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业》是一本由[美] 魏斐德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118.00元,页数:8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洪业》读后感(一):洪业
因为是老外写的书,所以首先要展现国际视角,于是十七世纪欧洲的经济危机,被作者认为是明朝灭亡的一个经济因素,大量白银流入的减少,导致明政府的财政开始吃紧。削减政府开支成为当务之急,1629年,京城官员有4万人,一年财政需要支付15万两白银,但这仅仅是全国财政预算的1%,宫里还要养活2万多个太监和数千宫女。此外,1585-1645,由于饥荒,蝗灾和天花,人口有很大幅度下降,有学者说人口下降了40%,这个我觉得是瞎扯。
1469-1497年,没有一次朝会,皇帝深居宫殿内,掌印太监和大臣们勾结在一起,其后的很多年里,太监和东林党人一直互相斗争着。
努尔哈赤崛起占领了辽东,魏宗贤一党主张退守山海关,放弃辽东,东林党人主张更激进的进攻。袁从焕的获得了天启皇帝的支持,但是没多久,皇帝改主意了,他们准备退出辽东的时候,努尔哈赤来攻打宁远,靠着葡萄牙的大炮,努尔哈赤最终饮恨,兵败身死。袁崇焕没有抓住皇太极急于求和的机会。擅自处死了毛文龙,1629年11月,皇太极突袭北京,被祖大寿击退,一时之间袁崇焕与后金勾结的谣言四起,1630年1月,袁崇焕被凌迟。袁崇焕的死既有战事不利的原因,也跟他介入立储有关。
祖大寿救驾有功,后来镇守辽东,被皇太极围困后投降,后来独自又回归明朝,但子女都留在了后金效力。但李自成攻下北京,他投降了后金,给侄子吴三桂去了封劝降信,吴三桂没有理睬。后来李自成劝降吴三桂,吴三桂斟酌再三,决定归顺,在去往北京的路上,知道满门被杀,返回山海关,投降了后金,跟陈圆圆并无关系。
作者其实很坏,他有两个章节专门说投降的官员,也就是后来入了贰臣传的,中国的二十四史,有列传,有酷吏传,有奸臣传,也有贰臣传,后几个可谓遗臭万年。康熙的态度很明确,前朝坚贞不屈的都是忠臣,颁奖,投降的给官做,内心鄙视。亡国了还想做前朝忠臣的文字狱伺候。
《洪业》读后感(二):多铎南下起先不过1万人(还包括汉军八旗),结果江北四镇不战而降,一下子多了二十几万兵,于是便有了“扬州十日”;而之后在江南镇压起义的部队,大都都是从原来南明投降过去的军队。
正是集权社会下僵化的社会结构,导致不但无法应对突然出现的自然灾害导致的负面影响,反而更加放大自然灾害的恶果。这样无论秦汉、无论唐宋,只要风调雨顺,便有“文景之治”,一旦连年灾害,便是盗贼四起,国将不国。好皇帝与坏皇帝的区分,很大程度上也只在于上天给他的运气好坏而已,又岂用所谓的历史学家们到现在还去捧皇权的臭脚,还在灌输天子圣明的谎言!倒不如关心下制度的“韧性”为好。如书中所言,多铎南下起先不过1万人(还包括汉军八旗),结果江北四镇不战而降,一下子多了二十几万兵,于是便有了“扬州十日”;而之后在江南镇压起义的部队,大都都是从原来南明投降过去的军队。如果非要说民族屠杀的话,“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之类的屠杀者中,满族的比例可曾有5%?此书再贵,也比什么“晚明××年”“明末清初××年”之类的山寨读物要来的性价比高。此书旁证博引,叙事生动,史才与文采俱佳,相比之下阎某被掌掴倒也不算坏事,至少让他知道学术研究竟为何物,而不至于与“百家讲坛”之流沆瀣一气,有意胡乱灌输历史。
