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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终结》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2-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帝国的终结》的读后感10篇

  《帝国终结》是一本由易中天著作,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03,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一):一本很不错的书,值得有思想的人看

  文章好的地方不说,总之是值得看的,说一下本书的局限性。

  作者以为民主制度不能说是最好的,但是是最不坏的,也没有办法反驳,但是作者对于古希腊城邦制度的描述很有问题

  第一,古希腊城邦的民主是什么样的民主?一种无原则的泛民主。举行审判的时候,因为民主,审判员是市民抽签决定的,苏格拉底就是在这样的民主制度下被杀害的。之所以柏拉图的理想国会是那样一种等级森严的国家,就是因为他看到了苏格拉底的死,从而产生对民主的痛恨。不晓得作者为什么视这样民主的局限性为不见,一味对其大唱赞歌?是为了使自己观点更加无懈可击从而省去这些么?

  第二,古希腊的民主也只是贵族的民主,最多扩展到拥有生产资料的生产阶级。而对于奴隶来说,不要说民主,连最基本的人都不能算。这样的情况,在美国建国后,也是这样。这样的小团体内的民主,其实是危害最大的,蒙蔽性最强的,如同现在所提倡的D内民主一样

  不过作者对与中国制度的思索,的确有很独到的一面,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二):帝国的死因

  我们的帝国的灭亡,从1912年至今,已将近100年。这一百年间,前五十年是政局的动荡,后五十年是思想的混乱,直到近10年才算是形成个真的主义。我们也终于有一种科学的史观(至少现在看起来如此)来回眸我们两千年的制度,研讨它所以终结的必然——帝国体制中所潜在的内部矛盾。在这样一条反思的道路上,吴思是先锋,而易中天承在其后。我刚刚读过《潜规则》,知道易的借鉴还是很多的。但可喜的是他在借鉴的同时又给以分析判断。这分析与吴思的不同,吴思虽然也是反思制度,但是偏重的是官场和人际,而易中天的反思则反思帝国体制中的悲剧成因。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吴著叫做《潜规则》,而易著叫做《帝国的终结》。我们这些幸运的读者,相信也只好感谢,感谢吴思和易中天为我们分析了帝国的死因。不管这二位是“当头炮”也好,是“拐腿马”也好,哪怕日后这分析为我们所推翻,仅仅因为他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努力,为后来的人做出了一个榜样,我们就应该发自内心地感谢他们。如果终于产生能够产生“过河卒”呢,那就更是我们民族的幸事,知道了帝国的亡者,我们就更该实行宪政。现在是不是宪政呢,那还不好说,不过希望宪政和宪法离我们越近,希望共和带来是未来幸福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三):好书

  好久没有正儿八经地读所谓"议论文"了。现在再看这种文体,顿时就沉入进去了。

  目前进度是第一章,介绍了帝国制正式形成之前的情况。但我不清楚的是,周之前的夏商,究竟选用的是哪种制度呢?这里好像没有明确的记载。印象较深的是商鞅变法,连坐制的发明对中国的影响真是太深,时至今日仍坚强挺立,为一人而断骨肉、断亲情、断伦理!

  第二章,讲述了帝国制度巩固和发展历史。与其说的是帝国的历史,我觉得更像是在讲述权力如何巩固的历史。

  第三章比较学术,分析了帝国制度的虚伪性、或者说是权力集中的冷酷乖张

  第四章,讲了官员代理制度和帝国制度的关系及矛盾。这一章恐怕和多数人的想法一致吧,呵呵,不可说不可说。

  第五章,我困惑了,我认为,天灾无法问责民众,难道人祸也不该问责民众吗?"天下兴亡匹夫无责"这句话有点片面。除了帝国制本身,难道民众没有责任吗?正是民众的劣根性,他们容忍,他们退缩,他们无知,他们愚昧,他们自私,他们自利,才导致了自己的苦难与帝国的倾覆!

  最后一章,有点儿仓促。其它我不想多说。但我想多数人一定会有想法。作者也只是有点天真有点一厢情愿,同时也有点儿狡猾。

  看完这本书,我想说易中天也毕竟是个做学问的人,否则也不会如此深入分析。可惜现在被商业化得厉害,这不知道究竟是好还是坏?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四):《帝国的终结》摘录

  过去人类社会的全部政治制度史,就是人们拼接和依仗某种力量、调整支配分配方案的历史。

  公元前154年,吴王刘濞造反 ,就因为吴王地处长江中下游,煎矿得铜,煮水为盐,熊后的财力成为他造反的后盾。任何一个集权社会,都不允许民间资本形成规模

  董仲舒告诉汉武帝,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思想,也就是经过改造后的儒家思想。董仲舒不愧为帝制思想家,他为帝国的长治久安找到了一个良策。在此后的两千多年里,尽管王朝更替但是帝国制度却稳如泰山。这是一笔双方都很合算的买卖,儒生向帝国奉献自己的知识忠诚,帝国向儒生开放自己的官位和俸禄。帝国把儒生中的潜在的反对派变成了国家支柱。

  李世民非常得力的举措,就是继承、发展和完善了隋王朝创立的两个制度----科举制度和官制制度。科举制度,比秦汉的察举(察举征辟)和味精南北朝的荐举(九品中正),更有利于国家。科举使得帝国得到了人才,士子得到了官位。更重要的是,科举换取了几乎整个知识界对帝制意识形态的认同。

  唐朝成为帝国的黄金时代原因是多方面的。魏晋南北朝长达三百多年的动乱是一个原因,隋的统一中国是一个原因。没有魏晋南北朝369年注入的生命活力,没有隋朝的创业奠基,就不会有大唐盛世。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只是摘了个桃子,当然,能够摘桃子,而不是像隋炀帝那样把桃子丢了,应该说还得归功于隋炀帝的额雄才大略改革开放。

  明朝洪武年间,从琴行开始实行了一千六百多年的额宰相制度被废除,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取代宰相制的是阁臣制。所谓阁臣,其实是皇帝的政治秘书。二者相差不小,首先,历代宰相都有相府(汉代的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府、唐代的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府中有幕僚,府下有部委。比如唐代的尚书省,明代的中书省,均统摄吏、户、礼、兵、刑六部。第二,城乡管局一品,位极人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阁臣则品秩不一。第三,宰相有行政权和执行权,甚至可以先斩后奏,这些是阁臣望尘莫及的。虽然,明代的一些阁臣,尤其是内阁首辅,实际权力也非常大,比如严嵩,张居正,就被史家成为“有相权而无相位”。不过这两个人在后世也颇受批评,越权越位。

  三级地方制度一直延续多年。唐朝,是道、府、县;宋朝,是路、府、县;元明清,是省、府、县。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五):地理决定论

  虽然地理决定论并非能解决所有疑问,但我所关心的问题,在这本书里还是被简单地一概而过了,甚至没有给出回答

  帝国的建立,改革,统治及官僚体系,最后又谈到了帝国的生存环境。这些铺陈没有问题,把帝国存在的依据,产生,建构,弥补,帝国制度在对代理政权的再选择中重生等问题是讲地对一般人来说,是明白了。只是为什么会是帝国,为什么在中华的土地上就必须得产生武力社会,继而过渡到权力社会掩盖下,加以道德麻痹的武力社会。难道就简单地一句,古希腊那时候物产贫瘠,人们只能各自奔波养家糊口而形成了独立,私产和契约?我始终觉得地理决定论不足以坐实帝国是中国的唯一选择这个结论

  当然,本书花了大量笔墨描述帝国的生长过程,以及构建制度保证其权力不断集中的伎俩,包括统一铸币,削藩,外儒内法,将律治包装成道德,以权力代理人的身份挟天以令万民。中国古代的法律,其实只有律,没有法,因为皇帝及其官僚体系是不可能普通民众签订契约的,也即皇帝制定律条时,权力其实是来历不明,因为没有谁授权,或者干脆说就是以武力为后盾的。

