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甘正传》是一本由[美] 温斯顿·葛鲁姆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2.00元,页数:24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阿甘正传》读后感(一):阿甘正传
我很喜欢阿甘,所以还看了电影。两者虽内容相近,但似乎侧重点有所不同。电影中着重了哲学与人生意味的描写,而小说中则侧重于故事的传奇性。 比如故事中有大量的内容没有改编进电影,如当宇航员,摔跤选手、国际棋大师等。表现上来看小说的内涵远不如电影,但细细想想未必如此。 小说实际上采用的是流浪体小说的模式,通过阿甘这一“白痴”的眼睛去体验着美国二战后的社会变迁,而“白痴”的设定则有着魔幻主义的色彩。然后故事情节的波澜起伏,未必就一定是为吸引读者,而是有着相当的荒诞主义或者黑色幽默派的感觉。故事越惊奇,读者看时越想笑,也就意味着看完之后思索越发深邃。这似乎已经不仅仅是美国史,而是整个人类史,阿甘在长大,在成熟,可是美国乃至世界也在进步,可是在成熟吗?是呀!人类不战斗了(战争是一堆狗屎),可是发财成为百万富翁就成熟吗?也许就如民结尾处,阿甘的一切在他人听来是疯子,可是究竟是庄周梦蝴蝶,还是蝴蝶梦庄周呢?
我经常是一个后知后觉的人,最开始看电影《阿甘正传》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多好看,虽然很多人将之奉为经典,我想可能是主流媒体把它当成“身残志坚”励志片来宣传的缘故,令我本能地有点反感。
前一阵翻了一下小说版的《阿甘正传》,谁知道看了一节就再也停不下来了,酣畅淋漓的语感,一泻千里的节奏,反讽解构黑色幽默无处不在,太牛比了,当你用白痴的眼光看世界,整个世界突然变得无比真实。
小说和电影差别挺大的,前者更糙、更脏、更犀利,内容也更荒诞不羁,比如阿甘成为宇航员到飞船掉到食人族的地盘这一段就令人很瞠目,小说中的阿甘是个庞然大物,不像汤姆汉克斯这么秀气,他的一生就是一场接一场的闹剧,所有的事儿都那么不靠谱,所有人都和白痴差不多,然而,人类的历史不就是一场大闹剧吗?在我记忆中,电影里删掉的内容有:阿甘和珍妮一起搞摇滚乐队、和毛主席吃饭、当宇航员、误入食人族丛林、当摔跤手、参加国际象棋大师赛、和梦露拍电影、参加议员竞选……电影凭空加的情节是那段环美马拉松跑步,现在想起来确实有点突兀。回头得空把电影找出来,对照观赏一下。有人在论坛里说:珍妮跟无数人做了无数次爱都没怀孕,为什么跟阿甘一次就怀上了?其实在小说里,阿甘和珍妮几聚几散,是故事最重要的线索,珍妮最后也没死,而是嫁给了别人,过着平凡的生活,是啊,生生死死的情节比较适合电影,而真实的生活往往是平淡无奇的。
除了故事内容的修改,电影在叙事基调上也做了很大的调整,它充满了资产阶级小情怀,悲情的,大抒情的,历史感,人性,赚眼泪……就像那一片从头飞到尾的著名羽毛,唯美、干净、超越。它传达出的力量是正面、宏大的,而小说表达的是琐碎、崩溃、荒谬,相比较来说,我更喜欢后者的力度。小时候看《爱情故事》的小说,发现里面的男女主人公都很痞,特别不像正经人,那会儿我还小,基本符合八荣八耻,对他们还很有些反感。后来上大学看了电影版,发现拍得贼他妈纯情,完全不像一回事儿。看起来,想得奥斯卡奖就得把自己涮干净了先。
那句名言:生活就像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颗是什么味道。原著里是: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
《阿甘正传》读后感(三):人生是一盒巧克力
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先看了这部电影,它的台词也风靡一时,妈妈说人生就象一盒巧克力......
