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王之王》是一本由复强著作,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80元,页数:21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记得当当论坛里曾有一个投票贴,谁才是千古一帝,其中有汉高祖刘邦、秦始皇嬴政、汉武帝刘彻、宋太祖赵匡胤等等有十来个皇帝,记得当时我选了刘秀。
刘秀和赵匡胤还是比较相似的,两人都是从下面靠着自己的实力和机遇一步步爬上来,就连他们打的胜仗都如此地相似,昆阳之战,刘秀以1万人战胜了100万大军,同样赵匡胤以5000人攻破了10多万人据险坚守的清流关,两场战役都是兵力相差实力悬殊,几乎没有胜算的概率,却同样出奇制胜,以少胜多,不能不令人叹服。更令人钦佩的是,他们做了皇帝之后,都没有大杀功臣,反而大赏功臣,政权并没有因此而削弱,反而更加巩固。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共诞生了三百多位皇帝,在这些皇帝中,有明君,有昏君,有仁君,有暴君,有开国之君,也有亡国之君,能做到不杀功臣的,好象只有他俩了。
千古一帝,应该侧重的是业绩和对后世的影响。现在想来,赵匡胤和刘秀虽然政绩不错,还算不上千古一帝。所谓完美,与就是指各方面都很优秀,没有一点缺陷,从政绩、人品、君臣关系、后宫、继承人问题都没有一点缺陷,而且还要保持到死,这样的人在中国的历代皇帝中几乎找不来。
在任何时候,摆在任何地方,刘秀都是一个上进的优秀的人,会种田的好农民,会做生意的商人,会读书的太学生,在战场上是一位智勇双全的将军,在政坛上是一位仁厚的明君,在家里是一位专情的好丈夫,在江湖中是一位仗义的侠士,我认为作者给他贯以最有本事的皇帝稍有不妥,刘秀应该算得我心目中的最完美皇帝。
自古以来,共患难易,同享福难,这是人性的弱点,皇帝拥有无上的权力和资源,每个人都想当皇帝,特别是身边许多功高震主的开国无勋及野心家,可能时刻觊觎着这个位置,杀功臣巩固皇位成了许多皇帝的不二选择,但是刘秀没有这样做,这可能与他豁达豪爽性格分不开,如果他哥哥刘縯没有被更始帝杀害,天下太平后他可能真的就选择了“做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娶阴丽华”这个梦想。但是上天更垂青于优秀完美的人,让他做了东汉的开国皇帝,恩泽天下,名垂青史。
《百王之王》读后感(二):值得一读的好书!!
刚看了,一口气读完,这书确实不错!前边还比较平静,从昆阳之战就渐入佳境,到最后刘庄做梦那段,我都哭得稀里哗啦的了。刘秀棒!阴丽华棒!马援棒!云台二十八将棒!百王之王,名副其实!
哈哈,这还不容易?
我复,我制,我复制制!
“ 刚看了,一口气读完,这书确实不错!前边还比较平静,从昆阳之战就渐入佳境,到最后刘庄做梦那段,我都哭得稀里哗啦的了。刘秀棒!阴丽华棒!马援棒!云台二十八将棒!百王之王,名副其实! ”
“ 刚看了,一口气读完,这书确实不错!前边还比较平静,从昆阳之战就渐入佳境,到最后刘庄做梦那段,我都哭得稀里哗啦的了。刘秀棒!阴丽华棒!马援棒!云台二十八将棒!百王之王,名副其实! ”
“ 刚看了,一口气读完,这书确实不错!前边还比较平静,从昆阳之战就渐入佳境,到最后刘庄做梦那段,我都哭得稀里哗啦的了。刘秀棒!阴丽华棒!马援棒!云台二十八将棒!百王之王,名副其实! ”
版主,您觉得还短吗?
