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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6-16 20:38: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阿甘正传的读后感10篇

  《阿甘正传》是一本由【美】温斯顿•葛鲁姆著作,重庆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页数:27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阿甘正传》读后感(一):谁又不是白痴

  当年《阿甘正传》和《肖申克的救赎》角逐奥斯卡小金人,前者胜出。有人分析原因说:阿甘是世界的,肖申克只是美国的。那时候年纪还小,一直没弄明白这句话。后来随着阅历增加,反复重看阿甘的故事,一次比一次感动。但是很惭愧,那份感动一直停留在电影上面,那只漂浮的羽毛、那盒神秘巧克力成为很多艰难日子支撑心灵信念。最近看了原著同名小说,才真的悟了:阿甘真的是全世界的,他无处不在,几乎就是我身边的某某。

  我有一个朋友,像阿甘一样憨直,从不矫揉造作,也不扭捏作态。被老师问为什么作文写得又快又好,他说:“因为当时急着尿尿。”

  我有一个朋友,像阿甘一样精通自己酷爱的东西。他从来没有考过高分数,但是他热爱天文物理;他不知道两个球门门柱之间距离有多大,但是他擅长射门;他并不通晓乐理,但是他可以用吉他和口琴传达内心各种情绪

  我有一个朋友,像阿甘一样完全不懂得恋爱心计手段,只是傻乎乎地对自己喜欢的人付出,甚至不求回报,只求对方安好。

  我有一个朋友,虽然没能像阿甘那样打仗、搞乒乓球外交、当宇航员、做摔跤手、捕虾,却也和他一样经历丰富,年纪轻轻就体验各种冒险,品尝百味人生

  这些朋友都带着阿甘的影子简单天真,带着愚蠢美好。他们曾经迷茫地服从,认为自己是“白痴”,只需要服从就好。就像刚刚上前线打仗的阿甘一样,“送我们到这儿不是要我们来了解战争,而是要我们听命行事。”可是经过社会这场大硬仗的洗礼,他们开始反思:“我们到底为什么要打仗?”终于,看到满目疮痍,看到战友的累累伤痕,看到毫无意义勋章贫病交加的战友身上,他愤怒地骂出了那句:“那是一场狗屎。”

  电影《阿甘正传》打的是温情励志牌,相比较而言,同名小说对战争的批判和对政治嘲讽深刻得多。有人动员阿甘参政,阿甘说:“我只是个白痴,我对政治一窍不通。”对方却说:“那反而更合适!听我说,我们需要像你这样的好人。社会中间分子,我告诉你!社会中坚分子!”面对荒唐邀请和追问,阿甘又像说真话孩子一样,给出了答案:“我要尿尿。”更搞笑的是,这句话成了竞选口号,在大众风靡一时

  在所有英雄主义情结的故事里,绿巨人是我最钟爱的人物之一,“一愤怒就发威”、“愤怒越多,能量越大”的人物设定让众多郁积于胸的情绪找到的出口。我相信表达愤怒的渠道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程度重要标准。有人悼念:“现在没有诗人啦。”有人惦念:“现在没有摇滚啦。”其实,是因为缺少愤怒。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们习惯了独自消化愤怒,原本健康的表达被看成是“不理智”、“不成熟”的表现,大家宁可笑着演逗比,也不愿意正面面对自己内心的情感。可是我分明看到有人说:“当我开始嘲讽爱和梦想,你没有看我的眼泪。”

  情绪扭曲成这样,我更怀念那个叫阿甘的朋友。他随心所欲表达自己的愤怒。他抛出那块战争勋章,砸晕了国会议记录员;洗衣店老板欺负他妈妈,他就把他塞进洗衣机里。他这么放肆,却摆出一副“我是白痴我怕谁”的态度,不禁让人高呼过瘾。“疯子自有疯子的趣味不足外人道也。”约翰•德莱顿的诗一语道破

  当然,所有的愤怒和嘲讽都是形式优秀作品无一不是以爱为内核。阿甘这个“白痴”的爱正像小说中连绵不绝的口琴声,带着凄楚动人韵味,不间断地回想着。电影中的珍妮和阿甘是最后才在一起的,而在小说中,阿甘和珍妮是早早就在一起了的。可是阿甘像很多不懂如何去爱的傻孩子一样,用错了方式,反而让心爱的人带着失望离开

  失去朋友,失去工作,失去恋人……失去总是让人成长。傻孩子阿甘听到珍妮嫁人的消息之后,躲在丛林里,“我就好像内心有一部分死掉了,而且永远不会活过来。夜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哭了,但是并不怎么管用。”这样白痴的经历,谁没有过?