《洪业》读后感(三):时也势也 得人心乎 善因势乎
历史,固有其“必然”,但也不失“偶然”。偶然一事,可以杀人,可以亡国。
魏斐德的《洪业》不如说是一部叛降史。从明末辽人附满,到康熙剪除三藩,基本贯穿明亡清兴之际汉人在忠明、降清、起事、自立间游移不定的抉择。魏斐德对这些人物个人抉择与命运的详细书写,可以让后世,尤其是后世汉族,跳脱忠奸二元对立的简单道德评价,反思个体在“大势”之下,促成其抉择的多重原因以及降叛之间的多重道德评价标准。
明亡之际的披靡降顺与降清,多少反映了士绅阶层与普通民众对社会秩序的渴望。其中典型的例子是相对忠明的江南士绅阶层对新朝的欢迎与吴三桂起事之时民众乃至士绅的反感。如前所述,因为江南士绅得益于明朝江南经济发展多带来的财富与社会地位,当然也或者因为南明朝廷的存在与延续,对明政权相对忠诚,也因而在南京“失陷”之际,乃至回溯至北京失于李自成之时,殉国之辈众多。[2]因而,这些士绅面对清军继续南下,条件反射式地倚重“家丁”、“佃农”组织起来的“义军”抵抗清军。然而,乡兵与土匪啸聚成众,迅速大肆劫掠、杀伐。于是,“这使此地乡绅和亚麻富商相信,任何秩序都要强于这种社会混乱。当清朝官员来到这里索取州县人口和赋税籍簿时,这些账簿便被交了出来,而且新的地方长官受到了欢迎。”[3]康熙年间,吴三桂等三藩起事,据湖广乃至险胜。然而,“大多数人仍然忠于清朝。这部分是由于吴三桂的形象——他曾叛明降清,而如今又再次投机反清——实在令人厌恶。甚至连顾炎武这样一个坚定的明朝忠臣也不能宽恕吴三桂先前的背叛,说他现在的反叛‘蠕动尔外,岂有它哉!’”[4]云贵、闽粤是清政府相对较晚平定的地区,甚至三藩平定还略早于收服台湾,即三藩起事之时,明廷还残存台海之侧。三藩兵重,据两湖粮仓,乃至险胜,虽然以反清起事依然不得人心。其中固然有吴三桂反复无常的原因,然而更多的恐怕是民众对明末以来连年征伐、盗跖横行的厌倦与反感。
降清文人中不乏实践治国安邦的儒家理想。明末党争之剧,不仅延宕多个南明朝廷以致外敌不在先自败,而且在清初历朝选任汉官时无不严防结党。因而,明末因党争失去政治舞台的高级知识分子,便希图于新朝实现治国安邦的儒家理想。以理国安民超越士子对一朝一君的忠诚,用以实现儒家人生价值。如钱谦益与王铎拟就的声明中所说,“清朝恢复了首都的秩序,重修了皇陵,安抚了皇帝的在天之灵,平息了官员们的悲愤,照顾了皇室,给百姓带来了和平,给官员以工作,继承了前朝旧制。”[5]虽显见阿谀,并非通篇不实。更说“投诚归命,保全亿万生灵,此仁人志士之所为,为大丈夫可以自决矣。”[6]1654年6月16日,“当清军进入南明首都时,太阳突然普照中天。清兵受到纪律约束和限制,因而城里百姓又可以自由地赶集。”[7]而仅仅不到一个月之前的扬州,“到5月25日,即滥杀和抢劫的第六天,这场大屠杀结束了。清军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们得到命令开始收集和焚烧尸体。