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在一起》是一本由刘干民著作,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页数:22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与“朋友”的故事
昨天晚上看到半夜终于看完了,一本感动我的真实故事《永远在一起---我曾有一只名叫阿丑的狗》。我也是一个养狗的人,理解他的伤痛,这些痛永远留在了他的心里。
作者是刘干民,一个35岁的老男人,用他的真实和真情讲述着他和阿丑的故事。他自己也说过,“二十多年了,我感觉阿丑并没有离开我,而是去了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它会回来的。”他和它是最亲密的朋友,他读懂了阿丑的世界,阿丑也理解他,影响了他的人生。
阿丑其实很孤独,作者读懂了它的孤独,也通过它的眼神和动作读懂着它的世界,阿丑虽然是一只很丑的狗,但它用它的倔强,忠诚,自信,坚强,为自己赢得了主人的爱,赢得了它的朋友。每一只狗当进入人家的时候就会变得很孤独,因为它的身边只有了我们,当我们都不在家时,它们就变得很孤独。这是我现在才有的体会,因为我家现在的这只狗,小宝。小宝,她只是一只平凡的杂毛狗,又是一只弃犬。第一次进入我家就钻进了沙发里,不再出来。小宝来我家6年了,她的眼神让我读懂她的世界。每天我上班,她就会用可怜无助的眼神说,你别走,留下来陪我吧,就算叫她,她也不会过来,而是深深的喘气,我知道她舍不得我。现在晚上她和我睡在一起,我很安稳,她也很安稳,她知道我回来了,她知道她是我的宝,我永远不会撇下她。
“每只狗都注定要成为主人的一段悲伤”。每当看到这句话我就很酸楚,一只狗的寿命大约在10年左右,大狗也只能达到15年左右。我家第一只狗死于败血症,我家极力的救治,还是没有挽回它的命,我清楚地记得它的死,那也是我不敢回忆的记忆,那时我大学。在我要回学校的那天早上,我起来很晚,它躺在那里看我最后一眼,闭上眼睛,再也没有醒。爸爸说它在等我,看到家里所有的人,它安心地走了。。。。。而我,一直在屋子哭,我看到爸爸红着的眼睛,把它装在盒子里,埋在了它喜欢的水源地。它过世后,我再没有去看过它,那是我心中的一块禁地,它陪伴着我奶奶好多年,我奶奶很爱我,奶奶过世后,它一直就不太高兴,它也过世了,每当想到它,就会想起奶奶,我的眼泪就会啦啦地止不住呀。
也许作者写出这本书,一是为了回忆和纪念他和阿丑的故事,他的内心一直没有平静,对阿丑他有一种愧疚,当他写下这些文字时,他的心会平静很多,他会放下很多。二是,希望看到这本书的人可以尊重动物,爱护动物,珍惜动物。家里的动物无论是猫还是狗,都要用爱来养育它,不要让它们感觉到孤独,它们是我们的朋友。我们是它们的唯一依靠!
