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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风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3-12 21:10: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10篇

  《不是我,是风》是一本由弗里达·劳伦斯著作,新华出版社出版的206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006-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一):劳伦斯——一个纯粹理想诗人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是在“诗经研究”课上,当时老师正在讲《诗经》中关于“风”的意象的隐喻,于是提到了弗里达所写的这本对劳伦斯的回忆录。还简略的提了一下劳伦斯这位作家已及他最有名作品:《儿子情人》、《虹》,《恋爱中的女人》,后来在《外国文学史》上读到了关于劳伦斯的详细介绍,中肯的评价了他作为一位有思有才华天才作家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然而我还未读过他的作品,现在对他传奇曲折而又短暂一生非常感兴趣。所以当我漫步在图书馆英国文学书架间,与这本橘黄色封面的书不期而遇时,我毫不犹豫决定要读一读。

  在橘黄色封面的左上角,有几支洁白的羽毛。风的主题在这幅宁静画面上让人不经意间就体会到了。粗大的标题下是两张时光久远的照片,劳伦斯一脸浓密的胡须,与我之前想象中的峭立、尖酸的英国绅士模样相去甚远

  这本书是在劳伦斯去世以后才开始动笔的,是对往昔美好生活无限的追忆与怀恋。从十八年前的一见钟情开始,将生活中点滴温馨,以及二人漫长心灵旅途一一述说,不疾不徐,饱含思念,却没有泛滥悲伤情绪幸福日子虽然短暂,但我感觉到,这对于弗里达来说已经是非常的幸福和满足了。

  书中直接录用了劳伦斯在各个时期写的信,有婚前饱含热情情书,也有婚后十几年给岳母写的温情脉脉的家书。我非常喜欢读这些信,我发现劳伦斯的散文写得非常的优美。他笔下景色自然而优美,充满了吸引力感情细腻丰富。他描绘出的山野、田园风光深深的吸引了我,旅途的见闻也让我流连。还有他笔下所表达的那种浓浓的深情,让人感觉无比的真挚。他真的是一个天才般的、真实的、沉稳的人。

  在讲到他们他们如何结合时,弗里达说:“我们一样热爱冒险,对位置前途充满了好奇渴望。”或许,正是这种心灵上的契合才使他们在一见钟情义无反顾的决定要永远在一起。弗里达更是承受着和巨大压力放弃稳定的生活,放弃了丈夫孩子

  他们曾一同徒步去意大利,乘船旅行环游世界,住过很多乡间别墅和牧场。他们这种流浪旅行的生活也是我向往不已。我羡慕他们自由快乐幸福的生活

  或许,几经辛苦努力换来的幸福和快乐才特别与众不同吧!

  劳伦斯和弗里达的旅行还在继续。在澳洲和美洲大陆神奇的自然美景怀抱中旅行,真的十分惬意。还有与那些远方的朋友们一起欢聚,与异邦异族的人交往独特经历,都那么的愉快。我真的很想读一读劳伦斯在旅途中所写的那些作品。那些作品里面一定也充满了新大陆的灵气和野性。新大陆激发了他源源不断灵感。他不是一个专门写奇闻异事的作家,他在远离欧洲文明大陆的美洲所获得的灵感是对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的反思以及人性深入思考。在没有阅读他的作品前我是这样推测和思考的。

  弗里达和台湾女作家三毛有很多相似之处。她们都有周游世界的旅行经历,都有一个深深相爱的一族丈夫,爱情生活美满幸福,但是中年丧夫,是这幸福显得如此的短暂而弥足珍贵。她们同又拿起手中的笔记录自己的奇异旅行和家庭生活。在他们笔下,自己和丈夫是绝对主角。她们都很热爱生活,爱探险,都那么的坚强勇敢,在爱情面对巨大阻力和困扰时她们都没有放弃自己的选择,并且最终获得了幸福。

  《不是我,是风》是弗里达写作的回忆录,劳伦斯在其中即使重要角色,也是总要的作者之一。里面有大量他与弗里达、岳母及姐姐的通信。

  终于读完这本书,是在一个极其平和安静的下午,上午一场密集的暴雨将长沙洗的清澈不已。空气清新天空泛着纯净蓝色阳光温暖的洒在每个人的脸上,身上。

  我不了解潜藏在劳伦斯及他作品中的是怎样的天才想法,但是我现在至少能肯定他对生活史无比的重视和热爱的。对亲友也非常的友善。弗里达这本书读起来更像一部游记,里面充满了对旅行地的描绘,一幅幅优美宁静、让人陶醉的画卷完全看不出那是一个正在经历战火、革命和动乱的年代。或许,这本书正是弗里达和劳伦斯的两人世界,他们虽然经受着沉重的社会压力和生活负担,但是在彼此相处的美好时光中,谁也不愿多谈那些忧愁话题