《百王之王》读后感(三):斯琴高娃 江小鱼 贺雄飞 王极盛等读者的推荐语
复强这部《百王之王》写的是真事儿,难怪人们说历史的真实远比编出来的故事好看。刘秀的成长经历一波三折,跌宕起伏,这本书如果拍成电视剧应该会非常有看头。
-------斯琴高娃(演员,作品有《大宅门》、《康熙王朝》等)
--------------何晓彤(新华社CNC中文电视台台长)
《百王之王》是历史传记图书中的一朵奇葩,不管你爱不爱读,反正我爱读。
敌众我寡,尤其是敌人多达一百万而我军只有一万多人,他能够选择亮剑迎敌,还自信必胜,这样的人绝非凡品,刘秀的心理素质绝对过硬,不愧为百王之王。
---------王极盛(中国心理咨询师协会理事长、中科院教授)
复强先生是我的老朋友,口才绝佳,文笔优美,我认为他写的《百王之王》能为中国历史人物传记的写作打开一扇新的窗户。
---------贺雄飞(出版家、犹太教育和《塔木德》研究专家)
小说可能因为制造悬念、渲染情节而比传记更吸引人,但是传记永远比小说更真实。《百王之王》是一部真实而有力量的书,是一部值得阅读的人生励志故事书。
---------周建设(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教授)
这本传记作为历史题材的通俗读物,尊重史实,有一说一,没有用虚构的故事来弥补史料的枯燥,且文笔流畅,有利于历史知识的普及,十分难得。
---------------------于振波(秦汉史研究专家、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教授)
如果有一天我写古装剧了,我想我会选择写刘秀的,因为《百王之王》让我看到了历史黑夜中的一束光。
-------------邱对(编剧,作品有电视剧《中国远征军》等)
以前爱看《明朝那些事儿》,如今爱看《百王之王》。
----------------宁晓川(北京电视台主持人)
复强这本书让我们看到刘秀用常人很难做到的方式来对待爱情、对待上司、对待同学、对待战友、对待敌人,真的完美得不可复制。
看了《百王之王》,我觉得刘秀手下最勇猛的五虎上将应该是贾复、铫期、马武、邓奉、陈俊。 评书里的武状元岑彭原来是个文官啊,有意思!
《百王之王》读后感(四):百王之王--神一样的光武帝》这本书无疑非常靠谱!
作为近来如雨后春笋噌噌往外冒的历史读物之一,《百王之王--神一样的光武帝》这本书无疑是 脱颖而出!
皇帝,你可以在这个中国历史上最稀缺的职业前面尽情的加上独裁、凶残、荒淫、无耻、无能、弱智等修饰语,而且我保证大部分时间都不会错,即使毛主席在《沁园春.雪》中称道的那几位,也和这些贬义词多多少少沾一点。但是,这些词和汉光武帝刘秀都沾不上边。当皇帝前,刘秀地种的好,书念的好,生意做的好,仗打的漂亮。当皇帝后,他没有像秦始皇一样纳天下春色于帝都;没有像刘邦、朱元璋那样诛杀功臣,在后宫和继承人问题上......
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书很靠谱。靠谱看来是件极基本极简单的事,但目前的历史类出版物证明,在要把书弄靠谱这件事上我们干的极不靠谱。具体咱们就不点名了,以至于我的学生都常常在正课上完后要求:老师,最近有没有什么靠谱点的书,推荐几本给我们。靠谱主要有两点:一是定位准确,就是说干好你自个的事,别总是越俎代庖,对着别人瞎咧咧;二是把活干好的同时注意搞好气氛。
《百王之王》读后感(五):刘秀 真棒 好棒吧
刘秀 真棒 阴丽华千古佳话
读中国历史的时候,人们经常被满天的星斗所眩目,数不清的帝王将相、名士大儒,群星灿烂。
无论古今,处于权力最上层,对整个社会具有支配权的人物,无疑是朝野的核心、舆论的焦点,帝王则尤其如此。
在中国历史上,乾隆曾经自称是“十全老人”。以其雄才大略、倜傥风流,留下了诸如诗歌创作四万多首的记录、编修《四库全书》、89岁的长寿、60多年的执政期、延续和拓展了“康乾盛世”等等佳话,堪称全面。然而,乾隆之所以成为皇帝,只不过因为他偶然的出身。这样一个在兄弟数人竞争中获胜就可以当上皇帝的人,如果和在战争的尘烟中筚路蓝缕、白手起家成就帝业的人相比,则黯然失色。
中国自身创业而非继承遗产的开国帝王,只有汉高祖刘邦、光武帝刘秀、唐高祖李渊、宋太祖赵匡胤、辽太祖耶律阿保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西夏景宗李元昊、元太祖成吉思汗、明太祖朱元璋、清太祖努尔哈赤等,寥寥数人而已。即便算上那些没有开创较长时间稳定局面的开国帝王,如蜀汉昭烈帝刘备、东吴大帝孙权、晋武帝司马炎、隋文帝杨坚、南北朝诸帝等等,屈指可数。
开创一朝事业、奠定百年基石的开国皇帝,因为具有战争与和平、悬念与惊险、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种种丰富的传奇而被人深刻记忆。
这其中最让人感慨万端的人物,就是光武大帝刘秀!