天长地久,海枯石烂,对于人类来说都只是美好的意愿,对于生命只有10多年的狗朋友来说,它才真的能做到一辈子的陪伴,那是他的永远。
书中讲述了一只狗狗的一生,短暂而曲折。故事的发展如同很多故事一样,从最初的不喜欢,到接受,到最后留念不舍的离去。刚出生的小狗似乎都是可爱动人的,可作者却遇到了一只出生就丑陋营养不良的小狗崽,就像人一样,普通的婴孩都是上帝的礼物,却也有上帝马虎的时候,创造了不健全的物体。那句流传已久的话语“当上帝不小心关上了门,他一定会给你留下一扇窗”,让生命出现特殊的存在。
日子每天每天的过着,身边平常的一切那么自然的存在, 如果哪天生活有些不一样,我们会觉得新鲜有趣,所以追求不同,成了生活的向往。书中主人公遇到了一只不同的小狗,那些美好的事物容易让人们关注,可遗忘得也迅速;当那些丑陋的事物落入人们的口中时,似乎流传得更长久,而它自然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谈笑的话语,成了村里特殊的存在,注定与众不同。
一只营养不良且丑陋无比还自我骄傲的狗并不多见, 它并不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他高抬着自己的头,踉跄的第一次走出狗窝时,摔了一生中第一个跟头,当他沿着墙角一直往前 走,也许它看到了前面的阳光吧,它的潜意识告诉它,那一片明晃晃的东西能给它带来温暖,有生以来,它第一次走进了阳光里。任何一种生命形态只要乐于接受阳光的洗礼,都是值得让人敬畏的。从接受阳光洗礼的那一刻起,它的生命之旅丰富且多彩。三番五次的救出危难中的主人,那种不畏惧的勇气让年少的主人公也为之震撼。主人公与狗狗日益的接触中,深深的感受到小狗的爱。很多已习惯的生活,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改变,当结束来临时,总让人措手不及。
最后一段,主人公陪着小狗走到属于他们的秘密基地,小狗狗安详的躺在自己挖的坑里,主人公给小狗准备了食物,水,想着小狗醒来后饱饱的吃上一顿,一切都恢复到原本相依的日子。作者写得很平静,似乎想在最后离别之际,给这只生来丑陋不讨大家喜欢的小狗一个平凡的结束。对于小狗来说,生命的结束就是安静舒服的睡去,而一只忠诚的狗,注定要成为主人的一段悲伤。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三):人狗情未了
看阿丑的故事《永远在一起》时,我家的小猪就在我的脚边,你怎么都不能离开它的视线,只要你在家,它绝对是一只标准跟屁虫,我看有关狗狗的书,它要用小爪摸摸。
去年以前,我对于狗都是敬而远之,不敢养狗的顾虑一箩筐,也多半是没有时间和精力,更因对于狗和养狗都是极其不了解,根本与狗处于无缘的状态,狗是我们家的空白地带。
更别说有兴趣读一本写孩子与狗的小说,这类小说在我的阅读史上也是空白。
而现在一切都改变了,一个小狗冒失失地闯进了我的家,填补了这项家中空白。又因为我收养了这只冒失鬼,而让我对于《永远在一起》这样的小说,拿得起,放不下,感动之。
lt;先说小猪>
去年8月,家里小院闯进了一只小狗,被满院子的喇叭花藤蔓绊住,嘤嘤地小声音让我发现了它,我发现它红眼睛红鼻子红嘴唇,好可怜的小样儿,就拿喜乐倒在小瓶盖里,它慢慢地喝,然后我把藤蔓剪开,院门打开,示意它可以走了。
可是它就是不走。
我不知道怎么办了,出门去院子里问是不是有人丢了小狗,没有回应,去物业问这种特征的小狗是不是小区谁家刚出生不久的呢?也没有回应。
我只能打电话求助养狗的朋友们,有说可别收养流浪狗,后患无穷;有的说去检查检查有没有毛病,没毛病就留下吧;还有朋友警告我,要是养了,可就是十几年的累赘。
我六神无主。
我甚至都不知道怎么接触这只不速之客,只好拿了个垫子,围住它,然后开车去宠物医院,也许那里会有收留小狗的,还有它奇特的样子,真像一只小猪。
宠物医院登记,问我们小狗的名字,我只好说就小猪吧。医生护士都围过来,惊讶地说,怎么红眼睛红鼻子红嘴啊,我去观察周围其他的小狗,真的是黑眼睛黑鼻子啊,奇葩真是小猪啊。医生检查完毕说没毛病,然后也说从未见过这样的小狗,收留吧。
朋友们听说小猪留在家里了,纷纷来看,然后说这长的也太奇怪了吧,不好看,要养就养个名贵犬啊,这个带出去溜达都丢人。要养那些知道父母的狗狗们,那才有身份啊。邻居有捂着嘴笑地,说怎么还有这么卡通的小狗啊。
我有些惊诧。原来养狗的人们还有“以狗为荣”的念想?为什么丑点儿的狗就不招人待见呢?小区里人说,是啊,这有什么怪的,你看人家领导养的那狗,那才叫娇贵呢,这只狗撵出去吧,长那样,也就作个流浪狗。
我有点暴脾气,觉得这太矫情了吧?我因此决定收留这只丑狗,这只不知血统的、不知来路的、奇怪地红鼻子红眼睛红嘴的小家伙。不当宠物养,就当它是我们家的一个成员,让它自由生长。
小猪,自此成为我们家庭一员,它用它的懂事、贴心、勇敢和莽撞、不设防、傻呵呵尽情欢快感染了每一个认识了它的人。它跟着我们去了锡林郭勒大草原、登上了海拔2000多米的多处山峰、陪伴我们作假日徒步长途走。丑狗怎么了?一样见世面!