  或许,当弗里达在遥远的美洲孤独怀念起逝去的时光,她记忆中最深刻的只有那些平凡琐碎的美,如阳台开放的紫罗兰,或是晚饭后散步时不经意间发现的苹果树,或者梨树枝头证开着的淡淡的带着清香花朵

  时光的漏斗过滤掉了痛苦不幸,只有幸福剩了下来。这些细碎的、闪光的、幸福的颗粒中没有太多悲伤痛苦的痕迹,只是一种客观平静语气在慢慢的回忆,似乎还保留着时当时的那份喜悦苦恼愤怒,这跟读那些信件有关,这些信真实的再现了劳伦斯当时的某些内心感情和体验

  又想起三毛了。《背影》是在荷西去世后写的,彼时她已回到了台北,并在学校任教。可是一个人的生活却是那么的孤单,常常一个人在街上走,坐在公园里发呆,回忆从前……读完《背影》感受到的是一股巨大的悲伤,让人忍不住掉泪。或许是因为三毛的幸福太短暂,荷西又走得太突然,让人没有一点心准备,这样的打击会让整个人都崩溃。弗里达显然在面对爱人死亡这一事实时要冷静、平和得多,劳伦斯出生两周后就一直患病。或许她觉得他能撑这么久已经是非常庆幸的事情了,她不敢奢求再多。

  弗里达追念过去,字里行间都是浓重的抒情,而三毛是记录生活中的点滴小事,偏重叙述。

  看完这本书,爱上的劳伦斯,也爱上了他的诗。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二):找自己!

  最近在看《不是我,是风》劳伦斯妻子回忆劳伦斯。

  还没有看完,觉得这个书一定要在心平气和脑袋清爽状态下阅读,所以读的比较慢,毕竟现在生活,这样状态下的自己不多见。

  虽然是回忆劳伦斯的,不过我却对他妻子弗里达。劳伦斯很关注。虽然她一直在描绘她的丈夫,用她一腔柔情回忆和劳伦斯从相识到私奔到结婚颠沛流离的生活到劳伦斯生病去世,她缓慢的诉说着。

  一边看一边在想弗里达倒底是个怎样的女子,她看似平凡,始终追随在丈夫的身后,可是她又是那样的动人。她出身于上流社会,父亲将军,在那个时代等级制度如此森严,嫁给了同样高贵的丈夫,养育三个孩子,过着贵族安逸无忧的生活。在她三十一岁的时候邂逅二十六岁的劳伦斯,仅仅相识六周便一起私奔。这里的私奔不是人们通常想的那种状况,他们都是很有道德的人,他们离开弗里达丈夫家,一起来到她的娘家,然后劳伦斯离去,并没有一起生活,弗里达住在家里进行很艰难的离婚过程,那个时代,离婚是很不容易的,作为上层社会的她,甚至是不能想象的,她虽然没有在书里描绘这场离婚是如何进行的,但是从劳伦斯那些书信能看出,她是很不易的,亲戚朋友,社会,她要独自面对很多,她却又是那样的坚定

  最终他们结婚了,可是她所要面对的生活不再是宽敞的别墅,美味食物,劳伦斯是矿工的儿子,出身低下,常常要等朋友的接济和迟延的稿费生活。弗里达再也没有漂亮衣服,没有美丽房间,但是她从来没有觉的自己不幸福。甚至她觉的是劳伦斯让她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很贫穷,可是却更加热爱生活。

  书中提到最多的是,他们一起散步,弗里达非常热衷于散步,他们漫步林荫小道,漫步海边,漫步荆棘草地,她总是那样欢快。她做不好家务,劳伦斯会帮助她,她不觉的辛苦,反而赞扬丈夫。

  劳伦斯身体不好,因此他异常的热爱生活,影响着身边的人,既然生活给与我们这样多的磨难,我们就跟更加应该热爱它。弗里达深刻的明白这一点,她很幸运,虽然生活苦难,但是她找到了自己,其实这个世上很少有人能找到自己,找到自己,然后才能正真的享受生活,即使生活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这一切其实很难。弗里达说,如果没有遇见劳伦斯,她将永远活着麻木之中,永远都无法了解自己,她很幸运上帝让她遇见的劳伦斯,于是她终于知道自己真正要的生活。然后过有着喜怒哀乐的生活。