  还有大篇文字描述官僚体系,这里的观点和马克思韦伯对官僚体系的理解有些类似。官僚们已经形成了属于自己的利益集团,夹在皇帝和民众之间,欺下瞒上是必然的也是惯用的伎俩,毕竟这权力是被皇帝授予的,和官员自身并无关系,官员认为自己也就只是个打工仔,混口饭吃,能多贪点就贪点。皇帝对此也束手无策,因为这个官僚体系的腐败土壤是无法根除的,只要这仍然是皇帝的天下,这权力只能由皇帝这个伪授权者来生杀予夺

  帝国的制度,其对人口,生产力,效率的容量太有限了,在先进的商业文明面前不堪一击,或者说根本就是被淘汰的制度。欧洲的商业实践证明了契约比道德更实用,更有效率,更能应付生存。当然,这是西方的优势,也是被东方的贵族所不齿的地方,因为契约毕竟不是什么高尚东西,契约是谈出来,这种技术并不具备什么普世性,但遵守契约的精神,是东方一直也具备的。然而, 所谓契约精神不过也都是有武力作为后盾而互相制约而成的吧,没有人会相信殖民者会和土著讲什么契约精神。

  中国的传统中没有私产,也就没有独立,也就没有授权这一说,商业也即互相授权使对方占有自己的财产的过程。在这篇没有商业传统的土地上,也就难有民主,共和,宪政的思想产生,当这些概念洪水般涌进国门的时候,这是人参果还是迷魂汤,其实这决定于受众的判断的能力和负责的精神。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六):易中天的“野心

  做为开“明星学者”之先河的易中天先生,本人也曾在“年少无知”的时候的追捧过,追读过一些著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易中天先生开始失望,一部“品三国”一年都没有品完,而三国历史在中国历史中实在微不足道,要说精彩程度不如隋唐,要说矛盾冲突不如魏晋南北朝,要说史料充足更不如明清,要说对中国的影响,唐宋元明清那个时期都比三国强,可易先生偏偏抱着个三国左右品味。读易先生的书也开始索然无味,一篇篇小品式文章的汇总,倒是易先生的几本非历史读物值得一读,《美国宪法的产生和我们的反思》、《破门而入》等,看出了一个学者应有的水平睿智

  一个偶然的机会,看到《帝国的终结》,本不报太大希望(当初买它完全是因为要把过期书卡用光),但一读之下却有种欲罢不能之感。两千年的帝国史,被一条清晰的线索串联在一起,过去感觉虚无缥缈的“历史车轮”开始逐渐清晰起来。

  中国历史,悠悠上下五千年。今人读来,总有种“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尤其是像我等俗人,看过的历史书籍不少,读懂的不多,知道历史故事不少,後来发现演义的居多。直到看完易中天先生的《帝国的终结》,感觉隐隐的找到了那把钥匙,读懂中国历史的钥匙。

  荣格有句名言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与群体(民族),某一特定区域内的个人具有性格上共通性(荣格称为:集体潜意识),并由此演化出民族性格,并由民族性格决定了民族的命运。那什么决定了性格呢?如果按佛洛伊德的理论成人行为习惯全来自儿时经历(在这一点上,心理学的几大流派基本认同,行为学更是把其发展到登峰造极地步),我把这理解为环境决定性格。如果指群体,应该是自然环境决定民族性格。

  那我们民族的性格来源于什么样的自然环境?自大禹治水时期,华夏部落就依靠肥沃的土地成为农耕民族,因此自夏以来,农业一直是“国家”发展的核心。为了适应农业生产,中国抛弃了邦国制度建立了集权的帝国制度,因为集权可以形成稳固的政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进而满足了靠天时、地利、人和的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样,帝国为了适应农业生产,政治上采用中央集权,精神上采用伦理治国,行政上采用官员代理。直到帝国制度下产生的内部矛盾不可调和,恰中国的大门又被西方“敲”开,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被西方贸易融通经济破坏掉後,帝国制度才随清王朝一起走入历史。

  一条简单的线索牵起了中国两千年的历史,集权统治的帝国制度使中国历史上反复上演的王朝更迭,就像一壶老酒装了无数的新瓶,虽然每个朝代都有各自的特点(秦暴、汉强、唐阔、宋精、明乱、清腐),下一个王朝总比上一个好些,但究其灭亡的原因,都是王朝在集权统治中“无法无天”,国家只有法制而无法治,皇权集立法、行政、监察于一身又不受任何监督。而国家另外一个强大势力官僚集团因产权不清,处于一种“打工者”的心态,又拥有牧民的极大权力,形成了一种制度性腐败(如耗羡),破坏农业生产,导致最后每个王朝几乎都亡于奸臣当道、宦官乱政、官员腐败、皇帝昏庸等因素

  这让我想起当初阅读伟大的博弈》时产生的疑惑?美国建立之初,就存在两种经济理论的争论,一方是杰斐逊主义(杰斐逊:美国第二任总统),一方是汉密尔顿主义(汉密尔顿: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两个派别的争斗贯穿整个华尔街历史,最后汉密尔顿主义取得阶段性胜利。当时阅读是就没弄懂两种经济理论的区别,书对两种思想也没交代清楚(也许作者认为不用交代,毕竟这在美国应是家喻户晓的事情)。事后我也在网上查找了一些资料,试图搞清楚。可惜国内对美国历史研究的文章不多,提及两种思想的文章更少,感觉上两种思想好像牵扯面极广,远不只经济方面,而是两种立国理论之争。但有一点,杰斐逊主张农业立国,真实的商品生产才能让国家富强。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疑问,开始有些明白,两种思想基本上是农业立国与商业立国之争。农业立国立足农业上大规模生产增加社会财富,需要集权统治的保护;商业立国立足贸易交换增加社会财富,需要公平契约的保护。当初美国建国者脱胎于英国,公平契约观念发展出来的民主思想成为立国之本,而农业立国会将社会变成权力社会,甚至集权社会。

  集权是中国陷入历史漩涡的原因,而农业民族是产生集权统治的土壤,当我们的民族还处于农业立国,集权统治就不可避免,也就难以冲出漩涡,建立稳定社会。

  易中天先生在书的最后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西方社会的民主、共和、宪政的模式到了中国总是水土不服(看台湾),最好的政治制度是自根自生的,纵然从外国移植过来,也要进行本土化改造后才能发生相当的作用,也就是说我们要在中国传统中开掘出民主、共和、宪政的思想,才能适应国情生长下去。但问题是,我们有这种传统吗?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七):治学态度不严谨+愤青

  这是第一次读易先生的书, 总体的印象就是治学态度不严谨和一个愤青。

  书中两个地方讨论到了为什么中国从古代就没有发展出民主,公民和法治。第45页的结论看起来是“听命"; 第123页到126页说是因为希腊非农业社会,而中国是农业社会,所以中国保持了宗族和血统。 第一次易先生根本就没有打算讲为什么。第二次又把历史搞错了。希腊城邦社会“同古代中国社会一样,是一个以农业而不是工商业为特征的社会” (世界古代史)。 这个问题 - 为什么西方发展了民主, 而中国没有 - 是这本书所有立论的基础。 在这个基础问题上, 易先生看起来非常的想当然。 不愿意深究。 这是一个严肃的治学态度问题。 治学态度也可以从本书没有参考文献列表看出来。 国富之道和西方将主宰多久, 这两本书, 也从不同侧面谈到了中国兴衰的历史。 一个中国人,一个美国人, 在书里都详细介绍了引用的出处。有必要的时候, 还对引用内容做了说明。