lt;再说阿丑>
说了这么多,其实是因为看了《永远在一起》,那只叫阿丑的狗狗的故事,害的我流了几次眼泪,如果我没和小猪的缘分,我断然看不懂这本小说里孩子和狗的情份,也看不懂书中对于阿丑种种行为的描述。所以,小猪让我改变了对于狗的认知和感觉,也让我更好地打开了心中对于与小狗相处共生的门。
而阿丑的故事,又将一只生长在乡野里的小丑狗 ,活生生地浮现在眼前。阿丑用自己历经苦痛、歧视、不尊重的一段一段日子,成就了自己的独特,它执拗、倔强、懂事、勇敢和忠诚,用自己的一生,教育修成了书中的那个小孩子,也许就是本书作者自己,保留了人应该保留的爱和尊严。
而现在社会,多少人成长后,已恣意践踏了这种简单干净的爱和尊严。
狗与人,人与狗,其实永远都不可能有平衡的关系。人可以挑拣狗,可以虐待狗,可以训斥狗,可以宠爱狗,可以嫌弃狗,甚至还可以吃狗。但是狗对于人呢?狗其实是个很傻的动物,一旦认定你是它的主人,它只对你温柔、忠诚和永远在一起。
其实,狗不是没有牙齿,它可以随时武装自己,但是它傻,因此爱而容忍。有人会说,疯狗就是会咬人,这没错,但是人难道没有疯人么?狗跟什么人,也许就会变成什么狗,无良、无德的人带出的狗狗一样有成为赖狗的可能。
《永远在一起》里的阿丑,有了命运的终结:小主人几十年对它念念不忘,也许跟它有过缘分的爸爸、妈妈、裤子、二姐等等人,也会常想起。阿丑用经受非狗的痛楚,换来了人对它的思念。
也换来了我的泪眼婆娑,也许还有更多的读者们都会为它的命运默默地流泪、感动。
当然,也换来了我对小猪的更加理解和呵护。
lt;关于本书>
任何文字,任何故事,都怕解读。就如同鲁迅先生著名的“两棵枣树”,其实解读人也许并不懂作者的初心。
《永远在一起》这本书,也许很多人能看得很深,有各种社会意义、人生意义。但是我宁愿就只是看故事,只是看一个一清二白、爱憎分明的童年记忆。
全书从开头到结尾,虽然穿插有作者在当下会看多年前故事发生时的感触,但是基本上站在一个儿童的角度,描述天,描述地,描述人,描述阿丑,更描述自己,淳朴、自然,有点儿小顽皮、有点儿小稚嫩。
这真是难得。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四):童年里有一只狗
和《永远在一起》一书的主人公一样,我的童年里也有过一只狗。已经不记得这只狗是从哪里来的,它是一只黑狗,吃得多,不咬人。跟随在我们的身后玩儿耍。晚上叫起来声音宏亮。后来,它在外面吃了老鼠药,死了。
老家村里的孩子们多数和我一样,童年都有狗相伴。那时候是80年代的中期,几乎家家养狗。不记得是哪一年了,听说是为了阻止狂犬病的流行,国家出台了政策,要统统把狗打死。于是村里就掀起一场打狗的惨剧。
打狗一般由住户自己家将狗打死。村干部在大喇叭里广播,责成有狗的人家及早将狗打死。这个时候我家的狗已经死了。但村里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无论如何舍不得。村干部就派了一些人,最后一块儿把狗打死了。小伙子哭了好几天。后来扒狗窝的时候,还发现了狗储存的馒头。据说,两三天之前狗就不再吃饭了,大概是知道了有这么回事儿了。
说了这么多,我所想表达的是:狗虽然是畜牲,但它又不同于鸡鸭一类的。狗能够和人处出感情。
在刘干民所写的《永远在一起》,我看到了和我相仿的童年。这只名叫阿丑的狗,仿佛是我家的黑狗。阿丑和小朋友共同经历磨难,阿丑勇敢的保护小朋友,以及和小朋友经历的许许多的故事,使得作者在二十年后回顾曾经的日子,才写成了这本书。
狗的代名词是善良,忠诚,勇敢。我有很深刻的体会,也知道,童年有一只狗陪伴,是难忘的童年。也是幸福的童年。之于作者是这样,之于我也是。从大的方面说,它也很可能会影响到小孩性格的形成。
