉。闯过江湖卖过艺、吞过铁球练过气的路内,写起小说来真是风生水起。旁人即使写上一辈子,能上回《收获》或者《人民文学》,就是值得夸一夸的成就。可路内是《收获》和《人民文学》轮着来,玩儿似的!这就是路内氏传奇,看把他骄傲的!

  谈起路内的《少年巴比伦》后,读者们多亲切地简称为少巴。关于这个巴比伦,我曾经有过一个奢望。某日,路内性情一起,运笔如飞,连续写出《青年巴比伦》、《中年巴比伦》和《老年巴比伦》,皇皇四部巴比伦,分别简称少巴、青巴、中巴、老巴,除了中巴容易让人联想起公交车,略微坍台点,其余都贴切得很。倘若能够穷尽70后文艺屌丝励志青年路小路闷骚忧伤而又意气风发多情的一生,将何其壮观,何其动人!然而,路内同志是个有高尚追求的人,是个深谋远虑的人,不愿意躺在功劳簿上睡觉,不愿意抱着巴比伦这个文学招牌手指。于是,就有了《云中人》,接着又有了《花街往事》。

  喜欢路内小说的人,肯定还会记得《少年巴比伦》里那个叫做路小路的人物。他变换面目混迹于路内的多部小说,时而在工厂里浪荡,时而在技校里消沉,时而奔上社会寻找理想,时而又成了歪脖子男孩。即便混得屎一样,异性缘还是特别好,身边总有那么几个不着四六的姑娘相伴相随。这个来自戴城的青年人,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气质,以至于许多人都能在他身上看见自己的影子。他颓废却又积极,愤怒又不缺温情,油滑里裹着真诚,还文艺腔调里携带着汹涌荷尔蒙。他就是一个象征,有着清晰的时代烙印,又有着一种人文隐喻,甚至还蕴含着只有70后们才能体味的某种放荡的自由精神。如果说《少年巴比伦》是青春成长启示录,那《花街往事》则更像一部前传,一部解释何以会出现路小路这等妖孽人物的寻根之作。相比较而言,这部前传更加恢宏,人物更多,关系更复杂,时间跨度更长,精神层面的东西也更加丰沛,追问也更加彻底,即世事变化众生衍变,历史如何被书写,怪诞和传奇如何存在,或者说路小路们是怎么长大的!

  在变成《花街往事》之前,这部小说曾经有一个更加灿烂名字——《花街女王》。我毫不掩饰对这个名字的喜爱,文艺而霸气,还透着些许闷骚,一看就有股子文学邪性。何况女王之说,妖娆万分,佐以路内的故事,肯定别有滋味。但问题是,从《云中人》开始,路内就和年代较上劲了,他显然已经不满足去叙述一个人的故事,哪怕这个人有他自身的影子在,与精神涣散的社会转型也有着牵连,都难以抵挡他对刻写一群人、一条街和一个年代的渴望。他主动改变写作策略,从计划写一组女王群像,转而变道去写一个家族谱系。放入文学史来看,家族史从来就是文学大题材,国外经典如《百年孤独》,国内名作如《白鹿原》,写的都是家族。但家族小说有时也是一个文学黑洞,吞没了许多有才华的作家。写好家族不是一件单项度的工程,而是多向度的复杂工程。既然是家族史,势必就人多。人一多,风云变幻,命运就多,情感就多,矛盾就多,要处理的文学细节就更多,其次牵涉历史必然考验小说家的历史观和社会观。这就好比绘画,单人像和群像自然是不同的。如果说路内之前的小说,相对而言单人像多,那《花街往事》则是一副家族群体画像,个个都得有戏。

  这副家族群像个个鲜活,个个有趣,且看“路小路”家族有怎样的成员?路内用人物串起整部小说,以中篇方式勾连前后,很有点福克纳《喧哗与骚动》的架势。他小姨是红卫兵女将,女汉子一个,穿着军装,背着步枪参加文革武斗。他姐姐修长美丽,敢骂父亲戆卵,简直是街上的魔星,毫无顾忌,左冲右突,偷牛奶,偷气枪,肆无忌惮。他父亲是个斯文美男,职业摄影师,还是舞蹈高手,但中年丧妻,于是引来了妖艳“大破鞋”的爱慕。他姑妈很蛮横,姑父是个疯子,在公开场合撸炮,他表哥异想天开想当演员。从街道到工厂,这家人活得卑微而自由,怯懦又猥琐,暴躁又疯狂,路小路就是在这样一个家族长大,以歪脖子的姿势,看生生死死的演变,看街道里的爱情的变异和无奈,也看社会转型期间的种种变迁。