到5月27日,开始赈济口粮。又过了几天,那场雨——它使大火没有毁灭整个城市——终于停止了,太阳也出来了。当时的人们估计,有80万人死于这场屠杀。”[8]其间时人记载,“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9]依满人的记载,扬州七日而克。[10]而史可法对于扬州之不能守,也是确信与绝望的。[11]由是观之,以数十万成一人之勇,以百余人之辱全一城百姓,到底何者难能可贵?乃至洪承畴扶助皇太极以降数朝,统一国家,汉化清室,重尊儒教典章秩序,以及恢复大量明朝制度,对于国家安乂、万民乐业,功劳巨大。除此二人以外,年轻士子投靠清廷,乃至参与清朝科举,人数更为众多。其中不乏官至尚书,鼎新制度者。这些例子中最为鲜明的,乃是前明遗老“束缚”于对明帝的忠贞坚不仕清,却最终开始默许,乃至鼓励子弟参与清廷开设的科场,进入清廷设立的机构。[12]
当然,对更多的人——即“普通”人,不论其品秩、地位——而言,作出决定的缘由简单得多。低一级的是安危,高一级的是利禄。满洲围大凌河,大约扩张之始。明军困窘至极,[13]望“降”欲穿。明军所以不降,只是因为满洲曾经的大屠杀。[14]满洲最终说服守将,“1631年11月21日清晨,大凌河城门大开,祖大寿令二人押副将何可刚【原译如此,应为何可纲】出城,于后金营前示众。二人声称,这是唯一拒绝归顺的明将,奉命斩于大汗之前。何副将神色不变,不出一言,含笑而死。但其尸首被拖入城门后,城中饥民竟一拥而上,争割其肉。”[15]可见忠烈也罢,豪迈也罢,相比生死之间,不如纤毫。1642年,“4月9日,清军入据锦州后,太宗的谕旨从盛京(沈阳)传来。锦州7000守军及其家属尽皆留养,移驻他处。城中饥民则就地屠杀。”[16]两次城中的守将都是祖大寿,两度被围,均见人相食。[17]今人所以为悖伦,其人或以为理之宜然。所谓恩养、仁德,亦可见不过征战杀伐,权衡砝码间的委婉语。两年之后的1644年,清军入北京。“多尔衮许诺:‘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他们大部分立刻就接受了这一招降要求。这样,整个政府都投降了,并且没有一个人因为忠于明朝而自杀殉节。”[18]结果,“在这伙汉人合作者之中,过去兼有文武职位的官员,约有一半人获得了比过去更高的官位,另一半人也保住了旧日官职。”[19]而几乎随着汉人攀附的开始,与前朝并无二致的各种自荐与引荐也一并开始了。[20]
当然,对不少人来说,年龄的大小其实也是决定忠于明还是降于清的考量因素之一。当然,一方面通常而言,年岁愈长,受恩愈隆。如前所述,“国恩”羁绊,难以降清。然而另一方面,风烛残年之际降清,又能有何作为?因此,不如归隐、逃遁,落得一个忠君有节,不事二主的好名声。当然不乏确是忠贞不二,不含犹疑的烈士。譬如为清军所获,虽威逼利诱,不为所动,也不在少数。生死之间,就与长幼无关了。
身处一朝一代,因为教化,总以为本朝多胜前朝,理应忠于政府、国家,全无异议。跳脱其外,回望民国、明清,见仁见智。清亡之后看清初,率以为汉人不事清,盛赞其守节。民三十年代,工农仕商不乏离散,乃至人在心不在者,后来无不责其悖时向旧。岂不趣哉?复三十年,其辈回乡投资,兴办企业,又宛然前朝乡贤也。岂不趣哉?
