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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2-08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血色浪漫读后感10篇

  《血色浪漫》是一本由都梁著作,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48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血色浪漫》读后感(一):在路上 只为温暖我的人——谈钟跃民的爱情选择

  《血色浪漫》是近年来不断被热议的一本书,电视剧的热播,更使得钟跃民、袁军、郑桐、张海洋等一批文革热血青年家喻户晓。在那过于具有铺张的鲜红色的北京城,他们叛逆,他们“拔份儿”,他们对过往女生吹口哨,他们游戏伤害着别人同时又伤害着自己……那是一个突兀的年代一代人生中美好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时代留给他们的,是磨难,是坎坷,同时也是不为人知精彩

  小说特别令我感动的是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

  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月,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月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月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开心和不开心。

  钟跃民的爱情选择吸引了我,同时,也会带给我们很多思索。这是《血色浪漫》让我思索的一个方面。当然,这本小说最成功地方不在于此,它最吸引人之处在于《血色浪漫》更像一部中国版的《在路上》,能让人忘却历史沉重,使人产生一种永远“在路上”的浪漫冲动,也给人带来了一种梦想和希冀,这才是《血色浪漫》最成功的地方。最后,我还是借用书中的一段话作为文章的结尾,也许能给每个人带来一些解释。那就是: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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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色浪漫》读后感(二):漫漫长路 终究浪漫不起来

  一直早熟,血色浪漫可以算是我对这个社会的有想法的启蒙书,四年级的时候在老爸书柜里偶然发现,拿来偷偷开始看,于是 那个特殊年代的血色浪漫便一直红在了当时那个年仅11的小姑娘心里。钟跃民这个提着菜刀的诗人,也成就我心里的那个对男人的完美幻想

  后来上高中,上大学,这书又没被我拿出来来回翻看过好多遍,电视剧里刘烨饰演的钟也一度让我欲罢不能。不夸张的说,长这么大 喜欢过的男孩子们身上多多少少都带了些钟跃民的影子。大一的时候 碰到了一个像极了年轻时刘烨的男生,天蝎,简直一个活脱脱的钟跃民翻版,他没有看过血色,和他讲的时候只见他一脸迷茫样子,却让我觉得 天啊 我居然真的找到了我的钟跃民。 一开始我认定了自己就是他的秦岭,和他心意相通 一拍即合。后来又觉得自己像高玥,会陪伴他做一切他喜欢的事。到最后 才明白自己是周晓白,终究不是一路人。 于是,终于明白,钟跃民固然迷人,可漫漫长路,大多人需要的终究不是血色和浪漫,更多的是白色平淡

  《血色浪漫》读后感(三):死磕的奔向远方

  看完这本书有好多天了,主人公的故事给了不少思考,没有头绪,直到早上才沉淀出来。

  钟跃民选择了“在路上”的这种人生态度是有社会背景的,在那样的年代里对于热爱生命的人来说那时是一个没有梦想的社会,所有的路都是苦涩乏味的,路的远方是没有梦想的,不如带着玩世的态度在各种“路”上来回的切换,我想他是在用这样的一种方式表达生命热爱

  所以我更感受到如今的幸福,我们脚下每一条路的远方都有着各种各样的梦想,只要你坚持下去。我又想到了那句话:“死磕”就是死不罢休,就是坚信自己的鸡蛋比别人的石头硬,日复一日,磕到蛋尽粮决为止。

  死磕的奔向远方,因为梦想就在远方

  《血色浪漫》读后感(四):眼泪被风干的青春

  都梁的小说。就不用多说了。

  最感人部分是写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北京,大院的气息粗糙而张扬的青春。浪漫沁到骨子里,因为顽强坚韧信念认定,美好的未来在前方等着,虽然这未来谁也说不准,但没有它,似乎就没有了安身立命之处,所以,热血沸腾地奔跑啊奔跑,用一切喧嚣原始野蛮的方式表达。

  泪奔。欲望干死在风中。

  因为追求无知无觉地活,所以越发地痛。

  痛彻肺腑了,旋转不定的世界就在眼前安顿下来了。

  六七十年代人的磨难写照与心路历程。六七十年代人莫名其妙骄傲与迷茫。

  跨了一个世纪了,倒也离得不远,那气息仿佛还浮在翠微路,三里河,海淀黄庄等处。

  也许也沁入北京城的骨子里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五):血色浪漫

  有一个孩子,大白天的疯玩,玩的源自人性,玩的痛痛快快,玩的不计代价;夜晚了,他想回家了,他打了个电话画面闪现,一个温暖的家正摆好桌席。里面有父母/有兄弟姐妹/有爱人……甜甜的,温柔的、略带责备的帮他拭去身上的灰尘

  我们,不都希望如此一生吗?可以尽情洒脱挥霍,彰显生命的激情与美丽,但却有人、有家;会在不远处等着我,为我拭去尘土,让我心满意足的睡去………………………………………………只不过

  玩:你有这个本事玩的那么出色吗?