  这个家族的魅力在于传奇性,有正史的严谨和真实,有野史的妙趣和诙谐。这条街上的人们与历史的狂热靠得很近,可似乎有很远。只有在读过《花街往事》后,才会明白《少年巴比伦》何以如此独特。在路内的小说里,流动着一种相通的血液,一种堪称不屈不挠的生活态度,不管生活何其荒诞,他们也是不管不顾地以自己的方式参与其中,热烈的小姨,淡然的父亲,骄傲的姐姐,固执的姑姑,倔强的表哥,莫不如是,活得自在又无奈。小说将被社会摆弄、戏弄和甚至愚弄的他们鲜活地送到在我们面前,那里就有我们狼藉不堪的父辈和兄弟姐妹。而我们自己呢?又将何往?别忘了,路小路站在我们这一边。

  路内心中有个乌托邦,在他调侃的笔触背后燃烧着一团火,那个粗陋又充满生机、危机四伏又蕴藏希望的年代,以及过往中不断消逝的生命个体,就是象征和寄托,这便是《花街往事》的魅力,也是路内的魅力,也是我期待他新作《天使坠落在哪里》的理由。

  《花街往事》读后感(四):一曲无人问津的县城探戈

  差不多三年前这个时候,在张家界outing,读到ONE里面花街往事的一章:疯人之家。虽然只是其中一个亲戚的别章,但丝毫掩盖不住才华。一个上世纪三线城市的奇巧与粗鄙,毫不违和地同时来到面前。

  路内的故事地点虚构在南方三线城市戴城,一个随处可见的地级市,用书的原话,“你们这些三线城市的傻逼”,构筑起整本书的荒诞和不可理喻的外部环境。然而你不能否认,这些个荒诞,可以随处放到中国地图里,都愈发鲜活——工厂,新公房,老街,火车站,舞厅……以至于我自驾经过无名小镇,看到刷上标语的厂房,都会多望两眼,有种来到戴城花街的即视感。

  时间跨度则是文革到九十年代初,我猜想是路内拿手的时代。这个时代我们似懂非懂,一起从疯狂崇拜到阴郁西斯底里,从懵懂到开放,从投机倒把到某一种东西戛然而止。未来那个拜金的新时代,在书的封底招手。

  正是一个非主流城市,一篇非宏大历史叙事,反倒呈现了长期以来被忽略的新中国画卷。人物癫狂,言行粗鄙,不带美化和客气,直面现实的冷酷。唯一比较正常的自序,还是一个天生歪脖子的“我”。这种不完整与残缺,让花街充满自嘲。我想作者一开始就摆明低姿态,以退为进。

  最后提一句书的结构,每一章可以当做独立的故事来看。所有章节的人物又都有关联。结尾稍有用力过猛之嫌,略微暴露了作者的野心。我最喜欢的是非主线的旁支人物章节:他们饱满,真实,像任何一个上世纪底层小人物那样,不留痕迹匆匆流过,又让人过目难忘。

  《花街往事》读后感(五):路内对于过往年代的追思

  路内的文字,把时间和情绪都揉碎了,成了粉末,撒到清澈的水杯里,晃动几下,时间混沌,情绪湮没,然后端起来喝了下去,到了胸腔,又神奇地膨胀,让人难受。

  在驾驭文字方面,我觉得路内与刘震云有些相像,文笔流畅而又散漫着孤独,黑色幽默中夹杂着对人生无常的无奈与戏谑。

  你敢拿皮带抽我们家小黑猪,我就敢用枪托揍你们家小白兔。幽默机智!