  说愤青, 易先生在书中喊的口号, 听起来过瘾, 实际上都是无知的表现。 比如第106页,说到中国这么腐败的帝国制度能够苟延残喘2100年, 易先生说是因为胡人和番邦的输血 (五代,元, 清), 然后说如何不输血, 帝国可能 ”像玛雅帝国那样彻底毁灭"。 在这里易先生认为,玛雅文化的毁灭是集权统治, 内生的,没有外界介入的原因。 玛雅文化的毁灭原因还在做探究, 很多种解释各持一词。 其中地理环境退还学说是其中一种。 不知道易先生就这么肯定玛雅的毁灭和我们过去的帝国有点像呢。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八):帝国真的终结了吗

  开篇名义,大清王朝的覆没,有点莫名其妙。事实上,有清一代,无宦官之乱,无外戚之祸,无荒淫昏戾之君,无帝后被废被杀,应该算是"安定团结"。清代统治者(包括皇帝和摄政人物)也大多勤政。除"三节两寿"(春节、端午、中秋,皇帝、太后寿辰),几乎日日办公,而且"当日事当日毕"。每天披阅奏折数十上百件,不过寻常之事。清帝国制度相当完善,办事效率和保密程度也比较高。从中央到地方,体系严密,结构完整,号令畅通。因此虽然祸乱不断,却从未动摇国本,引起分裂,最后终能以和平方式,将政权完整交出。清之政治,并非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糜烂。

  但是,大清终究是亡了,不是因为民生问题而亡,而是亡于制度,这套绵延了2000多年的帝国制度,该走向灭亡了。帝国制度有三大特征,即中央集权、伦理治国和官员代理,从其诞生之初,就为自己留下了隐患,埋下了祸根,只是因为王朝的更替,有其自我修复能力,所以能延续这么久。但是当“民主与共和”已成为世界滚滚大势时,面对新的文化和制度,它显得是那么的无力招架。武昌起义的一声枪响,成为了压死帝国制度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在这条路上已经走得太久,太累。

  易中天说,帝国有三大特征,即中央集权,伦理治国,官员代理。因为中央集权,所以有“权力的赎买”,作为代理中央的管辖地方的官员,就可以运用手中的权力“做点事情”,而伦理治国,自然要实行低薪制(不然就叫高薪养廉了),又为官员的贪腐提供借口。可以说,三大特征,一环扣一环,那么可以取消吗?答案是无法取消,不然又怎么叫“帝国”呢,可能唯一能变革的就是伦理治国。

  帝国为什么会选择儒家,而且还要罢黜其它家,这首先是因为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思想以方便统治,而儒家讲究的是“秩序和尊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非常适合帝国的口味,所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是偶然为之,而是帝国意识形态要求的必然结果。至此,帝国与儒家的知识分子达成了一笔历史性交易,我用你的思想,并且帮我干活,作为回报,我给供高官厚禄(反正也需要人手,用谁不是用啊),帝国找到了合格的打工者,知识分子则出卖自己的灵魂,无人再研究艺术哲学科技,唯有进入“正统儒家思想”才为天下最高,从此“再无奇士”。

  再来谈谈“德治”与“法治”,易中天的评价是“德治不德”,“法治非法”。看看帝国历史上发明的酷刑吧,用灭绝人伦并不为过,也别说是兽性,因为野兽干不出这事来。至于“法治”,我们的法律不可谓不完备,但那都是针对老百姓的法律,而非统治阶级。事实上,真正的法治精神,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这个国家只有一部法律,但是能做到人人平等,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具有法治精神,可惜帝国没有。

  中国作为一个封建专制长达两千多年的帝国,很多根深蒂固的礼节、思想、习惯一直延长至今。1911年武汉的那一声枪响使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制度轰然倒塌,但是,封建专制的许多风俗习惯却并没有随着帝国的终结而就此消亡。

  帝国的终结,但是帝国真的终结了吗?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九):文采斐然,思想精慎——评易中天《帝国的终结》

  两年前,易中天大作《品三国》让我再次感受到读书的快乐,他的《品三国》将很多人或许能体会到但却说不出来,写不出来的感受用或诗或散文一样的语言表述出来,读此书的感觉,犹如读周国平的哲学,犹如读汪国真的散文,犹如读余杰的杂文。与很多读者一样,买《帝国的终结》主要出于对易中天作品的喜爱,但8月初买书,却迟迟没有拜读是因为从网络上看到很多读者对该书的负面评价,甚至对易中天先生的批评和贬低,负面评价或者说作者江郎才尽为了钱而写书,或说作者涉足自己本不擅长的领域而难以突破,或说作品没有创意,没有深度等等。 该书真如其他读者评价的那样,那将是何等的失望?所幸的是,读完《天下一统》和《中央集权》两章后,我的忧虑荡然无存了。

  该书中作者一贯的语言和文字风格没有变,依然是文采斐然,在一本思想严谨的学术著作里,达到这种程度是非常难得的,学术著作研究的往往是思想和制度,因此不能象写小说那样随意,而该书基本上做到这一点了。作者对封建制和帝国制的分析比较、对武力社会、财力社会、权力社会的分析比较,对史学观点的引用,其用词择句,布篇谋局的水平完全可以达到美文水准。当然,文采的见长并没有掩盖思想的深刻。

  与作者以往作品不同,《帝国的终结》是一步纯正的学术著作。

  首先,思维严谨,结构清晰。比如,专制与集权、帝国与王国、统一与一统、邦国与城邦等这些连很多学历史、学政治的都弄不明白的东西,经过作者由表及里的的分析,原来,这些词有着关乎国体,关乎制度的大学问。这并不是作者玩文字游戏,而是一种严谨的学术态度,作者正是通过比较和分析,在研究清楚这些基本元素的内涵的基础上来解读帝国的前生今世。

  其次,分析全面,重点突出,始终坚持唯物主义的历史分析方法。作者以帝国制度为主线,分析研究了制度的形成背景,制度的优越性,制度发展、完善、衰落等,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传统文化与帝国制度的交互关系等角度展开,这些充分体现了作者坚持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特别是对封建制、中央集权制、共和制三种不同历史阶段基本制度的成因和优劣分析,淋漓尽致的体现了作者的唯物史观。

  最后,诸多闪光点增色。武力社会、财力社会,权力社会等提法;对三种社会状态下的管理成本和民众心理的分析;对封建制下天子、国王、诸侯、士等阶层关系的分析说明;对农业文明与权利社会关系的论述;特别是权力社会下民众呼唤统治者的提法可谓经典,虽然这一点在《品三国》里已有所体现,在本书对这一现象从历史的角度追本溯源。认真研读本书,会真正理解很多文化常识,如齐国、治家、平天下的家非今天的家庭等。

  目前,我仅读了前两章,但已渐入佳境。回过头来再看网络上那些关于该书及作者的流言蜚语,我建议:读者在选择一本书前,一定要慎重,多考虑自己的兴趣、品位和文化水平,如果喜欢超女式的快餐文化,那就不要选择历史政治军事类书籍,更不要选择学术作品,那样对你的时间是一种浪费,对作者和作品也是一种悲哀;如果你经过慎重考虑后选择了某一本书,你一定要抱着一颗宽容和谦诚的心去仔细品味,如果总是求全责备,总盯着缺点不放,那你可能永远只是一个没有进步的读者。 

  《帝国的终结》读后感(十):笔记加个人感想

  整理部分笔记,以防遗失。

  那么,我们能照着说一句"灭清者,大清也,非武昌首义也"吗?

  也许能,也许不能。有证据证明,大清并非中国历史上最差的王朝。最差的恐怕是晋,清就至少过得去。实际上有清一代,无宦官擅权(如明),无外戚乱政(如汉),无山河破碎(如晋),无藩镇割据(如唐),无王纲解纽(如隋),无民不聊生(如秦),也没有大面积的国土沦丧(如宋)。

  ——个感:常识

  孙中山和辛亥革命代表的,是能够给中国人民以希望的共和理想,洪秀全则不然。实际上大清的民心之失正在于此,即不失在政治而失在制度。共和思想的传播,使国人第一次知道,原来世界上还有另一种制度,我们也还可以有另一种选择。这就是共和,就是宪政,就是民主。

  ——个感:孙中山说只能通过革命推翻清政府,中国才能走向共和,休想君主立宪制!