近见街道标语“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不禁莞尔。顾炎武,“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由此,国家与天下显然不同。国家是一姓一朝的江山,天下是华夏文化存续的所在。对士大夫而言,天下在于礼教;对百姓而言,天下在服饰衣冠。百官百姓,望风而降,乃至于清廷求取功名,恰恰反映了百姓对于江山易主,并不甚介怀。惟朝廷安乂乡里,开科取士,百姓生活如常。这也就是汉官不断要求多尔衮避免要求汉人剃发,多尔衮多次公开申斥依附汉官剃发的原因。
然而,至清军入南京之后,多尔衮终于按耐不住,开始要求汉人剃发,于是激起清初最大的江南地区起义。清政府要求归顺汉人遵从满洲习俗,无疑激起汉族士绅与平民天下将亡的迫切痛楚。削发令将汉族上层社会与底层社会一并团结在满族统治者对立面,激起汉人维护民族传统的反抗。
满族统治者依靠残酷屠杀,强行贯彻了削发。然而,自清军入京,虽间有反复,满族统治者不可逆地走上了汉化的道路。削发令虽然贯彻了两三百年,然而有清一朝的中国社会,只可谓满洲之皮,华夏之里。大量恢复明朝旧制,沿袭汉族习俗,既是满族入关不断汉化的必然结果,也是满族作为人数居于少数的外族统治者控制这一历史悠久的汉族国家的必由之路。从顺治的极速汉化,到康熙朝频开科考,修葺孔庙,祭奠明帝,乃至为当年坚定抗清、反清的明朝将领立碑,无不是这一进程的体现。
对于一个民族而言,文化的力量远远大于统治的力量。血腥的武力当然可以逼迫民众变易其形,但难以变更其心。
满洲起事,捉摸不透,成为其统一国家最大阻力。
如前所述,满洲围明军于大凌河久不能克。究其根本,在于无法取信于人。满洲称不杀永平,旋屠城。因而,满洲所谓不杀,究竟何意,明军无从判断。
满洲渡江,南京易主,江南势如破竹。清军在江南顺利,不仅仅是因为其本身力量之雄,更是因为一路招降纳叛,不降者屠城如扬州,降者不扰百姓如南京。江南城邑可以据此了解清军“规矩”。加以清军渡江之后,已经包含大量叛降明军乃至李自成农民军,虽举大清旗帜,其实汉人,从而降低了江南降从异族的观感。
至于多尔衮平定江南,推行削发,顿时激起民变。归根结底,是“规矩”的改变,是江南士绅、百姓感到不安。削发束辫,有违于汉族传统,与明末汉人生活方式尤其格格不入。削发令下,明白无误提醒江南,北京之变,不是一姓之变,而是一族之变,亦即顾炎武所谓“天下”之变。今日变衣冠,明日又不知变何礼俗。江南还可不可以稼穑?士绅还可不可以保有其田产屋舍?服饰纸之变引发的不安,归根结底是江南对满洲将要推行异族规矩的恐惧。而异族规矩是江南所不熟悉的,江南人担心生计无以为继。
努尔哈赤起势,以致康熙朝最终鼎定国家,满洲几无所谓“祖宗法”。
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起兵,开始吞并辽东之役。[21]1626年死。翌年,其子皇太极遣使议和与袁崇焕,再申“七大恨”。[22]袁崇焕复书反驳之后,皇太极迅速改变其言辞,“他表示对‘七大恨’可既往不咎,并保证将信守诺言。”[23]努尔哈赤据“七大恨”以起事,不过身死一年,其子可以任意抛弃。当然,皇太极也并未“信守诺言”,“仅仅一年多之后,登基未久的皇太极便挥师南下,入侵明土,并几乎打到了北京城下。”[24]
而在皇太极稍早即位之初,为倚靠辽东汉人,“他宣称以往三年对辽东汉人的屠杀,是违背治国之道的行为,并将之归咎于其父努尔哈赤”。[25]从后世的视角来看,皇太极的这种表态显然是匪夷所思的。在一个成熟的统治机制之下,尤其放诸当时,一国之君为政治目的,直截了当地否定作为其生身父亲的前任,至少在山海关以南的明廷是不可能的。而这个较为极端的例子,却恰恰反映出当年的满洲,无所谓“祖宗法”,面对不同的结盟者与敌人,可以时时变换说辞。而其真正的利益只有一条,即不断扩大满洲贵族的权势与利益。
除削发令一项激起江南大变,满洲从皇太极以至康熙朝的政策不断随形势而变,不随定规。