没想到还有这样一本书,和所有被改编的原著一样,书的内容更丰富,主人公的经历也更传奇。
阿甘不是一个白痴,他是雨人,不通人情世故,在某些方面智商又极高,常人难以企及。
故事的开始很欢乐,我想,你只要够傻或者够简单就会快乐。朋友说他每天都在努力。我说你不行,你想太多了,一定会被思想警察监视的。他说,是的,所以他尽量想少点,多运动。
可是,这只是开始,人生不是一路高歌,简单如阿甘有一天也会痛苦和悔恨。
在电影中,阿甘被描写成一个至始至终都很单纯热情的running man。可是在书中,他就象我们一样,干过蠢事,会被名誉和欢呼声冲昏了头脑,会迷上毒品,会幡然醒悟。
在电影里,Jenny更像是美国迷失的那一代年轻人,沉溺于摇滚和毒品,最后患上艾滋死去。我觉得她一辈子被阿甘这样忠诚地爱过是多么幸福!
可是在书中,Jenny的形象更饱满,她年轻的时候搞乐队,跟酷酷的男生轰轰烈烈地恋爱分手,遇到过很多垃圾,最后重新遇到阿甘,和他在一起。她没有爱到发昏爱到没有自我,她总是在阿甘昏头的时候勇敢地离开他,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和大家不一样,因为她能看见他的优点他的执着单纯和善良。被Jenny这样爱着的阿甘才是幸福的,尽管他最终错失了这份爱。但是他们有个小阿甘啊,这就够了,也许最美的并不是天长地久。
《阿甘正传》读后感(四):各怀各的旧
电影《阿甘正传》怀的是美国人专属的旧,挠的是美国人私人的痒痒肉,我们这些旁观者跟着瞎起起哄是容易的,可真要倾情投入,却没那个合适的由头,所以那句“越是民族的,越是世界的”的话,随便听听就好,当不得真。
小说《阿甘正传》并非电影的衍生物,但这本出版于一九八六年的喜剧讽刺小说是靠了电影才迅速窜红,也是不争的事实,电影是好莱坞拍的,他们当然知道如何去迎合观众,抽去讽刺的尖刺,涂上温情的黄油,加上各色煸情技巧,整治齐楚,端上桌来,观众果然买帐,尤其是生长于六七十年代的那拔美国佬,无一不被撩拔得心情激荡,悲喜交集,这是好莱坞的生存智慧,至于格卢姆是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
黑色幽默从其诞生之初就表现出了明显的美国造的特质,美国式的粗野、癫狂、放肆、荒唐以及混乱,标准的精力过盛的壮汉渲泻方式,用噱头和胡闹同世界打成一团,然后趁乱抽身扬长而去,留下狼籍一片,《阿甘正传》虽然出版在黑色幽默鼎盛时期的二十年之后,喧嚣与疯狂的势头已经锐减,但肆无忌惮地嘲笑一切的冲动还没改变,他们和世界一道做混球,所以《阿甘正传》这样的小说,你完全可以看得“哈哈”大笑之后弃之不顾,也可以笑过之后掩卷沉思——我们究竟应该拿这个狗娘养的生活怎么办?
小说末尾,格卢姆这样写道:“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着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他这么令人意外地正经起来,让人突然有些手足无措,仿佛无意间闯进别人的心事,看到了一丝伤痕。
电影里有首歌不错,叫做《San Francisco》,当年为了学英语还专门研究过它的歌词,
If you're going to San Francisco
e sure to wear some flowers in your hair
If you're goin' to San Francisco
You're gonna meet some gentle people there
其中有两个意象让人费解,一是去建议你去旧金山的时候一定要在发间戴朵花;二是预言你会遇到Gentle People,查词典,在增补词汇表里看到一个有趣的解释:Gentle People,专指主张非暴力的人们,比如“花儿”嬉皮士。呵呵,原来如此。所以说,我们怀不了别人的旧,还真是没办法的事。
《阿甘正传》读后感(五):节奏很快
很快就看完了这本书。
没有看过电影,只知道电影最后的结局跟书不一样,珍妮死了。
比起电影的结局,我更喜欢小说的结局。太圆满的结局应该不会让电影这
么卖座,那点缺憾就是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又能吸引我们的。
豆瓣的行距不分行就觉得字要挤死了。
阿甘的人生丰富到只能用这么快的节奏才能把故事说完,作者以“我”的
白痴是什么,其实我们都不如白痴,不如疯子。
今天在想,我要的生活不是别人眼里的好,而是我自己心里的好。
正常人呢?似乎活得人膜狗样,事实上呢?不知道自己在干嘛的人太
多了!