可惜的是,现在的小朋友,鲜有狗相伴的机会。陪伴他们更多的,是玩具狗。
看了这本《永远在一起:我曾有一只名叫阿丑的狗》,就像封底的一条评语所说:感人的地方太多了,作者也写得好,我只说一句,一点儿不比《忠犬八公》、《导盲犬小Q》、《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差。
这位朋友的话不错,不过我还想再加一条:它甚至比他所列举的这些还好。
原因有二:一是这部小说不光写狗写得好,写人也写得好。写狗不是写一只又漂亮又讨人喜欢的“乖狗”,而是写一只又丑陋又矮小又不那么听话的“犟狗”,并且在这样的情况下,写出了一只感人至深令人久久回味的小狗和它高贵的心灵。
二是这部小说还在写人,写“我”。通过我与阿丑的关系,不断地拷问“我”,拷问人的心灵,拷问人心中偏见、虚荣、虚伪、胆怯、狡猾、小气的部分,拷问的同时表现出来的是阿丑的博大、朴素、直爽、勇敢、憨厚和大方。
干净,生动,感人,有力量。
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
在现在这个为了钱可以舍爹杀娘的时代里,这样一本书,可以洗去我们日益污浊的灵魂。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六):不敢拥有你,我的阿丑
我不养任何宠物。只要是活的。因为他们太麻烦,要花太多的精力去照顾,对于宠物猫狗的喜爱仅限于他们的萌照。
但是在我小时侯,家里是养过一只叫欢欢的狗的。只是这么多年我从来想不起来他,已经忘了他是不是存在过了。直到看到阿丑在田里蹦来蹦去的捉蚂蚱,欢欢才闯进我的记忆里。欢欢好象是圆滚滚的,秋天我们去田里捡花生时,他也是这样蹦跳着捉蚂蚱来着,好象还有很肥的蝗虫。后来,他去哪里了,什么时侯离开我的,已经记不清楚了。他象迷一样消失了,我丝毫没有一点有关他离开的记忆。
我怀念他吗?不知道,只是自此我不再养任何宠物了。
至于作者把狗分成那么多类,嫌贫爱富的阿朵,背叛爱情的花儿,还有最为勇敢、忠诚的阿丑,我想作者是带着他个人的情绪理解的。狗只是狗,他只拥用限于狗的智慧和感情,这些只是他的本能。本能而己。阿丑为我咬死竹叶青,自己差点儿中毒身亡,又引开老板注意助我偷得凉鞋,被老板打得半死,在身体不济时仍坚持陪我上课,抵住老师的怒火,这一切是他具有金子般闪光的品质吗?那只是他的本能,因为我在阿丑的幼时喂他吃奶,将他养活,在阿丑的认知里,我是他的同类,他赖以生存的母亲。他只会本能地在危险面前冲上去,保护我。
可是我的同类,已经忘却了自己的本能。他们面对强权会谄媚,却嘲笑丑陋,欺负弱小。愚昧的乡里无所顾忌地揭赖三叔的伤疤,又趁火打劫抢了那些他们本不需要鱼,不管别人死活,只图自己一乐。贵为书记的父亲在刘百万面前失去了阿朵,却因为阿丑在家里打了母亲。即便是被偷了凉鞋的老板没有理亏在干爹面前也只有唯唯懦懦。这些我的同类啊,你们失去的忠诚、坦荡、勇敢、自立、顽强、自信、大度,这些金子般的品格,却都体现在一只丑的不能再丑的狗狗身上。
看着书,我一直在想,为何作者已三十多岁却如此强烈地怀念这只叫做阿丑的狗。我们或许经历了太多的伤害与背叛,阿丑才象《天使爱美丽》里的小铁盒一样弥足珍贵。
我也在想我为何不爱养狗。或许是因为自己的怯懦,那是一个生命,与自己相随相伴的生命。如若我不能待他如同自己,怕配不上他忠诚、勇敢、自信的本能。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七):狗生还是人生?