除了着实不应发生的永平大屠杀,清军之后的杀与不杀,均随形势需要而已。需招抚之时,宣仁德;需震慑之时,杀不赦。入关以后,认识到农耕稳定之需要,更为慎杀,特重安民,着力恢复秩序,使民稼穑,可以输捐。多尔衮在时,为防忠明反清,大为搜杀。康熙即位之后,满洲贵族治权稳定,广开科举,修明史,甚至于为殉明士绅立碑。满族统治者的变化固然有其本身入主中原之后,逐渐汉化收到儒家文化影响的原因,然而更多的恐怕是势随时易,一个相对稳定的国家开始重新需要士绅的忠贞,而政府也希望以恢复明制的做法将士子纳入国家机器为己所用。
相对而言,明末的朝廷就迂腐得太多了。在这个成熟的政治架构之内,上到帝王,下到臣子,无不清楚明廷的政治游戏规则。最为痛切的例子就是崇祯南迁不成。崇祯一方面希望南迁,另一方面又认为应当“君王死社稷”。大臣们,尤其是那些位高权重的大臣们,大多不敢劝谏南迁。因为,他们都清楚,只要明廷尚在,立劝南迁,永远会成为他们沉重的政治包袱。最终,不仅崇祯身死,太子也没有南迁。从而直接导致江南权争,进一步消耗了南明朝廷北伐或自保江南的实力。而北京朝廷的党政风气,也一直伴随多个南明政权,直到永历身死。而郑氏可以保有台湾数十年,不仅仰赖台湾海峡天然屏障,也是因为郑氏一家专权,避免了党争内耗。而南明在江南、广东乃至西南一隅的贵州,多少阵前倒戈、同室操戈,使清军坐收其利。
魏斐德在书末写道,“那些最后用武力敲开了中国大门的欧洲人发现,清朝的统治不像托克维尔所认为的那么好。权利仍然高度集中,但行政管理网络的末端已开始痛官僚系统的指挥中心脱节。甚至更糟的是,整个系统已放弃了它在清朝初年曾经有过的弹性。而可悲的是,正是17世纪清朝重建统治秩序的成功,使之在19世纪强大的外来干涉再次出现之时,难以作出制度上的选择。在清朝灭亡的最后时刻,整个政治结构也随之崩溃了。清朝的洪业终于被耗尽,帝国的秩序已无法恢复了。”[26]
然而,有意思的是,以英法联军进京与明末的李自成相比,清王室选择的是“西狩”,而非固守,甚至留了一位亲王在北京代表朝廷与洋人谈判。宣统三年,清帝最终逊位,也是以下诏的方式,和平移交权力至民国。不仅清王室受到礼遇,继续在紫禁城内生活,清陵也受到政府保护。中国近代的混乱一方面当然因为日人侵略,另一方面也在于各派各方的夺权。而这是民国治理的问题,却非清廷的责任。回望甲申,在政权沦丧之际,满洲人较朱明王室依然有“弹性”得多。而这种弹性不仅保全了自己,也保全了万民,保全了国家领土。如逊位诏书所言,“总期人民安堵,海宇乂安,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并非虚言。
综上所述,对统治者而言,或许其实并无所谓“祖宗法”,更无诸般理想。1927年贫民得地,为保其地,不惜性命,乃至匍地身死以填泥泞,为南渡。三十年后,复尽归公社。复二十年,分田以收谷稻。又十数载,地昂征廉。前诺尤在耳焉。岂不趣哉?
本书可谓卷帙浩繁。明亡清兴数十年,索引穷尽。读来如故事,故事均有所本。据以查索,收获料更丰。
译笔颇老练,没有什么翻译体之感。翻译西文中国史可以如此,难能可贵。
《洪业》读后感(四):洪业,指的是一个儒家王朝通过巩固对于“天下”的统治
洪业,指的是一个儒家王朝通过巩固对于“天下”的统治,来赢得和保持“天命”的努力。这本书来自著名汉学家魏斐德,讲述的是明清之交的那一段历史。
对于这一本书的第一印象是注释,其中的注释太过丰富,一方面显示出作者为了完成这部作品阅读了海量的从古至今的相关书籍,另一个方面对于里面的每一个说法都不厌其烦的标明出处与介绍,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作者的严谨性,正是这种严谨的特点,才使得这本书具备了教科书一般的权威,工具书一般的用途,而作者又同时具备文学家的文笔,使得整本书读起来非常流畅而不枯燥,的确是一本好书。