  傻孩子终于在哭声中成长为坚定男人,变成珍妮期待的那样,“又高又壮又善良,过着单纯的日子”。他的身边有老友丹,又有大猿猴苏,有音乐,有啤酒,有思念。他从平凡中来,经过波澜壮阔,复归于平凡,却已经成就了不朽的传奇。战争终究会过去,将来做什么?也许,丹早年写给他的信,冥冥之中已经预言了他的前程

  “我完全不认为你是个白痴。或许依照测验的衡量标准或是一些愚人的判断,你属于某种类别,但是内里,阿甘,我见过在你心智中燃烧的好奇火花。顺流而行,我的朋友,让它为你所用,遇到逆流浅滩时奋力抗拒,千万别屈服,别放弃。”

  《阿甘正传》读后感(二):一个白痴,往往活的最明白

  转自别人的书评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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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一生

  阿甘的故事,用传奇二字概括,毫不过分。

  阿甘童年时,只是个躲在拉上窗帘房间里,喝着柠檬水听妈妈讲话的白痴小孩,他甚至不能上普通学校,只能去他口中的“傻瓜学校”。

  直到有天,一个高中美式足球教练发现了他。阿甘高高壮壮的身板,是打美式足球的天生好料。

  自此,美式足球一直是阿甘生活主旋律。这项运动帮他上了高中,还让他顺利进入了大学。但是,不及格的成绩让他不得不退学,转而加入了越南战争。

  阿甘在这场战争中的表现同样令人瞩目,他在战火中救了受伤的同伴,因此被授予勋章,回国后还被美国总统接见。

  此后,阿甘先后在偶然之中接触到了兵乓球和摔跤,令人意外地是,每次他接触这些体育运动时,他都表现出了惊人天赋,转而成为其中的杰出者。

  但是,阿甘一直以来的梦想并未实现,那就是在越南战争中,与好友巴布所幻想的养虾梦。

  为此,退出摔跤比赛后,他便回到了巴布的镇子,靠着巴布爸爸的帮助,找到了合适的沼泽池塘,还修建了适宜居住的小木屋

  似乎每当一件事情和阿甘结合后,都会发生爆炸式的惊喜结果。阿甘的养虾生意越做越大,成了盈利百万的大企业,而阿甘也成为了商业大亨。

  在有了这么多精彩的经历后,阿甘并没有停留在物质名誉温柔乡里,而是重新踏上了旅途,成了一个公园里的口琴演奏者,开启了他漂泊流浪新生活……

  02

  ▼

  讽刺之作

  电影中的一句“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事实上是从原著的“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改编而来。

  相对于电影的温情、励志,原书更多地着眼的是辛辣、讽刺。

  比如,书中多次出现对越战的讽刺,阿甘频频说,那是一场狗屎的战争;而高高在上的美国总统,在阿甘的讲述中却成为了一个钟表贩。

  因此,作者将许多发生在美国的大事件融入到了这本书中:越南战争、航空发射、中美重新建立外交关系……

  在这些严肃历史事件中,主人公却是一个智商只有两位数的傻子。他用一个白痴的视角参与了对历史大事的解构之中。

  所以说,阿甘轰轰烈烈的传奇一生,其实证实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美国历史与社会的缩影。透过阿甘的眼睛,也让我们看到了外在世界的险恶复杂庸俗市侩。