  最有见地的还是柳宗元的《封建论》,因为只有这篇文章才谈到了最根本的东西---制度。柳宗元认为,周之亡,错在制度(失在于制),不在施政(不在于政)。从西周到东周,诸侯们骄奢淫逸(骄盈),贪财腐化(黩货),穷兵黩武(事戎),政局动荡的国家多(乱国多),政治清明的国家少(理国寡),珍惜土地爱护人民的,百里不能挑一(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这是他们那个制度决定的。相反,秦之亡,则错在施政(失在于政),不在制度(不在于制)。明明有治国之策,却不实行;有治国之人,却不委任;只知道滥施酷刑强派苦役,弄得万人侧目,民怨沸腾,岂有不亡之理?

  ——个感:常识

  什么叫"郡县"?什么叫"封建"?所谓"封建",即"封国土,建诸侯",又叫"封土建国",简称"封建",也叫"分封"。

  ——个感:即分封分权地方自治,共主一个。

  秦始皇说,天下之所以苦于战争,就因为有诸侯(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如果现在又恢复诸侯制度,岂非重新制造战争(是树兵也)!于是采纳李斯建议,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后又增至四十二郡。郡下又设了县,并按照全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进行司法和征收赋税。这就是"郡县制"。

  ——个感:即中央集权,帝国制度的雏形,后面几千年就各种朝代变更都外绕如何把中间集权的帝国制度,完善到极致。

  周天子并不能像上级对待下级、皇帝对待臣民那样对待诸侯。为什么呢?就因为周天下并非"统一国家",而是"国家联盟",周天子则不过"联盟领袖国"的国家元首。

  ——个感:常识

  它的特点,则是"一个天下,许多国家"。天下只有一个天子(共主),各国却有各自的国君(君主),因此又是"一个天子,许多国君"。由于这些国家和国君其实是有独立主权的,因此"邦国"类似于联邦或邦联。邦国与联邦或邦联的不同之处,在于有一个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诸侯各国也由这个所谓的天子"封建"而成。

  ——个感:常识

  西汉初年,刘邦迫于习惯的压力,不得不调和折中,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显然,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

  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

  ——个感:常识

  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有叛人而无叛吏)。汉初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有叛国而无叛郡)。中唐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有叛将而无叛州)。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因此,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封建论》)。

  ——个感:常识

  西汉武帝之后,皇帝册封的藩王,不再有独立主权。此后,这一制度一直为历朝历代所采用。粗略地说,唐,是道、府、县三级;宋,是路、府、县三级;元明清,是省、府、县三级(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建制多变,郡取消,州降格,层次也未必就是三级,此处也不细论)。郡县制,贯穿了帝国的始终。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无郡县制,即无帝国制。

  ——个感:常识

  关于城邦与邦国的区别,顾准先生的《希腊城邦制度》有很清楚的描述。首先,就国际关系而言,希腊的城邦是完全独立的、相互平等的。其次,就国内体制而言,城邦实行的是民主制,邦国实行的是君主制。第三,就国民身份而言,城邦里的人是"公民",邦国里的人是"臣民",邦国和城邦,它们一个是帝制的渊薮,一个是共和的源头

  ——个感:常识

  于是,靠着对内实行开明专制,对外实行怀柔政策,周终于取殷商而代之,并由此产生出一种理论---得人心者得天下。尽管后来的事实证明,这并不是规律,甚至不过是弥天大谎---得人心者未必得天下,得天下者也未必得人心(请参看本书第六章),但对周人而言,却是所言不诬。武王伐纣,并没有用多少时间,便是证明。

  ——个感:这个在第六章有专门的论述,其实突然让我想起了正德、利用、厚生、唯和。

  所谓"封建",其实就是处置战败者的土地和人民。土地,原本是搬不走的;人民,也原本是杀不绝的。那就各安其位,原封不动。要动的是这些土地的疆域和这些土地上的首长。重新划分疆域,这就是封;重新指派首长,这就是建。

  ——个感:常识

  武王和周公说,殷人为什么"有天下"(其实是当了部落联盟的领袖)?是因为殷的先祖有德,上天垂爱,天命为君。后来,帝辛(纣王)失德,不敬天,不法祖,不勤政,不爱民,弄得天怒人怨,狗跳鸡飞,天命就要更改了。怎么更改呢?很简单,"革除"殷人所受之"天命",简称"革命"。上天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周,因此这场革命,就叫"周革殷命"。这是历史的必然,客观的规律,是皇皇上天不可违抗的意志,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殷鉴"即是证明!

  ——个感:这成为以后所有革命和夺权合法性的借口

  希腊是一个例外。希腊人和世界其他民族一样,也经历了从氏族到国家,从野蛮到文明,从武力社会到非武力社会的演变过程。不同的是,希腊人没有把自己的社会变成权力社会,而是变成了财力社会。

  ——个感:商业社会的雏形,契约型社会的雏形

  财力社会(即市场经济社会)的态度是旗帜鲜明地反垄断、反独裁。因为垄断也好,独裁也好,都与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本性格格不入。对于商业社会来说,没有什么比经济自由更重要。经济的自由,正是其生命的活力之源。然而市场一旦被垄断,竞争就不再自由;而竞争不再自由,社会就会变成一潭死水。因此,资本主义各国一定要制定诸如《反垄断法》之类的法律,来确保自己的生命活力不被窒息。非市场经济的社会也有两种,即权力社会和武力社会。游牧民族是比较钟情于武力的。擅长建立稳固政权的只能是农业民族。农业民族宁要暴君,不要暴民;宁肯臣服于皇帝,也不愿依附于流寇。只有当他们被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揭竿而起。

  ——个感:农业社会需要的只是太平,而不管谁执政。农业民族更热衷的是权力而非武力。

  然而不幸的是,权力社会原本来自武力社会,权力集团也必定产生于武力集团。即便是那些依靠"和平手段"夺得江山者,比如曹氏父子(魏)、司马家族(晋)、赵匡胤兄弟(宋),哪一个没有强大的武装力量作为坚强后盾,又哪一个不是军阀?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权力社会很容易变成集权社会。

  ——个感:常识

  权力是一种"非典型暴力"它并不需要动用暴力就可以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实现依靠暴力无法实现的目的。

  ——个感:常识,而且是很多人没意识到的常识

  所谓"帝道",即尧舜之道,其实就是部落时代的制度和理想。所谓"王道",即汤武之道,其实就是邦国时代的制度和理想。这两种东西早已过时,孝公怎么会有兴趣?"霸道"虽然表面上是春秋五霸之道,却蕴含着未来帝国的政治理想。秦孝公要与时俱进,当然一拍即合。于是重用商鞅,行霸道,变法度。

  ——个感:在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里面说到商鞅变法的重点是,把国家变成战争机器,全部以扩张为主要木得。

  商鞅变法包括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和军事改革。

  政治改革的内容有:一、废除"领主制"(贵族),实行"地主制"。二、废除"世袭制",实行"任命制"(个感:底层人物能走上去,即后面的最重要的科举制)。三、废除"封建制",实行"郡县制"。经济改革最重要的内容,是废除"井田制"。准许开垦新田(辟草莱),准许多占耕地(任土地),准许自由买卖,国家则按亩征税,公家和私人都得到了好处,生产力解放了。军事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战功来决定赏罚(个感:这个是最根本的制度)。经济体制改革,增强了国君的财力;军事体制改革,增强了国君的武力;而政治体制改革,则增强了国君的权力。这其实也是秦国变法最核心的内容---专制与集权。商鞅甚至在基层组织推行"保甲制"和"连坐法",即将庶民按户编组,五家为保,十户相连,一人作奸犯科,通体连带责任,必须立即向政府报告,不告发者腰斩,藏匿者视同降敌。这种把全国编成行伍的做法,原是管仲的发明,为的是齐桓公的"霸业",是典型的"霸道"。但管仲只发明了"保甲制","连坐法"却是商鞅的创造。他不但使秦国变成了一座军营,也使秦国成为一个"以警察权为主的国家"(黄仁宇语),一个全民皆兵、人人都是特务和警察的国家。商鞅肃清盗贼,整顿治安,禁止斗殴,并不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而只是为了将社会上闲散的武力集中起来为其所用,使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所谓"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也就是只为国君战斗,不为自己战斗;只杀外国人