比如“我要尿尿。”这句话阿甘在许多场合说,重要的,正式的,隆重
的。每一次得到的反馈都不一样,这些不同的反应似乎很好地反映了
《阿甘正传》读后感(六):阿甘正传
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的苹果,阿甘可能是那个上帝咬的比较垂怜的那个。他心智虽然低下,但某些方面的天赋无人能及,他能很快的解出一个超级复杂的方程式,奔跑飞快无人能及,拥有天生的音乐的细胞等。阿甘虽然"傻",但是他傻的单纯,傻的可爱。难怪连美国总统和我们伟大的毛主席都跟他见过面。
《阿甘正传》描写的其实不单单是阿甘一个人,其实是在描写当时的美国社会,用阿甘来作为一条线索,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当时那个年代发生的大事都串联了起来,运用幽默的方式为我们上了一次美国的近代发展史。
《阿甘正传》读后感(七):阿甘不是一个白痴
前几天拿到手一本二手的《阿甘正传》,表面有点破损,随后我便打开看了十面,就被内容吸引住了:一个饱受同学们欺负和歧视的弱智少年的故事。于是我又看了一遍电影《阿甘正传》,然后今天将小说读完之后,发现电影与小说有着很大的区别,电影删减了很多的情节,也少了很多黑色幽默和反讽的情节,但是却成功并且饱含深情地塑造了一个真正的“白痴”阿甘的形象。而在小说里,我不禁想问到,阿甘他是一个典型的白痴么?
这本《阿甘正传》充满了诙谐的语言,介绍了阿甘由中学走上橄榄球之路,到参与越南战争,在战争中失去了最好的朋友布巴后成了战争的英雄回到美国,被卷入华盛顿的抗战活动,并之后作为口琴手和珍妮一起参加摇滚乐队,不小心用勋章砸伤议员被捕后却当了宇航员,之后更是在一个新几内亚的岛屿和一群食人族生活了四年,后来回到美国和丹一起从事“摔跤手”带有表演性质的运动,珍妮不堪阿甘的堕落离开了他。阿甘和丹分别后又去在崔伯先生的赞助下参与棋类比赛,期间还跑了一个电影的龙套,抱着裸露的拉蔻尔薇之到大街上却被逮捕,离开了洛杉矶后和猿猴公苏回到拜尤拉巴特里去从事捕虾行业,并大获成功,之后却听珍妮的妈妈告知珍妮已经结婚,伤心过后一心投入事业,召集来一堆的老朋友来帮助他做事业,随后事业蒸蒸日上,他成了百万富翁,并竞选参议员,而且在被记者追问时回答他那句经典的“我想尿尿”。但是好景不长,他被媒体曝光出许多旧日的负面事件。他离开了原来的小镇,却碰到了丹,之后他和丹还有公苏一起生活,却在公园里碰到已经结婚的珍妮和她的孩子,了解了那个孩子其实是他的。最后,阿甘和公苏还有丹一起简单的生活,故事就这么结束了。看起来是一个充满着巧合和惊喜的人生,也就像电影里那句名言,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个是什么味道的。
看似阿甘的生活这么丰富多彩,充满了跌宕起伏,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他在生活面临着抉择的时候,都是听从命运的,很被动的去生活,像一个傻瓜。在越南养伤期间,丹少尉对他说,我们的一切遭遇,或者说世上发生的任何事,都是有管理宇宙的自然法则所掌控。他认为,所发生的事情,都是某种计划中的一部分。阿甘也照他说的这么做的,当生活在你面前铺出一条路的时候,我们与其挣扎着去突破而去选另一条道路,还不如自己接受命运的安排去走好这条道路。可是丹少尉却没有这么做,他没有电影里那么轻狂,却是很颓废地选择了屈服于命运,并说之前的哲学思想是一对狗屁东西。相反,我倒是觉得阿甘虽然算不上智者,却是一个很睿智的人,甚至在小说里,他还是一个超级英雄。他在橄榄球领域里所向披靡,在大学里可以轻易解出对于绝大多数人都很困难的方程,之后在战争中只是屁股受了轻伤,回美国后又发现了自己在口琴表演的天赋,之后更是神话,上天入地,在食人族存活四年安然无恙并练就一身好棋艺,再次回到美国之后从事摔跤手的职业达到了全国直播的水准,洗手不干后,被人发觉棋艺精湛直到和世界冠军过招,拍电影更是有一段艳遇,最后和公苏当捕虾农民却发家致富成了百万富翁,并还参与了参议员的竞选。虽然这些事情并不是每件事都有最好的结果,但是就从这看来,阿甘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白痴,而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超级英雄。