  家:你能有这样一个不用经营付出责任,就不离不弃的家吗?

  命运觉得性格,决定你玩的出不出色。

  命运决定家,决定有没有后台和资源守护你。

  你玩的过钟跃民吗?

  我们都羡慕他,可我们成为不了他;我们羡慕他,正是因为我们无法成为他。 命运出生了“马”和“蚂蚁”;我们虽然为人,也难逃业力掌控;总之,我希望,你能看清楚这场本质就好,这本质包含了——你想要什么?你拥有什么?你能成为什么?你要放弃什么?

  懂了,就懂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六):我也讲个故事

  看见钟跃民的时候,我就想起来一位叔叔。我就称他是Z叔吧。

  他是我爹的同学,我不知道是小学还是初中的,现在还时有联络,而且Z叔四处都有朋友,人缘也不错。Z叔跟钟跃民一样也是当过兵的,身材好,长得也好,并且也能侃。反正我爹矮,视力不好自然是没进过军营。根据我多年来的观察(我并不是刻意观察的,而是根据所见总结得出自己的结论),Z叔在我小的时候,每逢过大节什么的,都会发点零花钱给我,每次出手还很大方,我记得在每人发两百过年钱的时候,他就发过我伍佰,可能也是跟我爹交情比较好的原因。所以我现在仍觉得Z叔出手阔绰,但是据说他家里条件并不好。

  我不知道Z叔当了几年兵,好像当完兵之后在我们那小地方的单位做过几年,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做了。他有个女儿,比我小几岁,在她很小的时候,Z叔就离了婚,女儿是跟着他的。后来Z叔和一位阿姨保持着同居关系。那阿姨我也见过,人很好,对他女儿也好,有固定工作,他们同居的房子也是那位阿姨的。在他们同居的那段时间,Z叔并没有找工作,他开了饭馆,好像是跟人合伙的。那时候我还小,不记得他饭馆经营的怎么样,总之后来就听说他没开饭馆了。再后来,他和那位阿姨就分开了,女儿跟着前妻去云南生活了。

  似乎从那以后,每次见到Z叔,他都带着不同的阿姨,有比他小很多的,有年纪跟他差不多的,但是有不长久。后来他开了个夜宵店,我爹带我去过,他们一堆同学也常去照顾,还有Z叔的战友们。有次我爹带我去吃饭,就是和Z叔还有他的战友们。不得不说,Z叔是他们中外貌最好的,高,不胖,而且很会说话,这主要体现在他身边频繁地换着阿姨们。那次吃饭,坐他旁边的已经不是上一次的阿姨了,是个年轻的姑娘。然后一堆男的边吃边讲黄色笑话,我在一旁装成啥也没听懂地使劲吃,终于我爹说旁边有孩子,还是要适可而止些。

  Z叔的女儿去云南那边基本上就不念书了,好像在念技校之类的,学会计方面吧,说要帮着后爸做事什么的。这些都是上次见面她跟我讲的,上次看见她,她打扮的比我还成熟。后来听说她都有男朋友,似乎该做不该做的就做过了。我觉得也没啥好说的,年轻人总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最近两年,Z叔的夜宵店早就没开了,现在开着一个鱼火锅店,老同学和老战友常去关顾。再见到Z叔,感觉他老了瘦了许多,面色有些憔悴,听说是生病了,而且挺严重的,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胡吃海喝。而且他身边也再没有以前那些姑娘们了。他的店不大,人手也不多,但每次去都有很多顾客,看起来生意还行。但Z叔的生活也就只能这样过下去了,靠关系住着一套廉租房,一个人养着病过着日子。

  讲Z叔,是因为看《血色浪漫》里,钟跃民总让我想起他。Z叔和钟跃民有共同点,但差别也很大,终究不是一个故事里的人。钟跃民想转业时,不当警察也不愿进机关,说是想做一个自由潇洒的个体户,我觉得特别理解这种想法。我就想起Z叔,没有去找个固定职业,总是在干个体户干的事情,虽然旁人说他当年不该辞去单位工作的,可是这么多年不就是要涂个自由潇洒吗。他和钟跃民也算是一类人。