  ——个感:商鞅变法

  秦始皇也没有仅仅满足于一个皇帝的虚名,更没有陶醉在春风得意之中,而是同时建立了一系列配套制度,马不停蹄地开始了他彻底变革社会制度的步伐,而且雷厉风行,不容商榷。他统一了国土,统一了军队,统一了法律,统一了税收,统一了货币,统一了度量衡,统一了道路和车轨的宽度,统一了书写的文字,还试图统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秦始皇的这些变革,多半被视为"统一大业"而备受推崇。然而人们在讴歌和赞美其盖世伟业时,却往往忽视了背后的专制与集权。

  ——个感:一个帝国最最重要的就是统一思想,所以后来整个中国帝国制都是尊儒术的,就是因为儒家君君臣臣的思想,非常符合帝国集权统治的需要。所以后面有一句叫:百代都行秦政治

  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这就是所谓"罢黔百家,独尊儒术"。但这样一个重大的决策,绝不是董仲舒一时兴起的随口建议,也绝非汉武帝一时冲动的胡乱拍板,而是中国历史上统治阶级与民间思想之间最成功、也是唯一一次成功的交易。我们知道,这次交易的有效期竟长达两千多年。因此,它只能是双方长期探索和深思熟虑的结果。

  ——个感:汉武帝最大的创新,其他先秦都用过了。

  士,首先要管好自己,加强道德修养,学成文艺武艺,这就是修身;然后帮助大夫打理采邑,这就是齐家;辅助诸侯治理邦国,这就是治国;协助天子安定四海,这就是平天下。总之,士一定要有所作为,也一定要有所依附。

  ——个感:常识,士是一个没有私产的依附者。

  没有统一的思想,哪有统一的帝国?

  这是秦始皇也曾考虑过的问题,只不过他选错了对象(推崇法家),找错了帮手(以吏为师),用错了手段(焚书坑儒)。法家思想是一种政治谋略学,用来武装帝王可以,用来教育人民就太不合适。法家思想培养的吏员,也只能处理一些技术层面上的问题,教化民众则力不从心。像商鞅那样使用暴力就更是大错特错,思想问题岂是暴力可以解决的?汉初提倡的黄老之学也不行。那种思想倒是温柔,却只能造就清静无为和一盘散沙,不能造就大一统,更不能帮助好大喜功的君王成就霸业和帝业。但是现在好了,董仲舒帮帝国解决了这个难题。董仲舒告诉汉武帝:统一的帝国需要统一的思想,这就是儒家思想。或者更准确地说,就是经过董仲舒改造的儒家思想。儒生可能更看重"仁爱礼让"的诗意,帝国则更看重"君君臣臣"的秩序,按照这个体系,人道即天道。天尊地卑,所以君尊臣卑,官尊民卑,父尊子卑,夫尊妻卑,皇帝理所当然地占有宇宙秩序中的最高地位,儒学的另一个好处,就是简单易行。比如"出必告,反(返)必面"(出门的时候要告诉父母一声,回来后也要打个招呼),就不是什么难做的事情。这就有利于统治那些没有多少文化的庶民,有利于帝国思想的深人人心。既能尊君,又可愚民,还便于操作,岂有不钦定为官方意识形态之理?干是从汉到清,中国的思想学术界就几乎成了儒家的一统天下;而那个原本脱颖于百家争鸣的儒学,则由一家之言的民间思想,变成了至高无上的官方哲学。统治者可以用来治国,也可以用来杀人,当然,更多的是用来谋杀各种思想。这也是一笔双方都很合算的买卖。儒生向帝国奉献自己的知识和忠诚,帝国向儒生开放自己的官位和傣禄

  ——个感:所以独尊儒术是政治考量

  儒家思想是一种蕴含着社会理想的政治伦理哲学。——个感:而非哲学

  秦始皇的统一思想是不要人民读书,他的手段是刑罚的裁制;汉武帝的统一思想是要人民只读一种书,他的手段是利禄的诱引。结果,始皇失败了,武帝成功了。——个感:常识

  几乎没有一个人会认为前朝的覆灭乃是因为过度的集权。他们只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因此,他们的吸取教训,也只能是专制、专制、再专制,集权、集权、再集权。——个感:常识

  清人入关以后,承袭明制,也不设宰相职务,从秦汉开始实行了一千六百年的宰相制被彻底废除。这是一个重大的变革。

  ——个感:其实得到了一定的分权作用

  正如黄仁宇先生所说,满清君主之符合中国传统,远远超过前朝本土出生的帝王;而他们所能行使之职权,也胜于历朝历代(请参看《 中国大历史》 )。我猜想,这大约是因为他们能够将军事集权的经验,成功地运用于政治集权;又能够将汉民族创造的文化,灵活地运用于自己建立的王朝,并能在两方面都避免其不足。首先,清代统治者明确宣布,皇权的行使(包括亲王摄政、太后垂帘)和皇位的继承(是立嫡、立长,还是立贤)纯属皇室家务,不容外人(主要指汉人)置喙。这就避免了朝中大臣为这些决定是否合乎礼法争论不休,而汉家那些理学大臣偏偏又对此特别热衷(明就是先烈)。其次,他们规定,满族王公勋贵包括皇帝的父辈,在皇帝和太后面前一律自称"奴才",这就杜绝了所有"自己人"的"不臣之心"和"非分之想",第三,他们发明了"秘密建储制",即皇帝生前不再册封太子,只指定接班人,但秘而不宣,藏之高阁,皇帝驾崩以后才由顾命大臣当众宣布。他们放手让皇子皇孙、贝勒贝子参政议政。——个感:常识

  中国早就有"法",帝国也从来就有"法"。它有法律(律条),有法典(典籍),有法官(廷尉),有法院(刑部),有法网(皂吏)、有法场(刑场),有法堂(衙门),还有主张"依法治国"的学派(法家),俨然也是"法治之国"。可惜此法非彼法。中国古代的法律,与其说是"法"(约法),不如说是"律"(刑律)。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不讲的。再说那时也没有"公民"这个概念,只有"臣民"与其说是"法治",不如说是"律治"。真正意义上的法,是"全民约法",即有着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的全体公民(或其自由自愿选出的代表)通过充分讨论、民主协商和相互妥协,制定的一种必须共同遵守的"社会契约"。但没有什么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人与人之间,是人身依附关系。子依附于父,妻依附于夫,下级依附于上级,所有的人都依附于皇帝。所以中国古代许多法律法典,都不过一纸具文,顶多也就是用来对付老百姓,打发书呆子。这样的制度如果也能叫"法治",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个感:老愤青,哈哈。

  汉武帝也把伦理变成了政治。在汉以及汉以后的历朝历代那里,"德治"实际上被规定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级制度,规定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伦理规范。这些等级和规范后来就成为历代立法的依据。

  ——个感:所以德治具有欺骗性,只是统治工具而已

  伦理治国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小人服从大人,女人服从男人,民间服从官方,全国服从皇帝。这倒是十分符合帝国这个集权社会的性质。但是,由于这种集权被说成是德与礼,也就披上了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变成了一种"非典型暴力"。对君父的无条件服从被说成了一种爱(敬爱),对臣子的无限制占有也被说成了一种爱(慈爱)。