在汉朝已经覆灭的情况下,他力挽狂澜,灭掉王莽的“新朝”,创建了东汉帝国,尽管还用原来的国号,但此汉非彼汉,犹如努尔哈赤建立的金朝,决不可等同于完颜阿骨打的金朝一样。身兼定鼎与中兴双重功业,刘秀为中国唯一。
无论是打开刘秀的正史《东观汉记》、《后汉书》,还是其他史籍上的记载,都让我们惊讶于这个人物的完美与智慧!
从布衣到帝王,刘秀成长的传奇性太令人神往!故事的曲折性太让人惊讶!诸多的幸运与偶然更是足以让人啧啧称奇!
刘秀以一个书生的身份亲历战争,并在昆阳之战中亲率12骑拼死杀出重围,搬来救兵,机智勇敢地内外夹击,携一万多人大破王莽军百万大军,创造了中外战争史上以少胜多的奇迹!
刘秀的领路人、主心骨和靠山---亲哥哥刘演被杀,他仍能做到隐忍不发,夜里哭湿了枕头,白天仍能谈笑风生、若无其事,其毅力和智慧确实非常人可比。
刘秀对爱情从一而终,夫妻和美白头偕老,这在帝王中则极其罕见。少年时许下“娶妻要娶阴丽华”的愿望后,最后阴丽华作了他的皇后,并贤惠温柔地度过了共同的幸福岁月。
刘秀家庭和睦,恰当的安排使孩子们在继承父业上避免了皇家常见的子孙相残的悲剧。
在群雄并起的时代,众多枭雄都是求贤若渴,唯独刘秀能以其完美的人格和魅力一枝独秀,脱颖而出,吸引了当时最优秀的人才团队。
作为东汉第一战神,刘秀洞见万里之外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政治智慧足以令冯异、吴汉、耿弇这样了不起的天才军事家都相形见绌,在万难之中独驱虎豹而成大功。
刘秀对功臣的处理,既不象赵匡胤那么玩弄权谋,也不像刘邦、朱元璋等那样大厮杀阀,而是给予彰功云台的莫大荣誉,使众多功臣得以善终。终其一生,君臣们都其乐融融。创业团队有始有终,十分罕见。
刘秀对少数民族的安抚上,对不同政治势力的统一过程中也是极具智慧。
刘秀一生诸多神功伟业数不胜数,难怪清朝国学大师王夫之连连惊呼:“光武之得天下,较高帝而尤难矣。”“光武之神武不可测也!”“三代而下,取天下者,唯光武独焉!”“唯光武允冠百王矣!”
尽管刘秀是个举世罕见的王中之王,但是遗憾的是他在当今中国人的脑海里居然知名度偏低,他的名气与他彪炳千秋的煌煌伟业极不相称!看来,除去尘埃,让一颗明珠发出它堪比日月的耀眼光华,我辈尚需努力宣传。
本书研究刘秀成功之道,分析其人性的光辉和高超的领导艺术、处世能力,以指南人生、励志青年,应该是极有意义的。
《百王之王》读后感(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国几千年只有刘秀做到了
南怀瑾赞不绝口、 王夫之顶礼膜拜,刘秀凭什么重现汉人荣耀的不朽传奇?
中国五千年历史的天空,群星璀璨,有数不清的帝王将相、名士大儒、才子佳人、英雄好汉。谁才是那颗最亮的星星?