  03

  ▼

  爱你,所以给你自由

  “Run! Forrest! Run!”(跑啊,阿甘,快跑啊!)这可能是看过《阿甘正传》这部电影的人最为深刻的台词了。

  说这话的正是珍妮,一个与阿甘兜兜转转,走在一起最终却又分离的女孩。她与阿甘从一年级就相识,是被孤立的阿甘能找到的唯一玩伴

  随后,不论在高中、大学、外太空、甚至在食人族的部落,对珍妮的思念从未间断。

  看到外太空美丽星星太阳与看似遥远而不可及的地球时,阿甘会想到她。

  在食人族部落,空旷的野地里,阿甘与猿猴公苏并坐,阿甘会想到她。

  在陌生城市,同老友丹恩披着垃圾袋靠着暖气取暖时,阿甘还是会想到她。

  珍妮就像是阿甘杂乱世界里,清晰的一条线,贯穿着他的整个人生。

  但是,面对阿甘对成就感的痴迷,珍妮选择了离开,她渴望安稳,渴望一个小房子,甚至渴望一个孩子

  当最后阿甘再次遇到珍妮时,她已经有一个爱他的丈夫,还有早在离开阿甘时就已经怀上的小孩子

  当描写这一段重逢时,原书这样写道:

  阳光透过树梢,照在珍妮的脸上,她眼中似乎有一滴泪水,但始终未流下来,不过确实有点什么,或许是一种情绪,我实在说不上来究竟是什么,即使我知道是有这样东西。

  阿甘知道,珍妮依然爱着他,也许努力,能够成就他与珍妮的圆满结合。

  但是,他却选择了放弃。因为这一段安定的生活,漂泊的阿甘也许永远无法给她。最终,他用放弃,成全了对珍妮的爱。

  《阿甘正传》读后感(三):不要因为走的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读《Forrest Gump》

  假日途中,用闲暇时间读了美国作家Winston Groom写的《Forrest Gump》,经典同名电影《阿甘正传》的小说原著。电影太经典,以至不用过多介绍,荣获了1995年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男主角、最佳视觉效果、最佳剪辑、最佳改编剧本六项大奖,及最佳男配角、最佳摄影等七项提名。

  不知不觉中,《阿甘正传》已经上映二十年了。而第一次接触《阿甘正传》,是在大学期间。记得在听力课上,英语老师给我们播放了这部电影。对于来自小城只接触过武侠科幻的我来说,一路奔跑的阿甘就像是一颗不一样味道的巧克力。至今回想,仿佛仍能看见阿甘在一路奔跑,仍能听见不断回响的“Run! Forrest! Run!” 。我也仍会时不时哼起珍妮在舞台上演唱Bob Dylan的名曲《Blowing in the Wind》,“How many roads must a man walk down,before you call him a man?”

  电影开场的第一幕,一片洁白轻盈的羽毛在风中轻轻的飘荡,没有目的,不知道会飘向何方。一路飘来,最后缓缓地落在阿甘的跑鞋上,阿甘捡起羽毛,夹入书中。这也许正象征主人公阿甘的命运,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的滋味。

  阿甘生下来就是个白痴,智商还不到七十。但他天性善良单纯,加上天赋异禀,使他先后成为大学橄榄明星、越战英雄、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员、商业大亨,既获得先后两任美国总统的接见和授勋,还出访中国,甚至还无意间发现了水门事件的真相

  不同于电影的温情励志正能量,小说里流露的是对战争的批判和对政治的嘲讽。内容荒诞不羁,黑色幽默无处不在,一部彻底的讽刺小说。小说中,阿甘和珍妮一起搞摇滚乐队、沉迷于吸毒、和毛主席吃饭、当宇航员和一只叫苏的公猿上了太空、误入新几内亚岛屿的食人族丛林被追杀、当摔跤手参加表演、参加国际象棋大师赛、跑龙套和梦露拍电影、参加议员竞选被爆丑闻后退出。珍妮有了阿甘的孩子,最后却嫁给了别人,过着平凡的生活。就连那句大家耳熟能详名言: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在小说里,阿甘是这样说的,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

  有人动员阿甘参政,面对记者荒唐的邀请和追问,阿甘却说出了那句经典的“我要尿尿”。有人问阿甘对越战的看法,阿甘脱口而出“那是一场狗屎”。洗衣店老板欺负他妈妈,阿甘就把他塞进洗衣机里。