《永远在一起》,书的封面极其小清新,像童书绘本。内容虽然涉及人物的童年故事,却并非如童书绘本那样单纯幼稚。
《永远在一起》讲述了一个学龄前儿童和他的狗儿的故事。
书中说,“如果一个人养了一条狗,那么就给自己埋下了一颗悲伤的种子。”
小狗阿丑的故事不仅仅给“我”狗蛋埋下了一颗悲伤的种子,更给读者们的心上抹上了一段忧伤。
这条狗生来便奇丑无比,以至于狗主人迫不及待地给它找下户。可怜的狗儿,即使到了新的人家、即使新主人曾经无比地喜爱狗狗们,却依然摆脱不了被嫌弃的命运。甚至连个名字都没有,最终因为貌丑而被随意地称为“阿丑”。
阿丑成为了村子里茶余饭后的笑谈,也成为了主人心头的一根刺。
人性是一件很奇怪很复杂很矛盾的东西。人性中固然有善的一面,但也有恶的一面。恶中有嫉妒、有仇恨、有鄙视。奇怪的是,人们对高高在上、远非自己能力所及之人,往往不但不会产生嫉妒,反而会生出仰视的卑微来。人们嫉恨的通常是那些比自己略好一些的人。但是悲天悯人一说却常常不会用在需要的人身上。相反,越是苦逼的人们越容易有欺压比自己弱小者的倾向。似乎,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出自己的伟大和成就。
在《永远在一起》中,人们对待阿丑的态度如是,对待赖三的态度亦如是。即便自己要鱼无用,即便只是拿回来扔掉,也偏偏要在决堤时去赖三的鱼塘处抢鱼,欺压弱小的赖三。
与众不同的人生是异常艰辛的。这句话换到狗身上,依然天衣无缝地适用。
阿丑就这样在有色眼镜下卑微地活着。直到它奋不顾身地从竹叶青的毒牙之下救下了小主人,它才得到了小主人的一丝温情。直到后来从两只凶猛的藏獒的追赶之下救出了狗蛋和裤子这对舅舅和外甥二人,阿丑才获得了这个家庭的认可。当然,也得到了其他被它的勇猛所震撼的人的欣赏。
只是,温暖来得这样辛苦。我不由地为阿丑觉得不值。
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你拼命地想得到对方的爱,但是对方偏偏对你不屑一顾。像阿朵那样嫌贫爱富的漂亮狗儿,反而有人追赶着去喜爱。又或者,当你的热脸遭遇到他人的冷屁股时,你又会感慨世态炎凉,只是,你可曾想过,你也有过冷屁股待人的时候?
在《永远在一起》中,我最喜欢的人是裤子,他有一颗善良的童心,他不以美丑区分他人。唯有裤子,是从一开始,就真心喜爱阿丑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冷暖心酸、世态炎凉。人生有如此多的无奈,狗生亦如是。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八):永远的阿丑
永远的阿丑----评《永远在一起》
每个人的记忆中都会珍藏着一些温馨、幸福的点滴,或在幽暗的岁月中成为生活的支点,或在那些平常的日子里长久地温暖着我们的心扉;每个人的心中又都藏有一些隐秘,纵使试图将它幽禁,它却依然如藤蔓般悄然生长,又在不知不觉间揪紧我们的心房。温馨与隐秘是最完美的结合、是最糟糕的搭档,它让我们沉浸于回忆的浅层,却不敢深入触及内里。一如那些带着爱与痛的家族史,一如那些伴着愧疚的成长经历,如那些曾经爱我们如掌上明珠而今却已离世的老人,也如那些关于童年、关于阿丑的往事之于《永远在一起》的作者刘干民。
狗狗总是如此,每一只离世的狗狗都注定成为主人的一段忧伤,而阿丑又因其特殊的身世和不平凡的经历,尤为如此。那些可爱的狗狗在赢得主人以及周围邻居的喜欢的同时,还常常因其忠诚、执着、坚守等,演绎出无数倾情动人的故事,如忠犬八公、如导盲犬小Q、如《我在雨中等你》、如《我与狗狗的十个约定》等。然而狗如其名的阿丑虽然具备了所有这些美德,甚至还因其丑陋的外表而格外彰显了自尊、自信、淡然与笃定,却无端遭受了那么多愚昧的偏见,甚至连小主人狗蛋自己,一开始都是那么地讨厌它。如果说阿朵的嫌贫爱富是在自诩为优越的人类眼中的不道德,那么,人类的外貌优先又该是怎样地愚蠢呢?!