弱智儿我们或许都见到过,前几天我在地铁上看到一个弱智儿,他就是站在车门前哼哼呀呀京剧,谁也不晓得他唱什么,一般来说,弱智儿会被大家所排斥,并且很容易造成他们孤独的性格,以阿甘的智商而言,他应该会成为一个自闭症儿童,但是根据小说里描写的他有非凡的才能来看,他应该是亚斯伯格症候群患者,就像美国作家尼古拉斯斯派克斯写的《分手信》里主人公的父亲一样。但是阿甘没有,他不自闭,反而我觉得他有很多的社会交往,甚至比一般人还要多,比如说我的性格比较内向,阿甘看起来甚至比我还外向,阳光,聪明。我们可以从阿甘的经历中看出,他参加乐队,出席各种活动,做各式各样的职业,和食人族打交道,这是一个弱智能干出来的事情吗?我觉得作者葛鲁姆更像是写了一个小人物的奋斗史,甚至有点心灵鸡汤的味道,而绝对不是写一个弱智的事情,阿甘看起来大智如愚,还崇尚自由精神,更像是作者自身的期冀吧。
如果说,作者是真的要写一个弱智的故事,从小说开始到小说结束,作者都想这么表达,他一直想说明,阿甘是个傻子,虽然故事情节发展地越来越不像,他还是借用阿甘的口说:我是个白痴。甚至在小说的最后他还是这么写道。我觉得这更像是阿甘给自己的一个安慰剂罢了,他尽量说服自己,我是个白痴,所以他尽量不去考虑那么多,而去坚持他要坚持的。从小说中可以看出,自从阿甘从越南战场回到美国时候,他真的就不是一个白痴了,他享受被万千人瞩目的感觉,享受和珍妮一起做爱的感觉,享受吸毒带给他的快感,并且为了实现丹的诡计而迟迟不想退出摔跤比赛,为这事他还和珍妮大吵一架,吵架的内容还句句在理,看得出来,阿甘也在为生存和梦想做着精密的计算和准备,这更像是一个典型6070年代美国青年人的写照,之后故事的发展情节,我们完全可以将阿甘拿掉,我们把任何一个小人物放进来,读者都会觉得他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成功者,是一个相当有追求并且相当睿智的人物,而绝对不是一个白痴阿甘。他对于爱情的态度,电影中把他描写的像是盖茨比了,我建筑好了城堡,等你来入住。可是在小说里,阿甘更像是为了自己的事业而放弃了爱情的普通男人,只不过他一直在挂念,知道珍妮结婚了,他也很难过,多年以来的梦想就这样破碎了,到最后,居然成功地当上了爸爸,并且不得不说,唐纳悲惨地戴上了绿帽子。这本小说,看完之后给我的感觉,真的就是一本很普通的美国小说,很励志,但是看完之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强烈的感觉,甚至感到很失望,花了一个礼拜在上面阅读,却没有很大的实质收获。诚然,阿甘的成功很让我喜悦,但是这种小说,没有很深的内涵,也有可能是我没看到,或者是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抑或是反映了当年的一段历史,但花很大精力去阅读实在是一种浪费时间。前段时间我刚刚第十次看完里尔克的《布里格随笔》,收获还是那么丰富。我一直认为,相对于现代的文学,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年代初,诞生了一大批优秀的作家,我们更应该花更多时间从那里汲取养分才是。
最后想提到两个人:公苏和布巴。
公苏是阿甘忠实的伙伴和心灵伴侣,它虽然不会说话,但是它能与阿甘毫不费力的交流,基于心与心上的,它让我想起了《鲁滨孙漂流记》里的星期五。可以说,他是这本小说里一个非常重要并且真正理解主人公的人,丹和珍妮他们还是不能完全的理解阿甘的作为。
布巴是个悲惨的人物,他的梦想很简单,就是去捕虾,他和阿甘自从学校时就认识,然后一起经历了战争的洗礼,当他中弹时,他愤怒地说道:“操,怎么会这样。”他知道,这场不正义的战争,使他不能完成他的梦想了,他完全是很被动很不情愿的放弃了这个梦想。最后阿甘没有忘记,他实现了布巴的梦想,也算是一个完美的结局了。
《阿甘正传》读后感(八):对于年青人来说,这是一部越早欣赏越早受益的好书。
其实只是看过电影。
阿甘性格的执着成就了他的人生。
阿甘是不幸的,他从出生就没有父亲,天生就不聪明,甚至有点傻,是公认的“傻瓜”,被人歧视讥笑,被人欺负,最终虽然得到了爱情跟孩子,但幸福的三口之家的生活还是那么短暂,深爱的女人过早的离开了他,使他最终独自抚养孩子……。