  小说里的阿甘是一个率性而又真诚的人。小时候其他孩子从来不跟阿甘玩耍,除了珍妮。当珍妮结婚时,他并不怪珍妮,虽然他一直相信珍妮总有一天会和他在一起。当阿甘从她妈妈口中得知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怦怦跳,双手又凉又湿,就好像内心有一部分死了,而且永远不会活过来。阿甘找了个灌木丛,把自己缩成一团,像个婴儿一般吮拇指,待了将近一天半。那也许是阿甘最伤心的一刻。

  小时候,阿甘妈妈总是把他关在屋里,免得其他小孩子捉弄她。她会坐在客厅跟阿甘聊天,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也没什么特别话题,但阿甘很喜欢,因为妈妈的声音让阿甘觉得非常安全舒服

  阿甘就像珍妮告诉他的一直在奔跑,像个超级英雄一样取得了常人不可能有的成就。但小说不是生活,当我们在奔跑的时候,才知道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到达,也不是所有梦想都能实现。

  当你在奔跑的时候,也就意味着离家越来越远,离亲人越来越远。不要因为走的太远而忘记为什么出发,多陪陪你的父母爱人,那会是你最幸福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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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甘正传》读后感(四):还是更喜欢电影

  看了电影后慕名而来看小说,但其实有点失望。

  电影中带给我最大冲击的是阿甘和珍妮的爱情,但在小说中我却感觉不到那种炙热的情感。

  电影中阿甘是那么的善良和纯洁,但小说中显然不是那么回事——比如对亨德森小姐动过的邪念。

  电影中珍妮是阿甘从小就认识的、最好的朋友,但小说中居然落得个“半生不熟的朋友”一说。

  电影中阿甘的第一次如果没有意外应该是让珍妮怀孕的那次吧,小说中居然早早给了一个女房客——法兰琪小姐。

  电影中阿甘去越南前和珍妮告别那一段让人感动,小说里其实压根没有这一部分。

  电影中珍妮从来没有给过阿甘一个和她一起生活的机会,小说里,阿甘却因为迷恋职业摔跤带来的虚荣而忽视珍妮的感受,最后导致珍妮的离开。

  用电影来评价小说确实不太妥当,毕竟是先有书才改编成电影的,但电影塑造的形象和人物的情感已经深入我心。

  如果只论这部小说,讽刺意味相当强,但励志、爱情方面,并没有引起我的共鸣。

  《阿甘正传》读后感(五):一本励志而又令人回味无穷的书

  今天下午偶然间在图书馆看到了《阿甘正传》这本书,然后就一直看根本停不下来。

  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不足为外人道也。阿甘生下来就是个白痴,遭受着别人的歧视,但他依然好好的去生活,生活依旧有着光明,周围有着爱他的人和他爱的人,即使他因为做事有背于常理而被人骂为疯子白痴,但正是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才会有这么不寻常的奇遇吧。

  小说情节比较于电影过于荒诞,但是却引人入胜,故事也让人忍俊不禁回味无穷。

  《阿甘正传》读后感(六):借阿甘领悟生活态度

  尽管《阿甘正传》里充斥着反讽的黑色幽默,但主人公带给我们的绝对是满满的正能量,一个智商缺乏的阿甘,缺乏帅气的明星脸、也没有英雄般的神勇,即使他性格近于怯懦,却可以积极乐观地区面对人生,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生活态度。

  两个肌肉发达、筋脉凸起、强壮如牛的半裸躯体,猛烈地撕打、撞击,四条胳膊似闪电般急速地挥动,四只拳头像闪电般左右飞舞,随着拳头通通的捶打声,汗水似小雨般四处飞溅,鲜血像玫瑰般绽开怒放。如此紧张激烈、近乎于野蛮残酷的拳击运动,能让我的心脏总是狂放地搏动、血脉扩张,一种男子汉大无畏气魄荡漾在我的体内,我好像变为一个全新的人,一个与以往不同的人。有人欣赏拳击可能是把目光凝聚在拳击场上那个恣肆得意的胜者身上,认为他胜得精彩,胜得光荣。可我却恰恰相反,每当拳击台上出现了强者与弱者的区分,一旦弱方被击倒在地,我的目光从此便牢牢盯在那个被击倒的弱者身上,心中的天平也就自然而然地倾向于他。