  小说里,我也谈不上喜欢钟跃民,我向来不喜欢特别能侃的男人,但我觉得能明白钟跃民身上那股气质,啥都能干,就是不能定下来,这就是他浪漫的特质,女人只能在背后等。

  《血色浪漫》读后感(七):那场绚烂绽放,仓促收场的青春

  看《血色浪漫》缘起是和一班朋友聊天。

  夏夜,街边的大排档,烧烤烟雾缭绕,空酒瓶、花生壳洒满一地,油腻的桌上摆满了烤串、毛豆、啤酒。这是我们的青春,喝酒聊天,一边享受腐败、一边诅咒生活。

  聊到上个世纪60年代全国山河一片红的蔚为壮观,没有硝烟炮火,在武斗和呐喊声中,一场集体高烧,一代人挥霍了人生中最光辉灿烂的日子,回头看,人影层层叠叠,每个都是自己,每个又都不是。

  后来,花两天时间看完了《血色浪漫》,比起《阳光灿烂的日子》,它厚重、现实多了。

  、没有女人看完这本书不喜欢钟跃民,但也没有多少女人有勇气爱他。

  钟跃民诗人般的浪漫气质并没有淹没在混乱而血腥的京城,没有流失于陕北缺衣少粮、生存比自尊更加重要的岁月里;和平年代,他摊煎饼、牢狱之灾、开饭店、可可西里探险,饶有兴致扮演诸多角色,为他丰富的人生阅历添加精彩的一笔又一笔。他一直在路上,怀着一颗未泯的童心,怀着对周围生活敏锐的洞察力,怀着对世界无限的好奇,走在自己人生的路上,体验各种人生况味。

  这样一个男人,如果出现在自己的生命中,会经历怎样的波澜壮阔啊?可惜,撩开生活浪漫温情的面纱,那段岁月其实面目狰狞,没有多少人能够理解钟跃民,包括他身边的女人们。

  周晓白爱他,他们那段不能称之为爱情的交往,让她心心念念20多年,但周晓白是那个年代高干子弟的典型,注定经不起太多的风雨,她要的是有责任的丈夫,稳定的家庭,寻常温暖的生活,所以她只能选择袁军,所以她只能退回朋友的位置,揪着一颗心,注视、关爱钟跃民在生活的浪潮中跌宕起伏却怡然自得。

  相对于小高,我更加喜欢秦岭,她身上的气质更接近80年代出生的我们,有着为爱不顾一切的勇气,但又不把爱情作为自己生活的全部,在那个女权低微的时代,她算是特立独行。

  我有时候会想,如果钟跃民没有去念书,如果钟跃民和她一起去念书,如果她接受钟跃民的求婚……,他们的结合或许会如大多数的读者所愿,不过这仅仅是“如果”,事实上,当秦岭和钟跃民再次相逢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他们不可能走到一起了。

  “海风一直眷恋着沙,你却错过我的年华,错过我新长的枝丫,和我的白发”

  大段大段的生活空白不可能靠爱情就能填补。钟跃民入狱前撞破了秦岭和包养她的男人,他挥拳为彼此的关系作结,一个男人血性的表现;秦岭没有怪她,在关键时刻还拉了他一把,还了他亏空的50万。

  周晓白说秦岭出卖自己,其实不是。秦岭选择李楚良是必然的,就算不是为了钟跃民,她也会和他在一起。秦岭跟了他那么多年,不是没有感情,作为那个时代女人,她再坚强勇敢,随着年龄的增长,钟跃民给她的激情、刺激会慢慢倦怠,她也会想念家的温暖,与其到时候彼此怨怼,还不如好好告别,和珍惜自己的人一起,完满生活,回忆起如烟花般绚烂绽放的情感,淡然、微笑。秦岭一个华丽的转身,成为钟跃民人生一段美丽的传奇,铭心刻骨,聪明女子。

  至于小高,我没有办法评价,她能够理解并接受钟跃民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并选择陪伴他,足够勇敢,但是和秦岭比起来,她的性格太过模糊,没有给我留下太多的印象。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安排这样一个角色,让钟跃民继续潇洒不好吗?