  花街往事,记述的是那个风雅而又暴躁的年代,充满了孤守的优雅和激昂亢奋的荷尔蒙,路内满怀真挚去重述去记忆过去的那个时代。多个视角的叙事,犹如复调,每个人都有一个节奏与旋律,有哀叹,有孤独,也有微弱的光明。路内的笔下带有一种从容与亲切,朴拙质诚,对于过往,只温暖地回头一瞥,旋又带着坚毅朝着那微弱的光明走去。

  《花街往事》读后感(六):一座城市的秘史

  在70后作家中,我最喜欢的是路内。三年前,在图书馆里偶然读到《少年巴比伦》,是我这几年读小说最完美的一次“艳遇”。这部小说讲述了“戴城”化工厂青年职工路小路的青春故事。他是个小混混般的年轻人,爱打架、追女人,在工厂里除了拧螺丝、换灯泡之外什么也不会,他还爱上了厂医,却最终情场失意……这与我读到的许多描述青春的小说有很大不同,路小路既有着社会青年的混乱,又有着文艺青年的慵懒和迷惘,“油滑而又充满忧伤的诗意”,让我为之着迷。

  这一次偶然的“艳遇”最终演化成了一次漫长的相思。后来,我追着读到了他的《追随她的旅程》、《云中人》和如今手头的这本《花街往事》。《花街往事》是路内于2013年出版的新书,故事依然发生在“戴城”,在一条名为“花街”的街区里,生活着天生的歪头顾小出,他的鳏夫爸爸顾大宏、漂亮精明的姐姐顾小研、街坊方屠户、胖姑姑……从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90年代,这些形形色色的在“花街”上来来往往,上演着一出又一出生活的戏剧。

  刚开始阅读《花街往事》时,感觉很复杂。小说一开始讲述的文革武斗的故事,让我时时想起王小波的《革命时期的爱情》,但没有后者的狂欢与瑰奇,读起来也略有滞涩之感,这可能和路内没有亲身经历过文革有关。但这种“滞涩”很快就随着主人公歪头的出场而烟消云散了。当歪头出场,听他讲诉自己年幼时的遭遇、朦胧的青春情愫,用一个孩童的眼光打量“花街”时,我想到了余华《在细雨中呼唤》中的那个同样敏感、内向,游离于众人之外的孩子。

  我在这个孩子身上看到了“花街”,也看到了自己幼时成长的影子。巴尔扎克曾经说过一句话;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这句话套在《花街往事》上也很恰当。路内笔下的“花街”,也是一座城市的秘史,甚至是时代的秘史。在这段近30年的秘史里,我们可以依稀闻到时代的味道。稀罕的牛奶、新奇的电视机、一夜勃兴的舞厅、五湖四海的笔友、各显神通的分房大战……充满了俗世生活的欢乐和温情。

  当然,路内描述的这些故事,和故事里的“气味”是作为小说的背景而存在的。真正的秘史,还是路内试图通过“花街”而追溯“青春”起源。《少年巴比伦》和《追随她的旅程》是路内准备打造的“天使三部曲”中的两部,另一部据说还在撰写中。如果说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路小路,讲述的是一个青年的“青年史”,有很大的作者自传成分。那么,《花街往事》中的主人公“顾小出”,就是是路小路的前传,是一部“少年史”。

  中国三十年来的城市化进程,发展之迅猛令人咂舌,和十几二十年前相比,如今的社会形态、情感观念、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模式早已经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我们这些年轻的读者来说,要想了解一个城市的“秘史”,触摸逝去时代的体温,可能真的只有在《花街往事》这样的小说中去寻找了。

  《花街往事》读后感(七):读路内《花街往事》 算了,取题,不是强项

  临近9点,开往上海火车站的1号线总是挤的。摇晃的车厢里,不是带着口罩的,便是插着耳机的人。

  都到这个点了,这一群绝算不上城市中早起的人——他们只是依着他们自身的步点,按照该有的路线,从一头跨走到另一头。

  在这同一辆车里的我,从本质上说,和他们没有不同。只是当他们盯着手机看的时候,我刚刚读完了路内的新书,并且傻傻地对着窗外开始发愣。

  我想,自己确实看不懂那个结尾。

  这“歪头”和“罗佳”,该还是散了吧?