  ——个感:老愤青开始发飙了(大笑)

  所谓"泛伦理",就是把一切关系都看作伦理关系,把一切问题都转化为道德问题。比如明明是权力之争或路线之争,也要说成是道德之争,并把自己的政敌描绘为十恶不赦的坏人和卑鄙无耻的小人。这丝毫也不奇怪。把原本用于"齐家"的伦理用来"治国",这本身就是"泛";而伦理道德一旦取代法制行政,成为治国的最高原则和唯一原则。

  ——个感:这个在批资的时候用的比较多吧

  用文化来统治,就难免发展为"用文化来专制";而"用文化来专制",又必然发展为"对文化行专制",其登峰造极者则为乾隆。乾隆在文化上的所谓"建树"主要有三条:一是编纂了《 四库全书》 ,趁机滥杀文化,荼毒心灵;二是写了四万多首狗屁不通的诗,当上"中国第一诗人";三是大兴"文字狱",制造人间悲剧。——个感:常识

  一旦发现乱臣贼子或者奸夫淫妇,民众就会要求将其游街示众,并在围观时向示众者吐口水、扔石头、喊口号。其实,一个人犯了罪,自有司法部门依法处分,关民众何事呢?杀人偿命,盗窃坐牢,执行就是,为什么还要"展览"一番呢?然而无论官方还是民众,均有此要求。究其所以,在官方,无非想借此杀一儆百;在民众,则非如此而不能"表演道德",证明自己是"好人",也无法在这种表演中体验快感,即道德上的优越感更多的是一种政治表态和道德作秀。(请参看拙著《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个感:常识

  盘点帝国的家当其实是一件充满困惑的事情,因为历史的天空常常疑云重重,问题和麻烦则往往接踵而来。比方说,按照前面的分析,帝国的政治既非人治,又非法治,还不当真是德治,那么,它又该是什么,能是什么?或者说,该怎样准确地表述和界定帝国的政治?也许,是"官治"。或者说,官僚政治。而“官治”又不同于“人治”第一,人治靠的是某个个人,官治靠的是官僚集团;第二,人治靠的是个人威望,官治靠的是集团力量;第三,人治力量来自本人自身,官治力量来自官方授权。也就是说,官治并不要求某个官员有多高的素质、水平和威信,只要他有一定的官衔和足够的权力就行。——个感:常识

  帝国制度有三大特征,即中央集权、伦理治国和官员代理,其中最重要的是中央集权。这就决定了帝国的各级官员,只可能是皇权的代理人,不可能是民众的代言人。因此,尽管要孝敬上级就难免会伤害民众,但是,在孝敬上级和保护民众之间,许多官员都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前者。因为谁都计算得出,作为被帝国雇来放羊的临时工,让包工头高兴显然比羊群的茁壮成长更重要。羊群长得再好再肥,也是农场主(皇帝)的,自己的实惠却只能来自包工头(上级)。

  ——个感:这就是官治的弊端。现在仍是

  低薪自然有低薪的道理,这个道理就是所谓"道德原则"。——个感:常识

  腐败当然并非官员的愿望,更非帝国的初衷,因此不能在主观上找原因,只能从制度中找结论。结论就在于帝国设计的这个官员代理制度,其实本身是有内在矛盾的;而矛盾的焦点,则在于官员作为皇权的代理人,是应该竭力维护帝国的利益,还是利用代理人的身份为自己谋取利益。——个感:常识

  吴思先生在谈到帝国的恶政时说:"恶政可以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 潜规则》 )其实"善政"也一样。只要是在非民主的前提下实行官员代理制,这样一个集团是迟早都要出现的。更可怕的是,这个集团具有自我复制和自我修复的功能,因此它并不害怕个体的消灭和剔除。

  ——个感:这就是结党

  科举制度的一个弊病,即中举做官被看作读书人的唯一出路,至少是唯一正当、有效益有前途的出路。本来,一个国家和民族绝不能没有知识的创造和文化的传承,知识阶层该做和可做的事情也很多,比如科学的研究和艺术的创作。可惜帝国对这些都不感兴趣。哲学被看作误国误民的清谈,科学被看作标新立异的末技,艺术则不是被当作宣扬礼教的工具,就是被看作玩物丧志的祸根。

  ——个感:现在都还有人说学而优则仕

  由此可见,集权与否,任命与否,还得看资源归谁所有,即产权决定治权,甚至决定治法(统治方法)。——个感:常识

  事实上从春秋战国(前帝国)的爵位世袭,到秦汉魏晋的官职半世袭,再到隋唐以后的科举选官,便正是一个不断强化公有意识和代理制度的过程。——个感:常识

  其实,中国传统社会既没有真正的、彻底的公有制和公有观念,也没有真正的、彻底的私有制和私有观念。因为邦国也好,帝国也好,都不承认仅属个人的私有财产。孟子有云:"无恒产者无恒心。"(《 孟子· 滕文公上》 )同理,无私产者无私心。没有个人财产,也不会有独立人格。试想,没有经济的独立,哪有人身的独立?没有人身的独立,又哪有人格的独立?也就只有人身依附关系和人身依附意识,比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夫为什么能成为妻之纲?就因为妻没有经济的独立。

  ——个感:这话其实说的很重了,没有私有制就没有独立的人格。

  在这里,有必要对"法治"进行严格的定义。法治,是相对"礼治"、"德治"和"人治"而言的。人治的特点是"人存政举,人亡政息",德治的特点是"伦理治国,以刑配德",礼治的特点是"以礼代法",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它们与法治的区别一目了然,毋庸赘述。难以区分的是法治和法制。——个感:常识

  没有独立人格,也就没有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其实是一种心理能力,一种能够按照自己的真实愿望自由地进行选择,并对这种选择和选择的结果负责的能力。显然,这里包括三个关键词:真实愿望、自由选择、承担责任,三者缺一不可,而承担责任最重要。不能承担责任,或者没有责任意识,就不能叫"自由",只能叫"放任"。这个人的行为,也不能叫"自由选择",只能叫任性、随便、瞎胡闹或者恶作剧。——个感:之前看尼采的《权力意志》说个人的选择都是个人的权利

  没有自我意识,就只有依附意识,以及依附意识的对立面--造反意识。——个感:常识

  极端一点的,还要将对方"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客气一点的,也至少要让自己从依附者变成被依附者,所以又叫"翻身",也就是把人身依附关系"翻过来"。这也并不奇怪。因为我们从来就没有自我意识,只有依附意识。结果,不是"你依附我"" ,就是"我依附你";不是"东风压倒西风",便是"西风压倒东风"。因此历史上此类大大小小的"造反"行动,弄不好就是"你死我活";而平时依附顺从的"良民",则很容易变成杀人放火的"暴民"。

  ——个感:农奴翻身把主人做(大笑)

  因此出路只有一条,即建设法治社会;而法治社会的前提,则是社会所有成员的独立人格和自由意志。法治和律治的根本区别在于:律治社会的法律,是出自统治阶级的权力意志;而法治社会的法律,则是出自全体公民的自由意志。可见自由意志对于法治社会而言是何等重要。有人担心,大家都有自由意志,都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岂不天下大乱?这其实是过虑。正如邓晓芒先生所说,腐败和动乱绝不是因为大家都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恰恰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能,只有少数人能(《 灵之舞》 )。——个感:常识

  quot;罪己诏"这种极端负责的背后是极不负责。它甚至不是反省和检讨,而是作秀和炫耀:一是炫耀自己的仁慈本心(因爱民而不惜自责),二是炫耀自己的无私品格(连不该承担的事情都勇于承担),三是炫耀自己的特殊地位(只有皇帝才有资格为天灾而罪己)。因此,历代皇帝都不在乎下"罪己诏",也不怕措辞严厉。因为自责得越厉害,炫耀的水平就越高。——个感:常识