  和钟跃民一比,袁军、郑桐、张海洋、李奎勇、李援朝……他们就黯淡了许多,倒是宁伟这个角色,笔墨不多,却让我唏嘘不已。他被迫复员、开公司、被骗、入狱、越狱、杀人,他一步步踏入命运的陷阱,几个小小的偶然就注定了他一生悲戚,几番挣扎,无处逃脱。看到他的死亡,我哭了,他的悲剧结局有自己的行差踏错,但更多是造化的无可奈何,他选择这样的方式死亡,是条汉子。

  “他们的浪漫在血色黄昏中弥漫成昨日的回忆”、“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得太仓促的事”喜欢这两句话,为那个信仰狂热、个性泯灭、灵魂失重、物资紧缺的时代落下完美的注脚。

  还好,我生在现在。

  还好,我的青春正在绚烂绽放,却没有仓促收场。

  《血色浪漫》读后感(八):停留在“路上”?虚幻着真实

  故事从1968年开始,主人公作为顽主而出现。书中有提到王朔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似乎也叫《顽主》。不过作者给出的评价,似乎是“什么有余什么不足”。不过自从看过那根据王朔小说改编的电影之后我才发现。人家和他说的根本就不是一个时期的。首先,至少已经改革开放。而这个故事是从问个开始的,所以可以这么说。不排除自抬身价的嫌疑。

  首先吸引我的是混乱的街头顽主们在街头打架的场景,很热血。不过后面看着看着就没了什么意思。有的人,坚持看到最后,然后说一句“好”。却连好在哪里都不知道。这真是悲哀。我想,他们一定是冲着都梁的名字去的。我最早看到都梁的小说是《亮剑》。似乎他的小说都是现在所谓的“影视同期书”。不可谓不悲哀。如果一本小说作为一段文字,需要演员来定格角色的话,不可谓不失败。

  诚然,李幼斌刘烨的演技是没得说的。可是这本书看来似乎很不着调。极夸张地渲染着钟跃民的光辉形象。当然,浪子是大家都喜欢的。所谓的在路上也是很有吸引力的。可是不论怎么说,过多的渲染就会有令人反胃的感觉,就像古龙小说一样。作者的眼界是虚幻着真实的。那一段段描写,着实让人向往。不过,中国文化讲求的是中庸之道。如果偏激,就难免落入下乘。钟跃民的视线也是虚幻的。所谓的在路上的感觉并非普通人追求得起的。首先看看他的生活环境,父亲是高干,走到哪里都会遇到父亲的老战友,犯了什么错误都会被人原谅。试问,普通人有这个能力吗?似乎没有吧。所以,好故事应该更切合实际。另外,其小说明显就是电视的剧本改编的。如果作者真的没有能力,或者不愿改变作品风格—当然,我想还是前者居多。那样的话,不妨学学张敬。剧本就是剧本。出书也是剧本,这样实事求是多好?说句白话,叫做“不要整那些用不着的”。

  《血色浪漫》读后感(九):一个敢于为自己活的人

  特喜欢钟跃民袁军郑桐他们那一伙人彼此斗嘴的时候,贼贫贼贱,当然,这得归功于作者【都梁】的文字功力。因此看的时候常常会笑的很没形象。

  小说里钟跃民这个人物我很喜欢,这个形象塑造得非常之鲜明,他像风一样不服管束,又有着极强烈的爱恨。所以,当他向秦岭求婚时,我知道了这个男人是真爱了,但是如果他不是感受到了强烈的危机感,估计他会一直享受这种情人的关系,谁让他这次碰到了一个比他自己还懂他的女人呢。

  比起所谓的社会人,我觉得钟跃民更像一个【“自然人”】,他很【真】,他的是非观受社会主流影响很少,他是一个有自己世界的人,而且他的这种洒脱与不羁更是有一种莫名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不,怎么有那么多女人和兄弟朋友前仆后继呢。