  书中提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毁了很多人的梦想,还有劳伦斯的,他那个时候是情绪低落的,也很容易发脾气,甚至对弗里达打骂,但是弗里达给与劳伦斯无与伦比理解支持,他们很幸福的走过他们婚姻的二十几年的岁月,劳伦斯去世后,弗里达悲痛欲绝,连弗里达的母亲,劳伦斯的岳母都因此郁郁尔终,劳伦斯给与了他身边的人太多太多生活的精彩,就像对他的评价:因为他总是走在人们前面好远的地方,以致于他看起来是那样渺小。他教会人们如何热爱生活,每天都轰轰烈烈的去生活,不管生活给与我们如何多的苦难。

  当时买这个书的时候,打开扉页,看见上面的句子,就爱上了这本书,用这句话来结束

  我找到了我需要的一切,我仿佛觉得自己可以像小溪里的鳟鱼、阳光下的雏菊一样蓬勃兴旺。他慷慨奉献他自己:“我是你的,把我的一切统统拿去吧。”而我,也毫不犹豫地索取和奉献。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三):一种现象叫爱情日不落

  人是一种很奇怪生命个体

  在某个时间遇到一个对的人,是为缘分;某个地点邂逅一本直达内心的书,是为缘分……

  你认为这个人是为你而来,而你是为他/她而生;

  你认为这本书的主角是你,而最适合的读者也是你!

  这正如《不是我,是风》……

  我认为故事的主角是我,只是置换于不同的时间地点身份国度等不相干因素

  坦白来讲,我至今依然无法理解劳伦斯的天才,或许是时代使然,我们已经无法读懂他的才智也无法理解那种清醒勇气;但又如何呢?这丝毫无损于他作为一个真性情男人形象,毕竟这是一个缺少男人的时代.

  “什么是男人”已经被许多人给概念过、定义过,这里边包含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的热血男儿,也包含乳臭未干不谙世事小男孩,包含那行幸福和悲伤的女人,被男人宠或者被男人伤;只是我觉得这个词汇包含着太多的自由与才情,让人重生与毁灭,让人信仰与沉沦,让人但当与放弃,这一切的一切便是男人。女人呢?一样的道理,“他们应该是什么样子的”类的猜测是毫无意义的,它呈现的就是原本的男人和女人,两种对立、融合的情感载体,值得尊敬与蔑视,因为他们只是男人与女人而已。

  世上万千情爱事,好像我们记住的只有眼泪和悲离,只有劳伦斯和弗里达是一种例外,他们那种人格智慧独立、承担的勇气与觉悟常人可比,这注定是一段让人仰视的感情,几多风雨,他们像两个饥渴的孩子吞噬着对方的爱,懂得奉献、知道索取,这才是爱趋于长久的唯一法门,别无其他;而我们倾尽一生居然难以得其真谛;我们都以为自己是有故事的人,其实我们只是作茧自缚罢了。

  《不是我,是风》是那种能让人找回自己,找回温暖的灯火港湾,找到执手相牵的那个人,真正的爱情就像永不停站的列车,就像那不落的太阳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四):不是我,是风

  私奔在中国人眼里不是一个褒义词。唇齿间吐出这词时多半带有鄙夷不屑的神色。其实私奔这挡子事一直是成者为王败为寇的。 倘若做的不好,私奔的结果便只能如安娜.卡列妮那,最终把自己孤独地交付给冰冷的铁轨;若是做的好,私奔也可以如劳伦斯夫人描写的如此令人希冀和向往。

  在劳伦斯的散文中,他反复想要表达的就是生命的活性,灵魂本能的自由,应该诚实于人的本质,男人忠诚于自己的男性本质,女人忠诚于自己的女性本质,男人与女人、人与人、人与环境这间发生内在而自然的关系,真正活生生的关系,否则就是背叛生命。

  他散文的内容是那么健康、那么光明、那么纯洁、那么精深,充满想象力与创造性,充满赤诚的热爱与激情。那么他的生命、他的生活呢?

  他是如何爱上一位有“脑袋里的性”的有肤之发,如何私奔,如何双双旅行在欧洲、美洲、澳洲、亚洲的大地上,生活在海边、山林高原、湖畔、牧场及城市中?如何爱他的妻子并与家人朋友们真挚地交往,与世界各地的人与环境发生真切而自然的关系,如何强有力地以纯净的心灵、敏锐的感知和强烈的表达愿望来写作、绘画,处于什么样的生命状态?