  最适合帝国制度,或者说,帝国时代的"最佳"国家状态是:疆域不大不小(以自秦开始的传统疆域为宜),人口不多不少(以二千万至五千万之间为宜),经济水平不高不低(以一般民众正好维持温饱为宜),政治状态不好不坏(好不能好到强大无比,坏不能坏到民不聊生)。疆域太小,人口太少,经济水平太低,历史选择的就是邦国而不是帝国。反之,疆域太大,人口太多,中央集权的管理成本就会大幅度增加,直至帝国无法承担;而经济水平太高,则会形成破坏帝国秩序的异己力量。当然,政治状况太好也不行。政治状况太好、国家力量过剩,君王就会穷兵黩武,侵略扩张,同样会导致王朝的覆灭。

  ——个感:常识

  对于只身一人君临天下的帝王来说,效忠远比效率重要,守住祖宗家业也远比发展民生事业重要。人口富余没有关系,有作为的君王可以用来侵略扩张;财产富余也没有关系,无作为的君王可以任由官员贪污挥霍。这些钱财,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简直就匪夷所思,用于发展工商业则万万不可。帝国制度的合理性,是以普遍的贫穷落后为前提的。如果普遍富裕起来,将置帝国于何地?

  ——个感:所以从来都是重农轻商,不可能产生大幅提升生产力的技术革命。

  事实上,有清一代,无宦官之乱,无外戚之祸,无荒淫昏戾之君,无帝后被废被杀,应该算是"安定团结"。清代统治者(包括皇帝和摄政人物)也大多勤政。除"三节两寿"(春节、端午、中秋,皇帝、太后寿辰),几乎日日办公,而且"当日事当日毕"。每天披阅奏折数十上百件,不过寻常之事。清帝国制度相当完善,办事效率和保密程度也比较高。从中央到地方,体系严密,结构完整,号令畅通。因此虽然祸乱不断,却从未动摇国本,引起分裂,最后终能以和平方式,将政权完整交出。清之政治,并非一般人想象的那么糜烂。清王朝,不是因民生问题灭亡的。——个感:常识

  这是一些我们从来就没有真正打过交道的"夷狄", 这也是一些当时一直没有弄清楚的战争。谁也没有想到,那些家伙发动战争的主要目的,居然不是掠夺钱财和妇女(此类罪行多半顺手牵羊),更不是颠覆政权,而是通商贸易和传播文化(比如传教)。说得白一点,英国人冒天下之大不韪悍然发动战争,竟不过只是要和我们做生意。

  ——个感:后面会详细的说明

  1927 年,蒋介石宣布进入"民国建立三阶段"(军政、训政、宪政)

  ——个感:常识,这个到底是不是因为开始由独裁走向宪政的反向?

  共和我们还错过了好几次机会。第一次是"东南互保"(个感:抗旨)。第二次是"联省自治"(相当于联邦政府)。第三次就是"国共合作"了。

  中共领袖毛泽东亲赴重庆谈判,并与国民党领袖蒋介石达成协议。这时,主导着中国前进方向的政治家,如果能够产生"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以国民党为执政党,共产党和其他党派为在野党,组成联合政府,并以共产党领导的地区为"政治特区",化干戈为玉帛,以竞争代战争,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则中国政治,便会又是另一番景象。可惜,两个曾经并肩作战,打败军阀,战胜敌寇的政党,却未能再次携手,同建共和。——个感:呵呵

  +++++++++++++++++++何谓宪政,何谓民主,何谓共和。--个感:这段开始易中天才开始说这本书的重点,开始抖干货!开始说他真正想说的东西+++++++++++++++++

  共和之实为何?一曰公,二曰共,三曰和(请参看刘军宁《 共和· 民主· 宪政》 ),也就是"天下为公,和平共处,选举换届"。具体到政治制度,则意味着国家权力乃天下之公器,治理国家乃共同之事业。因此,政治权力必须由所有社会成员共同分享,并对全社会平等开放。分享,就意味着权力不得世袭、独占,而且可以让渡;开放,则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参政、议政、从政,而不在乎他是少数还是多数,政见是否与当局相同。分享和开放甚至意味着不排除各种政治力量相互妥协,联合执政、共同执政的可能。这就是共,也是和,即pubhc 。——个感:常识

  因此我们不必为东南互保的坐失良机,联省自治的中途夭折,国共合作的谈判破裂而遗憾,也不必为新中国成立之前只有成王败寇、改朝换代而扼腕。历史毕竟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进行选择,而从秦、汉、隋、唐,到宋、元、明、清,传统只给了中国人两种选择:要么天下一统,君王专政;要么军阀混战,生灵涂炭。相比较而言,前一种选择似乎更好。这其实并不能怪谁。——个感:常识

  民主的目的不是要"商量事情",而是要"进行授权"。也就是说,在民主的体制下,执政者的权力必须由人民(或公民、国民)授予,未经授权的任何政权都是非法,这就叫"主权在民"。而且,授权一旦变更,执政者就必须交出权力,这就叫"可以让渡"。"主权在民"和"可以让渡"是民主的关键,选举换届即是其具体体现。如果主权不在民,或理论上权力不可以让渡,即非民主。这又是中国没有的传统。不错,中国古代是有所谓"民本"思想,但"民本"(国本在民)并不是"民主"(主权在民)。民主分的是"主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民本分的是"主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而所谓"民本",则不过是以"子民"为执政的"本钱"罢了。或者说,是他们的"载舟之水"而已。——个感:常识

  中国历史上既没有"主权在民"的观念,也没有"人民授权"的制度(君权神授的仪式倒是有的)。历代王朝(包括小朝廷)的执政权,没有一个是人民授予的,而是执政者自己巧取豪夺来的。宫廷政变即是巧取,逐鹿中原即是豪夺。巧取者少,豪夺者多,但无一经由民授。当然,一旦获得政权,执政者也会标榜自己的天下得之于民,谓之"得民心者得天下"。似乎他们的政权虽非民授,却也"顺应民心",甚至是"人心所向"。按照"天意即民意"的原理,这也无妨看作人民的授权,只不过是"心授"(人心授权)罢了。其实,得民心者未必得天下,得天下者也未必得民心。比如刘备,据说是得民心的,但又何尝得天下?也就是九州有其一而已,还是打出来的。又比如清人刚刚人关时,何尝得过民心(其"剃头令"就不得人心)?却也照样得天下。可见"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才是真理,"得民心者得天下"却值得怀疑(请参看常书远《 得天下者未必得民心》 )。

  ——个感:解释前面提到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一谬论。

  何况江山是统治者打下来的。按照"打江山,坐江山"的逻辑,当然是由统治者(或曰胜利者)按照自己的意愿和方式来治理国家,并制定规则。那么,又有谁愿意在胜利后制定一部宪法,来做自己的"紧箍咒"呢?恐怕没有。所以,历代王朝开国之际虽然也都要进行一系列"立法"工作,但那与其说是"立法", 不如说是"制律"。因为那些所谓"法律"都是对付臣民的,不是限制帝王的。专制帝王们对"依法治国"或"依法行政"没有兴趣,他们更信奉的是"口衔天宪"和"联即国家"。——个感:常识

  我们就从中看出了民主与宪政的区别--民主关注的重点是授权,宪政关注的重点是限政。按照民主的原则,主权在民,治权民授,国会的立法和政府的行政都必须经由多数的同意。因此,民主完全有可能导致"多数的暴政",从而使"人民民主"变成"群众专政"。宪政则不会。因为宪政要考虑的问题不是授权,而是限权。在宪政和宪政主义者看来,任何不受限制的权力都是危险的,而且并不因为它来自人民或掌握在正人君子手里,就不是危险。权力来自何方,掌握在谁手里,怎样使用,这些都不是宪政考虑的问题,而是民主与共和的任务。宪政要考虑的,是如何防止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和绝对的专制。