  钟跃民是个骨子里【叛逆】到底的人,这个叛逆是什么,其实也就是不按社会常规出牌而已,在我们若干大众都选择按照社会惯例行事的时候,钟跃民可不认为自己也得这么干,他有自己的一套逻辑。还记得在陕北下乡当知青的那个时候,钟跃民硬是把本该倍感耻辱的讨饭变成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闹剧,而他从部队复原后去卖煎饼果子或者去当个黑司机拉野鸳鸯,他也觉得并没有什么掉价的,照钟跃民的逻辑我想应该是我干的开心,我没害人,那你们谁也别来管我。他从一个女人到另外一个女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钟跃民是个安定不下来的人,他有点像无根的鸟,停不下来,但是他又有强烈的爱恨,他讲义气,他重朋友,正是这点让他在这个社会圈子又奇异的混得开。另外,钟跃民还让我想起了燃情岁月里布拉德皮特演的那个角色,我觉得他们骨子里是很像的。钟跃民说:“【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生命是一种过程,】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种过程设计得很有趣,这种过程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是由一串连最初的体验所组成,初体验属于生命中最纯粹最美好的那一部分,它意味着梦想、勇气、新奇、刺激和执著……但很多时候,初体验往往还伴随着恐惧、担忧、绝望和危险,初体验是残酷的。我很喜欢体验这个词,因为我是个更看重过程的人。秦岭,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都很喜欢凯鲁亚克说过的那句话: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带着最初的激情,追寻着最初的梦想,感受着最初的体验,我们上路吧。”我觉得人的内心在追求安定的同时一定也潜伏着一种截然相反的对冒险与刺激的追求,这是本性使然,只是有些人心中的猛虎比其他人更加清醒,所以他们就选择了永远奔跑在路上,就像那些攀岩者,丛林探险家,他们觉得生命在于永不重复。其实,我又何尝没有过这样想要不顾一切奔跑在路上的念头,只是性格使然,内心的理性永远最终会将躁动的心情抚平,渐渐地,心灵的湖泊连涟漪都很少有了,看这本书,我终于在钟跃民的故事里过了一把瘾,我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代入了他的角色,我想象着自己也去学习品味生活的各种滋味,哪怕是酸涩和苦痛,但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钟跃民的勇气,至少,有其他选择的时候,我不敢去卖煎饼果子,在钟跃民面前,我才是个俗人。

  要是只是叛逆,钟跃民肯定也不会这样找人待见。因为他同样很有思想,可能也就是这个原因才显得他叛逆。他的音乐品味,他的是非观,他的人生观,无一不是独特的。出身高干家庭的他同样会结交平民窟里孩子李奎勇,他智商很高,这一点从他针对日本人L的那一场狠毒又漂亮的商战就可见一斑,他会犯错,却也敢于承认,新兵训练时期他出歪点子打了战友Z,当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他坦然向Z认错。

  谁说鲜血和浪漫无法统一?这就叫血色浪漫。钟跃民,一个背着菜刀的诗人……

  书中这样调侃钟跃民,其实他只是一个【活的很真】的人罢了。不过这样的男人,是个女人可能都会动心的。(当然我自动把他脑补成刘烨的形象了)

  这本书同样塑造了这样几个有血有肉的形象:大胆直率的周晓白,叛逆又真诚的袁军,文艺叛逆青年郑桐,前卫大胆有思想会唱歌的秦岭……

  其他一些【摘录】:

  1、知青下乡陕北写景

  天是铅灰色的,地是黄澄澄的,远沟近壑积留着斑斑驳驳的残雪,凛冽的寒风从北边的毛乌素大沙漠吹来,卷着草叶和细细的尘土,在广袤的原野上打着旋,发出尖利的呼啸,不一会儿,人们的身上落上厚厚一层黄土面儿。陕北的冬季,不是黄尘蔽日,就是阴霾漫天,四野一片苍茫,风如刀剑,侵人肌骨。

  2、钟跃民郑桐秦岭讨论陕北

  秦岭笑笑说:“这是清朝光绪年翰林院大学士【王培】的一句话,当时光绪皇帝派这位老夫子当特使,到陕西来考察,他考察完就写了一份折子送给皇帝,这篇文章叫【《七笔勾》】,从山川地貌到衣食住行把陕西说得一无是处……

  ……

  七笔勾万里遨游,百日山河无尽头,山秃穷而陡,水恶虎狼吼,四月柳絮稠,山花无锦锈,狂风骤起哪辩昏与昼,因此上把万紫千红一笔勾。

  窑洞茅屋,省上砖木措上土,夏日晒难透,阴雨更肯露,土块砌墙头,灯油壁上流,掩藏臭气马粪与牛溲,因此上把雕梁画栋一笔勾。

  没面皮裘,四季常穿不肯丢,纱葛不需求,褐衫耐久留,裤腿宽而厚,破烂亦将就,毡片遮体被褥全没有,因此上把绫罗绸缎一笔勾。

  客到久留,奶子熬茶敬一瓯,面饼葱汤醋,锅盔蒜盐韭,牛蹄与羊首,连毛吞入口,风卷残云吃罢方撒手,因此上把山珍海味一笔勾。

  堪叹儒流,一领蓝衫便罢休,才入了黉门,文章便丢手,匾额挂门楼,不向长安走,飘风浪荡荣华坐享够,因此上把金榜题名一笔勾。

  可笑女流,鬓发蓬松灰满头,腥膻乎乎口,面皮晒铁锈,黑漆钢叉手,驴蹄宽而厚,云雨巫山哪辩秋波流,因此上把粉黛佳人一笔勾。

  塞外荒丘,土鞑回番族类稠,形容如猪狗,性心似马牛,嘻嘻推个球,哈哈拍会手,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因此上把礼义廉耻一笔勾。