  阿甘就不是生活中的强者,在“生活”的拳台上,阿甘就像一个疲惫软弱无助的躯体,在承受了异乎寻常的重击后在嘘声四起的声浪冲击下,苦苦挣扎站起来,投入接下去的战斗,在这躯体里该蕴含着一颗多么坚强的心?从这个躯体里我看到了勇气,看到了光明……谁也无法估计那个强撑站起的躯体能挺几局,但至少可以断言,他挺身站起,便重新获得了争取胜利的权利,有了大逆转的良机。这就是阿甘面对挑战、面对生活,永远不服输的态度。

  每次看到阿甘遇到挫折苦苦挣扎的场面,总是让我体味到一种生活哲理: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我们并不总是处于胜者的地位,而在这个时候,生活呼唤的正是这种能够站起来的勇气和决心。正是这种勇气和决心,创造了无限的可能性,也造就了生活中跌宕起伏的精彩场面。

  阿甘的人生稍显荒诞,他也接受了一层又一层的考验,让自己的人生变得不再简单,而是充满梦幻色彩。只要自己不放弃,其实我们未来所面对的人生是无法预估的,只要我们做最真实的自己。我从来不奢望做无敌的胜者,我只是渴望尝试做一名拳击手,能站到拳台上,被打倒后再爬起来,比胜利者更坚强,比胜利更富底蕴。这就是阿甘让我领悟到的生活态度!

  文/阿晨  

  《阿甘正传》读后感(七):阿甘的yy史

  主人公阿甘被美式足球教练发现,入选了全州美式足球明星队,又因为一次奇特的官司,不得不离家出城,去别处上大学。

  阿甘进入大学打球,认识好友巴布,与珍妮重逢又分开,最终因成绩不及格而被退学,转而参加越战,从而在战场上与又老友巴布相遇。

  阿甘在越南失去了好友巴布,并在医院遇到了丹恩,还收到了珍妮的信。归国后接受了总统的接见,还因乒乓球技术好而被派往中国参加比赛。 阿甘去中国参加了兵乓球赛,与珍妮相遇分离又相遇。

  接着阿甘阴差阳错参加反越战游行,因为勋章砸到议员而被捕入狱。阿甘在航空中心被送去外太空旅行,又被迫降在一片陌生区域中,遇到了食人族。

  后来阿甘被救回美国。他重逢珍妮和丹恩,也成了一个摔跤手,但是珍妮却对他彻底失望,选择离开了他。

  阿甘参加了国际象棋比赛,还与拉蔻儿·薇芝一起合拍了电影,并意外地与猿猴公苏重逢。

  阿甘的养虾生意成功了,而且,他与珍妮再次相遇,知道珍妮生下了她的孩子。最终,阿甘告别了珍妮,与丹恩和公苏踏上了旅途。至此,阿甘的传奇故事便落下了帷幕。

  阿甘行为准则:

  ①顺势而行,尽力而为。尽量做对的事啊。

  ②我或许是个白痴,但是,无论如何,我多半岁月都在努力做对的事

  ★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

  打分★★★★

  就故事而言,好像起点的一个yy故事,主角阿甘好像一个天赋奇高的人,什么都去掺和,又都获得成就。下棋获得冠军,摔跤一路获胜,吹口琴也很快掌握......非常荒诞不羁的故事。

  翻译的超级烂,语言用词以及连贯性都不是很好。

  唯一喜欢是阿甘什么都去尝试的心态。顺势而为,尽力而为。又有多少人最后做到了呢?

  .11月份的第一本书,断断续续的看完了。从10月份开始,坏心情+备考,基本上都没怎么看书。重新拾起,觉得看书真好,静静地享受每一个阅读的时光。

  《阿甘正传》读后感(八):谁又不是白痴呢?