无论古今,处于权力最上层,对整个社会具有支配权的人物,无疑是朝野的核心、舆论的焦点,帝王则尤其如此。
清朝的乾隆曾经自称是“十全老人”。其以雄才大略、倜傥风流,留下了诸如诗歌创作四万多首的记录、编修《四库全书》、89岁的长寿、60多年的执政期、延续和拓展了“康乾盛世”等佳话,堪称全面。然而,乾隆之所以成为皇帝,只不过因为他偶然的出身。这样一个在兄弟数人竞争中获胜就可以当上皇帝的人,如果和在战争的尘烟中筚路蓝缕、白手起家成就帝业的人相比,则黯然失色。
中国自身创业而非继承遗产的开国帝王,只有汉高祖刘邦、光武帝刘秀、唐高祖李渊、宋太祖赵匡胤、辽太祖耶律阿保机、金太祖完颜阿骨打、西夏景宗李元昊、元太祖成吉思汗、明太祖朱元璋、清太祖努尔哈赤等,寥寥数人而已。即便算上那些短时间就被灭国的创始帝王,如南北朝、五代十国诸帝,总量也是屈指可数。
开创一朝事业、奠定百年基石的开国皇帝,因为具有战争与和平、悬念与惊险、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等种种丰富的传奇而被人深刻记忆。这其中最让人感慨万端的人物,就是光武大帝刘秀!
在汉朝已经覆灭的情况下,他力挽狂澜,灭掉王莽的“新朝”,创建了东汉帝国,尽管还用原来的国号,但此汉非彼汉,犹如努尔哈赤建立的金朝,决不等同于完颜阿骨打的金朝一样。身兼定鼎与中兴双重功业,刘秀为中国唯一。
无论是打开官方正史《东观汉记》、《后汉书》以及其他史书,都让我们惊讶于这个人物的完美与智慧。
从布衣到帝王,刘秀成长的传奇性太令人神往,故事的曲折性太让人惊讶,诸多的幸运与偶然更是让人啧啧称奇。
刘秀以一个书生的身份参加战争,在昆阳之战中亲率12骑拼死杀出重围,搬来救兵,机智勇敢地内外夹击,指挥一万多人大破王莽百万敌军,成为中外战争史上创造奇迹的战神。
刘秀的领路人和主心骨--亲哥哥刘演被杀,他竟能做到隐忍不发,夜里哭湿了枕头,白天仍能谈笑风生、若无其事,其坚韧和睿智非常人可比。.
刘秀对爱情从一而终,夫妻和美白头偕老,这在帝王中则极其罕见。刘秀少年时许下“娶妻要娶阴丽华”的愿望,最后贤惠温柔的阴丽华做了自己的皇后,夫妻共同度过了幸福的岁月。
刘秀家庭和睦,良好的教育使孩子们在继承父业上避免了皇家常见的子孙相残的悲剧。
在群雄并起的时代,众多枭雄都是求贤若渴,唯独刘秀能以其完美的人格和魅力脱颖而出,吸引了当时最优秀的人才团队,其卓越的领导力值得有志者认真学习。
作为东汉第一军神,刘秀洞见万里之外的军事才能和高超的政治智慧足以令冯异、吴汉、耿弇这样了不起的天才军事家都相形见绌,在万难之中独驱虎豹而成大功,难怪很多汉史专家都说:“刘秀自己就是张良,就是萧何,就是韩信。”
刘秀对功臣的处理,既不象赵匡胤那么玩弄权谋,也不像刘邦、朱元璋等那样大厮残杀,而是给予彰功云台的莫大荣誉,使众多功臣得以善终。终其一生,君臣们都其乐融融。创业团队有始有终,十分罕见。
刘秀对少数民族的安抚、对不同政治势力的统一策略也极具智慧。
刘秀一生诸多神功伟业数不胜数,难怪明朝国学大师王夫之连连惊呼:“光武之得天下,较高帝而尤难矣。”“光武之神武不可测也!”“三代而下,取天下者,唯光武独焉!”“唯光武允冠百王矣!”