  3、钟跃民与周晓白谈宇宙人生

  钟跃民一本正经地说:“我在思考宇宙的命运。” 周晓白笑得一口咖啡喷出来:“你又没正经了,宇宙的命运,你以为你是谁?哲学家还是上帝。” 钟跃民收往笑容:“开玩笑,开玩笑,不过我近来真的在反思,反思我这前半辈子,总的来说,我这前半辈子经历了很多事,对生活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悟,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就是--【永远不要抱怨】。” “这算是什么感悟?你能说得具体些吗?” 钟跃民搅动着咖啡说:“当年插队时我们没有任何娱乐,一到了晚上大家无处可去,只好坐在炕头上聊天,聊着聊着就开始抱怨,怨天怨地怨命运,觉得天地间就属我们最不幸,谁也没想到还有不如我们的人,其实当地农民的生活比我们还糟糕。八三年我去陕西接新兵,特地绕道回石川村看了看,当然,当年的伙伴们都早已返城了,唯独石川村风貌依旧,农民们的生活比起当年来稍稍好了些,只是不用每年春季外出要饭了,别的方面还是没有改善,我们当年住过的窑洞已经塌了,井台上的辘轳还是我们当年用过的,我一看这情景,心里有种很辛酸的感觉……” 周晓白温和地催促道:“说下去,你想起了什么?” “我想到不少老知青在著书立说,有的人把自己说得象俄国的十二月党人,是为了一种崇高的理想去承受苦难,而且有意识地夸大了那种苦难,我想起石川村的乡亲们,记得当年我曾问过村里的杜老汉,他最盼望的是什么,杜老汉的话使我感到震惊,【他说他只想吃白面馍】,他对生活的要求仅仅如此,我当时忍不住想流泪,乡亲们祖祖辈辈都过着这种生活,那真是一种令人绝望的生活,【他们好象不这样抱怨,只是把苦难默默地咽进肚子,溶进信天游的歌声】,你没有到过陕北,不会有这种感受,只有在黄土高原那特有的情境下,才能感受到信天游的苍凉,听起来令人肝肠寸断,热泪长流,那是【人类在苦难中的感情渲泄,是一种深刻的无奈】。都是人呐,同在一块土地上生活,谁又比谁高贵多少?我们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周晓白惊讶地注视着他:“你可真是变了,变得使我感到陌生,我记忆中的钟跃民从来就是个游戏人生的家伙,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深沉?” 钟跃民马上又恢复了常态,他用手夸张地比划了一下:“你没发现我的胸怀象大海一样么?深沉而辽阔。”

  4、善恶

  在这个世界上,何谓善?何谓恶?【不同的种族和意识形态由于立场和角度的不同,导致了结论的大相径庭】,在这个多元的世界上,存在着【多元的真理】,当真理与真理发生冲突时,人类便不可避免地陷入惶惑,不同的理念和立场在冲撞,在对抗,导致了仇恨,流血和战争……

  《血色浪漫》读后感(十):只能享受的男人

  这男人是个宝。但谁都不能真正的把他变成囊中之物,他无时不刻的在透露出“我是个爱自由的人,我需要自由”。“在路上”的人生感觉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启发,发现自己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钟情者。那种洒脱,个性的张扬,吸引着我。周小白是个传统的女人,她充其量只能拥有和钟跃民的美好回忆而已,企图一辈子拴住他,做梦也不要想。越是这样的男人越会让女人着迷深陷其中。早早了断是个及其明智的方式。秦岭,是个谜一样的女人,留给了钟跃民一连串的迷,并且突然销声匿迹,让钟跃民追寻不已,这样的女人有着神秘感,是绝大多数男人的杀手,是他们好奇心的所在。但是,路不同不予为谋,两条道路的人怎么会在一起?最后出现的高玥才是真正的赢家,在钟跃民真正成长蜕变之后,她带着着自己独特的魅力,出现了。能包容一切,有着开放的思想,有聪明的脑袋等等等等,似乎就是为钟跃民出生的……

  这本书里似乎在无意间阐释了男人与女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和决定着关系的微妙因素,感兴趣的话就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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