  劳伦斯夫人弗里达在这本《不是我,是风》里真实地记录下劳伦斯生活和他们的爱情

  劳伦斯夫人如是说: ★我找到了我需要的一切,我仿佛觉得自己可以像小溪里的鳟鱼、阳光下的雏菊一样蓬勃兴旺。他慷慨地奉献他自己:“我是你的,把我的一切统统拿去吧。”而我,也毫不犹豫地索取和奉献。

  我们生命中若有人慷慨如此:“我是你的,把我的一切统统拿去吧。”你是会惧怕还是彻底地感动,你会不会毫不犹豫地去索取和奉献?你会不会慷慨地为之付出你的一生?

  。。。。。。。。。。。。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五):暖色调爱情

  在图书馆看到这本书的前几天,Celia刚刚给我推荐了关于劳伦斯的另一本书。在冗长的专四准备阶段,整颗心变得异常烦躁,常常看着一道道选择题却不知道要干什么。

  然而这本书,让我浮躁的心情沉浸下来。直到专四后的现在看完这本书,于是觉得这样的爱情从来都不仅限于相濡以沫。

  弗里达是个幸福的女人吧。

  劳伦斯爱她,她亦爱他。两情相悦,多好。

  而且他待她,她待他,都忠于自己的心,多好。

  漫长的人生岁月中,他们携手走过,欢声笑语。即便有争吵,过几天之后还是会和好如初。

  你说,爱情不都是这样的麽?有快乐,有争吵,也有伤心。

  可是你错了。他们的爱情没有伤心,除了劳伦斯意识到自己将先弗里达而去之后,而这在我看来,这伤心恰恰是心心相印的证据。

  他们争吵,劳伦斯扶手而去,弗里达却并不伤心。这是因为在她心里,她从来不认为劳伦斯会离她而去。他们像亲人一样互待彼此,直接并且好不带掩饰的指出对方的缺点。哪怕不愉快,那又何妨。

  这种赤诚的不离不弃,比所谓的誓言有用得多。

  我想起前几次上课说到的关于现在社会的离婚问题,吵架、财产问题、感情问题、小三介入......拿最简单的来说,吵架,人说,吵得多了,再深的感情也会变淡。

  可是我多希望遇见一个像劳伦斯一样的把我当做亲人一样看待的人。吵架,那算什么。那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时间它慢慢的走,几个月之后我们再来看这些都不足挂齿。

  一开始我总觉得是弗里达爱劳伦斯多一点吧,她老是说,我的洛伦佐。

  可是看到信札的时候,那些沉甸甸的只言片语,琐屑的生活痕迹,都是弗里达的财富。

  每一篇劳伦斯都会提到弗里达,那样的顺其自然。哪怕是写给自己的岳母,也仿佛弗里达是劳伦斯的女儿而不是她妈妈的。

  这就是劳伦斯的爱情吧。

  我还记得一个很可爱的小片段。

  他们过圣诞节的时候,弗里达很高兴并且一直希望能够担任孩子们得圣诞老人,于是劳伦斯无不讽刺的称她为“圣弗里达”,最后“圣弗里达”因为小孩子不肯去医院又哭又闹而变得非常不耐烦,所以劳伦斯说,“圣弗里达”又掉入了凡间,变得比世俗还要世俗。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六):无才无情

  劳伦斯妻子显然受过良好的教育,只是从本书看来,她有教养,但过于小器,无才无情。然而,才、情却是写作中最重要的两点。

  即便单从回忆传记的角度来看,本书也过于牵强。作者对劳伦斯的回忆,甚至不能为读者拼凑出一个劳伦斯的模糊形象。他妻子所做的努力,似乎就是不断重复自己那微不足道的感受,试图美化劳伦斯个人和他们之间一些琐碎而对劳伦斯其人无整体意义的日常生活。

  似乎伟人的家属都有类似的倾向。所幸劳伦斯妻子因为无话可说,不得不没头没脑的用了大量劳伦斯的信件,这为读者提供了一窥劳伦斯其人真貌,和他生活态度的机会。这些信件甚至展示了一些形象真实的劳伦斯,尽管还不够完整,但也足以宽慰读者。

  他一生漂泊,表面上憎恶英国,在矛盾与诽谤中生存。但他所寻求的,不过是一个有力量的祖国,一个有力量的自己。就如他在1923年12月写给他岳母的信中所说,

  “男人必须是个英雄而不仅仅是个丈夫。当然,他应该也是个丈夫,但不仅仅是丈夫……男人需要的只是力量、力量、力量。去拼搏,拼搏,再拼搏,他需要的是勇气、力量和武器……我不希望安宁,我满世界地走,满世界地战斗。呸!呸!去坟墓找我的安宁……当倒下的英雄回来时,请给我做一个栎树花环,并在窗下奏一曲小城的音乐。”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七):身后名