在明清之交的17世纪,虽然东西方的交往看上去还比较遥远,但是已经可以从整个世界的角度着眼历史的发展了,在相同的时间,东西方都遭遇了一场巨大的冲突与灾难,其中很多原因还是有共性的。在东方,席卷中国大地的农民起义与北方虎视眈眈的狩猎民族让整个中国大地陷入了血与火之中,在西方,三十年战争使得欧洲大陆诸国遭受了极度的苦难。这不仅仅是偶然的巧合。首先在17世纪全球范围内陷入了一个小冰河期,在当时的农业条件下小冰河期必然带来自然的灾害与农业的减产,而减产的农业与长期增长的人口碰撞到一起就意味着席卷全国的长期的饥荒,这种饥荒必然冲击现有的政治体制,造成社会的动乱。第二个因素是经济上的,在明朝已经开始广泛的货币经济,在货币经济的条件下,贵金属的供应量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而那个时候明朝贵金属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来源是通过贸易获取的西班牙从南美开采的,其一年的交易量就可以超过明朝多年的开采量,因此在一段时间明朝经济的稳定是建立在充足的货币供应基础之上的,但是在明朝末年由于欧洲的经济危机以及西班牙王室的动荡,来自欧洲的贸易收入大减,导致用于流通的白银数量大幅减少,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供应减少的时候,更多的人不愿意将手中的白银投入市场,导致市场流动货币的减少,随之带来的就是经济危机。也就是在几乎相同的时刻,东方与西方同时遭遇了严重的危机以及衰退。但是衰退也同时意味着机遇。有趣的是,在衰退之后,东方受益于有效的专制体制、贤明的统治者以及高效的官僚体系,加上较少的外部威胁,首先摆脱了经济衰退并且开始了持续超过100年的恢复与繁荣,而与此同时西方经历了更多的挣扎可是最终后来居上超过了曾经辉煌的中华帝国。在历史上的若干案例,比如应对一战之后德国的经济危机,应对苏联的新兴经济方面,专制政府都体现了其强有力的作用,让人不由得想到高效的专制体制(或者叫做开明专制)是否的确是摆脱社会衰退的最佳制度,但是上述的制度又无一例外的走向了失败,这种现象很难用偶然或者局部现象来涵盖。
在明清之交,另外一个话题就是什么算是忠。在明朝末年体现了一种奇特的多级,首先是北京城内的崇祯皇帝以及其文武大臣,其次是在广大的北方土地上纵横的农民起义军,第三是围绕在南京四周的歌舞升平以及文人集团,包括老一代的东林党人与新一代的复社,第四是在辽东的武人集团,第五是在关外快速膨胀的满族政权,第六就是各地拥兵自重的军事力量,比如左良玉。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在不同的势力中不停的做出各种选择。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可以叫做忠,什么样的选择可以叫做爱国呢?忠于崇祯是否是爱国,那么那些拥兵自重的将领比如李成梁是否算是不爱国,那么他长期压制了东北势力的崛起又怎么算?袁崇焕是否是爱国,那么他为何会自作主张杀掉同样抗清的毛文龙?爱国这个概念原本就是一个含糊的概念,爱国的前提必须是有明确的对象,那就是什么算是国,怎么才叫爱,如果这个概念不澄清,那么爱国就会成为一个非常好用的工具,这个工具可以用来打击异己,可以用来挣钱发家,可以用来沽名钓誉。可惜,这个概念的澄清本身就是非常困难的,而试图澄清这个概念本身也会被认为是不爱国的,所以,继续糊涂下去吧。
那么清朝为什么可以得天下?努尔哈赤的表现与一个优秀的蛮族首领没有什么区别,成功的统一了部落,并且从衰落的邻居身上狠狠的咬下一块肉,但是这并不足以让满族人占据中原,真正让满族人可以问鼎中原的是皇太极与多尔衮二人,他们奉行的(至少是皇太极后期与多尔衮前期)都是立足天下的怀柔之策,这种政策在关键时刻发挥了巨大作用,耿精忠尚可喜带来了先进的火器,使得满族人可以攻克坚城,而这种怀柔政策最后策反了吴三桂,给了大顺政权致命一击,而作为多尔衮而言,最主要的功绩不是消灭分裂的南明政权,而是大量启用原来明朝的汉人官员,是的满族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具备了治理天下的能力,从而避免了蒙古人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天下的悲剧。
明朝的士人阶层是非常值得研究的,总体而言,底层的士人还是有一些儒家的思想浸润的,作为乡绅,他们努力弥合越来越严重的贫富差距与城乡对立,在国家危亡之际,也有不少底层士人或者组织反抗力量,或者自杀殉国。但是随着地位与财富的提升,士人的气节就越来越少,纵观明朝末年,无论是北方高官投降李自成以及投降大清国,还是南明政府官员投降清朝,都占据了官员中的绝大多数,这才让史可法的殉国显得非常突出与值得纪念,而史可法本人,如果不是北京政权倒塌,其实也只是一个失势在南京赋闲的过气官员。