但,这一切的不幸,都阻挡不了他因为性格的优势给他带来的其它成功,在我看来,他仍然是幸运的,上帝赋予了他性格中的平淡、执着、真诚……,使他一次次从未知的命运中获胜。终其原因,他最大的成功就是他所拥有的特别的性格。
“环境与性格”决定人的命运。联想到自己,我缺乏的就是没能拥有一个良好的性格优势,害怕失败的个性使我从未体验成功的喜悦。另外,我想,影片还告诉我另一个道理:健康!活着!我想一切的起点应该是活着,并且健康,而执着是获得一切想要的东西的最重要的条件。
很爱这部电影,准备再来读一下原著,希望我的孩子也能认真读一下这本书,尽早。
也希望,我能在我的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尽量的给他一些象甘的母亲给予甘的那些人生中有益的道理。
《阿甘正传》读后感(九):转载-成功需要阿甘精神
电影《阿甘正传》讲述了一个名叫阿甘的美国青年的故事,他的智商只有75,进小学都困难,但是,他几乎做什么都成功:长跑、打乒乓球、捕虾,甚至爱情,最后,他成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而比他聪明的同学、战友却活得并不成功。这是对聪明的一种嘲弄。阿甘常爱说的一句话是:“我妈妈说,要将上帝给你的恩赐发挥到极限。”这部电影表达了美国人的一种成功理念:成功就是将个人的潜能发挥到极限。
个人素质主要包括形体素质、智商、情商(心理素质)三个部分。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在决定一个人成功的诸多要素中,居核心与决定地位的是情商,智商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常常看见,学历不高的人总是当上了老板,而高学历的人往往只是打工者。具备高学历并不一定就能成功,它只是具备了成功的可能性而已。
阿甘的成功,从某种意义上说,拜赐于他的轻度弱智、不懂得计算输赢得失。他唯一做到的就是简单坚持,认真地做、傻傻地执行。很多时候企业里缺的不是聪明人,而是这样的傻子。聪明人遇到问题总是怨公司、骂上司,算计着要有一分收获才肯一分耕耘,没多少收获便不肯耕耘了。每个决策,每个命令,都要看自己有多少得益,有多少损失,如果不划算,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殊不知,很多事情前期是十分耕耘,三分收获,后期才是三分耕耘,十分收获。阿甘并不是真的愚者,真的愚者是欺负他的人。他成功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计成本的努力.。他成功的秘诀就在于他的“单纯”或者说“执着”。
我们常以智商来决定一个人聪明与否,但再聪明的人也有其短,再笨的人也有一长,例如阿甘虽然智商低,可他跑得很快、会吹口琴、会打桌球、会养虾,可见凡事都是学习而来的,只要肯花功夫学,一定能在某一领域有所发挥。人生常常面临许多选择,我们在摸索中学习到许多可贵的经验,并且吸收了别人累积的智能,智能才是带领我们走向幸福人生的关键,这与智商无关。我们也许都比阿甘聪明,可是我们都不能够专注于一件事上,虽然做了很多事,却常常失败。阿甘知道自己的不足,所以比别人专心,结果他成功了。
话说回来,聪明不是错,更不是罪,关键是要聪明地利用好自己的聪明,这样,才能为自己的人生锦上添花,而不会让它成为美丽的包袱。
《阿甘正传》读后感(十):为什么少了一段
几年前就看过这本书,当时没什么感觉,可能因为年纪太小吧。最近又看了电影,颇有感触,所以又把书找来看了一遍。觉得电影和书相差挺远的。电影中还想珍妮不怎么爱阿甘,要不是走投无路,或是快死了,她都不会找到阿甘。电影中的阿甘简直就是个完人,有着金子般的心灵。还是小说更真实,更能打动人。
还有一点我很不解的是:第一次看书记的有这么个情节,阿甘来中国打乒乓球,他们一队走在路上,围观的有个妇女抱着个小孩,脑小孩把一个乒乓球扔到阿甘脸上,马上被记者拍下,第二天报纸便登出这张照片,题目是“打倒美帝国主义”。这次再看书,竟找不到这个情节了。以前的书找不到了,所以也无法查证。难道这是我凭空想出来的,还是出版商因为什么顾忌删掉了?又看过这本书的朋友帮我证实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