尽管刘秀是个举世罕见的王中之王,但是遗憾的是他在当今中国人的脑海里居然知名度偏低,他的名气与他彪炳千秋的煌煌伟业极不相称。看来,除去尘埃,让一颗明珠发出照亮黑夜的耀眼光华,我辈尚需努力宣传。
《百王之王》读后感(七):百王之王——神一样的光武帝 神仙眷侣 刘秀和阴丽华
我的第一个名字是父亲取的,他希望我美丽并有才华,于是为我起名丽华,这样我就得到了我的第一个名字:阴丽华 。后来我成了阴贵人,再后来我成了阴皇后,在我死之后他们叫我光烈皇后。父亲的期望我不知道有没有实现,也许我只实现了一半。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有才华,但我知道自己是美丽的。这种美丽,倾城的美丽陪伴了我的一生。
故事要从我十八岁那年的春天开始。
早在我十五岁及笄的时候,也许还要更早一点,我便因为美丽而出名,提亲的人踏破了门槛,但我却迟迟不肯点头,我不知道自己在等待着什么,但我的芳心却时时惆怅着,特别是在春暖花开的日子里,我都有一种莫名的冲动,下意识的期盼着什么的发生,减肥产品排行榜,也许是一场爱情的来临。直到我遇见了他,那个名叫刘秀的英俊少年,从他炽热的眼睛里,我知道自己期盼已久的爱情终于发生了。
几十年后我仍然记得那时的情景,那暖暖的风,他惊艳的眼,我羞涩的笑…… 那天我去看望一个亲戚,登车的时候,调皮的风吹落了我的纱帽,我轻轻的拢了拢发。一道灼热的视线使我情不自禁的掉转了头,就在那回眸的一瞬间,注定了我的命运。我看到一个英气十足的男子正痴迷的盯着我,这种神色我不知见过多少,但他的目光却让我有一种淡淡的喜悦,让我头一次庆幸自己生就了这样一副容颜。但女儿家的矜持使我低垂了头,转身上了车。然而我终究还是忍不住轻轻掀开了帘子,想要再看他一眼。他还是痴痴的站在那里,眼里的热情让我的心都要跟着融化了,而他的手中,竟然是我遗落的纱帽!我鼓足勇气对他微微一笑,因为我想要他记住我,因为我已经把他深深的镌刻在了心底。
日子如水般淡淡的过去,不久母亲为我定了一门亲,是在第二年的六月。我像其他待嫁的少女一样开始为自己忙碌的缝制嫁妆,我每天不停的缝着,让自己没有空闲去想他。然而在每个酣梦的夜里,他总是占据着我全部的心灵,让我情不自禁的泪湿了衾被。我告诉自己再给我一年,让我用一年的时间去遗忘他,遗忘我所有的梦想,然后我就会认命的做一个贤妻良母,以夫为天,为儿女操劳,直到生命的终结。而与他的相识,将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在午夜梦回时偷偷的回味。
不知不觉已到了我出嫁的日子,我在莫名的失落中被送上了花轿。告别母亲时,我哭成了泪人,我在哀悼我枯萎的恋情,这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一直没能把他忘掉,原来我一直期盼着他的到来,期盼着他能把我带走,哪怕是到天涯海角,哪怕是随他沿街乞讨,可是他终究没有来,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
我昏昏沉沉的被送进了洞房,在紧张的等待中我迎来了我的夫君。掀起盖头的刹那,我张大了双眼,喜悦的泪忍不住滑下了脸颊。而他,我的夫,我的爱,轻轻的抬起我的脸庞,温柔的为我拭干了眼泪,“丽华,我的妻,你真的好美……”他怜惜地吻着我的发,那一刻我由衷的感谢上苍让我得偿所怨,我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后来他告诉我他看到我之后念念不忘,甚至发出了“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的誓言,而我的美丽也因为这句话而流传后世,但是当时的我只是幸福的依偎在他的怀里,想象着从此过着神仙眷侣的生活,却不知道有一天感情也是会变的。
自古痴心女子负心汉,古之人不余欺也。可惜沉浸在爱情中的我又怎会懂得?况且我对自己的美丽一直都很有自信,但我却忘记了:以色事人,终不久矣。色衰必然爱弛,男子们从来都是贪新厌旧的,更何况我的夫君又是少年成名、英雄盖世的人中之龙。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美梦居然这么快就会醒,他甚至等不及我红颜老去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