在作者笔下,在那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平静小村中,几乎每个人都是愚不可及、疯狂而又暴戾的。愚昧的积分等同于灾难,在那次群体性抢鱼事件中,孤苦的好心人赖三叔多年悉心经营的成果被乡邻洗劫一空,只有阿丑带着女友将一条鱼放到赖三叔脚下,只有阿丑,作为一条狗的阿丑,代表了整个村子的善良与良知。也是这条狗,一次次舍命保护它的小主人----那个曾经也虐待过他的小主人。我不禁要问,阿丑的金子般高贵的品性是从何而来的,百思之后,也只能归结为天性。上天剥夺了它讨人喜欢的容貌,却赋予了它诸多优秀的品行。而这些品行只有智慧、善良的双眼才能看到。
小主人狗蛋曾经问妈妈,为什么阿丑喜欢缠着他,妈妈也没给出一个确切的答案。但通读全书,不难发现,正是因为狗蛋具有了善良和智慧,才成为了阿丑的朋友;而作为朋友,阿丑不仅是伙伴,是保镖,也更是一位良师。阿丑用它的行为教会了狗蛋什么是勇气,什么是感恩,什么是仗义,更教会了小主人什么是爱,什么是对生命、对自然的敬畏与感激----而爱,能够打破一切藩篱和偏见的爱,在中国的特殊语境下,莫说是在八十年代的农村,即便是到了千禧年前后,除了个别几本鸡汤,在国内都鲜少被提及。小狗蛋无疑是个幸运的男孩。
在《追风筝的人》中,屡屡被哈桑保护的阿米尔也是个幸运的孩子,他的幸运不仅来源于他有哈桑,也因为他能有机会救赎自己曾经的所为,救赎那曾经对友谊的背叛。而阿丑的过早离去却让小狗蛋永远失去了他补偿、回报阿丑的机会,终让那些心痛的过往成为块垒,久久难以消弭。这也正是在阿丑已经离开二十几年,当年的小狗蛋早已到了为人夫、为人父之的年龄时才终将这段故事写就的原因。或许伤痛本身就是快乐的代价,而美好的心灵隐匿于丑陋的形体,成长让人快慰又绝望,追忆令人甜蜜且忧伤。而阅读的过程,不得不说,也因这些往事的追寻而愈加有趣。
书中处处充盈着那个80年代夏夜挂着萤火虫的静谧小村庄、竹根流水带溪云的闲适和农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可谓是在80年代农村孩子的共同记忆里奏响了阿丑的挽歌。阿丑已经远去了,故事中的主人公们也已一一作古,随之一去不复返、却又时时萦绕在记忆中的,还有那美好的童年时光和农耕社会里的中国。
y 草原上的猴子
修改、订正:月下聆音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九):在一起,是否真的能够永远
读完《永远在一起》,我开始问自己这样一个问题,“我”和阿丑真的能够永远在一起吗?文中的阿丑最后还是死了,而且是自己把自己给埋葬了,只留下孤独而敏感的我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由此来看,小说的名字似乎只是一个伪命题,但它真的是一个伪命题吗?阿丑虽然形销骨毁,但它却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于“我”的心中,十年二十年三十年,直到生命的终结。生命的终结就是结束吗?当然不是。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来去更迭,阿丑们却将永远存在,带着它们金子般的心,带着他们看似悲剧的命运。
阿丑是一面镜子,它每一个站在它面前的人看到自己的怯懦,虚伪,孤独,悲伤,还有勇气和真善美。镜子前的人会老去会死掉,而镜子却依然在哪里,只不过镜子前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
阿丑这面镜子,它不会碎,因为它质地坚硬如金刚石,它也不会锈蚀,因为组成它的分子是人类生存于这个星球的基石——纯朴,勇敢,善良和美德。换一种表达方式是,如果有一天它碎了,这个世界也会在它碎掉的那一刻灰飞烟灭。