  据说,劳伦斯去世后弗里达再次改嫁本没有引起人们包括劳伦斯亲人的任何非议,因为女人风流和婚姻从来就不是欧洲人评判她品格的标准,但是,人们耿耿于怀的是弗里达的名字后面依然缀着劳伦斯的姓氏。

  我倒是很佩服弗里达,她敢于私奔,而且这个私奔对象是自己丈夫的学生。我也很喜欢她与劳伦斯徒步翻越阿尔卑斯,从德国一直走到意大利去,然后再与生命中的天才远渡重洋,奔往美国和墨西哥,一个女人,在异国他乡一住就是七八年,还要承担贫穷、颠沛以及劳伦斯偶尔施加的一点小小暴力。劳伦斯甚至有一次当着弗里达女儿的面,将半杯红酒泼到她脸上,抱怨她对自己照顾不周。这样的场景如果换作其他女人,岂不早就扬长而去!当然弗里达也扬长而去过,她背着劳伦斯去英国看孩子,去德国看母亲,对了,她母亲晚年竟然也把劳伦斯当情人看待,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女!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八):不是风,是爱

  爱情的发生也许真的是不可理喻的。劳伦斯和弗里达相爱的时候,她三十一岁,有三个孩子,婚姻看上去很美滿。她当然不是世界上最出色的女子,虽然劳伦斯是这样觉得的,而她也不知从哪来的勇气可以放弃正拥有的一切就跟着他远走高飞。他们就这样私奔了。

  还没有读过劳伦斯的书,虽然读英国文学史的时候绕不过的学了些片段,还是太容易就把他当成了情色小说家。在《性与美》那本散文集里还看到了他被禁多年的色情画作,的确前卫大胆。这样一个人,敢写别人不敢写的,还一直写不停,最后还能在世界文学的殿堂里占据独特的一席。他的爱情,也就像一部精彩的小说,虽然他自己从来没有写出来过。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九):这也是我的传记

  这两天一直在看,在公交车、办公室、肯德基等地方看

  劳伦斯和弗里达只是镜花水月,也可以说是琴瑟合鸣,让我想起俞伯牙与钟子期,也让我想起了《莫扎特》里的莫扎特与倒霉的宫廷乐师;

  存在即是真理,感觉有时候太对了。

  没有莫扎特横溢才华的映照也就没有宫廷乐师的勾心斗角,也就没有一代天才的命运多舛;然,也正是宫廷乐师用自己的践行将莫扎特推到历史的前台,或者说是天才的注角,不然不会有生动的叙述流传后世。仔细想想,那宫廷乐师实在是亏的很,只有他的慧眼才能识别天才与平庸,当自己不能掩盖就去毁灭它,反倒芸芸众生的默然让天才显得格格不入。

  劳伦斯是需要人去作为注角而存在的,这个人就是弗里达;能作为天才的注角,弗里达谅不至于感到生而有悔。事实上,在这个温柔的女人的文字里浸透着柔情蜜意,;我想,这些文字又换来她多少的眼泪和不眠;

  这是一本情书,“我见证你的伟大”,弗里达用直白的情感展现了世间最难觅的真性情,在我们都认为它不存在的时候;正如劳伦斯所说,生命本来是自由的。对,是自由,然而谁又能做到?

  劳伦斯和弗里达是我们不能逃避的现象,在我的生命里,就有这么一个女人,那种最真最纯的感情却被埋葬在另一个空间……

  其实,我一直认为我就是劳伦斯,她就是弗里达,我们是那么的接近,也许这就是我们的书。

  《不是我,是风》读后感(十):无关

  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

  讨厌听到这些,但耳朵在好奇的促使下还是听到了所有的坏消息.理性告诉我:不要碰它,但身体却不由自主地背道而驰.

  我害怕它,鼓励自己试图忘掉它,告诉自己它与现在无关紧要。可是不经意间去发现它渗透于关于我与你的生活的每个隙缝,像一种咒语。越是在我开心的时候,它就会突然冒出来,提醒自己他当初犯下的那个永远无法得到原谅的错误,那个永远无法得到弥补的瑕疵。

  J说,你就是小心眼,就是脸皮薄,就是神经细,就是完美狂。只有对她,我才有勇气说出自己所有的不满意。

  Mondesquère,Lettre de Persain,我认识一个女子,她走路的姿势向当好看。可是只要有人大量她,她就一瘸一拐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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