  青蓝色的小说纸,被按得紧紧的。

  我对自己说,就个结尾,不喜欢。

  一、

  写《花街往事》读后感时,我特意去翻了当年看《云中人》的感受。

  真是记忆力不好,大概是2012年5月的事情,却浑然不记得当时那篇书评,我到底写了好话,还是坏话。

  又本或许叶兆言《动物的意志》给自身的摧残太大,我惯性地觉得密集出书的朋友,多少会有点退步。《花街往事》翻了两页,我先读了其他书。

  ……

  凭良心说,路内是个我很喜欢的作家,一部《少年巴比伦》颠覆了自己的文字观,觉得韩寒也最多是个浅显的模仿者。

  一年前的《云中人》是咖啡色封面,开头便是男女最激烈的情事,张狂得让人喘不上气。随后是伴着血腥的黑色,仿佛是种凋零花丛里的烟味。袅袅升起间,呛人,泛着恶心,但习惯后却觉得这被烟味烘托出的花香便是罂粟味,离不开,也不想离开。

  很多人说,路内是个粗人,似乎在形象上是个彪悍的汉子。对于他的意淫,尽是拿着的该是技工工具多于细致的笔头。很多人说,路内是个异类,因为他笔下的文字,细腻得如同总能契合一切的流水,沉静又极富有力量,贴合得天衣无缝,咀嚼起来,满口生香。

  二、

  看《少年巴比伦》我该是笑了,但到了《花街往事》里自己却任何笑意不在。每翻一页后,便在想这算得上是长篇,一个家族,一根时间轴上的前后,一座小城。再读着却觉得该是短篇的合集,只是因为他和她是情人、是父女,他和他是父子、是邻居,才最终连起了整本的前后。狠心点的话,分开来卖,一篇篇算稿费,找个契合的杂志说故事,大概真的也可以。

  只是到底哪个钱多些,还真说不好。

  但有一点,自己是肯定的——我打心里佩服那些说着长故事的人,他们要丢包袱,他们要埋线索,他们还要自圆其说,把千字下的你、我、他,刻画得点水不漏。没有点深谋远虑,必然是达不到的。可转瞬,如果又太厚实了,却会立马遮掩,一点痕迹也寻不到了。

  这好比钓鱼,鱼饵最好多备些,可真要用起来,当然方是物尽其用。

  路内的书,大概主角,只会是男生,有一点小“坏”的男生。

  他们可以胆子小,却依旧带着叛逆和偶尔闪烁的獠牙。这之中的意向可以定位为个懦弱的“好”人。因为是好人会向恶的奋起反抗,可又因为是懦弱终还是晃了眼,就辨不清了当下的所作所为对未来会结成个什么果。

  我在想路内是不是到了上海久了,开始习惯了。

  开始习惯这南方城里的男人。

  三、

  文革是一个我阅读上的盲区,自己基本找不到有人能写得很好,写得很真。

  那是个算得上混乱的时代,规则是没有的,为此尊严更谈不及,有的是些许的底线。这头他被别人踩坏了,但好在他是个能被惹得了却不惹别人的人,他默然承受也不去踩别人,只顾自己。

  我出生前文革便结束了,迎来的是时代下需要几何地扩张和发展。于是自己半算是时代的影响,选择瞥了瞥眼,略带不惑地越过这一段。

  对于路内的文字是这样的,更对于太多其他的也是这样。文学史的课上,老师提及了卢新华。工作的第一年我在逃离世纪出版集团后,又因为新工作的关系,回到这里。在这里的中厅报告厅,看到了这个在美国拉斯维加斯发牌的曾经作家。

  老爸说,《伤痕》看过伐?

  我理着他藏在家里好多年的几本《青年一代》,默然不语。

  老爸写给刚出生的我第一封信,用了“儿子,啊”做开头。

  四、

  自己是喜欢歪头的,虽然他的出生就是个悲剧。老爸的混血,老姐的美艳,越发衬托的不是不幸,而是特殊。一家都是丑角,最先被认出来的,肯定是个长得还算是端正的主。

  人总是说,人与人是不能被比较的。因为人比人方才是这世上最累的事。

  我没有体会过被旁人欺负的人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而且我们那时候,“欺负”就是个下贱的词。

  歪头的可怜,在于他生活的时代容不下这个歪头。孩子的有样学样,是大人心里深处的打磨。就如同张爱玲在《第二炉香》中想表达的,你如何让个圣洁的修女体会到波多野结衣的快乐呢?环境造人,造好人,也造坏人。

  经历过了后,歪头则是幸运的。他曾有着哑巴不离身的陪伴,有着野兔子的眷恋,还有着如同“疯子相聚”的姑妈一家顾艾兰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甚至再反过来说,他唯一的不幸,是只有着“歪头”这一点的天然不幸。被欺负了,姐姐顾小妍会出头;后来姐姐不在了,则有马福大叔、陈勉与哑巴。稍大了点后,觉得唯一要争取的该是罗佳的爱,却在触碰冰凉的绝壁前停驻了。苦了哑巴,挨了一顿莫名的揍。歪头却只是远远地看着,到了事后才问了罗佳“为什么”。