  ——个感:想起罗胖对民主的定义:民主不是指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在尊重和保护少数人利益的前提下,在某些特定领域使用多数决的原则。是为了约束人本身的暴力(如大家投票搞死苏格拉底,他就死了,“广场投票”),也有可能出现多数派对少数派产生暴力!2014.5.10 21:36罗辑思维-2014 07《开会是个技术活》

  宪政就不但是"限政",也是"限法"。也就是说,只有"限法之法",才是"宪法"。——个感:常识

  不过,晚清宪政运动的失败,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某个个人(如立宪派)或某个团体(如清王室)的失误,而仍应归结为"限政传统"的阙如。我们说中国历史上没有限政传统,不是说历代王朝的所有权力都是不受限制的。事实上各级官员和各个部门的权力都有一定之规,甚至有森严的界定(比如后妃不得干政,太监不得干政)。越权办事或越权干政,历来是王朝和官场之大忌。但这只是"限权",不是"限政",因此也叫"权限",不叫"政限"。而且,划定权限,正是为了保证最高权力(君权)不受制约和限制。这就叫"权有限而政无限",即代理皇权的官员和衙门有权限,掌握政权的皇帝和朝廷无限制。

  ——个感:这让我想起了办公室越级报道的王含石(笑)

  宪政不但是"限政"(限制国会和政府),而且是"宪政",即"根据宪法来限制权力"。宪政的要义是:包括立法权和行政权在内的任何政治权力,都只能以宪法为唯一依据,并为宪法所制约。因此,宪政与否,不但要看权力是否受到限制,还要看它受谁所限,看它是受制于宪法,还是受制于别的权力(比如君权)。这一点,甚至更为重要。显然,正如法制不等于法治,限权也不等于限政,更不等于宪政。

  ——个感:常识

  如果说,民主是民有、民治、民享,共和是共有、共治、共享,那么,宪政就可以说是法有、法治、法享。

  ——个感:中国法家,应该叫律家,是用律法来限制人民,所以不叫法治叫律治。而记得哪个说过:法治也是不对的应该是法制(制约)大概就是法制约政府即宪政(其实很多人会觉形式主义,玩儿文字游戏,但是就是这样子,我们前几年就叫:建立健全法治社会,依法治国)

  至高无上的宪法,与至高无上的君主又有什么不同?区别就在于:宪法不能违反(违宪),却可以讨论、批评、反对、修改(修宪);君主则既不能讨论、批评、反对,更不能修改和违抗。宪法也能够批评、反对吗?当然能够,因为宪法可以修改。如果不能批评、反对,又何必讨论,如何修改?实际上,批评与反对是讨论的重要内容,也是修宪的重要依据。这一点同样至关重要。因为倘无这一区别,则宪法就会变成新的、物化的专制君主,也与宪政的限政精神相悖。从这个意义上说,既限政又限法的法治即是宪政。——个感:常识

  民主授权,宪法限政,协调二者的是共和。共和的任务,是既要保证由人民授权的政权不被僭窃,又要保证被宪法限制的政府有工作效率。因此,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共和、民主、宪政三位一体的。民主解决授权问题,共和解决执政问题,宪政则解决限政问题。没有共和,民主就会变成多数暴政;没有民主,共和就会变成寡头政治;而如果没有宪政,它们都会变成无法无天。——个感:常识

  样一种政体或制度是我们民族原本所没有的,我们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传统。甚至就连许多官员和学者,也未必都能清楚地阐述民主、共和、宪政各自的内涵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常常将法治与法制相提并论,权力与权利混为一谈。看来,我们的人民共和国真是任重道远,政治体制的改革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我们还必须再问一个为什么,即为什么在我们的文化土壤中,不可能自发地生长出上述制度和思想来。

  ——个感:暴露他老愤青的面目了(笑)

  共和精神与共和制度只能产生于商业民族,这丝毫也不意味着商业民族就比农业民族或游牧民族高尚或高明,而只因于获利方式的不同。正当的获利方式是辛勤劳动,这在农业民族、游牧民族和商业民族那里都是一样的。但如果要巧取豪夺,那么,商业民族更倾向于巧取,而不是豪夺。谁都知道,商业上的成功,主要靠精心策划、反复计算和讨价还价,而不是靠明火执仗、打家劫舍。动用武力的事情也有,但那多半是为讨价还价铺平道路或创造条件。如果全凭暴力掠夺,那就不是商人,而是强盗了。

  ——个感:所以上面说当时八国联军进来的时候,没有夺权。在中国的语境中这很奇怪,因为我们只知道武力出政权!而他们只是要求通商,割据领土也只是为了更好的通商

  政治争端的解决既然被视为交易,当然也就要按照商业的方式和规则来进行。首先是要谈,即"主张",相当于商业活动中的推销产品和报价(包括陈述定价的理由)。这是需要专业能力和专门人才的,由此便产生了职业政治家,比如议员。议员虽然名义上是民选,实际上不可能得全票,其实只是政治主张相同或接近的一群人选出的,是他们的政治代言人,与公司派出的商务代表没什么两样。议员的任务是同其他的代表去"谈生意",与之相对应的政治制度就是"议会民主"和"代议制"。这种制度在商业民族那里一点都不难理解,因为这就像把自己的业务交给中介公司或专业公司去打理,比如找专门的会计公司帮自己算账,找专门的投资公司帮自己理财。选举议员,则不过找那些专门搞政治的人,来代理自己的政治主张。这在现代商业社会已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率的做法。——个感:常识

  美国的1787 年费城宪法,就是联邦主义者和反联邦主义者"伟大妥协"的产物。其结果是各种政治力量的长期共存,和平共处,互相监督,轮流坐庄,这就是"共和政治"。

  ——个感:伟大的妥协,他在《费城风云》里面提到的,关于黑人奴隶投票权定位3/5(涉及到蓄奴州和非蓄奴州的利益分配),最重要的妥协在于下议院(众议院)按州人口多少分配议员数目,上议院(参议院)无论州大小代表数相同,即为美国立宪史上最伟大的妥协。

  我们民族不可能有的政治传统和思维方式。我们是一个农业民族,农业民族既不主张巧取,也不主张豪夺,而主张实干。根据实干的精神,清谈是要误国的。

  ——个感:所以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是干!

  因此,尽管事实上存在着巧取豪夺,但那是不能拿到桌面上来说的,更不能公开号召,而必须饰以冠冕堂皇的理由(比如"为民请命"、"清君侧")。于是中国历史上就只有宫廷政变,没有议会民主;只有逐鹿中原,没有共和政治。同样,我们也不可能有宪政制度。因为我们更看重的是信义而不是契约,是道德而不是法律,怎么可能有法治,又怎么可能有宪政呢?

  ——个感:罗胖的建议是一个现代化国家,最重要的就是从身份社会过度到契约社会,又想起了我一个客户,来第一句话就是我们最缺的就是契约精神(笑)

  最重要的是,只有商业活动,才强烈地要求明晰产权,分清公私,因为买卖无非权属的让渡。

  ——个感:再次强调没有私产就没有独立人格,因为你永远在依附

  其实民主、共和与宪政,都旨在解决公共领域的问题,而不在干预私人领域中的自由。但如果没有私人领域,也就无所谓公共领域;而如果没有私人财产,恐怕也很难有私人领域。因此,明晰产权,分清公私,方有民主,方有宪政,方有共和——个感:常识

  事实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也把共产主义社会叫做"联合体"。他们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 共产党宣言》 )请问,这是均贫富、打平伙、吃大锅饭,是"共产共妻"吗?——个感:愤青哥哥再放技能

  显然,传统是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总在左右着我们的思维,决定着我们每一变革的成败。因此,无视传统的理论是掩耳盗铃,无视传统的制度是无根之木,而无视传统的改革则难免屡遭挫折。

  ——个感:这话可以作为看《历代经济变革得失》的思路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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