地球这个蓝色的鉴于,在浩瀚的宇宙里,它是孤独的,人类作为太阳系唯一的生命体,也是孤独的。阿丑是孤独的,但孤独并不可怕,它让人深思给人感怀。如果一个人没有孤独感,那他是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在《永》中,阿丑是孤独的,“我”是孤独的,赖三叔是孤独的,甚至于村子西边的那些竹子们也是孤独的……
但“我”毕竟还有阿丑,有过阿丑。阿丑也曾经有过我,在我们注定孤独的人生旅程中,有过阿丑这样一个朋友,难道还不够吗?它会陪伴你的一生,让你原本孤独的人生变得不再孤独,每每想起它的时候,嘴角都会情不自禁的露出一丝微笑,那微笑是那么的温暖。
那一刻,你相信,阿丑就坐在虚空中的云端,歪着脖子,像你看它一样看着你。
《永远在一起》读后感(十):回归一颗金子般的心
因雾霾高速上堵车,焦躁中,唯有读书使人安心,包里塞着《逻辑思维》和《永远在一起》,我选择了封面清新可人的《永远在一起》。之前简单看过此书之前的宣传,作者写的是关于童年时期的一条狗的故事,评论说“感人至深”。这倒成了我选择读此书的原因——即便感情泛滥,在公共场合至少要hold住。
《永远在一起》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一条先天不足的小狗,发育畸形以至于外形奇丑无比,原狗主人王婶“不怀好意”将其送给“我”家,虽然“我”和爸爸妈妈原是喜爱狗狗的,却因为“丑”嫌弃它——即便“我”是个孩子,依旧“以貌取狗”毫无怜悯之心,爸爸甚至懒得给它取个名字,随意称为“阿丑”。阿丑的丑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谈,在狗的门面也是主人的门面的逻辑下,它成为爸爸心头的一根刺,从而动了杀心并实施之。而阿丑以其忠诚、勇猛不但过躲血光之灾还三番两次舍命救了“我”的性命甚至裤子的性命,才得到小主人的温情对待,而后慢慢地得到家人的认可。
乍看下,很容易误认为《永远在一起》跟《忠犬八公》、《导盲犬小Q》等作品的主题类似——狗的忠诚、勇敢等,但其实《永远在一起》更多影射作者对于人性和人生的思索,并折射出高速发展时代下的缩影。
毕竟这是作者念念不忘的一段童年经历,经过二十多年的时间和经历发酵后,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有些细节和情感的处理,已经被升华了。我不知道二十多年前的其他村庄如何,至少我生长的那个小村庄经济上还异常落后,改革的春风还没吹拂到那片土地上,人心还是朴素的,可能会集体夸奖一只漂亮的狗但还绝不会集体去嘲笑一只丑狗,虽不敢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但在道德制约下也不会出现哄抢赖三叔的鱼这样的事情(这里有点处理上的小bug,假如人人都不懂吃鱼或不会吃鱼,赖三叔养鱼的目的,就很值得再好好推敲),也没有刘百万和干爹这类人,当然也许更多的是因为我对这个世界从没那么深刻地观察过。
在称其为艺术作品的方面来说,作者不是用学龄前儿童的眼睛来观察自己的世界、狗狗们的世界以及成人的世界,而是用一种更冷峻更清醒的态度来审视,并将这些审视毫无保留地在字里行间中进行展现,比如“它学会了把自己的头低下来,并用自己的鼻子东嗅嗅西嗅嗅,一个跟头也许让它知道了有时候一味的高昂着头不看路,只能证明自己的无知,因为该低头的时候还是要低头的。”再比如“自私的心是可怕的。无知的高兴也是”等。
在我看来,与其说作者意图深刻探讨人性的善恶、揭示人生哲理并赞扬阿丑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不如说作者旨在呼吁现在的人需要回归一颗金子般的心,这点也许更具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