  最终渐渐地,当所有人习惯了“歪头”,这头大概也就“不歪”了。

  我的童年里,有个朋友,常被人欺负,自己看不下了,无奈又打不过大孩子,便唯有告状老师一条路。后来老师给我的回复是——路是自己走的,事总该是自己解决的。再后来,我的那个朋友不再是我的朋友。因为他陷害了一个曾经是他朋友的人,说他被这个人打了。

  再后来他接受他父亲的安排,去技校混了几年,进了化工厂他父亲的部门,开着小车,拉起了小娇娘。

  在同学的聚会上,发了福的他和我说,谢谢。

  却始终没有和我交换手机号码。

  五、

  我曾经问过她,是不是想去学交谊舞。

  那阵子,电视里放着主持人的舞林大会,闲来无事,便算是看了几集。

  当一个男主持人华丽丽地完成舞蹈后,对着他所深情地女子,说出“永远”时,我以为那会是永远。

  但就如同顾大宏和关文梨,纠葛本大概是越长久得越好。

  关于跳舞的那部分,路内写得很细,仿佛这一部分是为了讨好他现在居住的这座城市。上海是摩登的,它比国内的任何一座城都要来得时尚。甚至一瞥眼,你就会发现,没有一样带视觉冲击并包含美的东西,在这里吃不开。可相比北京,这里却不会是极度浪漫的集合地,和纯文艺更是沾不上边。

  因为讲到底,上海还是满满铜臭味的地盘。就连一方霸主,在这里也会演化为“大亨”的称谓。而舞蹈的优雅也不是舞池里的唯一焦点,它的焦点永远是谁有这个“身份”下这么个舞池。

  顾大宏的“身份”便是上海人教了他跳舞,在一个没落的小城里。

  跳舞本该是暧昧的,男的牵着女人的是手,搂着的是腰。带起的每一步是放缓的,转起的每一个圈是带炫的,真转多了迷晃间任是哪个有绅士风度的男人,都在期冀合腰接住女人的一刻。假设届时没有含情脉脉地对视,那势必也就少了些该有的氛围。就好像说,不加奶的咖啡,一味苦味,入口得并不开心。

  跳舞是跳得台上的面子,若是挣足了,这台下的点滴是不该被过问的,可一旦这聚光灯太密也就下不来了台。

  “装”是唯一的出路,这也成了男人身上最后的一件内衣。一旦脱了精光,毕竟丑得难以接受。如同爱情,时间久了,便怎么样也就穿不上了原来的那层皮——当然他和她也都不愿意,毕竟觉得亲热的时候,实在太麻烦了。

  六、

  “我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马尾辫,她离我有十米远,这中间堵着最起码两百多个人。人们都在尖叫,出口太窄,有什么东西倒塌了。我在无数个脑袋中死死地盯住她,一寸寸向前挪,感觉自己快要被挤扁了。然而我并没有靠近她,相反更为遥远。”

  ——摘自《花街往事·第八部光明》

  这是那个我看不懂的结局。

  即使如此,自己还是觉得这被码起的片段,绝对算得上“不明觉厉”。

  哦,或者用“累觉不爱”吧!

  《花街往事》读后感(八):莫名的状态

  看这本书的时候,上英语课,我和T躲在最后一排。T在我边上呼呼大睡,我摇了摇他的胳膊,叫他给我张书签。他眯缝着眼睛从铅笔袋里摸索一会儿,伸手扔给我,我去接的时候,我们的手同时淹没在阴影里。

  348页倒数第二段,“我追了你好多年,你越跑越远了,我估计我也追不上你了。我就在这庙里等你回来。“顾小妍听了在心里想,我要是不回来,你干脆出家好了。这是书页上一段很路内的寻常对话,我看到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

  我在最后一排愣神,老郭拿着书在教室里走来走去。我在贴上书签的时候,他把我叫起来,问我:XX,你说说ecospecies是什么意思。我说不知道。他走到我面前:那species是什么意思。我想了想说,硬币。他摇摇头对着教室其他同学喊,大家记好,species是物种的意思。

  我突然很难过。

  他知道我老在他课上看书,摸了摸我的头就走掉了。我突然也很难过。

  T是我大学的朋友。我不喜欢别人拿着我的书,看看封面或者翻上几页然后摇摇头放下,不论是说些表达佩服的话,还是不理解的询问,我都觉得不自在。T不这样,T习以为常了。只有一次我在看马雁,他说你真能看进去?