  在书的结尾,珍妮与阿甘最后一次相见时,珍妮深情地亲吻阿甘的额头,颤抖地说:“白痴,谁又不是白痴呢?”看到这儿,我特别触动,这句简直是整本书的点睛之笔,与书中时时飘落的“傻瓜”“笨蛋”字眼相得益彰。像珍妮在嘲讽自己,但我更愿意理解为是她内心的告白,是她真实情感的流露。

  在参加越战后,阿甘因受伤在病房结识了他的知己——丹,丹看似懂得很多大道理,喜欢思考哲学问题,他说:“我们的一切遭遇,都是由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握的。”可是日后丹自己都不信他说的“鬼话”,也许他也想相信,但世道艰难,心中已没有信仰。但他无意中给了阿甘信仰,阿甘的“白痴”就体现在他愿意相信,并一直坚信。

  所以当一切变化突如其来时,他就配合演出,并且努力坚守那一刻他认为对的事情。

  成为橄榄球队队员,成为战争英雄,成为乒乓球手,成为乐队成员、航天员、拳击手、国际象棋棋士、影视新星、养虾生意人……

  这一切起起伏伏,阿甘都全盘接受,尽力去做。

  正因为他心无杂念,真正的关注当下,他才能在机舱细致地体察到公苏的生理需求,而那个永远挑剔、不满于现状的少校,则只可能是因狂躁而大失方寸、一错再错,把自己推到危险边缘。

  其实关于少校的命运,我还想多说一二。她这样的人物,生活中大有人在,我某些时刻也是这样的人物存在,但是难道不是“白痴”就过不好这一生吗?当然作者很照顾的让少校遇见了爱情,她的人生也可谓圆满。

  我看书时会特别留意一些不讨喜的人物特征和性格,我想对照着我有没有这么讨厌,我想通过这些人物映照我的命运,还好作者都比较仁慈,还好每一条自然法则都不可能只顺从“主角”的意愿。

  世上的事情都是一环套一环,都有其必然性,也许这样的命运安排让你痛苦,但“世事就是如此”!当你经受着不能承受之苦时,不妨选择相信,不妨学学阿甘!

  《阿甘正传》读后感(九):oh!佛洛斯特·甘

  我想我要改变对阿甘同学的印象了,对阿甘的印象停留在看完电影版的《阿甘正传》后,内心里是有些可怜他的,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一白痴,虽然做什么都阴差阳错的很成功,但仍改变不了世人对他的偏见,当然,我也不能免俗。 看完《阿甘正传》这本书之后,对阿甘的印象彻底改观,虽然说生下来就是什么所谓的白痴,但是,仔细想想,他的人生道路总是那么顺当的原因是什么呢?那就是做好当下,头脑相对常人较简单的他,可能对自己的现状以及未来并没有过多的规划以及设想,但当他接受命运对他的安排之后,总是在尽心的做好每一件事儿,心无旁鹜,打橄榄球、吹口琴、打乒乓、去当兵等等皆是如此,所以任何事总能做到极致,破天荒的想到以后要做什么,还是源于引导他学习口琴的布巴,布巴跟甘在战场上重逢,谈到回家以后做什么,说到要搞一条捕虾船,两人一起经营,并幻想以后的美丽人生。布巴在战争中牺牲后,甘没忘记他跟布巴的约定…… 只看到这里,《阿甘正传》读后感,未完待续…… 但,超想说一句,‘傻人有傻福’……

  《阿甘正传》读后感(十):简单有时也是智慧

  我没看过电影,就只看了一下这本书,电影什么时候有机会再看咯。 阿甘是一位白痴,他的妈妈这样说,有时候他自己也这样觉得。但他不完全是,他在很多不经意之下创造了很多惊人的记录,而特意为之,有目的去做的事情反而一塌糊涂。 这样不经意的人生,充满传奇,也很简单。 没有疲累,不需要规划。 一步是一步,这样看来,我们很多人还不如阿甘,我们过着规划好了的生活,随时提心吊胆,害怕食不果腹,害怕街头流浪,害怕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害怕自己是无数光鲜亮丽之中的异类。 有时候,该糊涂的时候糊涂,也是一种智慧。太过明智、精打细算,可能会增加更多不必要的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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