但是对于那些投降清朝的士人而言,是否就是没有骨气呢?不能一概而论。中国传统上就接受天下有德者居之,当一个旧王朝失去天命之后,自然会有一个新王朝接过天命,这个接过天命的王朝取决于两点,第一是军事上的优势,第二是善于使用士人。李自成在这两点都不合格,因此不是天命所归(出身不是问题,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出身更低),而清朝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既然是天命所归,士大夫们报效新朝也属于非常正常的现象,毕竟士大夫苦读诗书就是为了图得一个仕途的,至于民族问题,没有那么严格,当年的唐朝政权,在很大程度上就属于少数民族政权(鲜卑),不也是好好的么,夷狄之分,不在于出身,而在于教化。满族人拥抱儒家文化,自然可以入主中原。
那么天命为什么不能是南明政权?一般把责任都推到腐败荒淫的皇帝与围绕在皇帝周围的奸臣身上,实际上,出问题的是朝内的党争(危如累卵还要争执阉党、东林党与复社)与朝外的军事割据(左良玉拥有最大军事集团却不是中央政府可以控制的,史可法一心抗清却得不到有效支持,地方军阀看到势头不好纷纷投降清朝,),在这种乱局之下,天下易主,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
在平定南方初期,清政府采用怀柔的政策(除了占据南京之前的扬州十日大屠杀),并且聪明的用汉人降官(比如洪承畴)招抚本地官员,当地地方领袖苦于无政府状态下的混乱,也乐于接受任何可以恢复秩序的方式,但是这种顺利的收编因为一纸剃发令而改变了。原本多尔衮的政策,士人与平民是无需剃发的,但是汉人官员而不是满人官员,为了自己的晋升之路,说服满清政府推动全面剃发。这种违背中国传统礼教的行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遭遇了激烈的抵抗,这种抵抗迎来了清军的屠刀,昆山(顾炎武侥幸逃生,但是家人全部陷落)、江阴、嘉定全部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清朝最后的镇压下,所有的反抗均告失败。
在清朝初年,还有两次特殊的反抗引起了争议,一次是郑成功与郑经在台湾的割据,最后被施琅削平,中国的历史是站在清朝一边的,否则就没有台湾的收回,另一次是吴三桂的反叛,历史再一次站到了清朝一边,否则就没有中国的统一。何为忠,忠于什么,这个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在清朝统治之下,中国比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快地摆脱了 17 世纪的全球性经济危机。 令欧洲君主羡慕的是,在多尔衮、顺治帝和康熙帝奠定的牢固基础上,清朝统治者建起了一个疆域辽阔、文化灿烂的强大帝国。
(清朝的衰落)这不仅是因为缺乏有力的对手迫使清政府为了在国际竞争中生存下去而进行体制改革;而且是因为清初统治者在运用相当进步但属传统类型的制度与技术以恢复政治稳定的过程中,获得了彻底的成功。
那些最后用武力敲开了中国大门的欧洲人发现,清朝的统治不像托克维尔所认为的那么好。权力仍然高度集中,但行政管理网络的末端已开始同官僚系统的指挥中心脱节。甚至更糟的是,整个系统已放弃了它在清朝初年曾经有过的弹性。而可悲的是,正是17世纪清朝重建统治秩序的成功,使之在19世纪强大的外来干涉再次出现之时,难以作出制度上的选择。在清朝灭亡的最后时刻,整个政治结构也随之崩溃了。清朝的洪业终于被耗尽,帝国的秩序已无法恢复了。
可法北望陵庙,无涕可挥,身陷大戮,罪应万死。所以不即从先帝者,实为社稷之故也。传曰:“竭股肱之力,继之以忠贞。 - 史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