  T说自己胸无大志。他说他以后可以做个UPS的货车驾驶员。T很喜欢车。T也喜欢那种普普通通的女孩子。T以前有个女朋友,后来那个女生去纽约了。T说有时候会在晚上看看那个女生的个签。T说他现在的白日梦是以后买辆车,周末带着老婆孩子出去郊游。有一次他严肃地问我,你说奋斗个几年应该能买辆车吗。然后他又有点羞涩的补充,不用太好的。

  有时候觉得生活特别分裂,我是想明白了一点人生轨迹。

  哦,明白了,好像有点眉目。(文字都是随手打的,所以思维跳跃)

  有时候和M在上海吃那种整个盘子里只有一勺食物的昂贵餐厅,有时候和T等到没人,在黑乎乎的食堂里吃芹菜馅的饺子。有时候和H在港汇买三千块的衬衫,有时候穷得在下午盘腿坐在院子里想明天怎么办。二十岁的时候开始焦灼,屁股发烫,大地和天空都是红的。

  唔,想了想白天的事,好像写得不是读后感了。这本书一般吧,时代感不是靠家里装个电视或者录像机就算表达出来了。歪头的视角设计也没有达到太好的效果。前辈与后辈的人物比重不好。

  当然这只是我的感觉,你要是觉得这书很好,那也很好。

  《花街往事》读后感(九):熟透了的果子

  第一次知道《花街往事》是二熊还在卖力地推荐亚马逊电子书的时候。就这样被安利了,但我却读的断断续续。最喜欢相册和疯人之家,但当年情部分读起来最顺畅,红霞小姨的飞扬,方屠户的蜷缩与伸张。这篇也算是路内自己的一个突破了吧,从歪头开始话说之后,就又有了路小路的影子。青春文学的写作对作者来说,从来都是一次漫长的回忆和漫长的告别。而有幸的人总能从别人的青春里看到自己成长的轨迹,然后失落别人的阴雨天,在晴天里又拒绝上岸。恰恰是那些忧伤让人怀念。

  熟透了的果子最早是在少年巴比伦里看到的,四十岁的路小路坐在马路牙子边上,说那是自己成熟又腐烂的地方。

  无法拒绝的滑向忧郁的成熟,无人问津地孤独腐烂。

  如果说路小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无人可爱的负罪感和在河流中漂向爱人的真诚。花街里顾小山和罗佳的存在感反而最弱。我喜欢方屠户跳舞那里,胖姑说我认了你是个送花圈,方小兵举枪照片的结尾,表哥“已死之人”的漂泊和归属,顾小妍听到两个“爱人”的故事被拼接在一起的哭泣。那些无事可做的属于少年人的晃荡,那些命运急转直下带来的人生失意的成熟。

  这个小镇混乱又可爱,每个人都在挣扎,每个人都在向下沉。最后卑微而光明,强调着“我们”的未来,到底有谁盼来了呢?

  顾上初中时有个很生动的比喻,说顾小山要走到一个地方去,最好不要一个人。生在花街,脚是要不停移动的,人的面孔是要被不停打磨的,最后谁也不能完好无损。摄影师和拉门先生的拙劣作为节点,那些摇摇欲坠的山雨欲来终于刮到了每个人心中。

  每个人都有归宿,都要做出选择。

  顾小山走向了继续的奔跑与追寻,他有着一个“要他拯救”的姑娘,也有着失去的预感。

  夏天在这里是危险的。

  《花街往事》读后感(十):愚昧与血性

  火车驶入月台的时候,我还有两页没看完。索性不收拾行李,任匆忙人群挤过,我坚持看完才起身走出车厢。记得《少年巴比伦》出版时,书商的噱头是“王小波第二”,那部小说读下来,也没感觉到跟王小波有什么相似。不久又出了《追随她的旅程》和《云中人》。《追》我翻了十几页就放下了,明显没有超越《少年巴比伦》,《云中人》我没看。一个我信任的朋友读了,说和《追》差不多。不久前她又告诉我,你可以看看《花街时代》,已经超过了《少年巴比伦》。当然,这全是主观判断。文艺作品的好和好是没法量化比较的。

  我想先给戴个高帽子,在对《花街时代》的阅读中,我感受到一种类似《百年孤独》的构架,时光迂回婉转。这种读者阅读的“顺序”和作者叙事本身不断回到某一时间,将时间从另外一个角色身上重演一遍的方式,二者形成了一种舒适的阅读节奏。主题和表意在这种回旋前进中愈加彰显,不同角色仿佛不同乐器,吹奏着一个旋律。

  据说路内是70后作家里学历最低的,技校还是职高忘了。我想说的是,这种身份恰恰给了他一种不可比拟的视角。为什么这么说,回想那个年代即可找到答案。文革余震犹在,改革开放屯蒙。经济废墟,文化断裂,青年人饱受西方物质文明诱惑,又浸泡在已经变质甚至坏死的革命精神之中,还不得不面对一穷二白的现实。那时代大学生是稀有动物,不是主流。同时期的作者,面对该死的生活,相比曹寇的愤怒和坚硬,阿乙的笨拙和柔软,路内有更多的亲切和从容。对于作家,这是更可贵的质地。

  说路内的角色“愚昧”其实是不相宜的。他的很多角色恰恰在愚昧的年代刻意保持了人性,即便被损害和侮辱,也仍然有着人的坚持。那愚昧不是人的愚昧,是时代的愚昧,在这种愚昧之中,角色为了保全最后的血性,不断地自我解嘲。小说开始于一个疯狂失控的年代,作者在第一章有意的采取了较快的叙事剪辑,让读者来不及体会其中的疼痛,所有的死亡都是大刀阔斧的,和后期捞尸人河上慢悠悠的寻找死亡不同,那是爱和战斗的年代。作者甚至加大了戏谑成分,但越是如此,我们越能感受到那些好笑背后的悲凉。从第二章起,节奏缓慢下来,随着“大耳朵”“李苏华”“红霞小姨”的死亡,血与火的第一章渐渐淡成全书的一抹背景。以“顾大宏”、“姐姐”、“歪头”为主体的故事脉络牵引出蔷薇街甚至蔷薇街之外的一众人物。这时,“路内视角”的优点显现出来,正是因为他不用顾忌当时尚未淡出的“阶级论”,也不必像现在的作者需要考虑贫富差距悬殊而产生的语气是否妥帖的问题。你看“顾大宏”这个贯穿始终的角色,他的出身实际上是“学徒”。不是旧社会的学徒,是新社会的“学徒”。没有太多文化,却又掌握着某种高超的技艺。顾大宏不是知识分子,也不雷同于工人阶级,他有自己的精神世界。面对现实有妥协有坚持。虽然不停地在纠结,“挨了打才写欠条”,却又释然,“不挨打谁写欠条”,这是这种人物独有的思考方式。

  第二代男性主角都有点残疾。“歪头”(到底叫小山还是小出至今没弄明白),聋子方小兵,智障方大聪。都稍稍偏离“正常人”。用他们做主角,这几乎是奥斯卡最喜欢的命题。“歪头”的视角最接近作者,有时候他是作者本人,也有时候退出来,镜头拉远,让我们看清楚他的处境。歪着头来看世界,作者的企图并不难猜。在一个不正常的社会里,用正常人的视角就太残酷了。稍稍歪一点,低一点,在被侮辱和损害时,人们就觉得可以忍受。书中提到的“樗”确是东方式的生存哲学,无用的,那么就是无害的。比较容易长久。当然中国比较奇妙,也遇到过连无用都躲不过的时候。“歪头”的爱情在书中排不上号,顾大宏和李苏华、关文梨、屠户和小姨、胖姐和乌青眼,姐姐和勉子、牛蒡,这些爱情在今天已经稀有到近乎失真。而在当年,却又那么的真实,不论是我辈还是长辈,都能说出几个相似的人来。《花街往事》之所以令人动容,也正是因为书中描述的时间离我们并不远,但在回头看时却又恍若隔世。那些人物、情感都成了传说,感动之余不胜唏嘘。

  孙保生比舞那一段让我想起《海上钢琴师》。歪头的成长让我怀想杨德昌。当然这只是基于个人阅读经验产生的通感。实际上路内从《花街往事》已经生长出一种鲜明的个人风格,清洌从容、坚实又迷人。癸巳年未尽,我已断定这是今年读到的最好的华语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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